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38 奥飞数据 更新日期:2025-09-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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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33 │奥飞数据(300738):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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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35 │奥飞数据(300738):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飞数据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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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35 │奥飞数据(300738):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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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35 │奥飞数据(300738):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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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35 │奥飞数据(300738):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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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35 │奥飞数据(300738):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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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35 │奥飞数据(300738):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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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35 │奥飞数据(300738):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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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35 │奥飞数据(300738):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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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35 │奥飞数据(300738):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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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33│奥飞数据(300738):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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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300738):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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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35│奥飞数据(300738):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飞数据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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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奥飞数据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思超 联系电话:020-38927620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鹏宇 联系电话:020-38927620
一、保荐工作概述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 是
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
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不适用(募集资金已使用
完毕)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
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无,计划下半年进行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无,计划下半年进行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无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无 无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无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 是 不适用
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
意向等承诺
2.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回购首次 是 不适用
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承诺
3.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是 不适用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的承诺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 是 不适用
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 公司对相关失信行为制定相应约束措施及 是 不适用
承诺
7.未能履行公开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 不适用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20ec9849-bbbf-406e-96b7-963e20e9d0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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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35│奥飞数据(300738):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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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300738):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c845e45f-df07-4b2e-8d12-9516b4c8cd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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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35│奥飞数据(300738):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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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300738):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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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35│奥飞数据(300738):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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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
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员资格。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七条 委员连续 2 次未能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
委员会可以建议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二)遴选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四)对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提名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
行披露。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名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股股东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充
分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否则,不能提出替代性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
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通过,并遵照实施。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四)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五)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和新聘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建议和相关
材料;
(七)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其他后续工作。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选一名委
员召集主持。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 20 个工作日内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召集人提议;
(三)2 名以上委员提议。
第十五条 在会议召开前 3 天,董事会秘书将会议召开日期和地点、会议期限以及会议议题通知到各委员。在紧急情况下,召开
会议时间可以不受前述通知时间的限制。
第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依法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 为保证各位委员在议事前获得与议题相关而且充分的信息,公司相关部门应协助董事会秘书按期提供信息。
第十八条 1/3 以上委员认为资料不充分,提出缓开委员会会议,或缓议部分事项,委员会应予以采纳。
第十九条 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须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交对本次会议所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该意见报告由召集人在委员
会会议上代为陈述。第二十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二十二条 如有必要,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
规定。
第二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须形成书面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委员所发表的意见在会议记录中明确记录,
委员可以要求对自己的意见提出补充或解释。
第二十五条 委员会会议结束,董事会秘书对委员会的会议记录和委员的书面报告进行整理归档,并制作报告,向董事会汇报。
第二十六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须保密,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提名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
第二十八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据以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
过。
第三十条 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1707efd1-913d-4003-adb6-f8c9379304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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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35│奥飞数据(300738):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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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规范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
平台与投资者交流,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坚守诚
信原则,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
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息披露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在互动
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使用虚假性、夸大性、
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内容,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
布或者回复。
第三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五条 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投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可以在已依法披露的信息范围内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充
分、详细地说明和答复;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披露事项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公告。公司不得以互动易平台发布
或回复信息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六条 不得选择性发布或回复。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
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的问题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第七条 不得涉及不宜公开的信息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涉及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
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应当谨慎判断拟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义务。
第八条 充分提示不确定性和风险。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应当充分提示
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第九条 不得迎合热点。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回复投资者提问及对涉及市场热点概念、敏感事项问题进行答复时,应当
谨慎、客观、具有事实依据,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不得故意夸大相关事项
对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创新、采购销售、重大合同、战略合作、发展规划以及行业竞争等方面的影响,不当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价格。
第十条 不得配合违法违规交易。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测
或承诺,也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
第十一条 及时回应市场质疑。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受到市场广泛质疑,被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关注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内部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证券部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投资者问题回复的对口管理部门,证券部负责及时收集投资者提问的问题,由董
事会秘书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互动易平台的问答回复。
第十三条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内部审核流程如下:
(一)问题收集整理。公司证券部负责收集整理互动易平台的投资者提问,及时向董事会秘书进行汇报。
(二)回复内容起草。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证券部及其他相关人员,对投资者提问进行研究并组织起草相关回复内容。对于投资
者涉及公司各分子公司、各职能部门的提问,各分子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进行回复内容的
起草,并按照董事会秘书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保证所提供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充分,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回复内容审核。回复内容起草完成后,经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后及时予以发布;如公司董事会秘书认为特别重要或敏
感的回复,可视情况报董事长审批。
董事会秘书可根据实际情况,就有关信息发布和问题回复,征求外部咨询机构意见。
(四)回复内容发布。拟发布信息或回复内容经审批通过后,由证券部在互动易平台进行发布。凡未经审批通过的信息或回复不
得在互动易平台进行发布。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
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2e68c37c-ece1-4f4b-8158-8109eaa626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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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35│奥飞数据(300738):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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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300738):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788b15ea-1e4c-4a08-97d3-e259617673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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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35│奥飞数据(300738):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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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300738):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8cb45817-0c80-4b23-abf7-225bad5480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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