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76 帝尔激光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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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30 │帝尔激光(300776):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股份(H股)发行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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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28 │帝尔激光(300776):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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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28 │帝尔激光(300776):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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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7:59 │帝尔激光(30077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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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7:57 │帝尔激光(300776):关于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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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7:57 │帝尔激光(30077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剑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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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7:57 │帝尔激光(30077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剑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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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7:56 │帝尔激光(30077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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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7:46 │帝尔激光(300776):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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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52 │帝尔激光(300776):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未归属的剩余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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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30│帝尔激光(300776):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股份(H股)发行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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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尔激光(300776):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股份(H股)发行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d9a3fe6-6302-40bb-b2ef-2f68af4ad6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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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28│帝尔激光(300776):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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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尔激光(300776):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90840eec-7fa4-4b5f-8436-9b94ebc129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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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28│帝尔激光(300776):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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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20日(星期一)下午 14:5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20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20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88号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志刚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武汉帝尔激光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24人,代表股份 170,149,0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3383%。(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145,649,6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362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0人,代表股份 24,499,3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5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0人,代表股份 24,499,3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0人,代表股份 24,499,3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59%。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0,104,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9%;反对 2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8%;弃权 15,89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454,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88%;反对 28,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3%;弃权 15,89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9%。
表决结果:通过。
陈剑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0,098,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3%;反对 3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弃权 15,09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448,8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39%;反对 35,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5%;弃权 15,09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6%。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夏平律师、柯昌利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6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7bc28444-dff3-4292-aecb-442c4bd5d2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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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7:59│帝尔激光(30077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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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4月 20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4月 20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4月 2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4月 1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04月 15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 8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00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披露情况及相关说明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6年 04月 0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04月 03日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会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及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04月 16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00)
2、登记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 8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
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
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详见:附件 1)。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26年 04月 16日 17:30之前送达公司,
邮寄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 88号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邮编:430078,来信请注明“2026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字样,登记表详见附件 2。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微
联系电话:027-87922159
传真号码:027-87921803
电子邮箱:yanwei@drlaser.com.cn
5、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预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3。
五、备查文件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3c21e67d-1903-48dc-b1d6-99885ebb7f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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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7:57│帝尔激光(300776):关于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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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任情况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3月 10日收到独立董事吴裕斌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
告,吴裕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不
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吴裕斌先生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吴裕斌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但会导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
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在补选产生的新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前,吴裕斌先生仍将继续
履行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吴裕斌先生的辞职在补选产生新独立董事和相应专门委员会委员之后生效。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吴裕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吴裕斌先生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
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吴裕斌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吴裕斌先生在任
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董事会秘书离任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刘志波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志波先生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
会秘书职务。辞任后,刘志波先生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刘志波先生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志波先生的
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志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7,600 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刘志波先生已按照公司有关规
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刘志波先生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将继续严格遵守其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作出的承诺。
刘志波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刘志波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所
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一)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并考虑到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
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陈剑锋先生(简历
详见附件 1)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经公司股东会同意选举陈剑锋先生为独立董事后,陈剑锋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
自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剑锋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陈剑锋先生已承诺将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
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陈剑锋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
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董事会成员将相应调整,因此,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相关工作,根据《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的设置及组成进行调整,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的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由王永海、齐绍洲、彭新波组成,其中王永海为主任委员;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陈剑锋、王永海、段晓婷组成,其中陈剑锋为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由齐绍洲、王永海、段晓婷组成,其中齐绍洲为主任委员;
4、战略委员会:由李志刚、段晓婷、王永海组成,其中李志刚为主任委员。上述陈剑锋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其独立董事任职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专门委员会其他委员的任期保持不变。
三、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于 2026年 4月 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乔端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2)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姓名:乔端;
电话:027-87922159;
传真:027-87921803;
电子邮箱:qiaoduan@drlaser.com.cn;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 88号。
四、备查文件
1、吴裕斌先生出具的《辞职报告》;
2、刘志波先生出具的《辞职报告》;
3、《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 2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40c3de82-80fa-4990-8556-b29a4f5f2c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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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7:57│帝尔激光(30077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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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尔激光(30077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剑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ac57ee25-9dfa-46ba-a4c0-6f23b630fd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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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7:57│帝尔激光(30077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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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尔激光(30077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剑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70373a94-d26a-495d-9f92-848a00c10c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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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7:56│帝尔激光(30077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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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日以电话、微信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李志刚先生召集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 7名,其中董事朱凡、彭新波、王永海、齐绍洲、吴裕斌以
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独立董事吴裕斌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委员职务,为了 H股发行上市顺利进行,根据境内外上市
监管规则的规定,为完善独立董事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陈剑锋
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公司股东会同意
选举陈剑锋先生为独立董事后,陈剑锋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剑锋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离任暨补选独
立董事、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 2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刘志波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志波先生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
秘书职务。辞任后,刘志波先生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聘任乔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姓名:乔端;
电话:027-87922159;
传真:027-87921803;
电子邮箱:qiaoduan@drlaser.com.cn;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 88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 2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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