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48 金力永磁 更新日期:2025-04-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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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 17:58 │金力永磁(300748):H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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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 18:53 │金力永磁(300748):2024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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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2:17 │金力永磁(300748):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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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2:17 │金力永磁(300748):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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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2:17 │金力永磁(30074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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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2:17 │金力永磁(300748):2025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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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2:17 │金力永磁(300748):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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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2:17 │金力永磁(300748):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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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2:17 │金力永磁(300748):6-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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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2:17 │金力永磁(300748):关于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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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 17:58│金力永磁(300748):H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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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永磁(300748):H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3/80ead8a5-f8d0-46a7-a813-03a6120d5d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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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 18:53│金力永磁(300748):2024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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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永磁(300748):2024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28989f93-bb0c-48cf-9d93-11043f6f9d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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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2:17│金力永磁(300748):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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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3 月 18 日,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财务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审计委员会全
体委员同意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预期等因素,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发展综合考虑,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
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况,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合并报表 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91,043,035.96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13,244,889.49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71,390,854.99 元,合并
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414,952,977.68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4,174,682,857.91 元,合并报表资本公积为 4,181,025,197.13 元。
基于公司经营性现金流表现良好,为了回馈广大投资者,响应公司推动“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的情况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扣减公司 A 股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量的 A 股与 H 股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2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股权激励授予行权、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
,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相应变动现金红利分配总
额。
2、公司拟实施 2024 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含本次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270,671,611.80 元,其中包括:
(1)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06,977,675.12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2)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 163,693,936.68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
(3)2024 年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方案。
综上,公司 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93%。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70,671,611.80 347,677,444.14 218,162,823.32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91,043,035.96 563,692,826.17 702,686,729.14
研发投入(元) 320,877,189.48 353,884,217.41 337,476,162.16
营业收入(元) 6,763,289,140.45 6,687,864,421.33 7,165,186,899.5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414,952,977.68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1,071,390,854.99
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836,511,879.26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519,140,863.7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836,511,879.26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 1,012,237,569.05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 4.91%
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否
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为 836,511,879.26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合理。
四、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分配政策,满足相关要求和
规定。在本议案事项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
务。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df685d03-9b3c-444e-8f8a-3491c9ffc2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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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2:17│金力永磁(300748):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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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新增 H 股发行,于 2024 年 5月 30 日完成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 94,772 股,于2024 年 6 月 14 日完成办理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560,260 股,
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完成新增 H 股发行 26,895,200 股。
公司总股本由 134,477.1235 万股增加至 137,213.1923 万股,注册资本由134,477.1235 万元增加至 137,213.1923 万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2024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执行官(CEO)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首席财务官(CFO)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新一届高级
管理人员部分职务名称进行了修改,包括将“总经理”改称为“首席执行官(CEO)”,副总经理改称为“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改称为“首席财务官(CFO)”,本次修改职务名称未涉及公司管理层组织架构调整。
公司拟对《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涉及上述职务名称进行修订,相关条款其它内容保持不变。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4,477.1235 万元。 137,213.1923万元。
2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34,477.1235 万股,均为普通股。其中 A 137,213.1923万股,均为普通股。其中 A
股股东持有 114,402.5635 万股,占公司股 股股东持有 114,449.1123万股,占公司股
本总额约 85.07%;H 股股东持有 本总额约 83.41%;H 股股东持有
20,074.560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约 22,764.08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约
14.93%。 16.59%。
3 全文:总经理 替换:首席执行官(CEO)
4 全文:副总经理 替换:副总裁
5 全文:财务负责人 替换:首席财务官(CFO)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并经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0c088370-7781-4f94-891f-6abad8ea1e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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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2:17│金力永磁(30074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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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
华明”)为公司 2025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拟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公司 2025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本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聘请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
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
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4 年末拥有合伙人251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2)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4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
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00 人。
(3)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9.5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5.8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
4.38 亿元。
2023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37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9.05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
、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
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
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1
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
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安永香港自 197
6 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
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安永香港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自 2020 年起,香港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而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安
永香港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孙芳女士,于 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 年开始在安永
华明专职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非金属矿物制品
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吕乐先生于 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于
2021 年开始作为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提供 IPO 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钟丽女士,于 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
于 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IPO 审计质量控制复核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非金属
矿物制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等。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芳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钟丽女士和吕乐先生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
自律处分的情形。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三)审计费用
安永华明及安永香港在公司 2024 年度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470 万元(含年度审计、中期审阅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公司董
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5 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025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请审计机构原因
鉴于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谨遵独立审计的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
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经综合考
虑,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拟续聘安永香港为公司 2025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安永华明、安永香港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拟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同意拟续聘安永香港
为公司 2025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
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同意拟续聘安永香港为公司 2025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
认为: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等相关工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拟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同
意拟续聘安永香港为公司 2025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四)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bd22363e-0891-4c57-ac41-12337e90a1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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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2:17│金力永磁(300748):2025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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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永磁(300748):2025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7373e2a7-f56f-4910-86e4-2f0adfc9ea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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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2:17│金力永磁(300748):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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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 1日披露了 《关于推动“《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 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常会指出的“《 要大
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
务情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采取措施切实推动“质量回报双提升”行
动。进展情况如下:
公司采取措施切实推动“《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及自上市以来首次半年
度分红。公司 2018年上市至今,每年均进行现金分红,已累计现金分红超过 10 亿元,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同期累计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超过 44%。
2024年 12月,公司成功发行 26,895,200股 H股,约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2%,募集资金合计约 2.1亿港元,发行对象为公司控
股股东及独立第三方合格投资者。本轮 H 股发行中,公司控股股东瑞德创投通过全资香港子公司认购20,171,400股,顶格认购 75%
的份额,为控股股东首次持有公司 H股,并承诺在H股发行完成后 12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股份。控股股东用实际行动体现了对公司发
展前景的长期看好和坚定支持。
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扣减公司 A股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量的 A股与 H股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预计分红金额为 1.64亿元。若本次年度分红完成实施,叠加公司 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
红1.07亿元,公司 2024年全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超过 90%。未来公司还将继续坚持长
期主义,以实际行动回馈广大投资者。
2025 年 3 月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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