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83 三只松鼠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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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6:20 │三只松鼠(300783):关于2021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第四批股份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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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00 │三只松鼠(30078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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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6:30 │三只松鼠(300783):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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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02 │三只松鼠(300783):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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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02 │三只松鼠(300783):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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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5:44 │三只松鼠(300783):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认购部分第二批股份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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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5:42 │三只松鼠(300783):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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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28 │三只松鼠(30078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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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22 │三只松鼠(300783):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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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30 │三只松鼠(30078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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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6:20│三只松鼠(300783):关于2021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第四批股份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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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于2021年7月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月 19 日、2021 年 7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第四批股票锁定期于2026 年 7月 14 日届满,
现将本持股计划第四批股份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及锁定期
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三只松鼠
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3,851,575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0.96%)公司股票已于 2021年 7 月 15 日非交易过
户至“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本持股计划的实际过户数量、各持有人认购数量与股东
会审议通过的数量不存在差异。
根据《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7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
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 2021 年 7 月 15日)起计算。本持股计划锁定期为 24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
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24 个月后,分四个批次归属至各持有人,各批次归属比例分别为 34%、22%、22%和 22%。
本持股计划第四批股份锁定期已于 2026 年 7月 14 日届满。
二、本持股计划第四批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一)本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至存续期届满前,由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在锁定期结束后择机出售本
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二)本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本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
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
上述敏感期是指: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变更和终止
(一)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72 个月,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
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转出且本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
后,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
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
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本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且清算、分配完毕后,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
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0121dbaf-c3b4-4484-9d9a-600917c43c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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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00│三只松鼠(30078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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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
划,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 1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2.34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6-003)。
因公司实施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32.34元/股调整为 32.22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
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987,7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9927%,最高成交价为 19.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6.31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71,946,485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
实施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它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未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的规定规范操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c9c9da75-8669-4a6b-a02d-0aa4f75897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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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6:30│三只松鼠(300783):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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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三只松鼠(芜湖)坚果智造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收到与收
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2,140.3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 13.78%
。具体情况如下:
序 获得补助的原 获得补助主体 收到补助时 补助 补助金额 占上市公司最 是否与公 是否已经 是否具
号 因或项目 间 形式 (万元) 近一期经审计 司日常经 实际收到 有可持
净利润的比例 营活动相 相关款项 续性
关 或资产
1 产业扶持资金 三只松鼠(芜 2026 年 6 现金 2,140.36 13.78% 是 是 否
湖)坚果智造 月 30 日
有限公司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
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上述政府补助全部属于与收益相
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
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
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
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资金预计将增加公司 2026 年度利润总额。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地使用政府补助资
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具体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数据以公司经审计后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 2026 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收款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53c8019e-39c7-4436-a228-de7a0fe9ff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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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02│三只松鼠(300783):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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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拟回购资金总额 3,000 万元-6,000 万元),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
,拟回购资金总额 7,000 万元-14,000 万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3)。
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32.34元/股调整为 32.22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
6 年 5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用于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所需的回购(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毕,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
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仍处于实施期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
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5 日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2、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的相关进展公告。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 3,987,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
927%,最高成交价为 19.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6.3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71,946,485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一致的说明
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等均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实际执行情况与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
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
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自公司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直接或间
接减持本公司股份情形。
五、本次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本次回购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
——回购股份》的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未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
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所需,将在披露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若未能
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出售完毕,未出售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根据既定回购方案持续开
展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回购,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7cd9a5e3-ad4f-4580-9d5f-1ec7408811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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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02│三只松鼠(300783):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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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
24 年 4月 30 日、2024 年 5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2024 年 6 月 24 日,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
有的 171.08 万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非交易过户至“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过户股
份数量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43%,过户价格为 11.7603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6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购买价格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将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购买价格由11.7603 元/股调整为
11.395 元/股(向上取小数点后三位)。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最新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持股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股票。
公司于 2022 年 8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3 年 6月 29 日,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 1,981,5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49%,最高成交价为 21.7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8.58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40
,009,384.21 元(含交易费用)。
本次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的预留股份数量为 27.07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7%,全部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
二、本次持股计划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1、本次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
账户名称为“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2、本次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十一次管理委员会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5 日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股份分配
方案的议案》,同意向 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07 万股预留股份,认购价格为 11.395 元/股。
本次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实际认购人数为 6 人,实际认购份额为 3,084,626.50份,认购资金总额为 3,084,626.50 元。本次持股
计划预留份额实际认购份额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
的资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241Z0005 号)。
3、本次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6 年 6 月 2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三只松鼠股份有
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27.07 万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6 年 6月 23日非交易过户至“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
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7%,过户价格为 11.395 元/股。
本次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 60 个月。本次持股计划认购预留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预留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过户至本
次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分两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 50%、50%。
三、本次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
1、本次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次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本次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次持股计划,本次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本次持股计划份额,本次持股计划未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3、公司 2021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存续期内的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各自独立核算和运行,各期员工持股计
