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38 奥飞数据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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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 17:08 │奥飞数据(300738):关于参加2026年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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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1 16:46 │奥飞数据(300738):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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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7:24 │奥飞数据(300738):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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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7 19:12 │奥飞数据(300738):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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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7 19:12 │奥飞数据(300738):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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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7 19:12 │奥飞数据(300738):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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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7 19:12 │奥飞数据(300738):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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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7 19:12 │奥飞数据(300738):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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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7 19:12 │奥飞数据(300738):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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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7 19:12 │奥飞数据(300738):关于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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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 17:08│奥飞数据(300738):关于参加2026年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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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300738):关于参加2026年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7/82db650b-c19f-41d4-a28c-40e9983e26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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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1 16:46│奥飞数据(300738):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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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300738):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31/2976f228-8aae-4864-a356-1ef3e38cea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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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7:24│奥飞数据(300738):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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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飞数据”)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昊盟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昊盟科技”)的函告,获悉昊盟科技对其所持有的部分奥飞数据股份办理了质押、解除质押的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一 质 份 本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押股份数 比例 比例
人 量
(股)
昊盟 是 9,330,000 3.71% 0.95% 2024年8月 1 2026年 8月1 国联民生证
科技 9 9 券
日 日
合计 9,330,000 3.71% 0.95% - - -
二、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补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用途
名称 股股东或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充质押 日 日
第一大股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昊盟 是 7,100,000 2.83% 0.72% 否 否 2026 年 8 2027年 8 民生证券 偿还债务
科技 月 19日 月 19 日 (置换前
期质押)
合计 7,100,000 2.83% 0.72% 否 否 - - - -
注 1:本公告中占总股本比例以截至 2026年 8月 10日公司总股本 985,204,079股为计算依据。注 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
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昊盟科技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及 本次质押及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股) 例 解 解 持 总 情况
除质押前质 除质押后质 股份比 股本比 已质押股 占 未质押股份 占未
押 押 例 例 份 已 限售和冻结 质押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限售和冻 质 数量 股份
股) 股) 结、标记 押 (股) 比例
数 股
量(股) 份
比
例
昊盟科 251,302,8 25.51% 51,450,000 49,220,000 19.59% 5.00% 0 0% 0 0%
技 26 注
合计 251,302,8 25.51% 51,450,000 49,220,000 19.59% 5.00% 0 0% 0 0%
26
注:本次质押及解除质押完成后,控股股东昊盟科技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减少但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较前次披露的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有所上升,系控股股东昊盟科技实施完成了股份减持事项,其
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由 271,925,507 股降至 251,302,826 股所致。
三、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出现平仓风险
昊盟科技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目前公司实际控制权稳定,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其
股份质押变动及风险情况,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一)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0/8ac8b14d-7a6b-419d-9ceb-9538eb928a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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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7 19:12│奥飞数据(300738):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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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以下
简称“本所”)接受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飞数据”或“公司”)的委托,指派陈伟、陈颖律师(以下简称“本
所律师”)出席奥飞数据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
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
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
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会由奥飞数据董事会根据2026年7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召集,奥飞数据董事会已于 2026 年
8月 1日在巨潮资讯网等相关网站上刊登了《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在法定
期限内公告了有关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登记事项等相关事项。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
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奥飞数据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17 日9:15-9:25,9:30-11:
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8月 1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 8月17日 14:30在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庆沙路 100 号 22 层会议室召开。
奥飞数据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奥
飞数据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一)奥飞数据董事会与本所律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了
验证,并登记了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名称(或姓名)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经验证、登记: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5人,均为2026年 8月10日 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收
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奥飞数据股东,该等股东持有及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124,384 股,占奥
飞数据总股本的 0.0126%。
(二)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计 224 人,代表股份数 256,472,47
6 股,占奥飞数据总股本的26.0324%。
上述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的合法性已经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公
司法》《股东会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奥飞数据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1、现场会议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审议的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表决时由 2名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按照《公司法》《股东
会规则》和奥飞数据章程的规定进行计票和监票。本次股东会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2、网络投票表决程序
奥飞数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部分股东在有效时间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
(二)本次股东会对各提案的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表决结果:1.01《选举冯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得票数 255,382,0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66%,冯康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55,2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76.5036%。
1.02《选举丁洪陆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得票数 255,377,33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47%,丁洪陆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50,5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76.4118%。
1.03《选举林卫云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得票数 255,380,40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59%,林卫云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53,5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76.4711%。
1.04《选举张天松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得票数 255,373,84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34%,张天松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47,0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76.3443%。
1.05《选举邹创铭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得票数 255,367,5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09%,邹创铭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40,6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76.2216%。
1.06《选举祝志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得票数 255,375,0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38%,祝志军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48,2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76.3674%。
2、《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2.01《选举李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得票数 255,376,3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44%,李刚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49,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76.3929%。
