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29 乐歌股份 更新日期:2025-04-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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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8:32 │乐歌股份(300729):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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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18:54 │乐歌股份(300729):关于控股股东取得金融机构增持贷款暨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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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8:22 │乐歌股份(300729):国泰君安关于乐歌股份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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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8:22 │乐歌股份(300729):国泰君安关于乐歌股份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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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8:04 │乐歌股份(300729):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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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6:48 │乐歌股份(300729):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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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5:42 │乐歌股份(300729):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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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5:42 │乐歌股份(300729):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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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5:42 │乐歌股份(300729):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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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6:44 │乐歌股份(300729):关于乐歌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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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8:32│乐歌股份(300729):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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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乐歌转债”(债券代码:123072)转股期为 2021 年 4 月 27 日至 2026年 10 月 20 日;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为 33.23
元/股。
2、2025 年第一季度,共有 210 张“乐歌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 21,000元人民币),合计转成 631 股“乐歌股份”
股票(股票代码:300729)。
3、截至 2025 年第一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债票面总金额为 141,818,800.00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
规定,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5 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乐歌转债”)转股
及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1、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57 号”文同意注册的批复,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42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42 亿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
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
行,认购金额不足 1.42 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1.42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乐歌转债”,债券代
码“123072”。
2、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因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乐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73.13 元/股调整为 56.1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乐歌转债转股价格调
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
因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主行权、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未能全比例解除限售的部分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乐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56.12 元/股调整为 55.8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9月 9 日生效。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121)。
因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主行权、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根据乐歌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乐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55.88 元/股调整为 49.2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
1 年 11 月 1 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1)。
因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公司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乐歌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
条款,乐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49.24 元/股调整为 48.9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5 月 18 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1)。
因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主行权、2022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新增股份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乐歌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乐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48.98 元/股调整为 46.4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2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3)。
因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乐歌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
条款,乐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46.48 元/股调整为 35.4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5 月 25 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1)。
因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乐歌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
条款,乐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35.47 元/股调整为 34.9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5 月 20 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7)。
因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完成归属,根据乐歌转债转股价格
调整的相关条款,乐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34.95 元/股调整为 34.7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9 月2 日起生效。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72)。
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完成新股发行登记手续,根据乐歌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乐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34.78
元/股调整为 33.2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29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二、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5 年第一季度,乐歌转债因转股减少 210 张,转股数量为 631 股。截至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可转债尚有 1,418,188
张,剩余可转债金额为141,818,800.00 元。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数量(股) 本次变动后
(2024年 12月 31日) (2025年 3月 31日)
数量(股) 比例 可转债转股 其他 数量(股)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45,566,884 13.35 -938,971 44,627,913 13.08
高管锁定股 18,900,218 5.54 -938,971 17,961,247 5.26
首发后限售股 26,666,666 7.81 26,666,666 7.8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95,741,736 86.65 631 938,971 296,681,338 86.92
三、总股本 341,308,620 100.00 631 631 341,309,251 100.00
注:表格中“本次股份变动数量”“其他”变动原因如下:
“高管锁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动原因为:公司副总经理顾朝丰先生增持股份、离职董事李妙女士减持股份以及 2
024 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长项乐宏先生认购限售股份,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所致。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咨询热线“0574-55007473”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乐歌股份”股本结构表;
2、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乐歌转债”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9557afa9-45cf-46f3-858d-4df711edf4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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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18:54│乐歌股份(300729):关于控股股东取得金融机构增持贷款暨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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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晶电子”)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公司股份,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且不超过 10,000 万元。
2、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收到控股股东丽晶电子通知,基于对公司长期投
资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和
独立判断,控股股东丽晶电子计划以自有资金与增持专项贷款相结合的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
司股份,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且不超过 10,000 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控股股东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增持前,丽晶电子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66,189,3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39%,实际控制人项乐宏先生及其配偶姜艺女士
直接及间接合计控制公司 15,882.22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46.54%。
