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65 新诺威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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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6:00 │新诺威(30076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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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5:46 │新诺威(300765):关于控股子公司SYS6040抗体偶联药物获得美国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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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5:42 │新诺威(30076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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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6:13 │新诺威(30076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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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7:57 │新诺威(300765):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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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5:40 │新诺威(300765):关于控股子公司SYS6010(CPO301)抗体偶联药物获得美国FDA快速通道资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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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6:22 │新诺威(30076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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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5:46 │新诺威(300765):新诺威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主│
│ │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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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5:46 │新诺威(300765):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主体买卖股票│
│ │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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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5:46 │新诺威(300765):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相关主体买卖股票自│
│ │查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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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6:00│新诺威(30076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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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诺威(30076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c807d843-448e-46b4-a58b-eca3c665f7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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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5:46│新诺威(300765):关于控股子公司SYS6040抗体偶联药物获得美国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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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石药集团巨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生物”)于近
日收到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FDA”)通知,由巨石生物申报的注射用 SYS6040 药品临床试验申请已获得美国 FDA
批准,可以在美国开展临床试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药物的基本信息
药物名称:SYS6040
剂 型:注射剂
申请事项:临床试验
IND 编号:176789
申请人:石药集团巨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DCA)第 505(i)规定递交的 SYS6040 临床研究申请(IND),通过美国 FDA 的
安全性审查并认为巨石生物可开展针对晚期实体瘤的临床研究。
三、药物的其他相关情况
SYS6040 是一款单克隆抗体偶联药物,可与肿瘤表面的特异性受体结合,通过内吞作用进入细胞并释放毒素,达到杀伤肿瘤细胞
的作用。本次获批的临床适应症为晚期实体瘤。临床前研究显示,SYS6040 对多种癌症显示出了较好的抗肿瘤作用,具有较高的临床
开发价值。该产品已在国内外提交多项专利申请。
此前,SYS6040 已经于 2025 年 3 月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可以在中国开展临床试验。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 SYS6040 抗体药物偶联物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四、风险提示
1、根据美国药品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药物在获得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后,尚需开展一系列临床试验并经美国 FDA 批准后
方可上市、销售。
2、药物研发有着高投入、高风险、周期长等特点。存在临床试验效果不及预期、未能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上市时间晚于
计划时间或上市后销量未及预期等风险。短期对巨石生物及公司业绩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公司将根据后续研发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0/2a4117ce-2836-452c-a0e1-b52c527ab8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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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5:42│新诺威(30076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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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诺威(30076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5/9804d93d-0ced-4729-9fcd-3687e61f34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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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6:13│新诺威(30076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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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诺威(30076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6bab4878-1d26-46ab-a431-4946624d40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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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7:57│新诺威(300765):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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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2,000,225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20
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04,592,944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2,000,225 股后的股本
1,392,592,71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 元(含税),按“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实
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1,392,592,719 股×0.2 元/10 股=27,851,854.38 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
本×10=27,851,854.38 元/1,404,592,944 股×10=0.198291 元。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除权除息
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198291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公司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04,592,944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2,000,225 股后的股本 1,392,592,719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7,851,854.38 元(含税)。若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公司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将遵循“每股转增比例不变
”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04,592,944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2,000,225
股后的股本 1,392,592,71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
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8 日
2、除权除息日:2025 年 5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配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5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
×10=27,851,854.38 元/1,404,592,944 股×10=0.198291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除权除息前
一交易日收盘价-0.0198291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张举路 62 号
咨询电话:0311-67809843
传真电话:0311-67809843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利润分配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e248893d-5a22-415c-a2c5-b6b254f240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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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5:40│新诺威(300765):关于控股子公司SYS6010(CPO301)抗体偶联药物获得美国FDA快速通道资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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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石药集团巨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生物”)所研
