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46 汉嘉数智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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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8:44 │汉嘉数智(300746):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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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54 │汉嘉数智(300746):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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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7:16 │汉嘉数智(30074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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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8:06 │汉嘉数智(300746):关于收到业绩补偿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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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28 │汉嘉数智(300746):汉嘉数智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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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28 │汉嘉数智(30074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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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56 │汉嘉数智(300746):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暨召开2025年度业绩│
│ │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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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07:40 │汉嘉数智(30074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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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07:40 │汉嘉数智(300746):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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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18 │汉嘉数智(30074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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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8:44│汉嘉数智(300746):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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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数智(300746):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739bf9da-f203-4b67-ba35-10471e11be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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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54│汉嘉数智(300746):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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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6年 6月 25日,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苏州吴江伏泰纳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吴江伏泰”)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苏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
编号:11201S1626140),借款金额 500万元,使用期限 2026年 6月 25日至 2027年 6月 24日。
根据上述《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由保证人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伏泰科技”)和沈刚先生分别与兴业
银行苏州分行签订相应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11200S1626139A001、11200S1626139A002)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保证人所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500万元,主债权发生期间为 2026年 6月 25日起至 2027年 6月 24日。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12月 24日、2026年 1月 9日、2026年 4月 27日、2026年 5月 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和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案》《关于增加 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026 年度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子公司之间)提
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 57,600 万元。其中: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14,000 万元,子公司之间互
相担保额度为 43,6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30,1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27,500 万元。在前述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担保对象(包括未来期间新增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2026 年 1月 9日、2026 年 4月 28日和 2026年 5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10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4)《关于增加 2026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2025年年度股东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履行其他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吴江伏泰纳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217UK25L
住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八坼环镇北路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薛超
主营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股权结构:苏州纳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系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83.53%的控股子公司)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
司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苏州市吴江伏泰纳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3月31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417.12 4,532.38
负债总额 3,651.05 4,828.53
净资产 -233.93 -296.15
资产负债率 106.85% 106.53%
项目 2025年1-12月 2026年1-3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666.10 1,605.02
利润总额 -247.73 -82.96
净利润 -188.20 -62.22
经查询,苏州吴江伏泰纳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伏泰科技和沈刚分别兴业银行苏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担保合同》
债权人:兴业银行苏州分行
被担保人(债务人):苏州吴江伏泰纳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 5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
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自 2026年 6月 25日起至 2027年 6月 24日止。
5、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
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9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4.88%。子公司
(含孙公司)间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5,566.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31.34%。本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
)不存在为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不存在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ba4a7fdc-3512-4a5c-9436-1cedce020b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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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7:16│汉嘉数智(30074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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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持股 5%以上股东苏州泰联智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泰联智信”函告,获悉泰联智信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称 股东或第一 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补充质 始日期 期日期 用途
大股东及其 比例 比例 押
一致行动人 (%) (%)
泰联 否 16,930,250 100 7.50 否 否 2026年06 2027年06 王鹏程 自身
智信 月08日 月07日 资金
需求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司总 情况 情况
(%) 量(股) 量(股) 比例 股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 未质押股份 占未
(%) 比例 限售和冻结 质押 限售和冻结 质押
(%) 数量(股) 股份 数量(股) 股份
比例 比例
(%) (%)
泰联 16,930,250 7.50 0 16,930,250 100 7.50 0 0 0 0
智信
合计 16,930,250 7.50 0 16,930,250 100 7.50 0 0 0 0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解押、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e0a36071-8bea-4328-ad84-9ffdad5bf5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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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8:06│汉嘉数智(300746):关于收到业绩补偿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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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业绩承诺方沈刚、程倬、何尉君及苏州泰联智信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支付的业绩补偿款111,254,070.74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绩补偿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4年9月10日,公司与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伏泰科技”)原始股东签署了《关于苏州市伏泰信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公司通过股权受让方式取得了伏泰科技51%股权。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显示,因伏泰科技2024年度-2025年度未达成业绩目标,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方沈刚、程倬、何尉君及苏州泰联
智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金111,254,070.74元。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关于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二、业绩补偿履行情况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业绩补偿方应当在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履行现金补偿义务。截至本
公告披露之日,业绩承诺方已按期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款合计111,254,070.74元。业绩承诺方对公司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已全部履行
完毕。
三、备查文件
1、收到业绩补偿款的银行回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bd0c68f1-6f7f-49c9-9e70-4c66b09141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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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28│汉嘉数智(300746):汉嘉数智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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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数智(300746):汉嘉数智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32a168bd-342f-4f3e-b8ce-d99e171c0b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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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28│汉嘉数智(30074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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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数智(30074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9d31d024-a8f5-4326-a6b6-78bff8cb5a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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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56│汉嘉数智(300746):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暨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
