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69 德方纳米 更新日期:2026-10-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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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17:06 │德方纳米(300769):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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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8 16:58 │德方纳米(300769):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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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18:46 │德方纳米(300769)::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德方纳米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
│ │核问询函中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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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18:46 │德方纳米(300769):关于德方纳米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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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18:46 │德方纳米(300769):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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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18:46 │德方纳米(300769):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
│ │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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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18:46 │德方纳米(300769):德方纳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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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17:26 │德方纳米(300769):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及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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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4 18:08 │德方纳米(300769):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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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4 18:08 │德方纳米(300769):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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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17:06│德方纳米(300769):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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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担保概述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19
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
司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0万元(不包含低风险业务额度),最终额度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
度为准,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调剂。公
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义务担保等)时提供担保,提供担
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总
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50,000.00万元(不包含低风险业务额度),担保范围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增加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
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在现有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600,000.00万元(不包含低风险业务额度),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00万元(不包含低风险业务额度),最终额度
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
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调剂。公司增加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及其他业
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义
务担保等)时提供的担保额度,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
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增加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万元(不包含低风险业务额度),担保范围为公司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增加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2)。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曲靖市沾益区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沾益德方”)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以下
简称“中信银行曲靖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公司拟与中信银行曲靖分行签署《保证合同》,同意为沾益德方在中信银行曲靖分
行办理的固定资产贷款业务提供债权本金最高额为人民币24,000.00万元整的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曲靖市沾益区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303MA6QHH0Q33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21年 9月 6日
注册地址 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花山街道松林社区沾益工业园区花山指挥部
法定代表人 任诚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化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化肥销
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9,630.13 54,496.74
负债总额 17,370.13 31,999.35
银行贷款总额 8,375.00 14,507.80
流动负债总额 9,832.63 20,579.74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0.00
净资产 22,260.00 22,497.39
主要财务数据 2025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6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9.41 9,325.63
利润总额 -338.98 110.44
净利润 -338.98 82.83
3.被担保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关系
沾益德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沾益德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
2.主合同债务人:曲靖市沾益区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被保证的债权种类及主债权数额: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对主合同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保证
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亿肆仟万元整。
5.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
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保证方式: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总余额(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为738,789.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8.03%,均系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相关担保无
逾期债务、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等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担保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79e61066-cb7f-4cba-b073-8586f66a07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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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8 16:58│德方纳米(300769):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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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担保概述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19
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
司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0万元(不包含低风险业务额度),最终额度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
度为准,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调剂。公
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义务担保等)时提供担保,提供担
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总
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50,000.00万元(不包含低风险业务额度),担保范围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增加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
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在现有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600,000.00万元(不包含低风险业务额度),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00万元(不包含低风险业务额度),最终额度
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
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调剂。公司增加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及其他业
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义
务担保等)时提供的担保额度,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
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增加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万元(不包含低风险业务额度),担保范围为公司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增加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2)。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德方”)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
下简称“浦发银行昆明分行”)申请了综合授信额度,浦发银行昆明分行为曲靖德方提供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
敞口额度,公司与浦发银行昆明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曲靖德方的该笔授信提供最高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0
.00万元整的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类型 91530300MA6NTRCH68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19年5月20日
注册地址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街道办事处王三屯社区居委会和兴路582
号
法定代表人 任诚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
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
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61,266.45 1,041,410.54
负债总额 377,395.65 611,399.28
银行贷款总额 184,069.37 272,639.61
流动负债总额 292,076.28 521,973.44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0.00
净资产 383,870.80 430,011.26
主要财务数据 2025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6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89,174.12 633,239.01
利润总额 -20,336.72 53,851.86
净利润 -17,052.29 45,637.54
3.被担保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关系
曲靖德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曲靖德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2.债务人: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债权: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为,债权人在授信期间内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
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即“债权确定期间”),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
不超过等值人民币贰亿元整为限。
5.保证方式: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7.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总余额(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为727,989.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5.87%,均系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相关担保无
逾期债务、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等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担保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8/25791e59-d40f-41c6-b489-a49ff04430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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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18:46│德方纳米(300769)::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德方纳米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
│询函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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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纳米(300769)::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德方纳米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3/be95877f-aa0c-46da-a488-b0e8364963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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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18:46│德方纳米(300769):关于德方纳米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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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纳米(300769):关于德方纳米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3/9a500e8e-89d4-4b66-98c9-275f03eb57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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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18:46│德方纳米(300769):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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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纳米(300769):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3/359aeb1e-9f25-4c36-9ba9-4b7d227752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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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18:46│德方纳米(300769):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
│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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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
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020084号)(以下简称“《审核问
询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在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按照《审核问询函》
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回复,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中涉及相关内容进行了同步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3/66a31819-490a-4c25-9c8a-5b05b3fb49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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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18:46│德方纳米(300769):德方纳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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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纳米(300769):德方纳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3/820a5271-b91a-4f00-8b52-2a149c3068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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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17:26│德方纳米(300769):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及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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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纳米(300769):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及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8/4dd36847-6cae-495e-b07c-7e772b0004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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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4 18:08│德方纳米(300769):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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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德
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对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
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相关文件:
1.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2.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
4. 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5.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会议资料。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
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的相关法律事项出具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8月 28 日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定于 2
