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72 运达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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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06 │运达股份(30077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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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04 │运达股份(30077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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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6:58 │运达股份(300772):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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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7:28 │运达股份(300772):为参股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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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7:28 │运达股份(300772):关于为参股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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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7:28 │运达股份(300772):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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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7:28 │运达股份(300772):关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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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57 │运达股份(30077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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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02 │运达股份(30077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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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14 │运达股份(300772):关于全资控股公司100%股权在产权交易机构产权转让预披露信息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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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06│运达股份(30077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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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6年 7月 17日(星期五)13:30
2、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 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A座 23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陈棋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8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99,926,64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86,847,705股的 50.8264%。
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7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1,692,0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86,847,705股的 4.0277%。
(二)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68,279,4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 786,847,705 股的46.8044%。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4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86,847,70
5股的 0.0057%。
(三)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7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1,647,1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86,847,705股的 4.0220%。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7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1,647,1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786,847,705股的 4.0220%。
(四)公司部分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99,232,4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4%;反对 571,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9%;弃权 122,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997,8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8095%;反对 571,686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8039%;弃权 122,5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86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99,146,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49%;反对 659,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49%;弃权 120,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911,9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5383%;反对 659,636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814%;弃权 120,5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80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99,256,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23%;反对 560,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0%;弃权 110,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021,5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8841%;反对 560,036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7671%;弃权 110,5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48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金海燕律师、陈霞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27c07cbf-6c54-4251-9e08-a4de4fc154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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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04│运达股份(30077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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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运达股份”)委托
,就公司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会的决议一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2026年 6月 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
会。
公司已于 2026年 6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
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前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方式、召开日期和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
间和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会议登记方法、会议联
系人及联系方式。其中,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日。
2026年 7月 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说明了增加临时提案的相关情况以及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7月 17日(星期五)13:30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 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A座 23楼会议
室如期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7月 17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17日上
午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8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9,926,642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50.8264%,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材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共 7名,均为截至2026年 7月 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该等股
东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68,279,4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6.8044%。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273人,代表股份 31,647,192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4.0220%。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27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1,692,0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277%。
(注:中小投资者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述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
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和补充通知公告中
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经对现
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00、审议《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99,232,4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64%;反对 571,68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9%;弃权 122,5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6%。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
表决情况为:同意 30,997,8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095%;反对 571,686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39%;弃权 122,5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866%。
本议案获通过。
2.00、审议《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99,146,4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49%;反对 659,63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9%;弃权 120,5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1%。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
表决情况为:同意 30,911,9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383%;反对 659,636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14%;弃权 120,5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803%。
本议案获通过。
3.00、审议《关于为参股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99,256,0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23%;反对 560,03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0%;弃权 110,5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6%。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
表决情况为:同意 31,021,5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841%;反对 560,036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71%;弃权 110,5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488%。
本议案获通过。
上述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
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经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583a7a32-bbef-432f-bce6-82f12c4be5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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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6:58│运达股份(300772):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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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
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了便于各位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保护广
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再次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7 月 17 日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07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7 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 391 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A座 23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00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为参股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4.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上述所有议案均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 年 7月 16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4:30(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 391
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A座 23 楼(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 2)、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件请于 2026 年 7月 16 日下午4:30 前送达公司(注明“2026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四)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
验证入场。
2.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帅帅、葛伟威
联系电话:0571-87392388
联系传真:0571-87397667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 391 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A座 23 楼
邮政编码:31001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bc9975bb-4ae0-4fa9-9fda-9a05d398e1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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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7:28│运达股份(300772):为参股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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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股份”
或“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运达股份为参股公司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
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丰宁满族自治县丰达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达新能源”)、丰宁满族自治县启达新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达新能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分别持股丰达新能源45%股权和启达新能源40%股权。丰达新能源
和启达新能源的合资公司丰宁满族自治县润达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达新能源”)、启达新能源的全资子公司丰宁满族
自治县启润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润新能源”)分别作为丰宁润达光电储氢牧一体化20万千瓦光伏示范项目(以下简称
“润达项目”)和丰宁启润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启润项目”)的建设主体,润达项目、启润项目的项目融资总额分别
为8.51亿元、3.8亿元,公司拟通过质押公司持有的丰达新能源45%的股权、启达新能源40%的股权分别对润达项目、启润项目的项目
实际融资款及其相关费用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责任范围以股权价值为限。
上述事项构成对外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