划之间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本次持股计划与仍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所持上市公司权益不合并计算。
四、本次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
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本次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
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a25e29d7-62fd-4624-8193-ec22b084f0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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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5:44│三只松鼠(300783):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认购部分第二批股份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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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24 年 5月 15 日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30 日、2024 年 5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首次认购部分第二批股份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及锁定期
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三只松鼠
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171.08 万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6月 21 日非交易过户至“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43%。
根据《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 60 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
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持股计划首次认购的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首次认购的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分三期解锁,
锁定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 40%、30%、30%。
本持股计划首次认购部分第二批股份锁定期已于 2026 年 6月 20 日届满。
二、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德师报(审)字(26)第 P07
292 号),公司 2025 年实现含税营业收入 115.07 亿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 1.72 亿元,未实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指标。
根据《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持股计划首次认购部分第二批股份锁定期对应的标的股票
不得解锁,并向后一个考核期递延考核。
三、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变更和终止
(一)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 60 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本持股计划即终
止,也可经本持股计划约定的审批程序延长。
2、本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后,当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后,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
止。
3、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
所持 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
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
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
(三)本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后,当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后,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
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
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a88fcdb8-f4a5-42f2-ac3f-dceeee4984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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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5:42│三只松鼠(300783):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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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的相关条款规定,鉴于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10名首次授予登记(含《关于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的 2名激励对象)、2名预留部分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注销其已获授的首次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5.42万份、预留部分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3.3万份;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注销 26名首次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逾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3.288万份;鉴于 2025年度公司含税营业收
入及净利润均未达到业绩考核指标,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注销 82名首
次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57.306万份、6名预留部分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9
.35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合计注销期权 98.664万份。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c16f1f7d-44e6-47de-b969-90f1ba3dab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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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28│三只松鼠(30078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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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
划,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 1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2.34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6-00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
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5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979,3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4927%,最高成交价为 19.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7.99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36,973,565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
实施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它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未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的规定规范操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12d44348-0a5f-4373-977f-3902ec3fc5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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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22│三只松鼠(300783):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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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401,686,400 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后的股本为 399,436,400 股,本次实际
现金分红的总金额为46,734,058.80 元。按公司总股本 401,686,400 股(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为
1.163446 元;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为0
.1163446 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下同)。(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1163446
元/股=46,734,058.80 元/401,686,400 股)。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163446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399,690,700 股(以公司截至当时公告日总股本 401,686,400
股扣除截至当时公告日库存股1,995,700 股得出,最终以实施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的股数
为准)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17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6,763,811.90 元,占 2025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0.10%。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利
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库存股发生变动的,以每股分配利润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利润分配方案公告至实施期间,公司因回购新增库存股 254,300 股,故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为现有总股本 401,6
86,400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2,250,000 股后的股本 399,436,400 股。按照每股分配利润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现将权益分派方案调整
如下: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401,686,400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2,250,000 股后的股本 399,436,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 1.17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6,734,058.80 元,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0
.08%。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本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1,686,4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250,000 股后的 399,436,4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1.17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
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053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
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3
4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17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1、截至公告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2,250,000 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
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098 章燎源
2 03*****717 章燎源
3 08*****311 安徽燎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27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 年6 月 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
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存在其他差异化安排,具体如下:按公司总股本 401,686,400 股(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
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10=46,734,058.80 元/401,686,400 股×10
=1.163446 元;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根据上述比例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股权
登记日收盘价-0.1163446 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适时对股权激励
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董办
咨询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长江南路与峨山东路交汇口松鼠 Sunshine 阳光之城
咨询联系人:吕金青
咨询电话:0553-8788323
传真电话:0553-8783156
八、备查文件
1、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14dbcd82-3d12-420c-bece-392a2fd63a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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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30│三只松鼠(30078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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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松鼠(30078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d0a3eb8c-8b7d-4dd8-96e6-85ca943981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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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30│三只松鼠(30078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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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
托,对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2. 公司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3. 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4.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会议文件。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
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相关法律问
题出具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上述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
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召开地点、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审议议案、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
程序等事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6 日下午 14:30 在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长江
南路与峨山东路交汇口松鼠sunshine阳光之城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章燎源主持。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
投票系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会
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如下:
1.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5 名,代表公司股份174,271,0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的 43.6292
%。
2.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股东共 393 名,代表公司股份16,034,9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014
4%。
1 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公司总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数量(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下同。
综上,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398名,代表公司股份 190,306,0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7.6436%。
(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及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四)本所律师以现场及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和列席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
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其股东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所述内容相符,本次股东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
决,也未出现修改会议通知中的原议案和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表决、计票和监票,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没有对表决结
果提出异议。
(三)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关联股东已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 《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6.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8.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b2c1b51a-c05b-4e80-a414-9d956d02ea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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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04│三只松鼠(300783):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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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审阅相关资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同时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和逾期未行权,
合计拟注销期权 98.664 万份。经核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0ab7380c-1f9e-47ce-a514-3ae05387ea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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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04│三只松鼠(30078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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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 年 5 月 18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提前三天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由董事长章燎源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名,实到董事 7名,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和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同时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和
