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87 海能实业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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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18:42 │海能实业(30078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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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18:40 │海能实业(300787):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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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18:48 │海能实业(30078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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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34 │海能实业(30078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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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33 │海能实业(30078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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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32 │海能实业(300787):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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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32 │海能实业(300787):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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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32 │海能实业(30078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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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32 │海能实业(300787):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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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32 │海能实业(300787):2026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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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18:42│海能实业(30078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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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实业(30078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0/290177d9-eed4-4899-bc6f-87e6fbbd9e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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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18:40│海能实业(300787):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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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序号:GLO2026SZ(法)字第 09162 号致: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公司”)的委
托,就贵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法规”,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法规)以
及现行《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之目的,本所委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列席了贵公司本次会议,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
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会议召开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在此基础上,本所律
师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及以前所发生的相关事实发表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关于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
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8月 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形成决议,于 2026年 8月 26日公告了《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决定于 2026年 9 月 10日召开本次会议。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股东会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会议召集人、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会议时间、股权登记日、会议召开方
式、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和会议出席登记方法等内容。贵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会议的召开作出决议,并于本次会议召开 15
日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了股东;《股东会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
1、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方式召开。
2、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贵公司于 2026 年 9月 10 日 14:30 在东莞市大岭山镇东康路 22 号办公楼 1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现场会议,会议由贵公司董事长周洪亮先生主持。
3、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贵公司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6年 9月 10日上午 9:15-9:25,9:30-11:3
0和下午 13:00-15:00)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6年 9月 10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向贵公司股东提供了
网络投票服务。
4、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
式、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一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
1、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58,254,977股,占贵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800%。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表明贵公司截至2026年9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册之股东名称和姓名的《股东
名册》,上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上述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贵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果统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
票的股东共 71名,代表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057,495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27%。
3、根据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及《股东会通知》,贵公司董事会召集了本次会议。
综上,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及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对列入本次会议议事日程的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对议案
进行现场表决时,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2、根据本次会议投票表决结束后根据有关规则合并统计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东会通知
》中列明的如下议案:(1)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9,287,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2%;反对 1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弃权 1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
(2)《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12,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64%;反对 16,5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89%;弃权 1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847%。
上述议案均属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以非累积投
票方式进行投票。前述议案(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相关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
3、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
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形成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贵公司本次会议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二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经本所
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0/123b17f3-8a61-4dc1-b6c5-dc14ac3c20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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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18:48│海能实业(30078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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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
股计划。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
.50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公司应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8月 31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823,612 股,占公司现有总
股本的 1.54%,最高成交价为9.9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21 元/股,成交均价为 9.32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4,969,377.28元
(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回购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未在下列期间内实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1/5295c096-e542-4bf4-b283-b42d4a7552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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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34│海能实业(30078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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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
(一)独立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
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指由本公司员工担任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促进公司价值最大化;
(二)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规模和业绩变动趋势,同时与市场薪酬水平相符;
(三)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
(四)体现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与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五)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权利与责任对等、利益与风险共担、奖励与处罚并举的原则,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
第六条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
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七条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加现场工作补贴,津贴为税前 7.2 万元/年,按月平均发放;独立董事到公司及子公司办公地
点现场工作每次补贴 3,000元每天,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按月度结算,每名独立董事的现场工作补贴总额度不超过 6 万元/年。
第八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
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第九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非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实施降薪: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书面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当人选的;
(四)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
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四章 考核与调整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标准和程序。
第十二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在董事会或者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业绩出现亏损的年度,公司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
要求。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相关内容可以通过董事会工作
报告予以披露。
第十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
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
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发生岗位变更的(调离或调入),按任职时段发放当年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薪酬核
