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77 中简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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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8:58 │中简科技(300777):中简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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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8:58 │中简科技(30077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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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9:46 │中简科技(300777):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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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8:57 │中简科技(300777):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岗位变动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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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8:56 │中简科技(300777):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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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8:55 │中简科技(300777):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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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8:55 │中简科技(300777):关于公司与江苏三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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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8:55 │中简科技(300777):关于投资建设高性能碳纤维产品项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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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8:54 │中简科技(30077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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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17:36 │中简科技(300777):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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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8:58│中简科技(300777):中简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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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26 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2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河海东路 56 号环球恐龙城维景国际大酒店。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永岗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21 人,代表股份 122,517,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863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17 人,代表股份 99,542,3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3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04 人,代表股份 22,975,
4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25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14人,代表股份 25,777,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625%。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
股东 11人,代表股份 12,245,6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84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03 人,代表股份 13,532
,3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76%。
3.公司全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持续督导机构保荐代表人吴燕杰、侯传科列席会议。
4.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高山律师、朱明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高性能碳纤维产品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617,5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059%;反对 16,857,4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3.7592%;弃权 4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9%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320,8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0720%;反对 7,414,2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620%;弃权 4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高山、朱明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
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544feb0c-ef4e-4704-8280-5b9f85193a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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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8:58│中简科技(30077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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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14号广播大厦5层、9层、10层、13层、17层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86-10-65219696 传真:86-10-88381869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 2
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法律见证。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
决结果进行核查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
(2)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所发布或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资料、说明和其他信息(以下合称
“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相关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发布或提供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
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正 文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 2025 年 5月 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二) 2025 年 5月 31日,公司董事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在法定期限内以公告方式刊登了《中简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地点、
会议召集人、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备查文件目录等内容。
(三) 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下午 2:30 时,在指定地点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永岗先生主持。
(四)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6月 26日上午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6月 26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一)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情况如下:
1、本次通过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7人,所代表的股份总数为99,542,3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383
%;
2、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 404 人,所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22,975,4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252%;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21人,所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122,517,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
8635%。
(二)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
综上,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载明的议案完全一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没有提出新的议案。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
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投资建设高性能碳纤维产品项目的议案》
同意 105,617,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2059%;反对 16,857,4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3.7592%;弃权 4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320,8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0720%;反对 7,414,2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620%;弃权 4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660%。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44eee2b3-70d1-4023-a31d-4349a38909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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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9:46│中简科技(300777):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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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月 27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
通知,会议于 2025年 5月 30日下午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人。会议由
董事长杨永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岗位变动暨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江苏三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关联方履行回避表决程序,董事杨永岗回避表决,5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温月芳女士反对,反对理由后附。
3.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高性能碳纤维产品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温月芳女士反对,反对理由后附。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温月芳女士反对,反对理由后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1/562408e9-8f7c-4989-96e0-4abef6e02e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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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8:57│中简科技(300777):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岗位变动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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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情况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顾年华女士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及副总经
理职务。
顾年华女士原定任职期间为 2023 年 1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2 月 5日。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顾年华
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根据公司决定,顾年华女士将转任董事长顾问。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调整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安排。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顾年华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谨向顾年华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岗位变动暨聘任财
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杨永岗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聘任田永梅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永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与公司主要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田永梅女士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顾年华女士辞职报告;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f11ae460-e427-447d-9d02-da3e51711f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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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8:56│中简科技(300777):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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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7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
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下午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
会议由董事长杨永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岗位变动暨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江苏三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P
A
G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关联方履行回避表决程序,董事杨永岗回避表决,5票同意,1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温月芳女士反对,反对理由后附。
3.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高性能碳纤维产品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1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温月芳女士反对,反对理由后附。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1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温月芳女士反对,反对理由后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bc3fc214-d17a-4b18-9e0e-7b648ee4be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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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8:55│中简科技(300777):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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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7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
知,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郭建强先生主持,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剑锋列席了本次监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关于公司与江苏三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审议《关于投资建设高性能碳纤维产品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f6deddd3-9693-4be9-8668-ba935b8a71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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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8:55│中简科技(300777):关于公司与江苏三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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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航天领域的市场开拓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鉴于业务需要,公司预计 2025 年度
与关联方江苏三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强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2,000.00 万元。
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江苏三强复合材
料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人 关联交易 2025年 2024年实际 披露日期及索引
易类别 内容 预计销 发生额(发
售金额 出商品)
发出商 江苏三 碳纤维织物 2,000.00 5.77 2025年4月15日
品/向关 强复合 (http://www.cninfo.com.cn)
联人销 材料有 《2024年年度报告》
售产品 限公司 碳纤维 164.75
小计 - 2,000.00 170.52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对江苏三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的发出商品尚未具备收入确认条件,作为发出商品列报。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三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倪楠楠
注册资本:9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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