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丰宁满族自治县润达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826MA7BFEC819
设立时间:2021年8月24日
注册地址: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创新创业基地志合汇创众创空间65号
法定代表人:陈敏
注册资本:13,500万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
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
务;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
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
研发;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风电场相关装备销
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子专用设
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销售代理;企业管理咨询;发电技术服务;财务咨询
;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5月31日
资产总额 74,796.87 74,163.83
负债总额 71,549.48 70,839.94
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6,654.06 5,650.58
项目 2025年1—12月 2026年1—5月
营业收入 6,958.80 2,882.87
利润总额 1,268.04 -5.52
净利润 1,265.96 -5.52
2025年度数据已经承德力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2026年1-5月数据未经审计。
4、被担保人信用情况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润达新能源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涉及担保、抵押、诉讼与
仲裁事项。
(二)丰宁满族自治县启润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826MA0GBFF322
设立时间:2021年4月29日
注册地址: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创新创业基地志合汇创众创空间64号
法定代表人:陈敏
注册资本: 7,500万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
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
务;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
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
研发;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风电场相关装备销
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子专用设
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销售代理;企业管理咨询;发电技术服务;财务咨询
;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5月31日
资产总额 37,212.13 39,449.43
负债总额 37,774.62 40,303.01
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448.98 1,638.17
项目 2025年1—12月 2026年1—5月
营业收入 2,649.98 1,208.58
利润总额 -955.79 -327.22
净利润 -836.31 -327.22
2025年度数据已经承德力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2026年5月数据未经审计。
4、被担保人信用情况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启润新能源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涉及担保、抵押、诉讼与
仲裁事项。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通过质押公司持有的丰达新能源45%的股权、启达新能源40%的股权分别对润达项目、启润项目的项目融资及其相关费用按
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责任范围以股权价值为限。
丰达新能源、启达新能源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
本次担保的质权人为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文件为准。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为参股公司子公司的润达项目、启润项目的项目融资提供担保,是因项目建设运营所需要,旨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润达项目融资
8.51亿元,启润项目融资3.8亿元,由公司及其他股东持有的启达新能源公司、丰达新能源公司股权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且以股权
价值为限,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若上述担保事项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已获批准可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金额(未含手续费等费用)为176,577.50
万元。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未含手续费等费用)为77,978.1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9.5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18,084.44万元(未含手续费等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比例2.21%。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1677ec31-e2c3-487b-ac52-d996384fc5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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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7:28│运达股份(300772):关于为参股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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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
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丰宁满族自治县丰达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达新能源”)、丰宁满族自治县启达新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达新能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分别持股丰达新能源45%股权和启达新能源40%股权。丰达新能源
和启达新能源的合资公司丰宁满族自治县润达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达新能源”)、启达新能源的全资子公司丰宁满族
自治县启润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润新能源”)分别作为丰宁润达光电储氢牧一体化20万千瓦光伏示范项目(以下简称
“润达项目”)和丰宁启润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启润项目”)的建设主体,润达项目、启润项目的项目融资总额分别
为8.51亿元、3.8亿元,公司拟通过质押公司持有的丰达新能源45%的股权、启达新能源40%的股权分别对润达项目、启润项目的项目
实际融资款及其相关费用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责任范围以股权价值为限。
以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丰宁满族自治县润达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826MA7BFEC819
设立时间:2021 年 8月 24 日
注册地址: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创新创业基地志合汇创众创空间65 号
法定代表人:陈敏
注册资本:13,5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
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
务;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
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
研发;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风电场相关装备销
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子专用设
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销售代理;企业管理咨询;发电技术服务;财务咨询
;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5月31日
资产总额 74,796.87 74,163.83
负债总额 71,549.48 70,839.94
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6,654.06 5,650.58
项目 2025年1—12月 2026年1—5月
营业收入 6,958.80 2,882.87
利润总额 1,268.04 -5.52
净利润 1,265.96 -5.52
2025年度数据已经承德力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2026年1—5月数据未经审计。
4.被担保人信用情况
润达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涉及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二)丰宁满族自治县启润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826MA0GBFF322
设立时间:2021 年 4月 29 日
注册地址: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创新创业基地志合汇创众创空间64 号
法定代表人:陈敏
注册资本: 7,5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
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
务;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
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
研发;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风电场相关装备销
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子专用设
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销售代理;企业管理咨询;发电技术服务;财务咨询
;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5月31日
资产总额 37,212.13 39,449.43
负债总额 37,774.62 40,303.01
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448.98 1,638.17
项目 2025年1—12月 2026年1—5月
营业收入 2,649.98 1,208.58
利润总额 -955.79 -327.22
净利润 -836.31 -327.22
2025年度数据已经承德力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2026年1—5月数据未经审计。
4.被担保人信用情况
启润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涉及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通过质押公司持有的丰达新能源45%的股权、启达新能源40%的股权分别对润达项目、启润项目的项目融资及其相关费用按
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责任范围以股权价值为限。
丰达新能源、启达新能源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
本次担保的质权人为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参股公司子公司的润达项目、启润项目的项目融资提供担保,是因项目建设运营所需要,旨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润达
项目融资8.51亿元,启润项目融资3.80亿元,由公司及其他股东持有的启达新能源公司、丰达新能源公司股权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且以股权价值为限,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若上述担保事项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已获批准可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金额(未含手续费等费用)为 176,577.5
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未含手续费等费用)为77,978.1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9
.5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 18,084.44 万元(未含手续费等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比例 2.2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a23300b6-1740-4be6-8711-be1bd20553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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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7:28│运达股份(300772):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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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7月 6日以现场结合在线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6年 6月 29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9人,实际
出席董事人数 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和表决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参股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47)。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ab556ad7-0a60-4b78-bb11-6cd7560589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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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7:28│运达股份(300772):关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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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
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2)。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7 月 6 日收到控股股东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电集团”)提交的《关于提议 2026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机电集团提议公司董事会将《关于为参股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以
临时提案方式提交至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
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审查,截至本公告日,机电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365,958,15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6.51%。董事会认为提案人机电集团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
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增加到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事项外,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 2026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7 月 17 日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07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7 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 391 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A座 23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00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为参股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4.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上述所有议案均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 年 7月 16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4:30(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 391
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A座 23 楼(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 2)、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件请于 2026 年 7月 16 日下午4:30 前送达公司(注明“2026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四)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
验证入场。
2.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帅帅、葛伟威
联系电话:0571-87392388
联系传真:0571-87397667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 391 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A座 23 楼
邮政编码:31001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bb4df62a-dd57-4cb7-ad2f-14bcab9a75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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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57│运达股份(30077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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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拟以总股本786,847,705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 元(
含税),预计派发47,210,862.3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不转增、不送红股。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
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股后的786,847,7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
.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月 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7月 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42 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月 29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7月 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控股股东机电集团承诺:“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所持的发行人股票
在锁定期(含因各种原因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 2年内,本公司每年减持发行人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
