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77 中简科技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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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9:47 │中简科技(300777):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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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9:47 │中简科技(300777):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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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9:47 │中简科技(300777):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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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9:46 │中简科技(30077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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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9:46 │中简科技(300777):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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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9:46 │中简科技(300777):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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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9:44 │中简科技(30077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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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9:44 │中简科技(300777):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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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38 │中简科技(300777):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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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38 │中简科技(30077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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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9:47│中简科技(300777):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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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简科技(300777):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d662364c-8392-4ce2-a334-f10a2953f4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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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9:47│中简科技(300777):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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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现就本员工持
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员
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推出员工持
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询了员工意见。
3.本员工持股计划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拟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均符合《指导意见》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员工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公司不存在摊派
、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任一持有人持有份额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5.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员工与股东利益共享机制,完善公司人才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调动员
工积极性,提升公司竞争力,优化薪酬结构,实现核心人才的中长期激励与约束,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激励内部员工并吸引外部优秀
人才,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和股东价值提升。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6f045a2c-c0d4-4766-93df-547239e6d1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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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9:47│中简科技(300777):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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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简科技(300777):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5f6b3756-bf10-4ece-8098-33c6cea95a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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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9:46│中简科技(30077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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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过户完成后,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0927%股份,成为公司持股 5%
以上的股东。
2、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受让方承诺在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的12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减持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在
上述承诺期间内,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产生新增股份,亦遵守该不减持承诺。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简科技”)持股 5%以上股东常州华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投
资”)于 2025年 3月 2日与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资本”)签署了《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
让协议》,拟将所持中简科技合计 22,392,963股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至中石化资本,占公司总股本(439,707,537 股)的 5.09
27%。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29.12 元/股(扣减标的股份已实现的现金分红前),本次股份转让总价为人民币 652,083,
083 元(大写:人民币陆亿伍仟贰佰零捌万叁仟零捌拾叁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相关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公司收到中石化资本转发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集团”)《关于受让常州华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有关事项批复》,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已经国资监管有权主体批准并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获得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复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二、过户登记情况
近日,经转让双方共同确认,协议转让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收到了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5年 9月 8日。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前后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前持有股份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后持有股份
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 占公司剔除 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 占公司剔除
(股) 本比例 回购专户股 (股) 本比例 回购专户股
份后总股本 份后总股本
的比例 的比例
华泰投资 60,685,622 13.8014% 13.9125% 38,292,659 8.7087% 8.7788%
中石化资本 0 0 0 22,392,963 5.0927% 5.1337%
注:公司于 2025年 4月 16日至 2025年 5月 23日,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344,400股,截
至 2025年 9月 8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3,511,400股,剔除回购数的总股本为 436,196,137。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过户完成后,中石化资本持有公司 5.0927%股份,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协议转让双方华泰投资及中石化资本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常州华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
限公司)》。
2、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泰投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名称 承诺主要内容 承诺履行情况
关于股份锁 (1)自中简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已履行完毕。
定承诺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中简科技本
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简科技回购该部分股
份。
(2)中简科技上市后 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中简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 6个月。若中简科技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后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
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关于所持股 (1)如本企业所持中简科技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 正常履行中,截
份的持股意 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中简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的发 止至本公告披露
向及减持意 行价,并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提前三个 日,未出现违反
向的承诺 交易日公告。 承诺的情形。
(2)本企业将遵守持股 5%以上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出卖的 15个
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要求。
(3)本企业将遵守持股 5%以上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 1%的要求。
(4)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企业持股
低于 5%的,本企业在减持后 6 个月内将继续遵守第
(2)条、第(3)条的规定。
(5)本企业将遵守持股 5%以上股东的股权被质押的,
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中简科技,并予以
公告的要求。
(6)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的,本企业减持
收益无偿划归中简科技所有。
3、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借助中石化资本央企背景
和资源优势,形成上下游联动,争取推动公司业务、产品等多维深度融合,为进一步拓展市场、提升品牌影响力提供有利条件。
4、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协议转让双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等相关规定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受让方承诺在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的 12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减持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在上述
承诺期间内,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产生新增股份,亦遵守该不减持承诺。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e684b9c8-0c56-4705-a7d0-27aa5a670b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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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9:46│中简科技(300777):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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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
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推出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向本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3、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
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
效地将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从而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d4bc001b-1ce5-431e-b0b0-4da46ec132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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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9:46│中简科技(300777):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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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5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
知,会议于 2025年 9月 8日上午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人。会议由董
事长杨永岗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关联方履行回避表决程序,4位董事杨永岗、李辉、温月芳和王伟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
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关联方履行回避表决程序,4位董事杨永岗、李辉、温月芳和王伟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
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启动、实施、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计划持有
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
(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股票的购买、过户、登记、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等
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按照本计划规定确定预留份额分配方案、因员工放弃认购、考核未达标或个人异动等原因而收回的份额等的分
配/再次分配方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等事宜授权管理委员会依据本持股计划的约定办理,若重新分配给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则该分配方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确定;
(6)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7)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9)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关联方履行回避表决程序,4位董事杨永岗、李辉、温月芳和王伟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
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温月芳女士反对,反对理由后附。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2c69de17-86f2-44d4-95b9-1e55931d5f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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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9:44│中简科技(30077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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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于 2025年 9月 26日下午 2:30召
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26日下午 2: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5年9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26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有
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1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5年 9月 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要是本公司
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辽河路 666号常工明都国际酒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议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
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
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
2.披露情况及说明
上述议案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已于该日将议案相关内容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
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人员以外的投资者。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 9月 19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玉龙北路 569号
4.会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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