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63 锦浪科技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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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8:12 │锦浪科技(300763):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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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8:12 │锦浪科技(300763):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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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8:04 │锦浪科技(30076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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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8:04 │锦浪科技(300763):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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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8:04 │锦浪科技(300763):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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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8:04 │锦浪科技(30076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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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8:58 │锦浪科技(30076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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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8:57 │锦浪科技(300763):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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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8:57 │锦浪科技(300763):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锦浪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之法│
│ │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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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8:57 │锦浪科技(300763):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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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8:12│锦浪科技(300763):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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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浪科技”或“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孙)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100%,前述担保均为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孙)公司的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
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为满足全资孙公司宁波市辉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辉创”)、宁波市辉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辉鼎”
)、宁波市辉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宁波辉科”)、宁波市日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日西”)、
宁波市中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中彗”)、宁波市中森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中森”)、宁波市辰乎新
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辰乎”)、宁波市辰顺新能源有限公司宁波市(以下简称“宁波辰顺”)、宁波市辉赛新能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宁波辉赛”)、宁波市日畅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日畅”)、宁波市日晖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
波日晖”)、宁波市日茂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日茂”)、宁波市旭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旭政”)、宁波
市阳彻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阳彻”)、宁波市阳邬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阳邬”)、宁波市永晨新能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永晨”)、宁波市中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中晟”)、宁波市中道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宁波中道”)、宁波市中峻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中峻”)、宁波市卓实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卓实”)、宁
波市卓宜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卓宜”)的生产经营需求,锦浪智慧于2024年12月24日就为上述21家项目公司与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的共计21,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了保证合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属于上市公司全资子
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且锦浪智慧及上述21家项目公司均已履行了其内部审批程序,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万元)
锦浪智慧 宁波辉创 1,000.00
宁波辉鼎 1,000.00
宁波辉科 1,000.00
宁波日西 1,000.00
宁波中彗 1,000.00
宁波中森 1,000.00
宁波辰乎 1,000.00
宁波辰顺 1,000.00
宁波辉赛 1,000.00
宁波日畅 1,000.00
宁波日晖 1,000.00
宁波日茂 1,000.00
宁波旭政 1,000.00
宁波阳彻 1,000.00
宁波阳邬 1,000.00
宁波永晨 1,000.00
宁波中晟 1,000.00
宁波中道 1,000.00
宁波中峻 1,000.00
宁波卓实 1,000.00
宁波卓宜 1,000.00
合计 21,000.00
二、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
具体详见附表一和附表二。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锦浪智慧为宁波辉创、宁波辉鼎、宁波辉科、宁波日西、宁波中彗、宁波中森、宁波辰乎、宁波辰顺、宁波辉赛、宁波日畅、宁
波日晖、宁波日茂、宁波旭政、宁波阳彻、宁波阳邬、宁波永晨、宁波中晟、宁波中道、宁波中峻、宁波卓实、宁波卓宜与建设银行
共计 21,000 万元贷款签署了保证合同,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
。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的范围为: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
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
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
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子公司累计对子公司(含本次)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176,51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22.76%。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 1,500,000万元(不含子公司对子公司),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193.40%。公司累计对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722,991 万元(不含子公司对子公司),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93.22%。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4/a0a59630-8a30-46ea-99be-86d0c15b58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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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8:12│锦浪科技(300763):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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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浪科技(300763):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a7383b16-6d19-4666-852a-721515a26e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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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8:04│锦浪科技(30076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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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年 12 月 5 日(星期四)在浙江省象山县经济开
发区滨海工业园金开路 188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等方
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4 人)。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王一鸣
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
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
实际状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一致同意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6/82503677-c561-4bcf-afac-c862b8e017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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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8:04│锦浪科技(300763):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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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推进的基础上,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锦浪科技”)
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
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
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年产 95 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不属于募投项目变更,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12 号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19,5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25,000,000
.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0,250,000.0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04,749,999.99 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25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规模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实施主体
1 年产 95万台组串式逆变器 57,448.52 53,175.00 锦浪科技
新建项目
2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164,371.30 149,800.00 锦浪智慧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7,500.00 87,500.00 锦浪科技
合计 309,319.82 290,475.00 -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资金投入的实际情况,经认真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年产 95 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规模 1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1 工程建设 29,070.00 27,045.00 +5,300.00 32,345.00
2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26,063.28 26,063.28 -5,300.00 20,763.28
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00.00 66.72 - 66.72
4 基本预备费 1,101.33 - - -
5 铺底流动资金 1,013.91 - - -
合计 57,448.52 53,175.00 - 53,175.00
注 1:为调整前的内部投资规模,内部投资规模将根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调整而同步调整。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严格把控厂区基础建设施工质量,同时考虑安全、环保等要求的进一步提升,公司加大了车间桩基建设、
电缆管道铺设等基础配套设施投入,因此公司上调工程建设费用的预估投入金额。同时,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出于审慎考
虑,对募投项目所需的设备购置方案和资金需求进行了梳理统筹,本着高效成本控制的原则,对相关设备和配置进行了优化,合理降
低了当前阶段的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
综上,综合考虑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募投项目“年产 95 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的内
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调增“工程建设”的投入额度,减少“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的投入额度。本次调整不影响“年产 95 万台组串
式逆变器新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和产能规划,项目仍将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完全达产
后组串式逆变器年产能将新增 95 万台。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系公司结合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以及公司内外部环境作出的审慎性决策,项目的可行性
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调整有利于合理安排和调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优化资源配置结构,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募投
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更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存在变相更改募
集资金使用用途及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要求。公
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
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
际状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一致同意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是结合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以及公司内外部环境作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
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出具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6/40fc9625-758f-491d-953a-08bde76092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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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8:04│锦浪科技(300763):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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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浪科技”或“公司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
构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推进的基础上,锦浪科技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95 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不属于募投项目变更。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12 号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19,5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25,000,00
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0,250,000.0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04,749,999.99 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25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规模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实施主体
1 年产 95 万台组串式逆变器 57,448.52 53,175.00 锦浪科技
新建项目
2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164,371.30 149,800.00 锦浪智慧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7,500.00 87,500.00 锦浪科技
合计 309,319.82 290,475.00 -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资金投入的实际情况,经认真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年产 95 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规模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1 工程建设 29,070.00 27,045.00 +5,300.00 32,345.00
2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26,063.28 26,063.28 -5,300.00 20,763.28
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00.00 66.72 - 66.72
4 基本预备费 1,101.33 - - -
5 铺底流动资金 1,013.91 - - -
合计 57,448.52 53,175.00 - 53,175.00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严格把控厂区基础建设施工质量,同时考虑安全、环保等要求的进一步提升,公司加大了车间桩基建设、
电缆管道铺设等基础配套设施投入,因此公司上调工程建设费用的预估投入金额。同时,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出于审慎考
虑,对募投项目所需的设备购置方案和资金需求进行了梳理统筹,本着高效成本控制的原则,对相关设备和配置进行了优化,合理降
低了当前阶段的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
综上,综合考虑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提升募集资金效率,公司拟对募投项目“年产95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的内部投资
结构进行优化,调增“工程建设”的投入额度,减少“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的投入额度。本次调整不影响“年产95万台组串式逆变器
新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和产能规划,项目仍将于2024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完全达产后组串式逆变器
年产能将新增95万台。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系公司结合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以及公司内外部环境作出的审慎性决策,项目的可行性
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调整有利于合理安排和调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优化资源配置结构,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募投
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更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存在变相更改募
集资金使用用途及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要求。公
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
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三、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
际状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一致同意本次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
(二)监事会审议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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