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77 中简科技 更新日期:2026-10-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10-16 15:58 │中简科技(30077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10-16 15:57 │中简科技(300777):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
│2026-10-16 15:51 │中简科技(300777):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10-12 16:55 │中简科技(300777):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
├─────────┼──────────────────────────────────────────────┤
│2026-09-16 16:48 │中简科技(300777):关于控股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
│2026-08-26 21:33 │中简科技(300777):2026年半年度报告 │
├─────────┼──────────────────────────────────────────────┤
│2026-08-26 21:18 │中简科技(300777):2026年半年度报告 │
├─────────┼──────────────────────────────────────────────┤
│2026-08-26 17:17 │中简科技(30077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跃) │
├─────────┼──────────────────────────────────────────────┤
│2026-08-26 17:17 │中简科技(300777):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6年8月) │
├─────────┼──────────────────────────────────────────────┤
│2026-08-26 17:17 │中简科技(300777):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拟增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的公告 │
└─────────┴──────────────────────────────────────────────┘
─────────┬────────────────────────────────────────────────
2026-10-16 15:58│中简科技(30077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11月 3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1月 3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1月 3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10月 2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10月 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要是本公司
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河海东路 56号常州艾美酒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案
编 该列打勾的栏
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
(10)
2.01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3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4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5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6 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7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8 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9 修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10 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独立董事的议案》
4.00 《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5.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议案 1.00、2.01、2.0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4、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10 月 27 日(上午 9:00-11:00,下午14: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玉龙北路 569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王女士
电话:0519-89620691
电子信箱:Sinofibers@163.com
5、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7/c7a00b67-2a96-4b58-b42e-997e29756e5a.PDF
─────────┬────────────────────────────────────────────────
2026-10-16 15:57│中简科技(300777):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为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同时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
展和整体审计需要,经综合评估并履行招标程序,公司拟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该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0月 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年 11月 4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院 1号楼南楼 20层
首席合伙人 李尊农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12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1084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532人
2025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219,612.23万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155,067.53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33,164.18万元
2025 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197家
司(含 A、B 审计收费总额 24,918.51万元
股)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
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1,73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
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情况:
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
任。
在宁夏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 10%的范围内对红山河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
带赔偿责任。
亨达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红山河案件正在执行中。以上案件均不会对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7次、行政监管措施 20次、自律监管措施 4次、纪律处分 3次。53名
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1人次、纪律处分 1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卓丹,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7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
业,近三年签署过精研科技(300709)、华达科技(603358)、华西股份(000936)、南京商旅(600250)、云内动力(000903)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晔,2018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
签署过海昌新材(300885)、天银机电(300342)、凤凰传媒(601928)、华达科技(603358)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小安,2021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
年签署过天银机电(300342)、上海凯鑫(300899)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克亮,2009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
拟从 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来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复核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综合考虑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
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时间以及中兴华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 2026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 78万元,其中:财务报
告审计费用 6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5万元,包含其工作业务发生的全部差旅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费用为 86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
意见;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天健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限
2年。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与天健所签订的审计服务合同已到期,为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同时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更好地适应公司未
来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需要,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并履行招标程序,公
司拟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该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
议。公司董事会对天健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10月 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聘任中兴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公司总经理在 78万元的审
计费用额度内,结合公司 2026年度审计业务开展情况酌定其审计费用,其中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6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为 15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10月 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审议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
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7/ad710e11-f585-4ae7-bd46-3af8fc87d9f1.PDF
─────────┬────────────────────────────────────────────────
2026-10-16 15:51│中简科技(300777):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0月 12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
,会议于 2026 年 10月 1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人。会议由董事长杨永岗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公
