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75 三角防务 更新日期:2025-07-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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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21:44 │三角防务(30077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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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9:48 │三角防务(300775):关于三角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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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9:48 │三角防务(300775):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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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9:48 │三角防务(300775):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项目经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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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21:26 │三角防务(300775):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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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21:26 │三角防务(300775):关于三角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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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7:08 │三角防务(300775):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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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6:22 │三角防务(30077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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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6:22 │三角防务(300775):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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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5:42 │三角防务(30077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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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21:44│三角防务(30077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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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西安鹏辉企业形象策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角防务”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西安鹏辉企业形象策划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安鹏辉”)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其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8,1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479
3%(以 2025 年 7 月18 日总股本 547,539,350 股为计算依据)。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来源 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西安鹏辉企业形 32,546,243 5.94% 首发前取得 西安鹏辉与三森投
象策划合伙企业 资、严建亚互为一致
(有限合伙) 行动关系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三角防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8,1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793%。
5、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若减持期间有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将相应调整。
6、减持期间:将于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进行(即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11月11日期间,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西安鹏辉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1、西安鹏辉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等承诺:
(1)本企业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3)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进行并及时、准确
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西安鹏辉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一;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用协议
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
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承诺的前提下,可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进行公告,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减持。
3、西安鹏辉承诺就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性措施:
若违反或未能履行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公开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若违反或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
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投资者的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
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确定。
4、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建亚、虢迎光、杨伟杰、王海鹏、田廷明、李辉、李宗檀、周晓
虎、高炬、罗锋、刘广义承诺:除上述承诺外,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
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范代娣承诺:在严建亚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如有)和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严建亚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如有)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严建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如有)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如有)和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减持。
截止本公告日,西安鹏辉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西安鹏辉与公司董事长严建亚、三森投资互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西安鹏辉与公司
董事长严建亚、三森投资合计持有公司88,588,7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794%,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西安鹏辉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
减持计划。
4、西安鹏辉及相关人员承诺,在减持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对证券交易所承诺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西安鹏辉企业形象策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1/67808dda-2c66-4925-b515-7ed11cd639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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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9:48│三角防务(300775):关于三角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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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调整前“三角转债”转股价格为:31.59 元/股
2、调整后“三角转债”转股价格为:31.39 元/股
3、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5 年 7 月 21 日
一、关于“三角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开发行了 9,043,727.00 张可转换公
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债券简称:三角转债,债券代码:123114),初始转股价格为 31.82 元/股,期限 6 年。根据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三角
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
。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
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历次调整的情况
1、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 2021 年度分红派息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9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募
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三角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1.82 元/股调整为 31.7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7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 2022 年6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披露的《关于三角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2、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
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22年 7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的 36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7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
定,“三角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1.73 元/股调整为 31.6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7 月19 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上市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三角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72)。
3、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2〕2966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5,000.00 万股已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三角转债”的转股价
格由 31.66 元/股调整为 31.8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1 月 17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日)起生效。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三角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09)。
4、公司 2023 年 5 月 11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 2022 年
度分红派息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
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权益
分派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
三角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1.84 元/股调整为 31.7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7 月6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三角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3-063)。
5、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的 93.25 万股限制性
股票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78)。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三角转债”的转
股价格由 31.74 元/股调整为 31.7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7 月 25 日(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生效。
6、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 2023
年度分红派息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82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权
益分派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
“三角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1.72 元/股调整为 31.5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7 月3 日起生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
24 年 6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三角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7、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的议案》
,并于 2025年 7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270.07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7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根据《募集说明书》
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三角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1.54元/股调整为 31.59 元/股。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7 月 14 日起生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三角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 2024 年度分红派息时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5-078)。
因此,根据上述派送现金股利转股价格调整公式:P1=P0-D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 31.59 元/股,D 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 元/股。本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P1=31.59 元/股-0.20 元
/股=31.39元/股。
综上,“三角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 31.39 元/股,自 2025 年7 月 21 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abd1c85a-6664-4795-971b-1a5a64db29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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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9:48│三角防务(300775):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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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20
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分红派息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分红派息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
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
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 月 2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7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87 西安鹏辉企业形象策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01*****875 严建亚
3 08*****563 三森实业投资湖北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5 年 7 月 11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7 月 1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
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三角转债,债券代码:123114)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前“三角转债”转股价格 31.59 元/股,调整后“三角转债”转股价格 31.39元/股,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为 2025 年 7 月 2
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三角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79)。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西安市航空基地蓝天二路 8 号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李春娟
咨询电话:029-81660637
八、备查文件
1、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c58941f9-003d-47b9-a4f6-a6054f0e30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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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9:48│三角防务(300775):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项目经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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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防务(300775):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项目经费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1f4cbb6a-2061-4e6e-94a7-7af9168927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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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21:26│三角防务(300775):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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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防务(300775):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141a6db7-41cb-4ea8-b873-f96e1f83ec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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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21:26│三角防务(300775):关于三角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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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调整前“三角转债”转股价格为:31.54 元/股
2、调整后“三角转债”转股价格为:31.59 元/股
3、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5 年 7 月 14 日
一、关于“三角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开发行了 9,043,727.00 张可转换公
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债券简称:三角转债,债券代码:123114),初始转股价格为 31.82 元/股,期限 6 年。根据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三角
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
。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
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历次调整的情况
1、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 2021 年度分红派息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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