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48 金力永磁 更新日期:2026-07-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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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20:15 │金力永磁(300748):H股公告-自愿公告(场内H股回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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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33 │金力永磁(30074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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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30 │金力永磁(300748):2025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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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30 │金力永磁(30074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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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30 │金力永磁(300748):关于2025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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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30 │金力永磁(30074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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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30 │金力永磁(30074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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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30 │金力永磁(300748):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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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08 │金力永磁(300748):H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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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24 │金力永磁(300748):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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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20:15│金力永磁(300748):H股公告-自愿公告(场内H股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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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JL MAG RARE-EARTH CO., LTD.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碼:06680)
自願公告
場內H股回購本公告乃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自願刊發。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於二
零二六年七月十七日,本公司於公開市場交易回購2,723,200股本公司H股股份(「H股回購」),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約0.20%。
H股回購總交易金額(不包括佣金及其他開支)約為44,310,402港元,交易平均價約為每股H股16.2714港元。本公司將擇機註銷回購
的H股股份,並將相應減少註冊資本。
董事會認為,目前的H股成交價並不反映H股的內在價值和本公司的實際業務前景。董事會相信,在目前市場情況下進行H股回購
表明本公司對其自身業務展望及前景的信心,最終將使本公司受益,並為本公司股東(「股東」)創造價值。H股回購乃在董事會認
為適當且符合本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的情況下進行。本公司可能會在適當時候根據所有適用的法律和法規進一步回購股份。根據本公
司可獲得的公開資料及就董事會所知,於H股回購後,及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遵照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繼續維
持已發行股份的足夠公眾持股量。
本公司股東及其他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蔡報貴江西,2026年7月17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蔡報貴先生及呂鋒先生;非執行董事胡志濱先生、李忻農先生及梁敏輝先生;及獨立非
執行董事朱玉華先生、徐風先生及曹穎女士。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2d8b09af-0bad-486a-833a-9cfe9209f0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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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33│金力永磁(30074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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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
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拟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公告和通函披露前的核定、确定本
次股东会召开的相关具体事宜。现将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及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7月 31日(星期五)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7月 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7月 31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31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2026年 7月 2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A股股东:截至 2026年 7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
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H股股东: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另行发布通知;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5)监票人:股东代表、公司聘请的律师、H股股份过户处;
(6)根据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金东北路 88号赣州锦江国际酒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7月 10
日及 2026年 6月 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A 股股东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7月 29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3: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还应同时持有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信函
或传真须在 2026 年 7 月 29日下午 17: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信封或传真请注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5)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携带
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议入场手续。
3、登记地点: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 81号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赖训珑 刘昭淋
联系电话:0797-8068059
传 真:0797-8068000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 81号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邮 编:341000
5、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A 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操作流程见附
件三)
五、其它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2、登记表格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56976722-4d33-4907-9867-a908eb04b8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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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30│金力永磁(300748):2025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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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以下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称“《持股
计划》”)、《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就公
司 2025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相关事宜(以下称“本次解锁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文件进行了法律审查。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为止的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对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有关
事实的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特作如下声明:
1、本法律意见书是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已经存在的有关事实和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且
是基于本所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作出的,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无法得到独立证据
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和口头确认;
2、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以及本次解锁的合法性、合规性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3、在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而进行的调查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声明,其已提供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准
确、完整、有效的文件、材料或口头的陈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其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其正
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
授权;所有口头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解锁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5、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实施本次解锁所必备的法律文件。
基于上述,本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我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实行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所涉及的本次解锁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解锁的批准和授权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为实施本次解锁相关事项已取得如下批准和授权:
(一) 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5年 5 月 28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等议案。
(二) 2025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购
买价格的议案》,经调整,认购价格由 10.67 元/股调整为 10.55 元/股。
(三) 2025 年 7 月 11 日,公司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将“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8,
015,784 股公司股票转入员工持股专用证券账户“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
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58%,过户价格为 10.55 元/股。
(四) 2026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
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本次解锁的条件成就情况
(一)锁定期届满情况
根据《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标的股票
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后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
日起算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40%、30%、30%。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2025 年 7 月 11 日,公司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将“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8,015,784股公
司股票过户至公司员工持股专用证券账户“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当时公
司总股本的0.58%,过户价格为 10.55 元/股。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一个锁定期于 2026 年 7 月 11 日届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日和第一个解锁期届满日之间满足 12 个月间隔的要求,符合《持股计划》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安排
。
根据上述关于锁定期的规定、过户完成情况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将于 2026 年 7
月 11 日届满。
(二)本次解锁的条件和成就情况
根据《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锁需要满足下述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解锁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年度 年度净利润相对 2024年增长率目标值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5年 2025年净利润比 2024 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 2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6年 2026年净利润比 2024 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 45%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7年 2027年净利润比 2024 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 80%
或
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年度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相对 2024年增长率目标值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5年 2025 年主营业务收入较 2024 年主营业务收入增
长不低于 2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6年 2026 年主营业务收入较 2024 年主营业务收入增
长不低于 5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7年 2027 年主营业务收入较 2024 年主营业务收入增
长不低于 100%
注:
(1)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计划及其他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实
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解锁安排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 70036270_A01 号,公司 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771,752.17 万元,较 2024 年增长 1
4.1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0,560.64 万元,较2024 年增长 142.4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层面可解
锁比例为第一个锁定期的 100%,即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 40%,对应标的股份 3,206,313股。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若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达标,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对个人层面进行绩效考核,并依照个人的考核结果确定其持有份额对应股票当