│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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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以及《2026年一季度报告》。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公司将参加由
浙江证监局指导、浙江上市公司协会主办、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承办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 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 20
25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3日(周三)15:00-17:00。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叶军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张永明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娴
女士;独立董事张陶勇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互动交流的效率,现就公司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
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 5月 11日(星期一)17:00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
题页面,公司将对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3cd52989-945a-4b14-92fa-cc26f8bf6f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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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07:40│汉嘉数智(30074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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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数智(30074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7513f00-2892-4b6e-be6c-836305884f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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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07:40│汉嘉数智(300746):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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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数智(300746):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6a8161d-7294-474f-8865-76c9bae9ef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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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18│汉嘉数智(30074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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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5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15:
00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或“会议”),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1日(星期四)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5月 21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1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4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 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上述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
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湖墅南路 501号,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 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
本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董事薪 √
酬方案的议案》
7.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
案》
8.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
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增加 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 √
的议案》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资料完备。
3、其他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向股东作述职报告。
关联股东叶军先生将对议案 6回避表决。
以上提案的表决结果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
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和本
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
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 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17:00之前
送达或电子邮件至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2)
,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上午 9:00至下午 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杭州市湖墅南路 501号,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
东会”字样,邮编:310005。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
.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3。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国华
联系电话:0571-89975015,传真:0571-89975015
联系邮箱:hjzq@cnhanjia.com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94038d0-be0c-46f4-b79d-f659320dcb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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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16│汉嘉数智(300746):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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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公司经过自查发现,由于对原会计处理的相关文件存在理解偏差,2023年度公司部分EPC联合体项目按总额法确认依据不足,为
更严谨地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有关规定,更公允反映上述期间业务,基于谨慎性原则,对2023年度该部分业务的
收入确认进行差错更正,调整为按净额法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追溯调整并相应更正2023年
第一季度、2023年半年度、2023年第三季度、2023年年度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相关数据。
同时,公司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
溯调整事项出具了《关于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6)00
5572号)。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追溯重述,影响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1、对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3年3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无。
(2)对2023年第一季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营业总收入 377,030,499.05 -143,958,778.86 233,071,720.19
其中:营业收入 377,030,499.05 -143,958,778.86 233,071,720.19
营业总成本 381,544,457.41 -143,958,778.86 237,585,678.55
其中:营业成本 325,202,744.97 -143,958,778.86 181,243,966.11
(3)对2023年第一季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无。
2、对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3年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无。
(2)对2023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营业总收入 950,796,749.79 -428,484,411.05 522,312,338.74
其中:营业收入 950,796,749.79 -428,484,411.05 522,312,338.74
营业总成本 938,577,887.07 -428,484,411.05 510,093,476.02
其中:营业成本 833,967,536.09 -428,484,411.05 405,483,125.04
(3)对2023年半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无。
(4)对2023年6月30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无。
(5)对2023年半年度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营业收入 672,163,457.73 -428,484,411.05 243,679,046.68
营业成本 610,155,688.38 -428,484,411.05 181,671,277.33
(6)对2023年半年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的影响:无。
3、对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3年9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无。
(2)对2023年第三季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营业总收入 1,409,319,537.62 -559,357,477.06 849,962,060.56
其中:营业收入 1,409,319,537.62 -559,357,477.06 849,962,060.56
营业总成本 1,398,572,522.44 -559,357,477.06 839,215,045.38
其中:营业成本 1,240,126,625.29 - 559,357,477.06 680,769,148.23
(3)对2023年第三季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无。
4、对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无
(2)对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营业总收入 2,273,849,333.97 - 894,838,669.34 1,379,010,664.63
其中:营业收入 2,273,849,333.97 - 894,838,669.34 1,379,010,664.63
营业总成本 2,221,099,159.99 - 894,838,669.34 1,326,260,490.65
其中:营业成本 1,985,384,726.05 - 894,838,669.34 1,090,546,056.71
(3)对2023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无。
(4)对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无。
(5)对2023年度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营业收入 1,561,022,555.64 - 894,838,669.34 666,183,886.30
营业成本 1,422,895,163.02 - 894,838,669.34 528,056,493.68
(6)对2023年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的影响:无。
三、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3年度各期财务报表其他内容不变,不影响各期利润。因2023年各期报表的收入、成本作了更正,20
24年各期相关财务报表中的上期数据也作相应更正,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年度财务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也不会导致已披露年度财务报表的
期末净资产发生净资产为负的情形。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
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
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同意
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等
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更正后的财务信息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七、其他说明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及更正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
》正文及摘要。
公司对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后续将认真学习政策法规并加强落实,进一步夯实财务信息
质量,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9018bbc-86c2-4eab-b864-416f5eb1b8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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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15│汉嘉数智(30074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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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融资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根据 2026 年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整体筹划需要,为保障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等活动的资金需求
