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76 帝尔激光 更新日期:2024-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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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5 17:12│帝尔激光(300776):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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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4 日与专业投资机构武汉光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了《湖北科投光电新能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和《湖北科投光电新能创业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各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湖北科投光电新能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科投基金”),科投基金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由协议签订时的全体合伙人和/或后续募集合伙人认缴
和实际缴纳,并可以根据协议的约定通过一次或多次募集进行交割,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7,800 万元,
占科投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 39.00%。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6 月 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
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二、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科投基金完成了工商登记并取得了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1、名称:湖北科投光电新能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DMXWYW6A
3、出资额:壹亿陆仟万圆人民币
4、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成立日期:2024 年 6 月 21 日
6、执行事务合伙人:武汉光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黄翠芬)
7、主要经营场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666 号光谷生物城 C5 栋 02 层 201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
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
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湖北科投光电新能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6-25/d9f5c96c-2697-4c1b-9071-2110e215a6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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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5 17:12│帝尔激光(300776):关于帝尔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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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0776,证券简称:帝尔激光
2、债券代码:123121,债券简称:帝尔转债
3、转股价格:人民币 74.03 元/股
4、转股期限:2022 年 2 月 11 日至 2027 年 8 月 4 日
5、根据《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约
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自 2024 年 6 月 12 日至 2024 年 6 月 25 日,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已有 1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4.03 元/股)的 85%,预计可能触发“帝尔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若触发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条款,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帝尔转债”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379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了 84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84,00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84,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帝尔转债”,债券代码“123121”。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帝尔转债”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1 年 8 月 11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2022 年 2 月 11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7 年 8 月 4 日)止。
2、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帝尔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92.70 元/股。
因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为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帝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92.70 元/股调整为 192.24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限制性股票归属增发股份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因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帝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92.24 元/股调整为 119.6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帝尔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因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为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帝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19.68 元/股调整为 119.47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限制性股票归属增发股份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
因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帝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19.47 元/股调整为 74.3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帝尔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37)。
因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帝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74.38 元/股调整为 74.03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帝尔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40)。
二、“帝尔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或具备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媒体条件的
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
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
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具体说明
自 2024 年 6 月 12 日至 2024 年 6 月 25 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帝尔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74.03 元/股)的 85%,预计可能触发“帝尔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若在未来触发“帝尔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即“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于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
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帝尔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阅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募集说明书》全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6-25/11c6e3f0-b173-4fec-ad90-ff311bf15c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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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5 17:12│帝尔激光(300776):2021年帝尔激光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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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尔激光(300776):2021年帝尔激光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6-25/0a290ad6-6568-4ec7-8b5f-0e568a43d9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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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4 17:12│帝尔激光(300776):帝尔激光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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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尔激光(300776):帝尔激光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6-14/938ea288-bb85-4727-99a8-9bd8cccf63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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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7 17:02│帝尔激光(300776):帝尔激光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度第1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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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年度第 1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声 明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武汉帝尔激
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尔激光”、“发行人”或“公司”)提供的证明文件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长江保
荐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
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长江保荐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长江保荐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一节 本次债券概况
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1〕2379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84,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84,
00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84,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740.7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259.24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年 8月 12日出具了信
会师报字(2021)第 ZE10564号《验资报告》。
二、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简称及代码:帝尔转债、123121。
3、债券名称: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发行规模: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 84,000.00万元。
6、债券期限品种:债券的期限为 6年。
7、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
后一年利息。
8、债券起息日:2021年 8月 5日。
9、付息日:债券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10、本金支付日:债券兑付日为 2027年 8月 5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
息。
11、回售条款:(1)有条件回售: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
回售给公司。(2)附加回售条款: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
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
权利。
12、债券担保:债券无担保。
13、信用级别:经中证鹏元评级,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帝尔激光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
14、债券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4%、第二年为 0.6%、第三年为 1.0%、第四年为 1.5%、第五年
为 2.5%、第六年为 3.0%。
15、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在中信银行武昌支行、招商银行未来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
行开立专项账户。
16、债券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17、承销方式:承销商余额包销方式。
18、赎回条款:(1)到期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2)有
条件赎回条款: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
30%(含 130%);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
19、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预计总投 拟投入本次募
入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高效太阳能电池激光印刷技术应用研发项目 37,538.56 33,093.20
2 新型显示行业激光技术及设备应用研发项目 29,557.04 26,046.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4,860.80 24,120.04
合计 91,956.40 83,259.24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4年 1月 8日召开 2024年第
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公司调减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显示行业激光技术及设
备应用研发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额,用于实施新项目“帝尔激光研发生产基地二期”项目。
20、付息、兑付方式:债券的利息和本金支付将通过债券的托管机构办理。具体利息和本金支付办法将按照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
规定执行。
第二节 重大事项基本情况
一、重大事项基本情况
2024年 5月 17日,公司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董
事会审议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273,082,
516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062,460股后的 272,020,0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50元(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人民币 95,207,019.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4年 5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5月 30日。
二、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影响分析
本次分配股利符合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和现金分红比例,且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截至本报告
出具日,发行人运作正常,上述重大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发行人本次派发现金股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安全,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发行人
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其他重大未披露事项及重大风险等。
长江保荐作为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长江保荐将持续关注本次可转债后续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
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
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6-07/0e39b0a2-e3b2-47a1-bc03-4edb956d72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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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4 17:02│帝尔激光(300776):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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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均含本数),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 74.29 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2024 年 2 月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及《回购股份报告书》。
2024 年 5 月 30 日,公司完成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的相
关内容,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74.29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3.94 元/股(含),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2024 年 5 月 29 日在巨潮资
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
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
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62,46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比例为 0.39%(以 2024 年 5月 31 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 273,082,516 股为基准计算),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8.00 元/股,最
低价为 45.9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50,034,572.2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6-04/910bdf20-b9b9-4321-bc02-6844941588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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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4 17:02│帝尔激光(300776):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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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尔激光(300776):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6-04/0a373e72-5983-4c2d-99e0-07fffd871a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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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4 17:02│帝尔激光(300776):关于完成工商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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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变更原因及审批程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1〕2379 号)核准,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 84,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年 8 月 27 日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帝尔转债”
,债券代码“123121”。帝尔转债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起开始转股。2023 年 7 月 1 日至2024 年 3 月 31 日期间,帝尔转债合
计转股 2,138 股,公司总股本由 273,075,781股增加至 273,077,919 股,注册资本由 273,075,781 元增加至 273,077,919 元。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273,077,919 股,注册资本为273,077,919 元。
基于上述事项,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情况
近日,公司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的
工商登记基本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672784354A
2、名称: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李志刚
5、经营范围:激光及机电一体化设备及配件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租赁、代理、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激光及机电产品的
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6、注册资本:贰亿柒仟叁佰零柒万柒仟玖佰壹拾玖圆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8 年 4 月 25 日
8、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 88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6-04/bf10454d-ad44-45b9-8232-fe5597713b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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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9 17:26│帝尔激光(300776):关于帝尔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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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21
2、债券简称:帝尔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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