期实际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绩效考核分数划分为两个档次,具体见下表:
考核分数(G) G≥70 G<70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00% 0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及公司的说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
公司 2025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等规定,第一个锁定期将于 2026 年 7 月 11 日届满,同时,公司 2025 年 A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已达标,公司层面可解锁比例为第一个锁定期的 100%,即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 40%,对应标的股份 3,206,313
股。且公司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进行了个人绩效考核,所有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分数均≥70,所有持有人个人当期可解锁比例均
为 100%。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持股计划》的规定,公司可根据《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锁的相关手续。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锁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 2025 年 A 股员工
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即将届满且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待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公司可根据《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
理本次解锁的相关手续,本次解锁符合《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二份,自经办律师签字及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0c4206d0-b4f3-43ab-a4c9-8b316e0be7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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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30│金力永磁(30074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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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6日以电话、邮件、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10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会议由董
事长蔡报贵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鉴于徐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
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王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勇先生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选举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
员会委员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 8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公告》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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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 2025年 A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将于 2026年 7月 11日届满,结合 2025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董事会认为
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锁股份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 40%,解锁股份数为3,206,313股,占目前公司
总股本的 0.23%。公司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进行了个人绩效考核,所有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分数均≥70,所有持有人个人当期可
解锁比例均为 100%。
董事吕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委员吕锋已回避表决。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 A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全文刊登于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还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公司拟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下午 14:30 在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金东北路 88号赣州锦江国际酒店会议室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公告和通函披露前的核定、确定本次股东会召开的相关具体事宜。待本次股东会召开的相关具体事
宜确定后,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另行发布本次股东会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 8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0d1d0452-6a24-4e93-a6a0-d84fe03edd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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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30│金力永磁(300748):关于2025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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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
5年 A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5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将于 2026 年 7月
11日届满,结合 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锁股份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
数的 40%,解锁股份数为 3,206,313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23%。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 2025年 3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5年 5月 28日召开了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5年 A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 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2、公司于 2025年 6月 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 A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
的议案》,经调整,认购价格由 10.67元/股调整为 10.55元/股。
3、2025 年 7月 11日,公司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将“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8,015,78
4股公司股票转入员工持股专用证券账户“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A股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当时公司
总股本的 0.58%,过户价格为 10.55元/股。
4、公司于 2026年 7月 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 A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
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2025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5年 A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个月后分三期解锁,具体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批解锁时点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 40%
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12个月
第二批解锁时点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 30%
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
第三批解锁时点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 30%
划名下之日起算满36个月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将于 2026年 7月 11日届满。
(二)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解锁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年度 年度净利润相对 2024 年增长率目标值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5年 2025年净利润比 2024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 2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6年 2026年净利润比 2024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 45%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7年 2027年净利润比 2024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 80%
或
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年度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相对 2024 年增长率目标值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5年 2025 年主营业务收入较 2024 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不低于 2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6年 2026 年主营业务收入较 2024 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不低于 5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7年 2027 年主营业务收入较 2024 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不低于 100%
注:
(1)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计划及其他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实
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解锁安排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36270_A01号】,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771,752.17万元,较2024年增长14.11%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560.64万元,较2024年增长142.4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层面可解锁比例为第
一个锁定期的100%,即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40%,对应标的股份3,206,313股。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若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达标,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对个人层面进行绩效考核,并依照个人的考核结果确定其持有份额对应股票当
期实际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绩效考核分数划分为两个档次,具体见下表:
考核分数(G) G≥70 G<70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00% 0
公司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进行了个人绩效考核,所有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分数均≥70,所有持有人个人当期可解锁比例均为
100%。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锁定期届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委员会将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市场情况并综合考虑窗口期等因素决定是否售出股票并进行
权益分配。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日起
算,至公告前 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 2025年 A股员工持股计划等规定,第一个锁定期将于 2026 年 7
月 11 日届满,同时,公司2025年 A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已达标,公司层面可解锁比例为第一个锁定期的100%,即本员
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40%,对应标的股份 3,206,313股。且公司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进行了个人绩效考核,所有持有人个人绩
效考核分数均≥70,所有持有人个人当期可解锁比例均为 100%。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5年 A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事项出具了《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
所关于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A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
: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锁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 2025年 A股员工持
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即将届满且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待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公司可根据《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
本次解锁的相关手续,本次解锁符合《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3、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A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
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2fd22f1e-3b27-4104-8edc-76c8a71369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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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30│金力永磁(30074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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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现就提名王勇为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
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
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4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
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 是 □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 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
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盖章):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日 期:2026 年 7 月 6 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7d6b4125-a548-4863-9394-a742923900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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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30│金力永磁(30074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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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永磁(30074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4e502744-178f-4c6f-aee4-5ef9e63fb5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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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30│金力永磁(300748):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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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补选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鉴于徐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