,便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各项业务的持续稳定开展,根据公司测算,2026 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拟向多
家银行机构申请不超过 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开具保函、开具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
并购贷款、票据贴现等。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
求来确定,且金额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融资利率、种类、期限、担保方式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为准。
在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内,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
有关全部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二、审议程序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有效期为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628b069-aa7b-461f-a1d8-176caed35e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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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15│汉嘉数智(300746):关于增加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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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数智(300746):关于增加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d5e2bea-4ce4-4a85-b888-05355172a2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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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14│汉嘉数智(300746):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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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数智(300746):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07d8b08-8986-4b21-82a8-e41d1850d8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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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14│汉嘉数智(300746):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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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数智(300746):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95b5785-3515-4e4a-bb30-c34c0e935f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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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14│汉嘉数智(30074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廉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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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会议,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
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黄廉熙,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一级律师。1983年 7月至 1984年 9月在浙江省司法厅律师管
理处工作;1984年 9月至2003年 9月在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任副主任(期间 1984年至 1986年在上海外贸学院对外贸
易、涉外法律进修学习,1988年在美国夏威夷大学法学院学习美国法律,1991年至 1992年,在英国伦敦大学、英国事务律师及出庭
律师事务所学习与工作,1994年赴美国进修知识产权法律,1996年 3月至 1998年 1月在香港从事公司法律工作);2003 年 9月至今
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16年 3月至 2022年 5月任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5月至 2025 年 11月任香港上市浙江升华兰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 1月至 2023年 1月任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6月至今任浙江省农村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9年 3月至 2025年 3月 28日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经自查,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
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为董事会和股东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自身的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
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1、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姓名 职务 应出席 实际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黄廉熙 独立董事 1 1 0 0 否
2、本人列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
姓名 职务 应出席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黄廉熙 独立董事 1 1 0 0 否
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
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
关制度的规定,主持召开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1次,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的责任和义务。
(2)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相关制度的规定,准时出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次,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切实履
行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0次。
(三)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等各项会议,现场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结合实地走访、电话、邮件、网络通讯、
会谈等多种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多方了解公司日常经营和规范运作的情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
行动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本人2025年 1-3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 4天。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
事会会议,未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对
审计质量进行指导监督,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
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审核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现场工作及履职过程中,公司十分重视并积极配合、支持本人的工作,确保履行相应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
源和必要的信息,为有效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提供了足够的知情权与良好的协助。
(八)与中小股东沟通的情况
本人通过列席股东会,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关注市场报道及信息并及时反馈,就市场和中小投资者关注度高的问题与管理
层深入探讨,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督促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本年度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维护公司股东及其利益相关人的
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2、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加监管机构、上市公司协会及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加深对
规范公司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相关规则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重点关注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告、高管和独董聘任、独立董
事津贴等事项。具体如下
序 日期及会议 议案内容 审议
号 结果
1 2025年 3月 10日召开第六 审议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同意相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 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 关议案
2025年第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 事项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 2025 年 03 月 10 日召开第 审议《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 同意相
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议案》 关议案
员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 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 2025年 1-3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始终严格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
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本人于 2025年 3月 28日因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满 6年离任。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职责过程
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黄廉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e3dfdc3-f171-4e34-90ce-c1a6d4dc70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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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14│汉嘉数智(30074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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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会议,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
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王刚,汉族,1975年 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中共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
任浙江省海宁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员,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研发总监,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人力资源部长、
总经理助理,杭州老板家电厨卫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
会秘书、杭州老板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德地氏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杭州国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董事、杭州老板富创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嵊州市金帝智能厨电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庆科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监事、杭州帷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
市临平区上市公司联合会法定代表人、秘书长,2022 年 3月至 2025 年 3月 28 日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经自查,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
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为董事会和股东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自身的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
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1、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姓名 职务 应出席 实际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王 刚 独立董事 1 1 0 0 否
2、本人列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
姓名 职务 应出席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王 刚 独立董事 1 1 0 0 否
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
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
关制度的规定,主持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0次,主动参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
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
