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73 拉卡拉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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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1 │拉卡拉(300773):拉卡拉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新增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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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8:22 │拉卡拉(300773):拉卡拉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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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8:22 │拉卡拉(300773):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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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14 │拉卡拉(300773):参与投资设立上海考拉先导人工智能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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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14 │拉卡拉(30077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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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6:06 │拉卡拉(300773):拉卡拉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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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7:46 │拉卡拉(300773):拉卡拉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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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6:26 │拉卡拉(300773):拉卡拉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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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7:00 │拉卡拉(300773):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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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7:00 │拉卡拉(300773):拉卡拉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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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1│拉卡拉(300773):拉卡拉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新增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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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卡拉(300773):拉卡拉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新增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a53e95c6-bb1e-4d90-9f21-c0549a3d66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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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8:22│拉卡拉(300773):拉卡拉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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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孙陶然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股份比 占公司总 起始日期 解除日期 质权人
股东或第一 股份数量(股) 例 股本比例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孙陶然 否 1,860,000 2.40% 0.17% 2025/7/14 2026/7/9 红塔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合计 - 1,860,000 2.40% 0.17%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质押数 合计占其 合计占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量 所持股份 公司总 解除质押适用) (解除质押适用)
比例 股本比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例 股份限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售和冻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结、标 结合计
记合计 数量
数量
孙陶然 77,353,920 7.11% 22,416,000 28.98% 2.06% 0 0% 0 0%
合计 77,353,920 7.11% 22,416,000 28.98% 2.06% 0 0% 0 0%
注:本公告若出现相关股份比例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中心客户证券成交查询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9f01de8a-9f1b-4f4d-8b0d-fd59e29968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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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8:22│拉卡拉(300773):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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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 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 盈利:61,000 万元–70,000 万元 盈利:22,936.13 万元
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65.96%-205.20%
扣除非经常 盈利:19,000 万元–24,000 万元 盈利:14,544.10 万元
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30.64%-65.02%
基本每股 盈利:0.56 元/股–0.64 元/股 盈利:0.21 元/股
收益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
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增长 165.96%–205.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预计增长 30.64%–65.02%。主要原因为:
1. 公司上半年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经初步测算,影响本期利润金额预计约为 5 亿元,主要系出售公司持有的上市公
司股票实现较高投资收益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商户全链路经营的数字化服务体系,深入运用 AI 赋能内部降本增效,数字支付服务竞争力进一步巩
固和增强,“支付”与“SaaS”业务相互促进的正循环进一步畅通。报告期内,公司银行卡支付业务企稳并重回增长,其中外卡交易
金额快速增长;扫码支付业务和跨境支付业务均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各业务板块协同推进,推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实现较好增
长。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93f4e05c-1886-4a8b-81d7-07485ee894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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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14│拉卡拉(300773):参与投资设立上海考拉先导人工智能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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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卡拉(300773):参与投资设立上海考拉先导人工智能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bea1a7da-736c-41a8-aa65-78e5ff3da7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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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14│拉卡拉(30077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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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 年 6 月 26 日,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
临时会议方式召集与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6月 24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
董事 8 人。会议由董事长孙陶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上海考拉先导人工智能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部董事表决结果为 7 票赞成,0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董事孙陶然已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参与投资设立上海考拉先导人
工智能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e55b0787-a9f8-4b71-b8fd-d90d8624b9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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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6:06│拉卡拉(300773):拉卡拉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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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想控股”)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
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质押起始日 解除质押 质权人
称 股股东或 押股数(万 份比例(%) 本比例(%) 期 日期
第一大股 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联想控 是 3,000.00 16.17 3.86 2025/12/26 2026/6/16 中信证
股股份 券股份
有限公 有限公
司 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持股数量(万 持股比 本次变更前 本次变更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东 股) 例(%) 质押股份数 后质押股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名 量(万股) 份数量 股份 股本 已 占已 未 占未
称 (万股) 比例 比例 质 质押 质 质押
(%) (%) 押 股份 押 股份
股 比例 股 比例
份 (%) 份 (%)
限 限
售 售
和 和
冻 冻
结 结
数 数
量 量
联 18,549.25 23.88 3,000.00 0.00 0.00 0.00 0 0 0 0
想
控
股
合 18,549.25 23.88 3,000.00 0.00 0.00 0.00 0 0 0 0
计
注:本公告若出现相关股份比例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6月 17 日— 2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00c63de9-cdb8-4381-bcbd-3e009d738d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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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7:46│拉卡拉(300773):拉卡拉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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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 20
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会决议公告于 2025年 5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 2025 年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 776,664,94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00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10,665,976.8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00 股,不送红股。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3.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
则进行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会通过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
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76,664,94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00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776,664,942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087,330,918 股。公司不存在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的情形。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18 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22 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26 年 6 月 2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6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份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
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 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80 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 00*****850 孙陶然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月 10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公积金转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一、限售流 41,942,992 5.40 16,777,196 58,720,188 5.40
通股
二、无限售 734,721,950 94.60 293,888,780 1,028,610,730 94.60
流通股
三、总股本 776,664,942 100.00 310,665,976 1,087,330,918 100.00
备注: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七、相关参数调整
实施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最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上年度每股收益为 1.08。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中关村壹号 D1 栋
咨询联系人:田鹏
咨询电话:010-56710773
传真电话:010-56710909
八、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61031b31-d7a8-4ff0-8ea8-07428ec785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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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6:26│拉卡拉(300773):拉卡拉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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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想控股”)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登
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股份比 占公司总 起始日期 解除日期 质权人
股东或第一 股份数量(万 例(%) 股本比例
大股东及其 股) (%)
一致行动人
联想控股 是 1,587.00 8.56 2.04 2024-11-19 2026-6-1 华泰证券
股份有限
1,587.00 8.56 2.04 2024-11-21 公司
合计 - 3,174.00 17.11 4.09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持股数量(万 持股比 本次变更前质 本次变更后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东 股) 例(%) 押股份数量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名 (万股) (万股) 比例(%) 比例 已质 占已 未质 占未
称 (%) 押股 质押 押股 质押
份限 股份 份限 股份
售和 比例 售和 比例
冻结 (%) 冻结 (%)
数量 数量
联 18,549.25 23.88 6,174.00 3,000.00 16.17 3.86 0 0 0 0
想
控
股 18,549.25 23.88 6,174.00 3,000.00 16.17 3.86 0 0 0 0
合
计
注:本公告若出现相关股份比例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2 日— 2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6daefe4e-1131-4644-a69f-e88ef558bd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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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7:00│拉卡拉(300773):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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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委托,对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2. 公司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3.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会议文件。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