会委员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提名王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勇先生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选举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
员会委员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徐风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再次对徐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c6255222-04a3-44d0-a5d7-bdd281cfba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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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08│金力永磁(300748):H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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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永磁(300748):H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6cf86c38-e5e1-4f22-a40d-5d36238c77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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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24│金力永磁(300748):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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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预计的业绩: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3、业绩预告情况表: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1)2026年上半年(2026年 1月 1日—6月 30日)业绩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2026年 1月-6月)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40,000.00~46,000.00 30,495.30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31.17%~50.84%
归属于上市公司 36,800.00~42,800.00 23,401.25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57.26%~82.90%
2)2026年第二季度(2026年 4月 1日—6月 30日)业绩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2026年 4月-6月)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20,722.61~26,722.61 14,442.78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43.48%~85.02%
归属于上市公司 19,230.02~25,230.02 12,813.55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50.08%~96.90%
注:本公告中“万元”均指人民币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6年上半年,公司管理层秉承“坚持守法合规,坚持客户导向,聚焦磁材主业,按期新建 2万吨产能,积极布局具身机器
人电机转子,再攀新高峰”的年度经营方针,通过技术创新、组织优化、数字化建设、精益管理等措施,在全力保障按合同履约交付
给广大客户的同时,实现公司经营业绩稳健发展。
公司持续巩固在新能源及节能环保领域的优势地位,积极开拓新兴市场,营业收入预计同比增长约 30%。其中,在新能源汽车及
汽车零部件领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约 30%;在机器人及工业伺服电机领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约 90%,具身机器人电机转子产品已
有小批量交付。
2、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 3,200 万元,去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税后)为 7,094.05万元。
3、本报告期因 A股、H股股权激励以及 H股可转债发行,导致相关的股份支付费用、财务费用等费用合计约 1.21亿元,去年同
期并无此类费用。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公司将在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具体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af571f0c-d3e1-4e73-bf32-5e6827fd1b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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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6:48│金力永磁(30074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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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0日以电话、邮件、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并经全体
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定于 2026年 6月 30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由
董事长蔡报贵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拟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经股东会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票 8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
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4bc383a2-6c01-4e18-8ea5-6a734584f2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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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6:48│金力永磁(30074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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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永磁(30074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2c8afe6d-cff2-42e9-93db-2c08155afc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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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9:30│金力永磁(300748):关于拟受让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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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的基本情况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拟通过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受让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稀土”)持有的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稀交所”)9.24%股权。
根据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 2025年 12月 31日,经采用市场法评估的稀交所全部权益
价值为 23,900.00 万元,较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账面价值 21,114.49万元,增值 2,785.51万元,增值率 13.19%,预计标的股权交易
价格 2,208.36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 CEO审批权限内。本投资不构成
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00578014820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包头稀土开发区黄河大街 98号金融广场 1-401
法定代表人:常国兴
注册资本:21,645.021645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 8月 3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稀土、稀土制品及其它商品交易服务(不含国家限制目录内商品);稀土产品及
交易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信息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稀土及相关产品销售;
进出口贸易。
标的公司拟股权转让前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4.56%
2 内蒙古高新控股有限公司 4.62%
3 中稀(凉山)稀土有限公司 4.62%
4 中钢贸易有限公司 4.62%
5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4.62%
6 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4.62%
7 中国稀有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4.62%
8 中核投资有限公司 4.62%
9 中国稀土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4.62%
10 新华指数(北京)有限公司 4.62%
11 国储物资调节中心 4.62%
12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4.62%
13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62%
信用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股权出让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000701463622D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 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 83号
法定代表人:刘培勋
注册资本:361,506.5842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年 9月 12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稀土精矿,稀土深加工产品、稀土新材料及稀土应用产品;铌精矿及其深加工产
品;冶金产品、煤炭及其深加工产品、化工产品、光电产品经营;设备、备件的制造、采购与销售;进口本企业所需产品;出口产品
;技术的开发应用、推广转让,技术、信息服务;分析检测;建筑安装、修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机械设备租赁;农用物资、土
壤改良剂、水溶肥料、生物肥料、有机肥料的生产与销售。
关联关系情况: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
关联关系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北方稀土前十大股东情况: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号 (股) 例
1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74,799,791 38.03%
2 嘉鑫有限公司 96,941,924 2.68%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87,127,286 2.41%
4 章建平 72,254,399 2.00%
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申万有色金属交易 31,687,838 0.88%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6 王斌 30,323,800 0.84%
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 24,719,632 0.68%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 20,378,546 0.56%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 18,769,260 0.52%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0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8,506,087 0.51%
信用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稀土是生产钕铁硼永磁材料的核心原材料,稀交所作为稀土(金属)资源专业化交易平台,本次股权受让事项若顺利完成,将进
一步提升公司稀土原材料供应保障能力,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巩固公司在稀土永磁行业的市场地位。
公司将按照合作共建共赢的原则,充分发挥和利用自身优势,为稀交所建成国家级稀土(金属)资源交易平台提供助力。
本次受让稀交所股权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促进公司战略目标
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存在的风险
1、本次公司拟受让稀交所部分股权属于国有资产转让事项,交易需严格履行国有资产交易相关审批、挂牌等法定流程,本次股
权转让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稀交所作为国内专门以各类稀土产品为交易品种的现货交易所,为稀土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服务,其运营过程中将受宏观
经济、行业周期、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
针对投资存在的主要风险,公司将及时跟进和配合本次国有资产流转审批情况,同时借助自身产业优势,加强与稀交所的协同发
展,做好投后管理和风险控制,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本次受让股权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
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37b85545-8efb-4929-831d-caf32e17b3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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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8:08│金力永磁(300748):H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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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永磁(300748):H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a481bf23-fb88-4716-bc52-88ced3a7e9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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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7:48│金力永磁(300748):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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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6月 2日收到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徐风先生的
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徐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以及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鉴于徐风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徐风先生
将继续履行其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直至公司股东会选出新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之日,徐风先生辞职申请
书将正式生效。
徐风先生离任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产生不利影响,徐风先生将按照公司离职管理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公司将按照
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补选等相关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徐风先生未持有公司 A股股份,直接持有公司 H股 30,000股。徐风先生原定任期为 2024年 6月 5日至 2027年
6月 5日,其在任职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徐风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在此公司董事会对徐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备查文件:
徐风先生签署的《辞职申请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189836e3-3eae-41d0-83fe-c67888508e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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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7:32│金力永磁(300748):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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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该议案经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实
施 A股股份回购方案,以及公司 H股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 137,213.1923 万股增加至 137,558.9297 万股,注册资本由 137,2