总额的 5%。减持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作复权处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 391 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A座 18F
咨询联系人:马帅帅、葛伟威
咨询电话:0571-87392388
传真电话:0571-87397667
八、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261b69b8-66c9-43c0-bc33-e867561b2a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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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02│运达股份(30077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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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5年 9月 16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运达能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能建”)拟用公司的银行授信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单日余额为不超
过 5亿元。运达能建使用公司银行授信开具保函的行为构成公司对运达能建的担保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70)。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为满足运达能建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运达能建使用公司银行授信为运达能建向受益人开具履约保函,保函金额为28,750,0
00元。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履行审议程
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运达能建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含本次)为197,530,000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浙江运达能源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7MAD32EBQ5G
设立时间:2023 年 11 月 7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团结东路 90 号 2幢 8507室
法定代表人:朱江
注册资本:10,002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特种设
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
理服务;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四、保函业务申请书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证人:浙江运达能源建设有限公司
3.受益人: 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保函品种:履约保函
5.币种及金额(大写):人民币贰仟捌佰柒拾伍万元整
6.保函有效期:自保函开具之日起至2027年6月25日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已获批准可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金额(未含手续费等费用)为 125,210 万元;实际提供
担保总余额(未含手续费等费用)为 78,081.8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9.54%。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 18,188.18 万元(未含手续费等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 2.2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 保函申请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c55570c4-4c36-444b-bdc7-ebfb5e0d8d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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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14│运达股份(300772):关于全资控股公司100%股权在产权交易机构产权转让预披露信息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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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产权交易机构转让所持渭南市临渭区恒瑞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
股权,现拟进行正式挂牌前的信息预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一、转让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渭南市临渭区恒瑞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3,6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电机及其
控制系统研发;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
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
财务 年度日期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指标(万 2025-12-31 35,563.36 11,964.91 23,598.45
元)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 -1.91 -1.43
审计机构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026-05-31 59,195.29 35,555.65 23,639.64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6 年 1—5月 45.15 39.84 39.84
二、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如能顺利完成,公司将不再持有渭南市临渭区恒瑞通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股权,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次股
权转让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产结构。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公告事项仅为信息预披露,非正式挂牌披露,不构成交易行为。后续公司将按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如需)等审议程
序,并按照规定持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转让事项拟通过产权交易机构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暂时无法确定交易对象。
3.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是否能够完成以及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f5d15251-8e2c-47ab-b9b1-a96dcc371f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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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6:02│运达股份(300772):运达股份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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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股份(300772):运达股份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baa80e56-ef4c-4992-843f-fb6e21ff3e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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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6:49│运达股份(300772):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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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7 月 17 日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7 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 391 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A座 23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00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4.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上述所有议案均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 年 7月 16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4:30(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 391
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A座 23 楼(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 2)、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件请于 2026 年 7 月 16 日下午4:30 前送达公司(注明“2026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四)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
验证入场。
2.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帅帅、葛伟威
联系电话:0571-87392388
联系传真:0571-87397667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 391 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A座 23 楼
邮政编码:31001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a31c3758-41c0-43d6-99bb-cea63d4321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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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6:48│运达股份(300772):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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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提升融资灵活性与成本管控能力,运达
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统一注
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的议案》。本次申请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
实施。现将本次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PDFI”)的方案和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方案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2026 年 3 月发布的《关于优化债务融资工具基础层企业注册发行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基
础层企业可就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等产品编制同一注册文件,进行有额度的统一注册。公司拟定的本次
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方案如下:
1、注册品种
PDFI 品种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四种产品。
2、注册规模
采用基础层企业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模式,本次统一注册额度为不超过60 亿元(含 60 亿元),具体每期发行规模由公司股
东会授权其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3、发行时间与期限
本次注册申请获得交易商协会注册批复后,公司可在批复载明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符合要求的债务融资工具,每期发行的债
务融资工具期限根据产品类型及市场情况确定。具体发行时间与期限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
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4、票面金额与票面利率
债券面值 100 元/张,票面利率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发行时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5、承销方式与发行对象
由公司在选定的主承销商团中,确定每期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并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
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及交易商协会规则禁止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投资者除外)。
6、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满足公司经营需要、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项目建设等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
的用途。
7、决议的有效期
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若在上述有效期内公司已取得交易商协会关于本次 PDFI 的注册批复,
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注册批复载明的注册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二、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开展本次 PDFI 的注册、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负责本次 PDFI 的注册
、发行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本次 PDFI 注册、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决议,结合公司和市场实际情况,制定、调整、
实施本次 PDFI 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全权决定办理与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时间及期限
、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及票面利率、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募集资金用途、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发行方式等其他
一切相关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注册、发行相关事宜;
3、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
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 PDFI 的全部或者部分注册、发行
工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协议及文件,并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
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5、如监管部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
,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 PDFI 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6、办理与本次 PDFI 有关的其他事项;
7、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若在上述有效期内公司已取得交易商协会关于本次 PDFI 的注
册批复,则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注册批复载明的注册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三、注册发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次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的注册发行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发行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c9c1b80b-7fdb-4fdf-be30-d3cec6c582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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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6:46│运达股份(300772):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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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 年 6 月 16 日以现场结合在线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6 年 6月 10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9人,实
际出席董事人数 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棋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0)。
(二)《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6-041)。
(三)《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定于 2026 年 7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30 在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 391 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A座 23 楼公司会议室召
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6-042)。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8dcd8262-48f7-4829-9c8c-d5338c7a05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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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6:45│运达股份(300772):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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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股份”
或“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运达股份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
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新疆御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御风”)为公司的参股公司,由公司持股49%,伊吾县城市建
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吾城投”)持股51%。新疆御风作为哈密市40万千瓦风电项目(以下简称“哈密项目”)的建设
主体。为推进项目进度,新疆御风通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支行融资9.9亿元,伊吾城投对其中5.5亿借款及相关费
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现公司拟以公司所持的新疆御风49%股权对该笔融资提供不超过4.4亿元借款及相关费用的股权质押担保(担保
比例约为44.44%)。
上述事项构成对外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
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新疆御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522MABY89CR31