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相关法律问
题出具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已分别于 2026年 5月 8日、2026年 5月 18日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及补充通
知。上述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召开地点、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审议议案、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参与网
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等事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9日下午 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中关村
壹号D1座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孙陶然主持。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会
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如下:
1.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3 名,代表公司股份72,252,652股,占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的 9.3029%。2.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股东共 690 名,代表公司股份195,094,609股,占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25.1195%。综上,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693名,代表公司267,347,261股,占公
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34.4225%。
(三)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四)本所律师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和列席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
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其股东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所述内容相符,本次股东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
决,也未出现修改原议案和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表决、计票和监票,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没有对表决结
果提出异议。
(三)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3. 关于审议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 关于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6. 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 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8. 关于审议续聘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关于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5e8dc548-fb57-4be5-9ddc-5f4f45b8da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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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7:00│拉卡拉(300773):拉卡拉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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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卡拉(300773):拉卡拉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a7f9d66d-966b-410a-8dcc-f1299663ce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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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6:40│拉卡拉(300773):拉卡拉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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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报告摘
要》以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28日(星期四)下午15:30至17
:3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
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王国强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朱国海先生,公司独立董事程蕾
熹女士,公司董事会秘书汤辉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18: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
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2d1f2fcd-977e-4202-b9e6-2684ad390d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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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6:40│拉卡拉(300773):关于拟变更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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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辞职离任董事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李蓬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的原因,李蓬先生
向公司辞去非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自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选举通过并经中国人民银行
核准任职资格后正式生效,辞职生效后李蓬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并将按照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李蓬先
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原定任期终止日期为 2027 年 11 月 29 日,其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
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日常经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但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辞职后,其将继续严格遵守《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
李篷先生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不存在分歧,亦无任何须提请公司股东或债权人注意的情况。李蓬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公司对李蓬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为保
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法人治理水平,保障董事会决策的效率与科学性,根据公司第一大股东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提名函,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名补选于浩先生(个人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委员,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董事薪酬方案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一致,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选举通过并经中
国人民银行核准任职资格后正式生效,在于浩先生正式任职前,李蓬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771cd65c-cc93-4332-b1f6-b69635ea14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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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6:40│拉卡拉(300773):拉卡拉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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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8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6-013),公司将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2026 年 5 月 16 日,公司股东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联想控股”)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暨提请增加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公司股东
孙陶然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增加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至 202
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6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经核实,截至本公告发布日,联想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185,492,5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8
8%;孙陶然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5,252,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11%,均具备向股东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其提出临时提案
的程序、临时提案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
提交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作为本次股东会的第 9.00、10.00 号提案。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
后的股东会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9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22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中关村壹号 D1 座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3.00 关于审议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4.00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5.00 关于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计的议案
7.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8.00 关于审议续聘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9.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10.00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17 日及 2026 年 5 月 1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其中,议案 2.00、4.00 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需对议案 6.00、7.00 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述职。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25 日,上午 10:00-11:30,下午 14:00-17:00(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中关村壹
号 D1 座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办理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3),与前述登记文件送交公司,以便登记确
认。传真或信件请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注明“2025年度股东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四)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
证入场。本次股东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五)其他事项:
1、股东会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陶琳琳、田鹏
联系电话:010-56710773
联系传真:010-56710909
电子邮箱:contact@lakala.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中关村壹号 D1 座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邮政编码:100094
2、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1fb71c0d-747f-4344-85fc-0300ee0ff7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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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6:40│拉卡拉(300773):关于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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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卡拉”或“公司”)拟向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天津市天财商龙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天财商龙”或“被资助对象”)提供20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用于天财商龙经营资金短期周转,借款年化利率
为 4.0%,期限自实际借款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1.14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7.1.1 条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了解被资助对象的发展和经营状况,能
实时监控其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同时,被资助对象的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丁晖以其持有的全部被资助对象股份提供股权
质押担保,同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风险防范措施适当、充足。因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为支持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天津市天财商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业务发展,进一步加大 AI 原生应
用开发以及业务出海等方向投入,满足其经营资金短期周转需求,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向天
财商龙提供2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利率 4.0%/年,使用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
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本次财务资助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天财商龙股东会审议,因天财商龙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本次财务资助
尚需提交拉卡拉股东会审议,双方已于本公告日签署协议,协议将于拉卡拉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 名称:天津市天财商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25 年 3月 7 日
3) 注册地点: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工华道 2 号天津国际珠宝城 11 号楼-1,2-101-202
4) 法定代表人:丁晖
5)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6) 主营业务:提供餐饮、酒店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
7)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35.71%
2 天津市餐商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76%
3 田文凯 8.06%
4 丁晖 7.66%
5 糜新箭 6.49%
6 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4.40%
7 王彬 3.38%
8 张艳 2.85%
9 珠海多钰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68%
10 新余东泰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3%
11 天津海河红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7%
12 常州钟鼎晟观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52%
13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0.99%
14 深圳市创东方富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25%
15 深圳炜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0.25%
16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为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25%
17 深圳欣恒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0.03%
8) 公司直接持有天财商龙 35.71%的股权,通过与股东丁晖、田文凯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控制天财商龙股东会 51.43%的表
决权,天财商龙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被资助对象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 2026 年第一季度
资产总额(元) 222,692,624.96 161,967,615.94
负债总额(元) 372,439,216.97 320,787,976.24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元) -105,346,811.23 -112,917,093.32
