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26 宏达电子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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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52 │宏达电子(30072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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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6:16 │宏达电子(300726):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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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10 │宏达电子(30072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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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10 │宏达电子(30072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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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08 │宏达电子(30072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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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08 │宏达电子(30072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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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08 │宏达电子(300726):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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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8:18 │宏达电子(30072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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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7:02 │宏达电子(30072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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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44 │宏达电子(300726):宏达电子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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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52│宏达电子(30072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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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已到期理财产品赎回情况
受托方 产品名称 金额 类型 起始日 到期日 是否到 理财收益
(万 期赎回 (万元)
元)
交通银行 “蕴通财富”定期型 9,000 保本浮 2026年4 2026年 7 是 22.93
结构性存款93天 动收益 月13日 月15日
型
二、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名称 金额 类型 起始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 资金
(万元) 收益率 来源
交通银行 “蕴通财富”定期 5,000 保 本 浮 2026年7 2026年 10 1.00%-1.7 闲置募
型结构性存款91 动 收 益 月17日 月16日 8% 集资金
天 型
三、投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
;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
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
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
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内审部负责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5、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
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期限均
在已审批范围之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本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序 受托方 产品名称 金额 类型 起始 到期 预期年 资金 是否
号 (万元) 日 日 化收益 来源 到期
率 赎回
1 交通银行 “蕴通财富”定期 10,000 保 本 浮 2025 2025 1.00%- 闲置 是
型结构性存款60 动 收 益 年 9月 年 11 1.70% 募集
天 型 19日 月 18 资金
日
2 交通银行 “蕴通财富”定期 10,000 保 本 浮 2026 2026 1.00%- 闲 置 是
型结构性存款91 动 收 益 年 1月 年4月 1.95% 募 集
天 型 8日 9日 资金
3 交通银行 “蕴通财富”定期 9,000 保 本 浮 2026 2026 1.00%- 闲 置 是
型结构性存款93 动 收 益 年 4月 年7月 1.95% 募 集
天 型 13日 15日 资金
4 交通银行 “蕴通财富”定期 5,000 保 本 浮 2026 2026 1.00%- 闲置 否
型结构性存款91 动 收 益 年 7月 年 10 1.78% 募集
天 型 17日 月 16 资金
日
六、备查文件
1、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协议和购买凭证;
2、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相关业务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71350ece-488a-4959-a493-d18477c4f5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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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6:16│宏达电子(300726):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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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2026年6月18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
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按照上述相关决议,于近日在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株洲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公司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616610317F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新华东路1297号
法定代表人:钟若农
注册资本:肆亿壹仟壹佰捌拾叁万玖仟捌佰肆拾伍元整
成立日期:1993年11月1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磁
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
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
;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
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
备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
子器件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光纤制造;光纤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4e98b52b-afcd-47f0-a3ba-541f144afc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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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10│宏达电子(30072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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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30072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0cd11901-7514-4aa5-841d-6375599dce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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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10│宏达电子(30072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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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18日下午14:50,在株洲市天元
区渌江路2号公司6号楼105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从2026年6月18日上午9:15起至2026年6月18日下午15:00止。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
事会召集,董事长钟若农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已于2026年6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向全体股东发送了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5人,代表股份296,719,2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473%。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
股东授权代理人3人,代表的股份数为263,577,4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2人,代表股份33,141,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473%。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2人,代表股份12,719,2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8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6,696,8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5%;反对 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5%;弃权 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1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696,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39%;反对 13,3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6%;弃权 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叶凯、王馥坤两位律师参加并见证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c9e68ed3-7bf6-4a54-a756-f12a13ed63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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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08│宏达电子(30072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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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1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
于 2026年 6月 17日在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 2号公司 6号楼 31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 7人,实
到 7人。公司董事长钟若农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株洲宏达磁电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审议: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株洲宏达恒芯电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审议: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上述议案均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10790095-407e-4c1c-bcf1-634bbaa668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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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08│宏达电子(30072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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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3个交易日(2026年 6月 15日至 6月 17日)收盘价格涨幅
偏离值累计达到 33.0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任
何信息保密工作失误或内幕信息泄露情形;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关注到市场对公司民用电子元器件业务较为关注,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公司民用电子元器件主要为钽电容器、陶瓷
薄膜电路及SLC产品,民用MLCC业务规模极小。截至2025年底,公司民用电子元器件产品收入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比例约为18.04%,
在相关民用市场的业务尚处于开拓期,对公司业绩影响有限,相关业务推广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公司的高可靠业务也易受宏观环境与
政策影响,需求存在不及预期的可能,公司特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短期市场热点受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务必保持理性投资,注意
风险。
除上述情况外,经公司自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发现涉及本公司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
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截至2026年6月17日,公司收盘价为85.13元/股,静态市盈率为87.39倍,市净率为6.74倍,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202
6年6月16日的行业数据,公司所属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新静态市盈率为73.68倍,市净率为7.23倍,公司股价短
期上涨幅度较大,存在市场情绪过热及非理性炒作情形,可能存在较大回调风险,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a7f08b8d-b231-4277-bec2-c5c21c40a7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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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08│宏达电子(300726):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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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300726):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11468484-28b9-4870-bb24-13ad87ea86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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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8:18│宏达电子(30072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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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3个交易日(2026年 6月 2日至 6月 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
离值累计达到 31.2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任
何信息保密工作失误或内幕信息泄露情形;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关注到市场对公司民用电子元器件业务较为关注,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公司民用电子元器件主要为钽电容器、陶瓷
薄膜电路及SLC产品,民用MLCC业务规模极小。截至2025年底,公司民用产品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比例约为18.04%,在相关
民用市场的业务尚处于开拓期,对公司业绩影响有限,相关业务推广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公司的高可靠业务也易受宏观环境与政策影
响,需求存在不及预期的可能,公司特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短期市场热点受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务必保持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除上述情况外,经公司自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发现涉及本公司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
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截至2026年6月4日,公司收盘价为79.92元/股,静态市盈率为82.04倍,市净率为6.32倍,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2026
