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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52(隆利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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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752 隆利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02 17:42 │隆利科技(300752):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 │2026-05-25 19:24 │隆利科技(30075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20 17:06 │隆利科技(300752):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 │2026-05-15 19:02 │隆利科技(30075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5 19:02 │隆利科技(30075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3 18:38 │隆利科技(300752):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集中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 ├─────────┼──────────────────────────────────────────────┤ │2026-04-23 00:33 │隆利科技(300752):2025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 ├─────────┼──────────────────────────────────────────────┤ │2026-04-22 20:35 │隆利科技(300752):广发证券关于隆利科技保荐总结报告书 │ ├─────────┼──────────────────────────────────────────────┤ │2026-04-22 20:35 │隆利科技(300752):广发证券关于隆利科技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 │ ├─────────┼──────────────────────────────────────────────┤ │2026-04-22 20:35 │隆利科技(300752):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 ─────────┬──────────────────────────────────────────────── 2026-06-02 17:42│隆利科技(300752):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工商信息变更情况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鹊山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富社区建 路光浩工业园 G 栋 3 层、4层 盛路 1 号隆利科技广场 1 栋 701 注册资本 22,849.8956 万元 32,286.9478 万元 (二)变更后《营业执照》的具体情况 名称: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65865164D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吴新理 注册资本:32,286.9478 万元 成立日期:2007 年 08 月 16 日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富社区建盛路 1号隆利科技广场 1栋 701 经营范围:发光二极管(LED)、背光源、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模具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机械设备租 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普通货运;发光二极管(LED)、背光源 、电子产品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业务流程号:2261301694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c2826fbe-6b6f-47f0-873e-138cf03ce016.PDF ─────────┬──────────────────────────────────────────────── 2026-05-25 19:24│隆利科技(30075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28,498,9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1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分红22,849,895.6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每10股转增4股。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因股票期权行权等导致公司总股本或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动的,现金分红将 按照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资本公积转增实施分派的股本基数也将相应调整。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3、自分配方案披露日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因股权激励股份行权新增股份2,122,100股,公司股本总额由228,498,956股变更为230 ,621,056股。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度。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公司因股权激励股份行权新增股份2,122,100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230,621,056股。根据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具体实施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230,621,0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0.99079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分红22,849,895.60元(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322,869,478股。 3、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0,621,0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990798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8917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9816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9908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9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日; 3、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6月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26年6月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 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资本公积转增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71,212,506 30.88 28,485,002 99,697,508 30.88 /非流通股 二、限售条件流通股 159,408,550 69.12 63,763,420 223,171,970 69.12 三、总股本 230,621,056 100.00 92,248,422 322,869,478 100.00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本次转增股数及权益分派实施后相关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确认结果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322,869,478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公司每股净收益为0.1894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2 026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价格履行相应调整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富社区建盛路1号隆利科技广场1栋701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刘俊丽女士、李姝涵女士 咨询电话:0755-28111336 传真电话:0755-28111999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0db33b71-4d6b-4799-b11b-0bbcc3125aa4.PDF ─────────┬──────────────────────────────────────────────── 2026-05-20 17:06│隆利科技(300752):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 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 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9.7万份不得行权;27名激励对象于第二个行权期的个人绩效评价结果 为B,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80%,其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的20%共计9.94万份不得行权;7名激励对象于第二个行权期的个人 绩效评价结果为C,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50%,其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的50%共计4.75万份不得行权;13名激励对象于第二 个行权期的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D,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0,其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的100%共计29.7万份不得行权,经审议 ,同意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计114.09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注销的部分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 股本造成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38f06328-5b43-43f9-9104-8269818d6a4c.PDF ─────────┬──────────────────────────────────────────────── 2026-05-15 19:02│隆利科技(30075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隆利科技(30075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f24ab6f2-9854-43d6-ad5f-45d88010c972.PDF ─────────┬──────────────────────────────────────────────── 2026-05-15 19:02│隆利科技(30075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隆利科技(30075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a08b14d9-6bc3-4c86-aea7-29e78889c7df.PDF ─────────┬──────────────────────────────────────────────── 2026-05-13 18:38│隆利科技(300752):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集中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 隆利科技(300752):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集中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407b7306-d1bb-441e-8566-490bf042a109.PDF ─────────┬──────────────────────────────────────────────── 2026-04-23 00:33│隆利科技(300752):2025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 隆利科技(300752):2025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3ada962-3c9f-4824-901b-a1fb765b4bc7.PDF ─────────┬──────────────────────────────────────────────── 2026-04-22 20:35│隆利科技(300752):广发证券关于隆利科技保荐总结报告书 ─────────┴────────────────────────────────────────────────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752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鹊山路光浩工 业园 G栋 3层、4层 法定代表人 吴新理 董事会秘书 刘俊丽 证券事务代表 李姝涵 联系电话 0755-28111336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年 6月 16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保荐工作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2〕1378 号)批复,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利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 19,920,316 股,发行价格为 15.0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299,999,958.96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含增值税)人民 币5,999,999.18 元,公司实收股款人民币 293,999,959.78 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 保荐机构”)于 2023年 6月 1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内。