司总经理在 78万元的审计费用额度内,结合公司 2026年度审计业务开展情况酌定其审计费用,其中 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6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5万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26年 11月 3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7/5a614adc-4a70-4833-9931-d33f74d4a8fb.PDF
─────────┬────────────────────────────────────────────────
2026-10-12 16:55│中简科技(300777):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
辞职暨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吴跃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截至《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拟增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披
露之日,吴跃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当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近日,公司收到吴跃先生的通知,其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得
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2/486d37d9-8850-48ba-8bf0-bff83fb595e1.PDF
─────────┬────────────────────────────────────────────────
2026-09-16 16:48│中简科技(300777):关于控股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控股子公司江苏常宏功能材料有限公司通知,因经营发展需要,对其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现已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后营业执照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江苏常宏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MAEA19DP9C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永岗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5年 01月 08日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玉龙北路 569号 10幢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表面功能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
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产业用纺
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江苏常宏功能材料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6/3640c2e6-b6ec-485b-9b22-99a14a8fcc1e.PDF
─────────┬────────────────────────────────────────────────
2026-08-26 21:33│中简科技(300777):2026年半年度报告
─────────┴────────────────────────────────────────────────
中简科技(300777):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2ea194bd-1b8a-4bba-97b3-1c2cadb04af7.pdf
─────────┬────────────────────────────────────────────────
2026-08-26 21:18│中简科技(300777):2026年半年度报告
─────────┴────────────────────────────────────────────────
中简科技(300777):2026年半年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5628cfd1-b70d-48ec-8879-7ee4df348e94.docx
─────────┬────────────────────────────────────────────────
2026-08-26 17:17│中简科技(30077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跃)
─────────┴────────────────────────────────────────────────
中简科技(30077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跃)。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8291c574-5e65-4006-ae58-ee7b6fcd9ea0.PDF
─────────┬────────────────────────────────────────────────
2026-08-26 17:17│中简科技(300777):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6年8月)
─────────┴────────────────────────────────────────────────
中简科技(300777):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249a8b27-c3eb-4ef8-bf86-37a86d150dd4.PDF
─────────┬────────────────────────────────────────────────
2026-08-26 17:17│中简科技(300777):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拟增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
│告
─────────┴────────────────────────────────────────────────
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邱学仕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邱学仕先生因个人原
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卸任后邱学仕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邱学仕先生的原定任
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相同。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邱学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邱学仕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
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为保证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邱学仕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邱学仕先生仍将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邱学仕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并积极发挥专长,在公司技术创新、产品设计及优化、人才培养、
体系建设、产业化发展及战略布局等方面的工作给予了专业、务实的建议,促进了公司在技术工艺、质量管理体系、生产效能等方面
的提升,夯实了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对邱学仕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和规范治理
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情况
为了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经股东杨永岗先生提名、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 2026年 8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吴跃先生(简历见附件)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吴跃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拟增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依法合规履职,公司拟对董事会成员进行增补。董事人数由 8名增加至 9名,其中增补
非独立董事一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经股东杨永岗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
格审查通过,公司于 2026年 8月 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增补李剑锋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为止。本次增补非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次增补非独立董事事项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99a8cc41-0b1d-4a19-9590-5e4e945d66e2.PDF
─────────┬────────────────────────────────────────────────
2026-08-26 17:17│中简科技(300777):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中简科技(300777):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d06e43e5-584e-4e18-9311-6530a74a1d3d.PDF
─────────┬────────────────────────────────────────────────
2026-08-26 17:17│中简科技(30077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吴跃)
─────────┴────────────────────────────────────────────────
中简科技(30077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吴跃)。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8269d47f-9295-4fc2-8f2e-216709995768.PDF
─────────┬────────────────────────────────────────────────
2026-08-26 17:17│中简科技(300777):2026年上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中简科技(300777):2026年上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a6413c39-5512-4884-98ce-a4022c866390.PDF
─────────┬────────────────────────────────────────────────
2026-08-26 17:15│中简科技(300777):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8月)
─────────┴────────────────────────────────────────────────
第一条 为适应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健全投资
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包括董事长(或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及至少 1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1/3以上全体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并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
过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委员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任期与公司董事会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
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七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并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
要由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委员的辞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第八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第三章 委员会职责
