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86 国林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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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16:54 │国林科技(300786):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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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7:18 │国林科技(300786):关于子公司停产检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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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7:18 │国林科技(300786):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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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26 │国林科技(30078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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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26 │国林科技(30078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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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0 │国林科技(300786):关于参加2026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活│
│ │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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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8 │国林科技(30078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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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 │国林科技(300786):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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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 │国林科技(300786):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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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 │国林科技(300786):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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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16:54│国林科技(300786):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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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专利名称 证书号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期 专利类型
一种臭氧发生器 第24430036 ZL2025 2 2025年7月11日 实用新型
号 1461118.4 专利
本实用新型专利“一种臭氧发生器”包括高压电极件、低压电极件、介质件;所述高压电极件为平板结构,与高压电源正极连接
,用于提供高电压;所述低压电极件与所述高压电极件形状相同的平板结构,与所述高压电源负极连接,用于提供低电压;所述介质
件为与所述高压电极件形状相同的板状结构,位于所述高压电极件、所述低压电极件之间,与所述低压电极件同轴连接,与所述高压
电极件同轴且具有间隙;在所述介质件朝向所述高压电极件的一面上形成有间隔排布的沟槽。本实用新型通过在介质件朝向高压电极
件的一面形成间隔排布的沟槽,使介质件朝向高压电极件的面积增大,进而放电面积,提高臭氧发生器的臭氧生成效率及生成臭氧气
体中臭氧的浓度及纯度。该项专利技术目前已经应用到公司现有产品或工艺中。
上述专利技术不会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直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
升公司的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65a13bbc-a299-415f-8b7e-4be216925b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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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7:18│国林科技(300786):关于子公司停产检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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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化工企业生产工艺特点,为保障生产装置正常运行和安全稳定生产,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新疆国林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按照检修计划于2026年7月12日开始停产检修,检修周期约1个月;控股子公司新疆凯涟捷石
化有限公司拟按照检修计划于2026年7月6日开始停产检修,检修周期约20天。
公司将借此停产检修期间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并根据检修进度,确定具体恢复生产时间。针对此次停产检修,公司已做好
相关产品的供应预案,确保现有订单的安全稳定供应,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就本次停产检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fab98c13-221d-4555-ad68-63a27991c2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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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7:18│国林科技(300786):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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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专利名称 证书号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期 专利类型
臭氧发生用高压 第24325329 ZL2025 2 2025年4月22日 实用新型
电极 号 0768813.9 专利
本实用新型专利“臭氧发生用高压电极”公开了一种臭氧发生用高压电极,包括:连接杆;软连接机构,其连接在连接杆的一端
,软连接机构用于与臭氧发生用的放电装置软连接;连接杆以及软连接机构均采用导电材料。本实用新型降低了装配制造的难度并提
高了臭氧放电效率。该项专利技术目前暂未应用到公司现有产品或工艺中。
上述专利技术不会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直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
升公司的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3f6c1680-6f5e-4ee5-b2cd-72adc4f55c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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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26│国林科技(30078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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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
出席贵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
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严格
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
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
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贵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材料一并向公
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以及对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6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号银泰中心 C座 11、12层
Tel:010-85407666 邮编:100022年 4月 27 日以公告形式在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会议通
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集人、会议审议的事项及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说明了股
东有权出席会议,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告知了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会议联系电话
和联系人姓名。经核查,本次股东会于 2026 年 5月 18 日(星期五)14:30 在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8 号甲 1号楼 7楼会议
室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与前述通知披露的一致。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系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具有担任公司董事的合法
资格;公司董事会不存在不能履行职权的情形。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84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51,8
95,6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394%。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6人,代表股份 48,705,2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160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8 人,代表股份 3,190,3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91%。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79 人,代表股份 3,191,3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97%。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时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票、监票。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号银泰中心 C座 11、12层
Tel:010-85407666 邮编:100022经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1,834,86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28%;反对 5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7%;弃权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130,5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49%;反对53,8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58%;弃权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3%
。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1,834,86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28%;反对 5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7%;弃权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130,5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49%;反对53,8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58%;弃权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3%
。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1,834,86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28%;反对 5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7%;弃权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130,5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49%;反对53,8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58%;弃权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3%
。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号银泰中心 C座 11、12层
Tel:010-85407666 邮编:1000224.《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1,834,86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28%;反对 5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7%;弃权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130,5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49%;反对53,8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58%;弃权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3%
。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324,98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43%;反对 5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
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90%;弃权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67%。出席会议的关联股
东丁香鹏先生、王承宝先生、丁香财先生、徐洪魁先生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130,5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49%;反对53,8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58%;弃权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3%
。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1,832,16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76%;反对 5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7%;弃权 9,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127,8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03%;反对53,8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58%;弃权 9,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39%
