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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69(德方纳米)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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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769 德方纳米 更新日期:2025-09-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8-28 20:46 │德方纳米(300769):董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8 20:43 │德方纳米(30076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5-08-28 20:43 │德方纳米(300769):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2025-08-28 20:42 │德方纳米(300769):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5-08-28 20:42 │德方纳米(300769):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 │2025-08-28 20:42 │德方纳米(300769):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8-28 20:42 │德方纳米(300769):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2025-08-28 20:42 │德方纳米(300769):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 │2025-08-28 20:42 │德方纳米(300769):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 │2025-08-22 16:58 │德方纳米(300769):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 ─────────┬──────────────────────────────────────────────── 2025-08-28 20:46│德方纳米(300769):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并 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王文广先生、毕晓婷女士、李海臣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孔令涌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5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5-060)。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即将届满,经确认,本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的激励对象均选择放弃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公司拟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8,0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63b018a9-ca42-42f2-a7d3-c004daf90440.PDF ─────────┬──────────────────────────────────────────────── 2025-08-28 20:43│德方纳米(30076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德方纳米(30076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57b4c8b6-119e-48c9-b28a-ea34465d48a4.PDF ─────────┬──────────────────────────────────────────────── 2025-08-28 20:43│德方纳米(300769):2025年半年度报告 ─────────┴──────────────────────────────────────────────── 德方纳米(300769):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3c618f80-b987-4ae0-8a67-94247179a32b.PDF ─────────┬──────────────────────────────────────────────── 2025-08-28 20:42│德方纳米(300769):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德方纳米(300769):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2db50fec-8900-4e2f-a8df-0bd80c0753c1.PDF ─────────┬──────────────────────────────────────────────── 2025-08-28 20:42│德方纳米(300769):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为真实、客观地反映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 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的会计政策等相关 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 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 2025年半年度对相关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为 14,697.0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减值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为冲回) 备注 1、信用减值损失 -240.75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应收款 项融资坏账损失、其他应收 款坏账损失、长期应收款及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坏 账损失 2、资产减值损失 14,937.84 存货跌价损失 合计 14,697.0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本次计提减值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损失 2025年半年度公司冲回信用减值损失240.75万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如下: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 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 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 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 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 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 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 计量损失准备。 2、资产减值损失 2025年半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4,937.84万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如下: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 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 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 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 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合计 14,697.09万元,减少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总额 14,697.09 万元,上述数据尚未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公司本次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计提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 相关政策法规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839bf15e-4e87-4301-bfb5-9c25fc68dfed.PDF ─────────┬──────────────────────────────────────────────── 2025-08-28 20:42│德方纳米(300769):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方纳米 ”)聘请的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在对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作废”)所涉及的有关事实进行核查基础上,现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就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和陈述,本所及本所律师已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 (1)文件上所有的签名、印鉴都是真实的; (2)所有提供给本所及本所律师的文件的原件都是真实的; (3)所有提供给本所及本所律师的文件的复印件都与其原件一致; (4)该等文件中所陈述的事实均真实、准确、完整,并没有遗漏和/或误导。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法律意见书系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出具; (2)本所及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所涉及的有关事实的了解,最终依赖于公司向本所及本所律师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所作陈 述,且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了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本法律意见书仅对本次作废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而不对公司本次作废所涉及的会计、财务、税务、评估、行业等非 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4)本所及本所律师确信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愿意就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5)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在其为实行本次作废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时, 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有权对上述相关文件的相应内容再次审阅并确认; (6)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作废之目的使用,非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7)公司已审慎阅读本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法律意见书所引述或引证的事实部分,均为真实、准确与完整的,没有任何虚假或 误导性陈述或结论。 基于上述,本所现为德方纳米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及《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 个归属期于2025年9月5日即将届满,经公司确认,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选择放弃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公司 拟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8,000股。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作废已履行的程序 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批准和授权如下: (一)2021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孔令涌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 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已回 避表决。 (二)2021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孔令涌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 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任何异议。2021 年 11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四)2021年12月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孔令涌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 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五)2021年12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2月3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02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200.00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71.3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授予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六)2022年9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由271.30元/股调整为150.17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200.00万股调整为360.00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20.00 万股调整为36.00万股。本激励计划确定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9月5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42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36.00万股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为150.1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七)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198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95,770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660股不得归属 ,并作废失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C+,对应的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60%,第一个归属期计划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40%共计900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八)2024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已届满,当期满足归属条件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95,770 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九)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届满,当期满足归属条件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0,000股不 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十)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届满,当期满足归属条件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78,002 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十一)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即将届满,当期满足归属条件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8,000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 效。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 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及《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fb0cf56c-3d6c-4f7b-b4e2-7d5576995c87.PDF ─────────┬──────────────────────────────────────────────── 2025-08-28 20:42│德方纳米(300769):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0号 )文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2,549,019股,每股面值 1元,发行价格为 25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 199,999,845.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8,743,340.33 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61,256,504. 67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6月 2日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518Z0059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316,125.65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19,134.02 其中:2025年 1-6月使用金额 13,605.23 减:银行账户管理费及手续费 0.63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3,009.00 募集资金余额 0.00 注:本专项报告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如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 、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德方”)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心区支行(以下简称“上海浦发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丽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高新 支行”)、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福田区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直属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曲靖直属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龙泽园支行(以下简称“ 中信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曲靖分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以下 简称“中国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 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户 名 账号 开户行 募集资金用途 银行存款 结构性存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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