营业收入(元) 252,714,652.89 94,849,549.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 14,807,973.79 -4,330,282.11
注:2025 为经审计的财务数据,2026 年一季度为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3.天财商龙的其他股东因自身经营情况和资金安排原因,本次未能按出资比例相应提供财务资助。天财商龙个人股东、法定代
表人、董事长丁晖以其持有的天财商龙 7.66%股权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不涉及对天财商龙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5.截至本公告日,天财商龙涉及未决诉讼的金额为 833 万元。天财商龙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各方当事人名称:
a) 借款方:天津市天财商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 出借方: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c) 担保方:天津市天财商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个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丁晖
2. 资助方式:现金
3. 金额:人民币 2000 万元
4. 期限:自实际放款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5. 利息:年化利率 4%
6. 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7. 担保措施
a) 股权质押担保:丁晖以其持有的天财商龙 7.66%股权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b) 连带责任保证:丁晖同时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由被资助对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丁晖以其持有的被资助对象 7.66%股份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同时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风险防范措施适当、充足。
公司作为被资助对象的控股股东,将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将通过持续跟踪经营
情况、强化资金使用管理等方式加强风险控制。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借款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天财商龙提供 2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其实际业务发展的需
要,有利于天财商龙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鉴于公司对天财商龙具有控制权,了解被资助对象的
发展和经营状况,能实时监控其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整体风险可控;且被资助对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丁晖以其持有的
被资助对象全部股份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同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风险防范措施适当、充足。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2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47%;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不涉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及相关情况等。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财务资助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78f21e1e-89f8-4a84-9f1d-c0d30affc9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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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6:40│拉卡拉(30077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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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 年 5 月 18日,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
临时会议方式召集与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5月 16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
董事 8 人。会议由董事长孙陶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鉴于李蓬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
,向公司辞去非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为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法人治理水平,保障董事会决策的效率与科学
性,根据公司第一大股东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提名函,经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现提名补选于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并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董事薪酬方案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一致。于浩先生的任
职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选举通过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任职资格后生效,在于浩先生正式任职前,李蓬先生将继续担任董事和战
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表决结果:全部董事表决结果为 8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上报中国人民银行核准。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二)通过《关于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天财商龙提供 2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利率 4.0%/年,使用期限为实际借款
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不超过 12 个月)。董事会认为该项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天财商龙实际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
天财商龙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对天财商龙具有控制权,了解被资助对象的发展和经营状况
,能实时监控其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整体风险可控;且被资助对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丁晖以其持有的被资助对象全部
股份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同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风险防范措施适当、充足。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全部董事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0票弃权,0 票反对。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28372157-46d2-462e-b26c-49734f6c43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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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04│拉卡拉(300773):拉卡拉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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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9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22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中关村壹号 D1 座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3.00 关于审议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4.00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5.00 关于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计的议案
7.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8.00 关于审议续聘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其中,议案 2.00、4.00 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需对议案
6.00、7.00 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述职。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25 日,上午 10:00-11:30,下午 14:00-17:00(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中关村壹
号 D1 座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办理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3),与前述登记文件送交公司,以便登记确
认。传真或信件请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注明“2025年度股东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四)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
证入场。本次股东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五)其他事项:
1、股东会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陶琳琳、田鹏
联系电话:010-56710773
联系传真:010-56710909
电子邮箱:contact@lakala.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中关村壹号 D1 座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邮政编码:100094
2、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4d254634-85e1-4b89-ae30-488e651284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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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00:33│拉卡拉(300773):2025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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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卡拉(300773):2025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acc6addf-8f58-4a0d-b64d-806a8efdab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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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5│拉卡拉(30077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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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卡拉(30077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ff6ea1bb-ff05-4710-863f-5b3e85ec5f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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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4│拉卡拉(300773):拉卡拉章程(202604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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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卡拉(300773):拉卡拉章程(202604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03bc21af-f66a-4c2d-ae02-84afb96f87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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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4│拉卡拉(300773):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刘尔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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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刘尔奎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以来,
曾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大富科技和东华软件独立董事。目前担任中审计亚太会计所副所长,中航科(北京)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长城人寿保险公司独立董事、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4 年 12 月 18 日起至
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
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 11 次、股东会会议 3次。本人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按时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无缺席
或委托出席的情况。会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对议案进行了充分了解和研究;会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
出审慎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在任期内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或提出异议的情
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并兼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召开情况如下: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7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1次。本人依照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按时出席每
次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查,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因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在会议上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需要关注的议案进行了审慎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自 2024年 12月 18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
的情况;无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积极督促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有序实
施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报按期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积极与其他董事及管理层沟通,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
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除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列席股东会外,日常通过电话、邮件、视频等方式
,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本人不定期进行现场走访调研,针对公
司日常经营的主要环节,如产品创新、商户服务、风控合规等,与主要负责人进行深入交流,加深对公司业务的理解;同时关注国内
外行业政策变化和媒体报道对公司的影响,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
(八)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得到了公司股东、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
持,为本人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重大关联交易
2025年 4月 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作为独立董事,
本人认为公司 2024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影响公司独立性。
2025年 8月 8日、12月 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先后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转让部分全资子公司 100%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上述转让事项是公司为贯彻落实整体战略规划而实施,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该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侵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编制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
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
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有效。
(三)聘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025年 4月 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后经审慎评估,公司于 2025年 11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华明”)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
构。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安永华明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符合公司要求;同时,鉴于公司
A+H两地上市及业务国际化发展需要,该聘任可以更好地满足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2025年 8月 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H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H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具备 H股发行并上市相关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 H股发行并上市财务审计的要求。
(四)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事项