年6月3日的行业数据,公司所属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新静态市盈率为71.26倍,市净率为7.00倍,公司股价短期
上涨幅度较大,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热点概念风险,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de47a2bb-66c7-49d6-999e-cf8f8c049d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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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7:02│宏达电子(30072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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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电子”或“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5月25日召开的2025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总股本411,839,8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共分配现
金红利411,839,845.0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结余部分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如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分派实施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1,839,8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9.0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0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1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6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367 曾琛
2 02*****753 钟若农
3 02*****639 曾继疆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4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2号
咨询联系人:曾垒、郑雁翔
咨询电话:0731-22397170
传真电话:0731-22397170
七、备查文件
1、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88d10054-c167-4a17-a91a-73543c753c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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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44│宏达电子(300726):宏达电子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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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6年 6月 18日 14:50
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现将会议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18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18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1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6月 15日
7、出席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6月 15日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8、会议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 2号公司 6号楼 1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2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需对中小
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年 6月 17日上午 8: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6:00;采用信函、传真或
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年 6月 17日16:30前以专人送达、邮寄、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到公司。
2、现场登记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 2号公司 6号楼 307办公室。
3、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证券账
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如通过信函方
式登记,信封请注明“宏达电子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 2号
联系人:曾垒、郑雁翔
电话:0731-22397170
传真:0731-22397170
邮编:412000
E-mail:hongdaelectronics@foxmail.com
5、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
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1d3d7f4b-2526-43cb-a22b-268df0f69b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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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44│宏达电子(300726):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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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
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或“
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为确保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
职权;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
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的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
法》、《公司章程》 或本实施细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战略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战略委员会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实施细则的规定补足相应委员人数。
第六条战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减少时,公司董事会应根据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尽快增补新的委员人选
。
第七条《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战略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战略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九条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研发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一)至(五)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
配合,战略委员会日常运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监管要求和工作需求召开会议。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或两名以上(含两名)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战略委员
会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委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
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不包括开会当日)发出会议通知。公司应当不迟于战略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
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可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电话、以专人或邮件送达等方式进行通知。
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快捷通知方式时,若自发出通知之日起2日内未接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被通知人已收到会议通知。
第五章 议事与表决程序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含三分之二)出席方可举行。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
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
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
战略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权。公司董事会可以罢免其委员职务。
第二十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战略委员会委员每人有一票表决权。
第二十一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议案进行审议并充分表达个人意见;委员对其个人的投票表决承担责任
。
第二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表决。
第二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应披露战略委员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内容,包括会议召开情况和决议情况等。
第二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进行书面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和会议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委员有权要求
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说明性记载。
战略委员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在公司存续期间,保存期为二十年。
第二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对于了解到的公司相关信息,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实施细则如与届时有
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10bd8fc0-f014-4031-bcd8-ccc0ff6ebe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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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44│宏达电子(300726):宏达电子章程(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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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300726):宏达电子章程(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34a3aaf6-94cd-4484-a5cc-5084a6dcf2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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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42│宏达电子(300726):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暨增设湘乡分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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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
司组织架构暨增设湘乡分公司的议案》。
一、调整公司组织架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整体运营和管理效率,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对现
有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和优化,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公司对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公
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二、增设湘乡分公司
本次会议同意公司增设湘乡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分公司的设立登记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设立分公司事宜
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设立分公司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湘乡分公司,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3.住所: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文昌路 006号
4.负责人:徐弘扬
5.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
电子元器件零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制
造;光电子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设计;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设立目的
公司基于整体发展规划的考虑,拟在湘乡设立分公司。本次设立分公司,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经营方向,有助于完善公司组织结
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相关业务的生产管理效率和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2、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分公司事项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该事项符合公司的整体规划,不
会对公司整体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98130026-74d8-4697-9abc-350f0e5a6d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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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42│宏达电子(300726):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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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工商办理要求,相应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变更前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子产品销
售;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
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
及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
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
组件设备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
光电子器件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光纤制造;光纤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变更后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子产品销
售;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
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
及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
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
组件设备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
光电子器件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光纤制造;光纤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检验检测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原条款 修订前条款内容 修订后 修订后条款内容
条款
第十三 公司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 第十三 公司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
条 批 条 发;
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 电子元器件零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
器 ;
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 电子产品销售;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
料 电
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
; 材
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 料研发;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
导 销
体分立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 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
造; 售;
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 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
成 销
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 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
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开发 外
; 围设备制造;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咨询服务 备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 批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服 )