算方法从发生岗位变更的当月按新岗位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下列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基本工资、绩效奖金中直接扣除;
(一)个人所得税;
(二)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三)国家规定的应缴纳的其他税费。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同地区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同地区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
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报董事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修改,修订本制度,报股东会批准。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d50d893b-b08f-40af-88ca-b0e9b9cd60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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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33│海能实业(30078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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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实业(30078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6ff670bb-685d-46e9-b820-4fbabd7feb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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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32│海能实业(300787):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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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实业(300787):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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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32│海能实业(300787):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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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实业(300787):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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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32│海能实业(30078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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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实业(30078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4fe55727-cbd5-4848-bd92-639c81513f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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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32│海能实业(300787):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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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实业(300787):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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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32│海能实业(300787):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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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实业(300787):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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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31│海能实业(300787):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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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8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8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加会议董事 8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8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2人。董事邱添明、王剑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
加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洪亮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
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
足公司 2026 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公司
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6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本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8票
5、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的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和表决。董事会同意召开 202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b5c33ba2-ba5f-46ab-ab0b-4e2855afea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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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31│海能实业(300787):关于计提2026年半年度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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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
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6 年 6月 30 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
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20,910,9
82.14 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 本期计提
1、信用减值准备 2,184,364.98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220,477.53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7,401.52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28,711.04
2、资产减值准备 18,726,617.16
其中:存货跌价准备 18,726,617.16
合计 20,910,982.14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
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
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关联方客户组合 同一集团内部的公司之间的应收账款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集团整体的运营
信用风险组合 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
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根据共同的信用风险特征划分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
表计提
2、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
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关联方款项组合 同一集团内部的公司之间的其他应收款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集团整体的
低风险组合 债务人在历史上未发生违约,信用损失风险 运营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信用风险组合 较低或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 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义务的能力很强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
根据共同的信用风险特征划分 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
账准备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对照表计提
3、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
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 应收票据划分为若
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低风险组合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
信用风险组合 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 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
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 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能力很强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
根据共同的信用风险特征划分 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
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4、长期应收款的确认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长期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
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员工购房借款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为员工提供的无息借款,根据共同的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信用风险特征划分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
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5、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
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
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
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
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
期损益。
6、长期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采用成本法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
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有其他资产,应在此列明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
则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
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
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
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0,910,982.14元,将减少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总额 20,910,982.14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方。最终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829735fa-a9f5-4e48-87ea-4ac74405a3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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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20│海能实业(30078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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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实业(30078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8cd9e6b8-b6fc-4423-ae54-5356d7c53a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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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16:20│海能实业(30078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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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实业(30078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3/e8f6f6aa-6e48-4886-9365-a566269525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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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16│海能实业(30078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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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洪亮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
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用
股东或第一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为补 始日 途
大股东及其 (万股) 比例% 比例% 充质
一致行动人 押
周洪亮 是 200 1.28 0.64 否 是 2026 至办理解 国泰海 补充
年 7月 除质押登 通证券 质押
21 日 记之日为 股份有
止 限公司
周洪亮 是 200 1.28 0.64 否 是 2026 至办理解 华福证 补充
年 7月 除质押登 券股份 质押
21 日 记之日为 有限公
止 司
合计 - 400 2.57 1.28 - - - - - -
本次补充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洪亮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
万 例% 前 后 持股份 总股本 况 况
股) 质押股份 质押股份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数 数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量(万股 量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 (万股)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万股) (万股)
周洪亮 15,586.71 49.73 6,021.71 6,421.71 41.20 20.49 0 0 0 0