度的规定,准时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会议 1次,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
和义务。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0次。
(三)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等各项会议,现场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结合实地走访、现场调研、电话、邮件、网
络通讯、会谈等多种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多方了解公司日常经营和规范运作的情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进展情况,掌握
公司的运行动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本人 2025年 1-3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 3天。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
事会会议,未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对
审计质量进行指导监督,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
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审核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现场工作及履职过程中,公司十分重视并积极配合、支持本人的工作,确保履行相应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
源和必要的信息,为有效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提供了足够的知情权与良好的协助。
(八)与中小股东沟通的情况
本人通过列席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关注市场报道及信息并及时反馈,就市场和中小投资者关注度高的问题与管
理层深入探讨,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督促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本年度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维护公司股东及其利益相关人的
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2、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加监管机构、上市公司协会及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加深对
规范公司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相关规则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重点关注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告、高管和独董聘任、董事及
高管薪酬、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具体如下
序 日期及会议 议案内容 审议
号 结果
1 2025 年 03 月 10 日召开第 审议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同意相
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 关议案
2025年第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 事项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 2025年 1-3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始终严格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
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本人于 2025年 3月 28日届满离任独立董事职务。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
有效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王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c305219-35a2-483a-b26e-f53462e68f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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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14│汉嘉数智(300746):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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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报告期内在任独立董
事张陶勇、葛素云、张旭鸿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陶勇、葛素云、张旭鸿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出具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的报告》,上述
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e6ac844-cc25-4ba6-905a-f59b207bba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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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14│汉嘉数智(300746):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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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规范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
用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汉嘉数智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
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以及正在策划、编制、审批和披露期间的重大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的统称,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政府有
关部门、证券监管部门、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单位。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第五条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或相关人员应按本
制度规定履行对外报送信息的审核管理程序。
第六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的报送要求,公司相关部门应拒绝报送。
第七条 公司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的,应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
。向特定外部使用人报送定期财务报表和重大事项相关信息的,原则上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和临时公告的披露时间。
第二章 对外信息报送的管理和流程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对公
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程序。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编制以及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洽谈、报批期间,负有保
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相关重大事项正式公开披露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通过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披露或泄漏相关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投资者调研座谈等,且应积极采取措施将信息知情范围控制在最小范围。
第十条 在公司公开披露定期报告前,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报送统计报表等资料。
第十一条 公司依据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外部单位提前报送统计报表等资料的,公司应当提
示报送的外部单位及相关人员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和禁止内幕交易的义务,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外部单位及个人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备案。
第十二条 公司在进行商务谈判、申报项目、银行贷款、咨询项目等事项时,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向对方提供公司的未公开重大
信息的,公司应要求对方签署保密承诺函,保证不对外披露或泄漏有关信息,并承诺在有关信息公告前不买卖公司证券。并将外部单
位和相关人员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第十三条 公司向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信息时,信息报送方需填写《外部信息使用
人备案登记表》(参见附件),经信息报送方主管部门和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批后,方可向外部信息使用人提供信息。公司应将报送的
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 公司在进行商务谈判、办理投融资事宜、申请相关资质认证等特殊情况需要对外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事项时,公司应
与该等外部信息使用人签署保密协议,要求其保证不对外泄漏有关信息,并承诺在有关信息公告前不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
公司证券。
第十五条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到公司内幕信息的,应当按照相关行政部门的要求做好登记工作。公司在披露前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要求需经常性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信息的,在报送部门、内容等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可将其视为同一内幕信息事
项,在同一张表格中登记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并持续登记报送信息的时间。除上述情况外,内幕信息流转涉及到行政管理部门时,
公司应当按照一事一记的方式在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中登记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接触内幕信息的原因以及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
第十六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漏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不得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
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
第十七条 对外报送信息的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或协助填报数据部门负责人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负责,董事会秘书对报送的合法性负责。
第三章 责任追究机制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八条 公司对外信息报送人员应当督促外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重大信息被披露或泄露时,应立即通知
公司,公司应在知悉后的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披露。
第十九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在其对外提交的或公开披露的文件中不得使用公司的未公开重大信息。若外部单位或个人违规使用其
所知悉的公司尚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利用其
所知悉的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的,公司应当及时向证券监管机构报告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构
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ea1acf5-8f5c-403b-b994-08c897c1c0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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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14│汉嘉数智(30074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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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领薪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公平原则,收入水平与公司规模和业绩相挂钩,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绩效考核、奖惩及激励机制挂钩。
第四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公司
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责情况和绩效考评,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
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六条 公司人事行政部、财务部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根据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
指标的完成情况,并提供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八条 董事薪酬
公司董事的薪酬标准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
固定指标确定,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绩效薪酬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实现效益情况以及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津贴的标准经公司股东会审议确定后执行。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其基本薪酬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
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确定,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绩效薪酬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实现效益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工
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
第十条 公司可以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第十一条 公司可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
中长期激励。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拟定其他有利于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高工作绩效和促进公司经营指标达成的其他方案,并制定相应
的考核办法,报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二条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当期经营情况、个人实际绩效考核结果发
