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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45(欣锐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0745 欣锐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2 15:42│欣锐科技(300745):国泰君安关于欣锐科技2023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欣锐科技(300745):国泰君安关于欣锐科技2023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3cb03308-c10a-44bd-99ea-618b2b0e82f2.PDF ─────────┬──────────────────────────────────────────────── 2024-04-22 15:41│欣锐科技(300745):国泰君安关于欣锐科技2023年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 欣锐科技(300745):国泰君安关于欣锐科技2023年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23f820de-9d8d-4f72-a027-8c24302ac816.PDF ─────────┬──────────────────────────────────────────────── 2024-04-01 15:44│欣锐科技(30074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月 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 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5. 11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007)、《回购报告书》 (2024-01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3月 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612,0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6%,最高成交价为 20.6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96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9,999,594.49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既定的回购方案。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1/3f7e17c7-18db-464b-8ac4-edc64392fb38.PDF ─────────┬──────────────────────────────────────────────── 2024-03-28 16:12│欣锐科技(300745):关于获得汽车客户开发定点项目的公告 ─────────┴──────────────────────────────────────────────── 一、项目定点通知的概况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某知名汽车整车企业(限于保密要求,无法披露其名称,以下简称 “客户”)的《项目定点通知》,客户在充分分析公司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研发、生产组织能力及产品价格等诸方综合因素,决定 选择公司作为电源充电机的供应商。根据客户规划,上述项目生命周期内的销售总金额约为 15 亿元人民币。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的定点标志着公司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研发、生产组织能力及产品价格得到了客户的认可,是双方战略合作关系不断拓 展和深化的表现,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巩固新能源汽车市场地位。项目量产后,每年收入将根据该客 户当年实际订单情况进行确认,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的收入及利润水平暂无重大影响。 三、风险提示 《项目定点通知》并不反映最终的实际采购量,本公告中所述预计销售总金额系公司根据客户提供的预计产量结合预计单价计算 而得,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积极做好产品的开发、生产及供应等工作,努力达成客户的目标需求,但该项目的生产周期较长,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 汽车市场需求、竞争车型上市情况及国内外经济形势等因素均可能会对客户的生产计划和采购需求构成影响,最终供货量存在不确定 性。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8/d5af41dc-9417-485c-838c-1418b9aba0c8.PDF ─────────┬──────────────────────────────────────────────── 2024-03-20 17:44│欣锐科技(300745):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智能生产建设 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经按照计划基本使用完毕,公司拟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1,008.92元(含银行存款利息 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11 号)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8,714,526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9.25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254,899,885.5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486,362.81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8,413,522.69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8,714,526.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239,698,996.6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到 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40478 号)。公司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841.35 万元少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34,891.42 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总投资 调整前 调整后 募集资金投入 募集资金投入 1 新能源车载电源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 36,050.96 28,000.00 17,949.93 2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6,891.42 6,891.42 合计 43,050.96 34,891.42 24,841.35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投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利息及理财收入 累计投入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新能源车载电源智 179,499,300.00 6,564,432.59 186,062,723.67 1,008.92 能化生产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68,914,222.69 13,589.47 68,927,812.16 0 合计 248,413,522.69 6,578,022.06 254,990,535.83 1,008.92 注:利息及理财收益指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余额(元) 新能源汽车车载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 755903185910813 0.00 电源智能生产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乡支行 338160100100104838 293.11 设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 121924714710828 715.81 补充与主营业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彩虹支行 751075198401 0.00 相关的营运资金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 78180188000166220 0.00 合计 1,008.92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基于合理、节约与高效 的原则,加强了对项目建设中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同时合理调度优化各项资源,因此有效降低了项目的实施成本,募投 项目实际支出小于计划支出,同时募集资金在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由此产生相应的募集资金节余。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智能生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分别为 1,008.92 元 及 0 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1,008.92 元(含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转出时 账户实际余额为准)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户 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 止。 四、审批程序及相关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低于 500 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 5%,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以及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 年度报告中披露。