逾期未行权,合计拟注销期权98.664 万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注销事项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
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购买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
通过。
经董事会认真审议,认为此次调整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购买价格,系因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2024
年度权益分派和即将实施 2025年度权益分派而作出的相应调整。本次调整事项不会影响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亦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董事会同意此次调整。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购买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0d602101-891a-4c88-832e-42b069f95c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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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04│三只松鼠(300783)::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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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松鼠(300783)::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bf1da217-5556-491f-a79c-3ebe0a83d3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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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04│三只松鼠(300783):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购买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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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只松鼠”或“公司”)聘请的专项法律
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在对公司调整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购买价格(以
下简称“本次调整”)所涉及的有关事实进行核查的基础上,现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法律意见书系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出具。
(2)本所及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所涉及的有关事实的了解,最终依赖于公司向本所及本所律师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且公司
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作出如下保证:其已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所有法律文件和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件或口头证言等)均是完整的、真实的、有效的,且已将全部事实向本所律师披露,
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
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
(3)本法律意见书仅对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而不对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非法律专业事项发
表意见。
(4)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报送及披露,并
愿意就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在其为实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但公司作上述
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有权对上述相关文件的相应内容再次审阅并确认。
(6)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之目的使用,非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7)公司已审慎阅读本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法律意见书所引述或引证的事实部分,均为真实、准确与完整的,没有任何虚假或
误导性陈述或结论。
基于上述,本所现为三只松鼠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调整的批准和授权
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履行了如下程序:
1. 2024年 4月 27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2. 2024年 4月 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3. 2024年 5月 15日,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4. 2024 年 5 月 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
5. 2026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购买价格的议案》
。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实施本次调整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二、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
2024年 12月 17日,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春节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 400,729,300 股(公司
总股本 401,000,000股扣除截至公告日库存股 270,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5元(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红利 50,091,162.50元。
2025年 4月 21 日,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400,729,300 股(公司总股本 401,000
,000 股扣除截至公告日库存股270,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5
0,091,162.50元。
2026年 4月 29日,公司发布《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拟以399,690,700股(公司总股本 401,686,400股扣除公
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 1,995,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17 元(含税)。前述议案将
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在《持股计划》公布日至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份过户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股票购买价
格做相应的调整。
由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尚未完成股票的非交易过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员工
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购买价格的议案》,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购买价格由 11.7603 元/股调整为11.395元/股(向上取小
数点后三位)。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股东会授权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符合《指导意见》及《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实施本次调整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
指导意见》及《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e80e929c-592b-4565-b9f4-adbc112309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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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04│三只松鼠(300783):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购买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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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购买价格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 4月 2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三只松
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4 年 5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
项。
(三)2024年 5月 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
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已实施了 2023年度权益分派,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将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购买价格由 12.01元/股调整为 11.7603元/股(向上取小数点后四位)。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2026年 5月 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购
买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已实施了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2024 年度权益分派和即将实施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董事会
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将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购买价格由 11.7603元/股调整为 11.395元/股(向
上取小数点后三位)。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 400,729,300 股(公司总股本401,000,000股扣除截至公告日库存股 270,7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50,091,162.50元。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
红,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1249156元/股计算。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 400,729,300股(公司总股本 401,000,000股扣除截至公告日库存股 270,7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50,091,162.50 元。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
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1249156元/股计算。
2025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拟以 399,690,700股(以公司截至公告日总股本401,686,400 股扣除截至公告日库存股 1,995,700
股得出,最终以实施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的股数为准)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 1.17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6,763,811.90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库存股发生变动的,以每股分配利润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
配总额进行调整。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拟
以 0.1164187元/股计算。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份过户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股票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由于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尚未完
成股票的非交易过户,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购买价格由 11.7603元/股调整为 11.395元/股(向上取小数点后三位)。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股东会授权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对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购买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影响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购买价格
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实施本次调整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购买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bcca0bc7-ecd2-43f8-8682-adefb77b26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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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04│三只松鼠(300783):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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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只松鼠”)聘请的专项法律
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在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本
次注销”)所涉及的有关事实进行核查基础上,现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法律意见书系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根据可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出
具。
(2)本所及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所涉及的有关事实的了解,最终依赖于公司向本所及本所律师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所作陈
述,且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作出如下保证:其已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有关本激励计划以及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所有法律文件和
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件或口头证言等)均是完整的、真实的、有效的,且已将全部事实向本所律师披
露,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
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
(3)本法律意见书仅对本激励计划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而不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理性以及会
计、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4)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报送及披露,并愿意
就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在其为实行本激励计划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时
,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有权对上述相关文件的相应内容再次审阅并确认。
(6)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非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7)公司已审慎阅读本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法律意见书所引述或引证的事实部分,均为真实、准确与完整的,没有任何虚假或
误导性陈述或结论。
基于上述,本所现为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公司已履行的批准和授权
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激励计划履行了如下程序:
1.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并审议通过了《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议案,并已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2. 2024 年 4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3. 2024 年 4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4. 2024 年 5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内部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正式核查意见。
5. 2024年 5月 15日,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6. 2024年 5月 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
议案。
7. 2024年 5月 1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
于向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8. 2025年 4月 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议案》等议案。9. 2026年 5月 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实施本次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二、本次注销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部分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公司提供的资料,本次注销的情况如下:
(一)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而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激励对象若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
,其已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根据公司的说明,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0名激励对象1及预留授予的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拟注销其已获授的首次授
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5.42万份、预留部分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3.3万份。
(二)因逾期未行权而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鉴于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公司拟注销 26名首次授予登记的1 2025年 4月 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 3.94万份。前述期权公司将于本次一并办理注销手续,本次注销的相关数据包含前述情形。
激励对象逾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3.288万份。
(三)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标而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中公司业
绩考核目标为“2025 年,公司含税营业收入达到 150亿元”或“2025年,公司净利润达到 4亿元”。
根据公司发布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所有激励对
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因此,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拟注销 82 名首次授予登记的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57.306万份、6名预留部分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9.35万份。