13.1923万元增加至 137,558.9297 万元,公司对注册资本进行变更。
2026 年 5月 27 日,公司取得了赣州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新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06779749909
名称: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蔡报贵
注册资本:壹拾叁亿柒仟伍佰伍拾捌万玖仟贰佰玖拾柒元整
成立日期:2008年 08月 19日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各种磁性材料及相关磁组件;国内一般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及进出口业务的咨询服
务(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备查文件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da8a3d02-fbd5-48b3-9947-1cd7ead172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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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7:04│金力永磁(30074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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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于 2026年 3月 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计
划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为金力永磁(包头)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包头智能” 或“债务人”)提供担保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金力包头智能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或“债权人”)签订的《借款合同
(固定资产类贷款)》主合同(合同编号:HTWB230000008202600004),以及公司与进出口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
WB230000008202600004BZ01),公司为金力包头智能向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本金余额为 3.6亿元,保证合同保
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以上授信及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履行审议程序的授信及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为子
公司金力包头智能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剩余总额度为人民币 4.4亿元整。
三、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金力永磁(包头)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91MAG02DMW47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稀土路街道沼园路 1号
法定代表人:苏权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2025年 10月 1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667.18 5,848.07
负债总额 711.06 2,040.55
净资产 19,956.12 3,807.52
注:金力包头智能成立于 2025年 10 月,项目尚处于建设中。
最新信用等级状况:无外部评级。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 “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
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4、担保金额:人民币 3.6亿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附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已生效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74.6亿元,其中,经公司 20
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生效的 39.1亿元,将于 2026年 5月 27日到期失效;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通过生效的 35.5 亿
元,有效期至 2027 年 4月 27 日。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实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4.6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32.63%。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借款合同(固定资产类贷款)》;
2、《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c0056dc6-6564-4f16-a129-6561d3cdd8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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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38│金力永磁(30074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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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于 2026年 3月 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计
划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为江西劲诚永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诚永磁”)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为
金力永磁(包头)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包头智能”)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3)。
二、担保进展情况
1、2026年 5月 8日,公司收到劲诚永磁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的《授信额度协议
》主合同(合同编号:2026年虔中银信额字 009号),以及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
年虔中银信保字 009 号),公司为劲诚永磁向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本金余额为 1亿元,保证合同保证期间为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2026 年 5月 11日,公司收到金力包头智能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订的《项目
融资贷款合同》主合同(合同编号:HTZ150710000XMRZ2026N008),以及公司与建设银行签订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HTC150710000ZGDB2026N001),公司为金力包头智能向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本金余额为 4亿元,保
证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以上授信及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履行审议程序的授信及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为子
公司劲诚永磁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剩余总额度为人民币 2亿元整;公司为子公司金力包头智能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剩余总额度为人民币 8
亿元整。
三、被担保人情况
1、江西劲诚永磁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西劲诚永磁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3MA7MMKYU69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汽车科技城青云山路 8号
法定代表人:储银河
注册资本:伍亿元整
成立日期:2022年 04月 1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
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
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软磁复合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
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
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81,473.40 69,783.03
负债总额 45,425.42 34,061.2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8,225.67 15,520.73
净资产 36,047.98 35,721.74
项目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758.44 33,046.96
净利润 256.93 678.79
最新信用等级状况:无外部评级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2、金力永磁(包头)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金力永磁(包头)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91MAG02DMW47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稀土路街道沼园路 1号
法定代表人:苏权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2025年 10月 1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667.18 5,848.07
负债总额 711.06 2,040.55
净资产 19,956.12 3,807.52
注:金力包头智能成立于 2025年 10 月,项目尚处于建设中。
最新信用等级状况:无外部评级。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江西劲诚永磁新材料有限公司
1、保证人: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行
3、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
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4、担保金额:人民币 1亿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金力永磁(包头)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1、保证人(甲方):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3、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
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
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
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4、担保金额:人民币 4亿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附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已生效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74.6亿元,其中,经公司 20
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生效的 39.1亿元,将于 2026年 5月 27日到期失效;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通过生效的 35.5 亿
元,有效期至 2027 年 4月 27 日。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实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1.0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27.87%。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中国银行和劲诚永磁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
2、中国银行和公司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建设银行和金力包头智能签署的《项目融资贷款合同》;
4、建设银行和公司签署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26b4d953-7c1d-4708-ac7e-dd6f76fdcb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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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20│金力永磁(300748):关于参加江西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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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江西省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
“2026年江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周五)15:0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
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e08c2783-ed1e-4555-96a2-ec84a76933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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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38│金力永磁(300748):H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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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永磁(300748):H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4435b7ca-e218-4329-95ba-b85a292880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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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1 00:00│金力永磁(30074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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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的 202
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实施的基本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扣减公司A股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量的A
股与H股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2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股利分配后剩
余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股权激励授予行权、新增股份上
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即保持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2元(含税)
,相应变动现金红利分配总额。
2、本次权益分派申请期间,公司总股本无发生变动的情形,公司回购专户目前持有股份 0股。公司实施本次 A股权益分派方案
为:以股权登记日 A股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 0股后可参与分配的 A股总股数 1,140,825,5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
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2000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50,981,627.82元(含税)。
【注: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中 A 股总股本 1,140,825,581 股,H 股总股本234,763,716 股。H股股东的权益分派实施情况不适
用本公告,H股股东的权益分派安排请参见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公司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 A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A股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股后的 1,140,825,5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股派 2.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9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4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2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 A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40 江西锐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西瑞德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
2 08*****587 赣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 08*****399 赣州欣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 08*****428 赣州格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 08*****069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4月 29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 81号
2、联系人:赖训珑
3、咨询电话:0797-8068059
