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27 润禾材料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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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6 │润禾材料(30072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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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6 │润禾材料(300727):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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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5 │润禾材料(300727):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润禾材料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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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5 │润禾材料(30072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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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4 │润禾材料(300727):润禾材料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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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4 │润禾材料(300727):润禾材料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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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4 │润禾材料(300727):润禾材料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先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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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4 │润禾材料(300727):润禾材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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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4 │润禾材料(300727):润禾材料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能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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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2 │润禾材料(300727):润禾材料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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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6│润禾材料(30072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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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禾材料(30072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2338f96-7fca-46b1-8a79-085aecf85d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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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6│润禾材料(300727):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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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禾材料(30072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66a0083-d940-4cfd-890f-e1ae73cf5d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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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5│润禾材料(300727):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润禾材料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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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230Z0136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230Z0136号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润禾材料”)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润禾材料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润禾材料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7879eea-a064-4d2f-91a3-4e54691833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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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5│润禾材料(30072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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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
料”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修正)》《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
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润禾材料 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阅、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2〕1101号)批复同意,公司于 2022年 7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92.35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2,3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824,167.43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6,525,832.5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7月 27日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18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2,900.7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14.50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9,235.00
减:发行费用 582.42
募集资金净额 28,652.58
加: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992.56
减: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6,029.88
减: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22,900.77
其中:以前年度累计投入 19,133.99
本年度累计投入 3,766.78
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714.50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 714.50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
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与使用。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开设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润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九江润禾
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小禾电子材料(德清)有限公司)、原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与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1,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各1 2026年 2月,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聘请东方
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国泰海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东方证券承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
东方证券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方职责履行良好。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开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截至 2025年 12 月 备
号 31 日余额 注
1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 中信银行股 8114701012800435376 622,288.65 使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用
宁波分行 中
2 九江润禾合成材料 中信银行股 8114701013800435350 6,522,706.31 使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份有限公司 用
专户 宁波分行 中
3 小禾电子材料(德 招商银行股 572901343410818 0 已
清)有限公司募集资 份有限公司 注
金专户 宁波分行 销
合计 7,144,994.96 -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改变。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
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52782a9-28b1-4aea-81d1-41b3e4eb0d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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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4│润禾材料(300727):润禾材料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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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
会议”或“本次股东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金海中路 168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润禾材料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要的议案》
2.00 《润禾材料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告的议案》
3.00 《润禾材料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4.00 《润禾材料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5.00 《润禾材料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6.00 《润禾材料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分别作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表决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外的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
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四)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
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
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6 年 5 月 14 日 1
6:00 前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便确认登记(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2 日-2026 年 5 月 14 日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金海中路 168 号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信函或者传真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金海中路 168 号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 邮编:315602 传真号码:0574-65336280。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小骏
联系电话:0574-65333991
联系传真:0574-65336280
电子邮箱:runhe@chinarunhe.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金海中路 168 号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15602
5、本次股东会与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
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e517729-d26d-4e24-9b40-03bf94ae3c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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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4│润禾材料(300727):润禾材料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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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禾材料(300727):润禾材料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479e5ef-6f9a-40d0-a347-b94312784a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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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4│润禾材料(300727):润禾材料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先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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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禾材料(300727):润禾材料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先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c493d76-48ba-42f7-870e-695d6f9f8f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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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4│润禾材料(300727):润禾材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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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
制,保证公司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进一步促进公司
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及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确定后,由董事会报股东会审议批准,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确定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八条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具体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九条 除独立董事外,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
,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其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
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
五十。
(一)基本薪酬:根据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
(二)绩效薪酬:是在经营期内为公司创造价值而获得的激励性薪酬,根据相关业绩指标达成情况以及个人业绩贡献而确定。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公司根据实际情
况制定激励方案。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和调整
第十条 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
第十一条 除独立董事外,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依据公司薪酬制度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照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按月度、季度、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后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
的财务数据开展。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
和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五条 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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