设立时间:2022年9月15日
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吾县创业产业园3楼313室
法定代表人:毛兴
注册资本:27,236.62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认证服务;水力发电;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
和试验;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
、碳封存技术研发;认证咨询;电气设备修理;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技术
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三)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4月30日
资产总额 115,005.83 117,801.09
负债总额 88,261.51 90,883.50
银行贷款总额 67,000.00 9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21,261.51 883.50
项目 2025年度 2026年1—4月
营业收入 3.77 363.67
利润总额 -164.87 185.22
净利润 -164.87 179.52
2025年度数据已经新疆人龙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6年4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被担保人信用情况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新疆御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涉及担保、抵押、诉讼与仲
裁事项。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出质人: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新疆御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质权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支行
担保金额: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4.4亿元)及相应的利息等所有其他费用。
担保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192个月。
其他股东提供担保情况:伊吾城投已签订《保证合同》为新疆御风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5.5亿元及相应的利息等所有其他费用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其他协议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文件为准。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参
股公司新疆御风筹措资金,以推进哈密项目的投资建设,实现尽早并网发电的目标,从而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哈密项目融资9.9亿
元,其中5.5亿元已由伊吾城投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剩余不超过4.4亿元由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担保比例约为44.44%,不超过公司
持股比例49%,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若上述担保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已获批准可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金额(未含手续费等费用)为169,210
万元。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未含手续费等费用)为75,206.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9.1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18,188.18万元(未含手续费等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比例2.22%。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76b50da6-0cfa-4d6d-9088-2fc5d708db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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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6:45│运达股份(300772):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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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
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新疆御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御风”)为公司的参股公司,由公司持股49%,伊吾县城市建
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吾城投”)持股51%。新疆御风是哈密市40万千瓦风电项目(以下简称“哈密项目”)的建设主
体。为推进项目进度,新疆御风通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支行融资9.9亿元,伊吾城投对其中5.5亿借款及相关费用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现公司拟以公司所持的新疆御风49%股权对该笔融资提供不超过4.4亿元借款及相关费用的股权质押担保(担保比
例约为44.44%)。
以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新疆御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522MABY89CR31
设立时间:2022年9月15日
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吾县创业产业园3楼313室
法定代表人:毛兴
注册资本: 27,236.62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认证服务;水力发电;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
和试验;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
、碳封存技术研发;认证咨询;电气设备修理;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技术
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三)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4月30日
资产总额 115,005.83 117,801.09
负债总额 88,261.51 90,883.50
银行贷款总额 67,000.00 9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21,261.51 883.50
项目 2025年1—12月 2026年1—4月
营业收入 3.77 363.67
利润总额 -164.87 185.22
净利润 -164.87 179.52
2025年度数据已经新疆人龙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6年1-4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被担保人信用情况
新疆御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涉及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出质人: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新疆御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质权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支行
担保金额: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4.4亿元)及相应的利息等所有其他费用。
担保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192个月。
其他股东提供担保情况:伊吾城投已签订《保证合同》为新疆御风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5.5亿元及相应的利息等所有其他费用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其他协议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参股公司新疆御风筹措资金,以推进哈密项目的投资建设,实现尽早并网发电的目标,从而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哈密项
目融资9.9亿元,其中5.5亿元已由伊吾城投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剩余不超过4.4亿元由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担保比例约为44.44%
,不超过公司持股比例49%,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若上述担保事项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已获批准可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金额(未含手续费等费用)为 169,21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未含手续费等费用)为75,206.8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9
.1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 18,188.18 万元(未含手续费等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比例 2.2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9702372e-f728-4952-8afb-6d8bd78b1b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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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7:12│运达股份(30077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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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5年 9月 16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运达能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能建”)、运达智服新能源技术(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
智服”)拟用公司的银行授信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单日余额分别为不超过 5 亿元和1,500 万元。运达能建、运达智服使用公司银
行授信开具保函的行为构成公司对运达能建、运达智服的担保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70)。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为满足运达能建、运达智服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运达能建、运达智服使用公司银行授信为运达能建、运达智服向受益人开
具履约保函,保函金额分别为27,980,000元和801,375元。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履行审议程
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运达能建、运达智服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含本次)分别为168,780,000元和1,406,975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运达能源建设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浙江运达能源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7MAD32EBQ5G
设立时间:2023 年 11 月 7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团结东路 90 号 2幢 8507室
法定代表人:朱江
注册资本:10,002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特种设
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
理服务;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二)运达智服新能源技术(浙江)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运达智服新能源技术(浙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3MAEHJA3T5Q
设立时间:2025 年 4月 23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顺风路 558 号 3幢 310 室
法定代表人:史晓鸣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电气设备修理;
通用设备修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
售;合同能源管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润滑油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
品);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施工;
建筑劳务分包;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职业中介活动;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股权结构
四、保函业务申请书的主要内容
(一)履约保函
1.保证人: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证人:浙江运达能源建设有限公司
3.受益人: 台华新能源(江苏)有限公司
4.保函品种:履约保函
5.币种及金额(大写):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捌万元整
6.保函有效期:自保函开具之日起至2027年6月3日
(二)履约保函
1.保证人: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证人:运达智服新能源技术(浙江)有限公司
3.受益人:亳州永康盛世新能源有限公司
4.保函品种:履约保函
5.币种及金额(大写):人民币捌拾万零壹仟叁佰柒拾伍元整
6.保函有效期:自保函开具之日起至2027年6月7日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已获批准可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金额(未含手续费等费用)为 125,210 万元;实际提供
担保总余额(未含手续费等费用)为 75,206.8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9.19%。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 18,188.18 万元(未含手续费等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 2.2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 保函申请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49f12eec-3cd1-42cc-bb68-294ae28ec9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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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1:44│运达股份(300772):关于控股股东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拟与浙江省二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战略性重
│组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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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5日接到控股股东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机电集团”)《关于集团战略性重组有关事项的告知函》,根据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浙江省国资委”)通知
要求,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决定实施机电集团与浙江省二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性重组。
上述事宜不涉及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控股股东战略性重组实施完成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仍为浙江省
国资委。上述事项尚未完成全部法定程序,尚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2af9cb25-3e32-4466-83a4-a9d3382380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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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59│运达股份(300772):关于全资控股公司100%股权在产权交易机构产权转让预披露信息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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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产权交易机构转让所持江永县泰元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现
拟进行正式挂牌前的信息预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一、转让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永县泰元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65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水力发电;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
机场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海洋能发
电机组制造;海洋能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风电场
相关装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
造;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
财务
指标(万 年度日期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元)
2024-12-31 17,060.29 9,161.14 7,899.15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 -0.85 -0.85
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026-04-30 18,650.91 3.06 18,647.84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6 年 1—4月 0 -0.02 -0.02
二、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如能顺利完成,公司将不再持有江永县泰元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股权,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次股权转让有
利于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产结构。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公告事项仅为信息预披露,非正式挂牌披露,不构成交易行为。后续公司将按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如需)等审议程
序,并按照规定持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转让事项拟通过产权交易机构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暂时无法确定交易对象。
3.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是否能够完成以及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7e0df7f2-a8f1-4fe5-b92b-c7cb2c6f64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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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50│运达股份(30077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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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13:30
