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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58(七彩化学)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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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758 七彩化学 更新日期:2026-03-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2-12 20:51 │七彩化学(30075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 │2026-02-11 16:50 │七彩化学(300758):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其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份的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 │ │公告 │ ├─────────┼──────────────────────────────────────────────┤ │2026-01-30 18:32 │七彩化学(30075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北京风炎) │ ├─────────┼──────────────────────────────────────────────┤ │2026-01-30 18:32 │七彩化学(30075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5%整数倍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1-30 18:32 │七彩化学(300758):2025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1-20 17:52 │七彩化学(300758):关于收到诉讼通知的公告 │ ├─────────┼──────────────────────────────────────────────┤ │2026-01-15 17:00 │七彩化学(300758):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 │2026-01-05 17:08 │七彩化学(30075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1-05 17:08 │七彩化学(30075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 │2025-12-31 17:08 │七彩化学(30075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 ─────────┬──────────────────────────────────────────────── 2026-02-12 20:51│七彩化学(30075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风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风炎鑫泓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北京风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风炎鑫泓 2 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北京风炎”)持有公司24,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9108%(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公司总 股本的 6.0133%)。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991,156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9829%(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 1.0000%),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16.6298%。 公司于 2026 年 1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 5%整数 倍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风炎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北京风炎共减持公司 3,991,070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0.9829%(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 1.0000%),北京风炎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变动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 (元) (股) 例(%) 北京风炎 集中竞价 2025 年 12 月 2日至 16.01 3,991,070 0.9829% 2026 年 2月 12 日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北京风 合计持有股份 24,000,000 5.9108% 20,008,930 4.9278% 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4,000,000 5.9108% 20,008,930 4.927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0.00 0.00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股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公告中的相应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风炎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实际减持股 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及承诺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3/19ec3695-7cb4-4e0c-9c74-77ac39c6b145.PDF ─────────┬──────────────────────────────────────────────── 2026-02-11 16:50│七彩化学(300758):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其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份的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其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七 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彩材料”或“子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680.00万元受让WANG,ZHI YUAN(王植源)持有的 辽宁天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彩材料”)12.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其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 天彩材料已经完成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不涉及营业执照信息变更)本次变更完成后,七彩材料持有天彩材料72.00%股权 ,WANG,ZHI YUAN(王植源)持有28.00%股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525d29f9-c60f-466f-a0c3-ea8e38b79502.PDF ─────────┬──────────────────────────────────────────────── 2026-01-30 18:32│七彩化学(30075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北京风炎) ─────────┴──────────────────────────────────────────────── 七彩化学(30075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北京风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3fb43356-8362-47d4-86d6-fb73cff9da2d.PDF ─────────┬──────────────────────────────────────────────── 2026-01-30 18:32│七彩化学(30075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5%整数倍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七彩化学(30075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5%整数倍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270315ff-69ec-491d-9aa7-213d9498275c.PDF ─────────┬──────────────────────────────────────────────── 2026-01-30 18:32│七彩化学(300758):2025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 50%以上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5,621.9 ~ 6,246.56 12,493.11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50.00% ~ 55.00% 扣除非经常性损 6,721.9 ~ 7,346.56 11,942.07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38.48% ~ 43.71%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提供年报审 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就本报告期业绩预告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的复杂变化等多重外部因素叠加影响,公司外贸板块收入及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出现下滑。面对 复杂的外部经营压力,公司主动发力推进业务布局优化与核心能力建设:一方面持续拓展海外销售网络,加大新材料业务研发投入、 强化信息系统建设,优化组织架构、强化预算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多重手段夯实业务发展基础;另一方面通过新增固定资产贷 款,加速新材料产线建设进程,同步为新业务板块后续稳定运营夯实管理储备,上述主动布局与各项投入,导致公司期间费用呈现一 定幅度增长。 公司预计 2025 年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约-1,100.00 万元,主要由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构成。上年同期金额为 551.05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5 年度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5 年度报告中详 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23ba66f7-da68-46d8-9632-6e8dea463ad0.PDF ─────────┬──────────────────────────────────────────────── 2026-01-20 17:52│七彩化学(300758):关于收到诉讼通知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尚未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9,000 万元 4.