公司募集资金总 额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8,212,511.7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1,787,447.17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3)第 441C000268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 2023 年 6月 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聘请广发证券担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 人,持续督导期至 2025年12月 31日止。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已届满,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出具本报告。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所做的主要保荐工作如下: (一)尽职推荐阶段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广发证券就发行人基本情况、业务与技术、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组织结构与内部控制、财务与会计、业务发展目标、募集资金运用、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等内容进行充分详细的尽职调查, 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 提交推荐文件后,广发证券配合中国证监会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它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答复,按照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 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的要求提交推荐股票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阶段完成了以下工作: 1、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内控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3、督导公司合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 4、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及时事前或事后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 5、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6、持续关注公司是否提供正常经营范围外的担保等事项; 7、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8、按照持续督导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的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限售股份解 除限售上市流通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9、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现场培训,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及年度保荐工作报告等相关文件。 三、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机构处理的情况。 四、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尽职推荐阶段,隆利科技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供本次发行所需的文件、材料及相关信息,积极配合保荐机构 及其他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和核查工作,为保荐机构股票发行及上市推荐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在持续督导阶段,隆利科技 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准确的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能够应保荐机构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 五、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尽职推荐阶段,隆利科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包括律师、会计师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并能够积极配 合保荐机构的协调和核查工作。 在保荐机构对隆利科技持续督导期间,隆利科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包括律师、会计师能够及时出具有关专业意见。 六、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通过查阅公司“三会”资料和信息披露档案等资料,保荐机构认为,在持续督导期间,隆利科技能够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 定进行信息披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信息披露档案资料保存完整。 七、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对隆利科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隆利科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 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隆利科技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无其他尚未完结的事项。 九、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dcfb578-8126-44a7-803b-36c422941924.PDF ─────────┬──────────────────────────────────────────────── 2026-04-22 20:35│隆利科技(300752):广发证券关于隆利科技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 ─────────┴──────────────────────────────────────────────── 隆利科技(300752):广发证券关于隆利科技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976d8e4-7f87-4285-9941-a2f30fcc46db.PDF ─────────┬──────────────────────────────────────────────── 2026-04-22 20:35│隆利科技(300752):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预计不超 过28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以上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 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的情况 根据 2026 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及子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综合授信 额度人民币 280,000 万元(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6 年生产经营需要,在授信 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以上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并提请股东会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门在董事会决议框架 内负责银行贷款办理和使用的具体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及子公司承担,前述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 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预计不超过 28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提请股东会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11e5453-4caa-418f-99e3-4efc2f3a86ab.PDF ─────────┬──────────────────────────────────────────────── 2026-04-22 20:35│隆利科技(30075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隆利科技(30075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bb0b9a7-8c3d-44a8-9c5f-c8186d41df92.PDF ─────────┬──────────────────────────────────────────────── 2026-04-22 20:35│隆利科技(300752):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隆利科技(300752):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5801cb2-8f91-4f14-999f-662a5a1ec4fe.PDF ─────────┬──────────────────────────────────────────────── 2026-04-22 20:35│隆利科技(30075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使用的产品。拟投 资的产品品种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 4、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需求。 5、具体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的现金管理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 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在通过董事会审议之后,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以防范投资风险 ,确保资金安全。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 产品; 2、公司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 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 四、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在董事 会的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 内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a2d6151-aee9-4f38-b8db-54293e29499f.PDF ─────────┬──────────────────────────────────────────────── 2026-04-22 20:34│隆利科技(30075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根据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周五)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8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月 8日(周五)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富社区建盛路 1 号隆利科技广场 1 栋 701 公司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00 《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00 《关于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7.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2028 年)的议案》 9.00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10.