2.02《选举金泳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得票数 255,374,29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35%,金泳锋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47,4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76.3529%。
2.03《选举康海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得票数 255,373,8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34%,康海文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46,9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76.3434%。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
细则》和奥飞数据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奥飞数据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7/b413cf4a-4005-4ff4-a1d4-9b4525b6e5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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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7 19:12│奥飞数据(300738):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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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300738):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7/4d97781c-e196-495d-8753-2a5a60c91d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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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7 19:12│奥飞数据(300738):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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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飞数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6
年 8月 1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8月 17日在公司 2026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后,以现场通知方式发出,经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
。应当参加会议董事 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人。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邹创铭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选举冯康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冯康先生(主任委员)、李刚先生、祝志军先生。
2、审计委员会委员:康海文先生(主任委员)、金泳锋先生、邹创铭先生。
3、提名委员会委员:金泳锋先生(主任委员)、李刚先生、祝志军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李刚先生(主任委员)、康海文先生、祝志军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冯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丁洪陆先生、张天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任期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林卫云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海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方明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7/2f9138af-27ec-4d20-8b8d-51399ccafa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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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7 19:12│奥飞数据(300738):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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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300738):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7/b5c4dae8-77cf-46cd-9741-f8ac603a08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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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7 19:12│奥飞数据(300738):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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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飞数据”)于2026年 8月 17 日召开了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选举产生了 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公司于 2026年 8月 17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以及聘任了公司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非独立董事:冯康先生(董事长)、丁洪陆先生、林卫云女士、张天松先生、邹创铭先生、祝志军先生
2、独立董事:李刚先生、金泳锋先生、康海文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上述 9名董事组成,其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
下:
1、战略委员会:冯康先生(主任委员)、李刚先生、祝志军先生。
2、审计委员会:康海文先生(主任委员)、金泳锋先生、邹创铭先生。
3、提名委员会:金泳锋先生(主任委员)、李刚先生、祝志军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刚先生(主任委员)、康海文先生、祝志军先生。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康海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
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要求。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冯康先生
2、副总经理:丁洪陆先生、张天松先生
3、财务总监:林卫云女士
4、董事会秘书:刘海晏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方明华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审查通过,其中聘任林卫云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海晏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法律合规、金融投资等领域有多年工作经验,
并已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三年,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及专业知识,熟悉与履职相关的证券法律法规
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方明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拥有多年的上市公司证券事务岗
位的从业经验,并已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超过三年,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及专业知识,熟悉与
履职相关的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合理性说明以及保持公司独立性的措施
公司实际控制人冯康先生作为公司核心创始人,深耕数据中心行业多年,对公司现有业务拥有深刻的产业认知和丰富的运营经验
。由其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有利于提升经营决策的统筹效率与落地执行,兼顾公司规范治理和长远发展的要求,不会对上
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时,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内部制度合理划分董事会和总经理的职权,严格区分决策层与执行层的职责
,确保董事会依法履行重大事项决策、监督、考核等法定职权,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开展日常经营管理。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治
理制衡机制,严格落实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规范关联交易决策与披露程序,强化独立董事监督职能,完善内
部控制与风险防控体系。上述措施能够有效保障公司的独立性。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海晏 方明华
联系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庆沙路 100号 21层、22层 广州市南沙区庆沙路 100号 21层、22层
电话 020-85699517 020-85699517
传真 020-85699517 020-85699517
电子信箱 liuhy@ofidc.com fangmh@ofidc.com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7/b31145b3-9364-4f99-9c18-4e12cdd955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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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7 19:12│奥飞数据(300738):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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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飞数据”)于2026年 8月 17 日召开了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选举产生了 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公司于 2026年 8月 17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以及聘任了公司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非独立董事:冯康先生(董事长)、丁洪陆先生、林卫云女士、张天松先生、邹创铭先生、祝志军先生
2、独立董事:李刚先生、金泳锋先生、康海文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上述 9名董事组成,其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
下:
1、战略委员会:冯康先生(主任委员)、李刚先生、祝志军先生。
2、审计委员会:康海文先生(主任委员)、金泳锋先生、邹创铭先生。
3、提名委员会:金泳锋先生(主任委员)、李刚先生、祝志军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刚先生(主任委员)、康海文先生、祝志军先生。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康海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
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要求。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冯康先生
2、副总经理:丁洪陆先生、张天松先生
3、财务总监:林卫云女士
4、董事会秘书:刘海晏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方明华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审查通过,其中聘任林卫云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海晏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法律合规、金融投资等领域有多年工作经验,
并已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三年,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及专业知识,熟悉与履职相关的证券法律法规
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方明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拥有多年的上市公司证券事务岗
位的从业经验,并已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超过三年,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及专业知识,熟悉与
履职相关的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合理性说明以及保持公司独立性的措施
公司实际控制人冯康先生作为公司核心创始人,深耕数据中心行业多年,对公司现有业务拥有深刻的产业认知和丰富的运营经验
。由其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有利于提升经营决策的统筹效率与落地执行,兼顾公司规范治理和长远发展的要求,不会对上
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时,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内部制度合理划分董事会和总经理的职权,严格区分决策层与执行层的职责
,确保董事会依法履行重大事项决策、监督、考核等法定职权,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开展日常经营管理。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治
理制衡机制,严格落实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规范关联交易决策与披露程序,强化独立董事监督职能,完善内
部控制与风险防控体系。上述措施能够有效保障公司的独立性。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海晏 方明华
联系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庆沙路 100号 21层、22层 广州市南沙区庆沙路 100号 21层、22层
电话 020-85699517 020-85699517
传真 020-85699517 020-85699517
电子信箱 liuhy@ofidc.com fangmh@ofidc.com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7/4cdfab4a-847e-4536-8d79-e2008d1e26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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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7 19:12│奥飞数据(300738):关于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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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300738):关于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7/3b74a32c-09f9-4aeb-9c0c-f6968dd16b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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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 19:32│奥飞数据(300738):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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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300738):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5/0d8a9e1b-caf4-4dd2-8e07-9abc84ac23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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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奥飞数据(300738):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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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飞数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
