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81 因赛集团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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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9:00 │因赛集团(30078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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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9:00 │因赛集团(30078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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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9:00 │因赛集团(300781):公司章程(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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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9:00 │因赛集团(300781):关于独立董事变更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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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18 │因赛集团(300781):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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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5:42 │因赛集团(300781):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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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26 │因赛集团(30078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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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23 │因赛集团(30078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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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22 │因赛集团(300781):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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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22 │因赛集团(30078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马金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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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9:00│因赛集团(30078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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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赛集团(30078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c204765c-dd83-49b2-8f12-33af1a738e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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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9:00│因赛集团(30078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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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经办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6年 6月 15日在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 555号广州天安番禺节能科技园总部中心 26号楼会议
室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中国(为本法律意见之目的,“中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现行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有关事宜出
具本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
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
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
本所经办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对本
次股东会依法见证。在本所经办律师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核查的过程中,本所假设:
1.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3.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4. 所有提供予本所的复印件是同原件一致的,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5. 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所有资料是完整、充分、真实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基于上述,本所经办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1.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会于2026年5月26日在在巨潮资讯网刊载和公告了《广东因
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15日14:50在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555号广州天安番禺节能科技园总部中心26号楼会议
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王建朝先生主持。
3.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9:15-15:00。
基于上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及通知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2. 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出席会议的股东的签名册等文件,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5名,
于股权登记日合计代表股份数为 81,202,7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4610%。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外,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基于上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
3. 参加网络投票的人员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本次股东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150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567,4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457%。以上通过网络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
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验证其身份。
三、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及本所经办律师进行了计票
、监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对本次会议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592,618 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7%;反对 163,964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05%;弃权 13,700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8%。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2.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585,218 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7%;反对 162,164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3%;弃权 22,900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3. 《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585,218 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7%;反对 163,464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99%;弃权 21,600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4%。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4.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585,218 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7%;反对 163,464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99%;弃权 21,600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4%。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5.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574,858 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0%;反对 173,824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26%;弃权 21,600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4%。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6. 《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575,558 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9%;反对 173,224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18%;弃权 21,500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3%。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7.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585,918 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5%;反对 161,464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5%;弃权 22,900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8.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585,918 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5%;反对 161,464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5%;弃权 22,900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9. 《关于制定<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579,556 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8%;反对 169,126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68%;弃权 21,600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4%。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577,118 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8%;反对 171,564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98%;弃权 21,600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4%。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1.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580,018 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3%;反对 168,566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61%;弃权 21,698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5%。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 8和议案 9为特别决议议案,经该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基于上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 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15bbd160-f9bb-4b3c-95b8-b21473c2e2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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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9:00│因赛集团(300781):公司章程(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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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赛集团(300781):公司章程(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68331f09-bce4-43ca-888c-357c9b8605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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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9:00│因赛集团(300781):关于独立董事变更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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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 2026 年5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因个人工作原因,公司独立董事熊辉先生向公司提出辞职。经考察,公司董事会提名马金芳女士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马金芳女士在通过公司股东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熊辉先生原担任的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6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马金芳女士正式聘任为公司独
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独立董事津贴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一致
。马金芳女士当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熊辉先生的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至,目前熊辉先生辞职已生效,其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