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测量仪器制造;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测
电 量
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 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
制 电
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租赁服 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
务 ;
(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 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电力电子元器
; 件
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光电 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
子 光
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 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通信设备销
; 售;
光纤制造;光纤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 光纤制造;光纤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
; 配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 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检验检测服务;技术开发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
营 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术
可 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证件为准)。 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本次经营范围变更内容
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5b370a3f-3773-4f5e-8109-817502ed97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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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41│宏达电子(30072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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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2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
于 2026年 6月 2日在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 2号公司 6号楼 312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 7人,实到 7人。
公司董事长钟若农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工商办理要求,相应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应公告及《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
年 6月)》。
经审议: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暨增设湘乡分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整体运营和管理效率,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对现
有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和优化,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公司对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审议: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株洲宏达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修订本实施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审议: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胥迁均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并相应辞
去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战略委员
会缺额补选。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补选王定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经审议: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6年 6月 18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95818883-de1e-4fbc-a76d-d0baf8743b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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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26│宏达电子(30072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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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5日下午14:30,在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
2号公司6号楼105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从2026年5月25日上午9:15起至2026年5月25日下午15:00止。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钟若农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已于2026年4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
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向全体股东发送了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232人,代表股份297,186,4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1607%。其中现场参与表决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5人,代表的股份数为263,657,9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195%;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27人,代表的股份数为33,528,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12%。
本次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229人,代表股份13,186,4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019%。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146,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5%;反对3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25%;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46,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59%;反对3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3%;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
228%。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141,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8%;反对3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25%;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41,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80%;反对3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3%;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607%。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137,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6%;反对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27%;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37,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07%;反对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9%;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834%。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154,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4%;反对2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79%;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54,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4%;反对2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0%;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607%。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134,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4%;反对4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49%;弃权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34,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34%;反对4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67%;弃权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599%。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3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7%;反对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351%;弃权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32,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20%;反对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1%;弃权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599%。
本议案的关联股东钟若农、曾琛已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140,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5%;反对3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28%;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40,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12%;反对3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2%;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60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叶凯、区国澄两位律师参加并见证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04cc2e7c-070b-4d09-af21-13495f9a53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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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26│宏达电子(300726):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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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300726):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218a0224-ffe9-49ee-b19f-7714871195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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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5:48│宏达电子(300726):关于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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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离任的情况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胥迁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胥迁均先
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并相应辞去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胥迁均先生辞任职工代表董事并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胥迁均先生不
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胥迁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
起生效。辞职后,胥迁均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胥迁均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定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定芳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定芳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之后,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胥迁均先生的辞职报告;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aa05ff76-cb1e-47c1-b305-61bae60bc7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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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6:12│宏达电子(300726):宏达电子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达电子”)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定于 2026年 5月 25日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取现场表
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5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5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2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20日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
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 2号公司 6号楼 1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提案均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提案 6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6年 4月 24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上述提案的表决结果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
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年 5月 22日上午 8: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6:00;采用信函、传真或
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年 5月 22日 16:30前以专人送达、邮寄、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到公司。
2、现场登记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 2号公司 6号楼 307办公室。
3、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证券账
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如通过信函方
式登记,信封请注明“宏达电子 2025年度股东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 2号
联系人:曾垒、郑雁翔
电话:0731-22397170
传真:0731-22397170
邮编:412000
E-mail:hongdaelectronics@foxmail.com
5、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
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2bb483c1-a7d4-410f-aef7-7becdd5f2d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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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04│宏达电子(300726):关于参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获得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
│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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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2026年5月1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6年第24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江苏展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江苏展芯”)(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江苏展芯成立于2018年3月13日,专注于高可靠模拟芯片及微模块产品的研发设计、测试及销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南京
