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89 唐源电气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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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20:34 │唐源电气(300789):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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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7:52 │唐源电气(30078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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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9:03 │唐源电气(300789):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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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0 │唐源电气(30078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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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0 │唐源电气(30078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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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唐源电气(300789):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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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唐源电气(300789):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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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唐源电气(30078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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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唐源电气(30078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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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唐源电气(300789):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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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20:34│唐源电气(300789):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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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连续
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13,937.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39%。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诉讼、仲裁案件累计金额为12,767.95万元,占总金额的91.61%;
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诉讼、仲裁案件累计金额为1,169.17万元,占总金额的8.39%。案件的主要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
《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
诉讼、仲裁事项。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四川攀西钒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原告或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主要是为清理应收账款提起的诉讼,公
司将持续积极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强经营活动中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涉
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及子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减少损失,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本次公告的部
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
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并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事项的
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a721f3a5-3cc0-4cb7-b332-12f13467db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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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7:52│唐源电气(30078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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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调整为:以现有总股本143,849,0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1.30元(含税),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8,700,377.4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
的原则,在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分配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3,849,0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1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6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28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7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7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94 成都唐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 08*****195 成都金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7月17日至登记日:2026年7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
整。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9号
咨询联系人:陈玺
咨询电话:028-85003300
传真:028-61511663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06bd9dd0-5aed-4573-a3d2-fde68b119a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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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9:03│唐源电气(300789):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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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1、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300万的担保额度,担
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
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2、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2024年11月,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以下简称“成都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成都永力
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力为智能”)向成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
2025年7月,基于生产经营实际需要,永力为智能向成都银行申请贷款450万元(以下简称“原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由公
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原贷款于2026年7月16日到期,永力为智能已向成都银行申请续贷450万元。
近日,公司与成都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由公司继续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永力为智能提供的担保余额(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实际发生额)为750万元。
上述担保属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已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永力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12月25日
3、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欧城北路1666号G区附1号
4、法定代表人:高飞
5、注册资本:375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
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专业设计服务;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
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电子产品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
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咨询策划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包装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办公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品牌
管理;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零售;日用品销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
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办公用品销售;纸制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茶具销售;
日用玻璃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箱包销售;皮革制品销售
;灯具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永力为智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41%,高飞持股35%,成都智集慧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成
都温纳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漆小龙持股5%。
8、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永力为智能期末总资产为5,255.82万元,负债总额为4,183.09万元,净资产为1,072.73万元,2025年度营
业收入为621.81万元,利润总额为-1,189.63万元,净利润为-1,128.6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永力为智能期末总资产为4,702.31万元,负债总额为3,866.09万元,净资产为836.22万元,营业收入为317
.98万元,利润总额为-248.96万元,净利润为-242.9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经查询,永力为智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乙方)
2、保证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3、债务人:成都永力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贷款债权本金人民币45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之债权范围为乙方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或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或票据贴现债权余额或办理商票
保融债权余额或押汇债权余额或信用证债权余额或保函债权余额或其它债权余额,包括债务本金和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和复利),
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乙方为实现债权和
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
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
7、保证期间:
(1)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即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
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如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依主合同的约定或者主合同双方协议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3)主合同双方协议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展期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开立信用证、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办理票据贴现或办理商票保融,则保证期间为垫款之日
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垫款之日起三年。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获批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13%;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025.2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9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
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成都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2、永力为智能与成都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ade0b860-3709-46b9-8ecf-c9c4f7a7ae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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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0│唐源电气(30078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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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15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上午9:15-9:
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9:15至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9号公司8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唐龙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共61人,代表股份74,456,0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1.759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73,738,5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1.2610%。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2人,代表股份717,5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88%。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53人,代表股份717,5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88%。
5、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委派的律师现场见证了本
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379,3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9%;反对76,7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0,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002%;反对76,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69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浒 张一凡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7fafc670-7f01-45c6-bfd2-92069ceefb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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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0│唐源电气(30078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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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国境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
),仅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涉及法律法规适用之目的,中国境内特指中国内地)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
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6年 7月 15日召开的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 2026年 6月 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决议公告》;
3. 公司 2026年 6月 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
4. 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5.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6.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7. 公司本次股东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8. 其他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
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
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
