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90 宇瞳光学 更新日期:2026-08-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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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9 18:28 │宇瞳光学(300790):关于部分回购专户库存股注销完成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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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9 18:26 │宇瞳光学(300790):关于部分回购专户库存股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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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2 19:24 │宇瞳光学(30079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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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16:42 │宇瞳光学(300790):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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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16:42 │宇瞳光学(300790):宇瞳光学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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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 16:30 │宇瞳光学(30079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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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6:46 │宇瞳光学(300790):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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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17:18 │宇瞳光学(300790):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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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17:18 │宇瞳光学(300790):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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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2 │宇瞳光学(30079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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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9 18:28│宇瞳光学(300790):关于部分回购专户库存股注销完成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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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回购专户库存股注销完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由“不超过 95,023,397 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94,581,905 股
(含本数)”。单一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上限由“不超过 20,961,044 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20,863,655 股(含
本数)”,且单一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认购数量加上其认购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之后股份数量的上限由“不超过 20,96
1,044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20,863,655 股(含本数)”。
2、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依据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中
关于发行数量的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68,000,000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30%。最终发行数量
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的基础上,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为保证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对于参与竞价过程的认购对象,单一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上限
不超过 15,000,000 股(含本数),且单一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认购数量加上其认购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之后股份数量
的上限不超过 15,000,000 股(含本数)。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或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本次股票发行数量、单一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认购数量的
上限、单一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认购数量加上其认购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之后股份数量的上限将相应调整。
二、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
具体内容为: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374,118,98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429,000 股后的 371,689,98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2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6 年 5月 20 日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回购专户库存股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回购专户库存股股份 2,429,000 股。近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回购专户库存股注销手续。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部分回购专户库存股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522,794,973 股调整至520,365,973 股,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发行数量上限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 95,023,397 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94,581,905 股(含本数),即不超过本次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为保证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对于参与竞价过程的认购对象,单一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上限
不超过 20,863,655 股(含本数),且单一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认购数量加上其认购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之后股份数量
的上限不超过 20,863,655 股(含本数)。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ff953c91-8392-4d2c-95cc-7b8fb2ea5e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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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9 18:26│宇瞳光学(300790):关于部分回购专户库存股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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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户库存股数量共计 2,429,000 股,占公司本次注销
前总股本的 0.46%。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回购专户库存股注销手续。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发行在外的部分 A股普通股,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
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 10.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截至2024 年 5月 5日,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429,000 股,最高成交价为 8.8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2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1,090,165 元(
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月 6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4-060)。
二、本次注销回购专户库存股的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6 年 5月 20 日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回购专户库存股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回购专户库存股股份 2,429,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披露的《关
于注销回购专户库存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注销回购专户库存股 2,429,000 股股份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回购股份注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63,422,997 12.13 63,422,997 12.1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59,371,976 87.87 456,942,976 87.81
三、总股本 522,794,973 100.00 520,365,973 100.00
注:上述数据若出现各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产生。
四、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专户库存股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
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
五、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项,
并在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及时披露。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e1df5230-d947-44ba-8d90-fbdd307883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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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2 19:24│宇瞳光学(30079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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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长张品光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 年 6月 2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近日收到张品光先生出具的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张品光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价格区 减持股数( 减持股份
(元/股) 间(元/股) 股) 占总股本
比例
(%)
张品光 集中竞价 2026 年 7 17.47 16.32-18.00 4,500,000 0.87
交易 月 29日至
2026 年 8
月 11 日
注: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以上计算公司总股本比例时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4,271,080 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张品光 合计持有股份 57,646,457 11.12 53,146,457 10.25
其中:无限售条 14,411,614 2.78 9,911,614 1.91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43,234,843 8.34 43,234,843 8.34
注:以上计算公司总股本比例时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4,271,080 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3、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fde63252-e755-4e30-97ca-c7f091058f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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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16:42│宇瞳光学(300790):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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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东莞市宇瞳光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821 号),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发行人: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769-89266655
3、电子邮箱:chentianfu@ytot.com
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联系部门:资本市场部
