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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76(帝尔激光)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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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776 帝尔激光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01 00:00│帝尔激光(300776):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均含本数),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 74.29 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2024 年 2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股份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 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79,3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为 0.03%(以 2024 年 2 月 29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 273,077,733 股为基准计算),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46.97元/股,最低价为 4 6.3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3,704,453.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9,3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比例为 0.03%(以 2024 年 2 月29 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 273,077,733 股为基准计算),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46.97元/股,最低 价为 46.3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3,704,453.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1/a715890f-3528-4a21-868f-8bf78bd3bcb3.PDF ─────────┬──────────────────────────────────────────────── 2024-02-28 00:00│帝尔激光(300776):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 告回购决议的前一交易日(即2024 年 2 月 22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 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 A股总股 本的比例(%) 1 李志刚 109,073,070 39.94 2 段晓婷 20,919,394 7.66 3 彭新波 11,087,365 4.06 4 武汉速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089,867 2.23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4,577,502 1.68 6 朱雀基金-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陕 4,548,401 1.67 煤朱雀新能源产业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7 朱雀基金-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陕 4,003,245 1.47 煤朱雀新材料产业 2期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 2,919,178 1.07 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9 富诚海富资管-段晓婷-富诚海富通新 2,721,600 1.00 逸十一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0 富诚海富资管-李志刚-富诚海富通新 2,721,600 1.00 逸十二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注:以上股东持有股份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总持股数量。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 A股无限 售条件股份总数 的比例(%) 1 李志刚 27,268,268 16.32 2 武汉速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089,867 3.64 3 段晓婷 5,229,849 3.13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4,577,502 2.74 5 朱雀基金-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陕 4,548,401 2.72 煤朱雀新能源产业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6 朱雀基金-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陕 4,003,245 2.40 煤朱雀新材料产业2期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 2,919,178 1.75 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8 彭新波 2,771,841 1.66 9 富诚海富资管-段晓婷-富诚海富通新 2,721,600 1.63 逸十一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0 富诚海富资管-李志刚-富诚海富通新 2,721,600 1.63 逸十二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注:以上股东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总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8/2dcfe4de-1a29-44b4-98d4-809598683b16.PDF ─────────┬──────────────────────────────────────────────── 2024-02-28 00:00│帝尔激光(300776):回购股份报告书 ─────────┴──────────────────────────────────────────────── 帝尔激光(300776):回购股份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8/cf030cb4-794d-49c5-96b1-fe27a523913a.PDF ─────────┬──────────────────────────────────────────────── 2024-02-26 00:00│帝尔激光(300776):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2023 年 7 月 24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2024 年 1 月 22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 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价值认可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帝尔激光”)将实施“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持续提升公司经营管 理水平,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以期实现长足发展,回馈广大投资者。主要措施如下: 一、聚焦主业,于变革中寻找新生增长点 帝尔激光于 2008 年在武汉?中国光谷成立,2019 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一直致力于为清洁能源提供先进技术,将激 光技术创新性地成功应用于高效太阳能电池光伏行业,以提高太阳能电池发电效率,降低太阳能光伏发电成本,是行业内少数能够提 供全方位高效太阳能电池激光加工综合解决方案的企业。 截至目前,公司已成功将激光加工技术应用到 PERC、TOPCON、IBC、HJT、钙钛矿等高效太阳能电池及组件技术,隆基绿能、通 威股份、爱旭股份、晶科能源、晶澳太阳能、天合光能、阿特斯、韩华新能源、东方日升等国际知名光伏企业均与公司开展合作。 未来,帝尔激光将持续秉承“激光方案探险者”的使命,始终坚持原始创新、探索技术前沿,以产业赋能为目标打造变革性的产 品,持续推出系列全球首创的激光方案。同时,公司将丰富产品版图,积极开拓消费电子、集成电路等领域的激光加工设备应用,致 力发展为在国际市场具备优势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企业,成为国际激光技术发展的中坚力量。 二、持续加强产品研发投入,巩固核心竞争优势 公司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度重视研发体系建设,坚持自主创新为宗旨,多年来在自主研发上给予高度重视和持续不断的大 量投入。2019 年-2022 年及2023 年前三季度,公司研发投入逐年增长,分别为 3,589.21 万元、5,635.15 万元、10,354.17 万元 、13,080.48 万元、16,149.43 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5.13%、5.26%、8.24%、9.88%、14.02%。 公司以未来发展战略为导向,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公司努力不断地实现自我突破,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托公司多年来在研发 、供应链、销售、服务等方面的技术沉淀与经验积累,整合武汉、无锡、以色列亚夫内和新加坡研发中心资源,通过不断的技术与产 品创新,提升产品质量和供应链快速响应能力,实行产品品牌战略。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拥有 248 项境内外专利,掌握了多项激光器、激光加工工艺、高精度运动平台及 核心模组、电子及运动控制技术、软件技术等相关核心技术。目前,公司在不断开发新型激光技术,应用于不同高效电池工艺,以提 升效率或者降低成本;同时,在显示面板行业和其他行业,公司正在积极进行技术延伸。 未来,公司将持之以恒地进行研发投入,通过研发积累、技术迭代、市场培育,抓住发展机遇,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巩固公司核 心竞争优势的同时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最终实现行业、企业及股东多方共赢的局面。 三、强化信息披露,畅通投资者沟通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质量水平,严格依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连续三年 (2020-2022 年)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评为考核优秀(A 级)。 同时,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坚持在定期报告发布后的第一时间召开业绩说明会及投资者交流活动,构建公开、公 平、透明的多维度沟通渠道,通过上市公司公告、投资者交流会、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现场调研、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 线等诸多渠道,积极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向投资者披露对投资决策有价值的信息,同时致力于不断提高生产经营、产品创新等关 键信息透明度,减少冗余信息披露,努力构建满足投资者需求的信息披露机制。 