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72 运达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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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44│运达股份(300772):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申请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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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9)。
近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披露的《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
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且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2ed98be5-016a-49c1-8970-e3c8b74c21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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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44│运达股份(300772):运达股份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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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股份(300772):运达股份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924b4f01-65ec-4cd6-b223-3cb164ad95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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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44│运达股份(300772):财通证券关于运达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注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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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股份(300772):财通证券关于运达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注册稿)。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d337fcf5-b4e0-4d46-8fbd-37678c0b21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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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44│运达股份(300772):财通证券关于运达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注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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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股份(300772):财通证券关于运达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注册稿)。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bb001aa6-c7f6-4c0c-82c3-1e3b02d92f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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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7:48│运达股份(300772):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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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股份(300772):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b4a8da3d-1606-48af-9080-c9406e1806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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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7:20│运达股份(300772):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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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股份(300772):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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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18:22│运达股份(30077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运达股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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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运达股份”)委托
,就公司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
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一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2024 年 10 月 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已于 2024年 10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前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
络投票日期、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其中,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15日。
2024年 10月 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说明了增加临时提案的相关情况以及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
关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年 11月 8日下午 2:30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 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A座 23楼会议室如
期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1月 8日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00至 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
024年 11月 8日上午 9:15至下午 3:00。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8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02,552,462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43.1127%,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材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共 8名,均为截至 2024年 11月 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该
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295,536,8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1130%。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280人,代表股份 7,015,609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0.9997%。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28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0,463,8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9160%。
(注:中小投资者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和补充通知
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经对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01 选举程晨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00,281,7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95%。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193,1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037%。
1.02 选举朱可可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00,250,0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90%。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161,3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487%。
2、《关于江美塘风电场项目相关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502,5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11 %;反对57,9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62%;弃权 192,0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0,213,9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88%;
反对 57,9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30%;弃权 192,0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83%。
本议案通过。
3、《关于江美塘二期风电场项目相关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477,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64%;反对 57,9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62%;弃权 216,9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0,188,9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68%;
反对 57,9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30%;弃权 216,9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02%。
本议案通过。
4、《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0,882,4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80%;反对 1,389,53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93%;弃权 280,4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7%。其中,中小投资者股
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793,8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391%;反对 1,389,536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902%;弃权 280,4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3707%。
本议案通过。
上述议案均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
,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经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8/6409d465-f667-4004-8353-e46d6d31e5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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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18:22│运达股份(300772):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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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股份(300772):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8/bdee2732-9126-4f0d-b6e5-c00f3796ef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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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7:02│运达股份(300772):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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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和 2024 年 10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95)和《关于 2024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4)。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了便于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再
次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11月 8日(星期五)下午 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11月 8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00至 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1月 8日上午 9:15至下午 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
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11月 1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 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A座 2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1.01 选举程晨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朱可可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江美塘风电场项目相关关联交易的议案》 √
3.00 《关于江美塘二期风电场项目相关关联交易的议案》 √
4.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 1适用累积投票制,应选举非独立董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
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 2、议案 3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且不得接受其他股
东委托进行投票。
上述议案均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上述所有议案均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4年 11月 7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4:3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 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A座 23楼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 2)、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件请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下午 4:30前送达公司(注明“2024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四)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
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
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帅帅、葛伟威
联系电话:0571-87392388
联系传真:0571-87397667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 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A座 23 楼
邮政编码:310012
2、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5abbab58-195c-4ed8-966f-96d06e6dff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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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7:02│运达股份(300772):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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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已于 2024 年 6 月 7 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受理,现处于深交所审核环节。
根据实际情况及有关审核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
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且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
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3fa1ea5d-90a7-4bf3-b035-5c0d295073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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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7:02│运达股份(300772):运达股份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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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股份(300772):运达股份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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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7:02│运达股份(300772):运达股份及财通证券关于运达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报告(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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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股份(300772):运达股份及财通证券关于运达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b3e754cc-45cf-452e-b3c1-2278dd6403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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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7:02│运达股份(300772):财通证券关于运达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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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股份(300772):财通证券关于运达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daf11545-2a20-423d-8dff-d527a40b56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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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7:02│运达股份(300772):运达股份及财通证券关于运达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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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股份(300772):运达股份及财通证券关于运达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d3f02926-a37e-4dcb-924b-46f20ae058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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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7:02│运达股份(30077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运达股份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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