告日,熊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熊辉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b8b221cb-f754-4ff0-98ff-055fd05f63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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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18│因赛集团(300781):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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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马金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26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近日,公司收到马金芳女士的通知,其已按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得了由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11793aa6-86cb-4cd3-afd8-60c4d719b3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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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5:42│因赛集团(300781):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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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27亿元,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
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66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781,205份
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近日全部办理完成;截至目前,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期权已全部注销完毕。本次注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2022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bdc92932-029f-4980-b3bd-8cae964998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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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26│因赛集团(30078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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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25日 10:00以现场加通讯相
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 5月 21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名。
董事长王建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候选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个人工作原因,公司独立董事熊辉先生向公司提出辞职。
因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熊辉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
及专门委员会职责。
经考察,公司董事会提名马金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马金芳女士在通过公司股东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
同时担任熊辉先生原担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马金芳女士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独立董事津贴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
准一致。
公司董事会对熊辉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马金芳女士的任职资格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提交需经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包括:
1、《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制定<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af055aed-edc5-4769-8a6b-9bcc9ea849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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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23│因赛集团(30078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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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 2026年
6月 15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
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15日下午 14: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15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5 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是 2026年 6月 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2026年 6月 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 555号广州天安番禺节能科技园总部中心 26号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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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的议案》
5.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标准的议 √
案》
7.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9.00 《关于制定<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10.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
案》
11.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2.上述提案已分别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9日、
2026年 5月 2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3.上述议案 8.00和 9.00为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上述议案 11.00 涉及独立董事提案。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
5.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将在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中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6.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年 6月 11日 9:30—11:30;14:00—17:00;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年 6月 11
日 17:00前送达到公司证券部或送达公司对外邮箱 zqsw@gdinsight.com。来函信封请注明“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邮件主题请
注明“2025 年年度股东会”,信函或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现场登记或信函邮寄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 555号广州天安番禺节能科技园总部中心 26号楼
4.登记时需提交的文件: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
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
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在要求的时间内登记。
5.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股东会召开前半小时到会场验证入场。
为保证股东会的顺利召开,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要求的时间内登记确认。
6.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美洁;电话号码:020-22620010;
电子邮箱:zqsw@gdinsight.com;邮编:511400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 555号广州天安番禺节能科技园总部中心 26号楼
(2)本次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用餐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
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d364ff00-58b1-4beb-9ef4-c95a44391e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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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22│因赛集团(300781):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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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熊辉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工
作原因,熊辉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战略委员会委员职
务,辞职后熊辉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熊辉先生原定任期至 2028年 8月 17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熊辉先生未持
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由于熊辉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熊辉先生的辞任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
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熊辉先生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熊辉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二、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马金芳女士(
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马金芳女士在通过公司股东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熊辉先生原担任的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马金芳女士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独立董事津贴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
准一致。
马金芳女士的任职资格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
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马金芳女士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培训,但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承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
易所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培训证明。
三、备查文件
1、熊辉先生的辞职报告;
2、马金芳女士接受提名及承诺函;
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707aebd9-9b6f-4863-a26e-79d6f2f643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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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22│因赛集团(30078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马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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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赛集团(30078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马金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47692a12-d424-4f4c-a3e5-179cc9560b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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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22│因赛集团(300781):关于参加深圳证券交易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的承诺函(马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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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本人马金芳被提名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培训,但尚未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本人将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
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培训证明。
承诺人:马金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154e0ce6-406c-4ffc-8c07-7aac13c908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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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22│因赛集团(30078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马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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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赛集团(30078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马金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7b98ca74-89de-4480-86ce-0fa3c323a3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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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13│因赛集团(300781):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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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因赛集团”或“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6年4月28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王建朝、李明、王明子、张
