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32 设研院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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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22 │设研院(300732):关于为河南中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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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22 │设研院(300732):关于2026年一季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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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21 │设研院(30073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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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21 │设研院(30073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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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00:30 │设研院(300732):设研院2025年ESG报告-中文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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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00:30 │设研院(300732):设研院2025年ESG报告-英文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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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45 │设研院(30073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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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45 │设研院(300732):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核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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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45 │设研院(30073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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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44 │设研院(300732):公司章程(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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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22│设研院(300732):关于为河南中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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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研院(300732):关于为河南中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77d2f38-629a-47bd-977b-e13fe12743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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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22│设研院(300732):关于2026年一季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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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6年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测试结果对
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2026年1-3月计提各类减值损失共计5,349.96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计提减值损失金额
1 信用减值损失 4,720.59
2 资产减值损失 629.37
合 计 5,349.96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相关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公司对以收入准则核算的应
收款项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
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
经发生信用减值,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款项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单独确定其信
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公司2026年1-3月计提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4,720.59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及存货资产减值损
失629.37万元,合计计提减值损失5,349.96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类资产减值损失共计5,349.96万元,减少公司2026年1-3月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349.96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事项真实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资产账面价值,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
度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8457fec-5015-4b0d-bb77-b12fc91d6d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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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21│设研院(30073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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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研院(30073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0b09db3-d515-49f2-b2bb-1ed52023fa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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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21│设研院(30073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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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年 4月 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及参会人员发出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2日 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常兴文主持。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0人,实际出席董事 10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审议无异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
报告》真实反映报告期公司经营与财务情况,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投票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
投票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河南中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河南中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额度合计不超过 2,000万元的履约保函提供担保,担保
期限至 2027年 4月 30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河南中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
的公告》。
投票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6bbeedb-66f3-4159-aacf-1e12981732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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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00:30│设研院(300732):设研院2025年ESG报告-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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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研院(300732):设研院2025年ESG报告-中文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29e5acdb-0e4e-43dd-8ccc-af393e18ae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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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00:30│设研院(300732):设研院2025年ESG报告-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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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研院(300732):设研院2025年ESG报告-英文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fc1138b0-40da-4673-85c8-9b8180f313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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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45│设研院(30073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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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研院(30073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8551acb8-3aa7-4876-abcc-e295b83077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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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45│设研院(300732):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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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核查报告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关于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核查报告
众环专字(2026)2100005 号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研院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以下简称“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
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核查证据,是设研院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核查工作的
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我们独立于设研院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同时遵循了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的独立性要求。我们计划和
执行核查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
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核查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基于我们的核查,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的《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与我们在审
计设研院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检查的会计资料,以及 2025 年度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
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设研院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情况,后附营业收入扣除表应当与已审的财
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核查报告仅供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2de44a9d-2f33-4dfc-9b6e-356418ec93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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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45│设研院(30073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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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设研院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设研院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设研院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我们认为,设研院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ec9a5034-c657-46ff-a96c-7fc922199f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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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44│设研院(300732):公司章程(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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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研院(300732):公司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d0f631dd-1017-4794-af08-4f63645e7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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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44│设研院(30073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赵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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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赵红图,为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
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
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赵红图,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生,中共党员,河南红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先后荣获郑州市劳动模范
、郑州市优秀律师和优秀党员、优秀政协委员等荣誉称号。现任郑州市中原区政协社会与法治委员会副主任、漯河仲裁委河南省投融
资分会主任、郑州市律师协会金融保险委员会主任、中原区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原区调解协会会长、郑州市监察委员会特邀监督
员等。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
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2次股东会,本人均列席参会。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8次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赵红图 8 6 2 0
1、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专门会议,均为对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查。本人和其他独立董事一起,秉持勤勉尽责
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做出决议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四)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共主持召开 2次委员会会议,组织学习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并对公司分管领导责任目标与考核机制进行讨论。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领导干部任用资格的有关规定》中关于董事、高管聘用
的相关规定,并对拟任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历次会议,从自身专业出发,对诉讼事项提出建议,保障审计程序规范,财务数据严谨,切
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义务。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和其他工作时间,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管
理层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联系,现场办公天数累计超过 15天。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从业经验,重点关注公司法律风险、规
范运作等情况,并及时获悉公司相关方面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运营、合规、
诉讼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提醒公司防范相关风险。
(六)对公司发展和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审慎客观行使表决权
2025 年度,本人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时向公司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地作出判断,
在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
2、密切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增强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组织的各类培训,参加河南辖区上市公司治理专题培训,提高自
身履职能力。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以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设专人接待投资者来访,通过投资者交流会、网上业绩说明会、接听投资者来电及深交所互
动易问答等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确保投资者与公司交流渠道的畅通,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2025 年,本人通过列席
公司股东会,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均进行了前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 2025年度关联交易相关审议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各期定期报告和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报告。在年
报披露前,本人听取了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计划、总结及意见,并积极与年审机构、公司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部门沟通上述报告
。上述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 年 5 月 8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
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其他
报告期内,公司无聘任高管、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股权激励等应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
地行使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监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文件,进一步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以上为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
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 赵红图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eeacc284-d8d5-4934-9e34-dc713df577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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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44│设研院(30073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韩新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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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韩新宽,经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起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韩新宽,男,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注册会计师。历任河南工程学院教师、副教授
、教授;主持和参加过多家国内知名企业的财务培训、财务战略研究、管理咨询、财务预算编制及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工作。曾任杭
州福膜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迈奇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同时还担任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列席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未召开董事会。但作为会
计专业人士,本人列席了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的多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监督公司审计程序规范,保障财务数据严谨。
三、其他
因本人任职时间较短,2025 年度本人不涉及其他履职事项。2026 年度,本人将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不断加强学习,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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