放。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
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不予发放绩效薪酬: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券监督机构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因绩效考核不达标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止付
追索程序。
第五章 绩效考核与薪酬调整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考核为重要依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二十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公司发展
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等方面。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故请事假、病假、工伤假以及在职学习期间的薪资与福利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存在不一致的地方的,则以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f67d85b-b1b9-4e9f-8f79-75e0d6eb30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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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14│汉嘉数智(300746):内部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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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数智(300746):内部审计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c8ad7d0-9f34-4868-a3e3-a263e5c329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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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14│汉嘉数智(30074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旭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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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数智(30074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旭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a11b951-5f13-4928-9346-b027e283a5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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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14│汉嘉数智(30074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葛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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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数智(30074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葛素云)。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ade581b-9871-443c-8bbe-f333ee2d09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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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14│汉嘉数智(30074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陶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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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数智(30074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陶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97423a8-e4d4-42a0-b728-9612b6528c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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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14│汉嘉数智(300746):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核查报告-中审亚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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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数智(300746):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核查报告-中审亚太。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8fc41c8-bb03-41bd-9d4c-fa1fe29ff7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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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14│汉嘉数智(30074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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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数智(30074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f08b083-7434-4ab5-bb5d-88d7245685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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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14│汉嘉数智(300746):为了解财务报表中其他非流动负债涉及的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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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数智(300746):为了解财务报表中其他非流动负债涉及的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
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0f325be-6c10-4463-8313-84cd9e991b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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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14│汉嘉数智(30074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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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数智(30074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5623dfb-ddb5-4374-b2d0-4850a759cc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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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14│汉嘉数智(300746):关于汉嘉数智2024、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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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项审核报告 1
2、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 3
关于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6)006772号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嘉数智公司”)编制的《关于汉嘉数智公司 2024 年度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汉嘉数智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劵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汉嘉数智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汉嘉数智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关于汉嘉数智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的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
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汉嘉数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汉嘉数智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汉嘉数智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审核报告仅供汉嘉数智公司2025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军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羽竹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嘉数智)于 2024年完成收购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伏
泰科技)51%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伏泰科技 2024年度和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资产收购基本情况
1、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9月 10 日、2024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现金收购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向伏泰科技的 6
2名股东收购其合计持有的目标公司 21,445,459股股份(占伏泰科技总股本的 51%),合计对价人民币 581,399,260.79 元。本次资
产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伏泰科技 51.00%股份,伏泰科技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2、2024年 10月 30日,本次交易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
二审查决定【2024】552号)。
3、截至 2024 年 11月 26日,公司与 62 名交易对方签订的关于收购伏泰科技 51%股权的《股份转让协议》已全部生效,且实
施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4、2024年 11月 29日,公司收到伏泰科技出具的由其盖章证明标的股权已完成过户的伏泰科技股东名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股东名册更新完成表明股权交割程序已完成。上述股东名册变更完成后,公司取得伏泰科技 21,445,459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 51%
,伏泰科技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5、2024 年 12 月 30 日,伏泰科技纳入汉嘉数智 2024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二、业绩承诺情况及补偿方式
1、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或称盈利补偿期限)为 2024年度和 2025年度。
2、乙方一:沈刚;乙方二:程倬;乙方三:何尉君;乙方四:泰联智信(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乙方四以下单称或合称乙
方)承诺本次资产收购实施完毕后,伏泰科技在业绩承诺期实现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2.16 亿元。若业绩承诺期间,伏泰科技累计实
现净利润未能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则乙方应根据以下公式对甲方进行补偿:
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总和-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总和
×本次资产收购的转让对价总额
3、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乙方四应按照各自截至本协议签署日所持伏泰科技股权比例承担本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责任。在
任何情况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业绩补偿款总计不超过其在本次资产收购中取得的交易总对价。
4、业绩承诺期满后,甲方:汉嘉数智,有权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对伏泰科技和/或目标集团进行专项审计,确定
业绩承诺期间伏泰科技实现的净利润。如涉及乙方按照本条应向甲方支付补偿款,乙方应在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 30个工作日内以现
金方式向甲方支付。
5、乙方逾期未支付业绩补偿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应补偿而未补偿金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足额进行
现金补偿。
6、甲方向乙方各主体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后,乙方应于 15个工作日内,将其届时合计持有的伏泰科技 24.7882%的股份质押给甲
方(“股份质押”,质押股数总计 10,423,427股,其中乙方一质押 7,694,176股,乙方二质押 2,074,660股,乙方三质押 98,833
股,乙方四质押 555,758 股),作为其履行业绩补偿款支付义务的担保,并在相关政府部门完成该等股份质押的登记。该等股份质
押应当持续存在并有效至发生以下任一情形之日(以孰早为准)为止:
(1)业绩补偿期满后经专项审计,确认乙方已完成业绩承诺;
(2)业绩补偿款全部支付完毕且届时乙方无任何违反交易文件或需要作出赔偿且未履行该等赔偿义务的行为;
(3)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乙方以不低于同等价值的现金或其他担保物对股份质押进行替换的。
7、另外,根据范延军与本公司签署的《股份质押协议》,范延军将其持有的伏泰科技剩余 945,700股股份质押给本公司,为业
绩承诺方(即前述乙方一、二、
三、四)履行业绩补偿责任提供担保。
上述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11日披露的《关于现金收购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0)中“六、公司与关联交易对方的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现金补偿义务
由于伏泰科技业务绝大多数是政府项目,各地财政资金普遍吃紧,部分项目收款情况未达预期,导致伏泰科技 2024年度至 2025
年度业绩承诺未能达到预期目标。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伏泰科技 2024年度和 2025年度分别实现的净利润为 8,516.36万元和 8,950.
