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86 国林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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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 15:42│国林科技(30078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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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
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00 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
、2024 年 2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回购报告书》等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
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533,68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8334%,最高成交价为 14.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1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9,771,495.78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及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2/5a276108-939b-4945-8f26-681d47a204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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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 15:42│国林科技(300786):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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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情况说明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3月27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注册地址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手续,并取得了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营
业执照》,公司注册地址由“青岛市市北区瑞昌路168号”变更为“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8号甲1号楼7层”。同时,根据工商
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注册地址《公司章程》进行相应条款的修改。
除上述注册地址变更外,公司《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的其他登记事项不变。
三、备查文件
1、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2/e091d00a-3c03-4048-94c6-dfc9b0a80e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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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7 16:48│国林科技(300786):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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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年3月27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3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上午9:15-9:25,9:
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3月 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8号甲7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丁香鹏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
效。
(七)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49,787,7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05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
代表股份49,752,5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03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5,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91
%。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35,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9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
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35,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91%。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保荐代表人郑岩先生、北京德和衡律
师事务所郭芳晋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787,7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787,7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明波、郭芳晋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7/c4593e36-39f6-441d-a259-fe9e5b438b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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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7 16:47│国林科技(300786):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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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300786):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7/bd0a8aa0-60e7-4a94-8b17-1f3287eb2b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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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2 00:00│国林科技(30078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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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孙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实现收益最
大化。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品种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中低风险或者稳健性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
、证券公司等专业机构的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型的投资产品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
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报告。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
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
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3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孙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6,0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中低风险或者稳健性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
、证券公司等专业机构的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型的投资产品等。有效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3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认为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孙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林科技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孙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正常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
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国林科技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孙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同时提请公司注意控
制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1/cde1f1e5-6353-461d-a765-d5fadf957f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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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2 00:00│国林科技(300786):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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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胡文佳列席
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段玮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孙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
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1/806719f8-6d3f-4d35-b3cd-63d398138f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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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2 00:00│国林科技(300786):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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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
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地址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青岛市市北区瑞昌路 168号”变更为“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 188号甲 7层
”(最终注册地址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并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地址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因对公司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条 公司住所:青岛市市北区瑞昌 第四条 公司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
路168号 区株洲路188号甲7层
邮政编码:266011 邮政编码:266101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以上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有关部门全权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2/ef874932-3911-45d8-9c90-5ffa0f8dec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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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2 00:00│国林科技(300786):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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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林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王承
宝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丁香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 2024 年度拟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
.00 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
以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实际合同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孙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风险低、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中低风险或者稳健性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专业机
构的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型的投资产品等,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青岛市市北区瑞昌路 168号”变更为“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 188 号甲 7
层”(最终注册地址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并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地址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15)、《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星期三)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1/454566a3-b737-4a87-b545-8344516b92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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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2 00:00│国林科技(300786):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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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3 月 11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股东大
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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