4、传真:0797-806800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1/2131c5ff-c050-47f4-8260-69757dc943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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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7:02│金力永磁(300748):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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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接到控股股东江西锐德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江西锐德”,曾用名“江西瑞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通知,获悉江西锐德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
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 本次解除质押股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 质权人
称 第一 份 份 总 日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 数量(万股) 比例 股本比
动人 例
江西锐 是 2,500.00 6.46% 1.82% 2024年 12 2026年 4 招商银行股份
德 月 月 有
19 日 28日 限公司赣州分
行
二、本次质押情况变动后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万股) 例 情况变动 情 持 总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前质押股 况变动后 股份比 股本比 份 押 限售和冻结 押
份数量( 质 例 例 限售和冻 股份比 数量(万股 股份比
万 押股份数 结 例 ) 例
股) 量 数量(万
(万股) 股
江西锐 38,710.01 28.14% 4,500.00 2,000.00 5.17% 1.45% 0 0% 0 0%
德 60
赣州格 860.3174 0.63% 180.00 180.00 20.92% 0.13% 0 0% 0 0%
硕
投资管
理
中心(
有
限合伙
)
赣州欣 1,000.647 0.73% 800.00 800.00 79.95% 0.58% 0 0% 0 0%
盛 0
投资管
理
中心(
有
限合伙
)
蔡报贵 102.4000 0.07% 0 0 0% 0% 0 0% 76.80 75%
胡志滨 153.6000 0.11% 0 0 0% 0% 0 0% 115.20 75%
RUI DE 2,017.140 1.47% 0 0 0% 0% 0 0% 0 0%
(HONG 0
KONG)
LIMITE
D
合计 42,844.12 31.15% 5,480.00 2,980.00 6.96% 2.17% 0 0% 192.00 0.48%
04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其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
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88237d9-32b7-4d48-9738-43fcfbfe52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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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21│金力永磁(30074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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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永磁(30074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4800b00-d435-4935-a0bd-9ffd62c210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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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56│金力永磁(30074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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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永磁(30074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82cb0cd-eafc-4600-ba84-95e13db75a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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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56│金力永磁(30074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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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
律师对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金力永
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
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
本、复印件材料与正本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
否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
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2026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2026 年 4 月 2 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
现场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事项、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事项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通知》的通知日期距本
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满 20 日。公司亦于 2026 年 4 月 1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向公司 H 股股东发布了关于召开本
次股东会的股东会通告。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通知的时间、通知方式和内容,以及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1. 公司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8 日(星期二)下午 14:30,召开地点为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金东北
路 88 号赣州锦江国际
酒店会议室,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报贵先生主持。
3.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8 日上午 09:15-
09:25,0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8 日 09:15-15:00。
4.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实际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与《会议通知》一致。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三、 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一)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股东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股东代理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网络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 H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由香港中央
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协助予以认定)共 781 名,代表股份 595,183,737 股(其中,代表 A 股股份为 548,920,759 股,代表 H 股股
份为 46,262,9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2675%)。
(二)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了书面投票表决。现场投票结束后,公司股东代表、公
司监事代表、H 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代表及本所律师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计票和监票,并统计了
议案表决结果。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表决统计结果。
公司在本次股东会投票结束后,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了下列议案:
1.00《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 2025 年度业绩的议案》
3.00《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00《关于聘请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6.00《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7.00《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8.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8.0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0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00《关于增发公司 A 股或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10.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11.00《关于申请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12.00《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二)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对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的议案,已经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表决通过;对属于一般决议事项的议案,已经由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对涉及关联交
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次股东会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相符,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貳(2)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a501420-c277-437f-8c9c-b24f7972a9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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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1│金力永磁(300748):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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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最终数据请以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6 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203,581.93 175,425.45 16.05%
营业利润 20,905.71 18,422.37 13.48%
利润总额 20,735.68 18,424.25 12.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9,277.39 16,052.53 20.09%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 17,569.98 10,587.69 65.95%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12 1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1% 2.26% 上升 0.25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1,595,892.05 1,532,715.79 4.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779,585.64 756,043.73 3.11%
所有者权益
股本(万股) 137,558.93 137,558.93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5.67 5.50 3.09%
每股净资产(元/股)
注:本表数据为公司合并报表数据。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26年第一季度,面对新能源汽车销售总量同比下滑、主要原材料镨钕价格短期大幅波动的复杂形势,公司管理层秉承“坚持守
法合规,坚持客户导向,聚焦磁材主业,按期新建 2万吨产能,积极布局具身机器人电机转子,再攀新高峰”的年度经营方针,通过
技术创新、组织优化、数字化建设、精益管理等措施,调动广大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在全力保障按合同履约交付给广大客户的同时,
实现公司经营业绩稳健发展。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0.36亿元,同比增长 16.0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3亿元,同比增长 20.09%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76亿元,同比增长 65.95%。公司利润表中包含因股权激励确认的股份支
付费用 4,996.82万元,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2.35亿元,同比增长 44.57%,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 2.19亿元,同比增长 106.82%。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在本次业绩快报披露前,公司未披露 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四、备查文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069a975f-51a1-4ca3-a833-490773bb7a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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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30│金力永磁(300748):H股公告-董事会会议召开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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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JL MAG RARE-EARTH CO., LTD.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碼:06680)
董事會會議日期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將於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
)舉行董事會會議,以(其中包括)考慮及批准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三個月的未經審核第一季度業績及其公佈
。
承董事會命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蔡報貴江西,2026年4月16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蔡報貴先生及呂鋒先生;非執行董事胡志濱先生、李忻農先生及梁敏輝先生;及獨立非
執行董事朱玉華先生、徐風先生及曹穎女士。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fd0de7c4-b4a0-4800-b0f3-9c7a89d3dd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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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06│金力永磁(300748):关于参加深交所“优创新激活力·谱写民企发展新篇章”2025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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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6年 4月 20日(星期一)15:00-17:00 参加由深圳证券交易所
组织召开的以“优创新激活力·谱写民企发展新篇章”为主题的集体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20日(星期一)15:00-17:00
2、召开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8楼上市大厅
3、召开方式:视频直播与图文转播
4、公司出席人员:独立董事曹颖女士,首席财务官谢辉女士,董事会秘书赖训珑先生。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
者可提前登陆深交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或扫描二维码(附后
)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633e3489-f106-43d0-a833-ec32645400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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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19:16│金力永磁(300748):H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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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永磁(300748):H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a60b0d7c-17e7-4b4b-94ae-bd883e2df7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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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9:39│金力永磁(30074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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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
