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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57(罗博特科)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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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757 罗博特科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02 18:50│罗博特科(300757):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展期、到期购回并解除质押及实际控制人等的公告 ─────────┴────────────────────────────────────────────────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苏州元颉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元颉昇”)原质押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展期及到期购回并解除质押业务以及实际控制人戴军先生、控股股东元颉昇进行股 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通知,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原质押股份质押式回购展期、到期购回并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原质押股份质押式回购展期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 本次原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展期后 质权 质押 控股股 押股份质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日 日 到期日 人 用途 东或第 押股数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一大股 (股) (%) (%) 押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 元颉昇 是 10,208,000 36.04 9.25 否 否 2021/10/27 2024/3/29 2024/4/1 海通 质押 证券 展期 股份 有限 70,000 0.25 0.06 否 否 2022/10/27 2024/3/29 2024/4/1 公司 合计 - 10,278,000 36.28 9.31 - - - - - - - 注:1、上表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控股股东原质押股份质押式回购展期后到期购回并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日 本次质 质权人 或第一大股东及 质押股数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押解除 其一致行动人 (股) (%) (%) 日期 元颉昇 是 10,208,000 36.04 9.25 2021/10/27 2024/4/1 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 70,000 0.25 0.06 2022/10/27 2024/4/1 公司 合计 - 10,278,000 36.28 9.31 - - 注:1、上表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股份本次新增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 质押 控股股 数量(股) 所持 司总 为限 为补 日 日 人 用途 东或第 股份 股本 售股 充质 一大股 比例 比例 押 东及其 (%) (%) 一致行 动人 戴军 是 3,700,000 78.56 3.35 是 否 2024/3/29 2025/3/28 海通 股东 证券 个人 股份 资金 有限 需要 元颉昇 是 960,000 3.39 0.87 否 否 2024/3/29 2025/3/28 公司 股东 个人 资金 需要 合计 - 4,660,000 14.11 4.22 - - - - -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2/9fe6abb9-de40-49c0-afcd-62788ba0556b.PDF ─────────┬──────────────────────────────────────────────── 2024-03-26 00:00│罗博特科(300757):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 一、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情况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唐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唐涛 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唐涛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唐涛先生原定任期为 2022 年 9 月 13 日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25 年9月 12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涛先生通过 上海科骏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7%),其配偶及其他直系亲属未持有公司 股份。 唐涛先生离职后,其在原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 转让的相关规定。 唐涛先生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及其他职务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监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二、公司补选职工代表监事情况 鉴于唐涛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年 3月 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并表决,同意补选庞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 件),与公司其他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6/3c2da7af-5a50-40da-bf45-a405ef672519.PDF ─────────┬──────────────────────────────────────────────── 2024-03-16 00:00│罗博特科(30075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持股 5%以上股东夏承周先生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5,606,200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 5.079%)的持股 5%以上股东 夏承周先生计划在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或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 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200,000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 0.181%)。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夏承周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现总股本 股份来源 (股) 比例 夏承周 5,606,200 5.079%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夏承周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00,000 股,即公司现总股本的 0.181%。其中,任意 90 个自 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合计不超过 1,103,889 股(即公司现总股本的 1%);任意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合计不超过 2,207 ,779 股(即公司现总股本的 2%)。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 息事项的,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6、拟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发行价格。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夏承周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的相关承诺如下: 1、承诺情况 (1)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的承诺 ①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①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持有的公 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个月。若公司股票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本条承诺不因本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①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承诺人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 直接及/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承诺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 ①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2)有关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①本承诺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①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承诺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 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①本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协议转让方式等; ①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公司股票数量不 超过上年末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的 25%,并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 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①本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于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监管主管机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制度,本承诺人不需承担披露义务的情况除 外。 