一芯一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一芯一亿”)间接持有江苏展芯5,102.36万股股份,占其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总股本的13.79%,本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前后,公司对其持股比例未出现重大变化。公司对一芯一亿的投资按权益法进行会计
核算,该事项对公司当期财务报表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江苏展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尚需履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
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0f98bf23-1c35-49e3-9143-5d576c2599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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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58│宏达电子(300726):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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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300726):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4a46b782-9090-40f0-a923-8d7e07794f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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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56│宏达电子(30072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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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
于 2026年 5月 12日在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 2号公司 6号楼 31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 7人,实
到 7人。公司董事长钟若农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及价格的确定符合市场化、公允化的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胥迁均先生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a397689a-c90c-4f7d-825e-409bb3e966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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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00:39│宏达电子(300726):宏达电子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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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300726):宏达电子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8d98770-028d-4b16-bc49-837261eb30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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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7│宏达电子(300726):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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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30072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d29c10d-7eb3-4af1-98fd-b79cfc8cdf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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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6│宏达电子(30072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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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30072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ec1d5f3-2177-4d2f-b870-8afcd8a591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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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6│宏达电子(300726):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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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30072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dcc2893-8eb7-4975-ad52-884eba6392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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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5│宏达电子(300726):宏达电子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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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300726):宏达电子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6066adb-f80a-4a75-872a-e19c50a723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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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5│宏达电子(30072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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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30072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8877e24-5e6b-415c-b9ef-82f7c5f29c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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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5│宏达电子(300726):关于向银行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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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确保全年各项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结合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总体发展规划,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 2026
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13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但不限于本外币各项借款、贸易融资、申请承
兑、信用证、保函、银行信贷证明、贷款承诺等),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为信用免担保方式,授信期限一年。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详情: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万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 3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 1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 25,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 6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 10,000
合计 135,000
上述授信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实际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
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
合授信额度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备查文件
1、《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4a940b3-3429-420c-856a-8694680fad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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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5│宏达电子(30072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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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30072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77c688f-60a6-4483-8cd9-3770a87245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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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5│宏达电子(300726):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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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300726):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9d78ac5-6231-41bb-bd5a-e5ee314596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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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5│宏达电子(300726):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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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推进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效益,促进公司做大、做强、做好,确保公司发展
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具体包括以下人员:(一)公司董事;(二)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公司董
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外部薪酬调研水平、公司经营规模以及公司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公
司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职责、岗位价值以及该任职人员的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体现责任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的薪酬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前获得的收入,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有关税法要求由公
司代扣代缴。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调整的依据是:(一)同行业薪酬水平;(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三)通货膨胀水平;(四)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五)组织架
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
第七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在董事会或者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和标准
第十条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按年计算,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意见,并经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会通过后确定。第十一条 在公司任职的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
准,不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的董事领取董事津贴。
第十二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以下标准确定:
(一)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包含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若有);
(二)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与其承担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以及公司整体经营成果挂钩;
(三)基本年薪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确定,按月平均发放,不与当期业
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
(四)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个人岗位绩效目标为考核依据,结合各项指标年度完成情况及个人履职评价结果核定,
与公司年度经营结果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工资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先考核再兑现。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案,公司董事会审批,可以临时性为专门事项(项目)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十四条 鉴于每个经营年度的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在经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下,可以对按照上
述标准得出的结果进行一定调整,并以通过后的金额为准。
第十五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四章 薪酬考核程序及发放
第十六条 根据公司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业绩指标,
该年度业绩指标作为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十七条 经营年度结束后,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直接或组建临时考核小组根据年度业绩指标,结合相关管理人员的述职,综合
财务、人力资源等职能部门出具的年度数据,组织并完成绩效考核评定,确定相关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金额。
第十八条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按年度发放,年度绩效薪酬和奖励薪酬在会计年度结
束后,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提出绩效薪酬兑现方案,报公司董事会批准执行。年度绩效薪酬和奖
励薪酬于次年一次性发放,并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两个以上职务,薪酬以较高职务标准发放,兼任分、子公司或参股、实际控制单位职务的,不得在
兼职单位领取除津贴外的薪酬。
第二十条 独立董事的津贴根据年度津贴标准按年度发放。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奖金(如适
用)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约束机制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追索扣回。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
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
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五条 当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可以不予发放绩效年薪或津贴: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四)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因故请事假、病假、工伤假以及在职学习期间的薪资与福利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高级管理人员因
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奖金并予以发放。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行
