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47 锐科激光 更新日期:2025-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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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20:06 │锐科激光(300747):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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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22:10 │锐科激光(300747):锐科激光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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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22:09 │锐科激光(300747):锐科激光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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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8:56 │锐科激光(30074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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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6 │锐科激光(30074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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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4 │锐科激光(300747):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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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2 │锐科激光(300747):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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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0 │锐科激光(300747):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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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0 │锐科激光(300747):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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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00:31 │锐科激光(300747):锐科激光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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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20:06│锐科激光(300747):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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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人数为1人,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9,337股,占回购前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科激光”、“公司”)总股本的0.0034%,回购价格为25.2338元/股,回购总金额为487,945.9906元人民币
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共计535,480.61元人民币。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64,821,828股变更为564,802,491股。
3、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一、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0年 12 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锐科
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收到并披露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批复》(国资考分〔2021〕192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锐科激光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1年 6月 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武汉锐科光纤激光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
4、2021年 6月 9日,公司对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公示期自 2021年 6月 9日至 2021年
6月 18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
5、2021 年 6 月 29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武汉
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发布了《关于长期及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自查,在公司长期及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个月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不存在内幕
交易行为。
6、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首期股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授予日的确定和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向 328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 402.35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9月 22日上市。
8、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9、2022年 11 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3年 5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10、2023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
4 年 1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11、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年 12月 30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首期股权
激励计划》“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中关于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鉴于 1名激励对象
因其他原因而身故,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需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9,337 股,回购
价格为 25.2338元/股。回购金额为 487,945.9906 元人民币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共计 535,480.61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5 年 6月 20日办理完成。公司
总股本由 564,821,828 股变更为 564,802,491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无限售条 509,273,642 90.17% 0 509,273,642 90.17%
件流通股
限售条件 55,548,186 9.83% -19,337 55,528,849 9.83%
流通股
总股本 564,821,828 100% -19,337 564,802,491 100%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
项对应已摊销的激励成本应在当期进行调整,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321a2b3e-b220-42bd-8677-c62bf21807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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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22:10│锐科激光(300747):锐科激光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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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5月 19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1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9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科技城龙山南街一号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正兵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61人,持有股份 247,697,9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85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人,持有股份 243,278,6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7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51 人
,持有股份 4,419,3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24%。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56 人,代表股份4,470,2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人,代表股份 50,9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51
人,代表股份 4,419,3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2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以现场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任期(2023—2024 年)考核结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6,370,9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43%;反对1,294,1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25%;弃权3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
13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43,2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150%;反对1,29
4,1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490%;弃权3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60%。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任期(2023—2024 年)激励和延期绩效年薪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6,358,6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93%;反对1,304,8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68%;弃权3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
13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31,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407%;反对1,30
4,8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898%;弃权3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95%。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6,371,8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46%;反对1,272,3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37%;弃权53,7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
217%。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6,420,5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43%;反对1,222,1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34%;弃权55,1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
223%。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6,439,5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19%;反对1,221,7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32%;弃权36,6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
14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211,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487%;反对1,22
1,7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305%;弃权36,6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08%。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6,398,5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54%;反对1,264,1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04%;弃权35,1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
142%。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6,422,8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52%;反对1,213,5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99%;弃权6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
24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95,1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4751%;反对1,21
3,5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469%;弃权6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8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6,442,3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31%;反对1,220,4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27%;弃权35,1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
14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214,6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113%;反对1,22
0,4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014%;弃权35,1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73%。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用工计划和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6,400,5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62%;反对1,260,7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90%;弃权36,6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
14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72,8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766%;反对1,26
0,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026%;弃权36,6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0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陈锦屏律师、韩若晗律师以现场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锐科
激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
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2b8aefb0-3798-45cd-8dfe-8556174375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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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22:09│锐科激光(300747):锐科激光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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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科激光(300747):锐科激光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3cf73a50-10de-4ba3-8f96-b8a3aa2018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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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8:56│锐科激光(30074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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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科激光”或“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 10:00 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正兵先生召集并主持。通知已于 2025 年 5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
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人,实际参加董事 9人,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 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设立德国、墨西哥、泰国、韩国办事处的议案》。
公司为深化国际化战略布局,提升海外本土市场推广、技术服务和应用工艺等,增强整体竞争实力,在德国、墨西哥、泰国、韩
国设立办事处,分别覆盖欧洲、北美、东南亚、日韩四大重点市场,深化国际化战略布局,持续提升全球市场份额,推动公司向国际
一流激光企业加速迈进。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4/5200b6c3-4d0f-4c4e-ac30-e3fee6f8cc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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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6│锐科激光(30074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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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科激光(30074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dee3fbea-6154-4c05-9698-61f2fab2db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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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4│锐科激光(300747):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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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科激光(300747):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a25dd174-4bc6-48af-b060-61b80a1f68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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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2│锐科激光(300747):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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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科激光(300747):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9c72495c-5e90-4094-890a-a24d71d9d1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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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0│锐科激光(300747):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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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科激光(300747):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66e185f7-4946-4f14-9ecf-f0b43cc2ba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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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0│锐科激光(300747):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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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科激光(300747):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c007af6c-34ba-48e3-a6e2-09fcba5cda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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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00:31│锐科激光(300747):锐科激光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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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科激光(300747):锐科激光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922bf169-db69-4076-a773-e897354175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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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 21:05│锐科激光(300747):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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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科激光(300747):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92db1a2a-3999-41c2-ad13-821f1f5d42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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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 21:05│锐科激光(300747):锐科激光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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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科激光(300747):锐科激光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148433e7-1581-49c0-a8c8-cae41b4fb0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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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 21:05│锐科激光(300747):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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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17 日 11:00 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华兵先生召集并主持。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
应参加监事 5人,实际参加监事 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
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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