。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号银泰中心 C座 11、12层
Tel:010-85407666 邮编:100022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12a314c4-8249-42cb-a0b9-25ec9eebc8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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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26│国林科技(30078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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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
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8号甲1号楼7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丁香鹏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
(七)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4人,代表股份51,895,6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的28.93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
人,代表股份48,705,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6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8人,代表股份3,190,38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779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9人,代表股份3,191,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人,代表股份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8人,代表股份3,190,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7791%。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834,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28%;反对 5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037%;弃权 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30,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49%;反对 5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58%;弃权 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1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
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3%。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834,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28%;反对 5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037%;弃权 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30,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49%;反对 5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58%;弃权 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193%。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834,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28%;反对 5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037%;弃权 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30,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49%;反对 5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58%;弃权 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193%。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834,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28%;反对 5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037%;弃权 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30,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49%;反对 5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58%;弃权 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193%。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24,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43%;反对5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5890%;弃权 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30,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49%;反对 5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58%;弃权 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193%。
该议案审议全体董事薪酬方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丁香鹏先生、王承宝先生、丁香财先生、徐洪魁先生均已回避表决,回避表
决股份数合计 48,509,880股。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832,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76%;反对 5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037%;弃权 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27,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03%;反对 5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58%;弃权 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03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芳晋、张明波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ac45a836-5f6a-4cbf-9da8-c69fa9dd3b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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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0│国林科技(300786):关于参加2026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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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300786):关于参加2026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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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8│国林科技(30078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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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林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
王承宝、丁香财、徐洪魁、王学清、王树文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丁香鹏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阅《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
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听取并审议了公司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5年度公司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股东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阅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后,一致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
情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
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实
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制定的,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
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监管规则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编制了《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
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
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同时编制了《2025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
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董事丁香鹏、王承宝、丁志嘉、丁香财、徐洪魁、王学清、马广林、赵永瑞
、王树文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涉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王学清先生作为高级管理人
员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
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董事王学清回避表决。11、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等文件,对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独立董事 2
025年度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
票回避;独立董事马广林、赵永瑞、王树文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规定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审 议 通 过 了 该 议 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为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
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
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议案已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控股
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 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14: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b0d0b9f-f6cb-4dc4-aa80-0a18eb2c67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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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国林科技(300786):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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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30078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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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国林科技(300786):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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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300786):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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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国林科技(300786):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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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规定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不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
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
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于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
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
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a8a3265-be5a-4ce4-bf0a-4d096beee8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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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国林科技(30078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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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30078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e59cc57-424d-4d27-bdaa-055d489c06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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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国林科技(300786):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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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300786):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58b721f-e5a0-4b2a-bef9-dd6943e65a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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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国林科技(300786):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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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