2025年 3月 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朱国海先生担任公司财
务总监职务。2025年 8月 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汤辉先生担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朱国海先生和汤辉先生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2025年 4月 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拟相应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
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促进公司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
着诚信勤勉的精神,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聚焦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董事会提供更多决策支持
和专业意见,做好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守护者,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签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d2d85500-8ec4-4576-8317-4352459091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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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4│拉卡拉(300773):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张闫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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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张闫龙先生,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获北京大学社会学学士和硕士学位,美国杜克大学社会学博士学位
。2012 年至今,在北京大学担任光华管理学院组织与战略管理助理教授、副教授、MBA 项目执行主任、学院党委委员,以及国家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战略研究院副院长。张闫龙先生是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其关于中国公司治理的研究在多个国内外顶级管
理学期刊上发表。2024 年 12 月 18 日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
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 11 次、股东会会议 3次,本人除因公务时间冲突请假未参加 1次股东会会议外(已按规定
履行请假手续),其余会议均按时亲自出席,无缺席或委托出席的情况。会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对议案进行了充分了解和研
究;会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审慎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在任期内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
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或提出异议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并兼任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
情况如下: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2次,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 1次。本人依照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按时出席每次会议,认真
履行职责,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查,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因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在会议上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需要关注的议案进行了审慎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自 2024年 12月 18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
的情况;无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积极督促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有序实
施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报按期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积极与其他董事及管理层沟通,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
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除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列席股东会外,日常通过电话、邮件、视频等方式
,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本人不定期进行现场走访调研,针对公
司日常经营的主要环节,如产品创新、商户服务、风控合规等,与主要负责人进行深入交流,加深对公司业务的理解;同时关注国内
外行业政策变化和媒体报道对公司的影响,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
(八)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得到了公司股东、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
持,为本人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重大关联交易
2025年 4月 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作为独立董事,
本人认为公司 2024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影响公司独立性。
2025年 8月 8日、12月 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先后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转让部分全资子公司 100%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上述转让事项是公司为贯彻落实整体战略规划而实施,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该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侵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编制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
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
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有效。
(三)聘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025年 4月 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后经审慎评估,公司于 2025年 11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华明”)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
构。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安永华明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符合公司要求;同时,鉴于公司
A+H两地上市及业务国际化发展需要,该聘任可以更好地满足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2025年 8月 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H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H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具备 H股发行并上市相关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 H股发行并上市财务审计的要求。
(四)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事项
2025年 3月 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朱国海先生担任公司财
务总监职务。2025年 8月 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汤辉先生担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朱国海先生和汤辉先生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2025年 4月 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拟相应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
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
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促进公司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
着诚信勤勉的精神,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聚焦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董事会提供更多决策支持
和专业意见,做好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守护者,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签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c7993e7a-290e-4fa4-9493-0233e08568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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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4│拉卡拉(300773):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程蕾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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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程蕾熹女士,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2011 年 9月至 2024 年 3月,
程蕾熹女士历任北京瑞坤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京雁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北科建集团北京城市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北京科控
置地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北科亦创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 年 12 月 18 日起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
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 11 次、股东会会议 3次。本人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按时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无缺席
或委托出席的情况。会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对议案进行了充分了解和研究;会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
出审慎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在任期内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或提出异议的情
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并兼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公司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如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1次,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7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2次。本人依照各
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按时出席每次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查,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因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在会议上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需要关注的议案进行了审慎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自 2024年 12月 18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
的情况;无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积极督促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有序实
施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报按期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积极与其他董事及管理层沟通,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
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除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列席股东会外,日常通过电话、邮件、视频等方式
,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本人不定期进行现场走访调研,针对公
司日常经营的主要环节,如产品创新、商户服务、风控合规等,与主要负责人进行深入交流,加深对公司业务的理解;同时关注国内
外行业政策变化和媒体报道对公司的影响,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
(八)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得到了公司股东、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
持,为本人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重大关联交易
2025年 4月 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作为独立董事,
本人认为公司 2024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影响公司独立性。
2025年 8月 8日、12月 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先后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转让部分全资子公司 100%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上述转让事项是公司为贯彻落实整体战略规划而实施,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该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侵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编制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
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
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有效。
(三)聘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025年 4月 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后经审慎评估,公司于 2025年 11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华明”)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
构。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安永华明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符合公司要求;同时,鉴于公司
A+H两地上市及业务国际化发展需要,该聘任可以更好地满足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2025年 8月 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H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H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具备 H股发行并上市相关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 H股发行并上市财务审计的要求。
(四)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事项
2025年 3月 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朱国海先生担任公司财
务总监职务。2025年 8月 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汤辉先生担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朱国海先生和汤辉先生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2025年 4月 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拟相应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
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促进公司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
着诚信勤勉的精神,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聚焦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董事会提供更多决策支持
和专业意见,做好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守护者,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签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023427f5-fb7d-49e6-94b1-40b66eb0d7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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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4│拉卡拉(300773):职工董事选任制度(202604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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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完善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职工依法参与公司决策和监督,规范职工董事的
选任、履职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民主管理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职工董事,职工董事是公司董事会成员,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条 职工董事的选任与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二)民主选举原则;