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
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
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
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对本次股东会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
东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6年6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7月15日召
开本次股东会。
2026年6月30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股东会通知》。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7月15日15:00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9号公司8楼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陈唐龙主持。
3.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
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合伙企业股东的营业执照及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
明、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确认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3,738,51
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610%。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17,58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88%。
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53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717,5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88%。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计6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4,456,0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599%。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和远程会议系统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现
场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本所律师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参
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
东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1.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股
东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3.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4. 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调整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74,379,3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69%;反对 76,7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1%;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40,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002
%;反对 76,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998%;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65bfbf81-7306-4092-8e08-022011ed7e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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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唐源电气(300789):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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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6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唐龙
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成都唐源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始终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结合公司经营现状、财务实力及未来发展预期,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
果,董事会同意对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调整。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253,085.41元,根据《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588,628.88元,截至2025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
配利润517,036,210.6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385,988,868.78元。根据利润分配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
低的原则,2025年末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5,988,868.78元。
以现有总股本143,849,0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30元(含税),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8,700,377.41元(含
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1.23%,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7月15日下午3点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33cd7fd7-9da5-4a75-a4f2-2dcb2ae9da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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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唐源电气(300789):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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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就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月 15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15 日 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月 9日
7、出席对象:
(1)于 2026 年 7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
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规定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 9号公司 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预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于2026 年 6 月 30 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
股东会审议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会决议
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6 年 7月 13 日 9:30-12:00,14:00-17:00。
2、现场参会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 9 号公司 8 楼董事会办公室。
3、现场参会登记方式:请股东仔细填写《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2),并按照以下方式
办理现场参会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到公司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的有效
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请于 2026 年 7 月 1
3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①通过信函登记的,来信请寄: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 9 号公司 8 楼董事会办公室,收件人:陈玺,电话:028-8500
3300,邮编:610046(信封上请注明“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②通过传真登记的,传真请发:028-6151166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3f0d410a-0936-4ffb-8abf-b334d53f83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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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唐源电气(30078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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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国境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
),仅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涉及法律法规适用之目的,中国境内特指中国内地)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
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6年 6月 29日召开的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 2026年 6月 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决议公告》;
3. 公司 2026年 6月 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
4. 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5.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6.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7. 公司本次股东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8. 其他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
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
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
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
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
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
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对本次股东会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
东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6年6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6月29日召
开本次股东会。
2026年6月13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股东会通知》。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29日15:00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9号公司8楼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陈唐龙主持。
3.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
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合伙企业股东的营业执照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确认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6,467,19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1579%。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496
,2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12%。
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109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7,496,2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12%。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计11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3,963,4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3691%。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和远程会议系统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现
场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本所律师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参
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
东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1.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股
东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3.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4. 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同意 83,844,6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5%;反对 68,6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8%;弃权 5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377,4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1
55%;反对 68,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62%;弃权 50,1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83%。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10de017f-d33b-45d7-ac1c-75348e6c07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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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唐源电气(30078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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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9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9:
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至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9号公司8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唐龙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19人,代表股份83,963,4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8.369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76,467,1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3.1579%。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9人,代表股份7,496,2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12%。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109人,代表股份7,496,2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12%。
5、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844,6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5%;反对68,6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8%;
弃权5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77,4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55%;反对68,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9162%;弃权5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83%
。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阮婧怡 谢艾玲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1de7ed1f-65cd-49a9-b65c-c98db019d9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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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唐源电气(300789):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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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调整为:以现有总股本143,849,0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30元(含税),预计合计
派发现金红利18,700,377.41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1.23%,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以后年度
分配;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
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总额。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前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相关工作尚在推进中
,为确保本次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顺利实施,同时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公司暂不进行2025年度利润分配。公司将