026年 7月 31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7月30 日以电话通知、
电子通讯通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应当参加会议董事 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人。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林卫
云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
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6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任期为三年,到期需进行换届选举。出席会议的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
项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2.1 提名冯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2 提名丁洪陆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3 提名林卫云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4 提名张天松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5 提名邹创铭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6 提名祝志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冯康先生、丁洪陆先生、林卫云女士、张天松先生、邹创铭先生、祝
志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三年。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
和职责。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任期为三年,到期需进行换届选举。出席会议的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
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3.1 提名李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2 提名金泳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3 提名康海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刚先生、金泳锋先生、康海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由
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三年。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26年 8月 17日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f4b177e9-cf16-4ffd-a1b9-f59fa272aa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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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奥飞数据(30073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康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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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康海文作为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东奥飞数据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
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4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
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
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康海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e9346675-74f9-4857-85ca-e60c536534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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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奥飞数据(30073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刚)
─────────┴────────────────────────────────────────────────
提名人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刚为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
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5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
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
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4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
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0f3d9c1c-5829-42a5-a1cd-50875cb69c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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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奥飞数据(30073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康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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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康海文为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
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
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4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
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7957060f-5498-458b-b0b4-7ce9d41248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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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奥飞数据(30073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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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6年 8月 1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计划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6年 7月 31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
董事会提名冯康先生、丁洪陆先生、林卫云女士、张天松先生、邹创铭先生、祝志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
名李刚先生、金泳锋先生、康海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
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其中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刚先生、金泳锋先生、康海文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
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92365e80-0767-4def-a93b-ef782bd7ef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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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奥飞数据(30073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金泳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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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金泳锋为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
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
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4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
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ae49e3a4-66d7-48d6-9a23-77d91d2ce7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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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奥飞数据(300738):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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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300738):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b571b84f-bd2b-46e7-8ac0-578d4255b8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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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奥飞数据(30073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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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李刚作为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东奥飞数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
,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4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
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
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李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f4b7589c-30a3-47e6-93a5-bae0d7cab1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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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奥飞数据(30073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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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飞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
〕7号)(以下简称“《解释第20号》”)的相关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执行的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
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颁布《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
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
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
内容,并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颁布《解释第20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和“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
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并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根据《解释第19号》《解释第20号》的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
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
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db69e801-c6e4-4f69-adf6-8b05304dd9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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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奥飞数据(300738):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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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300738):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e4a0e25b-9c87-4618-a6f6-0a0cd192f8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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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奥飞数据(300738):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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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300738):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7864252e-2d28-479b-8497-5544e1d7e0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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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奥飞数据(300738):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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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300738):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80a77cb8-4aad-4c38-aae0-7a812c3b66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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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奥飞数据(30073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金泳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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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金泳锋作为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东奥飞数据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