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方案的议案》 1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并修订<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公司全体董事为议案 10.00 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除此 之外其他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及信息披露文件。 3、上述议案中,议案 5.00、8.00、11.00 为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参加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4、上述全部议案都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会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 审议,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 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 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与前述文件一并送达公司,以便登记确认。为保障股东会的会议秩序和其他股东权利,本公司特 提请拟参加股东会的自然人股东的信函须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周五)16:00 前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 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富社区建盛路 1 号隆利科技广场 1 栋 701 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请注明“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字样)。 联系电话:0755-28111336 邮政编码:518109 2、登记时间: 2026 年 5月 8日(周五)10:00-12:00,14:30-17:00。 3、登记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富社区建盛路 1号隆利科技广场 1栋 701 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5、本次股东会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李小姐 电话号码:0755-28111336 传真号码:0755-29819988 电子邮箱:longli@blbgy.com 6、本次股东会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d8be5c1-0d6d-4a1f-aa9f-49e56d1c8fef.PDF ─────────┬──────────────────────────────────────────────── 2026-04-22 20:34│隆利科技(30075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 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指同时在公司 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系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 由,并进行披露。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在对董事个人进行考核、讨 论或决定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及财务部门协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以及薪酬日常发放管理工作。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薪酬: (一)独立董事: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外部董事:公司不向外部董事发放津贴;外部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董事会、 股东会等)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公司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不向内部董事另行发放津贴,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经股东会批准,公司可另行 向内部董事发放董事职务津贴。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 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根据公司内部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贡献、个人能力、工作胜任情况及市场薪 资行情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管理体系,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考核期内实现的效益情况以及个人岗位履职 情况综合核定。 高级管理人员兼多职的(包括在子公司兼任岗位或职务),其薪酬标准原则上按就高不就低确定,不重复计算。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定期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条 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可以临时的对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补充。 第十一条 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由公司另行制定。 第四章 薪酬的支付 第十二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月度、季度或年度考核结果按考核周期发放。独立 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决议之日起每年视情况决定具体发放次数。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保费用 等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具体以当年实际情况为准。绩效评 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 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九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五章 其他管理 第二十条 内部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第二十一条 公司对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责任 追究制度。对于因工作不力、管理失职、决策失误造成公司资产重大损失或者未完成经营管理目标任务的,公司视损失大小和责任轻 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处分或者解聘职务等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制度与法律、行政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为准。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 解释。董事会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0abaee7-e46f-47f6-9795-ff9f812b650c.PDF ─────────┬──────────────────────────────────────────────── 2026-04-22 20:34│隆利科技(30075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段礼乐) ─────────┴──────────────────────────────────────────────── 隆利科技(30075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段礼乐)。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1cac906-3093-4beb-be48-1168f8fba13c.PDF ─────────┬──────────────────────────────────────────────── 2026-04-22 20:34│隆利科技(30075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可元) ─────────┴──────────────────────────────────────────────── 隆利科技(30075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可元)。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75efb4e-04cb-4e3f-b8fd-9493ff2e9033.PDF ─────────┬──────────────────────────────────────────────── 2026-04-22 20:34│隆利科技(300752):公司章程(2026年4月) ─────────┴──────────────────────────────────────────────── 隆利科技(300752):公司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367adf3-17c0-45a9-b775-eab0f67368eb.PDF ─────────┬──────────────────────────────────────────────── 2026-04-22 20:34│隆利科技(30075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谭胜) ─────────┴──────────────────────────────────────────────── 隆利科技(30075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谭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b7bca88-cece-4e94-91ce-61b7b31cf8e6.PDF ─────────┬──────────────────────────────────────────────── 2026-04-22 20:32│隆利科技(300752):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2026 年 4 月 22 日,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 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方案分配基准为 2025 年度。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弥补亏损和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形,法定公积金按照年度 净利润的 10%提取。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8 79,875.09 元,截至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57,558,841.34 元;2025 度母公司报表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1,84 1,749.58 元,截至期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76,963,193.73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5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57,558,841.34 元。 3、在保证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本着积极响应政策导向、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以现有总股本 228,498,95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分红 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 金分红 22,849,895.6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每 10 股转增 4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319,898,538 股 (具体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 额,不送红股。 4、2025 年度,公司预计现金分红为 22,849,895.60 元,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7.53%。 5、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均含本数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截至 2025 年 7 月 18 日,公 司此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207,200 股,成交总金额为 59,925 ,089.40 元(不含交易费用)。 6、2025 年度,公司预计累计现金分红为 22,849,895.60 元,股份回购总额为 59,925,089.4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年度现 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 82,774,985 元 ,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35.96%。 