2、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 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A座 23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陈棋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08,464,73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86,847,705股的 51.9115 %。
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0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2,194,5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86,847,705股的 5.3625 %。
(二)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66,928,4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 786,847,705 股的46.6327 %。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97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86,847,7
05股的 0.1233 %。
(三)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0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1,536,2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86,847,705股的 5.2788 %。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0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1,224,2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786,847,705股的 5.2392%。
(四)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407,542,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1%;反对 744,2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2%;弃权 178,3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271,9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8133%;反对 744,278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7639%;弃权 178,3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22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07,537,2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9%;反对 744,4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3%;弃权 182,9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267,1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8019%;反对 744,478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7644%;弃权 182,9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337%。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07,563,1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93%;反对 763,0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8%;弃权 138,5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293,0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8633%;反对 763,054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8084%;弃权 138,5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283%。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07,526,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4%;反对 743,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1%;弃权 194,3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256,5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7770%;反对 743,678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7625%;弃权 194,3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605%。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98,989,056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802%;反对 773,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94%;弃权 8,702,014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718,9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7.5429%;反对 773,664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8336%;弃权 8,702,0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623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范玥宸律师、顾祺增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29a365c7-1f91-4047-8a6e-9c05782795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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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50│运达股份(30077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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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运达股份”)委托
,就公司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会的决议一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2026年 3月 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
会。
公司已于 2026年 3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
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前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方式、召开日期和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
络投票日期、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会议登记方法、会议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其中,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20日。
2026 年 4 月 25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说明了增加临时提案的相关情况以及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13:30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 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A座 23楼会议
室如期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月 1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5日上
午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08,464,734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51.9115%,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材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共 7名,均为截至2026年 5月 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该等股东
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66,928,4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6.6327%。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30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1,536,284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5.2788%。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309人,代表有表决权42,194,584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3625%。
(注:中小投资者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述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
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和补充通知公告中
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经对现
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0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07,542,0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41%;反对 744,2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2%;弃权 178,3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7%。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
表决情况为:同意 41,271,9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133%;反对 744,278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39%;弃权 178,3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228%。
本议案通过。
2.00、《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7,537,2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9%;反对 744,4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3%;弃权 182,9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8%。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
表决情况为:同意 41,267,1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019%;反对 744,478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44%;弃权 182,9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337%。
本议案通过。
3.00、《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7,563,1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93%;反对 763,0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8%;弃权 138,5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9%。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
表决情况为:同意 41,293,0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33%;反对 763,054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84%;弃权 138,5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283%。
本议案通过。
4.00、《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7,526,7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04%;反对 743,6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1%;弃权 194,3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6%。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
表决情况为:同意 41,256,5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770%;反对 743,678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25%;弃权 194,3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605%。
本议案通过。
5.00、《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98,989,0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802%;反对 773,6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4%;弃权8,702,0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04%。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
表决情况为:同意 32,718,9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429%;反对 773,664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36%;弃权 8,702,0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0.6235%。
本议案通过。
上述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经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9213f9d3-a948-4f47-892e-64cf354e82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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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48│运达股份(300772):收购报告书之2026年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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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股份(300772):收购报告书之2026年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f258da21-eea3-47f9-93bf-bebdbac392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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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48│运达股份(30077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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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
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了便于各位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保护广大投资
者合法权益,现再次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5 日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0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8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 391 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A座 23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3.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4.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上述所有议案均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4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4:30(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 391
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A座 23 楼(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 2)、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件请于 2026 年 5月 14 日下午4:30 前送达公司(注明“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四)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
验证入场。
2.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帅帅、葛伟威
联系电话:0571-87392388
联系传真:0571-87397667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 391 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A座 23 楼
邮政编码:31001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95c0d06e-becb-44d3-8310-41dbde7f8b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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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9:50│运达股份(300772):财通证券关于运达股份2026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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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股份”
或“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运达股份进行了2026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
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26年4月24日
2、培训地点:西湖国际科技大厦A座23楼会议室
3、培训讲师:保荐代表人 彭波
4、培训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次培训的基本内容
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为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蹭热点”违规案例分析等。培训资料围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展开,系
统解读准则中关于董事、高管监管制度与激励约束机制的修订内容;同时培训资料明确上市公司“蹭热点”行为的界定标准与法律法
规体系,并结合典型违规处罚案例开展深度剖析。
三、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本次2026年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上市公司积极予以配合。
四、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通过本次培训,运达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合规信息披露的理解,有助于进一步