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4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
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
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金泳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d05ef880-1fbf-4b00-9197-a0f9b78166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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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奥飞数据(300738):奥飞数据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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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8月 17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8月 17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8月 17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8月 1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8月 10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
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庆沙路 100号 22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五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6)人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冯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
1.02 选举丁洪陆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 累积投票提案 √
独立董事
1.03 选举林卫云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 累积投票提案 √
独立董事
1.04 选举张天松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 累积投票提案 √
独立董事
1.05 选举邹创铭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 累积投票提案 √
独立董事
1.06 选举祝志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 累积投票提案 √
独立董事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五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李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
2.02 选举金泳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
2.03 选举康海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
2、披露情况及相关说明
提案 1.00-2.00已经公司于 2026年 7月 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提案 1.00、2.00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 6名、独立董事3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
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
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对于以上议案,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二)登记时间:2026年 8月 12日上午 9:
30至 11:30,下午 14:00至 15: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年 8月 12日 15:00之前送达公司或指定
电子邮箱。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庆沙路 100号 21层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
明“股东会”字样。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委托人的《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
续。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刘海晏、方明华
联系电话:020-85699517
传真号码;020-85699517
电子邮箱:liuhy@ofidc.com、fangmh@ofidc.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19a22e87-b771-4440-85c0-750e46698d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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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8:36│奥飞数据(300738):关于控股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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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飞数据”)控股子公司广东奥飞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
飞新能源”)于 2026 年 6月 18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报送了本次股票定向
发行的申请文件,并于 2026 年 7月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奥飞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
﹝2026﹞898 号)。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月 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同意股票定向发行的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51)。
奥飞新能源股票定向发行已完成认购,本次定向发行股份总额为 1,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00,000股。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将于 2026年 08月 04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0/46cc7f0d-7ea1-4c25-bb07-7dce4d444d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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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44│奥飞数据(300738):关于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获得深交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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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飞数据”)于2026年 3月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并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其持有的位于天津市武清区东马圈镇武落
公路(东马圈镇段)7号增 1号的天津盘古云泰数据中心项目及其相关配套设施作为底层资产,开展专项计划的申报发行工作。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奥飞数据 2026年第 1期绿色数据中
心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6﹞641号),具体内容如下:
中信证券-奥飞数据 2026年第 1期绿色数据中心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证券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9.59亿元。公司应当
自本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 12个月内正式向深交所提交资产支持证券挂牌申请文件,逾期未提交的,本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无异议函的要求,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e0f9b5e5-513b-4e5b-ab5e-3cf939148e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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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18:44│奥飞数据(300738):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同意股票定向发行的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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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飞数据”)控股子公司广东奥飞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
飞新能源”)于 2026 年 6月 18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报送了本次股票定向
发行的申请文件。
经审核,全国股转公司于近日向奥飞新能源出具了《关于同意广东奥飞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6
﹞898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你公司本次定向发行不超过 100万股新股。本同意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自出具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二、你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司的申请文件实施本次股票定向发行。
三、自本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新增股票挂牌手续完成前,你公司如发生影响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我司报告。
四、你公司应当在完成股票定向发行后,按照规定及时办理新增股票挂牌手续。
五、你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应当用于定向发行说明书披露的用途。
后续奥飞新能源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述文件及奥飞新能源股东会授权办理本次定向发行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5287e033-9f9b-46a7-8fa0-77d8e03de0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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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8:34│奥飞数据(300738):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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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6月10 日、2026 年 6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五次会议、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11日、2
026年 6月 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一、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开立、股票购买情况
1、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证券交易账户,账户名称: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0899555854。
2、截至 2026年 7月 7日,本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1,546,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
注,成交金额合计 29,625,550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为 19.16 元/股。本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
注:本公告中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总股本 985,203,980股为计算依据。
二、关于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本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的正式员工。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
在一致行动安排。
2、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提案时相关人员均回避表决。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3、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前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
4、除本员工持股计划外,公司还有两期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互独立,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票的锁定期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完成本持股计划对标的股票的购买。根据相关规定,本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 12个月,
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购买完成之日起计算,即自 2026年7月 7日起至 2027年 7月
6日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
交易。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
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0ba8d7ab-6f46-4169-88db-dcd884f1ac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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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52│奥飞数据(300738):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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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0738 证券简称:奥飞数据
2、债券代码:123131 债券简称:奥飞转债
3、转股价格:10.06元/股
4、转股期限:2022年 6月 9日至 2027年 12月 2日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飞数据”)现将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公司股本变动