了大华审字[2026]001100972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了更全面、详细地了解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现将
2025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经营指标
2025年 2024年 本年比上年增 2023年
减
营业收入(元) 558,414,919.44 493,037,354.27 13.26% 399,770,522.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429,401.26 -49,958,871.81 61.11% -29,137,344.28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6,470,267.04 -54,835,102.70 51.73% -29,344,122.29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216,743.31 -30,226,129.85 196.66% -16,887,066.58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27 59.26% -0.1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27 59.26% -0.1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2% -4.18% 2.46% -2.36%
2025年末 2024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 2023年末
末增减
资产总额(元) 1,715,069,829.07 1,753,496,741.59 -2.19% 1,764,496,944.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08,495,075.60 1,158,760,688.34 -4.34% 1,238,891,121.17
(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均为合并报表数据。
二、财务状况
(一)资产构成情况及重大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末 2025 年初 增减幅度
应收款项融资 15,725,707.04 8,516,972.31 84.64%
预付款项 10,363,356.28 5,321,556.23 94.74%
其他流动资产 6,261,738.86 12,573,184.37 -50.20%
在建工程 4,402,881.83 3,036,643.73 44.99%
注:公司对变动较大的界定是金额增减 100.00万元以上且增减变动比例大于 30%。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增长 84.64%,主要原因系期末持有的低风险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较期初增长 94.74%,主要原因系期末公司为下一年度生产备料所付预付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下降 50.20%,主要原因系期末公司增值税留抵减少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较期初增长 44.99%,主要原因系青岛国林新材料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二)负债情况分析及重大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元
负债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增减幅度
短期借款 30,030,708.33 -100.00%
应交税费 4,202,755.95 6,570,838.05 -36.0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8,429,815.75 33,518,790.52 133.99%
库存股 61,166,798.46 30,171,561.02 102.73%
注:公司对变动较大的界定是金额增减 100.00万元以上且增减变动比例大于 30%。
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较期初下降 100.00%,主要原因系本期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应交税费较期初下降 36.04%,主要原因系期末未缴纳的增值税及其他所得税减少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长 133.99%,主要原因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库存股较期初增长 102.73%,主要原因系股份回购增加所致。
(三)所有者权益分析及重大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增减变动
少数股东权益 20,271,136.62 20,082,446.43 0.94%
报告期,少数股东权益较期初增长 0.94%,主要原因系存在少数股东的子公司盈利所致。
(四)利润表分析及重大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增减幅度
利息收入 416,898.59 1,435,772.19 -70.96%
其他收益 13,142,174.93 8,764,981.54 49.9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66,416.46 1,637,101.87 -71.5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4,168,464.67 -38,119,179.56 62.83%
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2,327,633.21 -61,199,640.31 63.52%
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2,680,785.45 -61,523,291.67 63.13%
所得税费用 -4,203,970.42 -7,227,168.80 41.83%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8,476,815.03 -54,296,122.87 65.97%
综合收益总额 -18,476,815.03 -54,296,122.87 65.97%
注:公司对变动较大的界定是金额增减 100.00万元以上且增减变动比例大于 30%。
报告期内,利息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 70.96%,主要原因系本年公司银行存款的平均金额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其他收益较去年同期增长 49.94%,主要原因系本年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 71.51%,主要原因系本年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收益较上年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 62.83%,主要原因系本年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营业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 63.52%,利润总额较去年同期增长63.13%,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 65.97%,综合收益总额
较去年同期增长 65.97%,主要原因系随着新疆公司产量和销售量的增加,新疆公司营业收入增加,单位产品生产成本降低,计提的
存货跌价准备减少。同时,本年度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 41.83%,主要原因系本年度新疆公司亏损减少,可弥补的亏损减少所致。
(五)现金流量分析及重大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增减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216,743.31 -30,226,129.85 196.6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782,311.69 28,623,973.24 -69.3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411,591.44 55,227,598.78 -64.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629,279.75 -26,603,625.54 60.0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193,252.02 -12,166,675.91 -197.4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605,788.46 -68,996,431.30 74.48%
注:公司对变动较大的界定是金额增减 100.00万元以上且增减变动比例大于 30%。
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增长 196.66%,主要原因系本年销售量增加,销售商品收入的现金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度下降 69.32%,主要原因系本年收回的理财款减少所致。
报告期末,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度下降 64.85%,主要原因系本年新疆公司基建结束,固定资产投资减少所致。
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增加 60.05%,主要原因系本年新疆公司基建结束,固定资产投资减少所致。
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下降 197.48%,主要原因系本年新取得的借款减少所致。
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度增加 74.48%,主要原因系本年销售商品收入的现金增加所致。
特此报告。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eeda962-997e-4ba9-b2bd-8a0d4f8e06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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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国林科技(30078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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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30078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5a45a76-92b2-4123-b9af-b9e971751d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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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国林科技(300786):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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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结合在任独立董事马广林、赵永瑞、王树文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表》,对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
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履职情况,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
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2baee82-7587-49ba-ba0e-0f54c8d9e4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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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国林科技(30078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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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30078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27e8b1a-1f5d-4868-a960-b7f973944e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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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国林科技(300786):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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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 24 日,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于 2026年 4月 27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d3a0908-167f-4c43-9242-ebc088c00e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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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国林科技(300786):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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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次会议还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公司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
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日止。
三、薪酬标准
1、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数额为 8.00万元/年,按半年度发放。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以下简称“内部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或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薪酬。不在公司
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公司不予发放薪酬或津贴。
3、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
(1)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效益情况以及相关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按年核算。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
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3)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确定,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等,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
等另行确定。
四、其他事项
1、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年度绩效考评后支付,绩效考评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2、上述薪酬及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根据相关法规及《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c31a9a7-a119-4182-a0bc-5b3772cb7b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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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国林科技(300786):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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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300786):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1cf30e5-3887-48d0-933a-75bda14df7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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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国林科技(300786):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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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