2、联系电话:021-80105925、0571-87902574
3、电子邮箱:zsecm@stocke.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1/5e75e9e3-26ca-43f3-a2ca-e8ea266064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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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16:42│宇瞳光学(300790):宇瞳光学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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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瞳光学(300790):宇瞳光学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1/5e28d859-518b-4baf-b47e-e57def732c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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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 16:30│宇瞳光学(30079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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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持股 5%以上股东张品光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
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期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押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大股东及其 (%) (%)
一致行动人
张品光 是 3,390,000 6.02 0.65 2024年 05 2026 年 8 国金证券
月 08 日 月 6日 股份
有限公司
张品光 是 3,360,000 5.97 0.64 2024年 05 2026 年 8 国金证券
月 21 日 月 6日 股份
有限公司
合计 - 6,750,000 11.99 1.29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份 占已 未质押股份 占未
(%) 量(股) 量(股) 股份 股本 限售和冻结 质押 限售和冻结 质押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股份 数量(股) 股份
(%) (%) 比例 比例
(%) (%)
张品光 56,306,457 10.77 20,545,100 13,795,100 24.50 2.64 13,795,100 100 42,511,357 100
张品章 4,707,167 0.90 3,220,000 3,220,000 68.41 0.62 3,220,000 100 1,487,167 100
合计 61,013,624 11.67 23,765,100 17,015,100 27.89 3.25 17,015,100 100 43,998,524 100
三、其他说明
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属可控范围内。公司
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及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相关文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7/25363564-ddea-491c-9e7e-1fca0c29a2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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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6:46│宇瞳光学(300790):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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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发行在外的部分 A股普通股,本
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
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 30.0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的相关公告。截至 2026 年 7月 24日,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
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截至 2026 年 7月 2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842,080 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
的 0.35%,最高成交价为 16.5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6.1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0,092,937.6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
次回购事项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
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
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本次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
》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按照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
下:
股份性质 变动前 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63,422,997 12.13 65,265,077 12.4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59,371,976 87.87 457,529,896 87.52
三、总股本 522,794,973 100.00 522,794,973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变动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相关说明
1、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
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
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9aec2c58-f431-4f29-9bfb-b4ac090a2a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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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17:18│宇瞳光学(300790):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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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发行在外的部分 A股普通股,本
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
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 30.0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 年 7月 23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1,842,080 股
,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35%,最高成交价为 16.5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6.1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0,092,937.60 元(不含
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既定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
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5985a450-c140-46a2-89d4-03d0b37cb6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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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17:18│宇瞳光学(300790):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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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
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2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
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6 年 7月 21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
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有比例(%)
1 张品光 57,646,457 11.03
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5,026,723 2.87
3 金永红 11,548,949 2.21
4 张浩 11,173,970 2.14
5 姜先海 8,273,661 1.58
6 何敏超 8,110,258 1.55
7 张伟 7,305,198 1.40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有比例(%)
8 林炎明 6,854,750 1.31
9 谷晶晶 6,092,663 1.17
1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5,917,020 1.13
公司-国泰海通创新成
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数。
二、公司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有比例(%)
1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5,026,723 3.27
2 张品光 14,411,614 3.14
3 张浩 11,173,970 2.43
4 姜先海 8,273,661 1.80
5 何敏超 8,110,258 1.77
6 张伟 7,305,198 1.59
7 谷晶晶 6,092,663 1.33
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5,917,020 1.29
公司-国泰海通创新成
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9 王宝光 5,647,648 1.23
10 张品章 4,707,167 1.02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数。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7b56a9fc-c5ce-46bb-b1f6-096535b955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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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2│宇瞳光学(30079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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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7月 22 日以微信、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品光先生召集并主持,
应参加董事 9名,实际参加董事 9名,公司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需要尽快召开
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基于对市场价值的判断和发展前景的信心,综合考虑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资本市场变化,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作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仍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3、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30.0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 150%。
本次回购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完成之日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公司股票价格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调整回购价格
上限。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价格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无法实施回购的,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5、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6、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自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的规定期限用于上述用途,未
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7、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含)。具体以公司公告回
购方案实施完毕之日的实际回购资金总额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8、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在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30.00 元/股(含)的条件下,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6,000.00 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
数为 200 万股,占当前总股本的 0.38%;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3,000.00 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为 100 万股,占当
前总股本的 0.19%。具体以公司公告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之日的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在回购期限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的,回购期限提
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已使用的回购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已使用的回购金额达到下限,则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回购方案的,则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果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的回购期限不