(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四)职工代表性与董事会专业性相结合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工董事的提名、选举、增补、更换(罢免)及管理等事宜。
第二章 职工董事的任职资格与条件
第五条 职工董事须为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在职职工。
第六条 职工董事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以下情形不得担任职工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
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前款规定选举职工董事的,该选举无效。职工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第七条 职工董事人数 1 名,职工董事的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可连选连任。
第三章 职工董事的提名与选举
第八条 公司工会委员会可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名候选人。公司工会委员会负责对初步候选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
第九条 候选人名单确定后,应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接受全体职工的监督。如在公示期间发现候选人存在不符
合任职资格等问题,经核实后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重新提名候选人。
第十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选举公司职工董事的唯一法定机构。
第十一条 选举程序:
(一)工会应依法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
(二)向职工代表介绍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三)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四)选举职工董事,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具体计票规则(如有效票认定、当选票数要求等)由职工代表大会依法
制定;
(五)选举应设监票人、计票人,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并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六)详细记录选举过程、表决结果,形成书面决议,并由所有职工代表签字确认,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第十二条 选举结果确认与报告:
(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董事后,应当形成正式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二)工会应当及时将选举结果书面报告公司董事会;
(三)董事会根据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结果,确认职工董事资格并进行披露。第四章 职工董事的罢免、增补与更换
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认为职工董事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时,可提出罢免动议:
(一)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本制度规定;
(二)严重失职、渎职,给公司或职工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三)未能履行职工董事职责,经职工代表大会评议认定为不称职;
(四)出现本制度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职工董事的情形;
(五)职工董事丧失职工身份(如辞职、劳动合同终止、退休、被解雇等);
(六)不能正常履行董事职务超过六个月;
(七)被职工代表大会认为不宜继续担任的其他情形;
(八)三分之一以上的职工代表联名也可提出罢免动议。
罢免决议形成后,由工会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和被罢免人。被罢免人自罢免决议生效时起不再担任职工董事。
第十四条 职工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罢免、丧失职工身份、死亡或其他原因空缺时,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及时进行增
补选举。
(一)出现空缺后,由工会启动增补选举程序;
(二)按照本制度第三章规定的提名与选举程序进行增补选举;
(三)新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的任期至拟任职届次的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第五章 职工董事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 职工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权利,并享有:
(一)就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提请召开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合理要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二)列席与其职责相关的公司行政办公会议和有关生产经营工作的重要会议;
(三)要求公司工会、公司有关部门和机构通报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六条 职工董事应当履行与其他董事相同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并负有以下义务:
(一)代表和反映公司职工的合理诉求,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职工负责;
(二)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履行职责情况,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和评议;
(三)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提高履职能力;
(四)及时向职工传达董事会的重要决定和精神;
(五)不得利用职工董事身份谋取个人利益;
(六)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 职工董事的管理与保障
第十七条 职工董事应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履行职责的情况。
第十八条 公司对职工董事的履职提供保障:
(一)公司应保证职工董事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获取履行董事职责所需的公司信息和资料。
(二)职工董事因履行董事职责占用工作时间的,视为正常出勤,公司应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
(三)公司应为职工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如调研、培训费用等)。
(四)公司工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应为职工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如收集职工意见、提供信息等)。
第十九条 对职工董事的考核与评议:
(一)职工董事的履职情况,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评议。
(二)职工代表大会可以采取述职评议、民主测评等方式对职工董事进行年度或任期评议。
(三)评议结果作为职工董事是否称职的重要依据,并与是否需要启动罢免程序相关联。评议结果应书面反馈给职工董事本人和
公司董事会。
第七章 档案管理
第二十条 公司工会应建立职工董事选任与履职档案,完整、准确、及时地记录选举过程、履职报告、评议结果、罢免情况等文
件资料,并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存。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后续颁
布的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相冲突的,以后者为准;与公司章程冲突的,应及时修订本制度。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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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4│拉卡拉(300773):薪酬管理制度(202604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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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透明的薪酬管理体系,优化公司收入分配结构,吸引、激励和保留优秀人才,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稳步实
现与可持续健康发展,同时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包括普通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等。高管指公
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薪酬管理原则
1、战略导向原则:薪酬体系需紧密对接公司发展战略与整体经营业绩,为业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价值贡献原则:薪酬水平与个人能力、业绩贡献相匹配,激发员工积极性,保持行业竞争力,体现内部公平与外部竞争性。
3、可持续发展原则:建立激励与风险约束相平衡的薪酬机制,薪酬水平与公司经济效益和支付能力相适应,保障公司长期稳定
发展;
4、合法合规原则:薪酬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及监管机构的法律法规,确保制度合规。第二章 工资总额管理
第四条 工资总额定义
工资总额是指由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第五条 工资总额管理机制
公司建立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年度经营目标,结合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及市
场对标情况,并参考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科学制定人员编制及预算,合理确定工资总额。
第六条 工资总额动态调整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策略、行业水平及岗位价值等因素,动态调整工资总额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重
点向关键岗位、业务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倾斜,同时提升普通员工薪酬水平,促进公司整体薪酬结构的优化。第三章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第七条 薪酬原则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遵循以下
原则:
1、公平原则: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2、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3、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4、激励和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向股东
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分配的管理机构。第八
条 薪酬结构
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构成。
1、基本薪酬:以员工岗位为依据确定,体现岗位价值与市场水平;
2、绩效薪酬: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以公司经营业绩达成情况和各部门及个人绩效考核
结果发放。
3、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与公司长期战略目标实现情况紧密关联,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第九条 董事薪酬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除担任董事外亦担任其他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薪酬体系与绩效考核规定,
领取相应薪酬。
在公司除担任董事外未担任其他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标准及发放形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
行。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 支付规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建考核小组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1、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
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其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
3、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奖金并予以发放。
第十一条 薪酬止付与追索机制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
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二条 薪酬体系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随公司经营状况、市场薪酬水平、个人岗位与绩效变动等情况对员工薪酬进行调整,以适应公
司发展需求。
第十三条 普通员工薪酬调整
公司建立普通职工薪酬调整机制,通过绩效考核结果的合理应用,结合定岗定薪、调岗调薪及年度调薪等方式,确保员工薪酬水
平随公司效益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而合理调整。第十四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应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战略、年度经营情况、岗位职责和市场薪资情况,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
酬,根据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多维度因素确定。公司可以对高级管理人员发放一定的年度奖金,根据企业年度经营目标完
成情况,结合个人分管业务年度考核结果确定。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人员薪酬的调整。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的制定及修订由人力资源部及薪酬考核委员会提议,上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bac639ad-0109-4211-8416-7a62250522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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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4│拉卡拉(300773):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04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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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卡拉(300773):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04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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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4│拉卡拉(300773):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604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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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卡拉(300773):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604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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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2│拉卡拉(300773):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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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方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其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需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后方
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170,636,476.04 元,母
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 1,160,897,743.06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年度无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002,893,735.43 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675,711,480.30 元。为积极回
报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要求,在保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776,664,94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00 元(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10,665,976.8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00 股,不送红股。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
,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派,该分配方案未超出截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的可分配范围。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以 788,082,442 股(
公司总股本 788,082,500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5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 157,616,488.40 元(含税)。2025 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468,282,465.20 元;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
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 0.00 元。综上,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共计468,282,465.20 元,约占本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9.75%。2025 年度拟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00 股,不送红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
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776,664,942 股变为 1,087,330,918 股。
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
行分派。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68,282,465.20 477,624,465.20 400,009,971.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1,046.97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170,636,476.04 351,198,625.92 457,663,018.74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302,711,715.61 260,550,122.20 249,947,304.82
