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33 西菱动力 更新日期:2025-0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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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00:00 │西菱动力(30073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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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00:00 │西菱动力(30073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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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00:00 │西菱动力(300733):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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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00:00 │西菱动力(300733):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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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00:00 │西菱动力(30073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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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 17:22 │西菱动力(30073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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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5:48 │西菱动力(30073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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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8:22 │西菱动力(300733):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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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8:14 │西菱动力(30073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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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8:14 │西菱动力(30073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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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00:00│西菱动力(30073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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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董事会
决定于 2025 年 3 月 7 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
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召开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3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7 日上午 9:15-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
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2 月 26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 29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 2 人
1.01 选举万柳邑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1.02 选举钟洪燕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2025年2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2 月 20 日刊载于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
三、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
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
戳日期为准,请注明“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 年 3 月 6 日(星期四:9:00-12:00,13:00-16:00)。
3、登记地点: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 298 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浩
联系电话:028-87078355
传真:028-87072857
电子邮箱:Yanghao@xlqp.com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 298 号
邮政编码:610073
5、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1、《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9/4e1c0add-f7ab-43de-bc01-a6b73abc9b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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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00:00│西菱动力(30073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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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菱动力(30073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9/13261220-066d-4ed9-832a-fb3290cec0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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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00:00│西菱动力(300733):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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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唐卓毅先生、监事陈瑞娟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监
事会主席唐卓毅先生、监事陈瑞娟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因辞职将导致监事会监事人数少于法定最低
人数,唐卓毅先生、陈瑞娟女士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的监事之前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将按照规定尽快补选股东代表监事。
唐卓毅先生、陈瑞娟女士监事职务原定任期为2023年1月18日至2026年1月17日,辞任监事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不会对公司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前一交易日,唐卓毅先生、陈瑞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及监事会对唐卓毅先生、陈瑞娟女士担任监事期间为公司发展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9/c6222eb9-86ca-47f2-9c4e-0bdbcadf67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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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00:00│西菱动力(300733):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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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西菱动力”或“公司”)监事会于 2025年 2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补选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公司监事会同意:
1、提名万柳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
2、提名钟洪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
万柳邑女士、钟洪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事项将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0/554cf0ad-9f94-46dd-b2f6-00e65ed992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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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00:00│西菱动力(30073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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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菱动力(30073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9/09bb5148-269a-48df-b8de-394ca7e19c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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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 17:22│西菱动力(30073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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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风险较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产品,期限自2025年1月16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
及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委托代理人办理具体事宜。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已经对公司现金管理事项发
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子公司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根据上述决议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进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1、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签约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本金:人民币1,500.00万元
产品期限: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24日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资金来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董事会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及满足保本要求的分析与说明
本次现金管理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产品安全性高,产品发行方已在协议中提供了保本承诺;产品期限较短,流动性好,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未超出公司董事会决议
授权的额度和期限。
三、备查文件
1、《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6/283ccf50-59f5-4dfe-8429-5dbc07f740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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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5:48│西菱动力(30073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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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菱动力(30073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9c531dbd-5c2a-478e-a5b6-e59190fc73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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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8:22│西菱动力(300733):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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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 业绩预告情况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5,000.00 万元至 5,500.00 万元 亏损:10,567.90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47.31%-152.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盈利:4,214.00 万元至 4,714.00 万元 亏损:10,147.13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41.53%-146.46%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 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新客户定点产品投入量产,客户需求扩大,销量及销售收入均实现增长,供应链体系进一步优化,产品
盈利能力获得改善。
2. 民用航空订单持续增加,军用航空零部件业务逐步恢复,公司通过优化管理体系及生产流程等措施强化成本管控,航空零部
件业务盈利能力获得提升。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公司 2024 年度业绩具体数据以公司公布的 2024 年年度报告为准。
五、备查文件
1.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预告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2/ce5995ab-2b9a-45bf-819a-febe90cb54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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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8:14│西菱动力(30073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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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星期四)召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王华堃律师、李天骄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
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
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章程》;
(二)《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三)《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的通知》”);
(五)公司本次会议现场参会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六)公司本次会议股东表决情况凭证资料;
(七)本次会议其他会议文件。
德恒律师得到如下保证:即公司已提供了德恒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中,德恒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的要求,仅对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和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
效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德恒及德恒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
定以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仅供见证公司本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德恒律师对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的
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1. 根据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
2.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等发布了《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召开通知的公告日期距本次会议的召开日期已达 15 日,公司的股权登记
日为 2025 年 1 月 8 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期之间间隔不多于 7 个工作日。
3. 前述公告列明了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出席对象、会议召开地点、会议登记方法、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
式等,充分、完整披露了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1.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在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 298 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会议
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方式与《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一致。
本次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 至 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 月 16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晓林主持,本次会议就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董事会工作人员当场对本次会议作记录。会议
记录由出席本次会议的会议主持人、董事、监事等签名。
3. 本次会议不存在对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
点、会议内容与通知所告知的内容一致,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15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18,020,302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8.9394%。其中: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7,022,4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108
%。
德恒律师查验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系记载
于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真实有效。
2. 根据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4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0,997,885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86%。前述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
3. 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与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4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1,475,18
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861%。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德恒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该等人员均具备出席本次会议的
合法资格。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其作为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德恒律师认为,出席、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及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经德恒律师见证,公司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
东大会的通知》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会议现场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二)本次会议按《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与
德恒律师共同负责进行计票、监票。
(三)本次会议投票表决后,公司合并汇总了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会议主持人在会议现场公布了投票结果。其中,公司对中小
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结合现场会议投票结果以及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为:
1.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子项目金额调整、新增募投项目暨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7,848,722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546%;
反对 152,680 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294%;弃权 1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该等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6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303,605 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8.5048%;反对 152,680
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3305%;弃权 1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1647%。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会议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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