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70 新媒股份 更新日期:2025-08-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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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46 │新媒股份(300770):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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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8:20 │新媒股份(30077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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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7 15:33 │新媒股份(300770):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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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8:44 │新媒股份(30077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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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8:31 │新媒股份(300770):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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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8:12 │新媒股份(30077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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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17:42 │新媒股份(300770):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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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17:42 │新媒股份(300770):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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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9:22 │新媒股份(300770):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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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9:22 │新媒股份(300770):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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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46│新媒股份(300770):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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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月 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并于 2024年 8月23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
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
有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9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鉴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及 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分别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11 月 26 日及 2025 年 6月 6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9元/股(含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6.1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7)、《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关于 2
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暨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关于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实施
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22)。
截至 2025年 8月 22日,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期限已届满,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年 10月 9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并于次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回购
期间,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于 2024年 11 月 5 日、12 月 2日、2025
年 1月 6日、2月 6日、3月 4日、4月 2日、5月 7日、6月 3日、7月 2日和 8月4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截至 2025年 8月 22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292,3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640%,最高成交价为 43.1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4.8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0,016,405.48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期限已届满,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实施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及 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分别于 2024 年 9月 30 日、11月 26日及 2025
年 6月 6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价格上限已由不超过人民币 4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6.13
元/股(含)。除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外,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实施期限、回购股份数量、回购比例、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等均符
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回购方案
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按披露的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回购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披露本公告前一
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 1,292,318 股。根据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公司本次回购的
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回购股份注销前 本次变动 回购股份注销后
股份数量(股) 占比(%) 增减(股) 股份数量(股) 占比(%)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29,130,909 100 -1,292,318 227,838,591 100
三、股份总数 229,130,909 100 -1,292,318 227,838,591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公司具体的股份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相关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
相关权利。根据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办
理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8ed19410-65d8-41c5-8704-213872fa0d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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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8:20│新媒股份(30077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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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8 月2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资金
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9 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鉴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及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已分别
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11 月 26 日及 2025 年 6 月 6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
币 49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6.13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7)、《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暨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关于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6)、《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
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292,318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5640%,最高成交价为 43.1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4.8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0,016,405.48 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严
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4/a5fd3cbb-4e16-4f86-b3d1-4e8cd1232e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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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7 15:33│新媒股份(300770):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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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横琴红土融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有本公司股份 7,084,724 股(占总股本 3.09%,占剔除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股本的 3.11%)的特定股东横琴红土融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
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横琴红土融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自
2025 年 8月 18 日至 11 月 17 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6,843,437 股,即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2.99%,不超过剔除截至 2025年 6 月 30 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股本的 3.00%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29,130,909 股,剔除截至 2025 年 6月 30 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股本为 228,1
14,591 股。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横琴红土融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数量:7,084,724 股
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 3.09%,占剔除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股本的 3.1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安排需求。
2、拟减持的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及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3、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及减持比例:本次拟减持不超过 6,843,437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229,130,909 股的 2.99%,不超过
剔除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股本 228,114,591 股的 3.00%。若减持期间内,上市公司存在增发、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自 2025 年8 月 18 日至 11 月 17 日)。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6、价格区间: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横琴红土融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如下:
1、自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本单位)可以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发行人股票,并
于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公司(本单位)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
减持计划;在任意连续 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在减持时间区间内,
本公司(本单位)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将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公司(本单位)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 1%的,将在
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
具体减持情况。
本公司(本单位)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
本公司(本单位)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
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公司(本单位)减持采取协
议转让方式,减持后不再具有发行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身份的,本公司(本单位)及受让方在 6 个月内遵守前述减持比
例的规定,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本单位)在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减持比例中的股份总数按照发行人的总股本计算。
2、若发行人或本公司(本单位)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
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或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等触发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公司(本单位)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3、本公司(本单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不受本条承诺限制。
4、本公司(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公司(本单位)同意将该等股票减持实际所获得的
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横琴红土融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横琴红土融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根据市场情况、股票价格情况等情形决
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
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 横琴红土融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0980de32-4788-4d1c-8294-831ff12b95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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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8:44│新媒股份(30077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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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8 月2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资金
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9 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鉴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及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已分别
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11 月 26 日及 2025 年 6 月 6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
币 49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6.13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7)、《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暨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关于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6)、《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
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016,318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4436%,最高成交价为 43.1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4.8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8,810,364.48 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严
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2/eb03a4af-7713-4c4e-9bd8-041f8a71db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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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8:31│新媒股份(300770):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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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
,并于 2025 年 6 月 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发放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发放的议案》。
杨德建董事与本项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5/0ff0b73f-32d7-4964-a7e9-007e455096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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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8:12│新媒股份(30077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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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8 月2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资金
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9 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鉴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已分别于 2024 年 9月 30 日
、11 月 26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回购价格上限已由不超过人民币 49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6.89
元/股(含)。自 2024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 2025 年 6 月 6 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 46.
89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46.13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7)、《关于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暨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关于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4-066)、《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
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855,418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3733%,最高成交价为 43.1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4.8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2,412,470.48 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公
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严
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c8c8ccb9-9934-4880-8ca2-7df203b15d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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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17:42│新媒股份(300770):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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