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拟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公告和通函披露前的核定、确定本次股东会召开
的相关具体事宜。现将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及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4月 28日(星期二)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4月 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4月 28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28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2026年 4月 2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A股股东:截至 2026年 4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
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H股股东: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另行发布通知;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5)监票人:股东代表、公司聘请的律师、H股股份过户处;
(6)根据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金东北路 88号赣州锦江国际酒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报告全文、报告摘要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5年度业绩的议案》
3.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聘请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6.00 《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险的议案》
8.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
附件的议案》 的子议案数(2)
8.0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8.02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增发公司 A股或 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10.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11.00 《关于申请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权的议案》
12.00 《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3月 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的相关公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及其一致行动人参与股东会表决时将对提案 6.00 回避表决;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参与股东会表决时将对提案 7.00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会提案 8.00、9.00、10.00、11.00、12.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A 股股东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4月 24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3: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还应同时持有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信函
或传真须在 2026 年 4 月 24日下午 17: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信封或传真请注明“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5)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携带
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议入场手续。
3、登记地点: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 81号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赖训珑 刘昭淋
联系电话:0797-8068059
传 真:0797-8068000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 81号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邮 编:341000
5、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A 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操作流程见附
件三)
五、其它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2、登记表格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4639f9d5-7b61-40c6-aacf-7b17c30284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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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00:31│金力永磁(300748):2025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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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永磁(300748):2025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7bead914-5a2f-4d96-8953-b1047e1661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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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8:08│金力永磁(30074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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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永磁(30074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35b1c3c0-b97f-4ca7-8b2a-fe1f4f3d58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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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8:07│金力永磁(30074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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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 3月 15日,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财务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审计委员会全体委
员同意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3月 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预期等因素,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发展,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
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合并报表 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05,606,447.34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27,581,403.71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08,323,478.22元,合并报
表未分配利润为 1,681,678,011.17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4,183,892,856.91元,合并报表资本公积为 4,159,752,245.97元。
基于公司经营性现金流表现良好,为了回馈广大投资者,响应公司推动“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的情况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扣减公司 A 股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量的 A 股与 H 股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股权激励授予行权、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
,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即保持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2元(含税),相应变动现金红利分配总额
。
2、公司拟实施 2025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含本次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为 692,452,596.22元,其中包括:
(1)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47,606,073.46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2)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 302,629,645.34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批准);
(3)2025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 股股份 3,665,542 股,回购股份已使用总金额为 1
42,216,877.42 元(不包括交易费用)。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于 2025年9月 10日办理完成前述
回购股份注销事项。
综上,公司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为692,452,596.2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
为 98.14%。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50,235,718.80 270,671,611.80 347,677,444.14
回购注销总额(元) 142,216,877.42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05,606,447.34 291,043,035.96 563,692,826.17
研发投入(元) 505,687,122.26 320,877,189.48 353,884,217.41
营业收入(元) 7,717,521,714.96 6,763,289,140.45 6,687,864,421.3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681,678,011.17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908,323,478.22
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1,168,584,774.74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142,216,877.42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520,114,103.1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1,310,801,652.16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 1,180,448,529.15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 5.58
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否
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回购注销总额为1,310,801,652.16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
理。
四、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分配政策,满足相关要求和
规定。在本议案事项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
务。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b0963a65-6739-4837-88c8-22690afad7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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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8:07│金力永磁(300748):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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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 1日披露了《关于推动“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09),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常会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
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采取措施切实推动“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进展
情况如下:
1、产销量再创新高,营收增长稳健,盈利能力稳步提升继 2024年成为全球稀土永磁材料行业产销量排名第一的企业之后,2025
年度公司磁材产品产销量再创新高。2025年,公司共生产磁材毛坯约 3.44万吨,同比增长 17.31%,销售磁材成品约 2.53万吨,同
比增长 21.25%。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77.18亿元、主营业务收入 70.2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 14.11%和 19.00%,双双创下历史新高。公
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06亿元,同比增长 142.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20亿
元,同比增长 264.00%。公司综合毛利率达 21.18%,较上年 11.13%提升 10.05个百分点。
2、兑现长期价值回报,深化员工激励机制
公司持续完善股东回报机制,强化长期回报能力。自 2018年上市以来,公司每年均实施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超过人民
币 14.7 亿元,累计现金分红比例(指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占同期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超过 50%。 2025年度,公
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2元(含税),预计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3.02 亿元。2025半年度及年度现金分红总额
为人民币 5.5亿元,同比增长 103%,现金分红比例约 78%。
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报告期内公司回购 A股股份约 367万股,回购金额约人民币 1.4
2亿元,并已全部完成注销,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
公司持续优化激励体系,实现员工与企业价值共创。报告期内推出覆盖约500 名员工的 A 股员工持股计划及 H 股限制性股份激
励计划,并已完成股份授予。
3、强劲成长性获得资本市场高度认可
报告期内,公司在境内外资本市场表现亮眼。公司 A股与 H股 2025年末收盘价较年初分别上涨超 94%与 146%,充分体现全球投
资者对公司价值、战略路径与未来增长的信心。2025 年 8 月,公司成功发行 1.175 亿美元 H股可转换债券,提升公司资本运作灵
活性。2025年 11月,公司 A股成功被纳入MSCI中国指数,进入全球主要指数跟踪体系,有利于拓展全球投资者覆盖并改善股票流动
性。
4、积极践行环境保护与社会责任
公司始终秉承“用稀土创造美好生活”的企业使命,高度重视 ESG建设。公司荣获 SGS颁发的 ISO 14021及 ISO 14064双认证,
稀土循环与碳管理获国际权威认可;公司磁钢产品在新能源汽车、节能变频空调、风力发电领域的销售量共助力减少碳排放约 6,844
万吨;公司绿色电力使用量约占全年用电量的 30%,赣州、包头、宁波三家工厂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已陆续竣工并网,合计建成7.72
MW,当年光伏发电量约 922万千瓦时,相当于减少了约 4,890吨碳排放。公司聚焦教育、生态、民生等领域的公益实践,携手多方力
量切实履行社会责任。2025 年公司向社会捐赠共计 362.67万元,其中公司第一时间向香港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捐赠 100万港元,用
于支持受灾居民的紧急救援、临时安置及灾后恢复工作。自 2012年设立高校奖学金以来,公司已累计提供奖学金 514万元,惠及学
生 1,489人次。
5、夯实公司治理,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2025 年公司再次获得深交所信息披露工作
评价 A级,连续六年获此评级的创业板公司共 28 家(占创业板参评企业总数的 2.06%)。公司根据新《公司法》及配套规则,修订
《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文件,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此外,通过积极开展业绩说明会、现场调研等多种形式的投资者交流活动
,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对公司的认知与信心。
公司将一如既往坚持经营发展和股东回报双提升的战略意识,不断提升公司综合实力,也牢牢树立回报股东意识,持续推动“质
量回报双提升” 行动方案,形成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相互成就的良性循环,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f768fd9a-ca76-45bb-9ef6-5ad5b89ccc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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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8:07│金力永磁(300748):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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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
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 9月成立,2012年 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
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