达霖、程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58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的主要内容
经查,因赛集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因赛集团2026年4月28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自行对2024年度、2025年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及2025年前三
季度财务数据进行差错更正,前期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
一是因赛集团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与募投项目无关的经营支出的情形,2024年度使用金额3,435.58万元,2025年1-3月使用金
额594.39万元。二是因赛集团存在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用于购买与主营业务无关的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
存款等理财产品的情形,其中2022年度使用金额5,141.67万元,2023年度使用金额6,036.14万元,2024年度使用金额132.78万元。截
至目前,因赛集团已将前述违规使用资金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因赛集团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六条、第九条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王建朝、总经理李明、财务总监王明子、董事会秘书张达霖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
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任职期间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
要责任。时任董事会秘书程伟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任职
期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
五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及王建朝、李明、王明子、张达霖、程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
切实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你公司应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完成
整改,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时,我局正对公司差错更正事项进行核查,如发现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将采取进一步措施。
如果对本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
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1、公司收到上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广东证监局的要求,认真总结并吸取教训,切实加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进一步
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
发展。
2、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就所指出问题采取了一些措施:
(1)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
正及相关披露(2025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5号)的相关规定,对2024年、2025年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前三季度的财
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2)截至2025年4月,公司已将不应归属于募投项目的支出累计4,029.98万元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
募集资金涉及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资金成本累计8.63万元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开展了自查自纠,并积极配合中介机构提供
相关材料,核实募集资金不规范使用金额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及要求相关部门责任人压实责任,加强内部教育,加强内控
制度的执行,坚决纠正并杜绝再次发生相关违规事项。在保荐机构的敦促和监督下,公司已经及时进行了整改和纠正,相关情形未对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良好。
3、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da695f5-1b07-4ea3-a52b-5271b912c5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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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6│因赛集团(300781):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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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赛集团(30078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88380fb-d207-47ad-90e2-8e76d0e6bc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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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6│因赛集团(30078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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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赛集团(30078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189bc10-e608-4694-a3a5-b5119a10f9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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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5│因赛集团(300781):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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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创意热店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意热店”)与广州三极信息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极信息”)的相关资产转让事项补充追认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建朝先生、李明女士、王明子女
士已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三极信息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创意热店的参股公司。
2023年 11月,由于三极信息成立以来经营不及预期,公司决策退出三极信息,并要求有关股东回购股份,后续创意热店与董延
昌、王荣诚、裴晓义、三极信息签署了《关于广州三极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0%股权之转让协议》、《关于广州三极信息科技有限
责任公司 40%股权之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约定创意热店转让三极信息 40%的股权给裴晓义,董延昌、王荣诚及三极信息对裴晓义
的股权转让价款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5 年 4月,创意热店与董延昌、王荣诚、裴晓义、三极信息签署《关于广州三极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0%股权之转让协议
的补充协议二》,约定:截至 2025年 4月 30日,董延昌、王荣诚、裴晓义、三极信息仍拖欠创意热店股权回购价款合计 12,072,33
5.75 元;欠款方应向创意热店转让三极信息全部或部分字体软件(含字体安装文件及相关著作权),以抵偿全部或部分欠款。
2025 年 7月,创意热店与董延昌、王荣诚、裴晓义、三极信息签署了《字体转让协议》,明确:①截至 2025年 7月 11日,欠
款方应付未付的目标股权回购价款合计 12,243,130.00元;②各方认可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三极信息科技有限责
任公司拟进行资产转让所涉及其持有的部分作品著作权无形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报告号[沪众评报字(2025)第 0503号]),三
极信息合计拥有字体软件总数为 1,007款,评估价值总额为 1,881.77万元;③各方同意以三极信息拥有的 600款字体抵偿其应付回
购价款。
2025年 12月,创意热店与董延昌、王荣诚、裴晓义、三极信息签署了《字体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明确了相关的交割安排和
工商变更安排,明确完成标的字体交割后,创意热店有权选择将全部或部分标的字体授权委托给三极信息代为运营。
公司在编制 2025年年度报告过程中,经过审慎核查,发现上述三极信息以相关字体资产抵偿裴晓义所欠公司的股权转让款的事
项属于关联交易且触及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标准。
本次属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上述协议签署时,因相关人员认为与三极信息的字体交割,系对应偿还前期所欠债务款项,对“以
资产抵偿债务”是否构成新的交易事项判断不充分,因而未认定为新的关联交易并履行相关的程序。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本次关联交易予以补充确认并披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广州三极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4HY235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董延昌
5、注册资本:170.9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1-01-27
7、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圃一横路 116号 01房(仅限办公)
8、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包括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
开发;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
9、主要财务数据:三极信息 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为 73.78 万元、净利润为-100.64万元,2025年 12月 31日的净资产为 799.96
万元。
(二)股权结构
裴晓义持股 37.0433%,创意热店持股 31.9971%,董延昌持股 15.4798%,王荣诚持股 15.4798%(该数据截止 2025年 12月 31
日工商登记情况)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明子女士在三极信息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之规定,三极信息为公司关联法人,三极信息以相关字体资产抵偿裴晓义所欠公司的股权转让款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涉及关联交易的交易标的为三极信息持有的字体软件,属于无形资产,转让前著作权人均为三极信息。截至 2025年 3月 31
日,三极信息的 1,007款字体软件的账面原值为 1,121.11 万元、已计提折旧 138.25 万元、账面净值 982.86万元。
根据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三极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进行资产转让所涉及其持有的部分作品著作权无形资
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报告号【沪众评报字〔2025〕第 0503号】),评估基准日 2025年 3月 31日,三极信息的前述资产以市场法
的评估价值总额为 1,881.77万元。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广东创意热店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董延昌、王荣诚、裴晓义
丙方:广州三极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二)主要约定内容
1、董延昌、王荣诚、裴晓义及三极信息就回购创意热店持有的目标股权及逾期履行回购义务违约金向创意热店承担连带责任。
截至 2025年 7月 11日,董延昌、王荣诚、裴晓义、三极信息对创意热店应付未付的目标股权回购价款合计12,243,130.00元。
2、各方认可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三极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进行资产转让所涉及其持有的部分作品著作
权无形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报告号【沪众评报字〔2025〕第 0503 号】),三极信息合计拥有字体软件数为 1,007款,评估价值
总额为 1,881.77万元。
3、各方同意参考上述评估报告,以 2,050万元为本次三极信息全部 1007款字体转让的总交易价格,据此折算,三极信息应向创
意热店转让标的字体合计600款以抵偿其应向创意热店支付的全部目标股权回购价款。
4、完成标的字体交割后,创意热店有权选择将全部或部分标的字体授权委托给三极信息代为运营。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
基于第三方出具的评估报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创意热店与上述关联方协商确定。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作为创意营销公司,美术字体是常用素材。收购标的字体有利于减少运营过程中的经常性成本,减少商业纠纷风险。本次交易未
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系为减少上市公司债权损失而作出的正面努力。就本次关联交易未能及时履行相关程序事项,公司已要求相关
部门予以高度重视,加强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识别及交易相关规定的学习,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程序,杜绝类似情况再次
发生。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本次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对公司造成损失,亦未对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交易的确认,系公司根据相关规则并审慎考虑进行的追溯补充确认
。同意本次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针对上述关联交易在发生和交易时,未能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提
醒公司及相关部门予以高度关注,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相关交易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bcd56cf-a587-43df-bdab-81f916414a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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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4│因赛集团(30078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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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杨闰作为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信、
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5年 8月 18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现就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闰,1976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上海中联(广州)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专注于投融资、公司证券、跨境