发的 SYS6010(CPO301)药物于近日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美国 FDA”)授予用于治疗不伴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
(以下简称“EGFR”)突变或其他驱动基因改变(AGA)的,且既往经含铂化疗和抗 PD-(L)1 治疗后疾病进展的晚期或转移性非鳞非
小细胞肺癌(Nsq-NSCLC)成年患者的快速通道资格认定(Fast TrackDesignation,FTD)。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药物的基本信息
药物名称:SYS6010(CPO301)
剂 型:注射剂
申 请 人:石药集团巨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拟定适应症:治疗不伴有 EGFR 突变或其他驱动基因改变(AGA)的,且既往经含铂化疗和抗 PD-(L)1 治疗后疾病进展的晚期或
转移性非鳞非小细胞肺癌(Nsq-NSCLC)成年患者。
三、药物的其他相关情况
SYS6010(CPO301)是一款靶向 EGFR 肿瘤相关抗原的抗体偶联药物(ADC),通过与肿瘤细胞表面的靶抗原结合,使得药物被内
吞进入细胞后释放小分子毒素杀伤肿瘤细胞。该药物在中国和美国均已获得临床试验许可,相关临床试验正在开展中。此为该药物获
得美国 FDA 授予的第三项快速通道资格认定,第一次于2023 年 6 月被授予用于治疗经 EGFR 靶向治疗 (包括奥希替尼在内的第三
代EGFR 抑制剂)后复发/难治的,或者不适合 EGFR 靶向治疗的 EGFR 突变转移性NSCLC 患者;第二次于 2024 年 9 月被授予用于治
疗 EGFR 高表达的,接受含铂化疗和抗 PD-(L)1 治疗期间或之后出现进展的复发或转移性鳞状非小细胞肺癌(Sq-NSCLC)患者。
四、风险提示
该药物获得快速通道资格认定后,公司将在后续的药物研发与审评过程中,获得更多与美国 FDA 沟通交流的机会。在药物研发
早期阶段与美国 FDA 讨论在研药物的研发计划和数据,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研发中出现的问题,有助于加快药物后续研发和批准上
市进程。
根据美国相关法规要求,SYS6010(CPO301)尚需在美国开展一系列临床研究并经美国药品审评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上市。能
否通过美国 FDA 的最终批准、获批上市及上市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后续
研发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fc5973fd-d289-4122-84e9-4d1dcf4143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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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6:22│新诺威(30076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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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诺威(30076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0845e92a-78c7-410b-a145-bfb9eed176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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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5:46│新诺威(300765):新诺威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主体买
│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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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及承诺等文件,自查期间内相关主体对上市公司股票的买入、卖出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联,不存在利用本
次交易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的行为;除上述情况外,自查范围内其他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药创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
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
次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文件的
规定,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本次自查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为:《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首次披露之日起(2024 年 10 月 16 日)至终止本次重组事项披露之日止(2025年 4 月 28 日)。
二、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核查范围为: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主要负责人;
(三)交易对方及其主要负责人;
(四)标的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
(五)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六)前述(一)至(五)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年满18 周岁的成年子女);
(七)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三、本次交易相关各方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相关机构及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等,自查期间内,上述纳入本次交易核查范围内的相关方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如下:
(一)恩必普药业
恩必普药业系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
名称 累计买入 累计卖出 自查期末持股数
恩必普药业 2,543,500 - 1,036,287,894
根据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恩必普药业拟自
2024 年 11 月 8 日(含本日)起6 个月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0 万元。
针对上述买入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恩必普药业出具声明和承诺如下:
“1、本公司在自查期间内买入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基于本公司对上市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稳定上市公司股价维护
长期投资价值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公司不存在利用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内幕消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3、在本次交易终止前,本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未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
易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二)中信证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在自查期间内,中信证券自营业务账户买卖上
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
日期 买入/卖出 股份变动情况 自查期末持股情况
2024/10/16-2025/4/28 买入 7,634,582 219,820
卖出 7,489,006
基金申购 183,000
基金赎回 76,100
融券券源划拨 35,800
针对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中信证券出具声明和承诺如下:
“中信证券建立了《信息隔离墙制度》《未公开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制度并切实执行,中信证券投资银行、自营、资产管理
等业务之间,在部门/机构设置、人员、资金、账户等方面独立运作、分开管理,办公场所相互隔离,能够实现内幕信息和其他未公
开信息在中信证券相互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间的有效隔离,控制上述信息的不当流转和使用,防范内幕交易的发生,避免中信证券与
客户之间、客户与客户之间以及员工与中信证券、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相关股票买卖行为属于正常业务活动,与本投行项目不存在
直接关系,中信证券不存在公开或泄露相关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
四、自查结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及承诺等文件,在上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结果及相关主体自查报告与承诺真实、准确、
完整的前提下,自查期间内上述主体对公司股票的买入、卖出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的
行为;除上述情况外,自查范围内其他机构、人员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及承诺等文件,在上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结果及相关主体自查报告与承诺真实、准确、
完整的前提下,自查期间内上述主体对公司股票的买入、卖出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的
行为;除上述情况外,自查范围内其他机构、人员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法律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及承诺等文件,在上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结果及相关主体自查报告与承诺真实、准确、
完整的前提下,上述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d01aaa1a-779f-41ba-ad7b-724a2dd2ce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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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5:46│新诺威(300765):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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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药创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石药集团维
生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石药(上海)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必普药业”)合计持有的石药集
团百克(山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文件的规定,对上市公司本
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核查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为:《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首次披露之日起(2024 年 10 月 16 日)至终止本次重组事项披露之日止(2025年 4 月 28 日)。
二、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核查范围为: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主要负责人;
(三)交易对方及其主要负责人;
(四)标的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
(五)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六)前述(一)至(五)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年满18 周岁的成年子女);
(七)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三、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及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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