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室。截至 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2)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
会计师超过 1500 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50人。
(3)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
.69亿元。2024年度 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
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
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
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独立性: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
》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诚信记录: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3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纪律处分 0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4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行业惩戒 1次和
纪律处分 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安永香港自 197
6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
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安永华明、安永香港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拟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同意拟续聘安永香港
为公司 2025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3月 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聘
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同意拟续聘安永香港为公司 2025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3月 28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等相关工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拟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同意拟
续聘安永香港为公司 2025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4、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5月 28 日召开了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安永华明和安
永香港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 2025年
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
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审计重点领域及应对措施、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 年 3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安永华明、安永香港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拟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同意拟续聘安永香港为公
司2025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 年 4月 21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
,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讨论通过了安永华明、安永香
港 2025年度审计计划。
3、2026年 3月 9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
对 2025年度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安永华明、安永香港关于公司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4、2026年 3月 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 2025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摘要及 2025年度业绩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安永香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
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及时。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68a4a10d-de37-4523-9ce2-ca235b0abd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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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8:07│金力永磁(30074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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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聘请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6年度
境内审计机构;拟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公司 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聘请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1992年 9月成立,2012年 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
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室
。截至 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2)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
会计师超过 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50人。
(3)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
.69亿元。2024年度 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
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
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
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独立性: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
》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诚信记录: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3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纪律处分 0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4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行业惩戒 1次和
纪律处分 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
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
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
s Authority Agenc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
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孙芳女士于 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
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化学原
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孙韵女士于 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年
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宁宁女士,于 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从 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七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土木工程建筑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等。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三)审计费用
安永华明及安永香港在公司 2025 年度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440万元(含年度审计及中期审阅费用)。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
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6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 拟聘请审计机构原因
鉴于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谨遵独立审计的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
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经综合
考虑,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拟续聘安永香港为公司 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安永华明、安永香港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拟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同意拟续聘安永香港
为公司 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3月 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
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同意拟续聘安永香港为公司 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a3c1740e-9977-494e-9a5a-7de539bd34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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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8:07│金力永磁(300748):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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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经由出席股东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潜在可能战略布局及项目投资需求等,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
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已发行 A股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数量的 20%。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名的
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
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
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授权董事会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
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5)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6)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决定本次小额快速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方案及本次小额快速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
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
、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
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
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
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小额快速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有关的其他事宜。
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e7162748-b36d-4e2e-9e82-b6a3f7cf08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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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8:07│金力永磁(300748):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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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永磁(300748):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d9650100-2438-4a3f-87c0-d34ab59efc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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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8:07│金力永磁(300748):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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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3月 24日收到副总裁于涵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因工
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任后继续在公司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委员及其他职务。
于涵先生原定任期为 2024年 6月 12日至 2027年 6月 5日,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于涵先生书面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
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于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34,0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辞任后,于涵先生将继续遵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文件的规定。具体包括:
1、自 2026年 3月 24日起 6个月内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2、自辞任报告生效满 6个月至原定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即 2027年 12月5日),每年度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备查文件
于涵先生的辞任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c2140676-cb4c-4fda-9967-74578cebe8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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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8:07│金力永磁(300748):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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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永磁(300748):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f9c54b6e-eb98-4c56-bdd9-96f5c9a22a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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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8:07│金力永磁(300748):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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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一、变更注册资本具体情况
1、2025 年 4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经公司于 2025年 5月 28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 9月 10 日,公司完成了回
购股份注销工作,本次注销的回购 A 股股份数量共计3,665,542 股,公司总股本减少 3,665,542 股,注册资本减少 3,665,542元。
2、截至本会议召开之日,公司为全资境外子公司金力永磁绿色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担保在境外发行 117,500,000美元可转换为公
司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公司债券部分行使转换权,本金总额为 19,400,000 美元的债券已按每股 H 股21.38港元的转换价转化
为公司H股新股 7,122,916股,公司总股本增加 7,122,916股,注册资本增加 7,122,916元。
综上,公司总股本由 137,213.1923万股增加至 137,558.9297万股,注册资本由 137,213.1923万元增加至 137,558.9297万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董事组成总人数,将“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修订为“董事会由七至九名董事组成”。