7、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因股票期权行权等导致公司总股本或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动的,现金分 红将按照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资本公积转增实施分派的股本基数也将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2,849,895.6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30,000,801.46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60,879,875.09 106,376,207.94 45,673,970.56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69,942,922.90 56,199,358.91 52,157,167.08 营业收入(元) 1,567,221,210.67 1,320,131,909.64 1,026,254,682.1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57,558,841.34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76,963,193.73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2,849,895.6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0,000,801.46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70,976,684.53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2,850,697.06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78,299,448.89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56%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于 2024 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完毕,公司 2024 年度回购注销股份支付金额共计30,000,801.46 元,视同 2024 年度现金分红 30,000,801. 46 元。2025 年度,公司预计现金分红为22,849,895.60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52,850,697.06 元,高于最近 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 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61,691,358.43 元、177,310,835.56 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3.12%、7.79%,均低于 50%。2、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等因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现金分红方案具备合 理性。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 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度审计报告; 2、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注销证券结果报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e3f08ce-63b7-4e76-b7f9-4c9ccc222610.PDF ─────────┬──────────────────────────────────────────────── 2026-04-22 20:32│隆利科技(300752):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 隆利科技(300752):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1bcb2e1-eaaa-4d82-9b09-98800a54a57d.PDF ─────────┬──────────────────────────────────────────────── 2026-04-22 20:32│隆利科技(300752):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钱可 元、段礼乐、谭胜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钱可元、段礼乐、谭胜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 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a4ba241-4a99-43f9-98c7-1775c0c0c9a7.PDF ─────────┬──────────────────────────────────────────────── 2026-04-22 20:32│隆利科技(30075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的原因 1、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于第二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符合股票期权行权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 62 名,可 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212.21 万份,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增加 2,122,100 股,注册资本增加 2,122,100 元,总股本将由 2 28,498,956 股增加至 230,621,056 股,注册资本将由 228,498,956 元增加至 230,621,056 元。 2、在保证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本着积极响应政策导向、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以现有总股本228,498,95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分红 1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每 10 股转增 4股,不送红股。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因股票期权行权等导致公司总股本或 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动的,现金分红将按照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资本公积转增实施分派的股本基数也将相 应调整。 3、公司拟在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后实施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即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将以总股本 230,621,05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分红,同时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的方式每 10 股转增 4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322,869,478 股(具体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以上事项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228,498,956 元增加到 322,869,478 元,总股本由228,498,956 股增加到 322,869,478 股。 二、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具体如下: 变更前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鹊山路光浩工业园 G栋 3层、4 层变更后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 富社区建盛路 1 号隆利科技广场 1 栋 701(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备案为准) 三、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及注册地址的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鹊山路光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富社区建盛路 1 浩工业园 G 栋 3 层、4 层 号隆利科技广场 1 栋 701 第六条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849.8956 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286.9478 万元。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22,849.8956 万股,均为普通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32,286.9478 万股,均为普通股 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 1元。 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 1 元。 本次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委派专人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 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639bad2-2b15-4dca-b02b-64ab4ccba4ec.PDF ─────────┬──────────────────────────────────────────────── 2026-04-22 20:32│隆利科技(300752):关于隆利科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 隆利科技(300752):关于隆利科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1b92240-450c-4cc3-bbfc-c543172980d9.PDF ─────────┬──────────────────────────────────────────────── 2026-04-22 20:32│隆利科技(300752):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28 日(星期二)15:00-17:00 2、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4 、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 前 访 问 网 址https://eseb.cn/1ww33WCmLra 或使用微信 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星期二)15:00-17: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 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28 日(星期二)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吴新理先生,独立董事钱可元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俊丽女士,财务总监韩 婷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 ( 星 期 二 ) 15:0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ww33WCmLra 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 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8111336 电子邮箱:longli@blbgy.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2c22a15-1d09-4554-b602-eb62873905f9.PDF ─────────┬──────────────────────────────────────────────── 2026-04-22 20:32│隆利科技(300752):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以下简称“报告期”)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成立日期: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北京市财 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 40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 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对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以及对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经审计,致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 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及相关治理层人员进行了沟通。 (三)致同具备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在审计工 作中致同及其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恪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致同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1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审中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重要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 (二)2025 年 4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2025 年 4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致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查及评价,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四)2025 年 12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采用线上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 通会议,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展开交流,内容涵盖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及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会 上,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审计内容调整、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出具情况的汇报,并针对审计发现的 问题提出了建议。 综上所述,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在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 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 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 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 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清晰、及时。 未来,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继续加强对公司的审计指导,促进公司不断完善内 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b07ee66-3378-4b91-ab04-cf36f4e0f75c.PDF ─────────┬──────────────────────────────────────────────── 2026-04-22 20:32│隆利科技(300752):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2026 年 4 月 22 日,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 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相关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于 2026年 4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56a133a-7c5e-49db-9b61-f3f7f1e77ed0.PDF ─────────┬──────────────────────────────────────────────── 2026-04-22 20:32│隆利科技(30075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隆利科技(30075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b52cfaa-f1ed-45cc-ba9a-34fbdbac0d80.PDF ─────────┬──────────────────────────────────────────────── 2026-04-22 20:32│隆利科技(30075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隆利科技(30075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dc96842-8cca-4206-b894-8ed9c4dd4bbc.PDF ─────────┬──────────────────────────────────────────────── 2026-04-22 20:32│隆利科技(300752):关于2025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描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拟对公司截至 20 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 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合计 2 ,899.77 万元。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具体构成如下: 项目 计提减值准备(万元)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66.75 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 14.95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5.29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 2,440.86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371.92 合计: 2,899.77 注:以上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下同。 二、主要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一)2025 年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86.99 万元,具体计提方法如下:公司的应收款项包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 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2025 年年度我们拟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本着谨慎性原则, 基于对客户以往历史回款记录、逾期信息、信用做出的预期风险损失预估,采用基于平均迁徙率的减值矩阵测算预期信用减值损失。 本年度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计提 本期转销 其他 期末数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870.73 66.75 2,937.48 应收款项融资坏账准备 61.91 14.95 76.86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47.28 5.29 -3.58 48.99 合计 2,979.92 86.99 -3.58 3,063.33 (二)2025 年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440.86 万元,具体计提方法为: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 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 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及子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项 目 确定可变现净值/剩余对价与将要发生的成本 本期转回或转销 的具体依据 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原材料 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金额及存在呆滞情况 已实现销售或核销 库存商品 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金额及存在呆滞情况 已实现销售或核销 发出商品 售价扣除销售费用后低于账面金额 - 在产品 库存商品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金额及在产品存 - 在呆滞情况 委托加工物资 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金额及存在呆滞情况 - 2025 年,对存货全面按照可变现净值法进行减值测算。测算后应计提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计提 本期转销 跌价准备期末数 原材料 827.79 427.22 559.03 695.98 库存商品 1,723.04 1,705.50 1,383.08 2,045.46 发出商品 71.80 223.19 58.17 236.82 在制品及其他 158.28 84.95 104.43 138.80 合计 2,780.91 2,440.86 2,104.71 3,117.06 (三)2025 年年度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71.92 万元,具体计提方法为: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运输 设备和电子设备等,公司实物资产管理部门定期检查固定资产的技术性能、损坏、闲置的状况,公司根据固定资产成本与可回收金额 的比较情况提取减值准备。截至2025年 12月31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371.92万元。本期变动及期末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计提 本期转销 跌价准备期末数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21,016.54 371.92 534.14 20,854.32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128.38 2.14 126.24 其他设备 554.59 27.01 527.58 合计 21,699.51 371.92 563.29 21,508.14 (四)本次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 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公司 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资产名称 存货 账面价值 10,607.38 万元 资产可变现净值(元) 10,607.38 万元 可变现净值的计算过程 对存货的减值测试,按以下方法确定: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 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 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 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 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 本次计提减值金额 2,440.86 万元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原因 存在减值迹象,预计该项资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金额。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1、 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根据相关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反映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 则,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拟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 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等事项,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 五、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 相应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 2,899.77 万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080eaf5-66e5-45d1-b3b0-7ac981a48d6d.PDF ─────────┬──────────────────────────────────────────────── 2026-04-22 20:32│隆利科技(30075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隆利科技(30075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52e7004-1886-4da7-9928-e479aa7d53e8.PDF ─────────┬──────────────────────────────────────────────── 2026-04-22 20:32│隆利科技(300752):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隆利科技(300752):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0c017a3-5a40-4e34-aba0-f05a8b1fb75f.PDF ─────────┬──────────────────────────────────────────────── 2026-04-22 20:32│隆利科技(300752):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 ─────────┴────────────────────────────────────────────────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办公地址,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 系地址等同步变更。为便于投资者与公司沟通交流,现将变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办公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鹊山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富社区建 路光浩工业园 G栋 3层、4 层 盛路 1 号隆利科技广场 1 栋 701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网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具体如下: 公司网址:www.blbgy.com 联系电话:0755-28111336 传真:0755-29819988 电子邮箱:longli@blbgy.