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39 明阳电路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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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 20:10│明阳电路(30073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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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路(30073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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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19:42│明阳电路(300739):关于部分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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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路(300739):关于部分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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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08:00│明阳电路(300739):关于独立董事被留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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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路(300739):关于独立董事被留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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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明阳电路(300739):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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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路(300739):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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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明阳电路(300739):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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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路(300739):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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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明阳电路(300739):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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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路(300739):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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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明阳电路(300739):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明阳电路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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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路(300739):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明阳电路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
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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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明阳电路(300739):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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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路(300739):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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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明阳电路(300739):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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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路(300739):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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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明阳电路(300739):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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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路(300739):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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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19:24│明阳电路(30073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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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路(30073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28442cab-5550-45b4-a401-0a4a82df8b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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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 19:10│明阳电路(30073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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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路(30073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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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 20:28│明阳电路(300739):舆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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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有效提高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
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四条 公司舆情管理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尊重事实、高效处理”的原则,有效引导内部舆论和社会舆论,避免和
消除因媒体报道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子公司。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六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
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舆情的处理工作,就
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舆情工作组。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作为舆情信息收集配合部门,应配合开展舆情信息收集相关工作,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报日
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同时根据公司舆情工作组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反应及处理。
第九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
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
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
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化险为夷,塑造良好社
会形象。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时,要快速反映给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公司董
事会秘书;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如为一般舆情,应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如为
重大舆情,除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外,还应当向舆情工作组报告,必要时向中国证监会派出的监管机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十二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组长、董事会秘书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第十三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
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董事会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同步
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应对。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互动易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
的畅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事件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使
市场充分了解情况,减少投资者的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四)根据需要通过官网等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
当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
(五)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提起诉讼等措施制止有关媒体的侵权行
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危机恢复管理,对危机处理结果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恢复管理计划的实施,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公司在危机中的应
对能力。
第四章 舆情防范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防范舆情:
(一)建立良好的媒体关系:定期与媒体沟通,建立互信关系,主动发布正面信息,减少负面报道的可能性;
(二)内部信息透明化:通过公司内部通知和员工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公司的最新动态和政策,减少内部谣言和误传;
(三)危机预警机制:设立舆情预警机制,提前识别潜在的舆情风险,制定相应的预案;
(四)积极回应市场关切:及时回应市场和投资者的关切问题,避免因信息不透明引发的猜测和舆情。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公司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舆情处置中的涉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
或者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
相应处分和经济处罚,同时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各方等自然人、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聘请的顾问、中介服
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履行保密义务,如擅自披露公司信息,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或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
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今后颁布的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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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 20:28│明阳电路(300739):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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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增资概述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 月 8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全资子公司珠海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珠海明阳”)的资
金运营需求,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珠海明阳进行增资人民币12,000 万元,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增资有关的后续事项。此
次增资完 成后,珠海明阳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1,000 万元增加至 43,000万元(具体以实际结算时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珠海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15PX88T
3.注册资本:31,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张佩珂
5.公司住所: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珠峰大道西六号 305室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成立日期:2017年 12月 21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软件开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集成电路销售
;电子测量仪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股权结构:珠海明阳为公司持有 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增资后公司的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4年 6月 30日 2023年 12月 31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43,837,417.90 336,088,377.15
净资产 307,575,695.65 293,340,176.46
项目 2024年 6月 30日 2023年 12月 31日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152,270.09 2,729,365.67
净利润 235,519.19 -318,806.89
三、本次增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主要系满足珠海明阳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增强珠海明阳的资金实力,加快其发展。本次增资完成后,珠海明阳仍为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增资前后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8/6a5d83dd-48ec-4240-93c8-650165fb1d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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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 20:28│明阳电路(300739):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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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路(300739):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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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 20:28│明阳电路(300739):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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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路(300739):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8/aebab216-5f3f-4e2d-9edc-ea1e85bc55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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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8 18:22│明阳电路(30073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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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路(30073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8/1491e956-2629-4986-95e9-4030e78217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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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9 19:06│明阳电路(30073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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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路(30073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09/7520554e-8bd4-48d0-881f-9588e2caa0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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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 00:00│明阳电路(300739):国泰君安关于明阳电路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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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明阳电路(300739)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宁 联系电话:0755-23976376
保荐代表人姓名:曹子建 联系电话:010-8393920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是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2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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