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78 新城市 更新日期:2026-05-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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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38 │新城市(30077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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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6 │新城市(30077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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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5 │新城市(30077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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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5 │新城市(300778):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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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5 │新城市(30077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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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1 │新城市(30077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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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1 │新城市(300778):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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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 │新城市(30077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文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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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 │新城市(30077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鲁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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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 │新城市(30077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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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38│新城市(30077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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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市(30077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5cd4de8b-69a3-48e8-b684-723de191a3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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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6│新城市(30077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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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市(30077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ffddaa6-2fde-480c-adb2-b201aa3105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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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5│新城市(30077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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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市(30077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b8216ea-ad77-4a03-b92b-5493c5a8c0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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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5│新城市(300778):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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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市(300778):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fc14d20-e74c-4321-a91f-32765e1560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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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5│新城市(30077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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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市(30077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972018c-9812-4fe4-9b6b-441768b270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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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1│新城市(30077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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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市(30077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db0d7f9-1377-49be-b4ad-d574f0aed6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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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1│新城市(300778):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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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市(30077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db28fc8-c4c1-4441-9f89-b12c507832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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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新城市(30077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文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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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发挥了
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
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文若,195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交通银行宝安支行会计科长、支行副
行长,光大银行深圳宝城支行行长,中信银行深圳宝安支行行长。目前兼任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联得自动化装备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2 月 19 日至今,担任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及第七条规定的条件,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共参加 10次会议,没有缺席、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
况发生。在任职期间,本人秉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都进行了认
真审议,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因此本人对历次董事会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回避表决的情况除外),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共出席 3次会议。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为了强化董事会的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及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及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参与了上述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
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权利与义务。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其中包括: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
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
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
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历次会议及其他适当的时机,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实地考察,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达到 15个工作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
作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针对公司财务状况及规范运作等情况进行沟通,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提出参考意见,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
良好发展献计献策。
(七)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经营管理方面的工作
本人始终坚持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核,并以自己专业知识提出参考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重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及其他重大事项情况。同时依法对公司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
3、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和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加深
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
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更好地加
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审核了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与评估了内外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公司对相关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对拟续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议,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且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
计工作要求。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聘任以及薪酬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 年 12月26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
会换届选举工作。2025 年 12月 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成员,完成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工作。本人认为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严格履行了《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过程规范、公开、公正。本次选聘综合考虑了公司战略布局、治理效能提升及核
心团队建设需求,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专业背景扎实、从业经验丰富、管理能力突出,有利于保障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助力公司持续稳
健经营,有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以及规章制度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守忠实义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与决策
。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本人将持续为公司战略规划、风险管控及治理优化提供独立、客观的建议,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
发展。
本人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咨询职能,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参考,推动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提升经营效率,
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稳健经营与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文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4c5bccb-8f42-4f95-b445-3398295892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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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新城市(30077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鲁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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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 2025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发挥了
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
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刘鲁鱼,195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曾任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信息部负责人
、市场研究所副所长、企业与市场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计划预
算委员会委员。2022 年 12月 19日至今,担任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及第七条规定的条件,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共参加 10次会议,没有缺席、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
况发生。在任职期间,本人秉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都进行了认
真审议,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因此本人对历次董事会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回避表决的情况除外),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共出席3次会议。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为了强化董事会的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及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相关规定,参与了上述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权利与义务。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其中包括: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
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
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
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历次会议及其他适当的时机,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实地考察,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达到 15个工作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
作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针对公司财务状况及规范运作等情况进行沟通,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提出参考意见,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
良好发展献计献策。
(七)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经营管理方面的工作
本人始终坚持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核,并以自己专业知识提出参考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重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及其他重大事项情况。同时依法对公司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
3、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和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加深
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
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更好地加
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审核了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与评估了内外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公司对相关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对拟续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议,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且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
计工作要求。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聘任以及薪酬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 年 12月26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
会换届选举工作。2025 年 12月 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成员,完成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工作。本人认为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严格履行了《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过程规范、公开、公正。本次选聘综合考虑了公司战略布局、治理效能提升及核
心团队建设需求,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专业背景扎实、从业经验丰富、管理能力突出,有利于保障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助力公司持续稳
健经营,有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以及规章制度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守忠实义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与决策
。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本人将持续为公司战略规划、风险管控及治理优化提供独立、客观的建议,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
发展。
本人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咨询职能,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参考,推动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提升经营效率,
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稳健经营与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鲁鱼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11f331e-39a3-450b-9f11-edf2f6b226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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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新城市(30077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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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度,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
制度的规定,切实行使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权利,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
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现将董事会 2025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
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395.93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83.94万元。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
和政治环境以及市场竞争加剧的严峻形势,公司管理层坚定信心,沉着应对各项风险挑战,严格执行董事会制订的年度经营计划,积
极响应时代需求,提出“一体两翼”的公司新战略布局,在聚焦传统主业的同时,积极推进科技转型,着力智慧城市运维与城市智慧
能源的布局与发展。
二、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的主要工作
1、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2025 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再设置监事会及
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赋予监事会的法定职权,并同步修订了相关核心制度,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与更新。
同时,公司顺利完成了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内控制度健全,法人治理水平不断完善。
2、加强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
2025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有效地完善了信息披露机制,保证信息披露质量。公司通过定期提醒
,持续增强相关人员保密意识,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确保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事件或内幕交易
行为。
3、投资者保护工作
公司董事会重视投资者权益的保护,通过真实、有效的沟通,引导投资者形成价值投资理念。2025 年度,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专线电话、网上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保持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联系与沟通,耐心解答投资者
关心的问题,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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