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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39(明阳电路)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0739 明阳电路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26 19:30 │明阳电路(300739):关于“明电转02”2025年付息的公告 │ ├─────────┼──────────────────────────────────────────────┤ │2025-06-25 21:02 │明阳电路(300739):明阳电路相关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明电转02) │ ├─────────┼──────────────────────────────────────────────┤ │2025-06-25 21:02 │明阳电路(300739):明阳电路相关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明电转债) │ ├─────────┼──────────────────────────────────────────────┤ │2025-06-25 21:02 │明阳电路(300739):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 │2025-06-19 17:40 │明阳电路(300739):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 │2025-06-12 23:59 │明阳电路(300739):关于全资子公司补缴款项的公告 │ ├─────────┼──────────────────────────────────────────────┤ │2025-06-12 17:30 │明阳电路(300739):关于全资子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 │ ├─────────┼──────────────────────────────────────────────┤ │2025-06-12 17:30 │明阳电路(30073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 │2025-06-04 17:12 │明阳电路(30073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06-03 18:56 │明阳电路(300739):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 ─────────┬──────────────────────────────────────────────── 2025-06-26 19:30│明阳电路(300739):关于“明电转02”2025年付息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明电转 02”将于 2025年 7月 3日 1按面值支付第二年利息,每 10张“明电转 02“(面值 1,000 元)利息为 5.00元( 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5年 7月 2日 3.付息日:2025 年 7月 3日 4.除息日:2025 年 7月 3日 5.“明电转 02”票面利率:第一年 0.3%、第二年 0.5%、第三年 1.0%、第四年1.5%、第五年 2.0%,第六年 3.0%。 6.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率:计息期间 为 2024年 7月 3日至 2025年 7月 2日,票面利率为 0.5%。 7.“明电转 02”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5年 7月 2日,凡在 2025年 7月2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 本次派发的利息;2025 年 7 月 2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 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8.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年 7月 3日 9.下一年度的票面利率:1.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95 号)文同意注册的批复,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3年 7月 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448.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明电转 02”),每张面值 100. 00元,发行总额 44,850.00万元。根据《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 市公告书》”)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于 2025 年 7月 3日支付“明电转 02”的第二年利息,现将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债简称:明电转 02 2.可转债代码:123203 3.可转债发行量:44,850.00万元(448.50万张) 4.可转债上市量:44,850.00万元(448.50万张) 5.可转债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债上市时间:2023年 7月 19日 7.可转债存续的起止日期:2023年 7月 3日至 2029年 7月 2日 8.可转债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4年 1 月 8日至 2029年 7月 2 日 9.债券利率:第一年 0.3%、第二年 0.5%、第三年 1.0%、第四年 1.5%、第五年2.0%,第六年 3.0%。 10.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 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 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即 2023年 7月 3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2023 年 7 月3 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 。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 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1.可转债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可转债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14.可转债信用评级及资信评估机构: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 等级为“AA-”级,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明电转 02”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为 2024年 7 月 3 日至 2025 年 7 月 2 日,票面利 率为 0.5%,每 10 张“明电转 02”(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5.00元(含税)。 对于“明电转 02”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 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人民币 4.00元;对于持有“明电转 02”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 RQFII),暂免 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每 10 张派发利息人民币 5.00 元;对于持有“明电转 02”的其他债券持有人,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 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10张派发利息人民币 5.00元。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的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1.债权登记日:2025年 7月 2日 2.付息日:2025 年 7月 3日 3.除息日:2025 年 7月 3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5年 7月 2日(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明电转 02”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当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 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 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公司不代扣代缴。 七、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新桥街道上星第二工业区南环路 32号明阳电路 联系人:张伟 侯娟娟 联系电话:0755-27243637 传真:0755-27243609 邮箱:zqb@sunshinepcb.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84aaa9b3-0cdb-4522-84ff-3ae3b4cdd3c3.PDF ─────────┬──────────────────────────────────────────────── 2025-06-25 21:02│明阳电路(300739):明阳电路相关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明电转02) ─────────┴──────────────────────────────────────────────── 明阳电路(300739):明阳电路相关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明电转02)。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e14f930d-32fb-4ffa-a48a-5093c5d27c2b.PDF ─────────┬──────────────────────────────────────────────── 2025-06-25 21:02│明阳电路(300739):明阳电路相关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明电转债) ─────────┴──────────────────────────────────────────────── 明阳电路(300739):明阳电路相关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明电转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b6a813f2-9333-4fb7-84d1-672ed3311fff.PDF ─────────┬──────────────────────────────────────────────── 2025-06-25 21:02│明阳电路(300739):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4年 12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资金 可滚动使用,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还需满足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及保本要求。投资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现 金管理额 度在投资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2月 4日及 2024 年 12月 20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的相关公告。 