注:①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上述股东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包括了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为补充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上述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股份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4、上述股份补充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质押的
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5、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的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三、备查文件
1、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1a9eb68c-4b48-4ed7-b387-6db54cc722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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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7:54│海能实业(300787):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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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预计的业绩: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 亏损:1,200万元–2,200万元 盈利:7,717.63万元
司股东的净利
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115.55%–128.51%
扣除非经常性 亏损:5,093万元–6,093万元 盈利:5,677.95万元
损益后的净利
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189.69%–207.30%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6年 1-6月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 18.0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79%,预计净利润亏损 1200万元-2,200万元,比上年同
期下降 115.55%- 128.51%。
2.2026年 1-6月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并出现亏损,主要原因如下:人民币升值带来汇兑损益拖累,核心原材料采购成本
受行业供需影响持续攀升,成本上涨向客户传导存在时滞。上述因素共同作用,致使本期净利润水平同比显著承压,公司将积极与客
户磋商调价事宜。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2026 年半年度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1f520636-8630-43d2-ad17-5d0c010717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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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9:56│海能实业(30078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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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洪亮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
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用
股股东或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为补 始日 途
第一大股 (万股) 比例% 比例% 充质
东及其一 押
致行动人
周洪亮 是 119 0.76 0.38 否 是 2026 至办理解 万联证 补充
年7月 除质押登 券股份 质押
15 日 记之日为 有限公
止 司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洪亮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
万 例% 前 后 持股份 总股本 况 况
股) 质押股份 质押股份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数 数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量(万股 量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 (万股)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万股) (万股)
周洪亮 15,586.71 49.73 5,902.71 6,021.71 38.63 19.21 0 0 0 0
注:本公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为补充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上述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股份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4)上述股份补充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质押
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5)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的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三、备查文件
1、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0a1af744-f941-4516-9f8c-8f05dacdc9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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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06│海能实业(30078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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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实业(30078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ab4c5c19-7748-476b-a524-cf165ddc7f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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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5:54│海能实业(300787):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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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实业(300787):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c24bdac1-7c54-495b-93e1-614b93c1c5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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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6:12│海能实业(300787):关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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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3〕225 号)批准,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共计 6,000,000 张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0,000.00万元,扣除应付公司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8,480,000.00 元(含税)后
,余额人民币 591,520,000.00 元已于 2023 年 4月 19 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应支付保荐
承销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 10,740,607.22 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发
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9,259,392.78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于 2023 年 4月
20 日出具了《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205 号)。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2024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监管协议的议案》。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3-014),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中信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该账户已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注销,详见 2025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9)。
2023 年 5 月 2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3-039),公司、CE LIN K HAIDUONG VIET NAM COMPANY LIMITED(越南海阳海能电子有限公司)、香港海能电子有限公司作为甲
方与乙方中国银行(香港)胡志明市分行及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94),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以下简称乙方)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
)(以下简称丙方)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1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佛山禅城支行 639102858 注销
2 CONG TY TNHH CE LINK HAI 中国银行(香港)胡志明市 100000600505203 注销(本次注销)
DUONG VIET NAM 分行
3 CONG TY TNHH CE LINK HAI 中国银行(香港)胡志明市 100000600505214 注销(本次注销)
DUONG VIET NAM 分行
4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758878938692 注销(本次注销)
松岗东方支行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1 CONG TY TNHH CE LINK HAI DUONG VIET NAM 中国银行(香港)胡志明市分行 100000600505203
2 CONG TY TNHH CE LINK HAI DUONG VIET NAM 中国银行(香港)胡志明市分行 100000600505214
3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松岗 758878938692
东方支行
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履行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以上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零并已办
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关事宜已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募投项目
正常进行。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其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五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a36290e3-ed94-4d9a-badf-b71ef0e1d5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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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6:04│海能实业(30078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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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6-039)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0)。
公司于 2026年 6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
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 17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196,400 股,占公司现有总
股本的 1.02%,最高成交价为9.9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06 元/股,成交均价为 9.44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0,158,375.00元
(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回购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未在下列期间内实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f490a9f1-b3d3-4af5-84f9-df536a906e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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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6:06│海能实业(300787):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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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6-039)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在首次回购股份
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 6月 12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668,800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 0.21%,最高成交价为 9.27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9.06 元 /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6,140,223.00元(不含交
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回购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未在下列期间内实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91fb1bca-b073-4412-bb3b-6575413e3b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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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6:06│海能实业(300787):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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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 年 6月 1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39)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
交易日(即 2026年 6月 1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周洪亮 155,867,137 49.73%
2 周洪军 9,620,600 3.07%
3 代学荣 2,788,000 0.89%
4 梁润权 2,322,040 0.74%
5 东台和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57,568 0.72%
6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建信信托-安享财 1,872,000 0.60%
富家族信托 103 号
7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建信信托-安享财 1,872,000 0.60%
富家族信托 102 号
