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73 拉卡拉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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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04 │拉卡拉(300773):拉卡拉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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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00:33 │拉卡拉(300773):2025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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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5 │拉卡拉(30077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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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4 │拉卡拉(300773):拉卡拉章程(202604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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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4 │拉卡拉(300773):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刘尔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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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4 │拉卡拉(300773):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张闫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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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4 │拉卡拉(300773):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程蕾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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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4 │拉卡拉(300773):职工董事选任制度(202604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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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4 │拉卡拉(300773):薪酬管理制度(202604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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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4 │拉卡拉(300773):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04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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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04│拉卡拉(300773):拉卡拉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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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9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22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中关村壹号 D1 座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3.00 关于审议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4.00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5.00 关于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计的议案
7.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8.00 关于审议续聘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其中,议案 2.00、4.00 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需对议案
6.00、7.00 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述职。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25 日,上午 10:00-11:30,下午 14:00-17:00(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中关村壹
号 D1 座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办理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3),与前述登记文件送交公司,以便登记确
认。传真或信件请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注明“2025年度股东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四)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
证入场。本次股东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五)其他事项:
1、股东会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陶琳琳、田鹏
联系电话:010-56710773
联系传真:010-56710909
电子邮箱:contact@lakala.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中关村壹号 D1 座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邮政编码:100094
2、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4d254634-85e1-4b89-ae30-488e651284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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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00:33│拉卡拉(300773):2025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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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卡拉(300773):2025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acc6addf-8f58-4a0d-b64d-806a8efdab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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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5│拉卡拉(30077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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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卡拉(30077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ff6ea1bb-ff05-4710-863f-5b3e85ec5f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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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4│拉卡拉(300773):拉卡拉章程(202604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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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卡拉(300773):拉卡拉章程(202604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03bc21af-f66a-4c2d-ae02-84afb96f87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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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4│拉卡拉(300773):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刘尔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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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刘尔奎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以来,
曾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大富科技和东华软件独立董事。目前担任中审计亚太会计所副所长,中航科(北京)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长城人寿保险公司独立董事、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4 年 12 月 18 日起至
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
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 11 次、股东会会议 3次。本人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按时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无缺席
或委托出席的情况。会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对议案进行了充分了解和研究;会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
出审慎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在任期内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或提出异议的情
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并兼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召开情况如下: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7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1次。本人依照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按时出席每
次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查,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因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在会议上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需要关注的议案进行了审慎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自 2024年 12月 18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
的情况;无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积极督促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有序实
施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报按期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积极与其他董事及管理层沟通,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
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除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列席股东会外,日常通过电话、邮件、视频等方式
,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本人不定期进行现场走访调研,针对公
司日常经营的主要环节,如产品创新、商户服务、风控合规等,与主要负责人进行深入交流,加深对公司业务的理解;同时关注国内
外行业政策变化和媒体报道对公司的影响,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
(八)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得到了公司股东、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
持,为本人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重大关联交易
2025年 4月 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作为独立董事,
本人认为公司 2024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影响公司独立性。
2025年 8月 8日、12月 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先后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转让部分全资子公司 100%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上述转让事项是公司为贯彻落实整体战略规划而实施,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该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侵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编制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
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
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有效。
(三)聘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025年 4月 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后经审慎评估,公司于 2025年 11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华明”)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
构。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安永华明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符合公司要求;同时,鉴于公司
A+H两地上市及业务国际化发展需要,该聘任可以更好地满足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2025年 8月 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H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H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具备 H股发行并上市相关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 H股发行并上市财务审计的要求。
(四)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事项
2025年 3月 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朱国海先生担任公司财
务总监职务。2025年 8月 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汤辉先生担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朱国海先生和汤辉先生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2025年 4月 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拟相应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
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促进公司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
着诚信勤勉的精神,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聚焦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董事会提供更多决策支持
和专业意见,做好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守护者,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签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d2d85500-8ec4-4576-8317-4352459091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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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4│拉卡拉(300773):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张闫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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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张闫龙先生,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获北京大学社会学学士和硕士学位,美国杜克大学社会学博士学位
。2012 年至今,在北京大学担任光华管理学院组织与战略管理助理教授、副教授、MBA 项目执行主任、学院党委委员,以及国家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战略研究院副院长。张闫龙先生是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其关于中国公司治理的研究在多个国内外顶级管
理学期刊上发表。2024 年 12 月 18 日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
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 11 次、股东会会议 3次,本人除因公务时间冲突请假未参加 1次股东会会议外(已按规定
履行请假手续),其余会议均按时亲自出席,无缺席或委托出席的情况。会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对议案进行了充分了解和研
究;会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审慎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在任期内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
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或提出异议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并兼任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
情况如下: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2次,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 1次。本人依照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按时出席每次会议,认真
履行职责,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查,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因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在会议上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需要关注的议案进行了审慎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自 2024年 12月 18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
的情况;无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积极督促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有序实
施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报按期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积极与其他董事及管理层沟通,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
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除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列席股东会外,日常通过电话、邮件、视频等方式
,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本人不定期进行现场走访调研,针对公
司日常经营的主要环节,如产品创新、商户服务、风控合规等,与主要负责人进行深入交流,加深对公司业务的理解;同时关注国内
外行业政策变化和媒体报道对公司的影响,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
(八)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得到了公司股东、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
持,为本人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重大关联交易
2025年 4月 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作为独立董事,
本人认为公司 2024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影响公司独立性。
2025年 8月 8日、12月 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先后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转让部分全资子公司 100%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上述转让事项是公司为贯彻落实整体战略规划而实施,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该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侵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编制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
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
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有效。
(三)聘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025年 4月 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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