守,认真履职。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50 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 人
2024 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 万元
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 万元
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8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5年 12月 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 12月 24日召开 202
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
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年。
二、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执业规范,对公司 2
025年度财务报告和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5 年 12 月 31日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 12月 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
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
沟通会议,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并就 2025 年度审计进展情况、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及时的了解和沟通。
(三)2026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根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
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
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ac2ed588-5615-4a84-8884-d9c5d2d75b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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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国林科技(300786):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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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1-2
说明
二、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 1-2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
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www.dahua-cpa.com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6] 0011002507 号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林科技)2025 年度财务
报表,包括 2025 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月 24 日签发了大华审字[2026] 0011002670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
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就国林科技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国林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
国林科技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除了
对国林科技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国林科技 202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
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蔺自立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时彦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8ec5bfd-4958-48c4-b17e-c9a65fceac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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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国林科技(30078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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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30078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05a69a0-2231-4a3b-a969-c0f4965acf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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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国林科技(300786):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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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300786):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广林)。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c29406d-7961-43c2-8ddd-7254680a08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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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国林科技(300786):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永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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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300786):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永瑞)。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6f1cc47-1180-47a9-9e01-cd5dba5fc7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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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国林科技(300786):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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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300786):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f43ae26-b3da-4953-8d01-895d1bfa58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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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国林科技(30078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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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
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第三条 公司薪酬支付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水平与公司规模和业绩相符,同时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二)责、权、利对等,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充分体现岗位履职情况和价值创造贡献与实际薪酬的关联性。
第二章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
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公司亏损时,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
应当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负责配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落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第三章薪酬标准和构成
第七条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并在公司年报中予以披露。除此以外独立董事不再以其
他形式从公司领取报酬,亦不得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
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以下简称“内部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或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薪酬。不在公
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公司不予发放薪酬或津贴。
第九条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
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效益情况以及相关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按年核算。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
酬总额的 50%。
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确定,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
持股计划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等,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另行
确定。
第十条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实行预算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
工资总额为基数,并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社会通胀水平及公司组织结构的变化等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公司将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
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第四章 薪酬发放及止付追索
第十二条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半年度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一般按月发放。公司应当确定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
在年度报告披露和年度绩效考评后支付。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标准,并对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
度绩效考评。绩效考评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必要时公司可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由公司从其薪酬中代扣代缴。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或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
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本制度与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应当
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相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8ba94e0-bdeb-47d1-97e5-5860fa0b3a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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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国林科技(300786):关于变更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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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300786):关于变更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93f9d55-436a-4957-84fc-e20076127d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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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国林科技(300786):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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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www.dahua-cpa.com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大华内字[2026] 0011000041 号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林科技)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国林科技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蔺自立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时彦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190bc95-cacb-4040-bed7-bc3e4ecf34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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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国林科技(30078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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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30078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9d25f62-b6c4-460e-93e5-e76427eed5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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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国林科技(300786):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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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300786):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树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f741330-9bc7-44ee-a1f6-34ecd632bd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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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国林科技(300786):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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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1-2
