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47 锐科激光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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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8:56 │锐科激光(300747):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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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8:54 │锐科激光(300747):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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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8:54 │锐科激光(300747):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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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9:42 │锐科激光(300747):锐科激光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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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9:42 │锐科激光(30074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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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 17:22 │锐科激光(300747):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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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 17:21 │锐科激光(300747):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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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 17:20 │锐科激光(300747):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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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 17:19 │锐科激光(30074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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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9:30 │锐科激光(300747):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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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8:56│锐科激光(300747):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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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科激光(300747):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8/57722d12-3d4e-411e-9dc8-1c133e1871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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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8:54│锐科激光(300747):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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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科激光(300747):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8/b35c9857-61b1-4eae-88f5-7d71df9106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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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8:54│锐科激光(300747):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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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科激光(300747):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8/c60a89db-0e16-4eee-ba33-d789162b1a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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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9:42│锐科激光(300747):锐科激光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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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科激光(300747):锐科激光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a3cfe66a-0b26-4877-80a6-0702f4fa46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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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9:42│锐科激光(30074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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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月 24日(星期五)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24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 24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科技城龙山南街一号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正兵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66人,持有股份 247,543,2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82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 人,持有股份 242,826,4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99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1 人
,持有股份 4,716,7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51%。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2 人,代表股份4,724,9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8,2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
1人,代表股份 4,716,7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51%。
2.公司全体董事、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以现场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6,790,8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61%;反对 570,6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5%;弃权 181,66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73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972,6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0778%;反对 5
70,6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775%;弃权 181,6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44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陈锦屏律师、龙建胜律师以现场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锐科
激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b2781c90-3a8c-43fd-83c7-5e2e1f4bf2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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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 17:22│锐科激光(300747):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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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为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及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
理》相关精神和要求,提高分红水平、增加分红频次,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利润分配规划(2024-2026年度)》等有
关规定,基于公司对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信心,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的高质量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现拟定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根据 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0,007,774.64 元,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1,754,213,211.89 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1,145,850,931.
55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
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45,850,931.55元。
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564,821,828股为基数,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3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8,074,298.50元,不实
施资本公积金转股本及派发股票股利。本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占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5.06%。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股本总数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与偿债能
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利润分配规划(2024-2026
年度)》等规定,公司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
利润分配规划(2024-2026年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利润分配规划(2
024-2026年度)》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8/0bcd5e21-0b38-4a49-b380-592fd0557c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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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 17:21│锐科激光(300747):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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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科激光(300747):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8/c60cabe6-92ac-43f7-9b1a-c6c6982cf8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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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 17:20│锐科激光(300747):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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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科激光”或“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了第四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华兵先生召集并主持。通知已于 2025 年 1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
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5 人,实际参加监事 5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及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
理》相关精神和要求,提高分红水平、增加分红频次,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利润分配规划(2024-2026年度)》等有
关规定,基于公司对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信心,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的高质量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拟实施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0,007,774.64 元,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1,754,213,211.89 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1,145,850,931.
55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
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45,850,931.55元。
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564,821,828股为基数,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3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8,074,298.50元,不实
施资本公积金转股本及派发股票股利。本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占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5.06%。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股本总数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8/db3bdcf6-6872-4d3f-b6ad-2a4896bac7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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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 17:19│锐科激光(30074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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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
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24日(星期五)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
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1月 21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 月 2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科技城龙山南街一号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说明:
(1)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
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1月23日 9:30—17:30
2.登记地点及委托书送达地点: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前台。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
印章或亲笔签名,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
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见附件2)、股东账户卡进
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5年1月23日下午17:30时
前送达本公司为准。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禹征
联系电话:027-65524626
传真号码:027-65524626
电子邮箱:stock@raycuslaser.com
5.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8/ae0248f0-34a7-4352-a680-ac20334804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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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9:30│锐科激光(300747):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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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科激光(300747):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1/ec920f3d-438d-4a56-af6a-3cd48e7e41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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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9:30│锐科激光(300747):《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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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者“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行使和履行董事会及公司选聘推荐人员审查
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提名委员会工作联系部门,主要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和下达、协调及督办提名委员会安排
的任务等工作,公司其他部门根据职能提供业务支撑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由董事会选举产
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提名委员会人数达到规定人数三分之二以前,提名委员会暂停行使
本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研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二)遴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形成书面报告,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三)组织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对经理层成员全面实行规范化任期管理,通过经理层与董事会签订的聘任协议,明
确任期期限、责任、权力、义务;
(四)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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