、高科技领域法律服务,曾担任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8月至 2025 年 8月 18 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另担任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控股股东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
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
《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 1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 9次,实际出席会议 9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2025 年度,本人
出席股东大会 2次。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以自身专业能力和经验
谨慎地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本人对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本
人认为,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均履行了
合法有效的程序。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履行相关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次,本人作为主任委员出席并主持了 2次会议。会议分别
审议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调整 2022年股票期权、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行权价格等相关议案,本人对
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2次,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 2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了公司 2024年
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等相关议案,本人对公司相关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 3次,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 3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5年度发
展战略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事宜等相关议案,本人对前述议案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切实履行了战
略委员会的职责。
4、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 3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事宜等相关议案,本人对前述议案的相关材料
进行了认真审核,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议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年度及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
时了解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等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在公司年度审计开展过程中,本人与承办年度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充分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年度审计的工作安排与进度,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不定期问询等形式,与公司进行交流、沟通,听
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情况及整体运营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制度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等
情况;并通过电话、微信等通讯方式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各项重要事项的进展情
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时
获得了足够的支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要求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切实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作为法律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持续重点关注公司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重点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充分发挥个人在法
律领域的专业知识及经验,确保公司运作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切实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3、本人重视履行职责能力的提升,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股东权益保护的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
加强与其他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1、未有发生本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未有发生本人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有发生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有发生本人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内,未发现公司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
告》《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进行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工作。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股权激励情况
1、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
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2025年 8月 2日,公司按照《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票 24.436 万股;同日,公司根据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对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公司 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3、2025年 4月 7日,公司按照《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达成情况,对已授予的
股票期权做了相应的注销处理;2025年 8月 2日,公司根据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对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进行数量及行权价
格的调整,相关执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25年 7月,公司董事会解聘赖晓平先生的首席技术官职务,2025年 8月,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建朝先生、李明女士、刘颖昭先生
、钟娇女士、王明子女士、刘晓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丹舟女士、丁俊杰先生、熊辉先生为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完成公司董事会换届工作。上述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要求,董事选举、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及相关文件,积极与公司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杨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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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4│因赛集团(30078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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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
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薪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
(二)坚持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及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挂钩;
(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四)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负责制定、管理与考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专门机构,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六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第七条 工资总额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全体员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
激励收入(不含股权及分红)及各类津贴、补贴等。
第八条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
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
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四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具体标准应当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参照行业、地区水平制定,并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
第十二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
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第十三条 中长期激励收入是根据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等,其具体实施
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评价应当依据
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第十五条 公司发生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五章 绩效考核与薪酬调整
第十六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十七条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该部分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
的财务数据开展。第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随着外部环境、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变化相应地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
步的发展需要。调整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一)同行业薪资水平变化;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经营效益情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报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六章 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九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决议或薪酬决议之日起的次月开始发放。独立董事津贴应按时发放,不得拖欠
。
第二十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保费
用等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
酬。
第二十三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时,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如未相应下降,应
当披露原因。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有权不予发放其当期及未支付的绩效薪酬、津贴等
收益;在其离任后,发现其在任职期间存在下列情形的,公司有权追索其相应期间已支付的绩效薪酬、津贴等收益:
(一)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采取强制措施或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四)违反忠实勤勉义务,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
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
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
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离任人员)在收到公司薪酬追索扣回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拒不退还追索扣回金额的,公司保留采用法律
手段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公司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其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
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本制度生效后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与本制度相冲突的,以法律法规、
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开始施行,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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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4│因赛集团(30078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熊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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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赛集团(30078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熊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eecb9ff-b944-49c6-bcc0-1c23549720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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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4│因赛集团(30078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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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丁俊杰作为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信
、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
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5 年 8 月 18 日,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本人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现就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丁俊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北京广播学院教师、新闻系副主任、新闻传播学院院长;中
国传媒大学校长助理、副校长。现任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控股股东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
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
