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75 三角防务 更新日期:2025-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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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34 │三角防务(30077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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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34 │三角防务(30077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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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32 │三角防务(300775):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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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8 15:41 │三角防务(300775):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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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5:40 │三角防务(300775):关于参加“2025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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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6:34 │三角防务(300775):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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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6:34 │三角防务(300775):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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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19:14 │三角防务(300775):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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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19:14 │三角防务(300775):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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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19:12 │三角防务(30077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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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34│三角防务(30077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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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
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航空基地蓝天二路8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严建亚主持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76人,代表股份212,519,2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6230%。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6人,代表股份212,519,283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38.623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70人,代表股份32,792,6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597%。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0人,代表股份32,792,655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5.9597%。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
(三)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2,164,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2%;反对325,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0%;弃权2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
1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2,438,1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190%;反对 325,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14%;弃权2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7%。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2,163,2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25%;反对 326,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4%;弃权 2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2,436,6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144%;反对 326,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44%;弃权2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2%。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453,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6197%;反对309,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5%;弃权89,757,02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2.23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453,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44%;反对309,202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29%;弃权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7%。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2,159,3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6%;反对324,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7%;弃权3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432,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25%;反对324,602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99%;弃权3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6%。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2,186,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6%;反对297,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8%;弃权3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2,460,3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67%;反对 297,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57%;弃权3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6%。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2,378,0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5844%;反对 386,70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0%;弃权 89,754,52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2.23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378,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57%;反对386,702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92%;弃权2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1%。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2,138,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6%;反对351,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3%;弃权2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
1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411,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75%;反对351,302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13%;弃权2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2%。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2,156,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3%;反对307,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8%;弃权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
2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429,9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40%;反对307,702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83%;弃权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7%。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3项议案、第6项议案属于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朱瑜律师、谢思洁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5583ce7c-eaf1-45c1-a79c-d11179670b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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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34│三角防务(30077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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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防务(30077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cfc0b025-640b-47b5-9f12-860246eeaf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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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32│三角防务(300775):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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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因公司会
计差错更正导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解除限售并上市流
通的限制性股票以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符合解除限
售的条件,公司计划对前述限制性股票以21.638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并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将于回购注销完成后履行工商变更
登记等相关减资程序。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本
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果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申报债权,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5月20日起45天内(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西安市航空基地蓝天二路8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李春娟
联系电话:029-81660637
邮箱:info@xasjfw.com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邮
件日为准。
(2)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ab4a8e98-7265-4087-bee9-8a8bb76fb0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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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8 15:41│三角防务(300775):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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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三角转债”将于2025年5月26日按面值支付第四年利息,每10张三角转债(面值1,000.00元)利息为15.00元。
2、债权登记日: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
3、除息日:2025年5月26日(星期一)
4、付息日:2025年5月26日(星期一)
5、三角转债的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
6、三角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3日,凡在2025年5月23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
的利息,2025年5月23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7、下一付息起息日:2025年5月25日
8、下一付息期利率:2.50%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公开发行9,043,727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三角转
债”,债券代码:123114),根据《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和《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
的有关规定,在“三角转债”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三角转债”2024年5月25日至2025年5月24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
如下:
一、“三角转债”基本情况
(一)发行证券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种类为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90,437.27万元,发行数量为9,043,727张。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1年5月25日至2027年5月24日。
(五)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照债券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即2021年5月25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
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
。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
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七)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八)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九)“三角转债”信用评级: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2024年6月14日出具的《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
“三角转债”2024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跟踪评字【2024】0065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三
角转债”债券信用等级为 AA-,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三角转债”第四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4年5月25日至2025年5月24日,当期票面利率为1.
50%,每10张“三角转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15.00元(含税)。
1、对于持有“三角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
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12.00元;
2、对于持有“三角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
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34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15.00元;
3、对于持有“三角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10张派发利息15.00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
利息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
2、除息日:2025年5月26日(星期一)
3、付息日:2025年5月26日(星期一)
四、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的对象为:截至 2025年5月23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全体“三角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34号)等规定,自2021年11 月7日
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
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
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公司不代扣代缴。
七、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29-81660637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91ff3ef2-c9ab-4df1-aa5e-285e1d0498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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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5:40│三角防务(300775):关于参加“2025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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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防务(300775):关于参加“2025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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