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67 震安科技 更新日期:2026-03-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2-25 16:21 │震安科技(300767):2026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
│2026-02-24 15:53 │震安科技(300767):震安科技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
├─────────┼──────────────────────────────────────────────┤
│2026-02-12 16:09 │震安科技(300767):震安科技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更正后) │
├─────────┼──────────────────────────────────────────────┤
│2026-02-12 16:05 │震安科技(300767):震安科技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
├─────────┼──────────────────────────────────────────────┤
│2026-02-10 19:42 │震安科技(300767):震安科技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 │的公告 │
├─────────┼──────────────────────────────────────────────┤
│2026-02-10 19:42 │震安科技(300767):震安科技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
├─────────┼──────────────────────────────────────────────┤
│2026-02-10 19:42 │震安科技(300767):震安科技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
├─────────┼──────────────────────────────────────────────┤
│2026-02-10 19:42 │震安科技(300767):震安科技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
├─────────┼──────────────────────────────────────────────┤
│2026-02-10 19:42 │震安科技(300767):震安科技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
│2026-02-10 19:42 │震安科技(300767):震安科技2026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
└─────────┴──────────────────────────────────────────────┘
─────────┬────────────────────────────────────────────────
2026-02-25 16:21│震安科技(300767):2026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订公司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网站进行了不少于10日的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
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征询公示意见后对拟激励对象进行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审核情况如下:
一、 信息披露及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2026年2
月11日至2026年2月24日在公司网站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日。在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通过
书面、口头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截至2026年2月25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与反馈记录。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震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的规定,对拟激励对象名单、拟激励对象身份证件信息、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
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外籍员工)。
(二)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以下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
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6/ccc5a704-3201-4fff-ad25-f2e7959b95d2.PDF
─────────┬────────────────────────────────────────────────
2026-02-24 15:53│震安科技(300767):震安科技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
独立董事尹擎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投票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尹擎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九十条、《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三十二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尹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的有关规定,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尹擎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6年 3月 6日召开的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
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尹擎作为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公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
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公司
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尹擎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尹擎先生:男,1962 年 8月生,本科学历。1984年获湖南师范大学化学系本科毕业证和理学学士学位;1994 年获会计师资格证
;1999年获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2000年,通过证券咨询资格考试;2002年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05年获注册会计师执业证
书;2016 年 3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2012年 11月至今任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合
伙人。自 2025年 11月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三、征集投票权的具体事项
(一)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11.00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2.00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4.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征集人将按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的意见代为表决。关于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年 2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更正后)》。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6年 2月 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且对《关于拟订公司 2
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同意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个人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
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止 2026年 3月 2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起止时间:2026年 3月 3日-2026年 3月 5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
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深 A证券账户卡(或开户
的证券营业部出具的可证明账户持有人身份的文件,例如:开户确认书、开户申请表等);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
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深 A证券账户卡(或开户的证券营业部出具的
可证明账户持有人身份的文件,例如:开户确认书、开户申请表等);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
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
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传真、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刘芳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棕树营街道鱼翅路云投中心 B3栋 22层
邮政编码:650100
联系电话:0871-63356306
公司传真:0871-63356319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
委托书”。
第四步:由公司聘请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
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
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
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7、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
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
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5/62f6d0b2-fa07-400b-a0ed-1ea60170ba4c.PDF
─────────┬────────────────────────────────────────────────
2026-02-12 16:09│震安科技(300767):震安科技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更正后)
─────────┴────────────────────────────────────────────────
震安科技(300767):震安科技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更正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3/5548ea92-f76d-41f1-9990-5385732611e0.PDF
─────────┬────────────────────────────────────────────────
2026-02-12 16:05│震安科技(300767):震安科技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
震安科技(300767):震安科技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3/172d7592-ada7-4048-9a8a-7a020c1cbf89.PDF
─────────┬────────────────────────────────────────────────
2026-02-10 19:42│震安科技(300767):震安科技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公
│告
─────────┴────────────────────────────────────────────────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一)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二)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
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五)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
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六)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
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七)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
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作废处理,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八)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
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
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九)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
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上述授权有效期与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五、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
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b9edad95-bfd1-4eda-a433-748736e44690.PDF
─────────┬────────────────────────────────────────────────
2026-02-10 19:42│震安科技(300767):震安科技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月 1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
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宁花香、深圳东创数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创数智)签署《附
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一、公司与宁花香、东创数智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协议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1:宁花香(以下乙方 1和乙方 2合称“乙方”)
乙方 2:深圳东创数智技术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6 年 2月 10 日
(二)标的股份与发行价格
1、标的股份
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为 A 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乙方 1和乙方 2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以现金方
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拟股份认购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具体上市安排待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协商后确定。
2、发行价格
(1)甲方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
(2)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5.96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3)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按以下方
法作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 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格为 A,
每股派息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上述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并精确至分。
(三)认购金额与认购数量
1、甲方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4,080.98万元,本次发行股份全部由乙方 1 和乙方 2以现金方式认购。
2、乙方 1和乙方 2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数量合计不超过46,416,652 股(含本数),其中乙方 1 认购的股份
数量不超过 23,208,326 股,乙方 2 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23,208,326 股。认购数量的确定方式为:认购金额/发行价格=认购数
量,如出现不足 1股的尾数应舍去取整。
3、如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注册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的,则乙方的认购数量将做相
应调整。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甲方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乙方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依照本协议相关约定确定的调整后
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四)股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与股票交割
1、甲方及其为本次发行聘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应在本次发行所有生效条件得以满足、成就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
的有效期限内,向乙方 1和乙方 2分别发出《缴款通知书》。《缴款通知书》应列明认购方的认购股份数量、每股认购价格和认购方
须支付的认购价款、付款截止日期以及指定用于接收认购价款的银行账户的详情。《缴款通知书》载明的付款截止日期须至少晚于发
出缴款通知书 10 个工作日。
2、乙方 1 和乙方 2 应在付款截止日期之前,以现金方式将全部股份认购价款划入甲方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
的账户,验资完毕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3、在乙方按前述条款支付认购价款后,甲方应按照相关规定为乙方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票登记手续,以使乙方成为其各
自认购股份的合法持有人。
(五)锁定安排
乙方 1和乙方 2本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具体以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算)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乙方届时
应按照相应要求出具锁定期承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限售有特别要求的,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如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政策进行调整并适用于乙方本次认购的股份的,乙方同意限售期同时调整。本
次发行结束后,乙方 1和乙方 2基于本次认购取得的甲方股票因甲方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衍生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
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本次甲方向乙方发行的 A股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流通交易。
(六)违约责任
1、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约定、义务或责任、陈述或保证,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若任一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在甲方及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该乙方出具的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本协议项
下认购价款的,则构成该乙方违约,每逾期一日,该乙方应按未缴纳认购款项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该乙方逾期付款超过
二十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同时该乙方应按应缴纳认购资金的 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合同项下约定的认购股份认购股票事宜如未获得(1)甲方董事会或股东会通过;或/和(2)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通过;或
/和(3)中国证监会的注册通过,不构成甲方或乙方的违约。
4、如因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关要求,本次发行方案调整或取消的,任何一方无需就调整或取消本次发行
事宜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5、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
件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另一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日
以上,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本协议。
(七)适用法律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