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20 号”核准,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
债”)的注册申请。
公司于 2021 年 12月 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6,350,000 张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为 63,500.00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债于 2021年 12 月 22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奥飞转债”,债券
代码“123131”。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 2021年 12月 9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2年 6
月 9日至 2027年 12月 2日。
二、“奥飞转债”转股及股本变动情况
2026年第二季度,“奥飞转债”因转股减少 2,193张债券,转股数量为 21,790股。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奥飞转债”剩余
可转债金额 315,926,400.00元,剩余债券 3,159,264张。
公司 2026年第二季度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截至 2026.3 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 本次变动后(截至 2026.6.3
.31 导 0
的股本结构) 致股份变动数量(股) 的股本结构)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309,960 0.03% 0 309,960 0.03%
其中:高管锁定股 309,960 0.03% 0 309,960 0.03%
首发后限售股 0 0.00% 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984,872,230 99.97% 21,790 984,894,020.00 99.97%
股
三、总股本 985,182,190 100.00 21,790 985,203,980.00 100.00%
%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35a06097-8ad6-4c55-a8f0-fbaaad2776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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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44│奥飞数据(300738):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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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6月2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2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
,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26日上午9:15至2026年06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庆沙路 100号 22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张天松先生。公司董事长冯康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经过半数董事推选,本次会
议由董事张天松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广东奥飞数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35人,代表股份 17,240,5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9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35人,代表股份 17,240,5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99%。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 535 人,代表股份17,240,5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9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 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 535人,代表股份 17,240,5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99%。
3、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161,4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3.7412%;反对 1,014,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8871%;弃权 6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161,4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412%;反对 1,014,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871%;弃权 6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718%。
(二)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225,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153%;反对 940,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4532%;弃权 7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225,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153%;反对 940,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32%;弃权 7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315%。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 16,144,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443%;反对 1,021,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9242%;弃权7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144,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443%;反对 1,021,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242%;弃权 7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31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伟、陈颖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奥飞数据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b3916868-4167-4298-9941-ef75534ada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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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44│奥飞数据(300738):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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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以下
简称“本所”)接受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飞数据”或“公司”)的委托,指派陈伟、陈颖律师(以下简称“本
所律师”)出席奥飞数据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
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
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
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会由奥飞数据董事会根据2026年6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召集,奥飞数据董事会已于 2026 年
6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相关网站上刊登了《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在法
定期限内公告了有关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登记事项等相关事项。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
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奥飞数据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6 日9:15-9:25,9:30-11:
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 6月26日 14:30在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庆沙路 100 号 22 层会议室召开。
奥飞数据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奥
飞数据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一)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股东会无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二)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计 535 人,代表股份数 17,240,553
股,占奥飞数据总股本的1.7499%。
上述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的合法性已经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公
司法》《股东会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奥飞数据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1、现场会议表决程序
鉴于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无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本次股东会表决时由本所律师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奥飞
数据章程的规定进行计票和监票。本次股东会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2、网络投票表决程序
奥飞数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部分股东在有效时间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
(二)本次股东会对各提案的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16,161,49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412%;反对 1,014,960 股;弃权 64,10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6,161,4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3.7412%;反对 1,014,960 股;弃
权 64,100 股。
2、《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16,225,99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153%;反对 940,160 股;弃权 74,40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6,225,9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4.1153%;反对 940,160 股;弃权
74,400 股。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16,144,79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443%;反对 1,021,360 股;弃权 74,40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6,144,7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3.6443%;反对 1,021,360 股;弃
权 74,400 股。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
细则》和奥飞数据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奥飞数据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405e4bbe-b7eb-491c-85c3-ba730da268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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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26│奥飞数据(300738):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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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飞数据”)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1日召开的2025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2025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公告后至实施期间,若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况致使总股本发生变化时,将按照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2、因“奥飞转债”转股导致公司股本总数自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发生变动,股本总数增加。根据2025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若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况致使总股本发生变化时,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
则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4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10股派0.126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8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4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7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7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91 广州市昊盟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2 06*****685 广州市昊盟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24日至登记日:2026年7月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可转债转
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的约定,因实施权益分派导致“奥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D=10.05元/股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10.06元/股;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014元。
“奥飞转债”转股价格由10.06元/股调整为10.0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7月2日起生效。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庆沙路100号2101房
咨询联系人:方明华
