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41 华宝股份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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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30 │华宝股份(300741):关于完成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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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30 │华宝股份(300741):公司章程(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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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00 │华宝股份(300741):华宝股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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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00 │华宝股份(30074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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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9:32 │华宝股份(300741):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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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9:32 │华宝股份(300741):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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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9:29 │华宝股份(300741):公司章程(2026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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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9:28 │华宝股份(300741):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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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9:26 │华宝股份(30074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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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0 │华宝股份(300741):华宝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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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30│华宝股份(300741):关于完成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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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变更的说明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 5月 26日、6月 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6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及《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中文
名称由“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华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Huabao Flavours & Fragrances Co., Ltd.”变
更为“Huabao Technology Co., Ltd.”,并根据前述变更情况及经营范围变更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5月 27日、6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并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上述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
了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华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355000X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夏利群
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B区工业中心二期(6号楼1层)
注册资本:陆亿壹仟伍佰捌拾捌万人民币元整
成立日期:1996年06月27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日用化学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二、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变更的原因说明
公司秉持全新升级的“绿色、美味、健康”的发展使命,以天然技术为核心,致力成为为全球消费者提供风味与健康解决方案的
中国领先、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香精及配料上市公司。为了更精准地体现公司核心发展方向与战略定位,树立公司长远的品牌影响力,
并使公司名称更贴合当前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与公司主营业务
相匹配。本次名称及经营范围的变更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长期以来,公司深耕科技创新驱动发展之路,依托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不断提升研发能力,增强竞争实力
。近三年,公司年平均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超 10%。为进一步强化公司科技创新在战略转型升级中的引领作用,公司形成从前
沿研发到商业落地的完整闭环。依托上述成熟体系,公司核心技术成功应用于食用、日化、大健康等多个领域,以增强产品的技术壁
垒,开展可持续的、高质量的技术和产品创新。
同时,公司始终坚定贯彻“同心多元化”业务发展战略,积极推动大健康产业布局,挖掘上游有前景的原料,为健康食品、功能
食品、保健食品提供大健康解决方案,并向下游健康食品、功能食品 ODM/OEM供应链延伸,构建完善的大健康产业生态圈;利用自身
在风味释放、功能材料、缓释技术等方面的核心优势,赋能加热不燃烧(HNB)、口含烟等新兴赛道;加速日化板块业务向国际化、
专业化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转型。
未来,公司将持续以科技创新为核心,进一步加速在食用、日化、大健康、新型烟草等领域的全球化发展。本次更名是公司发展
历程中的重要战略里程碑,既是对公司科技属性与创新基因的精准诠释,更是对未来深耕科技、让“中国味道”走向全球的郑重承诺
,将为公司全球化布局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三、其他事项说明
1、鉴于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与公司原披露的拟变更经营范围存在部分表述差异,实质
内容无变化,公司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对原披露的《公司章程》中涉及经营范围的条款内容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公
司章程》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应公告。
2、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后,公司证券简称、证券代码保持不变,证券简称仍为“华宝股份”,证券代码仍为“300741”。
四、备查文件
《华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9a12fda4-3810-4f7c-be66-7fcc39a117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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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30│华宝股份(300741):公司章程(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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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股份(300741):公司章程(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c450efef-e943-4ec6-ab83-a9ed5a3992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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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00│华宝股份(300741):华宝股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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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12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1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12日 9:15—15:00。
2、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叶城路 1299号 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夏利群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00 人,代表股份 524,721,7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1987%,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4人,代表股份 500,139,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207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6人,代表股份 24,582,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914%。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98人,代表股份 24,721,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41%,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139,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6%;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96人,代表股份 24,582,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914%。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524,495,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69%;反对 21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17%;弃权 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
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4,495,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0842%;反对 218,8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8850%;弃权 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0.0307%。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已获得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 524,495,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69%;反对 21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17%;弃权 7,6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4,495,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0842%;反对 218,8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8850%;弃权 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0.030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昆、周慧琳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d9c5346a-061d-4140-bfd6-f34f9ba0c0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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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00│华宝股份(30074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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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 2