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2、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股东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夏承周先生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夏承周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 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4、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并履行其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夏承周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5/6d4da1c5-0660-4dbf-9844-b0e44ae3a43f.PDF ─────────┬──────────────────────────────────────────────── 2024-03-05 00:00│罗博特科(300757):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罗博特科(300757):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4/aee9077f-1d9a-48f9-9047-92e890d4d61a.PDF ─────────┬──────────────────────────────────────────────── 2024-03-01 00:00│罗博特科(300757):关于收到深交所恢复审核通知的公告 ─────────┴──────────────────────────────────────────────── 罗博特科(300757):关于收到深交所恢复审核通知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1/2970bfca-cb44-45bf-b626-41e42f8d8940.PDF ─────────┬──────────────────────────────────────────────── 2024-02-28 00:00│罗博特科(30075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罗博特科”)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在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港浪路 3 号罗博特科 A 栋四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戴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建广广智(成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广广智”)、苏州工业园区 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园产投”)、上海超越摩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超越摩尔” )、苏州永鑫融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永鑫融合”)、尚融宝盈(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 融宝盈”)、常州朴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朴铧”)、南通能达新兴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能达新兴”)持有的苏州斐控泰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斐控泰克”)合计81.18%的股权,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境 外交易对方 ELAS TechnologiesInvestment GmbH(以下简称“ELAS”)持有的 ficonTEC Service GmbH(以下简称“FSG”)、fico nTEC Automation GmbH(以下简称“FAG”,与斐控泰克、FSG 合称为“标的公司”)各 6.97%股权。 公司现拟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如下调整: 1、经公司与 ELAS 协商一致,同意将本次交易原方案中关于公司购买境外交易对方ELAS持有的标的公司各 6.97%股权的支付方 式由以发行股份方式调整为以支付现金方式支付; 2、将本次交易的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从原方案中的不超过 45,000 万元调减为不超过 38,400 万元。 除上述调整的内容之外,本次交易方案仍按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内容执行。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 ELAS Technologies InvestmentGmbH 补充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与 ELASTechnologies Investment GmbH 之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就调整本次交易方案,经沟通协商,公司与 ELAS 拟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 ELAS Technologies Investment GmbH 之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调整了交易对价支付方式等条款。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交易对方 ELAS 协商一致,同意将本次交易原方案中关于公司购买境外交易对方ELAS持有的标的公司各 6.97%股权的 支付方式由以发行股份方式调整为以支付现金方式支付,并将本次交易的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从原方案中的不超过 45,000 万元调减为 不超过 38,400 万元。因此,公司对本次交易方案的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涉及交易对象和交易标的变更,仅将对境外交易对方ELAS Technologies Investment GmbH 的支付方式由发 行股份方式调整为现金支付方式,并同时调减了配套募集资金。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的规定,本次交易方案的 上述调整不构成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由于本次交易相关申报文件中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限,为保持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查期间财务数据的有效性,公司协调专业机构开展了加期审计工作。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以 2023 年 10 月 31 日为财务 数据基准日就本次交易出具了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计报告。 经审阅,公司董事会同意专业机构出具的上述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交易财务数据更新情况,公司 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完善,并编制了《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 订稿)》及其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8/a0086964-69ef-42a1-89f8-57c4bf0de778.PDF ─────────┬──────────────────────────────────────────────── 2024-02-28 00:00│罗博特科(300757):罗博特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 罗博特科(300757):罗博特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8/dc3f83aa-c748-4691-89fc-97eac21f0078.PDF ─────────┬──────────────────────────────────────────────── 2024-02-28 00:00│罗博特科(300757):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公告 ─────────┴────────────────────────────────────────────────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于 2023 年10 月 12 日召开 202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 E LAS Technologies Investment GmbH 补充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 ELAS TechnologiesInvestment Gmb H 之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关于确认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 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本次交易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情况 本次交易方案对上市公司购买境外交易对方 ELAS Technologies InvestmentGmbH 持有的 ficonTEC Service GmbH 和 ficonTEC Automation GmbH 各 6.97%股权的支付方式及募集配套资金总额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调整前 调整后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境外交 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境外交 易对方ELAS Technologies Investment GmbH 易对方ELAS Technologies Investment GmbH 持有的 ficonTEC Service GmbH 和 ficonTEC 持有的 ficonTEC Service GmbH 和 ficonTEC Automation GmbH 各 6.97%股权 Automation GmbH 各 6.97%股权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不超过 45,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 不超过 38,400 万元,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交易总金额的 100%,且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交易总金额的 100%,且发行股份 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 30%。 除前述内容外,本次交易方案未发生其他调整。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一)重大调整的标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大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的决议后,上市公司拟对交易对象 、交易标的、交易价格等作出变更,构成对原交易方案重大调整的,应当在董事会表决通过后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公告相 关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 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中提出了相关适用标准,具体如下: 1、关于交易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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