综上所述,本次拟注销期权合计 98.664万份。根据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注销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实施本次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的原因
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0a3e587a-2821-4d7f-89e8-b3d8424c88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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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20│三只松鼠(30078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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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
划,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 1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2.34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6-00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
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4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979,3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4927%,最高成交价为 19.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7.99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36,973,565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
实施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它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未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的规定规范操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674ae96f-2234-4e56-91f1-a9b7e929a7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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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0│三只松鼠(30078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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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国债、国债逆回购、报价式回购、收
益凭证、货币基金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产品。
2、投资金额:自有资金不超过 25 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虽然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产品,但是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预期。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进一步
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投资理财产品额度最高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选择适当时机,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由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国债、国债
逆回购、报价式回购、收益凭证、货币基金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产品;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应为商业银行
、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不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
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5、投资有效期限
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会议召开之日止。
6、审议程序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
中心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7、关联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存在的风险
虽然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高、风险较低的产品,但是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
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
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是在满足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开展理财业
务,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实现相应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会
计准则的要求对上述投资行为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及列报。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c92039a-d857-46b5-b4c5-c00d56ea9f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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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6│三只松鼠(30078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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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
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
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
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
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发行数量按照
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
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
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
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
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九)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具体内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融
资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
本次发行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和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以
及决定本次发行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办理并执行本次发行融资的发行、股份上市和限售等相关事宜,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
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在本次发行融资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8、在本次发行融资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
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融资政策
发生变化时,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融资事宜;
10、办理与本次发行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十)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
本项授权自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符合公司未来发展
需要。
因此,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
权期限为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
25年度股东会授权情况,结合公司实际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本次发行事宜。若启动本次发行,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报请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dc72eef-76a9-4ee8-8abf-e98b7d3936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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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5│三只松鼠(300783):2025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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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页,共 2页)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只松
鼠”)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三只松鼠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续
德师报(审)字(26)第 P07293号(第 2页,共 2页)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三只松鼠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a5cea30-a380-49f3-8efe-82a0f3f7bc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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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5│三只松鼠(30078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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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松鼠(30078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f08ae4c-5413-492e-a141-43c3a50e80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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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5│三只松鼠(300783):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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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松鼠(300783):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c0bba9f-1dd3-42c8-b793-abfcc571f5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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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4│三只松鼠(300783):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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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
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星期二)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26 日(星期二)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26 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
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
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21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6 年 5月 21 日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长江南路与峨山东路交汇口松鼠 sunshine阳光之城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的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3.00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5.00 《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8.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 √作为投票对
更登记的议案》 象的子议案数
(2)
9.01 修订《公司章程》 √
9.02 修订《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
10.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
案》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 4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上述提案中:提案
6.00 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提案 8.00、9.00 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超过二分之一通过。
3、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见附件 3)、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
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信函的方式登记,拟参会股东请仔细填写《2025年度股东会参会登记表》(见附件 2),以便登记
确认。有关证件可采取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邮件、信函请注明“参加 202
5 年度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22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长江南路与峨山东路交汇口松鼠 sunshine阳光之城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金青
邮箱:ir@3songshu.com
电话:0553-8788323
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长江南路与峨山东路交汇口松鼠 sunshine 阳光之城董事会办公室。
6、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30cc63a-e4e2-4c09-b54c-b9b0288048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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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4│三只松鼠(300783):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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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规范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
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公司应当通过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指派或者授权专人及时查看并处理互动易平台的相关信息。公司应
当就投资者对已披露信息的提问进行充分、深入、详细地分析、说明和答复。
第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八章等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息披露以其通过符合条件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在
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五条 公司不得使用虚假性、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具备明
确事实依据的,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
第三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六条 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投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可以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充分、详细地说明和答复;涉
及或者可能涉及未披露事项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公告。公司不得以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信息等形式代替信息
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七条 不得选择性发布或回复。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
平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的问题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第八条 不得涉及不宜公开的信
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涉及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
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公司应当谨慎判断拟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义
务。
第九条 充分提示不确定性和风险。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应当充分提
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第十条 不得迎合热点。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迎合市场热
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第十一条 不得配合违法违规交易。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测或者承诺,也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者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 及时回应市场质疑。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受到市场广泛质疑,被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关注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内部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的管理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投资者
提问涉及的信息进行审核。第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对投资者的
提问进行分析、解答,及时将相关资料报送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办公室整理编制符合披露要求的回复内容,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
后发布至互动易平台。董事会秘书认为特别重要或敏感的回复,可视情况报董事长审批。董事会秘书可根据情况,就有关信息发布和
问题回复,征求外部咨询机构意见。
第十五条 未经审核程序,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对外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和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2ca84b9-2ddb-4304-ade5-0001566c3b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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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4│三只松鼠(300783):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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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
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
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创业板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
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宜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
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七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第八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