026年 9月 14 日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列明了会议时间和地点、审议事项、参加方式、股权登记日、联系人等内容。
2. 2026年 9月 14日下午 15时 00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 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 1号楼
10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实际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会议通知及相关公告所载明的内容。
3.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及相关公告,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6年 9月 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9月 14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
1.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的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或授权委托书,并根
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所律师确认,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如下: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37,102,648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3.2421%。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股东共计 334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25,465,976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89%。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根据上述信息,通过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股东共计 34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62,568,624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309%。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 337 人,代表股份 4,717,99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39%。
2.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3. 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4. 公司董事长孔令涌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出席和列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所述内容相符,本次股东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
决,也未出现修改原议案和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表决、计票和监票,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三)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 《关于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 《关于增加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
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4/539da5d2-82b9-4fb1-aee0-05a3aa2034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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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4 18:08│德方纳米(300769):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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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9月 14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9月 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9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9月 14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 3370 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 1号楼 10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孔令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40人,代表股份 62,568,6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3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 6人,代表股份 37,102,6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4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34 人,代表股份 25,465,97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8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37 人,代表股份 4,717,9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342,5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33人,代表股份 4,375,4
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16%。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表决分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
编码 类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结果
(股) (股)
1.00 关于增加向 总表决 62,270,511 99.5235% 267,313 0.4272% 30,800 0.0492% 0 通过
金融机构申 情况
请综合授信 其中, 4,419,877 93.6814% 267,313 5.6658% 30,800 0.6528% 0
额度的议案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
提案 提案名称 表决分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
编码 类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结果
(股) (股)
2.00 关于增加对 总表决 60,982,450 97.4649% 1,549,574 2.4766% 36,600 0.0585% 0 通过
外担保额度 情况
预计的议案 其中, 3,131,816 66.3803% 1,549,574 32.8439% 36,600 0.7758% 0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刘佳律师、肖月江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
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4/04257728-efba-4109-bc88-36c785e484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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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9:00│德方纳米(300769):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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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纳米(300769):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a621b99b-eda2-4528-9fb9-6b26627c86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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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9:00│德方纳米(300769):德方纳米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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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纳米(300769):德方纳米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5e803a01-d07c-4017-bd31-849b286b8d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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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9:00│德方纳米(300769):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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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纳米(300769):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cf28eef6-f8c8-4e19-9c10-0d5da3ba44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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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9:00│德方纳米(30076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德方纳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
│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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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纳米(30076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德方纳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9da81a6a-27cd-4c2b-b989-c933579a67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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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9:00│德方纳米(30076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德方纳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
│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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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纳米(30076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德方纳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55aee966-4717-4781-984c-c9d63ff8e5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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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9:00│德方纳米(300769):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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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
《关于受理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26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6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6-068)。
鉴于公司已于2026年8月28日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中涉及的财务数据
及相关内容等进行了同步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8a52140b-2875-4f0b-a37a-44edbbc305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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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9:00│德方纳米(300769):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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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纳米(300769):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64bfba05-023f-4aa1-b3c3-a5423cfda6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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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9:00│德方纳米(300769):德方纳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申报稿)(2026年半年度财
│务数据更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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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纳米(300769):德方纳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申报稿)(2026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4d9529a5-1a42-4364-8f3a-6267e074a3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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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9:00│德方纳米(300769):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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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纳米(300769):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b0a83839-7d27-40cf-a32a-48ad6760be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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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9:00│德方纳米(300769):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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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纳米(300769):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6cd6672f-c8c3-46f9-a133-04892cdeac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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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2 16:36│德方纳米(30076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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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纳米(30076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2/887e0e6f-d375-4125-a014-f9dbceeb36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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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7:09│德方纳米(300769):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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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9月 14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14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14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9月 0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
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 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 1号楼 10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额度的议案
2.00 关于增加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同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创 业 板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议案 2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
示委托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2.现场登记时间:2026 年 9 月 9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16:30。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
26年 9月 11日下午 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现场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 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 1号楼 10 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如果通过信函方式
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苗少朋、赖珊
联系电话:0755-26918296
联系传真:0755-86526585
电子邮箱:ir@dynanonic.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 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 1号楼 10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71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方式中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6.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ea9d2d46-bd5b-4307-9945-46e66de033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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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7:09│德方纳米(300769):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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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纳米(300769):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d10b02aa-e1d8-4339-b82c-7d56bd937b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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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7:07│德方纳米(300769):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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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纳米(300769):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11add274-ea2b-4478-9561-01114d54a0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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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7:07│德方纳米(30076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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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方纳米”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
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
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6年6月4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规定了“关于金融资产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解
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的施行日期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26年6月4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
,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ef4fb246-3beb-4cdf-a073-83a867c3cb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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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7:07│德方纳米(300769):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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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真实、客观地反映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