第九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方案进行研究、提出建议,并对其实施进行评估、监控;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和合作开发等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系董事会下属咨询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召集人指定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做好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
料:
(一)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例如,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规划或意向;
(二)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分解计划(若有)、战略规划报告(草案)(若有);
(三)公司对已经决策发展战略规划的调整意见以及调整原因;
(四)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所涉及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若有)、实施评估报告(若有)、尽职调查报告(若有)、投资分析报
告(若有)、公司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编制的相关报告(若有)等;
(五)其他与公司战略发展相关的重大资料。
第十二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后,应及时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相关负
责部门。
第五章 议事细则
第十三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按照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 3 日通知全体委员,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会议的,
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第十四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当有 2 名以上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提议时,或者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召
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可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手机信息、微信及以专人或邮件送出等方式进行通知。会议通知的内容应
当包括会议举行的方式、时间、地点、议题、通知发出时间及有关资料。情况紧急需尽快召开会议的,通知仅需包括会议时间、举行
方式及地点,会议拟审议或讨论事项。
第十五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或者拒绝履行职责时,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选一名委员召集和主
持。
第十六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须有 2/3 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
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讨论与委员会成员有关联关系的议题时,该关联委员应回避。该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
关系委员出席即可举行,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的委员过半数通过;若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委员人数不足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无关
联委员总数的 1/2 时,应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七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委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采用视频
、电话、书面分别审议或者其他方式召开。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书面投票表决、通讯表决。
第十八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须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的意见。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时,可提交由该
委员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每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
。独立董事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若委员会中仅一名独立董事,当该名独立董事委员不
能亲自出席会议时,经其他委员一致同意可以临时调整时间或同意该名独立董事以其他方式参加会议。
委员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连续 2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
委托其他委员出席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其他委员应当建议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十九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委员会会议并提供必要信息
。
第二十条 如有必要,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行业专家、顾问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一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
细则的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决议于会议结束后提交董事会秘书。
第二十二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及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签名;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所有文件、
报告、决议和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保存期不得少于 10 年。该等文件经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召集人同意可调阅
查询。
第二十三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审议意见,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公司董事会。对于确实难以形成统一意见的议案,应向
董事会提交各项不同意见并作出说明。
第二十四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否则要对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承担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有关制度执
行。若本工作细则与日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规定及《公司章程》有冲突的,冲突部分以
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规定及《公司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以上”“不超过”均含本数,“过”“低于”“超过”不含本数。
第二十七条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f85e2375-eb2d-408b-8a5c-dd33f15101b5.PDF
─────────┬────────────────────────────────────────────────
2026-08-26 17:15│中简科技(300777):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6年8月)
─────────┴────────────────────────────────────────────────
中简科技(300777):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29dc0298-c830-4640-ad29-56bb36d5ccbb.PDF
─────────┬────────────────────────────────────────────────
2026-08-26 17:15│中简科技(300777):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6年8月)
─────────┴────────────────────────────────────────────────
中简科技(300777):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fad02b09-74c0-461e-b58c-4b07ce16e752.PDF
─────────┬────────────────────────────────────────────────
2026-08-26 17:15│中简科技(300777):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6年8月)
─────────┴────────────────────────────────────────────────
中简科技(300777):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2ea20bd5-3270-4575-a17b-b118488bd2f7.PDF
─────────┬────────────────────────────────────────────────
2026-08-26 17:15│中简科技(30077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8月)
─────────┴────────────────────────────────────────────────
中简科技(30077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20bf331b-fd65-409d-b96c-6a6a73402ab1.PDF
─────────┬────────────────────────────────────────────────
2026-08-26 17:15│中简科技(300777):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
─────────┴────────────────────────────────────────────────
中简科技(300777):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36534d2b-a43a-47a7-8679-fe0916abfcb6.PDF
─────────┬────────────────────────────────────────────────
2026-08-26 17:15│中简科技(300777):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6年8月)
─────────┴────────────────────────────────────────────────
第一条 为规范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理财交易管理,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控制
委托理财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风险,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及创业板相关业务规则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并履行投
资决策程序,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用闲置资金(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
资管理,或通过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
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保值增值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第二章 业务操作原则
第四条 为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委托理财期限与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相匹配,不得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应当是闲置自有资金,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开展委托理财(现金管
理除外)、委托贷款等财务性投资以及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
公司。
(三)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其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
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
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不得与非正规机构或者私人进行交易。