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
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三章 内部管理
第九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不得滥用暂缓、豁免程
序,规避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属于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事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办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具体事务。
公司拟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相关部门或子公司等应填写《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业务内部登记审批表》(详见附
件一),并连同相关资料、有关暂缓或豁免事项的知情人登记(详见附件二)及其签署的保密承诺(详见附件三,公司员工如已按照
公司制度签订内部保密协议的,视同签署了保密承诺),经部门负责人或子公司负责人、对应分管领导、董事会秘书及董事长签署后
及时报送董事会办公室,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妥善归档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年。登记及
存档保管的内容一般包括:
(一)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项内容;
(二)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原因和依据;
(三)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四)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五)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六)暂缓或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核程序;
(七)暂缓披露的期限;
(八)暂缓或豁免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九)相关内幕人士的书面保密承诺。
第十条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
认定属于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一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
相关登记材料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
第十二条 已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被泄露或者出现市场传闻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并对外披露。
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者期限届满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披露此前该信息暂缓、豁免披露的
事由、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十三条 公司确立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对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将不符合暂缓、豁免披露
条件的信息作暂缓、豁免处理,或者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的,给公司和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的,公
司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和分管责任人视情形追究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
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第十五条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
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十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
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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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4│三只松鼠(300783):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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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松鼠(300783):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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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4│三只松鼠(30078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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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和约
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遵循如
下原则:
(一)总体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总体薪酬水平与承担的管理责任、权限相对应;
(三)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总体薪酬水平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四)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五)公开、公正、透明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管理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每年度制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和董事会秘书等相关部门和人员应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工作。
第七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在董
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八条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九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相关内容可以通过董
事会工作报告予以披露。第三章 薪酬构成和标准
第十条 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具体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
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岗位职责确定薪酬标准,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不在
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也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股东会另有决议的除外)。第十一条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
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内部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等相关制度领取薪酬: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
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基本薪酬主要考虑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主要是根据公司岗位职责制定的考核标准的达成
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后确定;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与市场变化制定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专项奖励等中长期激励方案。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内部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按照公司内部相关制度执行发放。公
司代扣代缴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其他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应当由个人承担的税务或费用。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
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第十七条 若公司遭遇外部宏观经济形势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
制度提出修订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决定后报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主要参考如下因素:
(一)同行业的薪酬变动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在拟定次年度年薪工资基数前,应搜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进行分析
,并作为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之一;
(二)通货膨胀水平;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的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应当予以考虑的因素。第六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九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一条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
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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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4│三只松鼠(30078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吴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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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度,作为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三只松鼠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
审慎、公正的审查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吴声,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南京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凡客诚品(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高级
副总裁、北京思维造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罗辑思维联合创始人。现任场景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由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执
行董事和北京场景观复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 12 月 27 日至今,
担任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股东会。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
认真审议,持续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科学、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2025 年度,本人未发生行使《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条款项下的
特别职权的情形,即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会的情形;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未发生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6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
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
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
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
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 3月 28 日起),按照公
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充分发挥专业
优势,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切实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出席日常会议,认
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了研究和讨论,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
责任和义务。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白显月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
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同意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3、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履行职责。
(1)与公司及外部审计机构保持持续沟通。主动对接公司董办,及时了解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情况;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沟
通,及时了解审计情况及意见;
(2)定期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针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其中包括:对公司内部审计机
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现场履职天数为 16 天,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以及其他不定期交流,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
入交流和探讨;并通过线上交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
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专业性判断和建设性意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任职期间,本人保持与公司相关人员及时沟通,深入了解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
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有关资料,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
中充分发表专业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保持了定期和良好的沟通,使独立董事能及时、充分地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战略以及公司的整体运行情况,为独立董事独立、客观地作出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
前,公司能积极组织和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和独立董事进行沟通与交流,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
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
年度报告》和《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了公司对应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未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
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
与董事、管理层和股东方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
领导下,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以更加优异的
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
吴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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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4│三只松鼠(30078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吴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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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积极出席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吴小亮,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院,硕士学历。自2006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2 月,担任国浩律师
(上海)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上海澄芯合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北京思维造物信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 4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股东会。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
认真审议,持续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科学、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2025 年度,本人未发生行使《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条款项下的
特别职权的情形,即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会的情形;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未发生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 6次董事会会议,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
充分沟通,并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同时,本人出席 2次股东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
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
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积极履
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具体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主持日常会议。针对薪酬与考核体系、
执行标准与制度,与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董办等部门保持积极沟通。针对《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
酬的议案》等议案认真审议,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时出席日常会议,并充分借助自身法律专业背景优势,针对具体事项提供法律视角下的专业意见,
及时向公司及有关部门传递相关法律法规更新情况,帮助公司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同时,认真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定期
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
3、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白显月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
查意见、同意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针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
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
流,与审计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
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现场履职天数为 15 天,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出席股东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着重了
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并通过线上交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
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
产经营情况,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专业性判断和建设性意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发挥法律专业优势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发挥法律专业背景优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及时向公司传递最新要求。同时关注市场规范运作案
