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77 中简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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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6:12│中简科技(300777):关于启用新公章、法定代表人章以及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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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已由温月芳女士变更为杨永岗先生。目前公司取得了常州市政务服务
管理办公室颁发的《营业执照》,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674857975P
名称: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玉龙北路 569 号
法定代表人:杨永岗
注册资本:43970.7537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8 年 4 月 28 日
经营范围:高性能碳纤维、织物、复合材料及相关产品的开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此外,前期因经营层保管不利遗失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各一枚,已声明作废。目前,公司已完成新公章(
备案编号:3204000055599)及法定代表人章(备案编号:3204000055600)的补办刻制等工作,并已在公安机关完成备案登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9be2ddc5-cedd-468d-9f7b-21e8e1828f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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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8:37│中简科技(300777):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简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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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14号广播大厦5层、9层、10层、13层、17层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86-10-65219696 传真:86-10-88381869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 2
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法律见证。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
决结果进行核查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
(2)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所发布或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资料、说明和其他信息(以下合称
“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相关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发布或提供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任
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正 文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 2024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二) 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董事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在法定期限内以公告方式刊登了《中简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以下合称“《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
(三) 《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召集人、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会议审议
事项、会议登记方法、备查文件目录等内容。
(四) 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4年 11月 11日 14:30时,在指定地点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永岗先生主持。
(五)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11月 11日上午 9:15-9:2
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11日 9:15至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一)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情况如下:
1、本次通过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0人,所代表的股份总数为117,012,4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20
1%;
2、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 436 人,所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29,938,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087%;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66人,所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146,950,7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
4201%。
(二)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
综上,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载明的议案完全一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没有提出新的议案。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
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聘任 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 146,727,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83%;反对 6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445%;弃权15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9,416,1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63%;反对 65,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7%;弃权 15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41%。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1/fdb46cd2-add9-42f6-b3f5-832ba7f974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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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8:37│中简科技(300777):中简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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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简科技(300777):中简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1/f6e01111-1e25-4b90-876a-4e4185ae5c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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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9:44│中简科技(30077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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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2024-02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在每个
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86,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最高成交价为 23.8
0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9.4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8,218,039.00 元。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84db0528-a7e0-4a3f-a876-adba548cde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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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9:44│中简科技(300777):关于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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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由于业务领域的特殊性,该订货合同执行率具有不确定性,
合同已明确约定最终“以订单为准”、“按实际交付数量结
算”,合同或存在不能按照约定数量完整执行的风险。由于公司供货进度主要受客户及其最终用户的采购计划影响,可
能存在因供货时间分布不均,但从客户对于公司碳纤维长期
需求来看,不会影响公司销售增长的持续性。
近日,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客户 A 签订《物资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相关情况如下:
一、 合同标的和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碳纤维、碳纤维织物。
2、当事人情况:
(1)合同当事人:客户 A;
(2)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豁免披露当事人的具体信息;
(3)合同当事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碳纤维、碳纤维织物;
2、合同金额:423,648,000.00 元;
3、合同履行期限:以订单为准,具体根据客户下发交货计划执行。
4、合同条款中已对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交货地点、方式,运输方式,包装标准,验收标准及方法,结算方式,合同变更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条款,违约责任的处理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
5、根据合同之约定事项,涉及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等信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6、在完成合同签署时,此份合同对应的相关订单已部分执行完毕,其中部分产品已实现生产交付,并确认收入。合同进展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标的 碳纤维、碳纤维织物
对方当事人 客户 A
合同总金额 42,364.80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已履行金额 23,718.23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待履行金额 18,646.57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已履行进度 55.99%
