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78 新城市 更新日期:2026-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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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8:50 │新城市(30077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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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41 │新城市(300778):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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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38 │新城市(300778):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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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14 │新城市(300778):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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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02 │新城市(300778):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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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02 │新城市(30077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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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02 │新城市(300778):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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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02 │新城市(300778):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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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02 │新城市(300778):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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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15 │新城市(30077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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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8:50│新城市(30077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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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东台市望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远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9,706,407 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的股本的比例为14.82%)的股东东台市望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望远科技”)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
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3 月 24 日起至 2026 年 6月 23 日止)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6,
012,450 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本的比例为3.00%)。
持有公司股份 22,611,422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本的比例为 11.28%)的股东深圳市远方实业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远方实业”)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年 3月 24日起至 2026年 6月 2
3日止)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 4,008,300 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
本的比例为 2.00%)。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望远科技、远方实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东台市望远科技有限公司 29,706,407 14.82
深圳市远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2,611,422 11.28
注:望远科技的股东中,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肖靖宇先生持股占比 16.18%,董事梁炳强先生持股占比 0.40%。
注:远方实业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宋波先生 100%持股的公司。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及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望远科技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减持总数不超过 6,012,450股。远方实业拟减持比
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减持总数不超过 4,008,300股。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
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年 3月 24日起至 2026年 6月 23日止)。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望远科技、远方实业严格遵守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
诺一致。
三、风险提示及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望远科技、远方实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及如何实施本
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股东望远科技、远方实业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股东望远科技、远方实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
4、股东望远科技、远方实业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东台市望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远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2/f800393d-757b-4286-8a18-4d01ab54c5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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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41│新城市(300778):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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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市(300778):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3489b2bc-8f9a-4f0a-ab2a-f366fc9817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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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38│新城市(300778):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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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的业绩: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亏损:2,500 万元至 5,000 万元 亏损:16,467 万元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亏损:4,500 万元至 7,000 万元 亏损:7,102 万元
净利润
注:上表中的“元”均为人民币。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情况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双方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规划设计行业处于调整阶段,公司规划设计业务规模仍面临下行压力,同比降幅有所收窄。受成本相对刚性的影
响,公司毛利率与毛利额出现一定下降。
2、2025 年,公司对新能源行业进行了战略布局。目前新业务尚在投入与培育阶段,尚未形成规模性收入和利润。
3、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应收款项清收力度并充分利用国家及地方政府的化债政策,减值损失计提金额出现一定程度的降低,且
公司经营净现金流稳定。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2,000 万元。
3、2025 年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5 年报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774d3600-dedc-4690-86ec-92e7034a02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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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14│新城市(300778):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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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市(300778):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4e56ad28-09a5-4edd-8b04-fd1e954a6b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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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02│新城市(300778):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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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市(300778):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27c1b7ff-1fc4-4752-907f-b6879ad55d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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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02│新城市(30077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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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市(30077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37c641ae-5b5e-496f-b3d1-4d95513ece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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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02│新城市(300778):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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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5年 12月 26日在深圳市龙岗区
中心城清林中路 39号新城市大厦 8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经征得各董事同意,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2 月 26日召开股东会并获取股东
会表决结果后以口头及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张春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6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 6人,公司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选举张春杰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
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张春杰先生(主任委员)、宋波先生、肖靖宇先生、刘鲁鱼先生、梁炳强先生;
(2)提名委员会:刘鲁鱼先生(主任委员)、宋波先生、王文若女士;
(3)审计委员会:王文若女士(主任委员)、张春杰先生、刘鲁鱼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文若女士(主任委员)、张春杰先生、刘鲁鱼先生。
以上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
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宋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
同意聘任肖靖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易红梅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张婷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高级
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
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刘欢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
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c9b8f726-7e21-43af-8e0e-14aea8788e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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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02│新城市(300778):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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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
代表董事,于 2025 年 12月26日召开了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职工代表董事。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
员,聘任了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已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换届及聘任工作。具体
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张春杰先生(董事长)、宋波先生、肖靖宇先生、梁炳强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刘鲁鱼先生、王文若女士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不低于公司董
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委员职务组成情况
1、战略委员会:张春杰先生(主任委员)、宋波先生、肖靖宇先生、刘鲁鱼先生、梁炳强先生;
2、提名委员会:刘鲁鱼先生(主任委员)、宋波先生、王文若女士;
3、审计委员会:王文若女士(主任委员)、张春杰先生、刘鲁鱼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文若女士(主任委员)、张春杰先生、刘鲁鱼先生。
其中,提名、审计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王文若女
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经理:宋波先生
副总经理:肖靖宇先生、易红梅女士
财务总监:张婷女士
董事会秘书:易红梅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刘欢欢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董事会秘书易红梅女士和证券事务代表刘欢欢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须
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
姓名:易红梅 刘欢欢
联系电话:0755-33283211
传真:0755-33832999
邮箱:boardoffice@nlt.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中心城清林中路 39号新城市大厦 8楼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年 12月 26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第
三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孟丹女士、黄皓先生、李岩女士离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目前,孟
丹女士通过东台市望远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130.67 万股,黄皓先生通过东台市望远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327
.14 万股,李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离任后,孟丹女士、黄皓先生将继续履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中作出的相关的承诺。
上述离任监事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积极履行职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
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5eef7c21-6763-4c11-b1fc-1b065dbb14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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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02│新城市(300778):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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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市(300778):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2435a4d0-c8da-4811-b3d6-3cc829154c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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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15│新城市(30077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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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城市”)直接或间接 100%控股的公司新城市(深圳)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科技”)及河北中锟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锟宏”)因日常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拟与
有相关授信资质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为保证双方业务的顺利开展,公
司拟为上述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
超过上述额度的担保事项,将根据相关规定另行审议做出决议后实施。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
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优化担保业务的审批流程,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范围内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
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士负责办理相关业务、签署文件等。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 截至目前 本次预计 担保额度 是否关联
注股比例 1 最近一期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占上市公 担保
资产负债 (万元) 注(万元) 司最近一
注率 2 3 期净资产
注比例 4
新城市 能源科技 100% - 0 5,000 4.05% 否
中锟宏 100% - 0 否
注 1:深圳市明远智行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5,000万元,持股比例为 100%。深圳市明远智行能源科技有限
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能源科技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中锟宏为能源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注 2:能源科技、中锟宏的成立时间较短,尚未开展实际经营。注 3:本次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超
过上述额度的担保事项,将根据相关规定另行审议做出决议后实施。
注 4:上述“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为担保额度占公司 2025 年 9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新城市(深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新城市(深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5年 8月 15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紫薇社区清林中路 39号新城市大厦 901
法定代表人:肖靖宇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
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
务);合同能源管理;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
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蓄电池租赁;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
电基础设施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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