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中证 360 1,330,300 0.42%
互联网+大数据 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9 张鸾 1,284,000 0.41%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股比例(%)
10 钱凯 1,260,000 0.40%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1 周洪亮 38,966,784 12.43%
2 周洪军 9,620,600 3.07%
3 代学荣 2,788,000 0.89%
4 梁润权 2,322,040 0.74%
5 东台和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57,568 0.72%
6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建信信托-安享财 1,872,000 0.60%
富家族信托 103 号
7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建信信托-安享财 1,872,000 0.60%
富家族信托 102 号
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中证 360 1,330,300 0.42%
互联网+大数据 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9 张鸾 1,284,000 0.41%
10 钱凯 1,260,000 0.40%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3b5c8adf-fd6d-449a-ba70-5cfd9a7cfb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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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9:46│海能实业(300787):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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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实业(300787):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58d9c92e-835c-4761-a0a8-01fd3ce8f4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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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9:46│海能实业(30078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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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实业(30078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7d019c87-3581-4c94-ac0c-f103bfb907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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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9:46│海能实业(300787):关于不向下修正海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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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自 2026 年 5月 21 日至 2026 年 6月 10 日,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12.33 元/股)的情形,触发“海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2、2026 年 6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海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海能转债”转股价格,同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一交易日起六个月(2026年 6月 1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10 日)内,如再次触发“海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从 2026 年 12 月
11 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海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海能转债”的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25 号《关于同意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注册的批复》同意,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6,000,000 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0,000.0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3 年 5月 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海能转债”、债券代码为“123193”。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4月 19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 10 月 19 日)起至可
转债到期日止(2029 年 4月 12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或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和《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海能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33.47 元/股。
2、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1)第一次调整转股价格情况
因实施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海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3.47 元/股调整为 21.7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
3 年 5月 25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海能转债”转
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2)第二次调整转股价格情况
因公司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海能转债”转股价格由 21.77
元/股调整为 21.7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29 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年6月27日发布的《
关于“海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3)第三次调整转股价格情况
因实施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海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1.74 元/股调整为 17.9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
4 年 5月 28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海能转债”转
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4)第四次调整转股价格情况
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注销回购股份 2,369,900 股,“海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7.92 元/股调整为 17.84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于 2025 年 5月 21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注销回购股份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5)第五次调整转股价格情况
因实施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海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7.84 元/股调整为 14.7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
5 年 5月 28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海能转债”转
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6)第六次调整转股价格情况
因实施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海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4.70 元/股调整为 14.5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
6 年 5月 25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海能转债”转
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
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
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公司股价自 2026 年 5月 21 日至 2026 年 6月 10 日期间,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
股价格的 85%的情形,触发“海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
鉴于“海能转债”距离存续期届满尚远,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
修正“海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海能转债”转股价格,同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一交易
日起六个月(2026 年 6月 1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10 日)内,如再次触发“海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
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从 2026 年 12月 11 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海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
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海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e0ea8b40-7815-4119-a196-4cb9b690bf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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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9:46│海能实业(300787):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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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6月 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
2、本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加会议董事 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8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2人。董事邱添明、刘洪涛以通讯表决的方式
参加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洪亮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
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海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股价自 2026年 5月 21日至 2026年 6月 10日期间,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已触发“海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
鉴于“海能转债”距离存续期届满尚远,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海能转债”转股价格,同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次一交易日起六个月(2026 年 6 月 1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10日)内,如再次触发“海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
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从 2026年 12月 11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海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
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海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
海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码:2026-038)。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5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5 年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具 体 薪 酬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于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2026年 4月 24日
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关联董事周洪亮先生、邱添明先生、韩双女士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
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
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5.50元/股,按照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亿元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64
5.1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06%;按照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万元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22.58万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 1.03%。具体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和数量。本次回购的实施期
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
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码:2026-039)、《回购报告书》(公告编码:2026-040)。
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5acc2e57-f21d-48eb-976c-77cd79c3c3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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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14│海能实业(300787):海能实业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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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实业(300787):海能实业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b128b9b4-d588-4d3e-bdc6-b7cabdbf9b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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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6:00│海能实业(300787):关于“海能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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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0787 证券简称:海能实业
2、债券代码:123193 债券简称:海能转债