购买的理财产品须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五)委托理财应当以公司、子公司名义设立理财产品账户,不得使用其他公司或个人账户进行操作;
(六)公司从事委托理财业务,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日常管理和报告制度、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
要求予以实施。
第三章 审核与决策程序
第五条 公司以其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达到以下标准的,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具体决策和审批权限如下:
(一)公司单次或连续 12 个月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应当
在投资之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单次或连续 12 个月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
具体审议标准以《公司章程》为准。
公司如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委托理财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委托理财范围、额
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
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公司连续十二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的,以该期间的余额作为计算并标准,适用上述规定。公司应当审
慎向关联方委托理财。
第四章 日常管理
第六条 公司委托理财方案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组织,财务部门具体实施。财务部门的主要
职责如下:
(一)设立委托理财业务审核流程、责任机制,制定定期委托理财方案;负责投资前期论证,基于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审慎审
核、评估相关委托理财的产品说明书、方案书、协议书等,对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可行性分析,对受托方
资信、投资品种等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二)负责询价,根据综合风险和收益等选择合作金融机构,提出投资申请,依照公司核决权限审批后实施;
(三)负责在投资期间,建立完善委托理财台账,并定期向财务总监报告委托理财业务和盈利情况;关注过去十二个月任一时点
委托理财余额及累计成交金额(关联方委托理财),确保公司委托理财符合本制度的规定;
(四)负责委托理财业务执行,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如发现异常情况时须及时上报,制定应急处理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
,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五)负责投资事后管理,指派人员跟踪进展及投资安全状况,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账,委托理财完成时,取得相应的投资证明
或其它有效凭据并及时记账,将业务资料及时归档、妥善保管;
(六)负责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委托理财业务进行日常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正确列报;
(七)及时向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报告有关委托理财的发生情况。
第五章 风险控制
第七条 公司委托理财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对外进行披露。公司披露的委托理财事项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包括目的、金额、方式、期限等;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三)需履行审批程序的说明;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五)委托理财及风险控制措施;
(六)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必要信息。
第八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理财产品募集失败、未能完成备案登记、提前终止、到期不能收回;
(二)理财产品协议或相关担保合同主要条款变更;
(三)受托方或资金使用方经营或财务状况出现重大风险事件;
(四)其他可能会损害公司利益或具有重要影响的情形。
受托人资信状况、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等损失或减效风险时,公司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
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第九条 公司委托理财具体执行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在相关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将公司投资情况透露给其他个人或组织,但法律
、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在开展委托理财时,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制度及公司其他规定或因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
司将视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没有规定或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fbc99f76-4b83-4862-bcb2-52086bf58f05.PDF
─────────┬────────────────────────────────────────────────
2026-08-26 17:15│中简科技(300777):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6年8月)
─────────┴────────────────────────────────────────────────
第一条 为规范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
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
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
缓或者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 事项的,应
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及其管理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
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八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该信息认定为商
业秘密的主要理由、 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未披露期间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等: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十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第十一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
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三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登记、内部审核程序及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事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暂缓与豁免信息披露的
日常工作部门。
第十三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内部审核流程如下:
(一)公司各部门或子公司发生本制度所述的暂缓、豁免披露的事项时,相关部门或子公司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提交信息披露的暂
缓、豁免申请文件并附相关事项资料,提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和及时性负责;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申请拟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暂缓、 豁免披露的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必要时可由相
关部门会签同意后,审核通过后,将上述资料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后,报董事长审批;
(三)董事长审批决定是否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
(四)暂缓、豁免披露申请未获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或董事长审批通过的,公司应当按照证券监管规定及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及时对外披露信息。
第十四条 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当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并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妥善归档
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十五条 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暂缓、豁免披露的,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 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
相关登记材料报送江苏省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十七条 公司建立暂缓、豁免披露信息内部责任追究机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和分管责
任人等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一)未及时上报暂缓与豁免披露事项的;
(二)不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暂缓、豁免披露情形作暂缓、豁免处理的;
(三)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及期限届满、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及本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若本制度
与日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规定有冲突的,冲突部分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规定为准,并及时对本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131502c2-7fad-4b42-b983-0a3893533547.PDF
─────────┬────────────────────────────────────────────────
2026-08-26 17:15│中简科技(300777):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6年8月)
─────────┴────────────────────────────────────────────────
中简科技(300777):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827d7a66-57b3-41b4-9a19-8e873a04a1b4.PDF
─────────┬────────────────────────────────────────────────
2026-08-26 17:15│中简科技(300777):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6年8月)
─────────┴────────────────────────────────────────────────
中简科技(300777):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efc2b41a-032b-49e7-87ef-8b867cd082c6.PDF
─────────┬────────────────────────────────────────────────
2026-08-26 17:15│中简科技(300777):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
─────────┴────────────────────────────────────────────────
中简科技(300777):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99573ca3-a239-4d4f-a293-2d8774bd7605.PDF
─────────┬────────────────────────────────────────────────
2026-08-26 17:15│中简科技(300777):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2026年8月)