根据本次发行进度,择机召开董事会、股东会重新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调整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公司始终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结合公司经营现状、财务实力及未来发展预期,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
果,公司拟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调整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253,085.41元,根据《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588,628.88元,截至2025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
配利润517,036,210.6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385,988,868.78元。根据利润分配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
低的原则,2025年末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5,988,868.78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长期发展
规划,在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的前提下,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现有总股本143,849,0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30元(含税),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8,700,377.41元(含
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1.23%,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8,700,377.41 21,865,050.91 32,281,734.24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6,253,085.41 72,875,895.94 107,881,056.26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75,683,845.10 73,809,393.97 74,917,399.71
营业收入(元) 491,258,776.83 639,787,065.75 639,429,333.9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517,036,210.64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385,988,868.78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72,847,162.56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69,003,345.87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72,847,162.56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24,410,638.78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2.68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3、2024、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72,847,162.56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
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统筹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
需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f42c0dc6-84cd-44aa-b4e7-b7dab2ac9d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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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33│唐源电气(30078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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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 年6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就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月 29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23 日
7、出席对象:
(1)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
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规定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 9号公司 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各议案具体内容于 2026 年 6 月13 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提案 1.00 为特别决议提案,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表决通过。
股东会审议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会决议
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25 日 9:30-12:00,14:00-17:00。2、现场参会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
路 9号公司 8楼董事会办公室。3、现场参会登记方式:请股东仔细填写《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
附件 2),并按照以下方式办理现场参会登记手续:(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公司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到公司登记;(2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复印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请于 2026 年 6 月 2
5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①通过信函登记的,来信请寄: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 9 号公司 8 楼董事会办公室,收件人:陈玺,电话:028-8500
3300,邮编:610046(信封上请注明“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②通过传真登记的,传真请发:028-6151166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46c805a0-d0be-4e89-8a2c-818b1d22a5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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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32│唐源电气(300789):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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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顺利进行,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
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指定人员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后,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
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公司和主承销
商有权按照经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向经确定的发行对象按照相关配售原则进行配售;如果有效申购不足
,可以决定是否启动追加认购及相关程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e6b8415b-30b3-4a36-9781-d6313b07e2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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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31│唐源电气(300789):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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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6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唐龙先生主持,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顺利进行,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
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指定人员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后,可以在不低于发行
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公司和主
承销商有权按照经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向经确定的发行对象按照相关配售原则进行配售;如果有效申购
不足,可以决定是否启动追加认购及相关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6月29日下午3点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决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5b32f30c-3de5-4796-9711-08e1d5f7ed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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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42│唐源电气(300789):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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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委托,担任发行人 2025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
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编报规则第 12 号》)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
政区和中国台湾省)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仅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涉及法律法规适用之目的,中国境内特指中国内地)现行有效
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发行人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对本次发行上市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本所及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2025 年 5月 12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5年 5 月 2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2025 年 12 月 24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关于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
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6 年 1 月 29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
26〕204 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延长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具体情况
鉴于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完成,2025 年 4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并提议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提请股东会审议该等议案。
2025 年 5月 19 日,发行人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前述与延长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相关的议案。
根据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
宜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同意注册批复有效期届满之日(即 2027 年 1月 28 日),除延长决议有效期、授权有效期外,
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表决结果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未发生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变化;前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和授权
有效期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众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肆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5de1cd03-86db-4dde-a5e1-e863d73fed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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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42│唐源电气(30078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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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源电气(30078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542d97de-6aaa-43d3-86e9-bdbb9aead4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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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42│唐源电气(300789):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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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源电气”“发行
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对唐源电气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
及相关授权有效期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授权和批准
发行人于 2025年 5月 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25年5月 28日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根据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有效期为自 2
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该等议案之日起 12个月,即有效期至 2026年 5月 27日。
发行人于 2025 年 10 月 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
金金额及发行数量等内容进行了调整。
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发行人已收到中国证监会于 2
026年 1月 2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04号),该批
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鉴于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完成,发行人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批复有效期截止日,即 2027年 1月 28日。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表决
结果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发行人未发生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变化;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众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唐源电气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de9d8ed4-a7b2-4485-9cf8-7f63dc7190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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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42│唐源电气(30078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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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9:
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9号公司8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唐龙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18人,代表股份83,291,8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7.902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73,636,6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1.1902%。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1人,代表股份9,655,2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121%。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111人,代表股份9,655,2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121%。
5、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155,1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59%;反对126,9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4%;
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8,5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40%;反对126,9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45%;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5
%。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152,3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25%;反对129,7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7%;
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5,7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50%;反对129,7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35%;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5
