公司公告☆ ◇300726 宏达电子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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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7 │宏达电子(300726):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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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6 │宏达电子(30072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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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6 │宏达电子(300726):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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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5 │宏达电子(300726):宏达电子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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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5 │宏达电子(30072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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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5 │宏达电子(300726):关于向银行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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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5 │宏达电子(30072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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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5 │宏达电子(300726):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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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5 │宏达电子(300726):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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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5 │宏达电子(30072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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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7│宏达电子(300726):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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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30072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d29c10d-7eb3-4af1-98fd-b79cfc8cdf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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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6│宏达电子(30072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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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30072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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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6│宏达电子(300726):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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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30072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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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5│宏达电子(300726):宏达电子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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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300726):宏达电子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6066adb-f80a-4a75-872a-e19c50a723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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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5│宏达电子(30072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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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30072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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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5│宏达电子(300726):关于向银行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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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确保全年各项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结合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总体发展规划,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 2026
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13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但不限于本外币各项借款、贸易融资、申请承
兑、信用证、保函、银行信贷证明、贷款承诺等),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为信用免担保方式,授信期限一年。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详情: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万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 3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 1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 25,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 6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 10,000
合计 135,000
上述授信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实际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
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
合授信额度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备查文件
1、《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4a940b3-3429-420c-856a-8694680fad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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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5│宏达电子(30072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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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30072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77c688f-60a6-4483-8cd9-3770a87245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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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5│宏达电子(300726):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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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300726):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9d78ac5-6231-41bb-bd5a-e5ee314596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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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5│宏达电子(300726):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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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推进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效益,促进公司做大、做强、做好,确保公司发展
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具体包括以下人员:(一)公司董事;(二)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公司董
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外部薪酬调研水平、公司经营规模以及公司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公
司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职责、岗位价值以及该任职人员的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体现责任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的薪酬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前获得的收入,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有关税法要求由公
司代扣代缴。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调整的依据是:(一)同行业薪酬水平;(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三)通货膨胀水平;(四)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五)组织架
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
第七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在董事会或者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和标准
第十条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按年计算,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意见,并经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会通过后确定。第十一条 在公司任职的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
准,不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的董事领取董事津贴。
第十二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以下标准确定:
(一)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包含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若有);
(二)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与其承担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以及公司整体经营成果挂钩;
(三)基本年薪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确定,按月平均发放,不与当期业
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
(四)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个人岗位绩效目标为考核依据,结合各项指标年度完成情况及个人履职评价结果核定,
与公司年度经营结果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工资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先考核再兑现。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案,公司董事会审批,可以临时性为专门事项(项目)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十四条 鉴于每个经营年度的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在经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下,可以对按照上
述标准得出的结果进行一定调整,并以通过后的金额为准。
第十五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四章 薪酬考核程序及发放
第十六条 根据公司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业绩指标,
该年度业绩指标作为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十七条 经营年度结束后,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直接或组建临时考核小组根据年度业绩指标,结合相关管理人员的述职,综合
财务、人力资源等职能部门出具的年度数据,组织并完成绩效考核评定,确定相关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金额。
第十八条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按年度发放,年度绩效薪酬和奖励薪酬在会计年度结
束后,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提出绩效薪酬兑现方案,报公司董事会批准执行。年度绩效薪酬和奖
励薪酬于次年一次性发放,并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两个以上职务,薪酬以较高职务标准发放,兼任分、子公司或参股、实际控制单位职务的,不得在
兼职单位领取除津贴外的薪酬。
第二十条 独立董事的津贴根据年度津贴标准按年度发放。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奖金(如适
用)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约束机制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追索扣回。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
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
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五条 当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可以不予发放绩效年薪或津贴: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四)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因故请事假、病假、工伤假以及在职学习期间的薪资与福利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高级管理人员因
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奖金并予以发放。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行
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冲突的,以前述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予以实施。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解释。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be7695c-0850-408f-b6e3-5f28e956ad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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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5│宏达电子(30072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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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30072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35816af-7a0f-4e91-83b6-7b5e494b08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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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5│宏达电子(30072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杜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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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30072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杜晶)。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3de2d0c-6515-4fdf-a9da-f04b1e2d97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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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5│宏达电子(30072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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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30072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晓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70f6d45-8587-44df-bfd5-abc6a41839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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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4│宏达电子(300726):宏达电子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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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6年 5月 25日 14:30
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5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5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2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20日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
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 2号公司 6号楼 1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提案均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提案 6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6年 4月 24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上述提案的表决结果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
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年 5月 22日上午 8: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6:00;采用信函、传真或
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年 5月 22日 16:30前以专人送达、邮寄、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到公司。
2、现场登记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 2号公司 6号楼 307办公室。
3、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证券账
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
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请注明“宏达电子 2025年度股东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 2号
联系人:曾垒、郑雁翔
电话:0731-22397170
传真:0731-22397170
邮编:412000
E-mail:hongdaelectronics@foxmail.com
5、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
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a3662e1-697d-43ea-9a41-37a8962b00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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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2│宏达电子(300726):宏达电子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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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鉴于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为了合理回报全体投资者,有利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同
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至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核查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认为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贯彻了证监
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与公司业绩相匹配,与
公司成长性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三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提
出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至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为 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01,174,175.8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24,777,701.02元,
截止2025年 12月 31日,累计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412,258,894.47元。3、鉴于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为了合理回报全
体投资者,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以截止到 2025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411,839,845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
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411,839,845元。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结
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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