《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 1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 8次,实际出席会议 8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2025 年度,本人
出席股东大会 2次。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以自身专业能力和经验
谨慎地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本人对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
认为,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均履行了合
法有效的程序。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
关规定,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履行相关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次,本人作为主任委员出席并主持了 1次会议。会议审议
了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议案,本人对
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3次,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 3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了公司 2025年
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议案,本人对公司相关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对公司拟聘任的会计
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1次,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 1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了审核公司总
经理任职资格、审核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等相关议案,本人对提名的高级管理人任职资格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切实履行了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4、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 1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终
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本人对公司本次终止交易事项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
核,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议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半年度及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及时了解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等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在公司年度审计开展过程中,本人与承办年度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充分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年度审计的工作安排与进度,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于 2025年 8月 18 日经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成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
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不定期实地问询等形式,与公司进行交流、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发展战略
情况及整体运营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制度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并通过电话、微信等通讯方
式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各项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时
获得了足够的支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要求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切实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作为传媒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在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个人在传媒领域的专业知识及经验,密切关注市场环境、产业发
展、行业趋势以及相关报道等对公司经营发展可能造成的影响,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应对策略、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以切实维护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重视履行职责能力的提升,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股东权益保护的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
加强与其他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1、未有发生本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未有发生本人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有发生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有发生本人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内,未发现公司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
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 2025年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于 2025年 12月
正式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股权激励情况
1、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
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2025年 9月 9日,公司按照《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 28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共计 32.0350万股;同日,董事会对不符合资格的 10 名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33.6740 万股限制性股票决议作废
。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25 年 8月,公司董事会聘任李明女士、刘颖昭先生、王明子女士、张达霖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完成第四届董事会
换届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高
级管理人员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
实勤勉义务,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及相关文件,积极与公司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
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6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审慎地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和发展质量的持续提高,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丁俊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19958bd-e4bb-476f-b62f-a4cc7cb594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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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4│因赛集团(30078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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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赛集团(30078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丹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1b71e68-567f-46db-bc54-2d0497536c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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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4│因赛集团(30078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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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西沙作为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信
、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
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5年 8月 18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现就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西沙,1955年 11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后留校任教,从事法
学教育与法学教育管理工作,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1993年至 2001年任职于中国国际广告公司,曾任高级客户经理、客户
总监、副总经理。2001年至 2016年任职于北京电通广告有限公司,曾担任常务副总经理职务。2016年至 2026年 2月中国商务广告协
会会长。2019年 10月至 2025年 8月 18日任公司独立董事。另担任灵思云途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悦普广告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控股股东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
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
《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 1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 9次,实际出席会议 9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2025 年度,本人
出席股东大会 2次。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以自身专业能力和经验
谨慎地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本人对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本
人认为,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均履行了
合法有效的程序。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各专门
委员会会议,履行相关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2次,本人作为主任委员出席并主持了 2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了
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换届选举暨审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等相关议案,本人对解聘的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的董
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 3次,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 3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5年度发
展战略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事宜等相关议案,本人对前述议案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切实履行了战
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 3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事宜等相关议案,本人对前述议案的相关材料
进行了认真审核,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
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展开,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 8月 18日,本人任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通过
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不定期问询等形式,与公司进行交流、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
司经营发展战略情况及整体运营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制度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并通过电话
、微信等通讯方式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各项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切实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时
获得了足够的支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要求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切实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作为广告行业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在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个人在广告行业领域的专业知识及经验,密切关注经济形势
、市场环境、行业趋势以及相关报道等对公司经营发展可能造成的影响,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应对策略、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以切
实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重视履行职责能力的提升,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股东权益保护的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
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1、未有发生本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未有发生本人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有发生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有发生本人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内,未发现公司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
告》《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进行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工作。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股权激励情况
1、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