─────────┴────────────────────────────────────────────────
中简科技(300777):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612272e8-33c3-46ac-96d6-2d76469c585f.PDF
─────────┬────────────────────────────────────────────────
2026-08-26 17:15│中简科技(300777):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8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
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汇报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1/3 以上全体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并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通过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委员选举产生,并报董
事会备案。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公司董事会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
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职
原因以及需要由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委员的辞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日常事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
第三章 委员会职责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分配方案、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须报经董
事会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董事会有权调整和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协调人事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以下书面材料,以供其决策: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核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
(五)提供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在公司领薪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三)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决定。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的绩效评价应采取自我评价与相互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可以参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评价方法。
第五章 议事细则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 3 日通知全体委员,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
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当有 2 名以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议时,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认为
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可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手机信息、微信以及专人或邮件送出等方式进行通知。
会议通知的内容应当包括会议举行的方式、时间、地点、议题、通知发出时间及有关资料。情况紧急需尽快召开会议的,通知仅
需包括会议时间、举行方式及地点,会议拟审议或讨论事项。
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或者拒绝履行职责时,应委托一名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履行职责
。
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须有 2/3 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
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与委员会成员有关联关系的议题时,该关联委员应回避。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
关系委员出席即可举行,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的委员过半数通过;若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委员人数不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无关
联委员总数的 1/2 时,应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委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采用
视频、电话、书面分别审议或者其他方式召开。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书面投票表决、通讯表决。
第十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须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的意见。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时,可提交由该
委员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每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
。独立董事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
第二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并提供必要信息。如有必要,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行业专家、顾问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
细则的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决议于会议结束后提交董事会秘书。
第二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及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有文件
、报告、决议和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保存期不得少于 10 年。该等文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同意可调
阅查询。
第二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审议意见,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公司董事会。对于确实难以形成统一意见的议案,应向
董事会提交各项不同意见并作出说明。
第二十四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否则要对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承担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有关制度执
行。若本工作细则与日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规定及《公司章程》有冲突的,冲突部分以
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规定及《公司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以上”“不超过”均含本数,“过”“低于”“超过”不含本数。
第二十七条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0de42886-a22d-493b-bd0a-f22a78dc05b9.PDF
─────────┬────────────────────────────────────────────────
2026-08-26 17:15│中简科技(300777):公司章程(2026年8月)
─────────┴────────────────────────────────────────────────
中简科技(300777):公司章程(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e12a13fa-751f-4d53-b9ff-5583697d15bf.PDF
─────────┬────────────────────────────────────────────────
2026-08-26 17:15│中简科技(300777):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6年8月)
─────────┴────────────────────────────────────────────────
中简科技(300777):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c8f84799-5bf4-45ea-97df-57b47f5efe2c.PDF
─────────┬────────────────────────────────────────────────
2026-08-26 17:15│中简科技(300777):内部审计制度(2026年8月)
─────────┴────────────────────────────────────────────────
中简科技(300777):内部审计制度(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3799ea4b-508f-46ca-918c-4ef804ee637b.PDF
─────────┬────────────────────────────────────────────────
2026-08-26 17:15│中简科技(300777):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6年8月)
─────────┴────────────────────────────────────────────────
第一条 为规范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是指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非现场行使
对股东的表决权。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网络投票系统包括:
(一)深交所交易系统;
(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
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服务。
股东会现场会议应当在深交所交易日召开。
第五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会网络投票方式行使表
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第六条 公司委托深交所指定的信息公司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相关服务的,应当与信息公司签订服务协议。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
第七条 公司在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投票简称、投票时间、投票提案、提案类型等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说
明。
第八条 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知发布日次一交易日在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并将股东会 基础资料、投票提
案、提案类型等投票信息录入系统。
公司应当在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完成对投票信息的复核,确认投票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可能的风
险与损失。
第九条 公司应当在网络投票开始日的二个交易日前提供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资料的电子数据,包括股东名称、股东
账号、股份数量等内容。
公司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应当至少间隔二个交易日。
第三章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
第十条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深交所交易时间。
第十一条 深交所交易系统对股东会网络投票设置专门的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公司的投票代码为:350777;公司投票简称为“
中简投票”。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通过本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参加网络投票。
第四章 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
