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41 华宝股份 更新日期:2025-0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2-18 18:24 │华宝股份(300741):华宝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
├─────────┼──────────────────────────────────────────────┤
│2025-02-14 16:58 │华宝股份(300741):华宝股份关于注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
│2025-01-24 19:30 │华宝股份(300741):华宝股份2024年度业绩预告 │
├─────────┼──────────────────────────────────────────────┤
│2025-01-08 18:26 │华宝股份(300741):华宝股份关于子公司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
├─────────┼──────────────────────────────────────────────┤
│2024-12-31 18:14 │华宝股份(300741):华宝股份关于子公司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
├─────────┼──────────────────────────────────────────────┤
│2024-12-26 19:36 │华宝股份(300741):华宝股份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
│2024-12-17 18:20 │华宝股份(300741):华宝股份关于完成企业类型变更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
├─────────┼──────────────────────────────────────────────┤
│2024-12-03 18:16 │华宝股份(300741):华宝股份关于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
├─────────┼──────────────────────────────────────────────┤
│2024-11-04 18:08 │华宝股份(300741):华宝股份关于收购上海奕方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
├─────────┼──────────────────────────────────────────────┤
│2024-10-29 20:29 │华宝股份(300741):2024年三季度报告 │
└─────────┴──────────────────────────────────────────────┘
─────────┬────────────────────────────────────────────────
2025-02-18 18:24│华宝股份(300741):华宝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
华宝股份(300741):华宝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8/e33f43e5-8da7-4889-aa1c-aff46bb93514.PDF
─────────┬────────────────────────────────────────────────
2025-02-14 16:58│华宝股份(300741):华宝股份关于注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华宝股份(300741):华宝股份关于注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4/b05daba2-fc1d-4430-92e5-903e5572f37f.PDF
─────────┬────────────────────────────────────────────────
2025-01-24 19:30│华宝股份(300741):华宝股份2024年度业绩预告
─────────┴────────────────────────────────────────────────
华宝股份(300741):华宝股份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0617a45b-586a-424e-85e1-b6ae06e84055.PDF
─────────┬────────────────────────────────────────────────
2025-01-08 18:26│华宝股份(300741):华宝股份关于子公司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鹰潭华宝香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潭华宝”)于近日收到由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
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2436000920,有效期为三年。
鹰潭华宝曾于 2021 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原证书有效期满后所进行的重新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鹰潭华宝自本次被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连
续三年内(2024 年、2025 年、2026 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应纳税所得额 15%的税率缴纳企业
所得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8/88053d6e-bd4b-4e58-9dba-92a6f0322b43.PDF
─────────┬────────────────────────────────────────────────
2024-12-31 18:14│华宝股份(300741):华宝股份关于子公司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
华宝股份(300741):华宝股份关于子公司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1/21629120-4d80-480c-aa9a-f40de8456a26.PDF
─────────┬────────────────────────────────────────────────
2024-12-26 19:36│华宝股份(300741):华宝股份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8 年 2 月 2 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18]261 号文《关于核准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1,59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8.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377,374,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5,531,881.14 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11,842,118.86 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8年 2 月 26 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
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 0108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开立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需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静安支行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三、注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鉴于上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中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已到期赎回,且无使用上述账户进一步开展现金管理的计划,为
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已于近日将有关账户注销,注销的账户信息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1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15006630074111
圳西丽支行
2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216250100100217376
海静安支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9a02d033-4b13-4e44-9e16-f9278e2b3624.PDF
─────────┬────────────────────────────────────────────────
2024-12-17 18:20│华宝股份(300741):华宝股份关于完成企业类型变更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
华宝股份(300741):华宝股份关于完成企业类型变更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7/530c1526-49ec-45af-b3d9-bc54950a7bf5.PDF
─────────┬────────────────────────────────────────────────
2024-12-03 18:16│华宝股份(300741):华宝股份关于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由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
区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2454000016,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自本次被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连续
三年内(2024 年、2025年、2026 年)可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3/fc9f7f0f-bdb8-486f-8d85-0a81532a924e.PDF
─────────┬────────────────────────────────────────────────
2024-11-04 18:08│华宝股份(300741):华宝股份关于收购上海奕方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
一、交易情况概述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人”)于 2022 年 3 月 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收购上海奕方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购买上海奕方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奕方”)27%的股权。根据《股
份转让协议》,QIAN RONG(钱戎)、黄锦荣同意对公司承担业绩承诺及补偿义务,业绩承诺期为三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12 月 31 日止。该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上海奕方的持股比例达到 67%,上海奕方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3 月 9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上海奕方部分股权的公告》。
由于前期 QIAN RONG(钱戎)、黄锦荣未履行增资款的支付义务已严重违反《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同时,考虑到上海奕方在
业绩承诺期内持续亏损,公司于 2023 年以 QIAN RONG(钱戎)、黄锦荣为被申请人,向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交了仲裁申请。具体内
容及仲裁结果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7 月 3 日、8 月 9 日以及 2024 年 10 月 8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收购上海奕方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二、本次进展情况
基于 QIAN RONG(钱戎)、黄锦荣方因未履行增资义务构成实质性违约,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及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另行向上海
国际仲裁中心递交了仲裁申请文件、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及《股份转让协议》的约
定,请求裁决 QIAN RONG(钱戎)、黄锦荣通过上海克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履行《股份转让协议》中的增资义务并由 QIANRONG
(钱戎)、黄锦荣赔偿损失,合计人民币 2,841.04 万元,并承担相应仲裁费用、律师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费用。今日,
公司收到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