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勉尽责精神,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但
不包含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了认真核查。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其提供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且无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法律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经核查,本次会议的召集议案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5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
2. 2026年 5月 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网站上对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进行了公告。该通知列
明了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会议方式、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拟审议的议案名称等事项。
3.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 2026年 6月 12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于 2026年 6月 12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
4. 2026年 6 月 12 日,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如期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夏利群先生主持。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通知、召开方式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 经核查,本所律师确认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共计 100名,代表股份 524,721,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5.1987%。
(1)本所律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至2026年 6月 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名册,对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和授权委托文件进
行了审查,确认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 4名,代表股份 500,139,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1.2073%。
(2)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的资格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
过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96名,代表股份 24,582,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914%。
3. 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会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和提案程序
本次股东会无临时提案。
四、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审议了本次会议通知所列以下议案:
1.00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2.00 《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核查,上述议案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一致。
五、 本次股东会表决的结果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表决。其
中,现场表决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会议推举的计票人、监票人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监票、点票、计票,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
了现场投票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对现场投票结果没有提出异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
票结果统计表。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00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同意 524,495,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9%;反对 2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417%;弃权 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2.00 《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524,495,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9%;反对 2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417%;弃权 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综上,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通过。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壹式贰份,经本所盖章及见证律师签字后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9e288aaf-516f-48ef-a54b-099ac1fd8e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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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9:32│华宝股份(300741):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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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股份(300741):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e9db6d11-1a6d-4a03-8131-c578b907ab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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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9:32│华宝股份(300741):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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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
司名称的议案》及《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对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基于上述
变更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说明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中文名称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华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uabao Flavours & Fragrances Co., Huabao Technology Co.,Ltd.
Ltd.
经营范围 香精产品的开发、研制、生产及相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
关应用,天然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的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开发、生产,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上述商品及其同类产品的批发、进 食品生产;食品销售;日用化学
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 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
提供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等相关配 货物进出口;企业总部管理;企
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 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人力资
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 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 件开发。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上述拟变更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登记为准。
二、拟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原因说明
公司秉持全新升级的“绿色、美味、健康”的发展使命,以天然技术为核心,致力成为为全球消费者提供风味与健康解决方案的
中国领先、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香精及配料上市公司。为了更精准地体现公司核心发展方向与战略定位,树立公司长远的品牌影响力,
并使公司名称更贴合当前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与公司主营业
务相匹配。本次名称及经营范围的变更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长期以来,公司深耕科技创新驱动发展之路,依托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不断提升研发能力,增强竞争实力
。近三年,公司年平均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超 10%。为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在战略转型升级中的引领作用,公司构建了“技术
金字塔”体系,基于前瞻性研究、基础性研究、创新性开发、应用性开发的金字塔四层架构,形成从前沿研发到商业落地的完整闭环
。依托上述成熟体系,公司核心技术顺利向食用、日化、大健康等应用领域溢出,以增强产品的技术壁垒,开展可持续的、高质量的
技术和产品创新。
同时,公司始终坚定贯彻“同心多元化”业务发展战略,在夯实既有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大健康产业布局,为健康食品、功
能食品、保健食品提供大健康解决方案,挖掘上游有前景的原料(健康原料、功能原料、保健原料),并向下游健康食品、功能食品
ODM/OEM 供应链延伸,构建完善的大健康产业生态圈;利用自身在风味释放、功能材料、缓释技术等方面的核心优势,赋能加热不
燃烧(HNB)、口含烟等新兴赛道;加速日化板块业务从传统香精供应商向“香精+功能配料+C端日用消费品供应”综合解决方案服务
商转型。
未来,公司以科技创新为核心支撑,运用成熟商业模式在食用、日化、大健康、新型烟草等多赛道、国内国际多区域,实现高效
的复制与升维,打造多极化增长曲线。本次更名是公司发展历程中的重要战略里程碑,既是对公司科技属性与创新基因的精准诠释,
更是对未来深耕科技、让“中国味道”走向全球的郑重承诺,将为公司全球化布局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三、拟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基于上述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章程名称: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 公司章程名称:华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 司章程
第一条 为维护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 为维护华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章程。 制定本章程。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华宝香精股份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华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全称:Huabao Flavours & 公司英文全称:Huabao Technology
Fragrances Co.,Ltd. Co.,Ltd.
第十五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 第十五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香精产品的开发、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工程和技术研究
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研制、生产及相关应用,天然食品添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加剂和食品的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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