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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67(震安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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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767 震安科技 更新日期:2025-12-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22 18:18 │震安科技(300767):震安科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2-22 18:15 │震安科技(300767):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5-12-22 18:14 │震安科技(300767):震安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订) │ ├─────────┼──────────────────────────────────────────────┤ │2025-12-16 15:49 │震安科技(300767):震安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12-05 16:57 │震安科技(300767):震安科技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 ├─────────┼──────────────────────────────────────────────┤ │2025-12-02 16:49 │震安科技(300767):震安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12-02 16:47 │震安科技(300767):震安科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 │2025-12-02 16:47 │震安科技(300767)::震安科技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 │ │分已授予... │ ├─────────┼──────────────────────────────────────────────┤ │2025-12-02 16:46 │震安科技(300767):震安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2-02 16:46 │震安科技(300767):震安科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 ─────────┬──────────────────────────────────────────────── 2025-12-22 18:18│震安科技(300767):震安科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董事会依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12月 22 日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12 月 22 日,上午 9:15—9:25,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2月 22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棕树营街道鱼翅路云投中心B3栋 22层。 (七)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建旗先生。 (八)出席会议对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6 人,代表股份 102,133,5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6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98,604,9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88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3 人,代表股份 3,528,6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7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3人,代表股份 3,528,6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3 人,代表股份 3,528,6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71%。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见证律师张强先生和季彦杉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4、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应列席董事 7 人,实际列席 7人;应列席高级管理人员 7人,实际列席 7人。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609,3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46%;反对 291,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228%;弃权 77,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59,3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341%;反对 291,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650%;弃权 77,6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2009%。 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张强先生和季彦杉女士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b617fc07-19aa-4574-a020-2743259b8978.PDF ─────────┬──────────────────────────────────────────────── 2025-12-22 18:15│震安科技(300767):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震安科技(300767):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3937ca9d-72ed-46df-a98f-13cd3b3e7c2c.PDF ─────────┬──────────────────────────────────────────────── 2025-12-22 18:14│震安科技(300767):震安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订) ─────────┴──────────────────────────────────────────────── 第一条 制定目的与依据 为完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 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1.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应当使用的其他人员。 4.本制度所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指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上述适用人员并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等相关职责所领取的相应报酬。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或在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依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关薪酬 制度规定领取的薪酬。 第三条 基本原则 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二)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五)薪酬标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应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薪酬构成、发放标准、发放方式、考核标准及调整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 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重大工程项目风险事件引发的损失启动薪酬追索程序。 第六条 公司人事行政部、财务部、证券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标准 第七条 董事薪酬 1.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按月发放。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职务根据公司现行薪酬制度领取职务薪酬,其薪酬 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非独立董事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情况核定绩效,于年终或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期间,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3.不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且未与公司就其薪酬或津贴签署任何书面协议的非独立董事,不从 公司领取任何薪酬、津贴。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薪酬结构如下: (一)基本薪酬:根据岗位技术复杂度、管理责任及行业水平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情况核定绩效,于年终或在符合法律法 规规定的有关期间,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 (三)中长期激励:通过股权激励、项目收益分红等方式,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发展的长期贡献。 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管理— 2 — 第九条 薪酬发放 公司按月以银行转账形式发放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 过后,按各自发放周期发放绩效薪酬。发放时任职不满一年的,按其任职时间的长短(按入职天数)计算其应得的薪酬金额。下列税 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薪酬中直接扣除: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条 绩效考核标准制定 每个经营年度开始前,公司根据总体经营目标制订预算和业绩目标,确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标准。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第十一条 薪酬扣减情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给予降薪或不予发放绩效奖金: 1.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书面警告以上处分的; 2.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3.违反法律法规或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4.离开本职岗位或不再具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或无法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 第十二条 履职不当扣减条款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相关职责,公司可 以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有关承诺,根据具体情况扣减相关责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十三条 财务追溯重述处理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 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 薪酬体系调整机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发展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当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大 变化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可以变更激励约束条件,调整薪酬标准,并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薪资标准按通过后的金额为准 。 第十五条 薪酬调整依据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1.同行业、公司所在地区薪资水平; 2.通胀水平; 3.公司盈利状况; 4.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5.其他因素。 第十六条 专项奖惩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并经董事会批准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补充。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制度生效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第十八条 解释权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九条 合规性 本制度未尽事宜,公司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 4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f779226d-d823-4c15-9041-8cc48de9e8c8.PDF ─────────┬──────────────────────────────────────────────── 2025-12-16 15:49│震安科技(300767):震安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1 2月22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内容详见2025年12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现将本次会议有关情况再次提示如下:一、召开会 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决定于2025年12月22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董事会依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12月22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12月22日,上午9:15—下午15: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 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 (七)出席会议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 知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棕树营街道鱼翅路云投中心B3栋22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 注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上述制度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就此议案进行预先 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的审核意见[内容详见2025年12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草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 登记时间:2025年 12月 17日— 12月 19日(8:30—17: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5年 12月 19日下午 17 :00之前送达公司。 (二) 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棕树营街道鱼翅路云投中心 B3栋 22层,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650100( 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字样;如通过传真方式登记,请注明“股东会登记,转证券部”) 。 (三) 登记办法: 1.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 身份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持 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 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持 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 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871-63356306 联系传真:0871-63356319 电子邮箱:liuf@zhenanpro.com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棕树营街道鱼翅路云投中心 B3栋 22层,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6501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 .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二)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 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一)《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1d2c0dff-f48a-485b-9c34-48acc58c596c.PDF ─────────┬──────────────────────────────────────────────── 2025-12-05 16:57│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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