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2025年 8月 2日,公司按照《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票 24.436 万股;同日,公司根据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对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公司 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3、2025年 4月 7日,公司按照《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达成情况,对已授予的
股票期权做了相应的注销处理;2025年 8月 2日,公司根据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对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进行数量及行权价
格的调整,相关执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25年 7月,公司董事会解聘赖晓平先生的首席技术官职务,2025年 8月,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建朝先生、李明女士、刘颖昭先生
、钟娇女士、王明子女士、刘晓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丹舟女士、丁俊杰先生、熊辉先生为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完成公司董事会换届工作。上述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要求,董事选举、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
实勤勉义务,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及相关文件,积极与公司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
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李西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8705bea-8731-4237-9a3c-64c78b704e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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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4│因赛集团(30078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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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沈肇章作为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信
、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
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5年 8月 18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现就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沈肇章,1964年 8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经济学博士。1984年至今先后任职于暨南大学金融系
、会计系、财税系,现任暨南大学经济学院财税系教授、研究生导师,兼任广东省财政学会副会长、广东省税务学会理事、广东省国
际税收研究会理事。2019年 10月至 2025年 8月 18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另担任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控股股东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
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
《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 1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 9次,实际出席会议 9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2025年本人任职
期间,本人出席股东大会 2次。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以自身专业
能力和经验谨慎地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本人对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
的情况。本人认为,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决
策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程序。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
关规定,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履行相关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2次,本人作为主任委员出席并主持了 2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了
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等相关议案,本人对公司相关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
员的职责。
2、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2次,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 2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了解聘高级管
理人员、董事会换届选举暨审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等相关议案,本人对解聘的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任
职资格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次,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 2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了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调整 2022年股票期权、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行权价格等相关议案,本人对相关材料进
行了认真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4、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 3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事宜等相关议案,本人对前述议案的相关材料
进行了认真审核,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保持联系,认真审议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
交年度及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时了解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等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了解审计工作
方案、审计工作进度和关键审计事项,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 8月 18日,本人任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通过
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不定期问询等形式,与公司进行交流、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
司经营发展战略情况及整体运营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制度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并通过电话
、微信等通讯方式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各项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切实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时
获得了足够的支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要求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切实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作为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持续重点关注公司各期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特别是公司的收入确认、坏账准备、商
誉减值、关联交易,以及会计政策变动对公司的影响等情况,充分发挥个人在会计领域的专业知识及经验,确保公司披露的财务信息
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
发挥积极作用,切实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股东权益保护的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不断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积极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职责。
(六)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1、未有发生本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未有发生本人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有发生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有发生本人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内,未发现公司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
告》《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进行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工作。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股权激励情况
1、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
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2025年 8月 2日,公司按照《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票 24.436 万股;同日,公司根据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对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公司 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3、2025年 4月 7日,公司按照《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达成情况,对已授予的
股票期权做了相应的注销处理;2025年 8月 2日,公司根据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对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进行数量及行权价
格的调整,相关执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25年 7月,公司董事会解聘赖晓平先生的首席技术官职务,2025年 8月,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建朝先生、李明女士、刘颖昭先生
、钟娇女士、王明子女士、刘晓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丹舟女士、丁俊杰先生、熊辉先生为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完成公司董事会换届工作。上述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要求,董事选举、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及相关文件,积极与公司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沈肇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7a41ca7-ffb9-440f-ab05-60a4780943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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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1│因赛集团(300781):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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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赛集团(300781):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3d162ff-76db-49bc-936b-72ab5bf58e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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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1│因赛集团(30078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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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赛集团(30078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52dff80-1597-4b42-9580-70b92f5773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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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1│因赛集团(30078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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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赛集团(30078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3fe4913-1e2f-42c6-a2c5-c027afee63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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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0│因赛集团(30078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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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赛集团(30078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cbbbe7b-266e-4ba6-8690-59e02c78df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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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0│因赛集团(300781):因赛集团2024年度会计差错更正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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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的鉴证报告
司农专字[2026]25009810072号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因赛集团)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因赛集团披露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责任
因赛集团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
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5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
〕5 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责任
我们的工作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因赛集团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差错
更正专项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关于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自查发现公司2024 年度部分财务报表数据存在会计差错,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