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冲突的,以前述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予以实施。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解释。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be7695c-0850-408f-b6e3-5f28e956ad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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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5│宏达电子(30072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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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30072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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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5│宏达电子(30072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杜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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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30072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杜晶)。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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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5│宏达电子(30072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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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30072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晓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70f6d45-8587-44df-bfd5-abc6a41839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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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4│宏达电子(300726):宏达电子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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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6年 5月 25日 14:30
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5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5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2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20日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
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 2号公司 6号楼 1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提案均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提案 6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6年 4月 24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上述提案的表决结果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
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年 5月 22日上午 8: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6:00;采用信函、传真或
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年 5月 22日 16:30前以专人送达、邮寄、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到公司。
2、现场登记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 2号公司 6号楼 307办公室。
3、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证券账
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
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请注明“宏达电子 2025年度股东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 2号
联系人:曾垒、郑雁翔
电话:0731-22397170
传真:0731-22397170
邮编:412000
E-mail:hongdaelectronics@foxmail.com
5、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
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a3662e1-697d-43ea-9a41-37a8962b00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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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2│宏达电子(300726):宏达电子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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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鉴于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为了合理回报全体投资者,有利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同
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至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核查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认为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贯彻了证监
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与公司业绩相匹配,与
公司成长性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三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提
出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至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为 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01,174,175.8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24,777,701.02元,
截止2025年 12月 31日,累计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412,258,894.47元。3、鉴于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为了合理回报全
体投资者,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以截止到 2025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411,839,845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
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411,839,845元。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结
余部分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4、2025年度,公司预计现金分红金额 411,839,84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02.66%。
5、在本预案披露日至权益分派实施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11,839,845.00 247,103,907.00 123,551,953.5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01,174,175.82 279,239,205.81 471,740,213.15
(元)
研发投入(元) 176,960,827.01 138,047,543.81 161,113,241.48
营业收入(元) 1,886,667,479.11 1,585,507,562.63 1,706,207,368.4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2,579,999,391.14
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2,412,258,894.47
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782,495,705.5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384,051,198.26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782,495,705.50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476,121,612.3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9.19%
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是?否
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
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经营业绩、现金流和股东回报情况,鉴于公司累计的未分配利润金额较大,现
金资产较为充裕,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未来公司将综合考虑企业经营情况、财务
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分红方案回报股东。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与《公司章程》等
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及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b1b4866-910c-4058-a27d-dfd241f1af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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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2│宏达电子(300726):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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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6 年董事薪酬方案还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
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
1、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为 6.00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绩效考核,不享受绩效薪酬。除上述
津贴外,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及个人获取其他利益。独立董事因履行职务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由公司承担。
2、在公司担任实际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董事长),按其职务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职务薪酬。未在公司担任
具体职务的董事领取董事津贴 6.00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不享受绩效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
1、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标准综合考虑其所任岗位的价值、承担的责任、个人能力并参考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
2、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若有)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
效年薪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本年薪是岗位履行职责所领取的基本报酬,按照公司各自岗位责任、个人履职能力和市场行情等因素确定。
(2)绩效年薪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年度经营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业绩贡献等情况核定与发放;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固定发放;绩效年薪在年终根据业绩初步考核结果发放,一定比例的
绩效年薪根据最终考核结果进行清算,于年报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和发放。
3、上述薪酬(津贴)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f63e429-5335-4685-add7-aa1f8906a9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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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2│宏达电子(30072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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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30072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0e8064c-7ea9-4a13-877a-c451474d06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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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2│宏达电子(300726):宏达电子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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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众会字(2026)第 05450 号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电子”)2025年度的财务
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
变动表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年 4月 23日出具了众会字(2026)第 05446 号《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以及参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规定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
总表格式,宏达电子编制了后附的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编制和对
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宏达电子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宏达电子 2025年度已审的会计报表
及相关资料的内容进行了复核,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宏达电子实施了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
联方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的理解 2025年度宏达电子的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宏达电子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6b5b8e1-9046-4b0d-bb2d-5c5f691130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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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2│宏达电子(300726):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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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
瑛、杜晶、王晓明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张瑛、杜晶、王晓明自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03a1bd8-c4c1-4732-9b55-a5527f98f2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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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2│宏达电子(300726):宏达电子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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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300726):宏达电子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797747e-8346-4497-87cf-405c8e5f8e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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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2│宏达电子(300726):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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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76 人,注册会计师共 343 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89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2,237.7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3,209.33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775.78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83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9,758.06万元。众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 1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0,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
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已生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 80 万元。