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富社区建盛路 1号隆利科技广场 1栋 701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变更事项,若由此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be94a36-7e20-423d-9af1-6aba30911fbb.PDF ─────────┬──────────────────────────────────────────────── 2026-04-22 20:32│隆利科技(300752):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 号)的规定。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作为公司 2026 年度的审 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北京市财 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2024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6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 4,156.24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共 3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致同近三 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行政监管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执 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 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 6次、行政监管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 措施 11 次、纪律处分 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合伙人:杨华,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焱,202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份,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邵桂荣,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 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4 份,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邵桂荣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次、警示函 2 份;杨华因执业行为受到警示函 1 份;黄焱未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 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 处理处罚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日期 类型 1 邵桂荣 2025 年 行政处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事由: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年审项目 11 月 14 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未按规定保存文件资料 日 处罚:警告并处以 10 万元罚款 2 邵桂荣 2025 年 监督管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事由: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14 措施 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年审项目 日 处罚:警示函 3 邵桂荣 2025 年 监督措施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事由: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15 年审项目 日 处罚:警示函 4 杨华 2025 年 7 行政监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事由: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月 23 日 措施 委员会内蒙古监管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局 处罚:警示函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致同为公司提供 2026 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 10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8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5 万元),系参考 市场价格,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 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年报审计费用 8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5万元,较公司上一期审计费 用增长 5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续聘致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 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勤勉尽责,客观、 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查及评价,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 聘致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聘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60b0d91-2d17-437c-8bea-ca90c3b7f592.PDF ─────────┬──────────────────────────────────────────────── 2026-04-22 20:32│隆利科技(300752):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相关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9c0bb86-79a5-4a70-8cfe-5374c4c34ae2.PDF ─────────┬──────────────────────────────────────────────── 2026-04-22 20:32│隆利科技(300752):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 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决定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共计 114.09 万份,有关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3月 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4 年 3月 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等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2024 年 3月 5日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宣传栏进行了公示,在 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异议。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 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况进行了自查。2024 年 3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5、2024 年 3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华商律 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4 年 4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5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8、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资格的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5 年 5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集中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10、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11、2026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2、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情况 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69.7 万份不得行权;27 名激励对象于第二个行权期的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 B,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80%,其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 期权的 20%共计 9.94 万份不得行权;7名激励对象于第二个行权期的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 C,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50%,其 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的 50%共计 4.75 万份不得行权;13 名激励对象于第二个行权期的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 D,对应个人层面 可行权比例为 0,其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的 100%共计 29.7 万份不得行权。上述不得行权股票期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决定注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共计 114.09 万份,尚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期权注销手续。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且已取得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办理股票期权注销事项。 四、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行权和本次注销的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 权的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深圳市隆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行权和本次注销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办理行权和注销等手 续。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 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6e1d5da-cc5f-4ab8-9c34-f4080b307a26.PDF ─────────┬──────────────────────────────────────────────── 2026-04-22 20:32│隆利科技(300752):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 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94号《关于同意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 册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245, 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4,500,000元,扣除债券承销费用4,495,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20,005 ,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于 2020年11月4日汇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开设的755918736810604账号内。上述资 金再扣除律师费、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合计人民币2,249,431.1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17, 755,568.86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0)第441ZC00414号《验资报告》验证。