营业收入(元) 5,546,874,569.62 5,758,635,645.56 5,934,478,586.4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675,711,480.30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002,893,735.43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345,916,901.4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046.97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659,832,706.90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345,917,948.37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813,209,142.63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72%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年平均净利润为 659,832,706.90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 1,345,917,9
48.37 元,不低于 2023—2025 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等的相关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
成果。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
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以及其占总资产的比例均未超过 50%。
该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且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需中国人
民银行审批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921a50cd-dae9-4789-a400-25e391143c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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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2│拉卡拉(300773):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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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
办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25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相关情
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1年 5月 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 2021年 5月 24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收购蓝色光标 1.44亿股已上市流通 A股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协议
转让的方式向关联方西藏耀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耀旺”)收购其持有的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蓝色光标”)已上市流通 A 股股份 1.44 亿股。公司与西藏耀旺签订《关于蓝色光标股份协议转让之协议书》,交易标
的转让价格为 6.35元/股,总价款为人民币 91,440.00万元。截至 2021年 9月 10日公司已按照协议约定完成收购。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于 2025年 11月 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后续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决议授权处置公司资产的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与市
场状况,择机出售长期股权投资项下的已流通的上市公司股票,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方式、时机、价格、数量等的选择和确定
。
二、2025 年度证券投资损益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出售持有的蓝色光标股份,持股比例降低至 2.62%,且不再对蓝色光标具有重大影响,会计核算由长期股权投资
权益法转换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025 年度,蓝色光标权益法、处置股份及长期股权投资转为交易
性金融资产共确认投资收益 62,516.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4,998.50万元,合计 97,514.51万元。
三、执行证券投资内控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证券投资的规定以及《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拉卡拉支付
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9dc98126-9551-48ac-8244-6887fcbeb3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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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2│拉卡拉(300773):独立董事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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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就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闫龙先生、刘尔奎先生及程蕾熹女士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
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
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cb706bf8-276f-4271-81d1-9f2c9f53b4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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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2│拉卡拉(300773):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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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卡拉”或“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发布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
告》,该方案是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
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制定,旨在
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现针对行动方案相关举措进展说明如下:
(一)聚焦主业,让支付更便捷、更懂商户、更有价值
公司坚持“商户数字化经营服务商”的定位,持续完善支付服务体系,强化支付业务核心竞争力,围绕“更便捷的支付”,打造
一站式支付解决方案;围绕“更懂商户的支付”,丰富更多细分场景支付解决方案,围绕“更有价值的支付”,构建“业财一体”的
整体解决方案,让数字支付的便利惠及千万商家和亿万消费者;同时紧跟跨境支付的变革趋势和数字货币的创新应用,加快全球化业
务布局,致力成为服务中国企业出海的可靠伙伴。2025年,公司积极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和挑战,聚焦高质量发展,境内条码支付持
续增长,银行卡收单与条码支付的交易规模仍保持行业领先水平,市场份额稳中有升;跨境支付交易金额和客户数量分别同比增长了
80.69%和73.99%,外卡支付交易金额和客户数量分别同比增长了117%和43.5%,呈现高速增长态势。
(二)锐意创新,构建数字化服务核心竞争力
公司洞察市场之需,把握产业之变,大力推行“AI First”理念,以AI重构研发底座,全面推进AI应用,不断加大创新投入。20
25年,公司在行业内首家推出商户AI钱包,重构商户服务模式和交付方式,将账单查询、个性化结算、开店助手等高频服务升级为AI
智能体,为商户打造一个可持续学习、自我训练、动态进化的店铺经营“超级大脑”,拉卡拉AI钱包已成功入选由中关村云计算产业
联盟编纂的《2025中国云生态典型应用案例集》。同时,公司“支付+SaaS”转型取得实质性进展,通过旗下天财商龙和云超科技两
个专业化子公司,聚焦餐饮和零售这两个重点领域,打造了基于云端的服务商家全业务流程闭环的一整套解决方案,产品力、品牌力
大幅提升,面向中小连锁餐饮商家的“青橙云”一经推出就广受客户好评。截至2025年底,公司已为超8万品牌餐饮门店,累计为超1
0家零售商户提供支付+SaaS服务,助力商户及其上下游合作伙伴数字化转型,逐步构建公司数字化服务的核心竞争力。
(三)多策并举,维护股东权益提升投资者回报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为本,在努力创造价值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回报。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制定的利润分配政
策进行分红,持续与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成果。2019年、2020年、2023年、2024年、2025年中期,公司分别现金分红8.00亿元、7.80
亿元、4.00亿元、4.78亿元、1.58亿元,2025年度拟现金分红3.11亿元,本次年度分红实施后,公司累计分红将超过29亿元,彰显公
司长期投资价值。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于2021年使用6.00亿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2,016.50万股;于2023年使用5,758.
53万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319.01万股,为市场注入信心。2025年,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库存股共计23,355,058股完成回购注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直接减少公司流通股份,提
升每股收益,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四)规范治理,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以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管理层为执行机构的权责分明的法人治理结构,各机构分工协作,相互制衡。公司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体系,修订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规范议事决策程序,推进公司治理和内
部控制建设。
公司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战略,自2019年上市以来自愿披露了《拉卡拉2019-2022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023年度环境、社
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面公开
展现公司在社会责任方面的丰富实践和成效,并持续完善工作机制,提升 ESG 实践的专业性、系统性,更好地满足国内、国际投资
者对公司ESG 管理与实践信息的关注和需求。
(五)优化服务,提升信披质量,加强投资者沟通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建立内部重大事项信息搜集、上报
和沟通机制,保障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公司重视与资本市场的沟通,逐步建立起多元化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为使投资者能
够进一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充分利用电话、邮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业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双向沟通,
及时传递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管理信息,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6df113d2-481e-4053-8f0f-fb8defa538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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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2│拉卡拉(30077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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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80024293_B02号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
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4月16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8002429
3_B0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后附的2
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
们审计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
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而执行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
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
当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为2025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80024293_B02号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56f3f9c8-8be7-47c8-85fe-f15aec8fb0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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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2│拉卡拉(300773):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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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卡拉”或“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担任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详细情况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安永华明是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安永华明严格
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
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董事
会拟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并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 2026 年度相关的审
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月成立,2012 年 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
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
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
至 2025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50 人。安永华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人民币 54.5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 亿元。2024 年度 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
8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
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
关的民事诉讼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纪律处分 0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4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行业惩戒 1次和纪律处分
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
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景璐女士,于 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安永华
明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3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医药制造业及支付行业。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许石女士,于 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
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零售和支付行业。
项目质量复核人石静筠女士,于 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融资租赁、资产管理和支付行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
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 年度审计服务收费(含年报审计、内控审计等)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
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具体金额由董事会提请股东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
、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16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安永华明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
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16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
安永华明负责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聘任期为一年。
3、《关于续聘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316c4a0d-1c67-42db-af5b-4d037fef85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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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2│拉卡拉(30077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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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度,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现将董
事会 2025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2025 年,我国经济顶压前行、向新向优发展,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其中,消费持续发挥经济增长的主引擎作用。支
付行业助力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为促进消费、服务实体经济做出了更多努力。公司积极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与挑战,坚持“商户数
字化经营服务商”的战略定位,大力推行“AI First”理念,以 AI 重构研发底座,全面推进 AI 应用,不断完善商户全链路经营的
数字化服务体系,推动公司创造更长远的价值;同时,公司紧跟跨境支付的变革趋势和数字货币的创新应用,加快全球化业务布局,
致力成为服务中国企业出海的可靠伙伴。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综合收单交易金额为 3.94 万亿元,同比下降 6.75%,其中,银行卡交易金额 2.47 万亿元,同比减少 13.
