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75 三角防务 更新日期:2025-10-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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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16:06 │三角防务(30077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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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11:46 │三角防务(300775):补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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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9:12 │三角防务(300775):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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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9:12 │三角防务(300775):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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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9:12 │三角防务(300775):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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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9:12 │三角防务(300775):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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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5:56 │三角防务(30077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的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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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1:54 │三角防务(300775):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三角防务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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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6:29 │三角防务(300775):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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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6:28 │三角防务(300775):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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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16:06│三角防务(30077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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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防务(30077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1fcd942c-583c-47b5-9baf-43c7c7c3c4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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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11:46│三角防务(300775):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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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4,以下称“原公告”),经事后复
核,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原公告内容有误,现做出如下补充(补充部分加粗表示):
补充前:
1、非独立董事:严建亚先生(董事长)、何琳女士、虢迎光先生、严健先生、王海鹏先生、杨伟杰先生、朱慧敏女士(职工代
表董事)。
补充后:
1、非独立董事:严建亚先生(董事长)、何琳女士、韩迪先生、虢迎光先生、严健先生、王海鹏先生、杨伟杰先生、朱慧敏女
士(职工代表董事)。
韩迪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
告》
(2025-096)。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
披露的审核工作,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问题出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c9670147-7cd5-422a-82e3-5c91f2a647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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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9:12│三角防务(300775):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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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防务(300775):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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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9:12│三角防务(300775):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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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防务(300775):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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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9:12│三角防务(300775):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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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以口头、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全体董事共同推举
严建亚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选举严建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9月 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严建亚先生(主任委员)、虢迎光先生、傅瑜先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傅瑜先生(主任委员)、王建玲女士、虢迎
光先生
审计委员会:周龙先生(主任委员)、王建玲女士、何琳女士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9月 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虢迎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罗锋先生、李
宗檀先生、周晓虎先生、严健先生、王海鹏先生、严党为先生、曹亮先生、李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杨伟杰先生为公司副
总经理及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审核通过、聘任公司财务总监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9月 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聘任杨伟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杨伟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
,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9月 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ce424123-0de0-4453-9189-bb3c464f36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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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9:12│三角防务(300775):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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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了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财
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12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8名(含1名职工董事),独立董事 4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严建亚先生(董事长)、何琳女士、虢迎光先生、严健先生、王海鹏先生、杨伟杰先生、朱慧敏女士(职工代
表董事)
2、独立董事:周龙先生(会计专业人士)、王建玲女士(会计专业人士)、傅瑜先生、占小平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且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1
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5-096)和《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
代表董事的公告》(2025-097)。
二、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战略委员会:严建亚先生(主任委员)、虢迎光先生、傅瑜先生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傅瑜先生(主任委员)、王建玲女士、虢迎光先生
3、审计委员会:周龙先生(主任委员)、王建玲女士、何琳女士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中,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周龙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经理:虢迎光先生
副总经理:罗锋先生、李宗檀先生、周晓虎先生、严健先生、杨伟杰先生、王海鹏先生、严党为先生、曹亮先生、李辉先生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审议通过,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聘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情况
聘任杨伟杰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聘任财务总监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杨伟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
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杨伟杰先生的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西安市航空基地蓝天二路8号
电子信箱:info@xasjfw.com
联系电话:029-81660637
传真号码:029-81662208
五、公司部分董事及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鹏程先生、独立董事苏青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
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吴接勤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李春娟女士(监事会主席)、冯晓花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但仍在公司任职。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鹏程先生、苏青女士、吴接勤先生、李春娟女士、冯晓花女士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
的承诺事项;上述人员离任后,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9e855d7c-88ca-43c6-b686-10c210227e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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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5:56│三角防务(30077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的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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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防务(30077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的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b4a152c3-09dc-4377-81c2-64d7c45d44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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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1:54│三角防务(300775):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三角防务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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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防务(300775):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三角防务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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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6:29│三角防务(300775):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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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委托,指派律师列席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以及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查询了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核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文件,听
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已经向本所律师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
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并无任何隐瞒、虚假、误导或重大遗漏之处;公司保证提供的正本与副本
一致、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所有签字和印章均是真实的;公司保证向本所律师作出的所有口头陈述
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中涉及的股权比例数值均采用四舍五入并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除非事先取得本所律师的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将本法律意见
书或其任何部分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
本所律师根据《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
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1.2025年 8月 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拟
定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刊登了《西安三角防务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届次、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召开方式、会议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象、会
议召开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及会议联系方式等其他事项,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股
东的股权登记日及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权利。公告的刊登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满 15日。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下午 14:30 在
陕西省西安市航空基地蓝天二路 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严建亚主持。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
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投票方式与公告一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召集人资格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关于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根据《股东大会通知》,截至股权登记日止 2025年 9月 5日下午 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表 0人,代表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335 人,代表公司股份187,104,9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720%。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 335人,代表公司股份 187,104,9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4.1720%。
3.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所指派的律师现场列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现行《公司
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本次会议审议及表决的事项与公司《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一致,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收到临时议案或新的提案。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就《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律师进行计票、监票,并按规定的程序将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进行合计统计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对现场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二)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经审议,依照《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表决程序,表决了以下议案:
1.表决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341,2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18%;反对 64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63%;弃权 11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37,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556%;反对 647,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972%;弃权 11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72%。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有效表决通过。
(三)会议记录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签名。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
四、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经本所负责人及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c31d1325-6cb7-4add-91b1-3dd4033494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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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6:28│三角防务(300775):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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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2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
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航空基地蓝天二路8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严建亚主持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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