3、转股价格:14.50 元/股
4、转股期限:2023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9 年 4月 12 日
5、根据《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相
关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
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自 2026 年 5月 21 日至 2026 年 6月 3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12.33 元/股的
情形,预计将触发“海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
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25 号《关于同意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注册的批复》同意,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6,000,000 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0,000.0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3 年 5月 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海能转债”、债券代码为“123193”。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4月 19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 10 月 19 日)起至可
转债到期日止(2029 年 4月 12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或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和《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海能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33.47 元/股。
2、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1)第一次调整转股价格情况
因实施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海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3.47 元/股调整为 21.7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
3 年 5月 25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海能转债”转
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2)第二次调整转股价格情况
因公司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海能转债”转股价格由 21.77
元/股调整为 21.7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29 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年6月27日发布的《
关于“海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3)第三次调整转股价格情况
因实施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海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1.74 元/股调整为 17.9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
4 年 5月 28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海能转债”转
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4)第四次调整转股价格情况
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注销回购股份 2,369,900 股,“海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7.92 元/股调整为 17.84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于 2025 年 5月 21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注销回购股份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5)第五次调整转股价格情况
因实施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海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7.84 元/股调整为 14.7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
5 年 5月 28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海能转债”转
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6)第六次调整转股价格情况
因实施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海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4.70 元/股调整为 14.5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
6 年 5月 25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海能转债”转
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
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
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 2026 年 5月 21 日至 2026 年 6月 3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14.50 元/股的 85%,即 1
2.33 元/股的情形,可能触发“海能转债”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
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拟于
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
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时召开董事会履
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海能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3 年 4月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cbc278bb-7e1c-4081-9d65-f292fbdd9d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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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44│海能实业(300787):关于海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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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93 债券简称:海能转债
2、调整前“海能转债”转股价格:14.70 元/股
3、调整后“海能转债”转股价格:14.50 元/股
4、本次调整转股价格生效日期:2026 年 5月 25 日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25 号《关于同意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于2023 年 4月 1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6,0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人民币 60,000.0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3 年 5月 9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海能转债”、债券代码为“1
23193”。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4月 19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 10 月 19 日)起至可
转债到期日止(2029 年 4月 12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或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四)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历次调整情况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和《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海能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33.47 元/股。
2、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1)第一次调整转股价格情况
因实施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海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3.47 元/股调整为 21.7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
3 年 5月 25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海能转债”转
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2)第二次调整转股价格情况
因公司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海能转债”转股价格由 21.77
元/股调整为 21.7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29 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年6月27日发布的《
关于“海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3)第三次调整转股价格情况
因实施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海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1.74 元/股调整为 17.9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
4 年 5月 28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海能转债”转
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4)第四次调整转股价格情况
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注销回购股份 2,369,900 股,“海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7.92 元/股调整为 17.84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于 2025 年 5月 21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注销回购股份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5)第五次调整转股价格情况
因实施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海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7.84 元/股调整为 14.7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
5 年 5月 28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海能转债”转
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二、调整转股价格的依据及调整转股价格的原因
1、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当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
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5月14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
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司总股本 313,433,020 股为基数测算,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2,686,604.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若因股权激励行权、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可
转债转股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相应
变动现金红利分配总额。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海能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测算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Po-D=14.70-0.2=14.50 元/股
调整后的“海能转债”转股价格为 14.5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年 5月 25 日起生效。
三、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海能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3 年 4月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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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44│海能实业(30078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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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4 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目前公司总股本 313,433,0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2,686,6
04.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若因股权激励行权、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
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相应变动现金红利分配总额。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通过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13,433,0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
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5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955 周洪亮
2 03****034 周洪军
3 08****773 东台和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772 东台大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15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海能转债”,债券代码“123193”)的转股价格由原 14.70
元/股调整为 14.50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年 5月 25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海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6-035)。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东康路 22号海能实业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韩双
咨询电话:0769-89920699
传真电话:0769-89920690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b01d0064-f4c6-440c-b1c0-c747678177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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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52│海能实业(30078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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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实业(30078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b88a8620-f13a-4997-a3c5-f4ae2870d1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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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52│海能实业(300787):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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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公司”)的委