36万元,累计为 17,466.72万元,实现业绩承诺金额的比例为 80.86%。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伏泰科技经营业绩未达承诺利
润,触发业绩承诺补偿,业绩承诺方应向汉嘉数智支付现金补偿金 111,254,070.74 元。
四、拟采取业绩补偿措施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相关安排,公司将督促业绩承诺方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履行
现金补偿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910a484-da6e-4e00-b3a0-71175529a5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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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14│汉嘉数智(300746):2025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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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数智(300746):2025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85d60d9-3639-4536-a655-8e1a41e934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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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14│汉嘉数智(300746)::对合并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资产组组
│合(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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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委
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
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评估机构对委托人认定的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组合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评估是委托人编
制财务报告的参考,不是对商誉减值损失金额的认定和保证。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
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
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六、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前提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
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七、与商誉形成相关的资产组组合范围、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量已由委托人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
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八、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
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九、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
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
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
求。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
摘 要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
、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杭设股份)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资产组组合(包含商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以 2025 年 12月 31日
为基准日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及结论摘要如下:
一、 委托人: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汉嘉数智)二、 评估目的:为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资产组组合(包含
商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提供参考。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资产组组合(包含商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评估范围为委托人申报的合并杭设股份所形成的商誉以及商誉相关
的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四、 价值类型: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五、 评估基准日:2025 年 12月 31日
六、 评估方法:收益法
七、 评估结论
在本报告揭示的假设条件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论为 31,0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壹仟万元)。
注:评估结论系对应 100%商誉的资产组组合价值。
评估结论仅在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成立。
八、 特别事项说明
特别事项说明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十一、特别事项说明”。为了正确使用评估结论,提请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关注“特别事项说
明”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九、 资产评估报告日: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使用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天源评报字〔2026〕第 0470 号
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收
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公司合并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资产组组合(包含
商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以 2025 年 12月 31日为基准日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资产组组合经营主体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 委托人概况
1. 企 业 名 称: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汉嘉数智)
2. 企 业 住 所:浙江省杭州市湖墅南路 501 号迪尚商务大厦
3. 注 册 资 本:22,573.8328 万元人民币
4. 法 定 代 表 人:叶军
5. 企 业 性 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17121G
7. 经营业务范围:一般项目: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
成;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智能机器人的研
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人防
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出版物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果为准)
(二) 资产组组合经营主体概况
1. 企 业 名 称: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杭设股份)
2. 企 业 住 所:杭州市江干区顾家畈路 22号
3. 注 册 资 本:10,500.00 万元人民币
4. 法 定 代 表 人:叶军
5. 企 业 性 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20049785C
7. 历史沿革:
杭设股份系由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9月 26日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登记注册。
杭设股份原系由杭州市城市建设科学研究所、杭州市自来水总公司、杭州管道煤气公司、杭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杭州市市政设
施管理处、杭州煤气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 1999 年 12月 28日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 330100100
2916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杭设股份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杭州市城市建设科学研究所 50.00 33.34
杭州市自来水总公司 25.00 16.67
杭州管道煤气公司 20.00 13.33
杭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20.00 13.33
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20.00 13.33
杭州煤气公司 15.00 10.00
合 计 150.00 100.0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7e07b7a-5a26-4121-9a4d-0e65717cce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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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14│汉嘉数智(300746)::对合并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资产组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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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委
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
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评估机构对委托人认定的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评估是委托人编制财
务报告的参考,不是对商誉减值损失金额的认定和保证。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
和使用评估结论。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
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六、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前提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
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七、与商誉形成相关的资产组组合范围、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量已由委托人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
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八、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
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九、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
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
摘 要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
、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伏泰科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资产组组合(包含商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进
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及结论摘要如下:
一、 委托人: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嘉数智)
二、 评估目的:为汉嘉数智合并伏泰科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资产组组合(包含商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提供
参考。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伏泰科技资产组组合(包含商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评估范围为伏泰科技申报的商誉以及商誉相关的资产,具
体包括商誉以及商誉相关的营运资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四、 价值类型: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五、 评估基准日:2025 年 12月 31日
六、 评估方法:收益法
七、 评估结论
在本报告揭示的假设条件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论为142,3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亿贰仟叁佰万元整)。
注:评估结论系对应 100%商誉的资产组组合价值。
评估结论仅在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成立。
八、 特别事项说明
特别事项说明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十一、特别事项说明”。为了正确使用评估结论,提请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关注“特别事项说
明”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九、 资产评估报告日: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
使用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天源评报字〔2026〕第 0469 号
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收
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公司合并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资产组组合(包含商誉)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以 2025 年 12月 31日为基准日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资产组组合经营主体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概况
1. 企 业 名 称: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嘉数智)
2. 企 业 住 所:浙江省杭州市湖墅南路 501 号迪尚商务大厦
3. 注 册 资 本:22,573.8328 万元人民币
4. 法 定 代 表 人:叶军
5. 企 业 性 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17121G
7. 经营业务范围:
一般项目: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应用软
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
;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人防工程设计;建筑智
能化系统设计;出版物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资产组组合经营主体概况
1.企 业 名 称: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伏泰科技)
2.企 业 住 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培源路 1号软件大厦 5号楼 7楼
3.注 册 资 本:4,204.9919 万元
4.法 定 代 表 人:沈刚
5.企 业 性 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6701412838
7.历史沿革:
伏泰科技的前身系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12月 26日,由自然人股东沈刚、程倬、范延军、唐文彬、周
伟华共同出资设立。伏泰科技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 万元,其中:沈刚出资人民币 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程倬出资人
民币 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范延军出资人民币 13.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唐文彬出资人民币 13.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周伟华出资人民币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上述出资业经江苏新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苏新验字[2007]695
号《验资报告》。
截至评估基准日,伏泰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比例
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144.55 2,144.55 51.00%
沈刚 769.42 769.42 18.30%
中日节能环保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02.17 302.17 7.19%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21.68 221.68 5.27%
程倬 207.47 207.47 4.93%
范延军 94.57 94.57 2.25%
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 80.32 80.32 1.91%
苏州泰联智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5.58 55.58 1.3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89 51.89 1.23%
杨晓晶等 57户 277.36 277.36 6.60%
