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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49(顶固集创)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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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749 顶固集创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3 18:57 │顶固集创(300749):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 │2026-04-23 18:56 │顶固集创(300749):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 │2026-04-12 15:39 │顶固集创(30074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 │2026-04-12 15:38 │顶固集创(300749):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12 15:37 │顶固集创(300749):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 │2026-04-12 15:37 │顶固集创(300749):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 │2026-04-12 15:37 │顶固集创(300749):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4-12 15:37 │顶固集创(300749):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 ├─────────┼──────────────────────────────────────────────┤ │2026-04-12 15:37 │顶固集创(300749):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 │2026-04-12 15:36 │顶固集创(300749):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 ─────────┬──────────────────────────────────────────────── 2026-04-23 18:57│顶固集创(300749):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顶固集创(300749):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6c38e1a-9177-4733-a8f0-097c300ad418.PDF ─────────┬──────────────────────────────────────────────── 2026-04-23 18:56│顶固集创(300749):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3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的有关信 息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相关内容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3 日通过公司内部 OA 系统、公告栏发布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公示期 间为 2026 年 4月 13 日至 2026 年 4月 22日,公示期 10 天。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通过 电话、书面或邮件等方式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映。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核查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 用协议、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的任职情况等有关信息。 三、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和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拟激励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 瞒或引人重大误解之处。 (三)激励对象不存在以下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1a8e0c5-0ab6-4dce-9f47-4bd6aa4523ab.PDF ─────────┬──────────────────────────────────────────────── 2026-04-12 15:39│顶固集创(30074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 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参考外部薪酬水平;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薪酬发放与绩效考核等挂钩。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 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的薪酬(津贴 )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 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中心等职能部门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对本制度进行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与构成 第七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与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同时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其所在的岗位及 所担任的具体职位以及与公司(包括子公司)签订的合同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应勤勉尽 责履行董事职责,原则上只领取董事固定津贴 8万元/年(税前),履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二)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仅领取固定津贴,津贴具体标准由股东会决定。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不参与公司内 部绩效考核。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础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部分组成。 (一)基本薪酬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职位、岗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综合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以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等为考核基础,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础薪酬与绩效薪 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与公司中长期经营业绩、高级管理人 员中长期绩效考核评价结果挂钩,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四)公司福利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法定保险,公司可根据需要制定其他福利规定。 第九条 公司可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 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拟定。 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条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季度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一般应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 公司的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 费用、其它国家或公司规定的款项等个人应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 。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五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 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 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下列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减少发放或不再继续发放薪酬或津贴: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章薪酬调整 第十八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一)同行业薪资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资水平;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战略发展和组织架构调整; (五)本人职位、职责的变动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第二十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批准,可以临时性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规定与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冲突的,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 、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37e5101e-5482-4a06-be0c-68c38df204d8.PDF ─────────┬──────────────────────────────────────────────── 2026-04-12 15:38│顶固集创(300749):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证券代码:300749 证券简称:顶固集创 公告编号:2026-017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4 月 2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4月 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东阜三路 429 号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 关公告。 3、上述议案 1.00 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 2.00、 议案 3.00、议案 4.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 ,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 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 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信函请于 2026 年 04 月 28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东阜三路 429 号,广东顶固 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 528425(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 年 04 月 28 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3、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东阜三路 42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 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 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亮、陈远强 联系电话:0760-22620126 电子邮箱:TR@china-tg.com 6、会务费用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8b366799-becf-40bd-9c2d-02d6bb9ac975.PDF ─────────┬──────────────────────────────────────────────── 2026-04-12 15:37│顶固集创(300749):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顶固集创(300749):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44110a25-d480-469e-ab59-ca7b284fafcc.PDF ─────────┬──────────────────────────────────────────────── 2026-04-12 15:37│顶固集创(300749):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 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 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 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 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 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等。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 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和审核本办法规定的各项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各归属期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资格与归属数量。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组成考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等相关组织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 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审核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及董事会在审核考核结果的过程中,相关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6-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 对应考 营业收入增长率(A) 或/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 核年度 响的净利润增长率(B)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归属期 2026年 20% 10% 50% 30% 第二个归属期 2027年 30% 15% 200% 120% 第三个归属期 2028年 35% 25% 400% 240% 考核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实际完成情况与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可归属比例对应关系如下: 公司层面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归属期比例 营业收入增长率(A) A≥Am X=100% An≤A<Am X=80% A<An X=0% 净利润增长率(A) B≥Bm X=100% Bn≤B<Bm X=80% B<Bn X=0% 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期 (1)当考核指标出现 A≧Am 或 B≧Bm 时,X=100%; 比例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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