托,就贵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
仅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省)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安
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委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列席了贵公司本次会议,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及要求,按照中国境内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会议召开有关的文件
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及以前所发生的相关事实发表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关于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
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作出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并于2026年 4月 24日公告了《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决定于 2026年 5月 14日召开本次会议。北京总部
电话: (86-10) 8519-1300 上海分所 电话: (86-21) 5298-5488 广州分所 电话: (86-20) 2805-9088 深圳分所 电话: (86-755) 29
39-5288传真: (86-10) 8519-1350 传真: (86-21) 5298-5492 传真: (86-20) 2805-9099 传真: (86-755) 2939-5289杭州分所 电话
: (86-571) 2689-8188 成都分所 电话: (86-28) 6739-8000 西安分所 电话: (86-29) 8550-9666 青岛分所 电话: (86-532) 6869-
5000
传真: (86-571) 2689-8199 传真: (86-28) 6739 8001 传真: (86-532) 6869-5010重庆分所 电话: (86-23) 8860-1188 大连分
所 电话: (86-411) 8250-7578 海口分所 电话: (86-898)3633-3401 香港分所 电话: (852) 2167-0000传真: (86-23) 8860-1199
传真: (86-411) 8250-7579 传真: (86-898)3633-3402 传真: (852) 2167-0050纽约分所 电话: (1-737) 215-8491 硅谷分所 电话:
(1-888) 886-8168 西雅图分所 电话: (1-425) 448-5090
传真: (1-737) 215-8491 传真: (1-888) 808-2168 传真: (1-888) 808-2168 www.junhe.com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股东会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会议召集人、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会议时间、股权登记日、会议召开方
式、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和会议出席登记方法等内容。贵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会议的召开作出决议,并于本次会议召开 20
日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了股东,《股东会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
1.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方式召开。
2. 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贵公司于东莞市大岭山镇东康路 22号办公楼 1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会议由贵公司董事长
周洪亮先生主持。
3.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贵公司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
30 和 13:00-15:00)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4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向贵公司股东提供了网
络投票服务。
4.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
式、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一致。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
1、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58,211,677股,占贵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770%。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表明贵公司截至2026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册之股东名称和姓名的《股东
名册》,上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上述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果统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
票的股东共 84名,代表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933,956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70%。
3、根据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及《股东会通知》,贵公司董事会召集了本次会议。
综上,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及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对列入本次会议议事日程的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对
议案进行现场表决时,由股东代表、本所律师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2、根据本次会议投票表决结束后贵公司根据有关规则合并统计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东
会通知》中列明的如下议案:(1) 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9,314,93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13%;反对 644,91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27%;弃权 185,78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0%。该议案获得通过。(2) 审议通
过《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9,321,73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55%;反对 645,61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31%;弃权 178,28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3%。该议案获得通过。(3) 审议通
过《关于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9,325,53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79%;反对 645,51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31%;弃权 174,58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0%。该议案获得通过。(4) 审议通过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9,329,43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03%;反对 641,61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06%;弃权 174,58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0%。该议案获得通过。(5) 审议通
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9,314,93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13%;反对 644,91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27%;弃权 185,78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0%。该议案获得通过。(6) 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9,321,13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52%;反对 646,21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35%;弃权 178,28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3%。该议案获得通过。(7) 审议通
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9,270,53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36%;反对 700,51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74%;弃权 174,58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0%。该议案获得通过。(8) 审议通
过《关于确认 2025年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46,09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5446%;反对 657,816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749%;弃权 174,58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0805%。该议案获得通过。
(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48,19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5936%;反对 653,716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791%;弃权 176,58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1272%。该议案获得通过。
前述议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属普
通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前述议案(8)(9)涉及关联股
东回避表决,相关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
3、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由此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
,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中国境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形成的会议决议合法、有
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贵公司本次会议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贰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d61b6e3d-b7ac-43e7-b009-5370d1c562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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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9:01│海能实业(300787):中信证券关于公司2025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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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实业(300787):中信证券关于公司2025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31eeb8a6-0e8f-412c-ada4-79a7d686a8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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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9:01│海能实业(300787):中信证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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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编号:Z20374000 申报时间:2026 年 4 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能实业”、“公司”)
英文名称: Anfu CE LINK Limite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海能实业
股票代码: 300787
注册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工业园
办公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 周洪亮
董事会秘书: 韩双
电话: 0769-89920699
传真: 0769-89920690
邮政编码: 523828
网址: www.ce-link.com.cn
电子信箱: anfuhinen@ce-link.com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25 号《关于同意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于2023 年 4 月 1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6,0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募集资金总
额人民币 60,000.00 万元。
三、保荐工作概述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保荐人对海能实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法定持续督导期已届满。保荐人及保荐
代表人对上市公司所做的主要保荐工作如下: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
。提交申请文件后,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批复文件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向其提交推荐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在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承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
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
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
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3、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
4、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的变化、核
心技术的先进性及成熟性、资本结构的合理性及经营业绩的稳定性等;
5、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6、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7、认真审阅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
8、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人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人处理的情况。
五、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公司对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在保荐工作中的尽职调查、现场检查、口头或书面问询等工作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不存在影响保荐
工作开展的情形。
六、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出具专业意见,按照相关规定
和与公司的约定履行了各自的工作职责。
七、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查阅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抽查
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查阅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访谈。
基于前述核查程序,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
