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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61(立华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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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761 立华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2 00:32 │立华股份(300761):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 ├─────────┼──────────────────────────────────────────────┤ │2026-04-21 20:01 │立华股份(300761):关于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公告 │ ├─────────┼──────────────────────────────────────────────┤ │2026-04-21 20:01 │立华股份(300761):关于为合作社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6-04-21 20:01 │立华股份(30076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1 20:01 │立华股份(300761):2025年年度报告 │ ├─────────┼──────────────────────────────────────────────┤ │2026-04-21 20:01 │立华股份(30076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1 20:01 │立华股份(30076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 │2026-04-21 20:00 │立华股份(30076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6-04-21 20:00 │立华股份(30076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6-04-21 19:59 │立华股份(30076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 └─────────┴──────────────────────────────────────────────┘ ─────────┬──────────────────────────────────────────────── 2026-04-22 00:32│立华股份(300761):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 立华股份(300761):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dfc2179-77fb-4317-9151-967e628a402a.PDF ─────────┬──────────────────────────────────────────────── 2026-04-21 20:01│立华股份(300761):关于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公告 ─────────┴────────────────────────────────────────────────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委托理财额 度预计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 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预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 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总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止 。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预计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止,在上述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 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总额度。 3、拟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4、实施方式 在额度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 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 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风险防控措施: 1、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 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 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 3、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 务发展,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对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 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他相关规定与指南,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四、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预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 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总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止。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bc3fcc83-8e1a-4b4b-9a88-577c7a181b55.PDF ─────────┬──────────────────────────────────────────────── 2026-04-21 20:01│立华股份(300761):关于为合作社提供担保的公告 ─────────┴──────────────────────────────────────────────── 立华股份(300761):关于为合作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6f692870-dae9-42e0-8cb8-4e89f24b3cdf.PDF ─────────┬──────────────────────────────────────────────── 2026-04-21 20:01│立华股份(30076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立华股份(30076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75fe4d57-4110-4f63-b316-86f5ef20f629.PDF ─────────┬──────────────────────────────────────────────── 2026-04-21 20:01│立华股份(300761):2025年年度报告 ─────────┴──────────────────────────────────────────────── 立华股份(30076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7a99301e-279b-4c35-8e72-2be3f478efbb.PDF ─────────┬──────────────────────────────────────────────── 2026-04-21 20:01│立华股份(30076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立华股份(30076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083f292a-c25b-49d2-a1ed-1b549eeacca7.PDF ─────────┬──────────────────────────────────────────────── 2026-04-21 20:01│立华股份(30076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立华股份(30076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7153220d-ef33-48b1-a070-201c0193c55d.PDF ─────────┬──────────────────────────────────────────────── 2026-04-21 20:00│立华股份(30076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立华股份(30076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af425d1-a22e-4cce-8794-867a2f2d0f68.PDF ─────────┬──────────────────────────────────────────────── 2026-04-21 20:00│立华股份(30076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6)第 110A014535 号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立华股份公司)2025 年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立华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立华股份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O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088cfe83-ebf7-4c69-b2a3-8d841f2a22d1.PDF ─────────┬──────────────────────────────────────────────── 2026-04-21 19:59│立华股份(30076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成员。高级管 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同于《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范围)。 第五条 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内部董事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除董事外的其他岗位或职位的薪酬标准发放,不再按董 事职位另行发放薪酬。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下同)签订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或工作的非独立董 事。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或工作的非独立董事。 第六条 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的津贴,结合公司实际及可比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情况确定或调整,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 股东会决定。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发放。津贴是其履职所获得的全部固定津贴,不与公司经营指标挂钩,不参与公司绩效考核。 第七条 内部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 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主要根据公司薪酬体系,结合其岗位价值、承担责任和该任职人员的能力等综合要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 酬主要根据公司经营业绩经年度考核确定,按年度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方式,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等另行制定。 第八条 内部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年度绩效考核 期限届满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公司的年度经营状况、经营成果、个人工作业绩和质量、履职情 况等方面对内部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确认其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绩效薪酬。 第九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十条 公司业绩如果发生亏损,公司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 合业绩联动要求。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薪酬 并予以发放。 第十二条 本制度中所涉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指含税薪酬。发放时其个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四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或追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 部绩效薪酬: (一)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定期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审查时,或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 效情况进行考评时,评估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触发本制度规定的追索扣回的情形。 第十六条 出现本制度规定的止付追索的情形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遭受的经济损失情况、重大不良影响的严重 程度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弥补应对措施的主动性及有效性等综合因素,评估确定是否需要针对相关责任人员的绩效薪酬发起 追索扣回程序以及具体追索扣回的金额及比例。第十七条 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最终决定启动追索扣回程序,由公司人力 资源部、财务部牵头负责具体追索扣回事宜,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应及时停止支付尚未支付的绩效薪酬 ,对于已支付的绩效薪酬,应及时与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沟通追回,必要时可以发送函件进行追索,函件应列明追索依据、金额 、退缴形式和时限等。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收到追索扣回函件后应及时予以退缴,退缴有困难的,可申请延迟退缴,但最长不超 过 2 年。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相关部门及责任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未实施或不配合实施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或违 规实施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公司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过错的责任人相应的处分,相关责任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 第五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九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本制度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冲突,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执行。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 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85b3d518-e6b8-4e2d-bd46-291ed1e32512.PDF ─────────┬──────────────────────────────────────────────── 2026-04-21 19:59│立华股份(30076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联义)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徐联义作为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等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职,恪尽职守,积极参加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会,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徐联义,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央财经大学学士,注册会计师。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高级经理、 阳光 100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CFO、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小镇集团副总裁,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尤尼泰(北京)税务师事务 所涉税服务合伙人。兼任淘珠公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重庆梦马致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烟台阳光壹佰投资有限公司监 事、科甸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监事、人保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合肥波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久安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高级顾问、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橙溪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 伙人。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 5次董事会会议和 3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召开董事会 出席方式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召开股东会次 出席股东会次 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数 数 5 现场或通讯 0 0 否 3 3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并投出赞 成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 4月 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基 于独立立场对《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在任职期间内,本人积极参加各项会议及培训活动,积极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要求,在报告期内主持召开了 3次审 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进行 严格把关,并在年报审计过程中与公司管理层、年审会计师积极沟通,保障了财务报告质量以及风险防范体系的有效性。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了 2025年董事、高管薪酬方案、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等相关事项,严格履行了专业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5年,本人通过现场参加会议、实地走访子公司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业务部门深入交流,系统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 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依托财务专业背景,本人从经营风险识别、税务合规、行业周期研判以及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等角度,提出针对 性的见解与建议。此外,本人还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渠道,与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常态化沟通,就公司规范运作 、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事项持续建言献策。 2025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 16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持续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在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议上,本人与年 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协调与有效对接,就年度审计的工作安排及推进进度达成共识,并督促审计机构按时保质完成审计任务, 从而保障审计结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 4月 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即同意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 2025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常加(上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0,000万元。该议案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且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事前审议,并就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流程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的披露客观、真实、准确,充分反映了公司各报告期的经营 状况,相关审议及披露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公司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显示,公司内控管理体系运行 良好,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 4月 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上述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 期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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