%。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134,97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7%;反对131,67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1%;
弃权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98,3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52%;反对131,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38%;弃权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
0%。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150,37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1%;反对129,7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7%;
弃权11,7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3,7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47%;反对129,7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35%;弃权11,7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8
%。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152,3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25%;反对125,6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8%;
弃权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5,7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50%;反对125,6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10%;弃权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
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150,37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1%;反对129,7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7%;
弃权11,7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3,7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47%;反对129,7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35%;弃权11,7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8
%。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133,37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97%;反对148,67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5%;
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96,7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86%;反对148,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99%;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5%
。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18,4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91%;反对148,67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07%;
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96,7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86%;反对148,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99%;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5
%。
关联股东周艳女士(持有股份52,018,200股)、成都金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股份14,165,510股)、周兢女士(持
有股份4,602,546股)、魏益忠先生(持有股份152,100股)、佘朝富先生(持有股份2,576,574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152,3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25%;反对129,7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7%;
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5,7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50%;反对129,7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35%;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5
%。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152,3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25%;反对129,7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7%;
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5,7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50%;反对129,7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35%;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5
%。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瑾 阮婧怡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e8d2480f-0592-4007-8b92-7fcd000ca5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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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32│唐源电气(300789):关于与西南交通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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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约定,具体合作项目、经费、实施细节以双方另行签订的专项文件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3、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一、审议程序及协议签署情况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西南交
通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西南交通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探索和推动技术研发、平台共建、成果转化、
人才联合培养,提升双方核心竞争力与行业影响力。本协议为框架性约定,具体合作项目、经费、实施细节以双方另行签订的专项文
件内容为准。
同日,公司与西南交通大学签署了《西南交通大学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
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介绍
名称:西南交通大学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
机构类型:事业单位
负责人:闫学东
开办资金:71,470万元
宗旨与业务范围:培养高等学历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工学类、经济学类和管理学类学科高等专科学历教育;工学类、理学
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文学类和法学类学科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军事学类学科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工学类和管理学类
学科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博士后培养;相关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学术交流与工程设计、技术和法律咨询。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西南交通大学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西南交通大学
乙方: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宗旨与定位
1、双方以轨道交通产业技术升级为导向,共同探索和推动技术研发、平台共建、成果转化、人才联合培养,提升双方核心竞争
力与行业影响力。
2、本协议为框架性约定,具体合作项目、经费、实施细节以双方另行签订的专项文件内容为准。
(二)合作平台与合作机制
1、合作平台:共同设立“西南交通大学智能运维产业创新中心”(交大唐源联合实验室),作为双方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
才培养的常设载体。
2、合作机制:以轨道交通行业实际需求为导向,采取合作研发、联合攻关、实验室共建、科研资源共享等形式推进工作。
(三)合作内容
1、前沿技术研发
围绕智慧轨交、智慧公路、智能制造场景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新产品开发、性能验证与技术标准研究。
2、科研平台共建
共建专业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试基地与示范应用工程,共享科研场地、仪器设备、测试条件,支撑科研项目实施与成
果熟化。
3、科研项目与成果转化
乙方以“西南交通大学智能运维产业创新中心”(交大唐源联合实验室)为载体,参与学校高层次对外技术交流与科研成果转化
。
针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依托甲方行业影响力,联合组织行业专家开展高水平行业技术论坛与科技创新成果推介。
针对重大产业化项目,双方指定高层管理人员,建立工作专班和专项交流协调机制,加快推进重大项目落地。
双方联合申报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与产业化专项,推进成果转化。
4、人才联合培养
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实践教学基地,开展学术交流、技术培训与青年人才托举,支持学科建设与青年教师发展。
5、海外市场拓展
共同搭建国际化合作平台,共享海外渠道与行业资源,联合参与境外交流、展会及科研合作。同步推进海外人才联合培养、双向
访学与交流实训,聚力培育复合型国际化专业人才。
(四)资金安排与使用范围
合作期间,乙方投入人民币1,800万元,用于科研创新、成果转化、共建实验室及日常工作等;乙方另投入人民币200万元,用于
设立“唐源奖学金”。
(五)知识产权归属
甲乙双方在校企战略合作期间,投入资源、合作研发产生的全部专利、软件著作权、技术方案、成果资料等知识产权,归甲乙双
方共同所有。所有方可免费使用,若向第三方许可使用或转让,须经另一方书面同意。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统筹校内科研团队、实验室、场地等资源,支持创新中心正常运行。
(2)为合作提供必要的学术与行业资源支持,促进成果转化与行业交流。
(3)遵守保密约定,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与商业信息。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本协议及专项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拨付资金,保障合作项目实施。
(2)享有合作研发成果的优先实施权、优先使用权及产业化收益权。
(3)依托产业资源为甲方提供实践场景、工程验证对接支持。
(七)保密条款
双方对合作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信息、未公开成果、财务数据等未公开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八)协议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本协议的变更、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其他
1、本协议为框架性合作约定,具体项目以双方签署的专项文件内容、公益支持协议为准,专项内容不得与本协议实质性内容冲
突。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作协议有效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年。
四、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是公司聚焦轨道交通产业技术升级、布局前沿领域的重要举措,公司与西南交通大学优势互补、协同发展,依托共
建的“西南交通大学智能运维产业创新中心”(交大唐源联合实验室)开展前沿技术攻关、科研平台共建、成果转化、人才联合培养
及海外市场拓展等合作,有助于加速公司技术升级、强化核心竞争力,完善人才体系、提升品牌影响力、增强行业话语权,预计将对
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本次协议涉及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双方框架性合作约定,具体业务合作内容后续将签订专项协议。公司将密切关注协议相关事项的进展,并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最近三年公司已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如下:
序号 合作方 协议名称 披露日期 进展情况
1 越南交通运输大学(University of 全面战略合 2025年 8月 22 正常履行中
Transport and Communications)、 作协议 日
越 南 合 力 建 设 股 份 公 司
( HOPLUCCONSTRUCTION
JOINT STOCK COMPANY)
2、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不存在变动情况。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
的通知。若未来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西南交通大学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e076c378-da85-4624-a39d-f7d22dfead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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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32│唐源电气(300789):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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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唐龙先生主持,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与西南交通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与西南交通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共同探索和推动技术研发、平台共建
、成果转化、人才联合培养,提升双方核心竞争力与行业影响力。本协议为框架性约定,具体合作项目、经费、实施细节以双方另行
签订的专项文件内容为准。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西南交通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a264fb7f-6cb4-48ac-bc3e-6889573726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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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38│唐源电气(300789):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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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现金分红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三)15:00-17:30
在东方财富路演平台举行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20 日(星期三)15:00-17:30
会议召开地点:东方财富路演平台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二、公司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陈唐龙先生,独立董事邹燕女士,独立董事胡伟先生,独立董事关振宏先生,财
务总监张南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玺先生。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三) 15:00-17:30 通过网址http://roadshow.eastmoney.com/luyan/5255161 或扫描下
方二维码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
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048e1cf6-2de9-424e-bb12-3eb9a7638b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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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34│唐源电气(300789):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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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源电气(30078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fffd899-41f4-4770-9355-2be484259a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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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34│唐源电气(30078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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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源电气(30078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fdbcddc-9f7b-47a9-9e04-6920169ff1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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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32│唐源电气(300789):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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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信永中和在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
司认为,信永中和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成立于2012年3月2日,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
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
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
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信永中和已
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
诉讼程序中。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
2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
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
纪律处分2次。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林苇铭女士,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刘宇先生,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倪有鹏先生,202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就公司重点会计审计事项与公司及时沟通,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信永中和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或专业技术组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意见分