提升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8a04ddd9-d8d4-4f7d-a0f2-a7b4c5842e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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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38│运达股份(30077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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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5年 9月 16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运达能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能建”)、运达智服新能源技术(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
智服”)拟用公司的银行授信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单日余额分别为不超过 5 亿元和1,500 万元。运达能建、运达智服使用公司银
行授信开具保函的行为构成公司对运达能建、运达智服的担保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70)。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为满足运达能建、运达智服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运达能建、运达智服使用公司银行授信为运达能建、运达智服向受益人开
具履约保函和质量保函,保函金额分别为130,000,000元和64,000元。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履行审议程
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运达能建、运达智服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含本次)分别为181,120,000元和605,600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运达能源建设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浙江运达能源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7MAD32EBQ5G
设立时间:2023 年 11 月 7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团结东路 90 号 2幢 8507室
法定代表人:朱江
注册资本:10,002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特种设
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
理服务;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二)运达智服新能源技术(浙江)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运达智服新能源技术(浙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3MAEHJA3T5Q
设立时间:2025 年 4月 23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顺风路 558 号 3幢 310 室
法定代表人:史晓鸣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电气设备修理;
通用设备修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
售;合同能源管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润滑油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
品);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施工;
建筑劳务分包;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职业中介活动;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股权结构
四、保函业务申请书的主要内容
(一)履约保函
1.保证人: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证人:浙江运达能源建设有限公司
3.受益人: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4.保函品种:履约保函
5.币种及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亿叁仟万元整
6.保函有效期:自保函开具之日起至2027年4月23日
(二)质量保函
1.保证人: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证人:运达智服新能源技术(浙江)有限公司
3.受益人:中电(昆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4.保函品种:质量保函
5.币种及金额(大写):人民币陆万肆仟元整
6.保函有效期:自保函开具之日起至2028年7月1日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已获批准可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金额(未含手续费等费用)为 125,210 万元;实际提供
担保总余额(未含手续费等费用)为 76,047.4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9.29%。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 17,874.87 万元(未含手续费等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 2.1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 保函申请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6e39dca-4e9c-4736-a463-d3da27a33e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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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00:43│运达股份(300772):2025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暨可持续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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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股份(300772):2025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暨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dd51b0a-4aae-49ca-9a73-0b4bd9649e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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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5│运达股份(300772):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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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股份”
或“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运达股份及其子公司拟在任一
时点使用合计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人民币32.7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运达股份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任一时点使用合计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人民币32.
7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滚动使
用;并在公司审议通过2027年度委托理财额度前,公司按上述额度在2027年进行委托理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宜涉及的金额预计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任一时点使用合计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人民币32.74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在授权期内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投资品种
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投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
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规定额度范围、授权期限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七)委托理财必要性
公司销售规模较大、日常经营流转资金额较高,且在手订单和在执行项目数量持续增长,预收货款规模较大,该部分预收货款对
应采购等运营支付需求,随项目交付节奏形成短期可支配窗口期。同时,受行业结算周期特性影响,公司销售回款集中于下半年,尤
其是第四季度期末银行存款余额较高。公司整体自有资金存在显著的季节性波动且阶段性闲置资金规模较大。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以及经营业务的情况下,开展适度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
3、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
计。
5、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监督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上年度委托理财情况
单位:万元
理财产品类型 累计投入金额 逾期未收回金额 实际收益 期末余额
结构性存款 869,600.00 0 956.85 48,000.00
单日最高余额 146,300.00
单日最高余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17.87%
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2.81%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注重规范运作和风险防范,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资金周转
,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而进一步提升
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2027年委托理财暂行额度事宜
为提高管理效率、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公司审议通过2027年度委托理财额度前,公司拟
在上述委托理财额度进行理财。执行时间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7年度委托理财额度通过之日。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本
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宜涉及的金额预计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61a1126-24f2-4e32-92ed-3127586f33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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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5│运达股份(300772):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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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作为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彭波先生、郭中华先生。公司近日收到财通证券《关于更换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郭中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
工作的有序进行,财通证券委派杨楚涛先生接替郭中华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杨楚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彭波先生、杨楚涛先生,持续督导期持续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董事会对郭中华先生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87646fa-aa55-4d43-8141-3a11f04319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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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5│运达股份(30077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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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拟开展跨境融资业务以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公司遵
循稳健原则,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 2亿美元或等值的
外币。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形式为银行授信或人民币银行存款,保证金峰值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5
0%。
2、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即期/远期结售汇、即期/远期外汇买卖、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人
民币外汇货币掉期。
(2)交易涉及的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跟
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
(3)交易对手:公司拟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
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4)交易期限:上述额度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资金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
发生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交易完成时终止,但在此期间不得新增交易。
(5)资金来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
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产生的收益可能低于预期,
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
将造成公司损失。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
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2、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
,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
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公司审计部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计,稽核交易及信息披露是否根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外汇交易管理工
作开展的合法性。
三、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
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控制经营风险,且公司具备
相应的内控制度及相关业务的审批流程。公司将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综上,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必要的、可行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e08fab7-cf1f-4b1d-97b9-b0a0b9a188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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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5│运达股份(300772):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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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股份(300772):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943e095-9e97-430f-93bb-10bcc0f5af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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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5│运达股份(300772):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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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股份(300772):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f4d04c2-14c7-44c5-abe2-4c6982ba18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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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4│运达股份(30077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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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
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对象包括:
(一)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及独立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遵循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按工作岗位的内容等因素确定岗位薪酬标准。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重要性、工作量、承担责任相符,保持公司薪酬的吸引力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三)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应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本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
由,并进行披露。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
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并予以披露。
第六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在董
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公司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相关内容可以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予以披露。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下列标准确定:
(一)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福利;不在公司担任职务
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福利。
(二)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实际经营情况、个人履职情况及绩效目标完
成情况进行综合绩效考评,并据此作为确定薪酬的依据。
(四)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还担任董事或其它职务的,薪酬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与责任领取薪酬。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60%。
(一)基本薪酬根据承担的岗位职责、市场薪资行情、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及其他参考因素确定。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因股权激励、期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产生的收入。