73%,扫码交易金额 1.47 万亿元,同比增长 7.90%,银行卡与扫码的交易规模继续保持行业领先水平;公司跨境支付交易金额为 88
9 亿元,同比增长 80.69%。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5.47 亿元,同比减少 3.68%,其中,数字支付业务实现收入 48.74 亿元,同比下
降 5.65%,主要受银行卡支付整体承压的影响;科技服务业务实现收入 4.08 亿元,同比增长 44.05%,主要系天财商龙自 6 月份并
表影响;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1.71 亿元,同比增长 233.33%,主要系(1)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增加;(2)出售部分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实现投资收益大幅增长;公司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 3.01 亿元,同比减少
45.58%,主要受支付业务收入下降影响。
二、2025 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章程》中董事会人员组成由 7 名董事变更为 8 名董事(新增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同日公
司职工代表大会推选出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该职工董事自 2025 年 10 月 11 日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起正式履职。
(一)日常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11 次会议,全体董事积极参与公司重要事项的决策过程,就涉及的定期报告、ESG 报告、利润
分配方案、日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银行授信的授权、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修订、股权激励及股份回购注销、H股发行上市相关事
宜、资产处置、审计机构聘任等影响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事项充分研究、审慎决策。所有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履
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了公司各
项业务的发展,为公司科学决策和董事会规范运作做了大量的工作。
(二)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召开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主要负责公司财务监督、核查工作及
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2025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7次会议,重点对公司各期定期财务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内
控自评价报告、变更年度审计机构、提名财务总监候选人,以及 H股发行相关审计事项和关联交易等议案进行审议。审计委员会在公
司定期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汇报,与审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共同讨论并解决审计
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对公司规范运作及内部控制提出改进建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履职,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
积极开展工作,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2025 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对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进行了审议。
3、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依照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认真履职,积极开展
工作。2025 年,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 1次会议,对关于公司发行 H股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
H 股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境外公开发行 H股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4、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2025 年,提
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2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提名财务总监候选人、增选独立董事、确定董事类型、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及聘
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并对相关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出具了独立、公正的意见;在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时,向公司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2025 年,公司独立董事参与了全部 11 次董事会,并对其中 3次董事会相
关审议事项召开独董专门会议进行了仔细审查。2025 年 4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 2025 年度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
了审议。2025 年 8 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转让部分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审议。2025 年 12 月,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转让部分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再次审议。
(四)董事会召集股东会组织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 3次股东会会议,会议均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公司股东参加股东
会表决提供便利,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董事会 2026 年工作计划
(一)锚定战略目标,推动年度经营目标高效落地
充分发挥董事会战略引领核心作用,聚焦业务高质量发展。夯实公司管理层责任,深耕核心主业,强化董事会在战略执行过程中
的监督与复盘,及时协调解决战略实施及业务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精准把控经营发展方向。确保实现公司的可持续性
健康发展,为企业年度目标的顺利实现不懈努力。
(二)完善内控体系,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
董事会将进一步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持续健全与经营发展相适应的规章制度,保障董事会、股东会及经营管理层依法
履职、规范运行。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科学决策程序,强化内部控制与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优化内控流程,健全风险防范机
制,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效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筑牢制度根基。
(三)加强市值管理,持续推动质量与回报双提升
2026 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
,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确保信息披露合规和质量,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推进价值创造与价值传播体系
建设,持续构建公司质量与股东回报同步提升的长效机制,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
市公司质量。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2981446d-7e7e-457d-8392-6cf2e936ed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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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2│拉卡拉(30077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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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在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
评估并履行监督职责,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
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
方广场安永大楼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
,截至 2025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 注册会计师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50 人。安永华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人民币 54.5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 亿元。2024 年度 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
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
的民事诉讼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行业惩戒 1次和纪律
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
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安排,安永华明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告等内容进行审计,包括工作计划沟通、现场核查、关键节点沟通等。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
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等
进行了沟通。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
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于 2025 年 12 月 24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
制审计工作,聘任期为一年。
四、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立信自 2016 年度开始,已为本公司连续提供年报/内控审计服务 9 年,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公司不存
在已委托立信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2.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已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股份(H 股)发行与上市申请,为更好地满足后续 A+H两地对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结合公司
业务国际化发展的需要,公司聘任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3. 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安永华明进行了沟通,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对此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将
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配合及衔接工作。五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如下监督职责:
1、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安永华明的专项资质、诚信情况、过往审计情况以及审计质量等内容,认为安永华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
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2、2026 年 1 月 6 日,公司通过现场方式召开了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第一次)沟通会,公司审计委员会、安永华明项目组、
财务部及证券部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中安永华明项目组进行了 2025 年度审计计划汇报,包括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重点
审计内容、风险评估、审计策略以及审计团队介绍等内容,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安永华明项目组的汇报,并针对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工作提出关注重点和建议。
3、2026 年 4 月 13 日,公司通过现场+通讯方式召开了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第二次)沟通会,公司审计委员会、安永华明项
目组、财务部及证券部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安永华明项目组对 2025 年度审计结果进行汇报,审计委员会听取了相关内
容,并提出建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
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沟通、讨论,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
按质地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审计过程保持独立,审计计划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二 O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7e5e67cd-0e28-4218-89a6-f2c63c8883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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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2│拉卡拉(30077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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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卡拉(30077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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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2│拉卡拉(300773):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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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卡拉(300773):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bb0bc0e3-0b0e-41fa-ad82-c8e00db697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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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2│拉卡拉(300773):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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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
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预算管理、资金管理、采购管理
、销售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和担保、关联交易、子公司管理、财务报告、信息系统。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法律与合规管理、资金资产管理、运营管理、信息技术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的错报金额与利润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者连同其他缺陷所导致的错报金额小
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的错报金额与资产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者连同其他缺陷所导致的错报金额小
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1%,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1%,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 重大缺陷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注册会计师已发现,但未被内部控制所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监督
无效。
(2) 重要缺陷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未建立及执行反舞弊机制,未及时发现关键岗位舞弊行为;
对期末财务报告的内控存在缺陷,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真实完整。
(3) 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的绝对金额大于当年利润总额的5%,为重大缺陷;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的绝对金额大于当年利润总额的
3%但小于5%,为重要缺陷;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的绝对金额小于当年利润总额的3%,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 重大缺陷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重大缺陷但尚未整改。
(2) 重要缺陷
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形成损失;
关键岗位严重流失;
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3) 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fa66119d-492d-4d3e-a4aa-e049fd07c9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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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1│拉卡拉(300773):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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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卡拉(30077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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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1│拉卡拉(30077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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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卡拉(30077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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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1│拉卡拉(30077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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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卡拉(30077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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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1│拉卡拉(300773):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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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卡拉(300773):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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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0│拉卡拉(300773):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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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80024293_B01号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61f33d94-4b87-4658-8dab-c1a08095f0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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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0│拉卡拉(300773):拉卡拉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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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卡拉(300773):拉卡拉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e150dd5e-7c37-4f3a-b081-1d4e078e86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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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5:44│拉卡拉(30077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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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经全