二、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1-1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www.dahua-cpa.com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核字[2026] 0011002508号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林科技)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26
]0011002670 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检查了贵公司编制的后附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
该明细表已由国林科技管理层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明细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
使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专项核查工
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专项核查工作以对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国林科技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明细表中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以满足
监管要求。
四、编制基础
我们提醒明细表使用者关注,明细表是国林科技为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明细表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本报告应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大华审字[2026] 0011002670 号审计报告一并阅读。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专项核查意见。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蔺自立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时彦芳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中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规定,本公司编制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
具体情况如下:
编制单位: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 上年度 具体扣除
情况 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55,841.49 49,303.74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1,560.48 1,728.70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 2.79% 3.51%
收入的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1,560.48 销售材料、 1,728.70 销 售 材
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 维修收入等 料、维修
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 收入等
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
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
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
外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560.48 1,728.70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54,281.02 47,575.07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62e1c82-b6ae-42c0-9af1-bd9c4fff52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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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国林科技(30078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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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林科技”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华福证券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对国林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
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111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5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6.02元,
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347,367,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8,498,000.00元。
募集资金已于 2019年 7月 17日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35.00 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302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 7月 17日,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向公司实际缴入的股款金额为人民币 321,150,622.64元。公司
自 2019年 7月 17日起至2019年 12月 31日止,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 59,526,996.90元,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发行费用 9
,084,905.52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 15,941,902.20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共13
0,000,000.00元,收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182,465.75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507,487.86元。
2020年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 71,660,969.72元,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12,914,521.06元,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发行费用 3,525,704.49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 10,719,710.48元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收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3,815,358.58 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1,414,450.29元。
2021年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 52,555,220.69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 45,632,863.05元,收回
上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719,710.48元,永久补偿流动资金共 5,090,664.27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
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收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776,657.53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1,421,840.18元。
2022年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 15,016,899.91元,收回上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5,632,863.05 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45,034,255.11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916,979.62元。
2023年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 21,732,676.00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920,617.81元。
2024年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 17,553,362.9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 362,774.98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427,96
1.35元。
本年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 9,307,459.07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 8,291,401.60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123,370
.62元。截止 2025年 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注销。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
办法》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
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及保荐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存储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期末余额(元
)
青岛国林科技集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7150198641000000944 -
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青岛四方支行
青岛国林科技集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7150198641000000945 -
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青岛四方支行
青岛国林科技集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 810200101421022493 -
团股份有限公司 岛分行
青岛国林科技集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 522010100101123371 -
团股份有限公司 岛分行
合 计 -
注: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募集资金使用和审批手续,履行《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的要求,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6]0011002506号)。会计师认为国林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国林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
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415b137-ab7a-4104-aefb-40d44cca77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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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4│国林科技(30078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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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 04月 24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定于 2026年 05月 18日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召开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8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8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 188号甲 1号楼 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6年 04月 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05月 18日 13:00-14: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 188号甲 1号楼 7楼会议室。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
见: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
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通过券商融资融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
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参与本次股东会投票。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26年 05月 18日 17:00之前送达公司,
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 188号甲 1号楼 7楼会议室,邮编:266100,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登记表详见附件 3
。
4、注意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丽萍
联系电话:0532-84992168
传真号码:0532-84992168
电子邮箱:qdguolin@china-guolin.com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预期一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acd321af-0f00-47b2-8f07-139602ecc2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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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2│国林科技(30078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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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429,401.26 元,母公