咨询电话:020-85699517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57609f93-94f5-4a56-87f9-7918d279d1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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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24│奥飞数据(300738):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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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31
2、债券简称:奥飞转债
3、调整前转股价格:10.06元/股
4、调整后转股价格:10.05元/股
5、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6年 7月 2日
一、关于“奥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飞数据”)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 2021年第 37次审议
会议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720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了 63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为 635,000,000.00元,本次可转换
公司债券已于 2021年 12月 2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奥飞转债”,债券代码“123131”。“奥飞转债”初始
转股价格为 22.02元/股。
根据《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奥飞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
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
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
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奥飞转债”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的情况
1、2022年 5月 23日,公司召开了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股本总数381,644,654股为基数,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45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17,174,009.43元
人民币,送红股 0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8 股,本次转增股份数量为 305,315,723 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数将
增加至686,960,377股。因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奥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2.02元/股调整为 12.21元/股,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6月 2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29)。
2、2022 年 8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为 127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限制性股票共计 401.0068 万股,授予价格(调整后)为 5.78 元/股。公
司按有关规定办理上述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上市流通日定为 2022年 9月 16日,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690,9
72,847股(包括因可转债累计转股的 2,402 股),“奥飞转债”转股价格由 12.21 元/股调整为 12.1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9月 16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关于限制性股票归属增发股份调整奥飞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4)。
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3〕154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 103,648,103股,该等股份上市日为 2023年 4月 20日,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股
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794,635,462股(包括因可转债累计转股的 16,914 股),“奥飞转债”转股价格由 12.17 元/股
调整为 12.1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4月 2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关于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调整奥飞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4、2023 年 5月 15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股本总数 794,6
35,462股为基数,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25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19,865,886.55元人民币,送红股 0 股,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本次转增股份数量为158,927,092 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所得,最终
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转增后公司股本总数将增加至 953,562,554股。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若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因“奥飞转债”转股导致公司股本总数自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2023年 5月 17日(“奥飞转债”自 2023年 5月 18日
起暂停转股)发生变动,股本总数增至 794,635,839股(包括因可转债累计转股的 17,291股)。根据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若股
本总额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94,635,8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24999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送红股 0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1.999999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953,562,927股。
“奥飞转债”转股价格由 12.13元/股调整为 10.0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5月 26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
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5、2024 年 5月 13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时
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包含已于 2024年 5月 22日从回购专用账户非交易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5,09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21元(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0股。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等
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奥飞转债”转股价格由 10.09元/股调整为 10.0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自 2024年7月 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6、2025 年 5月 12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
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13元(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股。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况致使总股本
发生变化时,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奥飞转债”转股价格由 10.07元/股调整为 10
.0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 7月 8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5)。
三、本次“奥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6年 5月 11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14元(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0股。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期间,若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股份回购等情况致使总股本发生变化时,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的约定,“奥飞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 P0-D=10.05元/股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 10.06元/股;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0.014元。
“奥飞转债”转股价格由 10.06元/股调整为 10.0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年 7月 2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a72ebae9-c0c7-4539-98fd-2abc5ca254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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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02│奥飞数据(30073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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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30073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c5d550a5-f288-4f3e-ab80-d3a773e212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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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30│奥飞数据(300738):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奥飞数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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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300738):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奥飞数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36dfbe30-2319-4ec4-854f-3bfc43deae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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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30│奥飞数据(300738):奥飞数据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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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300738):奥飞数据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5e76e219-7bcf-47aa-a6a1-50af913a91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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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47│奥飞数据(30073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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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6月15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
,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上午9:15至2026年6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庆沙路 100号 22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林卫云女士。由于公司董事长冯康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经过半数董事推选,本
次会议由董事林卫云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广东奥飞数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06人,代表股份 280,456,8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467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人,代表股份 123,9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通过网络投票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05人,代表股份 280,332,8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4545%。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 703人,代表股份 8,407,3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3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 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 703 人,代表股份 8,407,3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34%。
3、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614,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6998%;反对 749,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671%;弃权 92,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65,2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844%;反对 749,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02%;弃权 92,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055%。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974,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018%;反对 4,365,4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5566%;弃权116,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24,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854%;反对 4,365,4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9248%;弃权 116,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389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伟、陈颖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奥飞数据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618b3e37-a026-47c7-9280-9f40b5bf3f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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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47│奥飞数据(30073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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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以下
