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300781(因赛集团)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0781 因赛集团 更新日期:2025-10-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29 19:30 │因赛集团(300781):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 │2025-09-29 19:30 │因赛集团(300781):【2025-074】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 │2025-09-24 17:32 │因赛集团(300781):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 │ │公告 │ ├─────────┼──────────────────────────────────────────────┤ │2025-09-23 17:16 │因赛集团(300781):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9月) │ ├─────────┼──────────────────────────────────────────────┤ │2025-09-23 17:16 │因赛集团(300781):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 │2025-09-23 17:16 │因赛集团(30078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 │2025-09-23 17:16 │因赛集团(30078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9-09 19:50 │因赛集团(300781):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 ├─────────┼──────────────────────────────────────────────┤ │2025-09-09 19:50 │因赛集团(300781):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的核查意│ │ │见 │ ├─────────┼──────────────────────────────────────────────┤ │2025-09-09 19:50 │因赛集团(300781):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 ─────────┬──────────────────────────────────────────────── 2025-09-29 19:30│因赛集团(300781):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股东广东橙盟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5年 8月8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广东橙盟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橙盟投资”)计划自 2025年 9月 1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26 日止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163.85万股 (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于近日收到橙盟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橙盟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股份来源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 名称 方式 区间(元/ (元/股) (股) 比例 股) 橙盟 首次公开发行 集中 2025年 9月 39.27-45.90 42.28 1,638,500 1.00% 投资 股票前持有的 竞价 1日至 2025 股份及因资本 年 9月 26日 公积转增股本 方式取得的股 份 注:上表占总股本比例数据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橙盟投 合计持有股份 8,071,077 4.93 % 6,432,577 3.93% 资 其中:无限售条 8,071,077 4.93 % 6,432,577 3.93%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上表占总股本比例数据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橙盟投资本次 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橙盟投资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d0f8c4c8-a539-45bd-81be-405972d5925e.PDF ─────────┬──────────────────────────────────────────────── 2025-09-29 19:30│因赛集团(300781):【2025-074】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因赛集团(300781):【2025-074】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db1005e6-ceba-471b-a67b-06b0c8a29696.PDF ─────────┬──────────────────────────────────────────────── 2025-09-24 17:32│因赛集团(300781):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 因赛集团(300781):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74c52e7e-ef4f-4da0-9b9f-2553da270a9e.PDF ─────────┬──────────────────────────────────────────────── 2025-09-23 17:16│因赛集团(300781):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9月) ─────────┴────────────────────────────────────────────────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的交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 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基本定义及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 ,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 发展为前提条件,理财产品项目期限应与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相匹配。 第四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 方,并与受托方签订协议,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第五条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投资理财产品,应当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理财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或个人账户操作理财产品。 第三章 委托理财审批权限 第七条 公司实施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如下: (一)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在投资之前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的,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上述金额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连续十二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计算标准,适用前款规定 。 (四)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委托理财事项,由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审批权限进行操作。 (五)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本制度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第八条 公司如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 对每次委托理财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委托理财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适用本制度第七条 规定。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委 托理财额度。 第九条 公司向非关联人连续十二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交易金额,适用本制度第七条规定。 公司向关联方委托理财的,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适用本制度第七条规定。 已经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第四章 理财产品的管理与运行 第十条 公司财务经营中心为公司委托理财的实施与管理部门,负责委托理财产品业务的经办和日常管理;负责委托理财产品的 财务核算;负责委托理财相关资料的归档和保管等。主要职能包括: (一)负责投资前论证,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资金价格及利率变动等情况,对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 期收益进行可行性分析,对受托方资信、投资品种等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二)负责投资期间管理,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报告。 (三)负责委托理财业务的执行,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如发现委托理财出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上报,制定应急处理方案,以便公 司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四)负责投资事后管理,跟踪到期投资资金和收益,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账。委托理财完成时,及时取得相应的投资证明或其 它有效凭据并及时记账,将签署的合同、协议等重要业务资料及时归档、妥善保管。 第十一条 委托理财应当与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第十二条 公司财务经营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委托理财相关手续。理财产品延续期间,具体经办人应随时密切关注有关金融机构的 重大动向,定期与有关金融机构的相关负责人联络,了解公司所做理财产品的最新情况。出现异常情况须及时向公司报告,以便公司 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第十三条 公司财务经营中心应当做好相关档案的归档和保管;投资到期后,应及时 回收本金及利息。 第五章 委托理财的财务核算 第十四条 公司进行的委托理财完成后,应及时取得相应的投资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据并及时记账,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应作为 重要业务资料及时归档。第十五条 公司财务经营中心应对公司委托理财业务进行日常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正确列报。 第六章 委托理财监管与风险控制 第十六条 公司内审部门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定期、不定期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 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第十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八条 公司委托理财具体执行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要加强信息保密工作,在相关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将公司投资情况透露给 其他个人或组织,但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公司可对理财产品资金投向实施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应当充分披露资金最终投向、涉及的交易对手方或者标的资产 的详细情况,并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以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第七章 信息披露 第二十条 公司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委托理财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达到披露 标准的,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披露。公司披露的委托理财事项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包括目的、金额、方式、期限等;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三)需履行审批程序的说明;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五)委托理财及风险控制措施; (六)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必要信息。 第二十一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理财产品募集失败、未能完成备案登记、提前终止、到期不能收回; (二)理财产品协议或相关担保合同主要条款变更; (三)受托方或资金使用方经营或财务状况出现重大风险事件; (四)其他可能会损害公司利益或具有重要影响的情形。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3/47265ae4-248c-4830-8401-72c52f59a946.PDF ─────────┬──────────────────────────────────────────────── 2025-09-23 17:16│因赛集团(300781):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 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或相关授信业务结束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 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将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 的相关授信文件,授信起始时间及额度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下来的结果为准。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 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3/67619223-4e56-4cf1-94e9-a8ecad9422ca.PDF ─────────┬──────────────────────────────────────────────── 2025-09-23 17:16│因赛集团(30078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亿元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 险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使用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 存续期超过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委托理财收益 ,为公司及公司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在使用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评估、筛选,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 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 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 (四)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需求。 (五)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 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等。 (六)收益分配方式 投资收益归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司或子公司所有。 (七)关联交易 本次购买投资产品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及子公司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 市场风险、政策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的影响,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购买经严格筛选的理财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进行委托理财,规范管理,控制风险。 2.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主体所发行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理财投向及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 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6.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 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 2025年 9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 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使用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 终止时止。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3/e92d37d7-5931-4a4b-bb7e-04e857c45f30.PDF ─────────┬──────────────────────────────────────────────── 2025-09-23 17:16│因赛集团(30078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年 9月 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通知于 2025年 9月 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 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名。 董事长王建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银行、 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使用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 笔交易终止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委托理财的交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广东因赛品牌 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 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相关授信业务结束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 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将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 的相关授信文件,授信起始时间及额度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下来的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