歧时,需要履行专题会程序。审计项目组就专业意见分歧解决的落实情况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中,经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复核确认。在
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未出现不
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实行了严格的四级复核机制,即现场负责人、负责经理、负责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四级
质量控制制度,保证按质、按时完成工作。
(四)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信永中和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完备的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流程,这些制度和流程构成信永
中和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能够识别项目质量管理存在的缺陷并要求及时整改,进而保证项目符合质量要求。2025 年年度审
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要求,信永中和对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
案。
信永中和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信永中和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
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信永中和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信永中和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信永中和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
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
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信永中和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经评估,信永中和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认为信永中和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如期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a965a5e-3089-43ab-9291-201673cc9e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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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32│唐源电气(300789):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暂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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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253,085.41元,根据《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588,628.88元,截至2025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
配利润517,036,210.6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385,988,868.78元。根据利润分配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
低的原则,2025年末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5,988,868.78元。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目前相关工作尚在
推进中。为确保本次发行顺利实施,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公司拟暂不进行2025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进度,择机召开董事会、股东会重新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三、公司拟暂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说明
1、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
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
公司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为确保本次发行顺利实施,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
,公司拟暂不进行2025年度利润分配。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进度,择机召开董事会、股东会重新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各项便利。股东会审议前,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包括
但不限于投资者热线、邮箱、互动平台等)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股东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股东会召开时将提供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并对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进行单独统计,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21,865,050.91 32,281,734.24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6,253,085.41 72,875,895.94 107,881,056.26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75,683,845.10 73,809,393.97 74,917,399.71
营业收入(元) 491,258,776.83 639,787,065.75 639,429,333.9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517,036,210.64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385,988,868.78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4,146,785.15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69,003,345.87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4,146,785.15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24,410,638.78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2.68%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1、公司2025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统筹考虑了公司发
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
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3,347,249.73元、1,000,000.00元,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21%、0.06%,均低于50%
。
五、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规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新项目先期投入和日常经营发展需求,以保障公司
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进度,择机召开董事会、股东会重新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六、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
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1b8a5d3-17ad-480c-b060-bd6aeefe32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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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32│唐源电气(300789):唐源电气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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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源电气(300789):唐源电气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96865cc-9d4a-4b63-abc6-eb496712e6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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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32│唐源电气(300789):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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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
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积
极响应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号召,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财务情况,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本行动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业,持续深耕稳健经营
公司是一家以机器视觉、机器人控制、嵌入式计算、数字孪生、人工智能、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为核心技术的机器视觉和机器人
产品及解决方案提供商,依托在轨道交通智能运维行业的领先地位,不断储备新技术并完善产品系列。
目前,公司主要面向智慧交通、智慧应急、智能制造领域提供机器视觉智能检测装备、大数据智能管控系统、机器人等产品与技
术服务等,具体产品包括接触网智能检测装备、轨道状态在线智能检测装备、隧道成像智能检测装备、车辆轨旁智能检测装备及智能
制造系列产品等智能检测装备,以及轨道交通智能运维信息化管理系统、智慧公路大数据管控系统、智慧应急大数据智能管控系统、
智慧工厂大数据管控系统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公司产品已广泛服务于全国18个铁路局集团公司和全国各地铁公司,实现了对轨道交通
弓网系统服役性态的准确检测与可靠诊断,极大提升了列车安全运行与运维管理水平。
公司以“让运营更安全、更高效”为使命,秉承“坚持主业,创新发展”的理念,致力于打造成为以轨道交通为核心、多元发展
的国际一流企业。公司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科创中国”新锐企业、四
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川省新经济示范企业、四川省总部企业、四川省建设创新型培育企业、成都市高端装备制造企业、成
都市新经济百家重点培育企业、成都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拥有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和专家工作站、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和院士(专
家)工作站、成都高铁和轨道交通供电检测监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成都市现代都市工业重点楼宇、2023年度创新应用实验室(轨道
交通基础设施智能运维创新应用实验室)。
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机器视觉智能检测装备核心主业,深化人工智能与机器人技术融合,打造以轨道交通为核心、多元发展的
“1+N”创新发展模式,不断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以“AI技术引领+多行业场景拓展+一带一路布局”为战略主线,实现核心主业与
创新业务规模与盈利能力双提升,持续以良好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二、坚持创新,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公司始终坚持技术驱动发展战略,保持高强度的研发投入。2023年至2025年,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7,491.74万元、7,380.94万元
、7,568.38万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72%、11.54%和15.40%,持续保持较高水平。
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和技术沉淀,已在机器视觉、机器人控制、嵌入式计算、数字孪生、人工智能、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等多个
关键技术领域形成了坚实的技术壁垒。截至2025年末,公司及各子公司已拥有231项专利(另有98项专利处于申请阶段)、255项软件
著作权,其中当年新授权47项专利及14项软件著作权。
公司主要产品和技术已先后获得中国铁道学会、四川省、成都市、国务院等机构颁发的奖项。公司“高速铁路弓网系统运营安全
保障成套技术与装备”获得了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具备国际领先的轨道交通弓网安全保障技术。公司亦具
备行业领先的人工智能(AI+)检测技术,“高铁接触网关键零部件智能检测成套技术及工程应用”成果荣获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
术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此外,公司在智慧车站、智慧应急、智能制造、机器人控制等领域亦有深厚的技术储备和研发优势。
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AI技术与各业务场景深度融合,以创新驱动引领公司
高质量发展。
三、优化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与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持续完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重要治理制度,建
立健全“权责分明、科学高效、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治理架构,提升公司运作规范化水平,有序推进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的
各项工作,同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以及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公司将持续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公司组织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增强合规运作意识,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全面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坚持长期、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通过提升经营业绩,为股东谋求长期、可持续的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公
司发展成果。
自2019年上市以来,公司每年均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已连续6年实施现金分红,累计分红金额1.31亿元。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已获得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目前相关工作尚在推进中。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
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公司将根据
本次发行进度,择机召开董事会、股东会重新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已发布《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充分听取股东意见和建议,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未来,公司将继续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投资者回报机制,在充分考虑股东要求和意愿的基础上,平衡股东回报与公司未来发展
的关系,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可行性,保证股东长期利益的最大化。
五、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沟通交流活动,通过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深交所互动易、投资者现场调研及日常电话、邮件等方式,建立
起与资本市场良好的沟通机制,全方位、多角度向投资者传递了公司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有效提升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
未来,公司将继续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信息披露内容,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公司管理层合规
信息披露意识,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六、“质量回报双提升”推动公司健康发展
公司将严格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持续聚焦经营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公司将继续规范
运作,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维护广大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质量回报双提升”,为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贡献力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4d8e8ca-f268-4993-ad56-666b8c7c8a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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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32│唐源电气(30078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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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源电气(30078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7f76b89-940f-4559-808d-89877134ce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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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32│唐源电气(300789):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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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
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公司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还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适用对象: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的薪酬及津贴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生效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履行审批程序及执行之日有效。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
(1)公司董事长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金额为1元/年。
(2)在公司任职的其他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含子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和岗位职责,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