是否正常履行 是
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是否发 否
生重大变化
是否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否
关于合同履行的其他说明 在完成合同签署时,此份合同对
应的相关订单已部分执行完毕,其中
部分产品已实现生产交付,并确认收
入。
三、董事会的分析说明及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与客户 A 的合同总金额为 423,648,000.00 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 75.81%,董事会经分析后,认为
:公司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业务资质、技术实力和生产能力。
本合同的签订,是对公司新一代碳纤维产品品质、稳定性以及持续供应能力和保障体系的认可,有效增强了客户粘性优势,通过
高端领域批产应用的示范效应,有望为其它场景的开拓带来良机。
董事会认为该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将对公司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高质量发展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四、合同的审议程序
该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经营层各司其职,稳步持续的推进各项工作,目前,现场士气高涨,任务分解到人,工作井井有条。通过与客户高效的协作
机制,全力完成既定的生产保供任务。
该合同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均未变化;未来三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
上股东、董监高亦无股份减持的计划。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合同履行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44af7911-4afc-484f-b7d2-8d8faa017e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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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9:44│中简科技(300777):关于前期重大销售合同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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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由于合同业务的特殊性,该订货合同执行率具有不确定性,
合同已明确约定最终“以订单为准”、“按实际交付数量结
算”,合同或存在不能按照约定数量完整执行的风险。由于公司供货进度主要受客户及其最终用户的采购计划影响,可
能存在因供货时间分布不均,但从客户对于公司碳纤维长期
需求来看,不会影响公司销售增长的持续性。
2022 年 3 月,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客户 A 签订了金额为 21.69 亿元的《产品订货合同》(公告编
号:2022-005)。近日,公司与客户 A 签订《关于<产品订货合同>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就合同相关要素达成补充
约定,相关情况如下:
一、补充协议的基本情况
1、双方同意将原合同的有效期延长两年,原合同将延长至 2026年 2 月 28 日;
2、原合同的交付产品名称及规格保持不变;
3、根据相关要求,协议中约定的数量、单价等内容豁免披露。
4、双方约定:2024 年 2 月 29 日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预计合同执行金额为 688,725,000.00 元。2025 年 3 月 1 日至
2026 年 2 月 28日的相关执行条件将于后续继续协商。
二、合同的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合同标的 碳纤维及织物
对方当事人 客户 A
合同总金额 216,936.65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已履行金额 111,542.84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待履行金额 105,393.81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已履行进度 51.42%
是否正常履行 是
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是否发 否
生重大变化
是否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否
关于合同履行的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在相应期间内实际交付
数量,以及《补充协议》中约定的相
关期限内对应单价计算已履行的金额
及进度,相关数据与原协议下的金额
存在差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合同履行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3e3a305c-3a6b-4c95-b4e4-3ef62b7d9d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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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9:44│中简科技(300777):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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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简科技(300777):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84a99886-9649-4e53-b189-7553c84785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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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20:08│中简科技(300777):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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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简科技(300777):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ca87226c-cb54-4e0e-bc7c-131d3cb9d3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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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20:08│中简科技(300777):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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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临时紧急)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紧急)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公司总经理温月芳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紧急)会议决议,温月芳女士因个人原因不再适合担任公司总经理一职,公司董事会解聘温月
芳女士的公司总经理职务;在聘任新的总经理之前,由董事长杨永岗暂代公司总经理职务,并依据《公司章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工作。解聘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聘后,温月芳女士将继续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总工程师的职务
以及仍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此次解聘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
司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按照既定目标全力以赴保障供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温月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44.3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5%。解聘总经理职务后,温月芳所持股
份仍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也将继续履行其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的承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58c0328d-e8e9-4234-b0ec-7f400fc3ce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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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20:08│中简科技(300777):关于公司公章及法人章作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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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简科技(300777):关于公司公章及法人章作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a7076007-9964-4c85-a9ec-b7b5d120ac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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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20:08│中简科技(30077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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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简科技(30077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8f65c8a3-1bf5-415d-be3a-c46331a5de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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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20:08│中简科技(30077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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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简科技(30077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756675bd-0c36-446d-ae6a-72fc1ab51a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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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中简科技(30077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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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简科技(30077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e566713e-97d3-4215-9102-c838bb48e0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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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中简科技(300777):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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