026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的会计政策等相关
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
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 2026年半年度对相关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为 14,824.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减值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为冲回) 备注
1.信用减值损失 11,952.87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应收款
项融资坏账损失、应收票据
坏账损失、其他应收款坏账
损失、长期应收款及一年内
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坏账损失
2.资产减值损失 2,871.78 存货跌价损失、无形资产减
值准备
合计 14,824.6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本次计提减值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损失
2026年半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1,952.87万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如下: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
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
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
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
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
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
计量损失准备。
2.资产减值损失
2026年半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871.78万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如下: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
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
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
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
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合计 14,824.65万元,减少公司 2026年半年度利润总额 14,824.65 万元,上述数据尚未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公司本次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计提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
相关政策法规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1170e96b-336a-45e2-affa-df9b60fed3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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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7:06│德方纳米(300769):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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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纳米(300769):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47c4acda-0440-436e-a7b4-21c2ff21a8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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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7:05│德方纳米(300769):关于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增加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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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纳米(300769):关于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增加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0cc6bb66-73b6-431d-b6ea-d2c0fe6bbd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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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7:05│德方纳米(300769):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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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纳米(300769):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10102f7d-8a2b-472f-90cc-75ad011891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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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7:03│德方纳米(300769):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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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纳米(300769):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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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08:04│德方纳米(300769):德方纳米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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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纳米(300769):德方纳米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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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08:04│德方纳米(300769):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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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纳米(300769):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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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08:04│德方纳米(30076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德方纳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
│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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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纳米(30076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德方纳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bfb3a884-ae23-4b9d-aa45-cbdfa9a1b5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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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08:04│德方纳米(300769):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交所受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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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
《关于受理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265号),深交所对公司报
送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205531d4-a904-4279-904e-9edc6eea8c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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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08:04│德方纳米(300769):德方纳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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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纳米(300769):德方纳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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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08:04│德方纳米(30076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德方纳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
│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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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纳米(30076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德方纳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53669645-680e-452f-8ded-d4fff67104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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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7:22│德方纳米(300769):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及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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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纳米(300769):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及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4/bc8571d0-9c51-4252-ab75-e0e4406876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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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9 17:46│德方纳米(300769):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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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纳米(300769):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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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7:20│德方纳米(300769):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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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纳米(300769):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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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28│德方纳米(300769):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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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纳米(300769):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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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28│德方纳米(300769):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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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纳米(300769):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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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50│德方纳米(300769):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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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纳米(300769):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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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9:48│德方纳米(30076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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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7月 06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7月 06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7月 06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6月 2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
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 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 1号楼 10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股票方案的议案 子议案数(10)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5 发行数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6 限售期及上市安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7 上市地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8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9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10 募集资金投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股票预案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专项报告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00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
9.00 关于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10.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同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创 业 板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
示委托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2.现场登记时间:2026 年 7 月 1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16:30。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
26年 7月 3日下午 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现场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 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 1号楼 10 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如果通过信函方式
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苗少朋、赖珊
联系电话:0755-26918296
联系传真:0755-86526585
电子邮箱:ir@dynanonic.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 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 1号楼 10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71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方式中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6.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9/ed623b9e-826a-4dbe-ad3d-dfea783fd5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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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9:46│德方纳米(30076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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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纳米(30076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9/cf9d72d0-5343-45ea-9753-7b75d9945b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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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9:42│德方纳米(300769):关于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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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 2026 年 6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要
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
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9/92b87755-5270-4a04-b4d9-c0d137d171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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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9:42│德方纳米(300769):德方纳米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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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征求和听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
求等因素,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
股利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并藉此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本规划。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
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三、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
展。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分红、股票股利、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利润。在利润分配方式中,
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
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利润分配的条件及比例
1.在公司当年盈利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能够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特别情况且无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分配利润,且公司每年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的利润的 10%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分红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
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公司可以根据盈利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特别情况是指:公司当年末资产负债
率超过 70%或者当年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重大资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且超过 3,00
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3)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
分红比例的前提下,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
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
