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300729(乐歌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0729 乐歌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9 15:56 │乐歌股份(300729):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 │2026-04-29 15:56 │乐歌股份(300729):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4-27 00:35 │乐歌股份(300729):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 │2026-04-26 16:08 │乐歌股份(300729):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 │2026-04-26 16:08 │乐歌股份(3007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翼然) │ ├─────────┼──────────────────────────────────────────────┤ │2026-04-26 16:08 │乐歌股份(3007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满达-已离任) │ ├─────────┼──────────────────────────────────────────────┤ │2026-04-26 16:08 │乐歌股份(300729):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 ├─────────┼──────────────────────────────────────────────┤ │2026-04-26 16:08 │乐歌股份(300729):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 │2026-04-26 16:08 │乐歌股份(3007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郝亚斌) │ ├─────────┼──────────────────────────────────────────────┤ │2026-04-26 16:08 │乐歌股份(3007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贺雪飞-已离任) │ └─────────┴──────────────────────────────────────────────┘ ─────────┬──────────────────────────────────────────────── 2026-04-29 15:56│乐歌股份(300729):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乐歌股份(300729):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1d61d32-d76e-4b74-9f46-f9584738771a.PDF ─────────┬──────────────────────────────────────────────── 2026-04-29 15:56│乐歌股份(300729):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乐歌股份(300729):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296b910-a9c5-4e58-9298-0b2864c9f078.PDF ─────────┬──────────────────────────────────────────────── 2026-04-27 00:35│乐歌股份(300729):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乐歌股份(300729):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3c1a5cc-2709-41ba-a367-de28b672730e.PDF ─────────┬──────────────────────────────────────────────── 2026-04-26 16:08│乐歌股份(300729):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第一条 为完善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 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辞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公司董秘办承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制定或修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绩效考核办法及薪酬管理制度;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方案与数额; (三)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五)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重大过错或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公司损失时,提出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的止付、追索与重 新考核方案;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 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高级管 理人员工作岗位职责、业绩考核体系与业绩考核指标,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请股东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直接报董事会批准。 第十一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需经董事会审议、征求独立董事意见并报请股东会批准。 第十二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事规则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审议后,应形成决议连同相关议案报送董事会。 第十三条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所需费用由公司承 担。 第十五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于未公开公司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章 会议召开与通知 第十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或两 名以上委员可提议召开薪酬委员会临时会议;主任委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开会要求。 第十七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可采用现场会议形式,也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第十八条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 责;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其他委员可协商推选一名委员代为履行主任委员职责。 第十九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 3 日前(包括通知当日,不包括开会当日)发出会议通知。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 ,可免除通知期限要求。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可采用传真、电话、电子邮件、信件、专人送达或其他快捷方式进行通知。 第二十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会议议题; (四)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会议通知的日期。 第五章 议事与表决程序 第二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第二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亲自出席会议,也 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召集人。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 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其职务。董事会可以撤 销其委员职务。 第二十三条 授权委托书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人姓名; (二)被委托人姓名; (三)代理委托事项; (四)对会议议题行使投票权的指示(赞成、反对、弃权)以及未做具体指示时,被委托人是否可按自己意见进行表决的说明; (五)委托人签名和签署日期。 第二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委员每人享有一票表决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也可以采用签字表决。出席会议的委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委员对投票表决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 必要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召集与会议议案有关的其他人员列席会议介绍情况或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第二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中若与会议讨论事项存在利害关系,须予以回避。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回避无法形成有 效审议意见的,相关事项由董事会直接审议。 第六章 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第二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根据会议表决结果制作决议并签字确认,会议记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姓名,受托出席会议的应特别注明; (三)会议议程; (四)委员发言要点; (五)议案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六)其他应当说明和记载的事项。 第二十八条 与会委员对会议记录或者决议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其他人员不得阻挠。 第二十九条 参会人员对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泄漏有关信息。第三十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记录由董秘办保存, 在公司存续期间,保存期不少于 10 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 行。本议事规则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相悖时,应按后者规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966eef8-4947-4822-bab3-2e43a62d6296.PDF ─────────┬──────────────────────────────────────────────── 2026-04-26 16:08│乐歌股份(3007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翼然)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歌股份”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5年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诚信和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 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2025年 8月 12 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本人陈翼然,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同济大学管理学博士,德国欧洲商学院(EBS)访问学者 ,浙江大学访问学者。曾主持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子课题、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等多项纵向课题,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 多篇学术著作,主要研究方向财务与创新战略。现就职于宁波大学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宁波大学 MPAcc执行主任。 2、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性的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 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 13次董事会,本人应参加董事会 5次,实际现场出席了 5次,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 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阅,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需表决的相 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 2次股东会,其中本人现场出席了 1次股东会。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为审计委员 会主任委员。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 5次,其中 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 均按时出席相关会议,未有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对于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谨慎评估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注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维护好中小股东 的利益,未有缺席会议的情况。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坚决恪守独立董事职业道德,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对关 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审慎的判断和决策,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特别职权。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审查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报告,与内部审计部门就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充分 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本人与公司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财务报表是否严格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财务 制度规定编制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期后事项予以了重点关注,确保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5、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非常重视与中小股东之间的沟通交流。2025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 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相关信息的及时、完整、准确披露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同时,本人也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导, 向公司及有关人员询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6、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 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导,重点对公司经营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询问和检查,及时获 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同时,为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本人参与了公司半年度、年度经营会议 ,进行了宁波地区的门店视察,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任职期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日。 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 沟通联系,确保独立董事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公司的经营、财务等重要信息。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 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充分说明相关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对于公司报告期内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进行了审议。本人认为,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依据市场化、双方自愿、公开、公平的原则开展,不存在通过关联交 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核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本人认为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重大事项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行。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经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聘任和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项乐宏先 生为总经理,朱伟先生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响先生、泮云萍女士、孙海光先生、顾朝丰先生为副总经理,虞浩英女士为董事会 秘书兼总经理助理,任期为三年。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经审核,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档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 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 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档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同时,加强与董事、管理层和股东方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e0f394c-373e-487e-98b7-d7bbdbf9bb20.PDF ─────────┬──────────────────────────────────────────────── 2026-04-26 16:08│乐歌股份(3007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满达-已离任)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5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乐歌 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 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诚信和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 委员会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8月 12日)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本人刘满达,1966年出生,男,湖南涟源市人,法学硕士,教授,中国社科院联合博士生导师。1994年至今,在宁波大学法学院 教学,现任宁波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宁波分中心委员、宁波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宁波市网商 协会法律顾问、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省国际法研究会副会长。主要研究领域为网络与电子商务 法、民商法、国际经济法等,发表论文 40余篇、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 2项。2022年 5月至 2025年 8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性的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 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 13次董事会,本人应参加董事会 8次,实际现场出席了 8次,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 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阅,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需表决的相 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 2次股东会,其中本人现场出席了 2次股东会。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为审计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本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参加 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未有缺席会议的情 况。 本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参加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对于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谨慎评估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注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维护好中小股东的利益 ,未有缺席会议的情况。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坚决恪守独立董事职业道德,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对关 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审慎的判断和决策,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特别职权。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审查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报告,与内部审计部门就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充分 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本人与公司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财务报表是否严格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财务 制度规定编制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期后事项予以了重点关注,确保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5、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非常重视与中小股东之间的沟通交流。2025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 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相关信息的及时、完整、准确披露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同时,本人也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 向公司及有关人员询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6、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 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重点对公司经营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询问和检查,及时获 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任职期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日。 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 沟通联系,确保独立董事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公司的经营、财务等重要信息。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 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