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40 水羊股份 更新日期:2026-03-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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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22 │水羊股份(300740):关于不提前赎回“水羊转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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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22 │水羊股份(300740):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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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22 │水羊股份(300740):不提前赎回水羊转债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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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8:36 │水羊股份(30074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
│ │释触及1%整数倍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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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26 │水羊股份(300740):关于水羊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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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6:56 │水羊股份(300740):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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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7:12 │水羊股份(300740):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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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6:10 │水羊股份(300740):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新增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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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 15:58 │水羊股份(300740):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水羊股份持续督导期2025年培训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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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 15:58 │水羊股份(300740):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水羊股份2025年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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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22│水羊股份(300740):关于不提前赎回“水羊转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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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自 2026 年 3月 2日至 2026 年 3月 20日,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54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17.60 元/股),已触发“水羊转债”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
条款。
2、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水羊转债”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水羊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在未来 3个月内(即 2026 年 3月 21 日至 2026年 6月 20日),如再次
触发“水羊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6 年 6月 20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水羊转
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水羊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3 号)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4月 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6,949,87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9,498.70 万元。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69,498.70 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 424.00 万元(含
税)的余额 69,074.70 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4月 11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本次发行过程
中,公司应支付相关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802.87 万元(不含税),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695.83 万
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出具了
天职业字[2022]33936-10 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3 年 4月 2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水羊转债”,债券代码“1
23188”。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为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4月 11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 10月 11日
)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年 4月 3日)止。
(四)可转债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3.71 元/股。
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水羊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3.71 元/股调整为 13.6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月 3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因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9 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及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水
羊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3.61 元/股调整为 13.6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3月 12日起生效。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水羊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3.63 元/股调整为 13.5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6月 1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因 2019 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及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水羊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3.53 元/股调整为 13.54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9月 2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为 13.54 元/股。
二、“水羊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
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自 2026 年 3月 2日至 2026 年 3月 20 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
转股价格(13.54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17.60 元/股),已触发“水羊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水羊转债”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水羊转债”的议案》,
考虑到“水羊转债”自 2023年 10 月 11 日起开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同时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出于
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水羊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在未来 3个月内(即 2026 年 3月 21 日至 2
026年 6月 20日),如再次触发“水羊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6 年 6月 20日后首个交
易日重新计算,若“水羊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水羊转债”的提前赎回权
利。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水羊转债”的
情况以及在未来 6个月内减持“水羊转债”的计划
经核实,在本次有条件赎回条款满足前六个月内(即 2025 年 9月 21日至2026 年 3月 2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交易“水
羊转债”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人姓名 2025 年 9月 21 期间买入数量 期间卖出数量 2026 年 3月 20
日持有数量 (张) (张) 日持有数量
(张) (张)
戴跃锋 697,618 0 589,760 107,858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相关主体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均未交易“水羊转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6个月内减持“
水羊转债”的计划。若上述相关主体未来拟减持“水羊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如需)。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不行使“水羊转债”提前赎回权,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水羊转债”事项无异议。
六、风险提示
截至 2026 年 3月 20日收盘,公司股票价格为 20.29 元/股,“水羊转债”当期转股价为 13.54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
的相关规定,“水羊转债”可能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自 2026 年 6月 20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水羊转债”再次触发
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水羊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水羊转债”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f2dba2bd-7bad-402d-aa7a-fcece7bfb2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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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22│水羊股份(300740):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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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6 年 3月 20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紧
急召开,由董事长戴跃锋先生主持,以现场及通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符合《公
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因情况紧急,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月 20日以口头、电话
方式发出,会议召集人在会上对本次召开紧急会议情况作出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水羊转债”的议案》
根据《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中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
的相关约定,自 2026 年 3月 2日至 2026 年 3月 20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54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17.60 元/股),已触发“水羊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考虑到“水羊转
债”自 2023 年 10月 11日起开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同时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
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水羊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在未来 3个月内(即 2026 年 3月 21日至2026 年 6月 20日)
,如再次触发“水羊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6 年 6月 20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
“水羊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水羊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保荐机构就本议案所涉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华
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水羊转债”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不提前赎回“水羊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水羊转债”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edb49233-82b8-45c8-acbd-52303adb96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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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22│水羊股份(300740):不提前赎回水羊转债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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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为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羊股份”“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水羊股份不行使“水羊转债”
的提前赎回权利,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283 号)核准,公司于 2023年 4月 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6,949,87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69,498.7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3年 4月 2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水羊转债”,债券代码“12
3188”。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为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 4月 11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 10 月 11 日
)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年 4月 3日)止。
(四)可转债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3.71 元/股,因公司实施 2022年度利润分配,“水羊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3.71元/股调
整为 13.6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月 30 日起生效;因 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9
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及 2019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水羊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3.61元/股调整为 13.6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3月 12日起生效;因公司实施 2023年度利润分配,“水羊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3.63元/股调
整为 13.5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6月 18日起生效;因 2019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及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
水羊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3.53元/股调整为 13.5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9月 2日起生效。
二、“水羊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对
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
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
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自 2026年 3月 2日至 2026年 3月 20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
股价格(13.54 元/股)的130%(含 130%,即 17.60元/股),已触发“水羊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水羊转债”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3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水羊转债”的议案》,
考虑到“水羊转债”自 2023年 10月 11日起开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同时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出于保
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水羊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在未来 3个月内(即 2026 年 3月 21 日至 202
6 年 6月 20日),如再次触发“水羊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6年 6月 20日后首个交易
日重新计算,若“水羊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水羊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水羊转债”的
情况以及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水羊转债”的计划
经核实,在本次有条件赎回条款满足前六个月内(即 2025 年 9 月 21 日至2026年 3月 20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交易“
水羊转债”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人姓名 2025 年 9 月 21 期间买入数量 期间卖出数量 2026 年 3 月 20
日持有数量 (张) (张) 日持有数量
(张) (张)
戴跃锋 697,618 0 589,760 107,858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相关主体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均未交易“水羊转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6个月内减
持“水羊转债”的计划。若上述相关主体未来拟减持“水羊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如需)。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不行使“水羊转债”提前赎回权,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水羊转债”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5b7dff82-b20f-4470-a053-36af782cfe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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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8:36│水羊股份(30074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
│及1%整数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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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羊股份(30074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公告。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fcd0d98f-50e6-4d04-8b67-76d20d2111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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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26│水羊股份(300740):关于水羊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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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自 2026 年 3月 2日至 2026 年 3月 13日,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
“水羊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13.54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17.60 元/股)。根据《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件的相关约定,若未来触发“水羊转
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0%(含 130%)”),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3 号)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4月 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6,949,870张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9,498.70 万元。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69,498.70 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 424.00 万元(含税)的余
额69,074.70 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4月 11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
应支付相关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02.87 万元(不含税),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695.83 万元。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
22]33936-10 号《验资报告》。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3 年 4月 25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水羊转债”,债券代码“
123188”。
3、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为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4月 11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 10 月 11日
)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年 4月 3日)止。
4、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3.71 元/股。
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水羊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3.71 元/股调整为 13.6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月 3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因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9 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及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水
羊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3.61 元/股调整为 13.6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3月 12日起生效。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水羊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3.63 元/股调整为 13.5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6月 1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因 2019 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及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水羊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3.53 元/股调整为 13.54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9月 2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为 13.54 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
分未转股的可转债: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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