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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51(迈为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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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751 迈为股份 更新日期:2026-03-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3-12 18:02 │迈为股份(30075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6-03-06 18:50 │迈为股份(300751):关于公司拟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 ├─────────┼──────────────────────────────────────────────┤ │2026-03-06 18:50 │迈为股份(300751):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 ├─────────┼──────────────────────────────────────────────┤ │2026-03-06 18:50 │迈为股份(30075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3-06 18:50 │迈为股份(30075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 │2026-03-06 18:50 │迈为股份(30075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3-06 18:50 │迈为股份(300751):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 │2026-03-06 18:50 │迈为股份(300751):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 │2026-03-06 18:50 │迈为股份(300751):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 │2026-02-25 17:24 │迈为股份(300751):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 ─────────┬──────────────────────────────────────────────── 2026-03-12 18:02│迈为股份(30075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之一王正根先生发来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 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的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 解除日期 质权人 或第一大股东及 质押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日 其一致行动人 (股) 王正根 是 2,000,000 4.44% 0.72% 2025/4/8 2026/3/1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合计 2,000,000 4.44% 0.72%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公告前 本次公告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股份限 质押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售和冻 股份 数量(股)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股) 周剑 59,111,671 21.16% 21,700,000 21,700,000 36.71% 7.77% 0 0.00% 0 0.00% 王正根 45,026,247 16.12% 9,000,000 7,000,000 15.55% 2.51% 0 0.00% 0 0.00% 苏州迈拓 6,189,861 2.22% 0 0 0% 0.00% 0 0% 0 0% 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合计 110,327,77 39.49% 30,700,000 28,700,000 26.01% 10.27% 0 0.00% 0 0.00% 9 注 1:本公告中“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未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注 2:本公告中披露的股份比例 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股份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业务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2/aa81f414-bc5b-4c00-9f18-ab4a54b3b867.PDF ─────────┬──────────────────────────────────────────────── 2026-03-06 18:50│迈为股份(300751):关于公司拟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投资是以竞买目标土地为前提,土地使用权最终能否竞得、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2、公司本次项目投资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公司战略规划而做出的决策。考虑到未来市场和经营情况的不确定性,本次投资存 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投资开发实施可能存在延期、 变更或终止的风险。后续公司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增加或减少投资。 3、本次拟投资建设项目预计总体建设周期较长,短时间内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对公司 2026 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 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其他相关不确定因素。 4、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本次投资总额较大,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 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风险。 5、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项目概述 为推动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战略布局,积极发挥自身行业领域优势,公司拟与吴江经济技术开 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书》,公司拟投资建设“钙钛矿叠层电池成套装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主要聚焦 于钙钛矿叠层电池核心装备的研发与制造,计划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投资 350,000 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项目投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钙钛矿叠层电池成套装备项目 2、实施主体: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富家路,西至空地、南至空地、北至大兢路 4、投资金额:预计 350,000 万元 5、计划用地:约 135 亩 三、投资合作协议对手方介绍 1、名称: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云梨路 1688 号 3、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4、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协议书主要内容 (一)合同对手方 甲方: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乙方在甲方辖区内投资建设钙钛矿叠层电池成套装备项目。项目主要聚焦于钙钛矿叠层电池核心装备的研发与制造,通过搭建先 进的研发平台,汇聚行业内顶尖技术人才,开展关键技术不断攻关,并进行钙钛矿叠层电池成套装备的规模化生产与产业化应用,建 设现代化的生产车间,购置先进的生产设备,实现钙钛矿叠层电池成套装备的大规模生产,并积极推动产品在市场上的广泛应用,提 升产品在行业内的市场占有率。项目总投资约 35 亿元。 (三)项目用地 甲方拟为乙方提供约 135 亩土地(东至富家路,西至空地、南至空地、北至大兢路),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年限 50 年 ,用于乙方的项目建设和运营。 (四)其他事项 1、上述约 135 亩工业用地的使用权由主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公告挂牌出让,土地挂牌价以原 地块回收价(约 30.76 万元/亩)为准。乙方须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竞拍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最终经公开竞拍方式依法取 得工业用地的使用权。土地价格最终以经公开竞拍产生的最终竞得价为准。 2、根据现行的苏州市及吴江区关于产业供地的相关要求,乙方参与招拍挂并完成竞拍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前,乙方须与甲方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投资发展监管协议》视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以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高端智能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为主导产业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 发区,同时也是国家工信部认定的“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公司长期专注于光伏装备领域,借助光伏技术迭代的机遇,依托公 司真空、激光、精密装备这三大关键技术平台,从最初的“丝网印刷生产线”起步,逐步拓展出“异质结电池整线生产设备”,直至 如今的“钙钛矿叠层电池成套装备”,并且已经获得了钙钛矿/硅异质结叠层电池整线订单。本次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高度契合 ,是公司战略布局的重要一环。项目建成后,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巩固在光伏装备领域的领先地位,通过钙钛矿叠层电池核心装备的 研发与制造,提升公司在光伏装备领域的技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此外,与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合作,将为公司提供良 好的政策环境和产业配套支持,有利于项目的顺利推进和长期发展。从财务影响来看,虽然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但从长期来看,随着项目的逐步建成和投产,有望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项目 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是以竞买目标土地为前提,土地使用权最终能否竞得、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2、公司本次项目投资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公司战略规划而做出的决策。考虑到未来市场和经营情况的不确定性,本次投资存 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投资开发实施可能存在延期、 变更或终止的风险。