八、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核查后认为,海能实业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
规情形。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全部使用完毕,保荐人将继续履行对公司
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责任。
九、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2a2960d-e81a-4126-a1b1-02943603b2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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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48│海能实业(300787):关于参加江西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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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江西省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
2026年江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5 日(周五) 15:00-17:00。届时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度
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
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d7d3d98-98ab-4416-83c3-23f0b6309a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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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00:32│海能实业(300787):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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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实业(300787):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173935f-8515-4af3-b34d-e99d5f41bb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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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2│海能实业(300787):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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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实业(30078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7a1bbeb-7d7a-4279-959f-8c83b60441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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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2│海能实业(30078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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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实业(30078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76355f8-d512-4cbd-b9e0-14a39a8d00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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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2│海能实业(300787):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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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 4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
2.2023年 4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3年 4月 26日至 2023年 5月 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
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 5月 1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 5月 16日,公司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 6月 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
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6.2024年 4月 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
于公司 2023年度业绩未达到《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业绩考核指标以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3.30万股。
7.2025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 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公司 2024年度业绩未达到《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规定的业绩考核指标以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共计 69.00万股。
8.2026年 4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公司 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业绩考核指标,公司董事会决定作
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0.20万股。本次作废完成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
有已授出的限制性股票均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
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的触发值为 2025年储能产品线营业收入达到 10亿元。经审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
个归属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未达成,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归属并作废首次授予21名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不
得归属的 40.20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
。本次 40.20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完成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该等事项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一)公司已就本次作废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和《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
(二)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和《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随着本次作废的进行,公司尚
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3、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e12f6b7-0980-4f59-9076-9d47490a0f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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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2│海能实业(300787):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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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实业(300787):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3504e9d-887a-446a-afdc-2e3c0d7b03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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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1│海能实业(30078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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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实业(30078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7c45947-0cf1-47f5-b1f4-df4251baf2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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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1│海能实业(300787):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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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实业(300787):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1a0e1d4-2d8e-441d-837a-aea5f0c449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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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0│海能实业(300787):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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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实业(300787):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c327d56-8a79-4276-be68-f4d4dd20fa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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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0│海能实业(300787):中信证券关于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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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实业(300787):中信证券关于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f5a38e7-f72d-44da-9ed3-7d90c7a638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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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0│海能实业(300787):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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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能实业”、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3〕225 号)批准,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共计 6,000,000张,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0,000.00万元,扣除应付公司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8,480,000.00 元(含税)后,余
额人民币591,520,000.00元已于 2023年 4月 19 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应支付保荐承销费
、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 10,740,607.22 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9,259,392.78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证,并于2023年 4月 20日出具了《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20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600,000,000.00
减:发行费用 10,740,607.22
募集资金净额 589,259,392.78
减: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 539,512,852.92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71,946,174.17
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注] 467,566,678.75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金额 -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18,759.85
汇兑损益 2,536,175.82
加:募集资金利息 1,080,341.08
募集资金余额 48,271,945.27
注: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越南新建年产 3,360万件消费类电子厂项目人民币 193,438,030.2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23年第四届六次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5年第四届第
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其进行修改。公司依照该制度严格执行,确保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规范。
2023年 4月 24日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
年 5 月 29 日公司与越南海阳海能电子有限公司、香港海能电子有限公司作为甲方与乙方中国银行(香港)胡志明市分行及丙方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2024年 8月 22日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福永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在 2023 年 4月 24日、2023年 5月 29日、2024年 8月 22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内容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
,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民生银行佛山禅 639102858 591,520,000.00 - 活期
城支行
中国银行(香港)胡志 100000600505214 - - 活期
明市分行
中国银行(香港)胡志 100000600505203 - - 活期
明市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758878938692 - 48,271,945.27 活期
司深圳松岗东方支行
合计 591,520,000.00 48,271,945.27 -
注:1、中国民生银行佛山禅城支行 639102858 于 2025年 12 月 12日注销。2、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人民币 539,512,852.92 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71,946,174.17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人民币 1,080,341.08元
,手续费及其他支出人民币 18,759.85元,汇兑损益减少 2,536,175.82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8,271,945.27元。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1.6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使用期限不超过 2026 年 4
