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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55(华致酒行)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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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755 华致酒行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6 16:20│华致酒行(300755):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时间及方式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4 年 4 月 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披露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为方便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4 年 4 月 22 日(星期一)15:00—17:00 在中 国证券报中证网举行公司 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互动的形式举行,公司将通过文字直播方式回 复投资者提问,投资者可登陆“中证路演中心(https://www.cs.com.cn/roadshow/szse/300755/pb241/)”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 会。 二、出席人员名单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吴向东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李伟先生、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杨强先生、独立董事吴革先生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梁芳斌先生、财务总监胡亮锋先生。 三、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并提高交流效率,公司就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欢迎广大投资者于 2023 年4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前,将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箱dongmiban@vatsliquor. com,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6/8cbd2055-434d-41b1-abaf-3ff102094b94.PDF ─────────┬──────────────────────────────────────────────── 2024-04-04 00:00│华致酒行(300755):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2 月28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 划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9.35 元/股(含),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 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回购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 见 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31)。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现将公司回购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4 年 1 月 15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情形详见公司 2024 年 1 月 1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 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公司已 按照规定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相关公告。 截至 2024 年 4 月 3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098,096 股,占公司当前 总股本的 2.183%,最高成交价为18.0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0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49,999,338.01 元(不含交易费 用)。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 2024 年1 月 15 日至 2024 年 4 月 3 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 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实际回购的方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 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内容,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 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结 构发生重大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未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事项之日至本次披露 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前一日增持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增持时间 增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交易方式 (股) 比例(%) 杨武勇 董事兼副总 2024 年 2 20,000 0.0048 集中竞价 经理 月 1 日 交易 杨武勇先生增持公司股票是基于对行业及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高度认可。除此之外,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 告披露前一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以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股本为基数,假设本次回购股份 9,098,096 股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 锁定,预计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 回购前 回购后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 318,765 0.076 9,416,861 2.259 无限售条件股份 416,479,635 99.924 407,381,539 97.741 股份总数 416,798,400 100.000 416,798,400 100.000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 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 ,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3/86a3f027-aae7-4e66-8117-c8c9f9813646.PDF ─────────┬──────────────────────────────────────────────── 2024-04-04 00:00│华致酒行(300755):关于更换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大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大华所送达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告知函》。大华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李玉华、陈启彬为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玉华为项目合伙人。因大华所内部工作调整,现指派张瑞接替李玉华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瑞、陈启彬,张瑞为项目合伙人。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情况 1.基本信息 签字会计师张瑞,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 14 家次,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张瑞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 罚类型 情况 张瑞 2022年 3月10日 行 政 监 中国证券监督管 浙江步森服饰股 管措施 理委员会上海专 份有限公司 2020 员办 年年报审计项目 3.独立性 张瑞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不存在可能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三、其他事项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涉及的相关工作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 年度相关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告知函》 2.本次变更后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4/7331e8b8-2076-4493-ab96-2673480cf19b.PDF ─────────┬──────────────────────────────────────────────── 2024-04-01 16:04│华致酒行(300755):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2 月28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 划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9.35 元/股(含),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 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回购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 见 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31)。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2)。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回购期间 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835,896 股,占公司当前 总股本的 2.120%,最高成交价为18.0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0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45,506,210.01 元(不含交易费 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 规,在回购期限内依据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回购计划,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1/22bd9523-7b82-45e0-96da-80207600920b.PDF ─────────┬──────────────────────────────────────────────── 2024-03-05 00:00│华致酒行(30075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2 月28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 划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9.35 元/股(含),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 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回购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 见 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31)。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2)。 二、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2%暨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回购期间 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且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 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比例达到2%暨实施回购股份进展的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066,661 股,占公司当前 总股本的 1.935%,最高成交价为18.0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0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32,509,473.36 元(不含交易费 用)。截至 2024 年 3 月 4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362,696 股,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的 2.006%,最高成交价为 18.0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0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37,508,016.01 元(不含交易 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 规,在回购期限内依据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回购计划,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4/5c6a18c3-e791-4a83-b025-cc58b6f6221b.PDF ─────────┬──────────────────────────────────────────────── 2024-02-02 00:00│华致酒行(300755):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2 月28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 划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9.35 元/股(含),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 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回购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 见 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31)。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2)。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回购期间 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139,700 股,占公司当前 总股本的 1.23%,最高成交价为18.0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7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86,333,066.7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 规,在回购期限内依据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回购计划,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2/f04aa900-54e7-46bf-b414-de6b39b317c8.PDF ─────────┬──────────────────────────────────────────────── 2024-01-30 00:00│华致酒行(30075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2 月28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 划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9.35 元/股(含),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 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回购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 见 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31)。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2)。 二、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的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1 月 29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331,600 股,占公司当前 总股本的 1.039%,最高成交价为18.0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7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73,232,721.00 元(不含交易费 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 规,在回购期限内依据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回购计划,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0/c8d84a32-7e7e-458e-abc2-2f764a4e6d5c.PDF ─────────┬──────────────────────────────────────────────── 2024-01-16 00:00│华致酒行(300755):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华致酒行(300755):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15/5f870ab7-75a1-4b26-aae1-498ea77c5318.PDF ─────────┬──────────────────────────────────────────────── 2024-01-08 00:00│华致酒行(300755):回购报告书 ─────────┴──────────────────────────────────────────────── 华致酒行(300755):回购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08/4e98e828-0907-4312-a0df-3c9e0ecaad92.PDF ─────────┬──────────────────────────────────────────────── 2024-01-04 00:00│华致酒行(300755):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华致酒行(300755):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03/5f271594-68f8-4925-8c74-a405d9c7aaf5.PDF ─────────┬──────────────────────────────────────────────── 2023-12-29 00:00│华致酒行(300755):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致酒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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