第十三条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第十四条 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股东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
密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第十五条 根据相关规则的规定,需要在行使表决权前征求委托人或者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的下列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
有人,应当在征求意见后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一)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
(二)持有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
(三)持有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五)B股境外代理人;
(六)持有深股通股票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结算公司”);
(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本所认定的其他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有人。
香港结算公司参加深股通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的相关事项,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规定。
第五章 股东会表决结果及计票规则
第十六条 股东应当通过其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股东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股东账户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总和。
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可以使用持有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
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确认多个股东账户为同一股东持有的原则为,注册资料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股东账户注
册资料以股权登记日为准。
第十七条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会任一议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会,按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
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者不符合本细则要求投票的提案,该股东所持表决权数按照弃权
计算。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
、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通过互联网
投票系统填报的受托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通过交易系统的投票,不视为有效投票,不计入出席股东会
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
第十八条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应当明确发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意见。
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有人,应当根据所征求到的投票意见汇总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提案汇总填报委托人或者
实际持有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第十九条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每个提案组下应选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可以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投给数名候选人。股东应当以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
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按照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数量
合并计算。股东使用持有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投票时,应当以其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全部相同类别股份对应的选举票
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记录的选举票数为准。
第二十条 公司为方便股东投票设置总提案的,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它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
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第二十一条 公司同时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的,网络投票系统对以上两种方式的投票
数据予以合并计算;公司选择采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的,信息公司对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数据予以合并计算。
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
准。
第二十二条 需回避表决或者承诺放弃投票的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投票的,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提供全部投票记录,由公
司在计算表决结果时剔除上述股东的投票。
公司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的,应当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针对议案进行回避设置,真实、准确、完整地录入回避股东信息
,信息公司在合并计算现场投票数据与网络投票数据时,依据公司提供的回避股东信息剔除相应股东的投票。
第二十三条 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的,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提供全部投票记录,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统计股东会表
决结果。
第二十四条 对于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优先股股东的投票情况,网络投票系统仅对原始投票数据进行计票,其表决结果
由公司在原始计票数据的基础上进行比例折算。
第二十五条 公司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应当单独统计并披露。
第二十六条 公司在现场股东会投票结束后,通过互联网系统取得网络投票数据。
公司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并委托信息公司进行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合并计算的,信息公司在现场股东会投票结束后向公司
发送网络投票数据、现场投票数据、合并计票数据及其明细。
第二十七条 公司及其律师应当对投票数据进行合规性确认,并最终形成股东会表决结果,对投票数据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向深
交所及信息公司提出。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披露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以及股东会表决结果。
第二十八条 股东会结束后次一交易日,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查询其投票结果。股东可以通过
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站查询最近一年内的网络投票结果。
对总提案的表决意见,网络投票查询结果回报显示为对各项提案的表决结果。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所称“以上”包含本数。
第三十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若本细则
与日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新发布的规定有冲突的,冲突部分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最新发
布的规定为准,并及时对本细则进行相应修订。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细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
─────────┬────────────────────────────────────────────────
2026-08-26 17:15│中简科技(300777):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6年8月)
─────────┴────────────────────────────────────────────────
中简科技(300777):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3776cbf2-178c-4502-8086-1d7c1545343f.PDF
─────────┬────────────────────────────────────────────────
2026-08-26 17:15│中简科技(300777):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8月)
─────────┴────────────────────────────────────────────────
中简科技(300777):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e32cf3df-aa24-42d8-ab7f-de01e5e378fd.PDF
─────────┬────────────────────────────────────────────────
2026-08-26 17:15│中简科技(300777):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6年8月)
─────────┴────────────────────────────────────────────────
中简科技(300777):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272dc577-c255-4025-8cc7-4ff49be32855.PDF
─────────┬────────────────────────────────────────────────
2026-08-26 17:15│中简科技(300777):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8月)
─────────┴────────────────────────────────────────────────
中简科技(300777):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6468e8ea-f3cb-4155-868e-0b0f8be7b232.PDF
─────────┬────────────────────────────────────────────────
2026-08-26 17:15│中简科技(300777):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6年8月)
─────────┴────────────────────────────────────────────────
中简科技(300777):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ea926cb7-ac70-4e8d-89ec-c8763e4d2fe9.PDF
─────────┬────────────────────────────────────────────────
2026-08-26 17:15│中简科技(300777):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6年8月)
─────────┴────────────────────────────────────────────────
中简科技(300777):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799b8496-d80f-43b8-89c8-fa4361320f4c.PDF
─────────┬────────────────────────────────────────────────
2026-08-26 17:15│中简科技(30077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8月)
─────────┴────────────────────────────────────────────────
中简科技(30077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b35b0265-3b61-4269-936d-7e5eb8cdeb59.PDF
─────────┬────────────────────────────────────────────────