月22日),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 4月 24日、2025年4月 25日、2025年 4月 28日、2025年 5月 15日和
2025年 5月 20日,公司分批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 1.60 亿元人民币转账至公司普通账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产,2
025年 5月 22日,公司提前将 0.40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5年 8月 27日,剩余 1.20亿元
亦提前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公司使用 1.6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归还。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
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出具了《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海能实业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
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海能实业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ebde5f0-e760-4869-aaaa-567c9548e5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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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0│海能实业(30078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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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实业(30078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f5d4581-6f31-4526-a84f-3a3bbb5c4b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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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0│海能实业(300787):内控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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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实业(300787):内控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8579c6d-57ec-489e-9a24-e1bf651df2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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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0│海能实业(30078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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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能实业”或“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发挥海能实业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的融资功能,提高融资效率,满足其日常经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在 2026年以
不超过 2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其他货币)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东莞海能提供担保,包括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
类担保(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
、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该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以上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有关
的法律文件,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具体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担保额度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二、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 担保 被担保 截止目前 本次新增担 担保额度 是否关
方 方持 方最近 担保余额 保额度 占上市公 联担保
股比 一年资 司最近一
例 产负债 年净资产
率 比例
海能实业 东莞市 100% 84.38% 23,000 0 13.82% 否
海能电
子有限
公司
注: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东莞市海能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2年 6月 5日
法定代表人 周洪亮
注册资本 26,000万元
企业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东康路 22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59745299X6
股权结构 公司持股 100%
经营范围 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
制造;音响设备制造;音响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
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服务消
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
械销售;影视录放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
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工业设计服务;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2026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89,309,168.30 1,628,522,633.56
负债总额 1,341,084,266.15 1,402,383,269.60
净资产 248,224,902.15 226,139,363.96
资产负债率 84.38% 86.11%
项目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 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946,488,029.25 391,374,081.97
利润总额 63,245,695.74 -29,062,853.24
净利润 67,658,391.19 -22,122,550.39
上述被担保对象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且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公司
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上述被担保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 2023 年 3月 1 日、2025 年 3月 12 日、2025年 8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五、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等需求,促进子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业务
扩展起到积极作用。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
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23,000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3.82%,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莞海
能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0ba7b3e-0929-4431-a3fe-d6da45b99b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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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0│海能实业(30078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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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资金安全和确保流动性的前提
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由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共同滚
动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
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取得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和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
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合格专业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闲置部分自有资金拟投资的产品包括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等。
4、投资期限
额度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该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
不超过一年,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5、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得
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6、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
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在额度范围内购买低风险投资品种,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
(2)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
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
响公司业务正常经营。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资金安全和确保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内各级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2、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且
该额度可由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b685dfa-b693-4f8b-8cb2-1d79fbacf48e.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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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海能实业: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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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6/12255034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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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海能实业: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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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711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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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海能实业: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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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711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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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海能实业: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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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10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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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海能实业: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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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2/12245330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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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海能实业: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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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海能实业: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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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50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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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海能实业: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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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85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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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海能实业: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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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0/12209078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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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海能实业: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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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3015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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