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77 中简科技 更新日期:2025-1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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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7:20 │中简科技(30077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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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6:06 │中简科技(300777):关于拟清算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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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6:06 │中简科技(300777):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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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6:06 │中简科技(300777):关于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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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20:46 │中简科技(300777):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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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20:44 │中简科技(300777):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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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20:42 │中简科技(300777):关于变更并聘任公司总经理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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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8:36 │中简科技(300777):中简科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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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8:36 │中简科技(30077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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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5:46 │中简科技(300777):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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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7:20│中简科技(30077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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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2025年 12月 5日届满,公司拟开展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为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提案权、董事提名权等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就本次换
届选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8名董事组成,包括 5 名非独立董事(其中 1名职工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本次换届选举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
,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1、公司现任董事会有权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的非独立董事总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1、公司现任董事会有权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的独立董事总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符合条件的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年 11月 13日 17:00前,以书面方式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晚于该时间,公司不再接受提名;
2、收到提名人提交的候选人名单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候选
人,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交的审查通过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审议
;
4、董事候选人应当在股东会通知公告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
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该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
、候选人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书)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
审核,经其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选举;
6、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
满未逾 5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结之日起未逾 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2、董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形、拟聘任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并提示相关
风险:
(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上述期间,应当以公司股东会等有权机构审议董事候选人聘任议案的日期为截止日。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1、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要具备上述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之外,担任独立董事
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5)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6)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7)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
、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5)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 4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6)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六、其他说明
(一)提名人提供的资料
1、董事候选人提名表(提交原件,格式见附件);
2、被提名董事候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被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表、学历证明、学位证明、职称证明等;
4、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另需提供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如有,
原件备查);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股东身份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持股凭证;
2、股东身份为机构的,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持股凭证。
(三)提名方式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
2、提名人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时间(2025年 11月 13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邮寄送达的,以收件邮戳时间
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以便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保障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推进
。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剑锋、王丹丹
电话:0519-89620691
传真:0519-89620690
邮箱:Sinofibers@163.com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玉龙北路 569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0/20fd8e7b-4cd9-4672-bc05-c1853370ce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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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6:06│中简科技(300777):关于拟清算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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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简科技”“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子公司的实际运作情况,公司决定清算注销控股子
公司中简新材料发展(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公司”)。公司于2025年 11月 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清算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新材料公司于 2022年 5月由中简科技、杨永岗先生、温月芳女士共同出资收购(详见公司于 2022年 5月 23日披露的《对外投
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其中中简科技持有新材料公司 51.00%的股份,为新材料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杨永岗先生持有新
材料公司16.00%的股份,在新材料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公司董事温月芳女士持有新材料公司 33.00%的股份,在新材料公司担任总经
理。
本次交易为终止与关联自然人共同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注
销清算控股子公司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本次注销子公司在公
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控股子公司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简新材料发展(常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1MA1ME8QC0W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常州市新北区玉龙北路 569号
法定代表人 杨永岗
注册资本 2,8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6年 01月 11日
营业期限 长期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
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
素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
2、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 实缴出资额(万 持股比例(%)
元) 元)
1 中简科技 1,428.00 1,428.00 51.00
2 温月芳 924.00 303.30 33.00
3 杨永岗 448.00 448.00 16.00
合计 2,800.00 2,179.30 100.00
3、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2025年 10月 31日 2024年 12月 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2,171,784.02 21,933,352.46
负债总额 - 18.37
净资产 22,171,784.02 21,933,334.09
科目 2025年 1-10月 2024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238,449.93 1,015.46
三、本次注销子公司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材料公司除购买部分设备之外,未实质性开展研发工作,且已将设备资产转让给常宏公司,目前主要资产为货币资产(详见公
司于2025年 7月 1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之间设备资产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结合新材料公司实际运作情况,为及时收
回投资成本、降低管理成本、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及资产结构,公司决定清算并注销新材料公司。本次注销减少了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相应发生变化,但不会对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
的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安排
新材料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成立清算小组,办理清算及注销登记等相关手续,不涉及利益倾斜的
情况。
本次注销子公司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不存在公司股权收购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 年年初至披露日,中简科技、杨永岗先生、温月芳女士与新材料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清算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注
销子公司是基于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子公司的实际运作情况而为,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同时也减少了公司的关联
交易事项,不会对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1月 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清算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6/8dce0785-4ba5-48fe-b5f1-e26889dcc4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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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6:06│中简科技(300777):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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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简科技(300777):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6/265b3a5d-31d5-4441-9181-1704a9125f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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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6:06│中简科技(300777):关于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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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的风险及不确定性:由于公司产品供货进度主要受客户及其最终用户采购计划影响,可能存在供应阶段性不均衡的特点
,进而可能导致经营业绩在各季度间出现波动。但从客户相关应用领域的需求看,对于公司高性能碳纤维的需求是长期的、稳定的。
3、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确认的收入为准
。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客户 A签订了《物资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总金额为56
2,957,081.70元人民币,该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碳纤维、碳纤维织物。
2、当事人情况:
(1)合同当事人:客户 A。
(2)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豁免披露当事人具体信息。
(3)合同当事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碳纤维、碳纤维织物。
2、合同金额:562,957,081.70元。
3、合同履行期限:以订单为准,具体根据客户下发交货计划执行。
4、合同条款中已对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交货地点、方式,运输方式,包装标准,验收标准及方法,结算方式,合同变更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条款,违约责任的处理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
5、根据合同之约定事项,涉及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等信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6、在完成合同签署时,此份合同对应的相关订单已部分执行完毕,其中部分产品已实现生产交付,并确认收入。合同进展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标的 碳纤维、碳纤维织物
对方当事人 客户 A
合同总金额 56,295.71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已履行金额 36,626.34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待履行金额 19,669.37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已履行进度 65.06%
是否正常履行 是
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是否 否
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否
关于合同履行的其他说明 在完成合同签署时,此份合同对应的相
关订单已部分执行完毕。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与客户 A的合同总金额为 562,957,081.70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的 69.34%,公司具备履行合同所
需的业务资质、技术实力和生产能力。
本合同的签署,体现了客户对公司新一代碳纤维产品品质稳定性、供应及时性及服务配套能力的高度认可,是新质生产力率先稳
定批量应用于重点领域的具体实践。公司将以此次合同签署为契机,加快完善碳纤维及相关制品谱系化、多元化布局,加快推广更多
产品在不同领域的应用。随着合同的履行,不仅有助于巩固公司在现有应用场景的优势,也将为公司拓展更广泛的应用场景、切入新
兴市场提供重要支撑。
五、合同的风险提示
1、由于公司交货进度主要受客户及其业务最终用户的计划影响,可能存在因交货时间分布不均,进而导致收入及经营业绩在各
报告期间出现较大波动的风险;
2、合同履行期间可能遇到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计的因素,可能对合同的履
行造成影响,因此存在一定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合同履行情况。
七、备查文件
《物资采购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6/cebce84b-629b-424e-9a33-ca5d472076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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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20:46│中简科技(300777):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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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4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
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10月 27日上午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人。会议
由董事长杨永岗先生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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