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5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已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追溯调
整了 2024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数据,有关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一)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及其应用指南、《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
实做好企业 2025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 号)的规定,对 2024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进行重新评估,原纳
入合并范围的 3 家公司未达到控制的判断标准,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进行调整。此事项调减公司 2024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
15,049.78 万元、调减营业收入15,523.78 万元、调减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67.21 万元。
(二)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1 号》,将 2024 年
度财务报表中部分营销服务业务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此事项调减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各7,
712.08 万元。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资产负债表项目:
货币资金 136,319,081.36 -41,922,982.22 94,396,099.14
应收账款 364,253,699.64 -44,101,462.14 320,152,237.50
其他应收款 130,785,534.70 -65,525,667.88 65,259,866.82
流动资产合计: 772,157,252.53 -151,550,112.24 620,607,140.29
长期股权投资 25,612,140.89 1,106,184.64 26,718,325.53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16,959.19 -53,827.94 4,963,131.25
非流动资产合计: 354,167,307.62 1,052,356.70 355,219,664.32
资产总计: 1,126,324,560.15 -150,497,755.54 975,826,804.61
应付账款 204,050,982.28 -66,156,640.95 137,894,341.33
应付职工薪酬 12,567,734.69 -5,064.68 12,562,670.01
应交税费 13,699,711.71 -418,569.81 13,281,141.90
其他应付款 91,717,057.83 -79,594,655.16 12,122,402.67
流动负债合计: 379,403,131.30 -146,174,930.60 233,228,200.70
负债合计: 391,124,169.76 -146,174,930.60 244,949,239.16
其他综合收益 276,901.45 -26,937.57 249,963.88
未分配利润 171,876,362.15 -3,672,061.71 168,204,300.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33,182,837.50 -3,698,999.28 629,483,838.22
少数股东权益 102,017,552.89 -623,825.66 101,393,727.23
所有者权益合计: 735,200,390.39 -4,322,824.94 730,877,565.4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26,324,560.15 -150,497,755.54 975,826,804.61
利润表项目:
营业总收入 883,388,264.23 -232,358,601.65 651,029,662.58
营业收入 883,388,264.23 -232,358,601.65 651,029,662.58
营业总成本 831,676,934.84 -227,414,996.99 604,261,937.85
营业成本 670,326,683.21 -227,280,610.75 443,046,072.46
税金及附加 1,300,369.53 -152.62 1,300,216.91
销售费用 103,636,203.95 -45,538.67 103,590,665.28
管理费用 43,816,078.59 -55,063.72 43,761,014.87
财务费用 1,076,058.87 -33,631.23 1,042,427.64
投资收益 5,181,451.14 262,377.91 5,443,829.05
信用减值损失 1,489,144.90 420,745.04 1,909,889.94
营业利润: -14,575,967.30 -4,260,481.71 -18,836,449.01
利润总额: -16,233,222.69 -4,260,481.71 -20,493,704.40
报表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减:所得税费用 8,245,223.91 -364,594.34 7,880,629.57
净利润: -24,478,446.60 -3,895,887.37 -28,374,333.97
减:少数股东损益 20,564,464.11 -223,825.66 20,340,638.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5,042,910.71 -3,672,061.71 -48,714,972.42现金流量表项目: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19,827,363.16 214,225,505.95 1,034,052,869.1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80,474
,231.44 -362,992,595.42 17,481,636.0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00,357,868.21 -148,767,089.47 1,051,590,778.7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70,256,218.
72 246,960,884.90 817,217,103.62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8,583,400.95 5,064.68 118,588,465.63
支付的各项税费 23,852,109.73 -5.09 23,852,104.6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34,613,336.74 -354,927,779.49 79,685,557.2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47,305,066.14 -107,961,835.00 1,039,343,231.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052,802.07 -40,805,254.47 12,247,547.60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795,013,248.75 -4,802,806.73 790,210,442.0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1,294,194.25 -4,802,806.73 796,491,387.5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10,316,390.51 30.82 10,316,421.33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844,734,000.00 -4,780,000.00 839,954,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57,163,493.78 -4,779,969.18 852,383,524.6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869,299.53 -22,837.55 -55,892,137.08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705,920.73 1,
221,000.00 9,926,920.7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2,952,396.65 1,221,000.00 74,173,396.6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843,605.15 -1,221,000.00 -13,064,605.15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26,104.80 126,104.8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387c740-6042-4caf-89d2-93eed780c8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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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0│因赛集团(300781):因赛集团2025年度上市公司募集资金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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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赛集团(300781):因赛集团2025年度上市公司募集资金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19b5401-a85b-42ee-9a0b-2f737cd54d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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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0│因赛集团(30078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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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赛集团(30078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bc3af1f-f01a-4ff6-a8b3-5d59a4fc47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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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0│因赛集团(300781):因赛集团2025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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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正文……………………………………………………1-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司农审字[2026]25009810025 号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因赛集团”)2025 年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因赛集团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因赛集团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五、强调事项
因赛集团存在以下事项,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
(一)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调整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a99fb3c-5e7a-4fcd-93a2-51b5816531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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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0│因赛集团(300781):有关影行天下2023-2025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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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标的广州影行天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司农专字[2026]25009810069 号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因赛集团)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标
的广州影行天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因赛集团管理层的责
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
对因赛集团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
作,以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因赛集团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的规定编制,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反映了广州影行天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本审核报告仅供因赛集团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标的广州影行天下文化传播有
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一、 基本情况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因赛数字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因赛数字”)于 202
3 年 4 月 30 日与董孟毅、罗淏元、广州淏林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淏林文化”)、广东固生堂中医养生健
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生堂”)签订了《关于广州影行天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收
购协议》”),与董孟毅、罗淏元签订了《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合计以人民币 2,480.81 万元向
董孟毅、罗淏元、淏林文化、固生堂收购其合计持有的广州影行天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影行天下”)31.0062%股权。收
购完成后,因赛数字持有影行天下的股权比例由原 20.5147%增加至 51.5209%,影行天下成为因赛数字控股子公司,并纳入本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
二、 业绩承诺内容
1、业绩承诺情况
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承诺方为董孟毅、罗淏元。
本次交易业绩承诺的承诺期为 2023 年、2024 年和 2025 年,业绩补偿承诺方向因赛数字承诺:
影行天下 2023 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不低于 800 万元;影行天下 2024 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不低于 1,000 万元,2024 年度的
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不低于 1,800 万元;影行天下 2025 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不低于 1,200 万元,2025 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不低
于 3,000 万元。
净利润是指影行天下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且经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
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影行天下股东的净利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cbde789-ce1b-42f1-8aa4-b8403c2547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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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0│因赛集团(300781):因赛集团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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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司农专字[2026]25009810052 号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因赛集团”)2025 年度