理制度领取薪酬,薪酬标准按第3条执行,原则上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3)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和岗位职责,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薪酬标准
按第3条执行,该薪酬为其全部职务的薪酬总额。
3、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
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1)基本薪酬:公司根据岗位职责和履职能力情况,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确定。基本薪酬按
月发放。
(2)绩效薪酬:以绩效导向为核心,根据公司经济效益、部门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的工作业绩表现等因素综合评估,可以
在月度、年度结束后基于审慎的原则进行提前预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结算支付,多退少补
。
(3)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以及公司中长期激励制度的规定实施
的激励计划执行。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实际薪酬及津贴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e5164e1-ace4-4d95-9b41-57b7758974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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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32│唐源电气(300789):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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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唐源电气”或“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
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3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 3月 28日至 2025年 4月 7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 年 4月 10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21)。
3、2025年 4月 15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
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 年 4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2)。
4、2025 年 5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6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5年 5月 15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为:以现有总股本 143,720
,0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52元(含税),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1,845,451.55 元(含税)。2025年 6月
19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
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根据以上公式,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
授予价格=12.54元/股-0.152元/股=12.388元/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1、由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故作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56.8万股;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共 8.00万股。
2、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后 12个月内确定,超过 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 30万股
限制性股票自本次激励计划经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 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综上,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94.8万股。
四、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核查,认为:鉴于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12.54元/股调整为 12.388元/股。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作废和本次调整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70a0a11-a23f-4302-9d2d-8b77d53b23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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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32│唐源电气(300789):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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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
,对合并报表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长期应收
款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根据公司的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现将本次计提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金额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表列报科目 对应金额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686,174.31 信用减值损失 686,174.31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7,379,425.82 27,379,425.82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3,275,104.52 13,275,104.52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266,822.09 266,822.0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47,728.75 47,728.75
坏账准备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1,882,395.03 资产减值损失 -1,882,395.03
预付款项减值准备 661,997.98 661,997.98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1,623,712.16 1,623,712.16
合计 42,058,570.60 42,058,570.60
2025年度公司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1,655,255.49元,其中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686,174.31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7,379,
425.82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3,275,104.52元,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266,822.09元,计提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坏账
准备47,728.75元;2025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03,315.11元,其中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882,395.03元,计提预付款项减值准
备661,997.98元,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1,623,712.16元。
二、计提标准及计提方法
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
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
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所有合理
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的确立依据如下: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款项— 以应收款项的账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历史信用损失
轨道交通及 龄作为信用风险 经验,并考虑前瞻性信息结合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情况
其他业务 特征 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以
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应收款项— 以应收款项的账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历史信用损失
钒钛业务 龄作为信用风险 经验,并考虑前瞻性信息结合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情况
特征 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以
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公司账龄组合与整个存续期间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1、轨道交通及其他业务
应收款项账龄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预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5 5
1-2年(含2年) 10 10
2-3年(含3年) 20 20
3-4年(含4年) 30 30
4-5年(含5年) 50 50
5年以上 100 100
2、钒钛业务
应收款项账龄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预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5 5
1-2年(含2年) 20 20
2-3年(含3年) 50 50
3-4年(含4年) 100 100
4-5年(含5年) 100 100
5年以上 100 100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集团采用一般方法(三阶段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依据债务人
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本年度本集
团依据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前瞻性信息,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率为5%。
三、重大单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具体情
况说明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 20,740,337.97
账面价值 10,095,614.77
资产可收回金额 10,095,614.77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 报告期末按照单项或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坏账
算过程 准备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
依据
本年度计提减值准备 10,644,723.20
的金额
累计计提金额 10,644,723.20
计提原因 报告期末按照单项或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
备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42,058,570.60元,导致公司202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42,058,570.60元
。
本次计提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五、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能更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末的财务状况和本年度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嫌利润操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cc02bf8-adb1-485c-ad0d-fcb98ce719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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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32│唐源电气(300789):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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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
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展现了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在执业过程中坚持以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
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规模并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协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
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
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
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
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信永中和已
提起上诉,截至目前,该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该案尚在二审
诉讼程序中。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
2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该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
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
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林苇铭女士,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薛燕女士,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
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倪有鹏先生,202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信永中和将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82万元(含税)
,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67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含税)。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基
础,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2025年度基本保持一致,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
以及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市场价格水平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的执业资质、诚信记录、业务情况及其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审查,一致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
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
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c9f5560-6a80-4b07-ad22-9418074c35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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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32│唐源电气(30078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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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
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
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成立于2012年3月2日,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
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
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审计重点等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及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并就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进行了交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情况
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保持了密切的沟通和协调。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4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在审查信永中和执业资质及其在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后,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委员
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工作中能够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开展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
质量的要求。
(二)2026年2月6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项目合伙人及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审前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
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审计计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3月11日,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进行了现场办公,实地查看了审计工作的具体执行情况,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
字项目合伙人及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双方就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重点、预计完成时间等关键事项进行了详细的沟
通和确认。
(四)2026年4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2026年4月25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项目合伙人及注册会计师进行会议沟通,对2025年审计情况、审
定后基本数据、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
员会的审查及监督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