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378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9,920,31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06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99,999,958.96元,扣除承销及 保荐费(含增值税)人民币5,999,999.18元,公司实收股款人民币293,999,959.78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于2023年6月1日汇入本 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开设的44250100004000007637账号内。公司募集资金总额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8,212,511.7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1,787,447.17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3)第441C00026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83,340,389.42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2,759,839.38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81,510,155.52元(包含补充流动资金87,500,000.00元),尚未使用 的金额为13,293,952.94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2,934,899.0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16,275,288.51 元,募集资金使用完毕销户转出卡内结息余额334.06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0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3,293,952.9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94,804,108.46 元(包含补充流动资金87,500,000.00元)。募集资金使用完毕销户转出卡内余额785.84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中国建设银行龙华支行及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以上签订的《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 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0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Mini-LED 显示模组新建 44250100004000006975 - 已销户 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中大尺寸 Mini-LED 显示 44250100004000007637 - 已销户 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模组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附表2:20 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内节余334.06元、785.84元已转入本公司基本户 ,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24bde5b-fab2-47af-8c56-a94119694e76.PDF ─────────┬──────────────────────────────────────────────── 2026-04-22 20:32│隆利科技(30075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隆利科技(30075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c04d37d-c855-434f-9699-7e94bdd1fbe6.PDF ─────────┬──────────────────────────────────────────────── 2026-04-22 20:32│隆利科技(300752):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议案内容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 2 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日止。 三、公司董事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根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不向非独立董事另行发放津贴,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 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根据公司非独立董事所任职位 的价值贡献、个人能力、工作胜任情况及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管理体系,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 根据考核期内实现的效益情况以及个人岗位履职情况综合核定。 (二)独立董事 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每年给予独立董事人民币 8万元津贴,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 职责(如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根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根据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贡献、个人能力、工作胜任情况及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管理体系,以公 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考核期内实现的效益情况以及个人岗位履职情况综合核定。 五、其他说明 1、兼任不同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以薪酬孰高的原则确定。 2、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月度、季度或年度考核结果按考核周期发放;独立董事 津贴按季度发放。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c08f911-18c6-48d4-957e-b6740c15f465.PDF ─────────┬──────────────────────────────────────────────── 2026-04-22 20:32│隆利科技(300752):关于隆利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 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94号《关于同意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 册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245, 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4,500,000元,扣除债券承销费用4,495,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20,005 ,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于2020年 11月 4日汇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开设的755918736810604账号内。上述资 金再扣除律师费、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合计人民币2,249,431.1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17, 755,568.86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0)第441ZC00414号《验资报告》验证。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378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9,920,31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06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99,999,958.96元,扣除承销及 保荐费(含增值税)人民币5,999,999.18元,公司实收股款人民币293,999,959.78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于2023年6月1日汇入本 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开设的44250100004000007637账号内。公司募集资金总额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8,212,511.7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1,787,447.17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3)第441C00026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83,340,389.42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2,759,839.38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81,510,155.52元(包含补充流动资金87,500,000.00元),尚未使用 的金额为13,293,952.94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2,934,899.0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16,275,288.51 元,募集资金使用完毕销户转出卡内结息余额334.06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0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3,293,952.9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94,804,108.46 元(包含补充流动资金87,500,000.00元)。募集资金使用完毕销户转出卡内余额785.84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中国建设银行龙华支行及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以上签订的《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 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0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Mini-LED 显示模组新 有限公司深圳龙华 44250100004000006975 - 已销户 建项目 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中大尺寸 Mini-LED 显 有限公司深圳龙华 44250100004000007637 示模组智能制造基 - 已销户 支行 地项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附表2:20 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23104be-7a24-4d72-bdd9-d96b54ad6f43.PDF ─────────┬──────────────────────────────────────────────── 2026-04-22 20:32│隆利科技(300752):广发证券关于隆利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利科技”或 “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隆利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94号《关于同意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 册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245,00 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4,500,000元,扣除债券承销费用4,495,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20,005, 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于 2020年11月4日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开设的755918736810604账号内。上述资金再 扣除律师费、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合计人民币2,249,431.1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17,755,568.86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0)第441ZC00414号《验资报告》验证。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378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19,920,31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06元。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99,999,958.96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含增值税 )人民币5,999,999.18元,公司实收股款人民币293,999,959.78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于2023年6月1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开设的44250100004000007637账号内。