司 2025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2,291,848.41元。以母公司 202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基数,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229,184.84 元后,
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40,270,095.14 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81,204,324.82 元。《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规定,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
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公司剩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81,204,324.82元。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在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以及公
司长期发展规划的情况下,公司 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429,401.26 -49,958,871.81 -29,137,344.28
(元)
研发投入(元) 25,947,666.24 20,297,388.90 20,696,982.06
营业收入(元) 558,414,919.44 493,037,354.27 399,770,522.3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281,204,324.82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440,270,095.14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0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32,841,872.45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0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66,942,037.20
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4.61%
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基于上述指标,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二)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发生亏损,未能实现盈利,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综
合考虑当前行业发展情况、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考虑到公司未来经营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
的能力,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和业务发展,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为投资者提供更
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更好回报股东。公司将一如既往的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a92601a-b7ec-4434-b709-d0c2d78fc3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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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2│国林科技(300786):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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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300786):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bb6c21f-829e-40ab-815b-daee806c0a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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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2│国林科技(30078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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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30078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834e204-a58a-44fe-86f7-67fe865759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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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2│国林科技(300786):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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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30078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188cf75-5fe8-4832-a150-a4a951b950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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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8:33│国林科技(300786):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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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300786):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5201d15d-178d-47df-8828-43fc000f20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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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8:33│国林科技(300786):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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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接受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林科技”或“上市公司”或“公司”)的委托,担任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及《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已出具德和衡证律意见(2025)第701号《北京德和衡律师事
务所关于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本所现就国林科技本次交易的
实施情况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在《法律意见书》中发表法律意见的前提、假设和声明同样适用于本法律意见书。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本法律意见书所使
用的简称和术语含义均与《法律意见书》使用的简称和术语含义相同。
国林科技保证已经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并保证上述文件和
证言真实、准确、完整;文件上所有签字和印章真实;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涉及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其他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
所律师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引用有关会计报表、审计报告、验资报告中的数据或结论时,并不意味着本所律师对这些数据或结论的真实
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申请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且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核查意
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根据《证券法》等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在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事实进行核查和验证的基础上,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方案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关于新疆凯涟捷石化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
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文件,本次交易方案为上市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银邦化学持有的凯涟捷 91.
07%股权。
二、本次交易的批准与授权
根据交易双方提供的相关文件,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已取得以下批准和授权:
(一)上市公司的批准与授权
1、2025年 12月 24日,国林科技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及本次收购整体方案及相关
议案;
2、2025年 12月 30日,国林科技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及本次收购整体方案及相关议案;
3、2026年 2月 27日,国林科技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及本次收购整体方案及相关议案。
(二)交易对方的授权与批准
1、2025年 11月 28日,银邦化学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2、2025年 12月 4日,银邦化学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相关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已满
足,本次交易已具备实施条件。
三、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的交付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工商登记资料,2026年 3月 12日,凯涟捷 91.07%股权已过户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标的公司已就本次标的资产
过户完成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交易标的过户手续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凯涟捷 91.07%股权。
(二)交易对价的支付情况
上市公司应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在股权交割完成后 5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对方支付 85%的股权转让款,即人民币 5,859
.90万元;第一笔股权转让款支付满一年后的 5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对方支付 10%的股权转让款,即人民币 689.40万元;第一笔股权
转让款支付满二年后的 5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对方支付剩余 5%股权转让款,即人民币 344.70万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
司正在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交易对方支付第一期交易价款。
(三)标的资产的债权债务处理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全部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和承担,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的
处置或转移事项。
四、本次交易的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根据公司的相关公告及其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在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相关实际情
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五、本次交易的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的办理情况
根据公司的相关公告及其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交易不涉及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一)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发生更换和调整的情况。
因工作安排调整,丁香鹏先生、王学清先生、孟阳先生分别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副总经理职务、副总经理职务。2025年 1
2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学清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2026年 1月 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兰瑞亮先生、
王欣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调整是公司基于生产经营所需进行的调整,并非因公司购买凯涟捷股权进行的调整
。
(二)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已完成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改选工作。改选完成后,标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
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丁香鹏 董事长
2 王学清 董事
3 兰瑞亮 董事
4 胡文佳 董事
5 杨胜江 董事、副经理
6 董韶华 董事、经理
7 成松霖 董事
8 唐丽娟 监事
9 徐校虎 副经理
10 王姜鹏 副经理
11 马卫玠 副经理
12 刘彦璐 财务负责人
七、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关联担保情况
根据公司的相关公告及其出具的书面说明,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的
情形,亦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八、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及承诺已在《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截至本法律
意见书出具日,交易各方均正常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未发生违反相关协议及承诺的情形。
九、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的相关后续事项主要包括:
(一)交易各方继续履行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约定及相关承诺。
(二)上市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本次交易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
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一)本次交易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相关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已满足,本次交易已具备实施条件。
(二)标的公司已就本次标的资产过户完成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上市公司应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交易对方支付股