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eeadec0-8d65-4b4f-a571-3ca3a6dd40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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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32│唐源电气(300789):唐源电气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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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源电气(300789):唐源电气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0200bdb-9d14-4c06-95b4-e44d31d0a0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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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31│唐源电气(300789):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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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源电气(30078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eb91264-3031-4f76-9c28-ae25d9dbf5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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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31│唐源电气(300789):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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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公司本次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
权,现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12.54
元/股调整为 12.388 元/股。
二、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由于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故作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 156.8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未确定,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未
授予,预留授予部分 30万股限制性股票失效作废;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 8.00 万股。综上,本次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 194.8 万股。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6634e98-ce2e-4323-ab66-d131f41712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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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31│唐源电气(300789):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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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源电气(300789):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cf0fa36-776f-48c7-b322-fcfdab023c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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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30│唐源电气(300789):唐源电气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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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我们认为,唐源电气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37fd73c-3959-4f06-83b4-35bc9f9e78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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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30│唐源电气(300789):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及授予价格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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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源电气、公司或上市公司)委托,作
为其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和《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就公司实施本计划的授予价格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及部分限制
性股票作废(以下简称本次作废)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有关规定,收集了相关证据材料,查阅了按规定需要查阅的文件以及本所认为必须查阅的其他文件。在公司保证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说明与承诺或证明,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
整和有效的,并无任何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1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修正)》
已于 2025年 3月 27日实施,且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则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
行了修订,故本次作废及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根据现行有效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修正)》履行
审议程序。
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的基础上,本所合理、充分地运用了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审查、网络核查、复核等方式进行了查验,对有关事
实进行了查证和确认。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仅就与公司实施本次调整及本次作废相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且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仅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涉及法律法规适用之目的,中国境内特指中国内地
)现行法律法规发表法律意见,并不依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法律意见。本所不对公司本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价值、考核标准等
问题的合理性以及会计、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财务数据或结论进行引述时,本所已履行了必要
的注意义务,但该等引述不应视为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有关政府部门、唐源电气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说
明或证明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其实施本次调整及本次作废的必备文件之一,随其他材料一起提交深交所予以公告,并依法对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实施本次调整及本次作废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公司在其为实施本次调整及本
次作废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有权
对上述相关文件的相应内容再次审阅并确认。
本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作废和本次调整的批准和授权
(一) 2025年 4月 15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计划相关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时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年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
(二) 2026年 4月 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三) 2026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及《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经核查,本次董事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综上,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唐源电气已就本次作废和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
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作废的具体内容
(一)原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等而离职,在情况发生之日起,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提供的离职证明文件并经金杜律
师核查,2025年激励计划中 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处理。
(二)上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5年的净利润为 1,663.410329万元,不符合《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第一个归属期“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 8,000万”触发值的要求,因此,作废处理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
(三)预留部分未在 12个月内授予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明确,超过 12个
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根据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激励计划于 2025年 4月 15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的说明,截至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激励计划预留的 30万股限制性股票自本激励计划经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 12个月
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综上,本所认为,本次作废的原因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调整的具体内容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4、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公司于 2025年 5月 15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为:以现有总股本 143,
720,0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 1.52元(含税),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1,845,451.55元(含税)。
根据公司于 2025年 6月 19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A
股权益分派结果反馈表》以及公司提供的派息款支付银行凭证,截至 2025年 6月 27日,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2026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同意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12.54元/股调整为 12.388元/股。
综上,本所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作废和本次调整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
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
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57380ca-6729-462f-b452-0f3bfda63f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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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30│唐源电气(30078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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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源电气(30078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7978785-65a6-4475-9d31-71906e805c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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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30│唐源电气(300789):唐源电气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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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
本专项说明仅供唐源电气为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343e4b1-4ab7-4fcd-a1e0-2bb9a0b810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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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30│唐源电气(300789):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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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源电气(300789):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72cc279-4f78-439a-b5db-9ae6f79f11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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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29│唐源电气(300789):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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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
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根据202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有效期为自2025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至2026年5月27日。
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金额及
发行数量等内容进行了调整。
公司本次发行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6年
1月2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04号),该批复自同意
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鉴于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有效期延长至中
国证监会出具的批复有效期截止日,即2027年1月28日。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7fb2099-e075-4bcc-86ed-674340d857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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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29│唐源电气(30078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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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 年5 月 19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现就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9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9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3日
7、出席对象:
(1)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
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规定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 9号公司 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4.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5.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00 《关于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预计的议案》
7.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的议案》
9.00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0.00 《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
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各议案具体内容于 2026 年 4 月29 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案 8.00 涉及董事薪酬情况,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提案 9.00、10.00 为特别决议提案,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表决通过。
股东会审议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会决议
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本次会议将就董事会批准的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向股东会作出说明
。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 9:30-12:00,14:00-17:00。2、现场参会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
路 9号公司 8楼董事会办公室。3、现场参会登记方式:请股东仔细填写《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
附件 2),并按照以下方式办理现场参会登记手续:(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公司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到公司登记;(2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复印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请于 2026 年 5 月 1