2026-08-26 17:13│中简科技(30077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中简科技(30077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857612cb-ec6c-4744-8d45-fa47ae568d01.PDF
─────────┬────────────────────────────────────────────────
2026-08-26 17:11│中简科技(300777):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简科技(300777):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e36653fd-59a1-4660-bb77-e883040492d5.PDF
─────────┬────────────────────────────────────────────────
2026-07-14 17:49│中简科技(300777):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且属于同向下降情形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800~ -7,100 20,846.65
比上年同期下降 118.23%~ 134.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4,600~-7,900 19,767.23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123.27%~ 139.97%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影响公司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
1.受主要客户采购计划阶段性调整影响,致使公司阶段性发货减少,确认收入金额减少所致,降幅预计达 55%-65%。
2.受外部环境影响,公司对部分产品价格进行了一定幅度的下调。
3.综合考虑公司发货数量减少、产品不易长期保存等,公司对库存进行了处置,处置收入小于成本,造成经营性损失。
4.结合客户需求计划、外部市场环境,公司对现有存货计提了跌价准备。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针对碳纤维日趋激烈的竞争市场,公司积极调整策略,与子公司及战略合作伙伴共同致力于为不同领域的用户提供“定制化、一
体化、国产化”的解决方案,但该等领域附加值高的同时技术门槛高,需要较长验证周期后方能进入应用、批产阶段。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3990cacb-5ca5-4c49-b5bc-43772ff12308.PDF
─────────┬────────────────────────────────────────────────
2026-07-02 17:46│中简科技(300777):2025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
中简科技(300777):2025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f8ddcd95-21e8-4f20-86c8-40b0e37598d6.PDF
─────────┬────────────────────────────────────────────────
2026-07-02 17:44│中简科技(300777):关于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
─────────┴────────────────────────────────────────────────
中简科技(300777):关于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b8497cbb-49b4-42de-b749-907d1d83e1ca.PDF
─────────┬────────────────────────────────────────────────
2026-06-10 16:58│中简科技(300777):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 561,400 股。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公司以现有总股本439,707,537股剔除回购股份 561,400 股后的 439,146,137股为基数
进行权益分派。
2、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 10股分红金额/10股=439,146,137*2.28/10=100,125,319.23元;按公司总股
本折算每 10 股 现 金 红 利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现 有 总 股 本 *10 股=100,125,319.23/439,707,537*10=2.277088元(保
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元/股)=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前一
交易日收盘价-0.2277088。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8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6 年 5月 8 日,公司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为:
以总股本 439,707,537 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 561,400 股后的股份总数439,146,13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2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出现股权激
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公司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公司披露权益分配预案至实施期间,公司
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561,400 股后的股份总数 439,146,137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2.28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2.052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56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28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16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 10 股分红金额 /10 股=
439,146,137*2.28/10=100,125,319.23元;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股现 金 红 利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现 有 总 股 本 *10 股
=100,125,319.23/439,707,537*10=2.277088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元/股)=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前一
交易日收盘价-0.2277088。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玉龙北路 569号
联系人:李剑锋 电话:0519-89620691 邮箱:sinofibers@163.com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b8f4458b-cb1f-4e46-9a0c-c4ceb8576695.PDF
─────────┬────────────────────────────────────────────────
2026-05-21 17:12│中简科技(300777):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一、对外投资概况
2025年 4月,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苏州集萃华财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集
萃华财”)、共青城享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享萃”)分别签署了《无锡集萃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公司受让苏州集萃华财和共青城享萃持有的无锡集萃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财
产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2,100 万元)。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
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通知,根据《合伙协议》及相关规定,基金已完成募集,基金规模为人民币 3亿元,全体合伙人的认
缴出资额已全部足额缴付至指定的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序 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号 (万元) (万元)
1 苏州集萃华财创业投资管理 普通合伙人 300.00 300.00 1.0000%
中心(有限合伙)
2 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 有限合伙人 6,000.00 6,000.00 20.0000%
公司
3 江阴市政府投资基金(有限合 有限合伙人 6,000.00 6,000.00 20.0000%
伙)
4 无锡创新创业天使投资引导 有限合伙人 3,500.00 3,500.00 11.6667%
基金(有限合伙)
5 湖州南浔浔合股权投资合伙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00.00 3.3333%
企业(有限合伙)
6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100.00 2,100.00 7.0000%
7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 有限合伙人 2,000.00 2,000.00 6.6667%
限公司
8 常州强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 2,000.00 6.6667%
9 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 2,000.00 6.6667%
10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00.00 3.3333%
有限公司
11 淄博连界自强贰号股权投资 有限合伙人 400.00 400.00 1.3333%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 淄博连界广哲股权投资合伙 有限合伙人 300.00 300.00 1.0000%
企业(有限合伙)
13 淄博连界广华股权投资合伙 有限合伙人 100.00 100.00 0.3333%
企业(有限合伙)
14 共青城享萃创业投资合伙企 有限合伙人 1,800.00 1,800.00 6.0000%
业(有限合伙)
15 江阴远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 1,500.00 1,500.00 5.0000%
(有限合伙)
合计 30,000.00 30,000.00 100%
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说明
《募集资金缴付完成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77eea137-07c3-4bf1-a357-f0d0124efad0.PDF
─────────┬────────────────────────────────────────────────
2026-05-08 19:02│中简科技(300777):中简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8日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8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8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竹林北路 256号 3号楼常州开元名都大酒店。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永岗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71人,代表股份 121,819,2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0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15人,代表股份 24,114,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6人,代表股份 97,704,73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20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63人,代表股份 37,699,4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7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3,083,3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5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50人,代表股份 24
,616,0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983%。