合计 4,204.99 4,204.99 100.0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0d7cc84-5759-4ca5-a1cf-acabacf37f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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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11│汉嘉数智(300746):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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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 1月 1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层 2206(5)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2、人员信息: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88 名,注册会计师 503 名,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23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2025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 77,870.57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75,128.9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9,585.26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44家,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5,851.01万元。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
业,建筑业。本公司同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2025 年度末,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9,490.14 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40,000.0
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
5、诚信记录: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次、
监督管理措施 8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纪律处分 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次、行政处罚 5次、监督管理措施 11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和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审计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吴军,1999年 9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 12月开始
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份、签署多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025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
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拟签字会计师:刘羽竹,202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5年开始,作为本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董孟渊,2004年 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 12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
业,2020年 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家。
2、诚信记录
拟审计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
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拟收取的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 180万元,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不超过 20万元)。本期审计费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
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
提议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本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7933405-2930-48bd-a472-92d3483ff1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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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11│汉嘉数智(300746):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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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项审核报告 1
2、附表 3
关于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6)006773号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嘉数智”)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
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
《上市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
022]26 号)等有关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汉嘉数智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
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
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汉嘉数智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
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
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汉嘉数智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审核报告仅供汉嘉数智 2025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军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羽竹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表
上市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 资金占用方 占用方 上市公 2025 2025 年度 2025 2025 2025 占用 占用性
用 名称 与上市 司核算 年初 占用累计 年度占 年度偿 年末 形成 质
公司 的会 占 发生 用资 还 占 原因
的关联 计科目 用资 金额(不 金的利 累计发 用资
关系 金余 含利息) 息(如 生额 金余
额 有 额
控股股东、实际 非经营
控制人及其附属 性占用
企业 非经营
性占用
小 计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 非经营
际控制人及其附 性占用
属企 非经营
业 性占用
小 计 —— —— —— - - - - - —— ——
其他关联方及其 非经营
附属企业 性占用
非经营
性占用
小 计 —— —— —— - - - - - —— ——
总 计 —— —— —— - - - - - —— ——
其它关联资金往 资金往来方 往来方 上市公 2025 2025 年度 2025 2025 2025 往来 往来性
来 名称 与上市 司核算 年初 往来累计 年度往 年度偿 年末 形成 质(经
公司 的会 往 发生 来资 还 往 原因 营
的关联 计科目 来资 金额(不 金的利 累计发 来资 性往来
关系 金余 含利息) 息(如 生额 金余 、非经
额 有 额 营性
往来)
控股股东、实际 浙江迪尚医 实控人 应收账 35.94 35.94 - 购销 经营性
控制人及其附属 疗运营有限 控制公 款 往来
企业 公司 司
上市公司的子公
司及其附属企业
其他关联方及其
附属企业
总 计 —— —— —— - 35.94 - 35.94 - ——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d719e29-b1f2-434a-97cf-3af6ac5067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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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11│汉嘉数智(300746):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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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数智(300746):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f341572-e908-4759-8671-93aa8673c6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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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11│汉嘉数智(30074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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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数智(30074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48d3230-6a9d-4fda-a5fd-00ee8c89d3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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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11│汉嘉数智(300746):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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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6)第 006770号),公司 20
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1,809,738.34元,母公司净利润 93,633,577.32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2025年度提取法定公积金 9,363,357.73元。加上上年末的未分配利润,截至 2025 年末,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
币19,162,300.79 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476,831,802.06元;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49,264,861.52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578,392,215.36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6〕5号)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现金流紧张,不满足实
施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需要储备相应的资金。综合考量公司发展阶段、实际经营
情况、盈利水平、未来现金流状况以及经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2025年度拟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5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说明: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预计数) (实施数) (实施数)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49,662,432.16 76,751,031.52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1,809,738.34 -429,667,795.32 10,922,032.29
研发投入(元) 100,236,282.52 59,295,444.70 82,150,177.69
营业收入(元) 1,310,971,358.78 764,741,351.91 1,379,010,664.6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9,162,300.79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49,264,861.52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26,413,463.6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15,645,341.563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126,413,463.68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241,681,904.9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6.99%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预计数) (实施数) (实施数)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 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及流动资金需要,支持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保
障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未来将继续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公司的分红
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现金流紧张,不满足实施利润分配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当前业务发展情况,为满足公司后续日常经营发
展对资金的需求,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
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尚须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6237ef1-ecc1-485e-812d-f98db88d2f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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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11│汉嘉数智(300746):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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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数智(300746):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036d284-dba7-4336-afb8-492d752965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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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11│汉嘉数智(300746):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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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将于 2026年 4月 28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ae082b3-6f17-45fc-8105-bcadac8dd3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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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11│汉嘉数智(300746):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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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将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6deab4a-5e66-4d0f-9141-cac1bcf966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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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11│汉嘉数智(300746):关于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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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成立于 2013年 1月 18日,2013年 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
伙。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层 2206,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中审亚太合伙人 88名,注册会计师 503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30余人
。
中审亚太 2025年业务收入 77,870.5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75,128.9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9,585.26万元。2025年执行了
44家上市公司(含 A、B股)的年报审计,审计收费 5,851.01万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亚太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为公司 2025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
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