第九条 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与市场变化制定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方案。具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经股东会批准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其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方案规定执行。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四章 薪酬支付及支付追索
第十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决议之日起实施,按月发放。第十一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薪酬相关规定执行。其中绩效薪酬根据各考核周期内的考核评价结果确定。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具体情形、
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果发生职务变动的,则自其职务变动生效之日起,根据新的任职情况按新的薪酬标准领取
薪酬。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解聘等原因离职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或津贴并予以
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
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一)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五)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六)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其他有关规定的情形
。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公司工资总额决定机制由公司工资总额相关管理办法确定。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中央、省委、省国资委及其他有权部门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其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bcbbfd9-7fae-4e95-af6a-82ea92720b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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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1│运达股份(30077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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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股份(30077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25a6a8e-69ed-4246-a1af-d26a4e66c9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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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1│运达股份(30077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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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股份(30077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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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0│运达股份(300772):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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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股份”
或“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运达股份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运达股份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
全年预算筹资计划,以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为目标,公司拟开展外币融资业务,为防范汇率风险,此类外币融资业务在放款当日通过开
展人民币与外币掉期和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等套期保值业务对汇率进行锁定。因相关汇率已锁定,故公司不存在敞口暴露风险,汇率
变动不影响公司综合融资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额度不超过 2亿美元或等值的外币,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
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形式为银行授信或人民币银行存款,保证金峰值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5
0%,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拟开展跨境融资业务以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公司遵
循稳健原则,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 2亿美元或等值的
外币。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形式为银行授信或人民币银行存款,保证金峰值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5
0%。
(三)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即期/远期结售汇、即期/远期外汇买卖、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人民
币外汇货币掉期。
2、交易涉及的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跟实
际业务相关的币种。
3、交易对手:公司拟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四)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资金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发
生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交易完成时终止,但在此期间不得新增交易。
(五)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二、交易风险分析
(一)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
险,主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产生的收益可能低于预期,
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
将造成公司损失。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
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2、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
,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
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公司内部审计部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计,稽核交易及信息披露是否根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外汇交易管理工
作开展的合法性。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系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作出的风险管理,能够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增强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本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有助于公司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
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提示公司关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风险,注意套期保值的有效性。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721eafc-1512-4391-a25a-d7dd54cb67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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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0│运达股份(300772):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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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任一时点使用合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40%(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的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3.特别风险提示:委托理财事项可能受到各类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并谨慎投资。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6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任一时点使
用合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40%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日,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并在公司审议通过 2027 年度委托理财额度前,公司按上述额度在 2027 年进行委托
理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宜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
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任一时点使用合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授权期内可滚
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投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
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
(四)投资期限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六)委托理财必要性
公司销售规模较大、日常经营流转资金额较高,且在手订单和在执行项目数量持续增长,预收货款规模较大,该部分预收货款对
应采购等运营支付需求,随项目交付节奏形成短期可支配窗口期。同时,受行业结算周期特性影响,公司销售回款集中于下半年,尤
其是第四季度期末银行存款余额较高。公司整体自有资金存在显著的季节性波动且阶段性闲置资金规模较大。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以及经营业务的情况下,开展适度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
二、2027年委托理财暂行额度事宜
为提高管理效率、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公司审议通过 2027 年度委托理财额度前,公司
拟在上述委托理财额度进行理财。执行时间自 2027 年 1月 1日起至 2027 年公司审议通过 2027 年度委托理财额度议案之日。
三、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本次议
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
3、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
计。
5、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监督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上年度委托理财情况
单位:万元
理财产品类型 累计投入金额 逾期未收回金额 实际收益 期末余额
结构性存款 869,600 0 956.85 48,000
单日最高余额 146,300
单日最高余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17.87%
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2.81%
六、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注重规范运作和风险防范,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
司资金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中介机构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
无异议。
?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10d3866-823e-45ee-bc19-73674e35cc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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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0│运达股份(30077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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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本次批准发生的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 2亿美元或等值的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3、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
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交易违约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敬请投资者
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拟开展跨境融资业务以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公司遵
循稳健原则,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 2亿美元或等值的
外币。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形式为银行授信或人民币银行存款,保证金峰值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5
0%。
(三)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即期/远期结售汇、即期/远期外汇买卖、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人民
币外汇货币掉期。
2、交易涉及的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跟实
际业务相关的币种。
3、交易对手:公司拟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四)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资金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发生交易的存续
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交易完成时终止,但在此期间不得新增交易。
(五)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并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也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
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
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产生的收益可能低于预期,
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
将造成公司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
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2、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
,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
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公司内部审计部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计,稽核交易及信息披露是否根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外汇交易管理工
作开展的合法性。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
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系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作出的风险管理,能够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增强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本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有助于公司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
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提示公司关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注意套期
保值的有效性。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f4eb2d7-8b7d-4d86-a5f5-88d160151f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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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52│运达股份(30077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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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股份(30077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c208cc4e-13a0-453e-bdc2-db0fb34962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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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7:18│运达股份(300772):财通证券关于运达股份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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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股份(300772):财通证券关于运达股份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4907d199-e956-40cf-abe0-bd4b57c18a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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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7:18│运达股份(300772):财通证券关于运达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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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股份(300772):财通证券关于运达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e124508f-0115-4dbc-9230-1f556f5909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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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18:02│运达股份(300772):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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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6年4月3日(周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
