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38 奥飞数据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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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奥飞数据(300738):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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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300738):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6/17bbfd63-935f-4871-a4ee-892ba3b8f4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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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奥飞数据(300738):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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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300738):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aa92232d-a65f-4348-916d-e56f57578d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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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奥飞数据(30073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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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飞数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
4 年 10 月 24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 10 月 21 日以电话
通知、电子通讯通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送达全体董事。应当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全体董事
共同推选董事黄展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2024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
为满足客户现阶段及未来业务布局对算力及数据中心资源的需要,公司紧抓机遇,提前准备,通过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的方式对
2024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盘古云泰数据中心(天津武清一期)项目”进行投资建设,截至目前,“盘
古云泰数据中心(天津武清一期)项目”进展顺利,已开始进入交付期。
自公司 2024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相关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有序推进各项
相关工作。在综合考虑“盘古云泰数据中心(天津武清一期)项目”现状、当前资本市场环境、政策变化、市场融资环境等诸多因素
后,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充分沟通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 2024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a5e581b8-294a-4c7d-b6fb-19acef4e48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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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奥飞数据(300738):关于终止2024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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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300738):关于终止2024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fa429f4d-037d-46ab-b140-bfe3d04c72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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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 18:16│奥飞数据(300738):2024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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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300738):2024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8/5c6f1d3c-3bcc-45cb-a56d-9238d96a44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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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 17:56│奥飞数据(300738):关于认购产业投资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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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与认购产业投资基金份额概述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飞数据”)认缴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认购北京星连肇基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的北京星连鼎森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连鼎森”)的份额。本次交易完
成后,奥飞数据将持有星连鼎森8.9189%的份额比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认购产业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2)。
二、参与认购产业投资基金份额的进展情况
近日,星连鼎森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备案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北京星连鼎森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备案编码:SAPB80
管理人名称:北京星连肇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托管人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4年09月19日
公司将持续关注星连鼎森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0/c21fa9fe-0663-4821-aa74-33db0a76a9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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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 17:56│奥飞数据(300738):关于参加广东辖区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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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飞数据”)将参加由广东证监局
、广东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举办的“坚定信心 携手共进 助力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2024 广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月活
动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4 年 9月 12 日(周四)15:30-16:3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 2024 年半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
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0/fbe79e29-51e6-4a0b-bb09-446a127cab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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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15:03│奥飞数据(300738):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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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300738):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8/fae9eeca-858e-4961-964b-7b18b9b5f5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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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00:00│奥飞数据(300738):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飞数据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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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飞数据”)持续
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奥飞数据核心技术人员变
动的事项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具体情况
根据奥飞数据战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等实际情况,加之何烈军先生因工作职责调整将减少参与公司具体研发
项目,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公司不再认定何烈军先生为核心技术人员。何烈军先生仍在公司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和生产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研发管理体系,加强研发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提升研发团队整体实力,确保技术升级和研发目标的实现,
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公司新增认定李灵光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李灵光先生,1986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湛江师范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10 年 1 月至 2014 年 11 月就
职于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 12月入职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任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经理,并自 2018年 1月
起任公司基础设施部副总经理。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李灵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20股。
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大力引进优秀研发人才,增强公司的竞争实力,截至 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年末,公司研发人
员分别为 92人、97 人、85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分别为 33.58%、 29.75%、21.74%。此次新增的核心技术人员拥有丰富的数据
中心领域的行业经验,具备带领公司技术研发和运维团队持续发展的能力。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动不会对公司现有项目研发进展、核心
竞争力、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变动前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情况如下:
期间 核心技术人员姓名
本次变动前 何烈军、张天松、韩伟、刘文佳
本次变动后 张天松、韩伟、刘文佳、李灵光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各项研发项目正常进行。公司自成立以来通过申请专利和实行严格的保密措施的形式切实保护公司
的创新成果,同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考核与激励方式,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奥飞数据研发团队总体保持相对稳定,何烈军先生不再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但仍在公司任职。因此,本
次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变动不会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8/667e40ed-99f4-4679-864d-049819d4a1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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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00:00│奥飞数据(300738):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飞数据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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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300738):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飞数据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8/a4ade495-6bcb-4ff5-a187-97dcf3966b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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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00:00│奥飞数据(300738):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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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飞数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4
年 8月 2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8月 23 日以电话通知、
电子通讯通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送达全体董事。应当参加会议董事 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人,其中董事冯康、李刚、金泳锋
、康海文以通讯方式参会。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黄展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8/884a28b1-c367-4987-9f4e-425ea2f622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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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00:00│奥飞数据(300738):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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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300738):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8/7b4745a1-f262-40b0-a50e-2ce81c9557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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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00:00│奥飞数据(300738):关于数据中心获得2023年度碳中和认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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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300738):关于数据中心获得2023年度碳中和认证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7/6d27d146-516e-46c3-aba5-ebec6cbba0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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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00:00│奥飞数据(300738):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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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飞数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4年
8月 2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23日以电话通知、电子
通讯通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送达全体监事。应当参加会议监事 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人,其中监事陈剑钊以通讯方式参会。
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剑钊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8/b1407a9d-5835-405e-9a70-dfc13b09bd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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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00:00│奥飞数据(300738):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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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300738):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7/2023d2c4-3472-40f8-abb3-23c0dfcf98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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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00:00│奥飞数据(300738):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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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300738):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7/2b887b90-1059-422d-8844-6836cea2de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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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6 18:48│奥飞数据(300738):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奥飞数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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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14层、15层
Tel.: 86 20 8527 7000/01 Fax: 86 20 8527 7002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
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
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
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所
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假设:
1.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3.提供予本所之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4.所有提供予本所的复印件是同原件一致的,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5.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所有资料是完整、充分、真实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基于上述,本所经办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4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的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及提案内容,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资本市场信
息披露平台进行了公告。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2024 年 8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本次股东大会于广州市天河区华景路 1号南方通信大厦 9 层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过半数董事推选董事黄展鹏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8 月 26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8月 26
日上午 9:15至 9:25,9:30至11: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8月 26
日上午 9:15至 2024年 8月 26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广东奥飞数
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
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
(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议事规则》及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为: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16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
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指派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443人,代表股份合计283,386,8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3714%。具体情况如
下:
1.现场出席情况
经公司证券部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4人,所代表股份共计4,290,864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0.4447%。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股东登记在册。
2.网络出席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39人,代表股份279,095,96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8.926
6%。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438人,代表股份11,089,37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493%。其中现场出席1人,代表股
份3,918,912股;通过网络投票437人,代表股份7,170,462股。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所指派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指派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出席会议股东
代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根据《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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