例,针对高频易违规事项,督促公司借助三方信息平台,建立信披合规周报机制,从而起到警示预防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披义务
任职期间,本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重大事项,督促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与独立董事建立了定期且良好的沟通机制。确保独立董事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同时,公司积极
准备相关材料,按时召开会议,便于独立董事能够客观做出决策,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了公司对应
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
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未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
(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经审查,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董事会审议、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并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预留部分,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并借助法律专业背景优势,通过专门会议、日常沟通、合规建议等方式,促进公司
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在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下,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勤勉履职。同时,继续保持与公司董监高及相关工
作人员的常态化沟通。发挥专业知识与经验,为公司合规发展提供建议,提升公司董事会决策可行性,保障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
吴小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0d8075a-6854-4c95-907a-af1ac18153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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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4│三只松鼠(300783):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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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推动提升审计质量,维护利益相关方和会
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
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二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第四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以及其他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
方式,保障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公开选聘方式的,应当通过公司官网等公开渠道发布选聘文件,选聘文件应当包含选聘
基本信息、评价要素、具体评分标准等内容。公司应当依法确定选聘文件发布后会计师事务所提交应聘文件的响应时间,确保会计师
事务所有充足时间获取选聘信息、准备应聘材料。公司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拟应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为个别会计
师事务所量身定制选聘条件。选聘结果应当及时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费用。
第五条 公司应当细化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标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应聘文件进行评价,并对参与评价人员的评价意见予以
记录并保存。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要素,至少应当包括审计费用报价、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
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
选聘方应当对每个有效的应聘文件单独评价、打分,汇总各评价要素的得分。其中,质量管理水平的分值权重应不低于 40%,审
计费用报价的分值权重应不高于 15%。
第六条 公司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管理水平时,应当重点评价质量管理制度及实施情况,包括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
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查、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等方面的政策与程序。
第七条 公司评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时,应当将满足选聘文件要求的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的平均值作为选聘
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审计费用报价得分: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1-|选聘基准价-审计费用报价|/选聘基准价)×审计费用报价要素所占权重分值
第八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得设置最高限价,确需设置的,应当在选聘文件中说明该最高限价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
。
第九条 聘任期内,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根据消费者物价指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变化,以及业务规模、业务复杂程度变化
等因素合理调整审计费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 20%以上(含 20%)的,公司应当按要求在信息披露文件中说明本期审计费用的金额、定价原则、变化
情况和变化原因。
第十条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 5年的,之后连续 5年不得参与公司的审计业务。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工作变动,在不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期限应当合并计算。
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子公司分拆上市,为其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变更的,相关审计项目合伙
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在该重大资产重组、子公司分拆上市前后提供审计服务的期限应当合并计算。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在公司上市前后审计服务年限应当合并计算。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承担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或者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的,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在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或者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
公司每年应当按要求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涉及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的,还应当披露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等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应当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第三章 监督与档案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审计委员会应当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二)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
(三)审议选聘文件,确定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监督选聘过程;
(四)提出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建议,提交决策机构决定;
(五)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
(六)定期(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七)负责法律法规、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有关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下列情形保持高度谨慎和关注:
(一)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度报告出具前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连续两年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同一年度多次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
(二)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近 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或者多个审计项目正被立案调查;
(三)拟聘任原审计团队转入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
(四)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发生较大变动,或者选聘的成交价大幅低于基准价;
(五)会计师事务所未按要求实质性轮换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第十四条 公司和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对选聘、应聘、评审、受聘文件和相关决策资料应当妥善归档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
或者销毁。文件资料的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 10年。
第十五条 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提高信息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监管部门对信息安全
的监管要求,切实担负起信息安全的主体责任和保密责任。公司在选聘时要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的审查,在选聘合
同中应设置单独条款明确信息安全保护责任和要求,在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文件资料时加强对涉密敏感信息的管控,有效防范信息泄
露风险。会计师事务所应履行信息安全保护义务,依法依规依合同规范信息数据处理活动。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
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并及
时修订,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含本数。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47dd74c-624b-44a7-b0a8-d7da40865b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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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4│三只松鼠(30078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黄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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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
义务,充分发挥会计专业背景优势与公司保持高频沟通,促进公司合规治理。同时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切实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黄钟伟,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法国高等经济与商业科学学校,博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英
国伦敦大学城市学院会计学讲师、高级讲师,英国布里斯托大学高级联席教师,法国高等经济与商业科学学校访问教授。现任复旦大
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 12 月 27 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股东会。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
认真审议,持续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科学、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2025 年度,本人未发生行使《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条款项下的
特别职权的情形,即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会的情形;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未发生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 6次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了提交董事会的议案。针对日常关联交易、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等事项与公司进行沟通并提出意见,谨慎行使表决权。同时,本人出席了 2次股东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
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异议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规定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具体如下: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发挥会计专业优势积极履行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1)主持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与公司及外部审计机构保持持续沟通。主动对接公司董办,及时了解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情况,并针对财报中存在波动
的核心数据进行问询;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审计情况及意见;
(3)定期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专业职
能和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亲自出席日常会议,认真履职。针对《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等议案认真审议,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职。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针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1、内部审计机构:报告期内,本人针对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并对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
工作与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本人借助会计专业背景优势,与会计师事务所持续开展沟通交流,了解审计工作及进展情况,维
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1、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出席股东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
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
2、依托地理位置优势,对公司线下门店开展实地走访与交流;
3、通过线上交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
的生产经营情况,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专业性判断和建设性意见;
4、通过上述方式,本人于 2025 年度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18 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认真审阅,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任职期内,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治理与信息披露,及时与相关工作人员沟通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相关内容,确保信息披露的真
实、准确、完整。
2、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发表专业意见
任职期间,本人深入了解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
项,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有关资料,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充分发表专业意见,积极有效
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高相关人员与本人保持了定期和良好的沟通,针对重大事项开展专项沟通。促使独立董事能及时、充分地了解公司的生产
经营情况以及整体运行情况,为独立董事独立、客观地作出决策提供依据。
三、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了公司对应
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
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未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
(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经审查,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董事会审议、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并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预留部分,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发挥会计专业背景优势,重点关注定期报
告、内部控制、审计沟通等事项。在与公司董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过程中,提供专业意见,切实推动公司规范运作,保障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在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下,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勤勉履职。同时,继续保持与公司董高及相关工作
人员的常态化沟通。发挥专业知识与经验,为公司合规发展提供建议,提升公司董事会决策可行性,保障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
黄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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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4│三只松鼠(30078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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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松鼠(30078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db6686a-5540-4eba-a1b0-876112de13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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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4│三只松鼠(300783):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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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松鼠(300783):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7e3675a-9837-41b3-85c9-8e133300b4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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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4│三只松鼠(300783):股东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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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松鼠(300783):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183b31e-cdcb-48f9-b3b4-423b5dcdfb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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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2│三只松鼠(30078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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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将提交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55,356,723.
