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26 宏达电子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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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7:06│宏达电子(300726):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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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株洲宏达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年 11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
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本次会议的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经核查我们认为,此次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相关关联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遵
循市场规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其他方利益的情形。
二、经核查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计划的增加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属于
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预计非必要关联交易的情况,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
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
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beb45355-431c-4a99-be59-506c4bd718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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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7:06│宏达电子(300726):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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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300726):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e8345b94-6444-4578-bbbf-ebc69a3b6f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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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7:06│宏达电子(300726):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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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加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4年增加5,000万与关
联方湖南湘东化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东机械”)及其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2024年度与湘
东机械及其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其中关联董事钟若农、曾琛回避表决,公司独
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基于关联交易的类型以及额度,此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价原 2024年度原 本次增加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
内容 则 预计金额 金额 已发生金额 生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 湘东机械及其 销售产品 参照市场公允价 500.00 5,000.00 317.58 189.22
产品、商品 子公司 格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湘东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建仁
注册资本:43,963.031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23184560466Y
成立日期:1980年10月30日
法定住所:攸县江桥街道西阁社区化机路19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餐饮服务;住宿服
务;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特种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
造);汽轮机及辅机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
售;模具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隧道施工专用机械销售;普通机械设
备安装服务;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钢压延加工;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燃气器具生产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新型
陶瓷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绘
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 目 截至2024年9月30日
营业收入 8,903.73
净利润 -590.04
资产总额 96,794.04
净资产 42,170.48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钟若农女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曾琛女士和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继疆先生三人为湖南湘东化工机械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7.2.3条规定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与湘东机械及其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湖南湘东化工机械有限公司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新增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新增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向湘东机械及其子公司增加5,000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不时发生,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上述预计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范
围内,签订有关协议/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正常需求,是合理且必要的。
2、发挥上市公司规模采购的优势,合理进行资源配置,实现互利共赢。
3、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采用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
4、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
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计划的增加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预计非必要关联交易的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
被其控制。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六、备查文件
1、《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90fde3f8-71d3-4fd9-af3c-286d9fb1c8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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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7:06│宏达电子(300726):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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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达电子”)于 2024 年 11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株洲宏达磁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磁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现公司决定以人民币 428.3205 万元的价格受让宏达
磁电少数股东之一梁雪飞女士持有的 2.57%股权,其他少数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中其他少数股东之一的胥迁均先生为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胥迁均先生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基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类型以及金额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株洲华毅微波技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毅微波”)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现公司决定以人民币
43.74 万元的价格受让华毅微波少数股东之一梁雪飞女士持有的 3%股权,其他少数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中其他少数股东之一的
胥迁均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胥迁均先生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基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类型以及
金额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胥迁均,男,中国国籍,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宏达磁电和华毅微波少数股东之一。胥迁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株洲宏达磁电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株洲宏达磁电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20925806705
3、成立时间:2014 年 2 月 12 日
4、注册资本:330 万元
5、法定代表人:徐勇
6、住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规划五区渌江路 2 号
7、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电子元器
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本次交易前后宏达磁电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序 股东名称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号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万元) (%) (万元) (%)
1 宏达电子 166.47 50.4455% 174.96 53.0182%
2 徐勇 95.16 28.8364% 95.16 28.8364%
3 共青城伊可思投资中心 30 9.0909% 30 9.0909%
(有限合伙)
4 梁雪飞 8.49 2.5727% - -
5 王俊其 4.98 1.5091% 4.98 1.5091%
6 胥迁均 4.98 1.5091% 4.98 1.5091%
7 张洪伟 4.98 1.5091% 4.98 1.5091%
8 陈思铭 4.98 1.5091% 4.98 1.5091%
9 钟颖 4.98 1.5091% 4.98 1.5091%
10 刘源 4.98 1.5091% 4.98 1.5091%
合计 330 100% 330 100%
9、宏达磁电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17,954.97
负债总额 1307.20
所有者权益 16,647.77
资产负债率 7.28%
营业收入 6,788.25
利润总额 4,108.61
净利润 3,574.61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核算未经审计。
(二)株洲华毅微波技术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株洲华毅微波技术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355542976P
3、成立时间:2015 年 9 月 7 日
4、注册资本:300 万元
5、法定代表人:郝春雨
6、住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湘芸路 2588 号天易科技自主创业园一期 K2地块 3 号厂房 301 号
7、经营范围:微波环行器、隔离器、功分器、耦合器等无源器件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本次交易前后华毅微波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序 股东名称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号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万元) (%) (万元) (%)
1 宏达电子 172 57.3333% 181 60.3333%
2 郝春雨 71 23.6667% 71 23.6667%
3 黄豹 15 5% 15 5%
4 樊志 15 5% 15 5%
5 胥迁均 9 3% 9 3%
6 梁雪飞 9 3% - -
7 罗哲俊 9 3% 9 3%
合计 300 100% 300 100%
9、华毅微波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2,216.07
负债总额 758.99
所有者权益 1,457.08
资产负债率 34.25%
营业收入 957.62
利润总额 -221.34
净利润 -208.71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核算未经审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上述交易是经交易各方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价格公允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
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株洲宏达磁电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方:梁雪飞(甲方)
受让方: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本次交易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株洲宏达磁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即宏达磁电注册资本的 2.57%(认缴出
资额人民币 8.49 万元,实缴出资额人民币 8.49 万元)以人民币 428.3205 万元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表示同意受让。本次股权转
让中涉及的印花税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承担,个人所得税由甲方承担。
(二)株洲华毅微波技术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方:梁雪飞(甲方)
受让方: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本次交易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株洲华毅微波技术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即华毅微波注册资本的 3%(认缴
出资额人民币 9 万元,实缴出资额人民币 9 万元)以人民币 43.74 万元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表示同意受让。本次股权转让中涉
及的印花税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承担,个人所得税由甲方承担。
六、 交易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需求,是合理且必要的,为了合理进行资源配置,实现互利共赢。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采用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
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本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未进行过关联交易。
八、决策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阅《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前述关联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市场公允
价格定价,遵循市场规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其他方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我们同意
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及价格的确定符合市场化、公允化的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胥迁均先生回避表决。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及价格的确
定符合市场化、公允化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312e36e6-b29d-497a-b77e-b659e95185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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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7:06│宏达电子(30072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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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30072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50cd1f77-3ec8-459a-b97a-0330964f2c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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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7:06│宏达电子(300726):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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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 年 11 月 13 日以电话、邮件通知方式送达
全体监事,并于 2024 年 11 月 18日在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 2 号公司 6 号楼 312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出席会议监
事应到 3 人,实到 3 人,监事会主席陈雪梅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审议: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审议: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审议: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e553062a-a801-44e3-8469-61b08c90f7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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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7:06│宏达电子(300726):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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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 年 11 月 13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并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在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 2 号公司 6 号楼 312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
到 7 人,实到 7 人。公司董事长钟若农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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