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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76(帝尔激光)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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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776 帝尔激光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1-04 17:06│帝尔激光(300776):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均含本数),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 74.29 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2024 年 2 月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及《回购股份报告书》。 2024 年 5 月 30 日,公司完成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的相 关内容,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74.29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3.94 元/股(含),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2024 年 5 月 29 日在巨潮资 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 限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 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62,460 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比例为 0.39%(以 2024 年10 月 31 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 273,086,063 股为基准计算),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48.00 元/股 ,最低价为 45.9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50,034,572.2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5/5cfb9212-be39-48fc-a849-438c39d9fac4.PDF ─────────┬──────────────────────────────────────────────── 2024-10-29 20:20│帝尔激光(300776):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帝尔激光(300776):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0b72a4a7-aa9a-48be-85ff-e13fcfd19cd2.PDF ─────────┬──────────────────────────────────────────────── 2024-10-29 20:19│帝尔激光(300776):2024年三季度报告 ─────────┴──────────────────────────────────────────────── 帝尔激光(300776):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9ea7cfe2-ae9e-4781-96ad-9f48a900f047.PDF ─────────┬──────────────────────────────────────────────── 2024-10-29 20:17│帝尔激光(300776):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帝尔激光(300776):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帝尔激光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调整事项、归属事项 及作废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5ed1c2b6-8375-45c6-840e-5414f120e48d.PDF ─────────┬──────────────────────────────────────────────── 2024-10-29 20:17│帝尔激光(300776):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 帝尔激光(300776):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1ee871ff-0bda-4f66-ad4b-0e3f115ddc16.PDF ─────────┬──────────────────────────────────────────────── 2024-10-29 20:17│帝尔激光(300776):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可归属的 119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02814de5-7b77-4dad-826c-7900459fc71a.PDF ─────────┬──────────────────────────────────────────────── 2024-10-29 20:17│帝尔激光(300776):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一)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3 年 4 月 27 日至 2023 年 5 月 6 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四)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4)。 (五)2023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 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2023 年 5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 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本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其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90,176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 属并由公司作废。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本激励计 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因 11 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90,176 股限制性股 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0,176 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帝尔激光具备实施股权激励的主体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 (二)帝尔激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 (三)帝尔激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激 励计划(草案)》及《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帝尔激光本次作废处理已授予的 11 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五)帝尔激光已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履行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尚需按照《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 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数 量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据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一)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 年第 1 次会议决议; (四)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调整事项、 归属事项及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五)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调整事项、 归属事项及作废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edb144dc-e59d-400e-9f67-a193132ba9cc.PDF ─────────┬──────────────────────────────────────────────── 2024-10-29 20:17│帝尔激光(300776):关于2024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财务 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 性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4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 单位:元 类别 项目 2024年 1-9月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68,794,537.51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77,888.50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1,539,277.00 小计 70,255,926.01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准备 4,364,702.61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1,570,345.37 小计 5,935,047.98 合计 76,190,973.99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 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 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 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 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 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 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 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 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 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 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 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 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 据如下: 项目 组合类别 确定依据 应收款项 信用等级较高 银行承兑汇票中承兑银行的信用评级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融资 银行承兑汇票 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0%。 应收票据 一般信用等级 银行承兑汇票中承兑银行的信用评级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组合 1 银行承兑汇票 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0%。 应收票据 商业承兑汇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组合 2 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 同一集团内关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组合 1 联方应收款项 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0%。 应收账款 账龄组合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组合 2 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 同一集团内关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款组合 1 联方其他应收 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款项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0%。 其他应收 账龄组合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款组合 2 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20.00 20.00 3-4 年 50.00 50.00 4-5 年 80.00 80.00 5年以上 100.00 100.00 2)应收款项融资依据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等级较高银行承兑汇票 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0%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 76,190,973.99 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 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公司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为公司初步测算,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2aea7b99-8dac-492c-b7be-ca7aa9bfe5cd.PDF ─────────┬──────────────────────────────────────────────── 2024-10-29 20:17│帝尔激光(300776):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 帝尔激光(300776):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269e6b48-0acb-43d8-95a6-be10ff977286.PDF ─────────┬──────────────────────────────────────────────── 2024-10-29 20:17│帝尔激光(300776):法律意见书 ─────────┴────────────────────────────────────────────────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帝尔激光、公司 指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 指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 计划、本次股权激励计 股票激励计划 划 《激励计划(草案)》 指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指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监管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所 指 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法律意见书 指 《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帝 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调整事项、归属事项及作废事 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调整事项、归属事项及作废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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