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57 罗博特科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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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8:12 │罗博特科(300757):关于取消2024年年度股东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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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8:12 │罗博特科(300757):罗博特科公司章程(2025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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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8:12 │罗博特科(300757):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现金对价的自有及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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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8:12 │罗博特科(300757):关于罗博特科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14155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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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8:12 │罗博特科(300757):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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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8:12 │罗博特科(300757):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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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8:12 │罗博特科(300757):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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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8:12 │罗博特科(300757):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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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8:12 │罗博特科(300757):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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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8:12 │罗博特科(300757):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现金对价的自有及自筹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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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8:12│罗博特科(300757):关于取消2024年年度股东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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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博特科(300757):关于取消2024年年度股东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8fc61c2d-56a3-4252-b07d-f60d9cf30e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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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8:12│罗博特科(300757):罗博特科公司章程(202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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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博特科(300757):罗博特科公司章程(2025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12600b21-22ff-4eca-af8c-2e7f469489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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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8:12│罗博特科(300757):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现金对价的自有及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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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博特
科”“上市公司”或“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
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
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现金
对价的自有及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5〕949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72,245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4.9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383,999,902.55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5,561,607.54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8,438,295.01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5 月 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123 号)。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已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向情况
根据《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注册稿)》,募集配套资
金总额不超过 38,400 万元,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后,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剩余部分上市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
金支付。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现金对价的自有及自筹资金的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罗博特科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以自
有及自筹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62,754.52 万元。上市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及自筹资金
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际投入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1 支付 ELAS 现金对价 8,510.37 8,510.37
2 支付境内交易对方现金对价 54,244.15 27,333.46
合计 62,754.52 35,843.83
注:1、罗博特科以自有资金支付 ELAS 现金对价;
2、罗博特科向境内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包括部分自有资金及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申请的并购贷款。公
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签订借款合同(2025 年园中贷字 060 号),借款金额为 54,0
00 万元。公司于 2025年 5 月 23 日向境内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
2025 年 6 月 12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14155 号)。
四、上市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现金对价的自有及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的自有及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现金对价的自有及
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的自有及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出具《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14155 号),就公司以自有及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交易现金对价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发表了鉴
证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罗博特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的
规定,如实反映了罗博特科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现金对价的自有及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现金对价的自有及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75f0c64d-a2fa-4b2b-bc4e-a2ed8817d6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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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8:12│罗博特科(300757):关于罗博特科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14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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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14155 号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博特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
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罗博特科公司为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罗博特科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的规定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并
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罗博特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
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罗博特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罗博特科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二日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
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月修订)》
(深证上〔2023〕1146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5〕949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72
,245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4.99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 383,999,902.55 元,坐扣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费
用 21,959,949.41(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362,039,953.14 元,已由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汇入本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费用、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4,8
44,674.13 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58,438,295.0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123 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注册稿)》,募集配套资
金总额不超过 38,400 万元,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后,拟用于支付苏州斐控泰克技术有限公司股东所持的苏州斐控泰克技术
有限公司81.18%股权以及 ELAS Technologies Investment GmbH(以下简称 ELAS)股东所持有的ficonTEC Service GmbH 和 ficonT
EC Automation GmbH 各 6.97%股权的现金对价,剩余部分本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cd099c78-f941-4517-b8fa-ba37b88ecd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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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8:12│罗博特科(300757):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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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在苏州工业园区唯
亭街道港浪路 3 号罗博特科 A栋四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
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学强主持。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6362 号),母
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49,752,996.28 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63,885,466.86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68,312,566.49 元,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81,232,487.77 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业绩增长现
状和投资者的利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进行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发展阶段、未来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及公司现金分红规划等情况,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首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
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经统筹考虑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7,692,39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4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7,546,157
.59 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增发新
股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现金对价的自有及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现金对价的自有及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情形,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现金对价的自有及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现金对价的自有
及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91b6d05b-22a3-4a12-998c-13f4a1691a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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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8:12│罗博特科(300757):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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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苏州元颉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颉
昇”)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通知,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用
称 东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日 日 途
或第一大股东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及 (%) (%)
其一致行动人
元颉昇 是 2,600,00 6.56 1.55 否 否 2025/6/1 2026/6/1 中信证券 债权类
0 2 2 股 投资
份有限公
司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元颉昇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股) (股) (%) (%) 股份限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售和冻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 (股) (%)
(股)
戴军 6,593,408 3.93 0 0 0 0 0 0 4,945,05 75.00
6
元颉昇 39,657,24 23.65 5,460,00 8,060,00 20.32 4.81 0 0 0 0
0 0 0
宁波科骏 10,697,54 6.38 0 0 0 0 0 0 0 0
企 0
业管理咨
询
中心(有
限
合伙)
合计 56,948,18 33.96 5,460,00 8,060,00 14.15 4.81 0 0 4,945,05 10.12
8 0 0 6
注:1、上表中戴军先生的限售股为高管锁定股;
2、上表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元颉昇累计质押股票 8,06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0.32%,占公司总股本的 4.81%。本次股份
质押后,元颉昇累计质押股票占元颉昇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4.15%,占公司总股本的 4.81%。
二、其他说明
上述质押系控股股东元颉昇用于债权类投资,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
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元颉昇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若后续出现上述风
险,控股股东元颉昇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并及时通知公司。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
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委托书;
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0ce8ddbd-c794-4765-b49a-67ce859eb3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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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8:12│罗博特科(300757):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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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博特科”)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5年 6月 12日在苏州
工业园区唯亭街道港浪路 3号罗博特科 A 栋四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6 月 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
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戴军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 2024 年年度股东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近日,公司已经完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
金的股份发行,综合考虑公司的业绩增长现状和投资者的利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相应调整了 2024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因此取消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原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的《关于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了节约会议资源,提高议事效率,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元颉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颉昇”)近日向公司董事会
提交了书面提案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元颉昇持有公司股票 39,657
,24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3.65%,符合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且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
股东会职权范围,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取消 2024 年年度股东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
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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