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61 立华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4-25 23:59 │立华股份(300761):中泰证券关于立华股份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
├─────────┼──────────────────────────────────────────────┤
│2025-04-25 23:59 │立华股份(300761):中泰证券关于立华股份2024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
│2025-04-22 00:33 │立华股份(300761):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
│2025-04-21 21:36 │立华股份(300761):2024年年度报告 │
├─────────┼──────────────────────────────────────────────┤
│2025-04-21 21:24 │立华股份(300761):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04-21 21:24 │立华股份(300761):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云昌智) │
├─────────┼──────────────────────────────────────────────┤
│2025-04-21 21:24 │立华股份(300761):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联义) │
├─────────┼──────────────────────────────────────────────┤
│2025-04-21 21:24 │立华股份(300761):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志跃) │
├─────────┼──────────────────────────────────────────────┤
│2025-04-21 21:22 │立华股份(300761):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
├─────────┼──────────────────────────────────────────────┤
│2025-04-21 21:22 │立华股份(30076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025-04-25 23:59│立华股份(300761):中泰证券关于立华股份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2〕25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立华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程立力先生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 55,922,501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2.71
元,共募集资金 1,269,999,997.71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8,000,000.00 元、其他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1,355,922.50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60,644,075.21 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22)
第 110C000485 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次发行的股票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至 2024 年 12 月 3
1 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已届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中泰证券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 王洪
保荐代表人 苑亚朝、仓勇
三、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公司名称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761.SZ
注册资本 827,644,501 元
注册地址 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漕溪路 66 号
办公地址 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漕溪路 66 号
法定代表人 程立力
实际控制人 程立力、沈静
董事会秘书 虞坚
联系电话 0519-86350908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22 年 8 月 17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 年 8 月 31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本保荐机构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
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相关工作,组织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问询意见进行答复,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批复文件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
其提交推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公司股票发行后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
体包括:
1、督导公司规范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并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
意见;
2、督导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审阅;
3、督导公司合规使用与管理募集资金,并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表意见;
4、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证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相关制度,并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
5、持续关注公司对外担保、对外投资是否履行规定等事项,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
6、持续关注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
7、持续关注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督导相关各方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8、持续关注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9、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及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
10、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11、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12、根据有关监管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要求所进行的其他督导或核查工作。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
2023 年 8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的议案》:(1)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规
划,将“洛阳立华种鸡场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6,018.96万元变更用于“扬州立华家禽育种项目”;(2)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
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将“扬州阳雪肉鸡屠宰项目”“潍坊阳雪肉鸡屠宰项目”“泰安阳雪肉鸡屠宰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调整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事项经2023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保荐代表人变更
2023 年 5 月 9 日,为更好地开展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委派保荐代表人苑亚朝先生接替齐修超先生负责公司 2021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2021 年度创业板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孙志伟、苑亚朝。
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之一孙志伟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保荐
机构委派仓勇先生接替孙志伟先生负责公司 2021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保荐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 2021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苑亚朝、仓勇。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一)尽职推荐阶段
在尽职推荐阶段,立华股份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供本次证券发行上市所需的文件、资料和相关信息,并保证所
提供文件、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和核
查工作,为保荐机构开展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在持续督导阶段,立华股份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重要事项或信息披露事项,立华
股份能够及时与保荐机构进行沟通,并根据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为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提供了便利条件。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职地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在尽职推荐阶段,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出具专业意见,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和核查工作。在持续督导阶段,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专业意见。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持续督导期间与保荐工作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及
事后及时审阅,督导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认为,持续督导期内公司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
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本次证券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证券发行募集资金已使
用完毕并完成销户手续。
十、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5ba609df-988f-4792-a5ed-35a2f2eaa915.PDF
─────────┬────────────────────────────────────────────────
2025-04-25 23:59│立华股份(300761):中泰证券关于立华股份2024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立华股份(300761):中泰证券关于立华股份2024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680edcc1-173c-43c2-bbd0-72ab791a83f4.PDF
─────────┬────────────────────────────────────────────────
2025-04-22 00:33│立华股份(300761):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立华股份(300761):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2/2c25c7ef-b242-4e49-85e6-7a8e48c4218f.PDF
─────────┬────────────────────────────────────────────────
2025-04-21 21:36│立华股份(300761):2024年年度报告
─────────┴────────────────────────────────────────────────
立华股份(300761):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2/a6a29df8-0d92-4bd9-b9d6-be40dcefd943.pdf
─────────┬────────────────────────────────────────────────
2025-04-21 21:24│立华股份(300761):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立华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决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2:00;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9:25 ,9:30~11:30 和 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7日(星期三);
7、会议地点: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漕溪路 66 号 A 座 1 楼会议室;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9、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项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8.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9.00 关于为合作社提供担保的议案 √
10.00 关于变更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2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4月22日
在公司指定信息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3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
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附件2)。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
参会登记表》(附件3),
以便登记确认。有关证件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和传真请注明“参
加股东会 ”字样。电子邮箱地址:ir@lihuamuye.com,传真:0519-86350676。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发送后,请通过电话方式(联
系电话:0519-86350908)对所发信函、邮件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2日(8:00~11:30,13:30~17:00)。
4、登记地点: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漕溪路 66 号立华股份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将另行通知。
3、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漕溪路66号立华股份证券部
邮政编码:213168
联系人:虞坚
电话:0519-86350908
传真:0519-86350676
六、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1/c8ece669-eb00-4319-9670-9c9604540359.PDF
─────────┬────────────────────────────────────────────────
2025-04-21 21:24│立华股份(300761):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云昌智)
─────────┴────────────────────────────────────────────────
立华股份(300761):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云昌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2/f05eca26-c463-4458-a4a5-ee0c619575da.PDF
─────────┬────────────────────────────────────────────────
2025-04-21 21:24│立华股份(300761):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联义)
─────────┴────────────────────────────────────────────────
立华股份(300761):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联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2/a8b61ec3-d30d-4e6f-b728-7d67646cb31e.PDF
─────────┬────────────────────────────────────────────────
2025-04-21 21:24│立华股份(300761):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志跃)
─────────┴────────────────────────────────────────────────
立华股份(300761):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志跃)。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2/eee05728-902c-46b7-9d3c-c47a5106e9aa.PDF
─────────┬────────────────────────────────────────────────
2025-04-21 21:22│立华股份(300761):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
立华股份(300761):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1/a952368c-0f76-437e-bf99-fe6ca99c271d.PDF
─────────┬────────────────────────────────────────────────
2025-04-21 21:22│立华股份(30076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立华股份(30076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1/b09b6061-e6e8-433d-a74f-eacb899381f3.PDF
─────────┬────────────────────────────────────────────────
2025-04-21 21:22│立华股份(30076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