次业绩说明会或者直接进入公司路演厅(https://ir.p5w.net/c/300772.shtml)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陈棋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魏敏先生,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吴明霞
女士,独立董事潘斌先生及保荐代表人彭波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 年4 月 2 日(星期四)15:00 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
页面。公司将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deded4b-fa96-4a43-8d0d-78b6e74c76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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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45│运达股份(300772):收购报告书之2025年四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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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股份(300772):收购报告书之2025年四季度持续督导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54a87682-c5e3-4c01-8640-a5a3882a2f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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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6:28│运达股份(300772):运达股份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在深交所上市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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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股份(300772):运达股份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在深交所上市的公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060dcb7e-b016-4259-90a1-90b3ed4071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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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35│运达股份(30077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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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股份(30077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108fd722-1ec7-4b3e-b273-eb69068c51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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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35│运达股份(300772):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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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股份”
或“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运达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
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
167号),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85,158,15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3元,扣
除发行相关费用3,707,547.1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96,292,445.83元,上述资金已于2025年2月19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5年2月20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5〕2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
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9,629.2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补充流动资金 B1 —
利息收入净额 B2 —
本期发生额 补充流动资金 C1 69,631.32
利息收入净额 C2 2.0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补充流动资金 D1=B1+C1 69,631.32
项目 序号 金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0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
差异 G=E-F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城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庆春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33050161672709111666 — 本期已销户
高新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19015401040065503 — 本期已销户
新城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庆 405247788429 — 本期已销户
春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1202020729800735011 — 本期已销户
解放路支行
合计 —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项目中,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运达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280f7785-3eae-4227-99ab-cc8312ae55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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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35│运达股份(300772):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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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股份(300772):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c16ef0df-9009-41c1-8d11-80bde9e634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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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35│运达股份(30077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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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股份(30077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cd26272f-bf1c-43eb-9fbb-dbacbcc51f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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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35│运达股份(300772):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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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股份(300772):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a1000416-6f5d-4e6b-b331-5726ac84d4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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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34│运达股份(30077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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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5 日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8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 391 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A座 23 楼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3.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4.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上述所有议案均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4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4:30(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 391
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A座 23 楼(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 2)、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件请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下午4:30 前送达公司(注明“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四)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
验证入场。
2.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帅帅、葛伟威
联系电话:0571-87392388
联系传真:0571-87397667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 391 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A座 23 楼
邮政编码:31001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76d6a6c1-ad95-4b9e-bce9-ce41cdfd0b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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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34│运达股份(30077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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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忠实勤勉、恪尽职守,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作
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潘斌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律职业资格。现任上海虎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文德启帆(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徕铂科服(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
海卓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
董事 东大会
情况
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次数 席次数 式参加会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东大会
议次数 席会议 次数
潘斌 11 9 2 0 0 否 4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阅,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2025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
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情形。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按照规定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次,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作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出席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 5次,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切实履行了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照监管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通过审阅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
险点等形式,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
的利益。
(五)现场工作及中小股东沟通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累计在公司现场工作 15 天,包括出席会议、开展定期报告预审、内控检查、审阅投资事项等工作;通过出席股东
大会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诉求,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对
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研究采纳,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
(六)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
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重点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相关事项均合法合规,未发现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之间存在违
规利益冲突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所涉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 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 年度,不存在公司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度,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决策程序合法。
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经营活动中得以有
效执行,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五)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 年度,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公司未提名或者任免董事,未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 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及相关人员履职情况
。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 年度,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 117 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个人考核达标,符合解除限售的资格条件,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
和独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持续关注公司治理优化、内控体系建设、新赛道业务风险防控等事项,进一步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提升履职
能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持。
独立董事: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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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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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运达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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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66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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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运达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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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24/12250257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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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运达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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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运达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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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运达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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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运达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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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运达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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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运达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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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运达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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