56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 31,937,187.19 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取法定
公积金 3,193,718.72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832,052,983.53 元,其中母公司累计未
分配利润为861,526,547.37 元,公司总股本为 401,686,400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 861,526,547.37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同
时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经营现状、盈利情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为更好地兼顾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现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 399,690,700 股(以公司截至公告日总股本 401,686,400 股扣除截至公告日库存股 1,995,700 股得出,最终以实施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的股数为准)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17 元
(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6,763,811.90 元,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0.10%。本年度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库存股发生变动的,以每
股分配利润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6,763,811.90 100,182,325.00 100,153,643.5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55,356,723.56 407,736,015.40 219,789,407.07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33,076,804.73 28,389,554.65 24,918,987.46
营业收入(元) 10,189,003,026.45 10,622,053,469.43 7,114,575,915.7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1,832,052,983.53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861,526,547.37
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247,099,780.40
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260,960,715.34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247,099,780.40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86,385,346.84
计研发投入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31%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 否
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 年-2025 年)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247,099,780.4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资本公积及未来发展情况等因素作出的,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和合理诉求,旨在更好地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
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1,244,004,654.07 元、964,676,939.31 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18.38%、14.14%,均低
于 50.00%。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查,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
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利益。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和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
告知义务。
2、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066e852-6c86-488e-b457-24cf284791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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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2│三只松鼠(30078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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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100 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168.64
元。 万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40,100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40,168.64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
40,100 万股,其他类别股 0 股。 股 40,168.64 万股,其他类别股 0股。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以特别表决方式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具体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涉及的工商变
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
二、修订相关议事规则的情况
基于完善相关议事规则内容表述,同步调整公司相关议事规则中的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是否需要提交股
东会审议
1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修订 是
议事规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a50f347-9a02-430e-8ed8-086bc4aa4a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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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2│三只松鼠(300783):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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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公允反映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年末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
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了测试,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经测试及会计师审计,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
减值准备67,095,002.17元。
二、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本期发生额(元)
一、信用减值损失 10,601,661.30
其中:应收款项坏账损失 2,866,651.82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7,735,009.48
二、资产减值损失 56,493,340.87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 11,408,844.02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834,683.47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41,400,000.00
商誉减值损失 2,849,813.38
合计 67,095,002.17
三、本次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依据及构成
(一)应收款项坏账损失
计提依据:
(1)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应收账款分为2个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客户类别、账龄等。
组合类别 确定依据
组合一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的应收账款
组合二 除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外的未发生信用减
值的应收账款,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2)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的计算方法
本集团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采用减值矩阵确定其信用损失。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修改应收账款的条款和
条件但不导致应收账款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
(3)按照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本集团对于已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单项评估确定其信用损失。
(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计提依据:
(1)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外,本集团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其他应收款分为2个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
风险特征包括债务人类别、账龄等。
组合类别 确定依据
组合一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二 除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外的未发生信用减
值的其他应收款,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2)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的计算方法
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修改其他应收款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其他应收款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
(3)按照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本集团对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其他应收款单项评估确定其信用损失。
(三)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依据:本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
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
,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
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
期损益。
(四)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依据: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检查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
额,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五)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本期无形资产减值损失是对子公司未来已来(天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折扣”)的商标计提的减值。此商标为使
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本公司每年年末均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均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公司依据北京国枫兴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专项评估报告计提
商标减值?
(六)商誉减值损失
本期商誉减值损失是对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爱折扣形成的商誉,本公司每年年末均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
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规定,对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均结合与其相关的资
产组进行减值测试。2025年度公司依据北京国枫兴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专项评估报告计提商誉减值?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67,095,002.17元,减
少公司利润总额67,095,002.17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326,819.64元,减少所有者权益为67,095,002.17元,减少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8,326,819.64元。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本
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b7ab1e8-04c5-4b17-aeb8-0b03397abb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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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2│三只松鼠(300783):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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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三只松鼠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
(2)成立日期: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5)首席合伙人:唐恋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14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16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270人
(6)审计收入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38.93亿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33.52亿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6.60亿元
(7)业务情况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1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97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因根据公司自身业务状况、发展需求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综合考虑经营管理实际,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德勤华
永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就前述事项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就本次变更有
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
二、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德勤华永对公司20
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德勤华永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德勤华永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
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
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
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三)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
议案》《关于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
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
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经评估,公司认为德勤华永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
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等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1bc6d7e-e528-494d-a8a3-360c9d72d0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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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2│三只松鼠(300783):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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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常会关于“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
,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精神,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只松鼠”)结合公司发
展战略及经营实际,着力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特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
体内容详见2024 年 10 月 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现将公司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
”行动方案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坚定“高端性价比”,聚焦主业高质量发展
2025 年度,公司持续贯彻“高端性价比”总战略,深化“全品类、全渠道”布局,推进“制造、品牌、零售”一体化战略,并
向品质化和差异化持续升级。期间重点夯实线上电商、线下分销基本盘业务,抢抓社区零售新赛道机遇,孵化全品类自有品牌“生活
馆”新店型并持续迭代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 101.89 亿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1.55 亿元。
二、坚持创新引领,培育新质生产力
1、持续推进“一品一链”供应链布局,核心品类实现自主制造
全国四大集约基地初步完成布局,报告期内新增签约华南供应链集约基地,扩展建设华东供应链集约基地南陵零食产业园,核心
坚果品类自产比例大幅提升,同时新增沙琪玛、螺蛳粉、饼干、曲奇、焙烤类薯片等零食品类工厂。持续深入国际供应链,于柬埔寨
落成芒果干工厂,采用“本地化采购+标准化加工”模式,进一步迈向总成本领先。
2、深化贯彻“D+N”全渠道协同体系,孵化“生活馆”新店型
整合综合电商与短视频电商,进一步强化“D+N”全渠道协同体系,调优货品结构并打造螺蛳粉、鸡胸肉、咖啡等全新爆款;深
耕线下分销商品适配与渠道渗透,推出 AD 钙奶、八宝粥、火鸡面等千万级日销品矩阵。孵化全品类自有品牌“生活馆”新店型,以
“好货不贵,三餐必备”为核心,立足“平价社区超市”定位,目前已初步完成在皖南市场布局并持续调优,为下一步区域化扩张奠
定基础。
三、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和要求,建立和完善了以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管理层为执行机构的权责分明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以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为主线的制度体系,有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定健康发展。