《公司章程》的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应内容第五条“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修订为“董事会由 7-9名董事组成”。
公司拟对《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涉及上述总股本、注册资本以及董事会董事组成总人数相关内容进行修订,相
关条款其它内容保持不变。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7,213.1923万元。 137,558.9297万元。
2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37,213.1923万股,均为普通股。其中 A 137,558.9297万股,均为普通股。其中 A
股股东持有 114,449.1123万股,占公司股 股股东持有 114,082.5581万股,占公司股
本总额约 83.41%;H 股股东持有 本总额约 82.93%;H 股股东持有
22,764.080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约 23,476.371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约
16.59%。 17.07%。
3 第一百二十八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 第一百二十八条 董事会由七至九名董
成,其中包括 1名职工董事。其中独立董 事组成,其中包括 1名职工董事。其中独
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1人。 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1
人。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经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
可实施。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3269a4b7-687e-4260-a429-d04adc7582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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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8:07│金力永磁(30074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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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永磁(30074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df9e338d-2887-4c2b-a5a5-1f144e6085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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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8:07│金力永磁(30074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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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永磁(30074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3c2f092a-ae1c-4acb-a28f-e148617b3f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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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8:07│金力永磁(300748):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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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永磁(300748):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4ca9e097-7f41-4b46-b28e-73756b2f9e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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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8:06│金力永磁(300748):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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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永磁(30074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7b95e13c-40d9-45ee-af18-37b6601629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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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8:06│金力永磁(30074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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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永磁(30074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3e180daa-1ad8-485c-9de6-2e31d243b8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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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8:05│金力永磁(30074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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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永磁(30074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c1dbe906-dec6-4b64-b17f-e45a0b2e2c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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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8:05│金力永磁(30074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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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2025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36270_A01号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245c0f24-d7cb-4663-9d3b-dfc5a8b160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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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8:05│金力永磁(300748):非经常性损益专项说明(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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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财务报表”),并于2026年3月25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36270_A0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江西金力永磁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2025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我们对上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基于我们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的审计工作,我们未发现上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中对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在所有重大方
面不符合上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
本报告仅供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1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说明(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36270_A02号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c948b6cb-4d71-440f-9ed2-f41fc811b2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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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8:05│金力永磁(300748):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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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品种:通过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风险性较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
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不包括承兑汇票保证金)、大额存单(不包括承兑汇票保证金)及银行理
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0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含本数)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额度
可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监控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0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含本
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情况如
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自有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0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含本
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公司自有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含本数)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四)投资品种
通过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风险性较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类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不包括承兑汇票保证金)、大额存单(不包括承兑汇票保证金)及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
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五)授权有效期
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授权的范围内,董事会的权限包括:选择合格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投资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
等。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首席执行官(CEO)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首席财务官(CFO)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
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
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
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6年 3月 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公司自有
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0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资金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13a32d1d-f3ca-439b-8e10-81fb11ddbd60.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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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金力永磁: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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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97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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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金力永磁: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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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26/12250303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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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金力永磁: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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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1/12247204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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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金力永磁: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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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0/12245174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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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金力永磁: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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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022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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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金力永磁: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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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29/12229505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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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金力永磁: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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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47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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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金力永磁: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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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43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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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金力永磁: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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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5617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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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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