3.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光大证券保荐代表人吴燕杰、侯传科列席会议。
4.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高山律师、秦政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023,2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795%;反对 8,771,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2004%;弃权 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903,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6682%;反对 8,771,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669%;弃权 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65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988,1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507%;反对 8,772,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2013%;弃权 5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868,3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5750%;反对 8,772,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698%;弃权 5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52%。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231,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75%;反对 53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403%;弃权 5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11,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408%;反对 53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28%;弃权 5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363%。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0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外部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580,0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657%;反对 8,949,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4.7776%;弃权 3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715,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1687%;反对 8,949,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7403%;弃权 3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0%。
4.0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 2026年度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504,5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987%;反对 8,994,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7688%;弃权 2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77,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0687%;反对 8,994,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592%;弃权 2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1%。
5.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381,4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68%;反对 6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1414%;弃权 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988,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140%;反对 6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94%;弃权 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666%。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091,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27%;反对 68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649%;弃权 3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971,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700%;反对 68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52%;弃权 3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04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高山、秦政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
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1f22fba7-07a9-45db-8af3-85716b0736d6.PDF
─────────┬────────────────────────────────────────────────
2026-05-08 19:02│中简科技(30077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中简科技(30077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37fc68b3-20c0-45e4-8e02-f0dfc2f1066e.PDF
─────────┬────────────────────────────────────────────────
2026-04-22 17:16│中简科技(30077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中简科技(30077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096b83a-4d9d-43bf-9e9a-07ef5ce3ab4d.PDF
─────────┬────────────────────────────────────────────────
2026-04-22 17:16│中简科技(300777):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8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
于2026年 4月 2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人。会议
由董事长杨永岗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9fee5e9-df26-4001-bc39-b9c4b66c9446.PDF
─────────┬────────────────────────────────────────────────
2026-04-15 18:22│中简科技(300777):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3月 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情形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1,500-2,200 11,332.87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80.59%-86.76%
扣除非经常性损 1,200-1,700 10,780.51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84.23%-88.87%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影响公司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
1、 客户对公司部分产品的需求量阶段性减少导致发货暂时减少,其中收入下降约 50%-60%。若后续订货逐步启动,需求端因素
对财务指标的负面影响预计将逐步减弱。
2、 报告期内,围绕新领域的应用需求,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同比增长约 175%-185%。
3、 公司与客户沟通后,基于审慎原则,下调了部分产品价格。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
细披露。
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致力于为不同领域的用户提供“定制化、一体化、国产化”的解决方案,目前已形成“纤维+预浸料+
功能材料”这一特色鲜明、自主可控的产业化布局,正在积极开发并密切跟踪如航空发动机、航天、民用航空等新的应用场景,部分
产品已经送样、试用,目前进展顺利。上述高附加值领域技术门槛高,需要较长验证周期后方能进入应用、批产阶段,对投入时间及
资源等均有较为严苛的要求。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d36a8d23-f143-4064-8fcd-574c226798ab.PDF
─────────┬────────────────────────────────────────────────
2026-04-14 18:56│中简科技(30077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中简科技(30077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f54f2f67-b33f-4249-bcab-70c61bbdd848.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7│中简科技: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7/1225515429.pdf
─────────┬────────────────────────────────────────────────
2026-07-02│中简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7-02/1225405726.PDF
─────────┬────────────────────────────────────────────────
2026-04-23│中简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45344.PDF
─────────┬────────────────────────────────────────────────
2026-04-15│中简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5/1225102375.PDF
─────────┬────────────────────────────────────────────────
2025-10-29│中简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6728.PDF
─────────┬────────────────────────────────────────────────
2025-08-27│中简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7973.PDF
─────────┬────────────────────────────────────────────────
2025-04-25│中简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1597.PDF
─────────┬────────────────────────────────────────────────
2025-04-15│中简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5/1223097527.PDF
─────────┬────────────────────────────────────────────────
2024-10-25│中简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3396.PDF
─────────┬────────────────────────────────────────────────
2024-08-29│中简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9347.PDF
─────────┬────────────────────────────────────────────────
2024-04-23│中简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3/121974455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