因此,公司本次将“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智能生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且无需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0/f30df11f-3db3-4ae6-aed0-5a7629546e6e.PDF ─────────┬──────────────────────────────────────────────── 2024-03-15 16:08│欣锐科技(30074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 欣锐科技(30074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5/f7bca303-0c4b-4d9d-be48-ecdc56d264f7.PDF ─────────┬──────────────────────────────────────────────── 2024-03-12 00:00│欣锐科技(300745):关于获得汽车客户开发定点项目的公告 ─────────┴──────────────────────────────────────────────── 一、项目定点通知的概况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某知名汽车整车企业(限于保密要求,无法披露其名称,以下简称 “客户”)的《供应商指定合同》,公司将为该客户新能源车型开发并供应公司产品。根据客户规划,上述项目生命周期内的销售总 金额约为 6.88 亿元人民币。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的定点标志着公司的开发实力和质量品牌得到了客户的认可,是双方战略合作关系不断拓展和深化的表现,进一步巩固和 提高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巩固新能源汽车市场地位。项目量产后,每年收入将根据该客户当年实际订单情况进行确认, 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的收入及利润水平暂无重大影响。 三、风险提示 定点通知并不反映最终的实际采购量,本公告中所述预计销售金额系公司根据客户提供的预计产量结合预计单价计算而得,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做好产品的开发、生产及供应等工作,努力达成客户的目标需求,但该项目的生产周期较长,市场情况存在不 确定性,量产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实际供货量可能会受到整车企业量产进程、市场接受度、竞争车型上市情况及国内外形势等因素 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2/6c7878eb-287a-4f7c-a656-7a7497b90109.PDF ─────────┬──────────────────────────────────────────────── 2024-03-11 00:00│欣锐科技(300745):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票质押展期的公告 ─────────┴────────────────────────────────────────────────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新余市鑫奇迪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鑫奇迪”)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 本次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股 是否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质押起始 原质押到 展期后到 质 东 为控 展期数量 所持 司总 日 期日 期日 权 名 股股 (股) 股份 股本 人 称 东或 比例 比例 第一 大股 东及 其一 致行 动人 鑫 是 2,400,000 86.59% 1.43% 2022-3- 2024-3- 2025-3- 国 奇 10 10 10 联 迪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述质押展期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手续。 二、 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吴壬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吴壬华先生与毛丽萍女士因婚姻关系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毛丽萍女士为新余市奇斯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奇斯科技”)及鑫奇迪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例 份数量 持股份 司总 情况 情况 (股) 比例 股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比例 股份限 质押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售和冻 股份 数量(股)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股) 吴壬华 33,251,233 19.84% 2,570,000 7.73% 1.53% 0 0% 24,938,425 81% 毛丽萍 1,725,419 1.03% 0 0.00% 0.00% 0 0% 1,294,064 75% 奇斯科技 4,157,664 2.48% 0 0.00% 0.00% 0 0% 0 0% 鑫奇迪 2,771,604 1.65% 2,400,000 86.59% 1.43% 0 0% 0 0% 合计 41,905,920 25.00% 4,970,000 11.86% 2.97% - - - — 注:上表“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的限售股均为高管锁定股。 三、 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展期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本次股份质押展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不存在负担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控股股东吴壬华先生亦不 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出现因 股份质押风险致使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1/9e9e0c3f-30d1-4288-b48a-6991a3a479d2.PDF ─────────┬──────────────────────────────────────────────── 2024-03-06 00:00│欣锐科技(300745):关于控股子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 ─────────┴────────────────────────────────────────────────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8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清算并注销控股子公司深圳欣锐李尔电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欣锐李尔”)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事项。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欣锐李尔已按照相关程序完成了企业注销登记手续。本次注销完 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相应发生变化,欣锐李尔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欣锐李尔的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6/d0c5a2d1-9246-4a82-91be-750a3cf06d8d.PDF ─────────┬──────────────────────────────────────────────── 2024-03-04 00:00│欣锐科技(30074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月 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 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 5.11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007)、《回购报告书 》(2024-01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5,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6%,最高成交价为 17.9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96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696,345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既定的回购方案。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4/e6fa4e64-be85-44ad-a349-78ccae76a369.PDF ─────────┬──────────────────────────────────────────────── 2024-02-22 00:00│欣锐科技(300745):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月 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 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5. 11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007)、《回购报告书》 (2024-01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4年 2月 20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6 %,最高成交价为 16.08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96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70,496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既定的回购方案。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4年 2月 20日)的前 5个交易日(自 2024年 2月 5日至 2024年 2月 19日)公司股 票累计成交量为 41,968,111股,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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