后续公司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增加或减少投资。 3、本次拟投资建设项目预计总体建设周期较长,短时间内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对公司 2026 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 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其他相关不确定因素。 4、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本次投资总额较大,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 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风险。 5、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拟签署的《投资协议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76339f13-73f4-4989-a295-4f4369fafb5a.PDF ─────────┬──────────────────────────────────────────────── 2026-03-06 18:50│迈为股份(300751):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投资是以竞买目标土地为前提,土地使用权最终能否竞得、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2、公司本次项目投资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公司战略规划而做出的决策。考虑到未来市场和经营情况的不确定性,本次投资存 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投资开发实施可能存在延期、 变更或终止的风险。后续公司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增加或减少投资。 3、本次拟投资建设项目预计总体建设周期较长,短时间内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对公司 2026 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 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其他相关不确定因素。 4、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本次投资总额较大,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 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风险。 5、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项目概述 为推动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战略布局,积极发挥自身行业领域优势,公司控股子公司宸微设备 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宸微设备”)拟与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书》,公司拟投资建设“半导体 装备研发制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主要聚焦于半导体生产领域智能化高端装备的研发、制造与销售,计划以自有资 金及自筹资金投资 150,000 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项目投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半导体装备研发制造项目 2、实施主体:宸微设备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空地,西至光明路、南至空地、北至大兢路 4、投资金额:预计 150,000 万元 5、计划用地:约 83 亩 三、投资合作协议对手方介绍 1、名称: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云梨路 1688 号 3、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4、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协议书主要内容 (一)合同对手方 甲方: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宸微设备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乙方在甲方辖区内投资建设半导体装备研发制造项目,项目主要聚焦于半导体生产领域智能化高端装备的研发、制造与销售,项 目旨在提升公司半导体装备的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将建设现代化的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配备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检测仪器,以确保 产品的高质量和生产效率。项目总投资约 15 亿元。 (三)项目用地 甲方拟为乙方提供约 83 亩土地(东至空地,西至光明路、南至空地、北至大兢路),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年限 50 年, 用于乙方的项目建设和运营。 (四)其他事项 1、上述约 83 亩工业用地的使用权由主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公告挂牌出让,土地挂牌价以原 地块回收价(约 30.76 万元/亩)为准。乙方须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竞拍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最终经公开竞拍方式依法取 得工业用地的使用权。土地价格最终以经公开竞拍产生的最终竞得价为准。 2、根据现行的苏州市及吴江区关于产业供地的相关要求,乙方参与招拍挂并完成竞拍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前,乙方须与甲方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投资发展监管协议》视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以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高端智能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为主导产业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 发区,同时也是国家工信部认定的“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宸微设备主要专注于半导体晶圆制造前段制程设备的研发、制造, 其自主研发生产的半导体高选择比刻蚀设备和原子层沉积设备凭借差异化技术创新实现关键突破,已进入多家头部晶圆客户和存储客 户,进入量产阶段。本次投资建设“半导体装备研发制造项目”,一方面有助于宸微设备进一步聚焦半导体生产领域智能化高端装备 的研发、制造与销售,提升其在半导体装备行业的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同时,本次投资也有助于完善公司在半导 体装备领域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市场地位。另一方面,借助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优越的产业环境和政策支持,有利于 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长远发展,为宸微设备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空间,符合其战略发展规划。从财务影响来看,虽然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 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但从长期来看,随着项目的逐步建成和投产,有望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 发展能力。本次项目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是以竞买目标土地为前提,土地使用权最终能否竞得、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2、公司本次项目投资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公司战略规划而做出的决策。考虑到未来市场和经营情况的不确定性,本次投资存 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投资开发实施可能存在延期、 变更或终止的风险。后续公司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增加或减少投资。 3、本次拟投资建设项目预计总体建设周期较长,短时间内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对公司 2026 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 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其他相关不确定因素。 4、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本次投资总额较大,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 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风险。 5、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拟签署的《投资协议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54bf9687-9ede-4d6e-8bbe-adf1085fe41b.PDF ─────────┬──────────────────────────────────────────────── 2026-03-06 18:50│迈为股份(30075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会议召集人、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会议登记方式、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及会议联系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3月6日在苏州市吴江区大兢路8号行政办公楼1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周剑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提供的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 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283人,代表股份143,656,353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014%。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经查验,上述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143,634,9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51%; 反对12,7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89%;弃权8,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61%。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985,7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9.8470%;反对12,7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9%;弃权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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