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84 利安科技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3 16:41 │利安科技(300784):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3 16:41 │利安科技(300784):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2 16:15 │利安科技(300784):利安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22 16:15 │利安科技(30078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6-04-22 16:15 │利安科技(30078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6-04-22 16:14 │利安科技(30078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
│2026-04-22 16:14 │利安科技(30078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新龙) │
├─────────┼──────────────────────────────────────────────┤
│2026-04-22 16:14 │利安科技(30078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金波) │
├─────────┼──────────────────────────────────────────────┤
│2026-04-22 16:14 │利安科技(30078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宽云) │
├─────────┼──────────────────────────────────────────────┤
│2026-04-22 16:12 │利安科技(30078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
2026-04-23 16:41│利安科技(300784):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利安科技(300784):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b097f3d-33b4-465d-8b56-24e26c6cbb5c.PDF
─────────┬────────────────────────────────────────────────
2026-04-23 16:41│利安科技(300784):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20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
士峰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9116587-bcc6-44b8-b708-1c18b7f9f1da.PDF
─────────┬────────────────────────────────────────────────
2026-04-22 16:15│利安科技(300784):利安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4日 14:00: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
26年 05月 14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4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0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05月 0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汇盛路 289号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3.00 《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 2026 年中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00 《关于 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会董事薪酬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8.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9.0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4月 23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此外,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将在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
3、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及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2日,9:00-16: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和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
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的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
会;(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请于 2026年 5月 12日 16:30前送达本公司
,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邮寄资料或电子邮件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国轩
联系电话:0574-88687377 传真号码:0574-88687376
电子邮箱:lian@nblian.com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开发区汇盛路 289号 邮编:315500
5、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2)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e8cff05-1e6d-41e8-bcf4-b40b3795d274.PDF
─────────┬────────────────────────────────────────────────
2026-04-22 16:15│利安科技(30078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汇会审[2026]6052号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安
科技)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利安科技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利安科技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6年4月21日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告 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9e75959-78ab-4bd6-893c-c5ad9dc111e1.PDF
─────────┬────────────────────────────────────────────────
2026-04-22 16:15│利安科技(30078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利安科技(30078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9d36382-8387-48b6-a1f4-5f6d998c524d.PDF
─────────┬────────────────────────────────────────────────
2026-04-22 16:14│利安科技(30078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
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即体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并与同期市场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对等原则,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并符合公司的长期价值目标;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考核与发放应当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奖惩以及公司激励机
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范围、在公司
生产经营中的作用、工作年限、当地同类企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研究并拟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所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向股东会说明。公司人事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标准
第六条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
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第七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或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
司任职的其他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第八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原则上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原则上
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和履职情况并参
考同行业、同地区相同或相似岗位薪酬水平确定,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结合绩效评价、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并参考公司当年度经
营业绩等综合确定。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
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第九条 若公司亏损,应当在非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公司对属于“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国内外顶尖稀缺技术人才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实行特殊的薪酬决定
机制,不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第四章 薪酬支付
第十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决议之日起的次月开始发放,按月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一般应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及方案执行。
第十二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
数据开展。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第十五条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由公司从其薪
酬中代扣代缴。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六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七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五章 止付追索
第十八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
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止付追索;董事会决定是否扣减或不予发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度津贴或薪酬,或追回已
发放的部分或全部津贴或薪酬:
(一)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五)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六)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9e11117-a123-4754-b513-a427bae45ac7.PDF
─────────┬────────────────────────────────────────────────
2026-04-22 16:14│利安科技(30078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新龙)
─────────┴────────────────────────────────────────────────
本人作为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一、基本情况
董新龙,1964 年 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宁波大学力学与材料科学研究中心助教,宁
波大学工学院副教授、教授,香港科技大学机械工程系高级访问学者,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宁波大学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教授。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的情况
公司于 2025年度召开了 8次董事会、5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 出席会议使用情况 召开股东会 出席股东会
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8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5 5
8 0 0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全面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在各次会议召开前主动查阅相关资料,完整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
节,为董事会的讨论和重要决策做好准备工作。会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在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方面的优势,客观、严谨、
独立地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维护公司权益及股东权益。会后持续关注各议案实施情况。报告期内,
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意见
类型
1 2025年 3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同意
月 3日 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一次会
议
2 2025年 12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重新论证、延 同意
月 26日 独立董事专门 期并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