2、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项乐宏先生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披露了增持计划,2024年 4 月 24 日增持计划期限届满结束,
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至增持计划期限届满结束,项乐宏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086,643 股,占增持结束日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0.99%,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50,854,632.00 元(不含交易产生的其他费用),已超过增持计划下限。
姜艺女士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披露了增持计划,2024 年 11 月 5 日增持计划完成,姜艺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
司股份 669,200 股,占增持结束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0%,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10,054,796.00 元(不含交易产生的其他费用)
,已超过增持计划下限。
3、本次公告前 6 个月,项乐宏、姜艺夫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控股股东丽晶电子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为促进公司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提升投资者信心,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人民币不低于 5,000.00 万元且不超过 10,000.00 万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计划增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 元/股,具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
,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
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6、本次增持非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计划资金来源:增持资金来源为丽晶电子自有资金与专项贷款相结合的方式,丽晶电子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宁波市分行签订了《贷款承诺函》。
8、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
安排。
9、本次增持计划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
且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资金未能筹措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
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承诺情况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
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2025 年 1 月 17 日,丽晶电子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签订了《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1、借款金额
:不超过捌仟万元整。2、借款用途:用于增持乐歌股份股票。3、借款期限:36 个月。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丽晶电子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
2、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的《贷款承诺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1/38fb27f9-610f-49a5-9eda-b736d01193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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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8:22│乐歌股份(300729):国泰君安关于乐歌股份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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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歌股份”或“公司”)2021年
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结合乐歌股份的实际
情况,按照拟定的培训计划,对乐歌股份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现将相关情况
汇报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培训人员
国泰君安指派乐歌股份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李豪先生具体负责本次培训工作。李豪先生为国泰君安的正式员工,具备证券执
业资格,拥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
(二)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的对象为乐歌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三)培训时间
本次培训的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3 日。
(四)培训地点
本次培训的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学士路金东大厦 19 楼。
二、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规则要求,向相关人员重点培训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
使用、近期违规案例学习及近期资本市场动态等内容。
三、本次培训的成果
公司及培训对象对本次培训给予了积极配合,培训对象对培训内容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培训工作有序进行并顺利完成。通过本次
培训,培训对象的合规意识进一步加强,对于作为上市公司重要人员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范运作方面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也有了
更加深入的了解。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有助于乐歌股份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7/cbe80691-bd6a-4dce-a4af-6e5733d843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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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8:22│乐歌股份(300729):国泰君安关于乐歌股份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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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歌股份(300729):国泰君安关于乐歌股份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7/88d7960c-d36f-4a73-bb9b-47e44bf5be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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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8:04│乐歌股份(300729):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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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30,000万元–34,000万元 盈利:63,369.24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52.66%-46.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盈利:18,000万元–21,000万元 盈利:25,195.42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28.56%-16.65%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负责公司年报审计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
务所在本期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预计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原因如下:
1、2024 年公司小仓换大仓处于收尾阶段,相比 2023 年,出售海外仓的非经常性收益大幅下降。
2、2024 年公司探索新模式、新业务,新产品研发投入大幅增加,研发、营销、IT人员增加较多。
3、2024 年海外仓运营面积同比大幅增加,受新会计租赁准则租金前置影响,以及新仓货架安装过程较长,库容需要逐步释放和
爬坡。
4、2024年,海运费整体处于高位,影响跨境电商业务的利润。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2024年年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3/d6e31684-696e-46d9-8d99-94de0363e1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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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6:48│乐歌股份(300729):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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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 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总部大楼启用,公司办公地址由“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学士路 536
号金东大厦 17-19 层”搬迁至新址。除上述变更内容外,投资者咨询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保持不变,具体为: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学士路 436号
邮政编码:315100
投资者咨询电话:0574-55007473
传真号码:0574-88070232
公司邮箱:law@loctek.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2/ad9620a5-49df-4cc7-9894-8c50514e5b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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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5:42│乐歌股份(300729):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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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歌股份(300729):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b12974b6-2b15-4c05-8030-b73c84c5bb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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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5:42│乐歌股份(300729):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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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 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8日、2024年 12月 3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宁波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36952581D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项乐宏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家具零配件生产
;家具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家居用品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
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家具
零配件销售;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办公用品销售;
家居用品销售;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叁亿肆仟壹佰叁拾万捌仟陆佰贰拾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2002 年 03月 26日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开发区启航南路 588号(鄞州区瞻岐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6/c90996ad-e7df-4421-ac9d-942d128da2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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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5:42│乐歌股份(300729):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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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月 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6月 21日召开了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代“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与
信托计划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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