未来,公司将持续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活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股东合法权益的保
护提供有力保障,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提升信披质量,高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始终恪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有效履行法
定信息披露义务并做好自愿性信息披露工作,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自上市以来,公司已连续五年获深交所信披考核 A级
评价。
同时,为更好地向投资者展示公司经营、战略等方面的信息,畅通投资者信息获取渠道,拓展沟通的广度与深度,公司构建多层
次、多角度、全方位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平台和渠道,依托业绩说明会、股东会、互动易、投资者电话、企业号、投资者调研等方式和
工具,不断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切实保障其知情权,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度,持续提升公司价值及市场影响力。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注重股东回报
作为土生土长的国民品牌,公司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踊跃投身社会公益致力乡村振兴奔赴共同富裕,实现企业经营效益与社
会效益的和谐并进。自 2021 年起,公司已连续 5年自愿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充分展现公司在社会责任方面的丰富实践与执行成
效。
同时,自 2019 年上市以来,公司每年实施现金分红,重视投资者回报。其中2024 年前三季度和 2024 年度的分红,分别分配
现金红利 50,091,162.50 元和50,091,162.50 元,合计占 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24.57%。未来,公司将坚定
“高端性价比”战略和“一低两高”组织经营导向,立足长期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以“新质生产力”为抓手推动产业化升级。坚持
以投资者为本,统筹好经营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让股东切实感受到公司的发展成果,将
“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执行到位,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为稳市场、稳信心积极贡献力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e9fb655-cd6e-4759-bb61-47b2fc3868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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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2│三只松鼠(300783):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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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三只松鼠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
(2)成立日期: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5)首席合伙人:唐恋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14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16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270人
(6)审计收入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38.93亿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33.52亿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6.60亿元
(7)业务情况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1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97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因根据公司自身业务状况、发展需求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综合考虑经营管理实际,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德勤华
永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就前述事项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就本次变更有
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
二、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德勤华永对公司20
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德勤华永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德勤华永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
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德勤华永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
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等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d0aebdf-2135-4f97-a78b-036f9b1c13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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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2│三只松鼠(300783):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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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
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固定津贴形式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
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参照公司所在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并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在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税前12万元/人/年。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
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
酬。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
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
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其他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本方
案如与日后实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
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执
行。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51f51e1-baac-4ff1-aead-98d992b07c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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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2│三只松鼠(300783):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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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松鼠(300783):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cc6adbf-942f-4a64-8e57-789e11c899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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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2│三只松鼠(300783):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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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松鼠(300783):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f619647-d5e7-410d-9508-c11c5151ad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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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2│三只松鼠(300783):会计师事务所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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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松鼠(300783):会计师事务所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f367963-8348-4593-bd5d-7e9c98f83a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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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2│三只松鼠(300783):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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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黄钟伟、吴声、吴小
亮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
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
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5ac69d3-5f2b-4d30-9366-372b5d0cfe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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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2│三只松鼠(300783):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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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 2026 年 4月 29 日
(星期三)下午 15:00-16:00 在全景网举办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本次业绩说明会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29 日 15:00-16: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方式
(三)会议召开地点: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
(四)本次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章燎源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潘道伟先生,财务总监周庭先生,独立董事黄钟伟先
生、吴声先生、吴小亮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将就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展战略、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等具体情况与
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了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本公司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提前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本公司将在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
行回答,提升本次业绩说明会的针对性。会后,本公司将及时编制本次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
易平台刊登。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在此,公司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d1994ae-3b83-4b23-9517-63c227c42c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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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2│三只松鼠(30078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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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松鼠(30078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d4a6c57-a487-437b-88ba-465bec0034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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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1│三只松鼠(300783):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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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松鼠(30078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27f9719-4880-48c8-885f-3a3e9cfe04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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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1│三只松鼠(30078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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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松鼠(30078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e652071-5ef7-4746-94f0-400dede703bf.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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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三只松鼠: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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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三只松鼠: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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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82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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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三只松鼠: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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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384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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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三只松鼠: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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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43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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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三只松鼠: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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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92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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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三只松鼠: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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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28/12229268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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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三只松鼠: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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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75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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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三只松鼠: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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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41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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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三只松鼠: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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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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