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50 宁德时代 更新日期:2025-09-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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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9:32 │宁德时代(300750):H股公告(翌日披露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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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9:32 │宁德时代(300750):H股公告(截止2025年8月31日止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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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20:30 │宁德时代(300750):H股公告(翌日披露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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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20:00 │宁德时代(300750):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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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04 │宁德时代(300750):H股公告(翌日披露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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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44 │宁德时代(300750):H股公告(翌日披露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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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12 │宁德时代(300750):H股公告(翌日披露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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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20:53 │宁德时代(300750):H股公告(翌日披露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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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19:20 │宁德时代(300750):2025年中期分红A股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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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19:40 │宁德时代(300750):H股公告(截止2025年7月31日止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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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9:32│宁德时代(300750):H股公告(翌日披露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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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300750):H股公告(翌日披露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8cd83a43-2fba-4912-99b3-bf2b482bff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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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9:32│宁德时代(300750):H股公告(截止2025年8月31日止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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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300750):H股公告(截止2025年8月31日止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15ab2d34-8fc0-430d-b815-c21abd3c5a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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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20:30│宁德时代(300750):H股公告(翌日披露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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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300750):H股公告(翌日披露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3/181a9641-6e5a-4cd4-80e4-5412492680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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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20:00│宁德时代(300750):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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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本数)
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
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8,690,006股,占公司同
日A股总股本的0.1973%,最高成交价为290.00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231.50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130,545,080.93元(不含
交易费用)。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2/f440da0c-fc49-4180-9ba0-d471090f8f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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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04│宁德时代(300750):H股公告(翌日披露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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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300750):H股公告(翌日披露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b685f3d9-bcfd-432d-bfc9-1015c6c682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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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44│宁德时代(300750):H股公告(翌日披露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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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300750):H股公告(翌日披露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a8fb260e-db99-4fb6-b48b-550c2ccfa3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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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12│宁德时代(300750):H股公告(翌日披露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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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300750):H股公告(翌日披露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5/132d71de-7e5f-41e7-9343-27ceff8e88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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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20:53│宁德时代(300750):H股公告(翌日披露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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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300750):H股公告(翌日披露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0/f08ada6c-3028-469d-a369-44a24ac7a9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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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19:20│宁德时代(300750):2025年中期分红A股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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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实施的 2025年中期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
4,403,395,031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2,632,510 股后的股本 4,380,762,52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分红人民币 10.07 元(含税)。公司本次 A 股实际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4,380,762,521
股*1.007 元/股=4,411,427,858.65 元。
2、按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为 10.018242 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
.0018242 元/股。
3、本次中期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8 月 19 日。
4、本次中期分红派息的除权除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25年 8月 20日。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
东会已同意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已获 2025 年 7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将本次中期分红实施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中期分红派息方案情况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25 年中期分红派息方案为:以截至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披露之日公司
当时总股本 4,559,310,311 股(其中 A 股总股本为 4,403,395,011 股,H 股总股本为 155,915,3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
购股份 22,632,510 股后的股本 4,536,677,80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 10.07 元(含税)。2025 年
半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本次中期分红派息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中期分红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
股本及已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公司将按照“
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分别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2、公司 2025 年中期分红派息方案披露之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 A 股总股本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增加 20 股,由 4,4
03,395,011 股增加至4,403,395,031 股,A 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调整为 4,380,762,521 股(即以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 4,
403,395,031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2,632,510 股)。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25 年中期分红
方案,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中期分红派息方案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相关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中期分红派息方案距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正处于自主行权期间,因本次中期分
红派息需要,公司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在中期分红派息业务申请期间(2025 年 8 月 11 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5年 8 月 19 日)暂停行
权。
二、本次实施的中期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实施的 2025 年中期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4,403,395,031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2,632,5
10 股后的股本4,380,762,52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 10.07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
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人民币 9.063 元;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人民
币 2.01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人民币 1.007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中期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8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8 月 20 日。
四、中期分红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8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中期分红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8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60 厦门瑞庭投资有限公司
2 00*****309 黄世霖
3 02*****886 李平
4 08*****174 嘉兴泽雨润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中期分红派息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5 年 8 月 11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1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
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 A 股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22,632
,510 股不参与本次中期分红派息,本次实际参与现金分红派息的 A 股股本为 4,380,762,521 股,实际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
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4,380,762,521 股*1.007 元/股= 4,411,427,858.65 元。
本次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后,按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以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
本次除权前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为 4,403,395,031 股,按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
总额/总股本)*10=4,411,427,858.65元/4,403,395,031 股)*10=10.018242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
五入)。
在保证本次中期分红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
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0018242 元/股。
2、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
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实施本次中期分红派息,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2)办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手续。
3、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9),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本次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本次中
期分红除权除息之日(即 2025 年 8 月 20 日)起,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 387.78 元/股调整为 386.78 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387.78 元/股-1.0018242 元/股≈386.78元/
股(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 号宁德时代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陈津、丘卷梅
咨询电话:0593-8901666
传真电话:0593-8901999
八、备查文件
1、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3/61f55922-9d5f-4e7d-95a0-31d1a4639d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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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19:40│宁德时代(300750):H股公告(截止2025年7月31日止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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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300750):H股公告(截止2025年7月31日止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6/be8a1b9c-d724-4a95-b5c0-3045598b9b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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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10│宁德时代(300750):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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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本数)
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
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6,640,986股,占公司当
前A股总股本的0.1508%,最高成交价为237.3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1.50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550,809,971.05元(不含
交易费用)。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4/8f8cecfc-a758-43a4-b83d-3bfd96cdaf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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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10│宁德时代(300750):H股公告(2025年中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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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300750):H股公告(2025年中期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4/9fde716c-9a45-4133-b546-b8608d3348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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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57│宁德时代(300750):H股公告(截止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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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300750):H股公告(截止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40049df2-eb4e-41c3-8e23-b0f7ba8a9c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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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57│宁德时代(300750):H股公告(截止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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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300750):H股公告(截止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808effbc-afca-49c2-92f6-08b1f9328f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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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10│宁德时代(300750):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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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
议材料,以通讯方式于 2025 年 7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做出本监事会决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映明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股票交易所在地的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监事会同意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2
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個月的中期業績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充分考虑了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中期分红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
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拟实施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相关股票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公司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股东会对董
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在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实施完毕后,基于该方案对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公
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
2025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
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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