公司募集资金总额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212,511. 7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1,787,447.17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 23)第441C00026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83,340,389.42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2,759,839.38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81,510,155.52元(包含补充流动资金87,5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 金额为13,293,952.94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2,934,899.0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16,275,288.51元 ,募集资金使用完毕销户转出卡内结息余额334.06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0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3,293,952.94 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94,804,108.46元 (包含补充流动资金87,500,000.00元)。募集资金使用完毕销户转出卡内余额785.84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中国建设银行龙华支行及保 荐机构广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以上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均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 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0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 备注 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 44250100004000006975 Mini-LED 显示模组新建 - 已销户 份有限公司深圳 项目 龙华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 44250100004000007637 中大尺寸 Mini-LED 显示 - 已销户 份有限公司深圳 模组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龙华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附表2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内节余334.06元、785.84元已转入公司基本户,不 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会计师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经审核,我们认为,隆利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隆利科技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隆利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057dbe1-4ee7-4a0f-8a50-8b800d02c938.PDF ─────────┬──────────────────────────────────────────────── 2026-04-22 20:32│隆利科技(300752):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 │见书 ─────────┴──────────────────────────────────────────────── 隆利科技(300752):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0c6926d-ec14-4588-991a-574709990bc4.PDF ─────────┬──────────────────────────────────────────────── 2026-04-22 20:32│隆利科技(300752):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 ─────────┴──────────────────────────────────────────────── 隆利科技(300752):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d3911fc-90c8-4440-91cf-e484720ad921.PDF ─────────┬──────────────────────────────────────────────── 2026-04-22 20:31│隆利科技(30075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隆利科技(30075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be7a730-368f-4d52-8d10-37184d1aff49.PDF ─────────┬──────────────────────────────────────────────── 2026-04-22 20:31│隆利科技(300752):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隆利科技(300752):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163cf16-e270-4b49-9806-ed5f920edd59.PDF ─────────┬──────────────────────────────────────────────── 2026-04-22 20:31│隆利科技(300752):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资格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注销2024年股票 │... ─────────┴────────────────────────────────────────────────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 合股票期权行权资格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包括: 1、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2、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3、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4、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 5、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公司董事会认定 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符合《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三、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69.7 万份不得行权;27 名激励对象于第二个行权期的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 B,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80%,其当期计划行权的 股票期权的 20%共计 9.94 万份不得行权;7 名激励对象于第二个行权期的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 C,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50% ,其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的 50%共计 4.75 万份不得行权;13 名激励对象于第二个行权期的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 D,对应个人 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0,其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的 100%共计 29.7 万份不得行权。上述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14.09 万份由公 司统一注销。 综上,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拟行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规定的行权条件已成就。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符合股票期权行权资格的 62 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事项,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212 .21 万份。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共计 114.09 万份不得行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8241477-2f37-4387-a37f-81cbc539f93e.PDF ─────────┬──────────────────────────────────────────────── 2026-04-22 20:31│隆利科技(30075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隆利科技(30075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fd19601-7343-452d-aa24-243dfa522515.PDF ─────────┬──────────────────────────────────────────────── 2026-04-22 20:31│隆利科技(300752):2025年年度报告 ─────────┴──────────────────────────────────────────────── 隆利科技(300752):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aca85a1-2cda-46e5-9b22-3f73863d7e1b.PDF ─────────┬──────────────────────────────────────────────── 2026-03-31 16:50│隆利科技(300752):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 隆利科技(300752):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bc57432-67d1-42fe-be8c-75fe2220be20.PDF ─────────┬──────────────────────────────────────────────── 2026-03-20 17:06│隆利科技(300752):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隆利科技(300752):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c1d3a96f-b172-4010-b344-7bd235b7cc3f.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3│隆利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53049.PDF ─────────┬──────────────────────────────────────────────── 2026-04-23│隆利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53058.PDF ─────────┬──────────────────────────────────────────────── 2025-10-30│隆利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1891.PDF ─────────┬──────────────────────────────────────────────── 2025-08-22│隆利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2/1224534033.PDF ─────────┬──────────────────────────────────────────────── 2025-04-24│隆利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5978.PDF ─────────┬──────────────────────────────────────────────── 2025-04-24│隆利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6024.PDF ─────────┬──────────────────────────────────────────────── 2024-10-30│隆利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5155.PDF ─────────┬──────────────────────────────────────────────── 2024-08-29│隆利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7308.PDF ─────────┬──────────────────────────────────────────────── 2024-04-26│隆利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2358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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