财务报表,并于 2025 年 4 月 27日出具了司农审字[2026]25009810012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因
赛集团管理层编制的《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有关
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因赛集团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因赛集团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
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因赛集团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43898a8-9eed-46a6-85bc-248aa14e2b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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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7│因赛集团(300781):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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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6年4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因公司 2025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基于对股东长远利益的考虑,同时为了更好的保证公司的稳定发展,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分
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公司 2025年度实现的净
利润为负,为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5年度的利润分
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84.84万元,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2,946.59万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7,735.59万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0
,028.18万元。
为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
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 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5,498,489.6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0,848,409.99 -48,714,972.42 41,582,920.00
研发投入(元) 19,494,019.75 19,826,779.12 14,382,209.29
营业收入(元) 627,192,368.32 651,029,662.58 536,433,271.2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77,355,890.4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00,281,776.83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5,498,489.6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32,660,154.1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5,498,489.6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53,703,008.1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2.96%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否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 9.4条第(八)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
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
,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 3000万元,但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超过 15%或者最近
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超过 3亿元的除外”。
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因此公司不触及上述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
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在公司业务持续开拓以及营销 AIGC应用大模型的商业化进展不断加快的背景下,公司需要储备
充足的运营资金以满足业务拓展、AIGC 技术研发和应用等方面的需求。同时,考虑到公司 2026年度实际经营和财务情况,结合公司
2026年度经营计划和相关资金使用安排,公司董事会认为将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有利于保障公司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的
顺利实施,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应对潜在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
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经营和战略发展规划,具备合法性、合理性。
四、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b509e59-c673-40f9-896d-0bc99a6791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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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7│因赛集团(30078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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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于 2025年 9月完成了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工作,共计归属股份 3
20,350股。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163,854,990股变更为 164,175,340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情
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6,385.4990万元。 16,417.5340万元。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修订公司《章程》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
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公司股东会通过本次修订的条款后披露。
三、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就上述事宜适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备案等手续。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8ad3640-dc19-4a80-a378-97dffee1e1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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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7│因赛集团(300781):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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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
独立董事熊辉、丁俊杰、王丹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熊辉、丁俊杰、王丹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
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7756fe8-96da-4f50-9405-74b904d68a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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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7│因赛集团(300781):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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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将公司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商誉等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相应减值准备。2025 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
113,816,156.34元,具体包括: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 45,645,531.82
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商誉减值损失) 68,170,624.52
合计 113,816,156.34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公司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金融资产的性质和客户信用风险特征,按照单项和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
单项计提:有证据表明单项应收款项发生减值时,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单项应收款项的减值损失。
组合计提: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为基础,考虑不同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以客户信用等级组合和账龄组合,结合历史信用损失、当
前状况、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确定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
(二)资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公司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
试。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
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
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
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谨
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
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
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使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113,816,156.34元,并使公司 2025年末的资产净值相应减少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对公司的影响已在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中反
映。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
表能公允地反映 2025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ca57535-1dcb-48e1-b9e6-ef2b6f6f59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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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7│因赛集团(300781):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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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
告。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二)2022 年 12 月 27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沈肇章先生作为征
集人就公司于 2023年 1月 11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三)2022年 12月 27日至 2023年 1月 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
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的异议。公司于 2023年 1月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3 年 1月 11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2023 年 1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五)2023年 1月 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截至授权日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六)2023年 3月 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向符合条件的 112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400万份,行权价格
为 13.03元/份。
(七)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截至授权日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八)2023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1 月 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的异议。公司于 2023年 11月 7日披露了《监事
会关于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九)2023年 11月 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完成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向符合条件的 12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00万份,行权价
格为 12.93 元/份。
(十)2024 年 8月 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4年 8月 1
8日,公司已完成此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十一)2025年 4月 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
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十二)2025 年 8月 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十三)2026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2025 年 8月 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本次调整后,公司剩余的未行权期权数量为 1,781,205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剩余 1,396,949股,
预留授予部分剩余 384,256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及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 2025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对应考 营业收入(A)
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三个行 2025年 2025 年营业收入金额不低于 18 2025年营业收入金额不低于 14.4
权期 亿元 亿元
按照以上业绩目标,各期行权比例与考核期考核指标完成率相挂钩,具体挂钩方式如下:
考核指标 业绩指标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营业收入(A) A≥Am X=100%
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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