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88 中信出版 更新日期:2025-09-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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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40 │中信出版(300788):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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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38 │中信出版(300788):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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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38 │中信出版(30078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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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37 │中信出版(300788):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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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37 │中信出版(30078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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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37 │中信出版(300788):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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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37 │中信出版(300788):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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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37 │中信出版(300788):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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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36 │中信出版(300788):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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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17:36 │中信出版(30078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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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40│中信出版(300788):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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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监事梁景女士
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5年半年度
报告》和《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
方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切实履
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248ba061-5e9c-4f64-b2e7-9385d307a9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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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38│中信出版(300788):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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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出版(300788):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f5043193-a281-46d0-a7f1-d86ca822d7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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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38│中信出版(30078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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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出版(30078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6a3f255c-f6d6-4183-a328-b9e7968f6c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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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37│中信出版(300788):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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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 190,151,51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0元人民币(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0,424,242.40 元人民币(含税),不进行送股及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滚存。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中
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为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公司拟提高分红频次。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
规划。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二、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 121,193,997.05元,截至 2025年 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 1,181,097,0
95.33元,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 1,296,758,353.51元。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
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因此,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
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181,097,095.33元人民币。
董事会拟定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 190,151,5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60元人民币(
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0,424,242.40 元人民币(含税),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
滚存。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
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d49a2c35-990c-4c3c-bfd1-d96fe6ff0a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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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37│中信出版(30078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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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
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月 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
。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
、自律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0 次。5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需如先生,199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
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中信出版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梁晓燕女士,199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信永
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中信出版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田晓女士,201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
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中信出版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 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184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 154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 30 万元(
含税),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员、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
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信永中
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过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相关信息进行充
分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满足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
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切实履
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64054e6b-563c-428e-a500-3637123493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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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37│中信出版(300788):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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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出版(300788):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3d80453f-55ca-4655-9a4e-ee2dfd4538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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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37│中信出版(300788):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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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
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6月30日出现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及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
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范围和金额
经测算,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为3,301.57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半年度计提金额
信用减值准备 8.65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7.90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9.25
资产减值准备 3,292.91
其中:预付款项减值准备 2,030.86
存货跌价准备 1,262.06
合 计 3,301.57
注:上述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表格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采用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应收租赁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公司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和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
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
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应收租赁款,公司亦选择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为若
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和计提方法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 1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2 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和应收租赁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组合 1 应收销货款
应收账款组合 2 应收关联方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
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
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 1 应收保证金及押金、备用金等
其他应收款组合 2 应收其他账龄组合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
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租赁款外,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
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
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
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
融工具,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
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预付款项减值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图书市场的最新情况和行业监管政策等影响因素,组织编辑人员评估存在预付款项的在编选题继续出
版的可行性,当评估结果为不再具备出版可行性时,按预付款项的100%提取减值准备。
3.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
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
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在库、在厂出版物
在库、在厂出版物有特定处理渠道的,则按特定渠道的预计可收回金额及预计损失并单独测试确认存货跌价准备;在库、在厂出
版物没有特定处理渠道的而采取一般销售渠道的,其存货跌价准备具体标准为:
项目 计提标准(注)
音像、杂志、期刊和其他特别认定的出版物 按期末在库存货实际成本提取
入库库龄 1年以内的纸质出版物 不计提
入库库龄 1-2年的纸质出版物 按期末在库库存码洋提取 15%
入库库龄 2-3年的纸质出版物 按期末在库库存码洋提取 25%
入库库龄 3年以上的纸质出版物 按期末在库库存码洋提取 35%
(2)在途和委托代销出版物
项目 计提标准(注)
音像、杂志、期刊和其他特别认定的出版物 按期末在途存货实际成本提取
出库库龄 1年以内的纸质出版物 不计提
出库库龄 1-2年的纸质出版物 按期末在途库存码洋提取 15%
出库库龄 2年以上的纸质出版物 按期末在途库存码洋提取 25%
(3)文化办公用品及其他商品,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
备。
以上所有各类存货的跌价准备的累计提取额,均不得超过其实际成本。
注:码洋指图书产品的定价乘以数量所得出的金额。
二、本次计提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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