5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①通过信函登记的,来信请寄: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 9 号公司 8 楼董事会办公室,收件人:陈玺,电话:028-8500
3300,邮编:610046(信封上请注明“2025 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②通过传真登记的,传真请发:028-6151166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368d318-e3e9-41eb-aac2-f2fd01fb04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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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29│唐源电气(30078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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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1、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2、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3、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经营目标相结合的原则;
4、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
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四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
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
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以及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与发放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公司董事长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金额为1元/年。
(二)在公司任职的其他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含子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和岗位职责,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
理制度领取薪酬,薪酬标准按第
(五)条执行,原则上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三)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四)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和岗位职责,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薪
酬标准按第(五)条执行,该薪酬为其全部职务的薪酬总额。
(五)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
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基本薪酬:公司根据岗位职责和履职能力情况,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确定。
2、绩效薪酬:以绩效导向为核心,根据公司经济效益、部门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的工作业绩表现等因素综合评估。
3、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以及公司中长期激励制度的规定实施的
激励计划执行。
(六)未在公司任职的其他非独立董事(如有)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可以领取董事津贴。
第九条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可以在月
度、年度结束后基于审慎的原则进行提前预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及绩效评价后结算支付,多退少补,绩
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条 公司发放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及
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薪酬并予以发
放。
第十二条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
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四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有权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并追回已发放的部分
或全部绩效薪酬或津贴:
1、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4、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对财务数据进行追溯重述的,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六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1、地区、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所在地区、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
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2、公司盈利状况;
3、组织结构调整;
4、岗位调整或职责变化。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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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29│唐源电气(300789):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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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邹燕女
士、胡伟先生、关振宏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邹燕女士、胡伟先生、关振宏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9c06f15-a369-48c9-9fd3-b00c300562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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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29│唐源电气(30078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关振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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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关振宏,作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职期限从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选举成功之日起(即2025年7月18日)。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忠实、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在任职期间,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度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
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关振宏,独立董事,1967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于1989年7月-1996年6月曾就职于西南交通大学电子仪
器厂,任技术室主任;1996年6月至今任职于西南交通大学,历任讲师、副教授,长期从事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领域的教学与科研工
作;2005年10月-2005年12月在日本三菱电机、川崎重工、Nabtesco研修高速动车组,2013年9月-2013年12月在美国俄克拉荷马州立
大学做访问学者,1996年6月-2005年9月,兼职于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磁浮列车与技术研究所,从事直线电机测试工作;2022
年9月至今,兼职于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任专业带头人。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7月18日至12月31日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会议6次,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1次,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5次,没有
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
任职期内,本人全身心投入公司治理工作,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全程参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深入现场调研、
审慎审议议案、专业发表意见,全程无缺席、无委托出席,确保履职勤勉、决策独立、监督到位。本人任职期间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
案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均发表了同意的表决意见。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内,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提名委员会会议。
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全程参与会议审议,重点就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
项进行审慎研讨、独立表决,严格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职责,确保相关决策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情况,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过程及其执行情况,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除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还通过现
场考察、现场访谈、电话、网站等多种途径全面了解、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项目建设、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
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动态,及时传导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提醒可能产生
的经营风险并就相关风险管控措施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结合本人电气专业优势,为董事会及经营层科学决策提供专业依据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主动征求意见,听取建议,为履职提
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报告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7.5个工作日。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得了由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同时,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系列监管规定,并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
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任职期间,报
告期内的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任职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了公司经营情况和应对行业未来发展变化的主要对策和措施。上述报告均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任职期内,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
议案。
本人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审阅了上述议案内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系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求审慎推进
,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7月18日,公司完成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重新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成员、聘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内审部门负责人;上述事项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7月18日,公司完成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聘任张南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任职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系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重大事项审慎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情况,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出发,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关振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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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29│唐源电气(30078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邹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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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源电气(30078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邹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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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29│唐源电气(30078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胡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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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源电气(30078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胡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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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29│唐源电气(30078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丁煜-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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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源电气(30078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丁煜-已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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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54│唐源电气(300789):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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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源电气(300789):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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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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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唐源电气: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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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唐源电气: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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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16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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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唐源电气: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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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唐源电气: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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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135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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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唐源电气: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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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唐源电气: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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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唐源电气: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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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唐源电气: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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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唐源电气: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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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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