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亚太会计
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
绩承诺完成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
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
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12月 29日,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 12月 26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
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 1月 10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计过程中工作沟通
会议,对公司 2025年度资金占用情况、关联交易事项、关键审计事项以及审计应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审亚太会计
所关于公司审计进展情况以及拟在报告中披露的关键审计事项以及审计应对的详细情况。
(四)2026年 4月 16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出报告前沟通会议,
对 2025年度公司财务报表中重大方面的编制情况、关联交易事项、资金占用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应对、审计结论等进行了沟
通。
(五)2026年 4月 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
告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会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b6d8743-8d54-418e-a5ae-22acd49233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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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11│汉嘉数智(300746):关于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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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数智(300746):关于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1fbe9a7-70fe-4c0f-a956-4a5fa810c8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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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11│汉嘉数智(30074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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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数智(30074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47bc3ca-aff2-406a-acfb-4017f64d5f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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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11│汉嘉数智(300746):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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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数智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
事 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以及董事会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实际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人,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以 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
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
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任职 从公司获得的 是否在公司
状态 税前报酬总额 关联方获取
报酬
叶军 男 56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 现任 110.00 否
岑政平 男 64 董事 现任 0.00 否
李娴 女 42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 现任 30.36 否
会秘书
张永明 男 48 董事、财务总监 现任 27.96 否
张陶勇 男 55 独立董事 现任 11.50 否
张旭鸿 男 38 独立董事 现任 9.00 否
翟洋 男 53 职工董事 现任 79.36 否
程倬 男 50 董事、总经理 离任 27.00 否
范延军 男 49 董事、副总经理 离任 53.25 否
朱祖龙 男 50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 离任 65.25 否
总监
杨小军 男 59 董事、总经理 离任 37.00 否
古鹏 男 55 董事 离任 0.00 否
张丹 女 64 董事 离任 0.00 否
葛素云 女 63 独立董事 离任 9.00 否
黄廉熙 女 64 独立董事 离任 2.50 否
王刚 男 51 独立董事 离任 2.50 否
李亚玲 女 62 财务总监 离任 6.15 否
合计 -- -- -- -- 470.83 --
二、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基本津贴为每人12 万元/年(含税)。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月 12 日
、2025 年 3月 2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津贴标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
(2)非独立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
平等固定指标确定,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绩效薪酬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实现效益情况以及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
。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其基本薪酬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
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确定,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绩效薪酬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实现效益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工
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二)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法定职权的差旅费
及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三)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
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
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四)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或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a1fa74d-f188-4b60-8fff-0f227fa59f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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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11│汉嘉数智(300746):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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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数智(30074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a89e640-0553-4d93-a407-4004aad8be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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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11│汉嘉数智(300746):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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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数智(300746):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698521d-04da-4e16-8e47-ba7af69e05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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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11│汉嘉数智(300746):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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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数智(300746):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c3d7764-940e-41d1-9c5e-dcf9806007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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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11│汉嘉数智(300746):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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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数智(30074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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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11│汉嘉数智(300746):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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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数智(300746):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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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11│汉嘉数智(30074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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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数智(30074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09e19b4-7db0-43a4-b12b-8458f4f93dcc.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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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汉嘉数智:2024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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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77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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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汉嘉数智: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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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3023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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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汉嘉数智: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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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77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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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汉嘉数智:2024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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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7/12251199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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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汉嘉设计: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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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578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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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汉嘉设计: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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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24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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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汉嘉设计: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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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12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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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汉嘉设计: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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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12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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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汉嘉设计: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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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32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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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汉嘉设计: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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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39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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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汉嘉设计: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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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570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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