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或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四)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1.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
,且经公司 1/2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
2.股东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如股东会审议发放股票
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股东会在表决时,应向
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五)公司拟进行利润分配时,应按照以下决策程序和机制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研究论证
1.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董事会应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生产正常经营及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的预案。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
的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进行说明。
4.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征询独立
董事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
5.董事会和股东会在有关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六)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程序
1.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2)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
公司经营亏损;
(3)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仍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4)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2.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
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 1/2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
3.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
说明原因。股东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表决同意。
四、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规划经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9/fb480739-1b6c-4d44-8df8-b8de6b0599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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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9:42│德方纳米(30076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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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德方
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方纳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文件,现就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条件,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及公司编制的《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编制的《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
趋势和公司战略目标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
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以及本次发行的可行性,发行方案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编制的《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募集
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
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
们认为,公司制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和重大遗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挪用募集资金或者随意变更募集用途等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审核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
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
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对
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拟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
措施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我们认为,公司拟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合理、可行,可有效降低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收益的摊薄作用,公
司关于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相关填补措施及承诺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公司全
体股东长远利益。
四、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审核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我们认为,上述股东回报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 保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有利于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强化回报股东意识,积极回报投资者,
能够切实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关于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设
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实行专户专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有利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
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的具体事宜,有利于高效推进相关工作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审核意见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高效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发行需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
过,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孟春、李仲飞、贾利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9/f4d79d91-ae6f-4135-8184-d7a29b6fe3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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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9:42│德方纳米(300769):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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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
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剩余预留份额的议案》,同意对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剩余预留份额进行授
予,股票来源为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普通股(以下简称“标的股票”),所涉标的股票161,700股,受让价格为14.41元/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剩余预留份额授予所涉标的股票已完成非交易过户,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根据《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股普通股(以下简称“标的
股票”)。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4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决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112.69元/股,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 12个月内。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报告书》。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4日披露《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期限届满回购完成的公告》,截至 2024年 12月 3日,本次回购股份期
限届满,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2,807,600股,最高成交价为 60.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5.96元/股,成交总金额
为 104,948,914.8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于 2025年 7月 18 日披露《关于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标的股
票 2,167,000股于 2025年 7月 17 日完成非交易过户。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标的股票 640,600 股,将用于本员工持股计划预
留授予。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8日披露《关于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受让标的股
票 478,900股于 2025年 10月 27 日完成非交易过户。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标的股票 161,700 股,将用于本员工持股计划预
留第二次授予。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购股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本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 0899485752。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情况
根据《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及预留受让标的股票不超过 2,807,600 股,受让价格为 14.41 元 /
股,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457,516元,以“份”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 1.00元,份额上限为 40,457,516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
金来源为参加对象自筹出资,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对象合法薪酬、自有资金以及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
首次授予实际缴款人数为 366人,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 31,226,470元,实际认购份额为 31,226,470份,所涉标的股票 2,167,0
00 股于 2025 年 7月 17 日由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
账户,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第一次预留授予实际缴款人数为 182人,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 6,900,949元,实际认购份额为 6,900,949份,所涉标的股票 478
,900股于 2025年 10月 27日由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
账户,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根据前期授予情况,剩余预留授予份额所涉标的股票不超过 161,700股。本次预留授予人数不超过 31 人,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330,097 元,份额上限为2,330,097份。本次预留授予实际缴款人数为 29人,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 2,330,097元,实际认购份额
为 2,330,097份。
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上限。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6年 6月 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员工持股计划剩余
预留份额所涉标的股票161,700股于 2026年 6月 17 日由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
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占公司总股本的0.06%。
本次剩余预留份额所涉标的股票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标的股票为 0股。
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0%,任一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公司股票累计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
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包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长孔令涌先生的兄弟孔令涛先生、孔令浩先生,以及孔令涌先生的配
偶的兄弟杨海翔先生,前述人员均为公司(含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考虑前述人员的身份特殊性,基于客观、公正原则,认定孔令
涌先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此外,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与自身及其关联方有关事项时应当回避表决。除此之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员工持股计划独立运作,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最高管理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本员工持股
计划,维护持有人合法权益。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所持份额较为分散,各持有人之间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者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与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交易等事项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应当回避表决。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者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
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
值,将当期所取得的员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激励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以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9/d98a1f09-4ef2-461c-a7e7-e2d7d96d4a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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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9:42│德方纳米(300769):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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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纳米(300769):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9/6998efdb-184a-4849-bdc6-09d60ca2dd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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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9:42│德方纳米(300769):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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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纳米(300769):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9/fd6582c6-39bc-4bac-a615-286ee060fded.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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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德方纳米: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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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8/12255172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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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德方纳米: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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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95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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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德方纳米: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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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95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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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德方纳米: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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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27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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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德方纳米: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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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115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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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德方纳米: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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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04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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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德方纳米: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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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04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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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德方纳米: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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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94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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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德方纳米: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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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76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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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德方纳米: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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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608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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