近期,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需要,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账户信息具体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资金账号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0889900015763260 公司 深圳光明支行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仅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750a448b-99d3-40fd-989e-9320fc76e42d.PDF ─────────┬──────────────────────────────────────────────── 2025-06-19 17:40│明阳电路(300739):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4年 12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资金 可滚动使用,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还需满足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及保本要求。投资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现 金管理额 度在投资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2月 4日及 2024 年 12月 20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的相关公告。 近期,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需要,公司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账户信息具体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资金账号 九江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0889900015215676 深圳光明支行 珠海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0889900015484605 深圳光明支行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仅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38acbc39-4d54-4e75-b518-27b0fb771e0d.PDF ─────────┬──────────────────────────────────────────────── 2025-06-12 23:59│明阳电路(300739):关于全资子公司补缴款项的公告 ─────────┴──────────────────────────────────────────────── 一、基本情况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阳电路”)近期对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财务事项开展了自查。经自查, 全资子公司九江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期间需补缴涉及各相关款项金额 933.00 万元(以实际缴纳为准)。相关 主管部门未对该事项给予处罚。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款项事项不属于重大的前期会计差 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公司补缴上述款项将计入 2025 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影响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约 933.00 万元,最终以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f68e2773-a5a9-4300-8e73-a15627953302.pdf ─────────┬──────────────────────────────────────────────── 2025-06-12 17:30│明阳电路(300739):关于全资子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 ─────────┴──────────────────────────────────────────────── 一、基本情况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阳电路”)全资子 公司九江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 江明阳”)于近日收到国家税务 总局九江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发来的《税务处理决定书》,九江明阳 2021 年至 2023年期间需补缴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房产税等相关各项税费 7,085,541.22元 ,需缴纳滞纳金 2,244,549.50元(以实际缴纳为准),合计需缴纳 9,330,090.72元 。本次不涉及行政处罚,九江明阳已于 2025 年 3 月、5 月合计预缴税费7, 085,244.21元,后续将按照《税务处 理决定书》的规定缴纳剩余滞纳金。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 规定,上述补缴税款事项不属于重大的前期会计 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 调整。公司补缴上述税款将计入 2025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影响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约 9,330,090.72元,最终以 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公司管理层对上述事项高度重视,将持续加强公司税务管理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财务、税务方面的知识进行培训学习, 强化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732eea9a-ac58-488a-9fca-65f562e4b769.PDF ─────────┬──────────────────────────────────────────────── 2025-06-12 17:30│明阳电路(30073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明阳电路(30073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b7129440-ba10-43c3-9607-75d55107f8fd.PDF ─────────┬──────────────────────────────────────────────── 2025-06-04 17:12│明阳电路(30073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阳电路”)于 2025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 500万元(含本 数)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16 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用于 股权激励或员 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因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5 年 5 月 30 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将由 18.16 元/股(含)调整为 18.03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 2 5 年 5 月 14 日、2025 年 5 月 23 日、2025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关于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 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 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5 月 31日,公司尚未回购股份。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620cb56e-7546-40a7-863f-17f4f1e879f7.PDF ─────────┬──────────────────────────────────────────────── 2025-06-03 18:56│明阳电路(300739):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明阳电路(300739):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a4c2bccb-8c6e-454b-84d7-c50a5a22f1b1.PDF ─────────┬──────────────────────────────────────────────── 2025-06-03 18:56│明阳电路(30073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明阳电路(30073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ff60d94f-024c-4c47-bdc0-094f9acac5cd.PDF ─────────┬──────────────────────────────────────────────── 2025-06-03 17:46│明阳电路(300739):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国 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 ”)出具的《关于更换深圳明阳 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国泰海通作为公司 2023年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原指定李宁先生和曹子建先 生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法定持续督导 期限至20 25年 12月 31日结束。 现因曹子建先生工作岗位变动,无法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为保证 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国泰海通现指派邹仕华 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曹子建 先生担任公司的保荐代表人,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李宁先生和邹仕华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曹子建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 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183982aa-df60-4ffe-95af-a44cc1bf5319.PDF ─────────┬──────────────────────────────────────────────── 2025-05-27 21:24│明阳电路(300739):回购股份报告书 ─────────┴──────────────────────────────────────────────── 明阳电路(300739):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7/e0206e63-f696-4eb8-8184-730a7426fdb8.PDF ─────────┬──────────────────────────────────────────────── 2025-05-23 21:12│明阳电路(300739):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18.16 元/股(含本数)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18.03 元/股(含本数)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 年 5月 30日 一、回购方案概述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月 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或自 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 二、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股后的 343,963,7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3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 利为人民币 44,715,286.07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 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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