简称“本所”)接受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飞数据”或“公司”)的委托,指派陈伟、陈颖律师(以下简称“本
所律师”)出席奥飞数据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
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
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
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会由奥飞数据董事会根据2026年5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召集,奥飞数据董事会已于 2026 年
5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相关网站上刊登了《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在法
定期限内公告了有关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登记事项等相关事项。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
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奥飞数据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5 日9:15-9:25,9:30-11:
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 6月15日 15:00在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庆沙路 100 号 22 层会议室召开。
奥飞数据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奥
飞数据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一)奥飞数据董事会与本所律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了
验证,并登记了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名称(或姓名)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经验证、登记: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1人,为 2026 年 6月 5日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奥飞数据股东,该股东持有及代表的股份总数为123,984 股,占奥飞
数据总股本的 0.0126%。
(二)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计 705 人,代表股份数 280,332,82
3 股,占奥飞数据总股本的28.4545%。
上述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的合法性已经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公
司法》《股东会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奥飞数据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1、现场会议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审议的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鉴于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不足 2名,本次股东会表决时由
1名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奥飞数据章程的规定进行计票和监票。本次股东会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2、网络投票表决程序
奥飞数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部分股东在有效时间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
(二)本次股东会对各提案的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开展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279,614,7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98%;反对 749,105 股;弃权 92,94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565,2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89.9844%;反对 749,105 股;弃权
92,940 股。
2、《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275,974,4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18%;反对 4,365,486 股;弃权 116,84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24,9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46.6854%;反对 4,365,486 股;弃
权 116,840 股。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
细则》和奥飞数据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奥飞数据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6efc9cec-cd78-4bdb-bc2c-0284a542ad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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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47│奥飞数据(300738):关于完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工商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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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 2025年度股东会并审议通过《关
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85,182,190元,并取
得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全称: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67653410D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冯康
注册资本:玖亿捌仟伍佰壹拾捌万贰仟壹佰玖拾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 09月 28日
营业期限:2004年 09月 28日至长期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庆沙路 100号 2101房
经营范围:研究和试验发展(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8d267d84-4419-468d-af7b-126878942f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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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9:04│奥飞数据(30073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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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26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26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26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6月 1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6月 17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
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庆沙路 100号 22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
3.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2、披露情况及相关说明
议案 1.00-3.00已经公司于 2026年 6月 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
数通过。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对议案 1.00-议案 3.00进行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对于以上议案,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二)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22日上午 9:
30至 11:30,下午 14:00至 15: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年 6月 22日 15:00之前送达公司或指定
电子邮箱。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庆沙路 100号 21层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
明“股东会”字样。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委托人的《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
续。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刘海晏、方明华
联系电话:020-85699517
传真号码;020-85699517
电子邮箱:liuhy@ofidc.com、fangmh@ofidc.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8b48b2c3-e264-4c06-942e-a87ba6f7f9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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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9:04│奥飞数据(300738):奥飞数据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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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300738):奥飞数据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8ddda532-9cfe-45e0-9639-6814f3e235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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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9:02│奥飞数据(300738):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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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审阅了《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资料,经充分讨论,就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意见: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推出前已充分征求员工意见,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
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
3、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
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98a023f1-3324-402f-9692-02e7c96868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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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9:02│奥飞数据(300738):奥飞数据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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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300738):奥飞数据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d9abcb98-5194-4003-843e-ba98afb1a3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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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9:02│奥飞数据(300738):奥飞数据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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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300738):奥飞数据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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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9:01│奥飞数据(300738):关于不提前赎回奥飞转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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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300738):关于不提前赎回奥飞转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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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9:01│奥飞数据(300738):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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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飞数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
026年 6月 10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6月 9日以电话通知、
电子通讯通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应当参加会议董事 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人。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林卫
云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
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奥飞转债的议案》
自 2026年 5月 21日至 2026年 6月 10日,奥飞数据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奥飞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10.