三、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次提起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仲裁结果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根据该仲裁事项的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5504e93c-6a78-4f92-90ca-b246bb47e136.PDF
─────────┬────────────────────────────────────────────────
2024-10-29 20:29│华宝股份(300741):2024年三季度报告
─────────┴────────────────────────────────────────────────
华宝股份(300741):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d4c64f59-6440-471f-99f6-2261d603ba82.PDF
─────────┬────────────────────────────────────────────────
2024-10-29 20:29│华宝股份(300741):华宝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
华宝股份(300741):华宝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970f782a-90c7-4265-afda-89cfa37b8ae7.PDF
─────────┬────────────────────────────────────────────────
2024-10-29 20:26│华宝股份(300741):华宝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
24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夏利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认为《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刊 登 于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华宝香精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不断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经与会董事
认真审议,同意对《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刊 登 于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华宝香精股份
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874d1b3f-c19d-4d96-aca0-aa945dbe37a1.PDF
─────────┬────────────────────────────────────────────────
2024-10-08 19:23│华宝股份(300741):华宝股份关于收购上海奕方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
华宝股份(300741):华宝股份关于收购上海奕方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8/f4f4d3c3-f0cd-44e4-8a8e-aa6f1dc6501e.PDF
─────────┬────────────────────────────────────────────────
2024-10-08 19:23│华宝股份(300741):华宝股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华宝股份(300741):华宝股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8/15876689-c9fc-4593-be17-15c4042c2d0f.PDF
─────────┬────────────────────────────────────────────────
2024-09-23 18:20│华宝股份(300741):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宝股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 2
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须查阅的
文件,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但不包含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的合法性、
有效性进行了认真核查。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其提供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且无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法律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经核查,本次会议的召集议案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
2. 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网站上对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进行了公告。该
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会议方式、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拟审议的议案名称等事项。
3.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向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 2024 年 9 月 23 日,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如期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夏利群先生主持。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通知、召开方式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 经核查,本所律师确认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共计107 名,代表股份 523,740,6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5.0394%。
(1)本所律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至2024年 9月 1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名册,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和授权委托文件
进行了审查,确认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 2 名,持有股份 50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1.1846%。
(2)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的资格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
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105 名,代表股份 23,740,6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548%。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以现场或通讯方式
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和提案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提案。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审议了本次会议通知所列以下议案:
1.00《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经核查,上述议案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一致。
五、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结果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表决。其
中,现场表决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会议推举的计票人、监票人按《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进行监票、点票、计票,会
议主持人当场公布了现场投票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对现场投票结果没有提出异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00《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523,476,1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495%;反对 26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股份的 0.0504%;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1%。
2.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522,58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788%;反对 1,098,9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的 0.2098%;弃权 5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114%。
3.00《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同意 522,58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789%;反对 1,097,0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的 0.2095%;弃权 6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116%。
综上,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通过。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壹式贰份,经本所盖章及见证律师签字后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3/d965c092-8700-444a-bb07-dabff1bb4564.PDF
─────────┬────────────────────────────────────────────────
2024-09-23 18:20│华宝股份(300741):华宝股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23 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
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3日 9:15—15:
00。
2、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叶城路 1299 号 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夏利群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07 人,代表股份 523,740,6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0394%,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50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184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05 人,代表股份 23,740,6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548%。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05 人,代表股份 23,740,6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548%,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05 人,代表股份 23,740,6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54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523,476,1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495%;反对 26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504%;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
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3,476,1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8859%;反对 264,200 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