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36 百邦科技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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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8:36 │百邦科技(30073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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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8:36 │百邦科技(300736):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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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8:36 │百邦科技(30073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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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8:36 │百邦科技(300736):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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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8:36 │百邦科技(300736):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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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8:16 │百邦科技(300736):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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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6:02 │百邦科技(300736):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爱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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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6:02 │百邦科技(300736):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谢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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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6:02 │百邦科技(300736):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谢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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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6:02 │百邦科技(300736):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爱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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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8:36│百邦科技(30073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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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威律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百华悦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陈沛颖律师、王亮律师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
会”),并就本次大会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等内容发表法律
意见,并不对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
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
精神,对本次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大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 本次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
(一) 本次大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4年 12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召开本次大会的通知及提案,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8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
(二) 本次大会的召开程序
2025年 1月 14日(星期二)下午 14:00,本次大会于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0号楼 14层 1401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铁峰主持本次大会。
本次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1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1月 14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1月 14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
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二. 本次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
(一)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本次大会的通知,本次大会的出席对象为:
1.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不能亲自
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
司股东,但需持相应的授权委托书),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4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合计34,476,1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067%。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大
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有权对本次大会的议案进行审
议、表决。
三. 本次大会的会议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 本次大会审议的提案
根据《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通知》”),提请本次大会审议的提案为: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 选举刘铁峰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陈进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 CHEN LI YA 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1. 选举谢京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陈爱珍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1. 选举李英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 选举康鹏飞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于《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并披露,本次大会实际审议议案与《股东大会通知》所列议案相符。
(二) 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大会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
序对现场表决进行计票、监票,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及
互联网投票平台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进行网络表决计票。本次大会主持人当
场公布了现场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了本次大会
网络投票表决结果的统计数据。
(三) 本次大会的表决结果
根据合并统计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
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 选举刘铁峰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33,931,17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419
3%。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30,14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24
24%。
(2) 选举陈进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33,931,24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419
6%。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30,22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25
53%。
(3) 选举 CHEN LI YA 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33,931,24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419
5%。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30,22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25
49%。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 选举谢京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33,933,15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425
1%。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32,13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58
74%。
(2) 选举陈爱珍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33,940,15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445
4%。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39,12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80
37%。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 选举李英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33,933,34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425
6%。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32,32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62
02%。
(2) 选举康鹏飞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33,931,14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419
3%。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30,12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23
74%。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上述议案获本次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大会的提案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壹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4/2503fd7d-4fcb-4155-9d8d-8e1c7380c2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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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8:36│百邦科技(300736):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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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
通知于当日通过电话与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各监事,并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股东大会取得表决结果后在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0
号楼 14 层 1401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全体监事一致推举李
英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李英女士召集并主持。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选举李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李英
女士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均未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职工代表监事比例未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4/f71a029e-f6e0-4af6-8299-feeaaeeb5c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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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8:36│百邦科技(30073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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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公告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上午9:15~9:25,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0 号楼 14 层 1401 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铁峰先生。
6、本次会议推举股东代表 CHEN LIYA 和李英参与计票和监票。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0 人,代表股份 34,476,1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0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2,939,1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32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 人,代表股份 1,536,9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1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5 人,代表股份 575,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4 人,代表股份 57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2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审议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01 选举刘铁峰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3,931,174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419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30,1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424%。
1.02 选举陈进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3,931,248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419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30,2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553%。
1.03 选举 CHEN LIYA 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3,931,246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419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30,22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549%。
上述子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刘铁峰先生、陈进先生
、CHEN LI YA 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选举谢京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3,933,158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425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32,1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874%。
2.02.选举陈爱珍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3,940,153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44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39,1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037%。
上述子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谢京先生、陈爱珍女士
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
因任期届满,郑瑞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郑
瑞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离任后仍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公司对郑瑞志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议案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李英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3,933,34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425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32,32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202%。
3.02 选举康鹏飞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3,931,145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419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30,1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374%。
上述子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李英女士、康鹏飞先生
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威律律师事务所指派陈沛颖律师和王亮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北京威律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大会的提案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威律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4/e79eab28-9cdf-4ce0-bbd0-0f44964f3c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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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8:36│百邦科技(300736):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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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邦科技(300736):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4/6c955301-61dc-4ee3-9e5a-7f273202c9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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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8:36│百邦科技(300736):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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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常坤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常坤先生
将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
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常坤先生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4/61f500ef-17a7-4e9d-8e7c-4b3b55eb25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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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8:16│百邦科技(300736):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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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亏损:1,700 万元–2,400 万元 亏损:2,856.97 万元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亏损:2,200 万元–2,900 万元 亏损:2,769.02 万元
利润
营业收入 48,000 万元–49,000 万元 68,153.92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48,000 万元–49,000 万元 68,153.92 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
部门进行初步测算的预计,未经审计机构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4 年公司经营向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缩窄,本年度新签联盟门店超 9,500 家。
2、2024 年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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