未来,公司将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不断提升信息透明度,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多元化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质量,拓展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广度与深度,准确传递公司内在价值,为投资者决策提供依据。 四、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等有关要求,不断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及三会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及股东的权利义务,防止滥用股东权利、管理层优势地位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 此外,公司将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拓宽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渠道,引导中小投资者积极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 等,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运作模式、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为各类投资者主体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创造便利,增强投资者的话语权 和获得感。 五、积极回报投资者,持续稳定现金分红 自 2019 年上市以来,公司坚持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增长回报的发展理念,在追求自身发展的同时,合理运用股份回购、股 东分红等方式,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提振信心,让投资者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长期价值投资。 公司在兼顾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积极实施稳定的利润分配。公司自 2019 年 5 月上市至今, 连续四个年度实施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 3.05 亿元。2020 年度-2022 年度,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红 2.39亿元,占三年实现的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总额的 20.53%。 与此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以及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2024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用自有资金 5,000 万元-10,000 万元(含本数)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除年度现金分红及股份回购外,公司还通过“中期分红”“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将统筹好经营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落实打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 值回报机制,让股东切实感受公司的发展成果,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执行到位,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为稳市场、稳 信心积极贡献力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6/22f9400c-1186-49b3-8725-7eae4ca09ecf.PDF ─────────┬──────────────────────────────────────────────── 2024-02-23 00:00│帝尔激光(30077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 帝尔激光(30077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3/7d28b6da-32b5-49b4-8bb7-089a73e95de5.PDF ─────────┬──────────────────────────────────────────────── 2024-02-23 00:00│帝尔激光(300776):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日以电话、微信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李志刚先生召集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 7 名,其中董事朱凡、赵茗,独立董事王永海、齐绍洲、 吴裕斌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彭新波、肖峰、王莹瑛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常波、刘志波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具体如下: 1、回购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完善公司长效 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人员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相结合,促进公司稳定、健 康、可持续发展,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2)回购的价格区间: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4.29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本次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 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在本次回购期内,若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 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 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 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74.29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 1,346,076 股,约占 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 0.4929%;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74.29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 份为 673,038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246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 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等指标亦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①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差额金额不足以回购100 股公司股份),则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即回 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①如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已使用的回购金额达到下限,则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①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①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①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发生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情形,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 延实施并及时披露,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关于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 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并实施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包括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 购股份,确定具体的回购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 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 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 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3/2a21ed52-cd1b-4945-b1d6-d7af774060d0.PDF ─────────┬──────────────────────────────────────────────── 2024-01-31 00:00│帝尔激光(300776):关于完成工商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一、变更原因及审批程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1〕2379 号)核准,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 84,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年 8 月 27 日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帝尔转债” ,债券代码“123121”。帝尔转债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起开始转股。2023 年 4 月 1 日至2023 年 6 月 14 日期间,帝尔转债合 计转股 2 股,公司总股本由 170,672,194 股增加至 170,672,196 股,注册资本由 170,672,194 元增加至 170,672,196 元。 2023 年 6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公司以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6 月 14 日总股本 170,672,1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完成 2022 年年度权益分 派,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73,075,513 股。帝尔转债自 2023 年 6 月 15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期间共计转股 268 股,公司总股 本由 273,075,513 股增加至273,075,781 股,注册资本由 273,075,513 元增加至 273,075,781 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273,075,781 股,注册资本为273,075,781 元。 基于上述事项,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2024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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