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90 宇瞳光学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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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8:48 │宇瞳光学(30079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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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8:48 │宇瞳光学(300790):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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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20:02 │宇瞳光学(30079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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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2:07 │宇瞳光学(300790):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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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2:07 │宇瞳光学(300790):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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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2:07 │宇瞳光学(30079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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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2:07 │宇瞳光学(30079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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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2:07 │宇瞳光学(300790):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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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2:07 │宇瞳光学(300790):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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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2:07 │宇瞳光学(300790):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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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8:48│宇瞳光学(30079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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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以下简称
“《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5 年 8月 29日至 2025 年 9月 7日;
(3)公示方式:公司公示栏;
(4)反馈方式:以电话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
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异议,无反馈记录。
二、核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包括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
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材料进行核查。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籍员工、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及董事会认为
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4、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
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8/e1fd1d02-a76f-4fd9-9a57-e63dbe4d7f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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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8:48│宇瞳光学(300790):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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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1382 号)同意注册,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月 1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了6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24.97 万元(不
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875.03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于 202
3 年 8月 17 日出具了“华兴验字[2023]22011760245 号”《验资报告》。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饶宇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一)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元) 募集资金用途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622606889 4,094.36 补充流动资金
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广州分行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901012901638732 8,805.58 补充流动资金
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东莞分行
上饶宇瞳光电科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95020100100266898 195.28 精密光学镜头生产
有限公司 司东莞分行 建设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901012501813484 1,391.97 精密光学镜头生产
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东莞分行 建设
(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入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决定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账户中的结余
资金分别划入自有资金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8/0ae15524-9aac-4d2f-856c-d3ed6015a1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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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20:02│宇瞳光学(30079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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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张品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品章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陈天富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6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近日收到张品光
先生、张品章先生及陈天富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张品光先生、张品章先生及陈天富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
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价格区 减持股数( 减持股份
(元/股) 间(元/股) 股) 占总股本
比例
(%)
张品光 集中竞价 2025 年 7 23.15 20.34-31.55 1,498,300 0.40
交易 月 10日至
2025 年 9
月 1日
张品章 集中竞价 2025 年 7 22.13 20.50-33.28 799,960 0.22
交易 月 11日至
2025 年 9
月 1日
陈天富 集中竞价 2025 年 9 33.27 33.09-33.80 200,000 0.05
交易 月 1日
注: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股权激励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以上计算公司总股本比例时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3,113,500 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张品光 合计持有股份 42,674,341 11.50 41,176,041 11.10
其中:无限售条 10,668,585 2.88 9,170,285 2.47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32,005,756 8.63 32,005,756 8.63
张品章 合计持有股份 5,162,222 1.39 4,362,262 1.18
其中:无限售条 5,162,222 1.39 4,362,262 1.18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陈天富 合计持有股份 1,997,564 0.54 1,797,564 0.48
其中:无限售条 499,391 0.13 299,391 0.08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98,173 0.40 1,498,173 0.40
注:以上计算公司总股本比例时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3,113,500 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3、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2/1fa8fbe1-26dd-4b17-a231-f4f0b270cd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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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2:07│宇瞳光学(300790):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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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8月 18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赞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3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审批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
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进行利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日本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日本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4、公司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
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保证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的实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股东和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员工、公司、股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不
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工作,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结合实际情况,制定《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监事会认为:《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能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
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1e4ddc06-a47a-49b2-91e8-cb21f2f5aa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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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2:07│宇瞳光学(300790):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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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在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07,548,714.45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 113,924,807.57 元,截止 2025 年 6月 30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773,459,718.25 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39,452,
075.83 元,母公司累计资本公积为 1,344,740,013.25 元,合并报表累计资本公积为 1,242,827,993.18 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
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5 年半年度公司实际可分配利润共计为 773,459,718.25 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
,公司拟以实施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根据公司目前总股本 374,118,981 股,扣除截至 2025
年 7月 31 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3,113,500股后的371,005,481股为基数,测算本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18,550,274.05元(含税)。
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并
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
考虑公司日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又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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