权转让款;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的处置或转移事项。
(三)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实质性差异。(四)本次交易不涉及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
(五)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发生更换和调整的情况;标的公司已完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改选工作。
(六)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七)本次交易各方均正常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未发生违反相关协议及承诺的情形。(八)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
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d58e3844-0a42-4d44-9c6c-1e5c42874b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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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8:31│国林科技(300786):国林科技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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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300786):国林科技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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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8:31│国林科技(300786):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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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300786):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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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8:34│国林科技(30078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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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30078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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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8:34│国林科技(30078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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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30078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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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8:34│国林科技(300786):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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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300786):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7/cfedbba1-55be-4d3b-88eb-73101f967d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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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 15:44│国林科技(30078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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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30078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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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9:29│国林科技(300786):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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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300786):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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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9:27│国林科技(300786):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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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
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的整改措施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0303f661-86d4-4ce7-bed3-a51177f5a5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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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9:27│国林科技(300786):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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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具体如下: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三)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
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
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截至本预案披露日,发行人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票数量为469.0480万股;本次发行前,丁香鹏先生持有公司4,357.0280万股股
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23.6775%,占发行人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24.2968%;按照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和丁香
鹏先生拟认购的金额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丁香鹏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数量为6,007.0280万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29.9
579%,占发行人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30.675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在不考虑其他因素可能导致
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下,按照拟发行股数上限和发行人保持回购股票数量不变的情况下计算,丁香鹏先生在国林科技拥有表决权的股
份比例为30.6754%。
按照剔除发行人回购股票数量后的持股比例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
。
丁香鹏先生针对本次认购股份作出如下承诺:“本次发行完成后,如本人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未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
票的30%,则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如本人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
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30%,则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人所取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
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本人减持本次认购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鉴于本次发行对象丁香鹏先生已承诺,本次发行完成后,如其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超过公司已发行股票的30%,则通过本次
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依据上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审议同
意丁香鹏先生免于发出要约后,丁香鹏先生可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上述免于发出要约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
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则丁香鹏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
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a8ba5b28-de4c-4ccc-b49c-89483a6ca2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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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9:27│国林科技(300786):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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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300786):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f12e98bd-463f-40f8-8a4f-0b15ef6ab9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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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9:27│国林科技(300786):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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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300786):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fdecc5db-082b-4663-b3c9-8d80272b3605.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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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国林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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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国林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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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866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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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国林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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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578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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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国林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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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39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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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国林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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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国林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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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14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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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国林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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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国林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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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28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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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国林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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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2599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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