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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31(科创新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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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731 科创新源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16 20:24 │科创新源(300731):科创新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 │2025-10-10 19:21 │科创新源(300731):科创新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10 19:19 │科创新源(300731):科创新源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10-10 19:19 │科创新源(300731):科创新源子公司管理制度 │ ├─────────┼──────────────────────────────────────────────┤ │2025-10-10 19:19 │科创新源(300731):科创新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 │2025-10-10 19:19 │科创新源(300731):科创新源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 │2025-10-10 19:19 │科创新源(300731):科创新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 ├─────────┼──────────────────────────────────────────────┤ │2025-10-10 19:19 │科创新源(300731):科创新源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 │2025-10-10 19:19 │科创新源(300731):科创新源内部审计制度 │ ├─────────┼──────────────────────────────────────────────┤ │2025-10-10 19:19 │科创新源(300731):科创新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 ─────────┬──────────────────────────────────────────────── 2025-10-16 20:24│科创新源(300731):科创新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舟山汇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 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舟山汇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舟山汇能”)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拟减持时间区间为:2025年 9月 29日至 2 025年 12月 28日),通过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41,50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 126,431,8 04股的 0.1119%(以下简称“本次减持”或“本次减持计划”)。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舟山汇能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舟山汇能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 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具体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和首次公开发行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舟山汇能企 集中竞价 2025 年 9 月 29 日 42.82 141,500 0.1119 业管理咨询 -2025年 10月 15日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合计 141,500 0.1119 注:上表中减持比例计算依据为减持时公司总股本 126,431,804股。 3、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减持前总股 股数(股) 占当前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舟 山 汇 能 合计持有股份 258,377 0.2044 116,877 0.0924 企 业 管 理 其中:无限售 258,377 0.2044 116,877 0.0924 咨 询 合 伙 条件股份 企业(有限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合伙) 份 周东 合计持有股份 8,325,620 6.5851 8,325,620 6.5851 其中:无限售 2,081,405 1.6463 2,081,405 1.6463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6,244,215 4.9388 6,244,215 4.9388 份 深 圳 科 创 合计持有股份 22,100,000 17.4798 22,100,000 17.4798 鑫 华 科 技 其中:无限售 22,100,000 17.4798 22,100,000 17.4798 有限公司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份 注:本次减持前后,公司总股本均为 126,431,804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舟山汇能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与此前已 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本次减持行为符合舟山汇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4、本次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限公司、舟山汇能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0,542,49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4.1573%,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舟山汇能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规定的其他备查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6/2f8b0bbe-d1f3-4773-b200-af2c253205a6.PDF ─────────┬──────────────────────────────────────────────── 2025-10-10 19:21│科创新源(300731):科创新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年 10月 10日 15:00在深圳市光明 区新湖街道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工业园 2号厂房 3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9月 29日以电子邮件 或者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为 7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人。独立董事常军锋先生以通讯表决 的方式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会召开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并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承办 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期间,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 书》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评审后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众华所担任2025年 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众华所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宜。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 2 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实 际情况,修订、制定相关制度,本次公司相关制度的修订、制定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经理工作细 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 度》。 本次修订的制度中,《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 选聘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李静 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证 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部分议案涉及股东会职权,需提请股东 会审议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日(星期一)15:00在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工业园 2 号厂房 1 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 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2)。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1/47cc8b82-14bb-4e06-a071-39b7ee9ca5cf.PDF ─────────┬──────────────────────────────────────────────── 2025-10-10 19:19│科创新源(300731):科创新源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于 2025年 10 月 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有关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0月 27日(星期一)15:0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0月 27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 27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0月 20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 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工业园 2号厂房 1楼会议室。 9、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本次股东会召开 10日前(2025年 10月 17日 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以下议案: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5 2.01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3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4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5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本次会议共审议 2项提案,提案 2包含子提案,需逐项表决。 特别说明: (1)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 为有效。 (2)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3)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 10月 23日—2025年 10月 24日 9:00至 11:30,14:00至 16: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工业园 2号厂房 2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 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2025年 10月 24日 16:3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107)。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 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签到。 5、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梁媛 联系电话:0755-3369 1628-8045 联系传真:0755-2919 9959(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联系邮箱:tzh@cotran.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工业园 2号、3号厂房。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 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1/990007f0-9ef0-4f12-a0cd-4c0f52415a53.PDF ─────────┬──────────────────────────────────────────────── 2025-10-10 19:19│科创新源(300731):科创新源子公司管理制度 ─────────┴──────────────────────────────────────────────── 科创新源(300731):科创新源子公司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1/1ac8257f-0e64-4865-a019-f9d39e4d3566.PDF ─────────┬──────────────────────────────────────────────── 2025-10-10 19:19│科创新源(300731):科创新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科创新源(300731):科创新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1/c62c8318-f763-4d6a-b831-bcd0f748a993.PDF ─────────┬──────────────────────────────────────────────── 2025-10-10 19:19│科创新源(300731):科创新源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 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 指定联络人。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领导董事会办公室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六)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拟聘任董事会秘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公司应当 及时披露拟聘任该人士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并提示相关风险。 上述期间,应当以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候选人聘任议案的日期为截止日。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果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对上市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 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 ; (四)负责公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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