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52 隆利科技 更新日期:2025-07-3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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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12 │隆利科技(300752):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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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5:52 │隆利科技(30075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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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8:10 │隆利科技(30075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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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8:52 │隆利科技(30075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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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6:04 │隆利科技(300752):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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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隆利科技(300752):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集中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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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20:40 │隆利科技(30075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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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20:40 │隆利科技(30075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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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7:02 │隆利科技(30075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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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00:31 │隆利科技(300752):2024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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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12│隆利科技(300752):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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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月 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
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
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7.18 元/股(含本数)。
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7.18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 2,207,483股 (含本数),约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 0.98%;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7.18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 1,103,742 股,约
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4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1月 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5-004)、2025年 1月 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回
购报告书》(2025-005)。
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集中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本次行权
的股票来源是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 325.55 万股A 股普通股股票,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增加无限售流通股 325.55 万股,股本由 2
25,243,456股增加到 228,498,956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集中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截至 2025年 7月 18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年 1月 15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485,600 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2%(总股本以 2025 年 1 月15 日收市后的 225,243,456 股为基数)。最高成交价为 17.20 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 17.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8,301,782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首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07)。
2025年 2月 14日,公司取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的承诺函,公司实际贷款金额与已回购的资金金额合计不超
过本次回购方案金额的上限,且具体业务满足《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
通知》等要求,并符合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的贷款政策、标准和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2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期间应当
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
5年 1月2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2025 年 3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2025年 4月 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2025 年 5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
5-035)、2025 年 6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2025 年 7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6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
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207,200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40%(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228,498,956股),最高成交价为 22.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91元/股,成
交总金额为 59,925,089.4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 2025年 1月 15日至 2025年 7 月 18 日,实际回购股份
资金总额已达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股份回
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方式、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的回购方案内容,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
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份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本次回购实施过程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3,207,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40%。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 回购前 回购后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 71,264,206 31.64% 74,441,606 32.58%
无限售条件股份 153,979,250 68.36% 154,057,350 67.42%
股份总数 225,243,456 100% 228,498,956 100%
注 1:2025年 5月 2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集中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本次行
权的股票来源是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 325.55万股 A 股普通股股票,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增加无限售流通股 325.55 万股,股本由
225,243,456股增加到 228,498,95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集中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注 2:除注 1外,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
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
,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682cdbb3-5614-434f-bd3c-93b6669a5a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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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5:52│隆利科技(30075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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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月 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
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
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7.18 元/股(含本数)。
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7.18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 2,207,483股 (含本数),约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 0.98%;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7.18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 1,103,742 股,约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1月 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5-004)、2025年 1月 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回
购报告书》(2025-00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回购股份进展
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2,330,6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1.02%(总股本以 2025 年 6 月 30 日收市后的228,498,956股为基数)。最高成交价为 22.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91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 42,176,680.4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91fb50c3-0163-4247-a999-5cf70f1f9f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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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8:10│隆利科技(30075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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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月 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
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
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7.18 元/股(含本数)。
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7.18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 2,207,483 股 (含本数),约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 0.98%;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7.18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 1,103,742 股,
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1月 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5-004)、2025年 1月 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回购报告书》(2025-00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27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2,330,6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1.02%(总股本以 2025 年 6 月 27 日收市后的228,498,956股为基数)。最高成交价为 22.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91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 42,176,680.4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5527bf2a-d3b7-45fd-9657-26ff86b92b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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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8:52│隆利科技(30075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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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月 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
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
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7.18 元/股(含本数)。
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7.18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 2,207,483股 (含本数),约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 0.98%;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7.18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 1,103,742 股,约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1月 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5-004)、2025年 1月 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回
购报告书》(2025-00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回购股份进展
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5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2,174,7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0.97%(总股本以 2025 年 5 月 30 日收市后的225,243,456股为基数)。最高成交价为 22.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91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 38,788,597.4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2b70ad28-6b8d-404a-9ab0-a6dc54d72c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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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6:04│隆利科技(300752):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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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1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7.4万份不得行权;1名激励对象于第
一个行权期的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C,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50%,其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的50%共计0.75万份不得行权,经
审议,同意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计48.15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近日,经公司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注销的部分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f1d42317-d387-4701-a0fe-022706540b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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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隆利科技(300752):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集中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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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利科技(300752):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集中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75ccdc6b-ddc4-4445-9caf-6588ca231d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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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20:40│隆利科技(30075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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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5月 14日(周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5月 14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5月 14日 9:15-2025年 5月 14日 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渡头路 19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新理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8,714,46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8257%。其中:通过
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8,264,80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62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1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49,66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9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854,45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12%。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404,79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1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东 8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49,66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96%。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
会议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98,517,4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005%;反对 182,8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0.1853%;弃权 14,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43%。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657,4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4.8896%;反对 182,88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4.7446%;弃权 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365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2.00、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98,517,4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005%;反对 182,8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0.1853%;弃权 14,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43%。
中小股东投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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