06元/股)的 130%(即 13.078元/股)。根据《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
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了“奥飞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
任何连续 30个交易日中至少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
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为保护“奥飞转债”持有人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奥飞转债”的提前赎
回权利,同时决定未来 6个月内(即 2026年 6月 11日至 2026年 12月 10日),如再次触发“奥飞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
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 2026年 12 月 10日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奥飞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
将再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行使“奥飞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6票。
由于公司董事丁洪陆、林卫云、张天松、邹创铭、祝志军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为关联董事,因此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董
事冯康为关联董事,因此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6票。
由于公司董事丁洪陆、林卫云、张天松、邹创铭、祝志军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为关联董事,因此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董
事冯康为关联董事,因此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实施或修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股票来源、管理模式变
更、资产管理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的选择、变更,以及持有人确定标准、持有人认购份额数量等;
3、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的购买、锁定、解锁和分配、过户等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或协议文件(若有);
7、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新规定对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修订和完善;
8、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止。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会
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情况: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6票。
由于公司董事丁洪陆、林卫云、张天松、邹创铭、祝志军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为关联董事,因此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董
事冯康为关联董事,因此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26年 6月 26日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36f6b557-38b4-4ff8-9355-bf192dee80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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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00│奥飞数据(300738):关于奥飞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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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300738):关于奥飞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883583af-af2f-4f0d-89a2-34ddef1754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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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奥飞数据(300738):奥飞数据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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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15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15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1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6月 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
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庆沙路 100号 22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开展公募 REITs申报发行工作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00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披露情况及相关说明
议案 1.00、议案 2.00已经公司于 2026年 5月 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过半数通过。对于以上议案,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二)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9日上午 9:3
0至 11:30,下午 14:00至 15: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年 6月 9日 15:00之前送达公司或指定电
子邮箱。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庆沙路 100号 21层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
明“股东会”字样。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委托人的《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
续。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刘海晏、方明华
联系电话:020-85699517
传真号码;020-85699517
电子邮箱:liuhy@ofidc.com、fangmh@ofidc.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d5e50718-5050-4d19-aceb-a766a90799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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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奥飞数据(300738):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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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支持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飞数据”)的日常经营、项目建设以及战略布局,公司控
股股东广州市昊盟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盟科技”)拟向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
的借款额度,该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年,公司可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在有效期限内不超过总额度循环使用。
本次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具体利率由借款双方在签订借款协议时协商确定,借款利息按每次每笔
实际借款金额和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对于本次借款,公司无需提供任何抵押、质押、保证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亦未附加任何其他义务
、特殊条件及额外协议安排,借款用途包括但不仅限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贷款、项目建设、对外投资等合法用途。公司董事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资金需求办理相关借款事项,并签署借款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
2、昊盟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6 年 5月 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冯康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 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
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的情形,可豁免股东会审议程序。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市昊盟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3689328021H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冯康
5、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09年 6月 2日
7、住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庆沙路 100号自编 6房
8、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广告业;投资咨询服务;软件技术推广服务;人工
智能算法软件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
9、股权结构:冯康、孙彦彬分别持有昊盟科技 90%、10%股权。
10、关联关系:昊盟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 2026年 5月 20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71,925,507 注股,持股比例为 27.60%
。
11、失信执行人说明: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昊盟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控股股东对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以及战略布局的支持,双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借款利率公允合理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
2、借款对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3、借款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年,公司可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在有效期限内不超过总额度循环使用。
4、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具体利率由注本公告中持股比例以截至 2026年 5月 20日公司总
股本 985,191,433股为计算依据。借款双方在签订借款协议时协商确定。
5、其他具体内容以正式协议文本为准。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昊盟科技向公司提供借款,是为了支持公司的日常经营、项目建设以及战略布局。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实际支持,有利于公司降低资金成本,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2026 年初至本公告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 年初至本公告日,除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奥飞数据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亿元(含 150.00 亿元)的无偿担保额度以外,公司与控股股东昊盟科技(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
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0.40万元。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5月 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并以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1票审议通过《关于控股
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冯康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认为控股股东昊盟科技向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对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以及战略布局的支持。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
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实际支持,有利于公司降低资金成本,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 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
次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以及战略布局。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的
基础上进行的,遵循公平、公正、自愿原则,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费用,定
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02a46f8b-e667-4d37-bb20-d7e37f2a7dcf.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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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奥飞数据: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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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奥飞数据: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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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奥飞数据: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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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8/12251222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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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奥飞数据: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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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32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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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奥飞数据: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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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884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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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奥飞数据: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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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1/12231548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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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奥飞数据: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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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1/12231548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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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奥飞数据: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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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239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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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奥飞数据: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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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340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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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奥飞数据: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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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2/121970086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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