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69 德方纳米 更新日期:2025-08-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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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16:40 │德方纳米(300769):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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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7:32 │德方纳米(300769):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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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6:50 │德方纳米(300769):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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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7 15:33 │德方纳米(30076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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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8:22 │德方纳米(300769):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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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8:22 │德方纳米(300769):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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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7:56 │德方纳米(300769):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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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6:54 │德方纳米(300769):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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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21:30 │德方纳米(30076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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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 20:18 │德方纳米(300769):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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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16:40│德方纳米(300769):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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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对外担保概述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9日
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
司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0万元(不包含低风险业务额度),最终额度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
度为准,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调剂。公
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义务担保等)时提供担保,提供担
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总
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80,000.00万元(不包含低风险业务额度),担保范围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德方”)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
下简称“浦发银行昆明分行”)申请了综合授信额度,浦发银行昆明分行为曲靖德方提供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
敞口额度,公司与浦发银行昆明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曲靖德方的该笔授信提供最高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0
.00万元整的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300MA6NTRCH68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19年5月20日
注册地址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街道办事处王三屯社区居委会和兴路
582号
法定代表人 任诚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
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86,159.66 758,993.91
负债总额 385,803.49 366,314.83
银行贷款总额 181,343.07 198,004.00
流动负债总额 300,606.33 269,217.4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0.00
净资产 400,356.17 392,679.08
主要财务数据 2024年 1-12月(经审计) 2025年 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39,199.46 103,389.58
利润总额 -82,144.37 -9,172.83
净利润 -73,773.78 -7,759.32
3、 被担保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关系
曲靖德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 曲靖德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2、债务人: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债权: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为,债权人在授信期间内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
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即“债权确定期间”),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
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贰亿元整为限。
5、保证方式: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7、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总余额(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为491,986.7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8.72%;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含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为491,986.7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8.72%;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
为12,400.00万元,截至目前实际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相关担保无逾期债务、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等情况
。
五、 备查文件
1、担保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2/220ba91b-c229-4dc0-b968-e7a3e1a60f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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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7:32│德方纳米(300769):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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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
议于2025年8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6日以通讯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何艳艳
女士召集和主持,出席会议的持有人364人,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31,106,867份,占本员工持股计划已授予份额总数的99.62%。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 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障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维护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同意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并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
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31,106,867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王远航、李茉、王莉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管理委员会委员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管理委员会委员发生变动时,由持有人会议重新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 31,106,867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同日召开的第一次管理委员会会议,选举王远航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三) 审议通过《关于授权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障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本授权有效期自本次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止,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提案、表决等安排,以及参与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
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事项;
3、代表全体持有人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按规定择机出售标的股票,将所得现金资产投资于固定收益
类证券、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等现金管理工具;
4、代表全体持有人签署相关文件;
5、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
6、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
7、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收回;
8、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其他特殊事项;
9、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0、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 31,106,867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1/a00d9dec-742d-4372-b770-338cc7836e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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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6:50│德方纳米(300769):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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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纳米(300769):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8/7baba8c4-ca19-468c-982f-a5541fc4cf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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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7 15:33│德方纳米(30076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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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14,009,402股(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5.01%)的股东秦东栋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
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95,400股(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1%)。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秦东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
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
数后公司总股本比例
秦东栋 持股 5%以上股东 14,009,402 5.01%
注:公司现有总股本为 280,188,030 股,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 640,600 股。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 减持股份来源:协议转让取得的公司股份。
3、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
5、 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不超过 2,795,400 股,即不超过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 1%。
6、 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而定,但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7、 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8、 秦东栋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
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 承诺及履行情况
秦东栋先生通过协议受让方式于2024年11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公司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过户
登记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秦东栋先生不减持因本次受让而取得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秦东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已超过6个月。秦
东栋先生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且仍在履行中的承诺和保证,减持前述股份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 相关风险提示
1、 秦东栋先生的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秦东栋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
施的不确定性。
3、 公司将督促秦东栋先生及时告知公司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配合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秦东栋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 备查文件
1、 秦东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8/1eaecc86-1610-4150-9474-4c32940d99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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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8:22│德方纳米(300769):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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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对外担保概述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9日
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
司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0万元(不包含低风险业务额度),最终额度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
度为准,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调剂。公
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义务担保等)时提供担保,提供担
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总
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80,000.00万元(不包含低风险业务额度),担保范围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曲靖市沾益区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沾益德方”)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市分行、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申请了固定资产贷款,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市
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签订了《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保证合同》《固
定资产贷款质押合同》,约定公司为沾益德方在上述银行办理的人民币25,00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业务提供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
万元整的保证担保,公司以其持有的沾益德方100%股权为前述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沾益德方将其位于曲靖市沾益区的不动产(不动产
权证号:云(2024)沾益区不动产权第0004349号)抵押给上述银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曲靖市沾益区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303MA6QHH0Q33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21年9月6日
注册地址 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花山街道松林社区沾益工业园区花山指挥
部
法定代表人 孔令涛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
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居住房地产租
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709.51 23,351.24
负债总额 520.70 9,222.65
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520.70 9,222.65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0.00
净资产 12,188.81 14,128.59
主要财务数据 2024年 1-12月(经审计) 2025年 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327.15 -60.22
净利润 -327.15 -60.22
3、 被担保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关系
沾益德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 沾益德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沾益德方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保证合同
1、 借款人:曲靖市沾益区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2、 牵头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市分行
3、 代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市分行
4、 贷款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
5、 保证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 主债权: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各贷款人依据贷款合同承诺发放的金额不超过 250,000,000.00 元的贷款资金,以及借款
人在有关融资文件项下应付各银团成员行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主债权的履行期限依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之约定。
7、 保证范围:贷款合同项下本金贰亿伍仟万元整及利息(包括利息、复利和罚息),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违约金、
赔偿金、借款人应向银团成员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8、 保证方式: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9、 保证期间: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任何及/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人
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根据融资文件约定,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
间至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融资文件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后三年止。
(二)沾益德方固定资产贷款质押合同
1、 出质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质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市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
3、 主债权: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
物保管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情形下
,下同)违约而给质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4、 质押物:曲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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