本次诉讼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鉴于本次涉诉案件尚未确定开庭时间,最终该诉讼的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 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案件受理的基本情况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告”)于 2026 年 1月19 日收到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 《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2026)沪 0118 民初 2963 号等法律文书。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先尼科化工(上海)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先尼科”或“原告”)以名誉权向公司提起诉讼。 案件基本信息具体如下: 诉讼机构名称及所在地: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上海市青浦区城中北路555 号。 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先尼科化工(上海)有限公司 被告一: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徐*祥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原告诉讼理由 2025 年 12 月 24 日,被告一作为上市公司发布公告,毫无依据地指责原告违法生产相关颜料及中间体,还称原告针对其的商 业秘密侵权诉讼系恶意诉讼,并对原告法定代表人鹿传欣先生进行不当指认。该公告经媒体转载后,引发市场和公众对原告的负面评 价与误解,严重侵害原告名誉权,对其正常经营造成重大冲击。原告认为被告一的行为构成名誉侵权,被告二作为被告一的法定代表 人和实际控制人应承担连带责任,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民事责任。 2.原告诉讼请求 1)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名誉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编造、散布侵犯原告名誉权的信息,并删除已发布的侵权信 息; 2)请求判令被告一以上市公司公告(发布到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形式以及连续 30 日在人民法院报、中国化工报、中国工业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被告一的官方网站(http://www.hifichem.com)上刊登声明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内容需经原告和法院审核); 3)请求判令二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因侵权行为受到的损失(包括为停止侵权支付的合理费用)人民币 9000 万元; 4)请求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3.公司答辩理由 1)公司针对先尼科提起名誉权诉讼,是基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目的,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权利,属于正当行使诉讼权利的范畴 ,符合相关法律规定。2)公司披露该案起诉状,严格遵循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则及公司内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该披露 行为是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履行上市公司合规信息披露义务的必要举措。 3)公司在披露起诉状的全过程中,始终秉持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不存在任何捏造事实、歪曲真相的情形,亦无任何故意 损害先尼科名誉的主观故意与客观行为。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诉讼共 4起。其中,3起公司为原告,涉案金额合计 167.86万元;另有 1 起诉讼中公司列为第三被告,该起 诉讼三被告整体涉案金额为6,796.32 万元,公司并非该起诉讼所涉事项的直接行为方。上述全部涉案金额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3.97%。 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举证通知书》 3.《应诉通知书》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e70c00c1-3d01-4091-92bd-1a36fc9883ad.PDF ─────────┬──────────────────────────────────────────────── 2026-01-15 17:00│七彩化学(300758):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 年 1 月 13 日、2026 年 1 月 14 日 、2026 年 1 月 15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情形。 2.公司正在进行 2025 年年度财务核算,如经公司测算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业绩预告有关情形, 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2025 年年度业绩预告。 3.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2025 年 12 月 24 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先尼科再次 变更诉讼请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0)。鉴于以上案件尚未确定开 庭时间,最终诉讼的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 年 1月 13 日、2026 年 1月 14 日、2026 年 1月 15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 超过 30%,显著偏离大盘指数,敬请广大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5.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39348282-a771-43b5-b055-d91e50739459.PDF ─────────┬──────────────────────────────────────────────── 2026-01-05 17:08│七彩化学(30075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1月 5日 13时 00分; 2.会议结束时间:2026年 1月 5日 15时 0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1 月 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5 日交易时间, 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5日 9:15-15:00的任 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腾鳌镇经济开发区一号路八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徐惠祥先生;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鞍 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3人,代表股份 165,434,9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74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161,252,8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71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1人,代表股份 4,182,12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6 人,代表股份 5,688,6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1,506,4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1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1人,代表股份 4,182 ,1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00% 本次会议董事出席 8人,见证律师 2人。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4人。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85,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052%;反对 851,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7930%;弃权 61,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75,7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525%;反对 851,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743%;弃权 61,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732%。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31,5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3344%;反对 50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7861%;弃权 163,4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21,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787%;反对 50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75%;弃权 163,4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8738%。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463,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27%;反对817,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942%;弃权153,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17,0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9206%;反对 817,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731%;弃权 153,9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706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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