体董事确认,一致同意 2026 年1 月 26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孙陶然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8 人,实
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8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根据公司资金情况及使用计划,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为合理利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
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资金收益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
币 10 亿元(含)进行委托理财,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使用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该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
度及期限内具体组织实施,行使买卖、赎回等各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6/adf0702a-9e15-46d8-8203-839cea720e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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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5:44│拉卡拉(30077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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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卡拉(30077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6/9a1ca1ac-4aa7-47da-baf9-7ad37258f3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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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20:12│拉卡拉(300773):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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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 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 e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e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 盈利:106,000 万元–120,000 万元 盈利:35,119.86 万元
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202%-242%
扣除非经常 盈利:30,000 万元–41,000 万元 盈利:55,291.98 万元
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46% - 26%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
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 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02%-242%,主要系非经常性损益大幅增加所致,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
的影响金额预计约为 81,400 万元,主要系(1)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增加;(2)出售部分持有的上市公司股
票实现投资收益大幅增长。 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后,公司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 46%-26%,主要受银行卡支付交易规模下降影响
。
2、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提升数字支付综合服务能力,加快全球业务布局,扫码支付交易金额持续增长,跨境支付交易金额快速
增长,外卡交易金额较去年同期翻倍,公司数字支付业务结构更加均衡。公司大力推进“支付+SaaS”转型,进一步提升商户服务附
加值,带动公司科技服务收入较快增长。
3、展望 2026 年,公司将进一步推进支付与 SaaS 和 AI 的融合,今年以来,公司主营业务稳步发展,投资收益同比大幅增长
。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5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
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922a64d6-c45a-433b-a21d-9bd6b7d35a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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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 17:58│拉卡拉(300773):拉卡拉关于股东部分股份新增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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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卡拉(300773):拉卡拉关于股东部分股份新增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9/86e2de2d-6475-422e-b38d-f23b0ffc52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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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8:52│拉卡拉(30077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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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卡拉(30077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4/c37e7d1c-ad82-4a83-b0c1-8d3783c91a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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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8:50│拉卡拉(300773):拉卡拉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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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下午2: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中关村壹号D1座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陶然先生主持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776,664,942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21 人,代表股份 199,189,2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4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21 人,代表股份 199,189,2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46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20 人,代表股份 13,696,7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6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20 人,代表股份 13,696,7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635%。
(二)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通过提案 1.00 关于转让部分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通过提案 1.01 转让广州拉卡拉普惠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5,431,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133%;反对 3,618,9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8168%;弃权13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9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38,6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620%;反对 3,618,9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217%;弃权 13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63%。
通过提案 1.02 转让广州润信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的 100%股权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5,454,7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251%;反对 3,568,8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7917%;弃权16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
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62,2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344%;反对 3,568,8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559%;弃权 16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98%。
通过提案 1.03 转让西藏弘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5,450,3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229%;反对 3,566,8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7907%;弃权17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
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57,8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022%;反对 3,566,8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413%;弃权 17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65%。
通过提案 2.00 关于授权处置公司资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097,7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20%;反对 861,0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323%;弃权23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7%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05,2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306%;反对 861,0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866%;弃权 23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29%。
通过提案 3.00 关于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257,5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22%;反对 743,8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734%;弃权18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3%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65,0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972%;反对 743,8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09%;弃权 18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19%。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益文、李诗滢
(三)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4/dd1e7f79-f4ed-4a36-b88c-42c7ff3e3b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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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6:14│拉卡拉(300773):拉卡拉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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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卡拉(300773):拉卡拉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2/afa5caa3-8142-4c58-bbe0-d5903c33ee72.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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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拉卡拉: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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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7/12251120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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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拉卡拉: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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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7/12251120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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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拉卡拉: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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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3/12247257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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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拉卡拉: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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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78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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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拉卡拉: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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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64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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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拉卡拉: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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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64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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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拉卡拉: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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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37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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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0│拉卡拉: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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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10/12208340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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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拉卡拉: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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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2/121969807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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