另有 3 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 4万元。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 2025年 12月31日,尚无生效判决。
5.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6次、自律监管措施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
律处分。3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16次,自律监管措施 5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
和纪律处分。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朝,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传亮,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黄恺,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 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 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
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0万元;2026 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
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核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及注册会
计师执业准则,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各期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同意向董
事会提议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cba7e00-6959-4ca6-bf04-037d8d6dbe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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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2│宏达电子(300726):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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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资产减值测试。以 2025年 12月 31日为基准日,对合并财务报表范
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
则,公司对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
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 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 10,524.9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减值项目 本期发生金额
1、信用减值损失 -4,170.36
其中:坏账损失 -4,170.36
2、资产减值损失 -6,354.54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 -6,354.54
注:上表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损失以负数列示。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为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
(一)应收款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划分为
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票
据及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
应收账款,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组合: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依据
应收票据组合 1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2 评估为正常的、低风险的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组合 1 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 2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应收账款组合 3 其他计提组合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账龄组合及其他计提组合。
账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 4.00
1~2年 10.00
2~3年 30.00
3~4年 50.00
4~5年 60.00
5年以上 100.00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以及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组合: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
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0%。
评估为正常的、低风险的商业承兑汇票组合: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
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4%。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
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
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
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
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本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对其可变现净值与账面库存成本进行比较,若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则按
照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同时会按照一定比例对库龄较长的库存商品和原材料进行减值准备计提,按两者孰高进行计提。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105,249,030.31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 105,249,030.31元。本次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政策
法规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合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dc7a4cf-67e6-4340-a34e-9d3ad571dc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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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2│宏达电子(300726):宏达电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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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专项鉴证报告
众会字(2026)第 05451 号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电子公司”)编制的《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宏达电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
、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宏达电子公司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反映了宏达电子公司 2025 年度
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宏达电子公司 2025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c73c51b-bedb-4796-a1a5-77f33c3b28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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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2│宏达电子(30072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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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
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的前身是 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年经财政
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号 5幢 1088室。众华所自 1993年起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众华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76人,注册会计师共 34
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89人。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
在执业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映
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
5年审计机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众华所对公
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众华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众华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内部控制审计,认
为公司于 2025年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众华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
业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
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
审计机构。
(二)2025年 4月 17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4年度审计重要事
项、审计结论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重要事项、审计
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与审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三)2025年 4月 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内审报告、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2026年 1月 8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
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五)2026年 4月 14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重要事
项、审计结论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重要事项、审计
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与审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5年度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
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
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众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a9feb30-e898-446d-b9c1-b49bdb60cf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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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2│宏达电子(300726):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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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4月 29日(星期三)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 问题 征集 :投 资 者 可于 2026 年 04 月 29 日前 访问 网址https://eseb.cn/1nEiZdnWHW8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
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
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04月 29日(星期三)15:00-17:00在“价值在线”
(www.ir-online.cn)举办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
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4月 29日(星期三)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钟若农女士,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曾垒先生,独立董事王晓明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04 月 29 日(星期三) 15:00-17:00 通过网址https://eseb.cn/1nEiZdnWHW8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
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04月 29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
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358c9a9-151e-455d-a5f5-4a28031f00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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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2│宏达电子(30072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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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30072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9d587c9-41f8-474c-94ae-07ccf8a177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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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2│宏达电子(300726):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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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300726):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bafc14f-febd-4b68-a14d-ec291bfc44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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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2│宏达电子(300726):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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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300726):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6f8e506-f575-49af-be2c-2390c7ea9b8e.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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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宏达电子: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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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宏达电子: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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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宏达电子: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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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宏达电子: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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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宏达电子: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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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宏达电子: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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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宏达电子: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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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宏达电子: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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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宏达电子: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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