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79 惠城环保 更新日期:2026-06-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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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6:52 │惠城环保(300779):惠城环保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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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22 │惠城环保(300779):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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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46 │惠城环保(300779):关于惠城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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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32 │惠城环保(30077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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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31 │惠城环保(300779):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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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9:12 │惠城环保(300779):关于惠城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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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5:44 │惠城环保(300779):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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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16 │惠城环保(30077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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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16 │惠城环保(300779):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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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16 │惠城环保(300779):不提前赎回惠城转债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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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6:52│惠城环保(300779):惠城环保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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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惠城转债”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98a17927-dfe0-440d-92b2-1b39c5f9f0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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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22│惠城环保(300779):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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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生效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100%,前述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5年 7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19日召开 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为参股公司山东惠亚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惠亚”)向银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 4,500.00 万元的银行授信按其持有山东惠亚 34.8755%股权比例提供担
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69.4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山东惠亚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东营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向
浦发银行东营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 600.00万元。公司与浦发银行东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 209.00 万元。同时,山东惠亚股东王永颖和董事长仉杰分别与浦发银行东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
同》,山东惠亚股东王永颖和董事长仉杰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保证人: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
债务人:山东惠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209.00万元
2.担保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
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
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
任何主张。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11,189.40万元,提供担保总余额 199,371.6065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0.4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871.606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0.61%。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2、公司与浦发银行东营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f2d0db8a-f780-4281-bac8-e4824db338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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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46│惠城环保(300779):关于惠城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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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18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2、转股期限:2022 年 1 月 13 日至 2027 年 7 月 6 日止
3、暂停转股时间:2026 年 6 月 3 日至 2026 年 6 月 11 日
4、恢复转股时间:2026 年 6 月 12 日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惠城转债”自 2026 年 6 月 3 日至 2025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6 月 11 日)止暂停转股,2025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
“惠城转债”将于 2025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6年 6 月 12 日)起恢复转股。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71343f11-3445-4d94-af13-6aa62607ac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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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32│惠城环保(30077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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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204,955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 1,204,955股后的 211,487,8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元(含税),不送红股,每 10股转增 4 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211,487,819 股×1.5 元÷10 股=31,72
3,172.85元(含税),实际转增股份总数=211,487,819股×4股÷10股=84,595,127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总
股本×10股=31,723,172.85元÷212,692,774股×10股=1.491502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下同)
,即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1491502元/股计算。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股转增股数=本次实际转增的股份总数÷总股本×10 股
=84,595,127 股÷212,692,774股×10股=3.977339股(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下同),即股份变动
比例应以 0.3977339计算。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除权除息日
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491502元/股)÷(1+0.3977339)。
5、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惠城转债,债券代码:123118)目前尚在转股期,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案披露至实施前,公司可转债已经申请暂停转股,详见公司 2026 年 6 月 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的《关于惠城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了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2025 年度公司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股。本次利润分配
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
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将遵循“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2、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惠城转债;债券代码:123118)自2022年 1月 13日进入转股期,公司总股本自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发生了变化。公司已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
进行调整,按照“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212,692,774股(含已回购的股份
1,204,955股)且公司可转债已于 2026年 6月 3日起暂停转股。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1,204,955股后的 211,487,81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 212,692,774股,实施后总股本增至297,287,901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212,692,774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1,2
04,955股后的 211,487,819股为基数进行本次权益分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年 6月 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次所转增的股份于 2026年 6月 1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
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6月 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6月 12日
七、股份结构变动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资本公积转增(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0,433,004 23.71 20,173,201 70,606,205 23.7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62,259,770 76.29 64,421,926 226,681,696 76.25
三、股份总数 212,692,774 100.00 84,595,127 297,287,901 100.00
注:具体股数以实施完毕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股数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增股后,按新股本 297,287,901 股摊薄计算,2025 年年度,每股收益为 0.20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总
股本×10股=31,723,172.85元÷212,692,774股×10股=1.491502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下同)
,即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1491502元/股计算。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股转增股数=本次实际转增的股份总数÷总股本×10 股
=84,595,127 股÷212,692,774股×10股=3.977339股(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下同),即股份变动
比例应以 0.3977339计算。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除权除息日
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491502元/股)÷(1+0.3977339)。
5、“惠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萧山路 7号惠城广场 6楼
咨询联系人:王其龙
咨询电话:0532-58657701
传真电话:0532-58657729
十、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c51e4e64-2402-4b33-813d-5bd86219e0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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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31│惠城环保(300779):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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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调整前转股价格:14.59元/股
2、调整后转股价格:10.33元/股
3、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6年 6月 12日
一、关于“惠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8号)核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7月 7
日公开发行 32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32,000.00 万元。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1年 7月 26日起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惠城转债”,债券代码“123118”。“惠城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7.11元/股。
根据《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
款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惠城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公司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
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P0 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
该次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
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
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惠城转债”转股价格历次调整的情况
2022年 6 月 21 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1年度权益分派,“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7.11元/股调整为 17.06元/股,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6月21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1)。
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2023年 7月 24日,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上市,“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7.06元/股调整为 15.99元/股,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自 2023年 7月 24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3-067)。
2023 年 8 月 29 日,因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
由 15.99元/股调整为 15.9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8月 29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
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2024 年 5 月 27 日,因公司实施完成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惠城转
债”的转股价格由 15.93元/股调整为 11.2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5月 2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
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2024年 11月 12日,因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
,“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1.29元/股调整为 11.2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11月 1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
2025 年 7 月 22 日,因公司实施完成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1.25元/股调整为 11.15元/股,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7月 2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56)。
2025 年 8 月 14 日,因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
市,“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1.15元/股调整为 11.1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8月 14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2026年 4月 10日,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上市,“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1.11元/股调整为 14.59元/股,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自 2026年 4月 1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6-017)。
三、本次“惠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原因与结果
(一)转股价格调整原因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了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因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1,204,955 股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2025年度公司权益分派
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 1,204,955股后的 211,487,8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211,487,819股×1.5元÷10股=31,723,172.85元(含税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31,723,172.85元÷212,692,774股=0.1491502元(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不四舍五入);实际转增股份总数=211,487,819股×4股÷10股=84,595,127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转增股份比例=84,595,127股
÷212,692,774股=0.3977339(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二)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的约定,“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D)/(1+n)=(14.59-0.1491502)÷(1+0.3977339)≈10.33元/股“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由 14.59元/股调整为 10.33元/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年 6月 12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1105ab95-6696-4254-b7c2-4938bf8ee4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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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9:12│惠城环保(300779):关于惠城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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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18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2、转股期限:2022年 1月 13日至 2027年 7月 6日
3、暂停转股时间:2026年 6月 3日起至 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
4、恢复转股时间: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及暂停转股的原因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19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 2025年度权益分派。根据《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条款规定(详见附件一)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中“可转债暂停转股”条款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惠城转债”将于
2026年 6月 3日起至 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暂停转股,2025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
二、其他说明
在上述暂停转股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可正常交易,敬请“惠城转债”债券持有人留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16747f8a-2b9c-416e-a81c-5376ad6e71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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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5:44│惠城环保(300779):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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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需要时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公司就新增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分别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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