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项。上述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
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止。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相关授权的议案》
为确保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的顺利进行,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
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指定人员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后,可以在不
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公司和主承销商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向经确定的发行对象按照相关配售原则进行配售;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决定是否启动追加认购
及相关程序。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32922cce-5b6d-4ae4-b350-656f828670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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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2│宇瞳光学(300790):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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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瞳光学(300790):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e914d33a-1031-4f32-8708-65a9797428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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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2│宇瞳光学(30079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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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瞳光学(30079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3dfc2370-cfbc-4222-8940-db44b058af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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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7:04│宇瞳光学(30079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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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持股 5%以上股东张品光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
了解除质押及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1、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期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押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大股东及其 (%) (%)
一致行动人
张品光 是 6,300,000 10.93 1.21 2024年 05 2026 年 7 国金证券
月 06 日 月 16 日 股份
有限公司
张品光 是 3,750,000 6.51 0.72 2024年 05 2026 年 7 国金证券
月 08 日 月 16 日 股份
有限公司
合计 - 10,050,000 17.43 1.92 - -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据与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 是否为 是否 原质押起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用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押数量 持股份 司总 限售股 为补 始日 日 途
大股东及其 (股) 比例 股本 充质
一致行动人 (%) 比例 押
(%)
张品 是 10,155,100 17.62 1.94 否 否 2026 年 7 办理解除 国金证 偿还债
光 月 15 日 质押登记 券股份 务
之日 有限公
司
合计 - 10,155,100 17.62 1.94 - - - - - -
注: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份 占已 未质押股份 占未
(%) 量(股) 量(股) 股份 股本 限售和冻结 质押 限售和冻结 质押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股份 数量(股) 股份
(%) (%) 比例 比例
(%) (%)
张品光 57,646,457 11.03 20,440,000 20,545,100 35.64 3.93 20,545,100 100 37,101,357 100
张品章 4,707,167 0.90 3,220,000 3,220,000 68.41 0.62 3,220,000 100 1,487,167 100
合计 62,353,624 11.93 23,660,000 23,765,100 38.11 4.55 23,765,100 100 38,588,524 100
三、其他说明
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属可控范围内。公司
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及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相关文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0f0e8fb9-cd4d-43b8-b7fc-52b91cae69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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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40│宇瞳光学(30079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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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长张品光先生、董事古文斌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陈天富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长张品光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57,646,45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0781%,计划在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 7 月 17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6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 4,5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8648%。
2、董事古文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2,560,32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4920%,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7 月 17 日至 2026 年10 月 16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000 股,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961%。
3、高级管理人员陈天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2,377,98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570%,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 年 7月 17 日至2026 年 10 月 16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94,4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142%。
以上计算公司总股本比例时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2,429,000 股。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张品光先生、董事古文斌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陈天富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账户股份)的比例
张品光 57,646,457 11.0781%
古文斌 2,560,320 0.4920%
陈天富 2,377,989 0.4570%
合计 62,584,766 12.027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股权激励、增持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减持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 减持方式
购账户股份)的比例
张品光 4,500,000 0.8648% 集中竞价方式、大宗
古文斌 500,000 0.0961% 交易方式
陈天富 594,400 0.1142%
合计 5,594,400 1.0751%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7、其他:若减持期间内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依据公司股本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股东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张品光先生、古文斌先生、陈天富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
诺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
量的不确定性。
3、本次拟减持股东均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029783ac-9849-4414-9080-afa0efa39a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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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8:52│宇瞳光学(300790):浙商证券关于宇瞳光学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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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瞳光学(300790):浙商证券关于宇瞳光学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d5ac893b-bf7a-4944-96d0-5cd02cfb77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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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8:52│宇瞳光学(300790):浙商证券关于宇瞳光学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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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瞳光学(300790):浙商证券关于宇瞳光学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3c3e14fb-ee1e-450d-9ce5-4f5e3555d1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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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8:52│宇瞳光学(300790):宇瞳光学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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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瞳光学(300790):宇瞳光学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3b001511-a433-4c36-a06c-22cc940f41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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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14│宇瞳光学(300790):宇瞳光学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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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瞳光学(300790):宇瞳光学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96aaa39f-a473-4679-9222-5533a2f6a8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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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14│宇瞳光学(300790):浙商证券关于宇瞳光学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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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瞳光学(300790):浙商证券关于宇瞳光学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ad056741-57f0-4695-8a64-147ab93fbf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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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14│宇瞳光学(300790):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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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已于 2026 年 2 月为发行人出具了《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东莞市宇瞳光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以下简称《法律意见》)和《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为东莞市宇瞳光
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于 2026年 4 月出
具《补充法律意见(一)》;于 2026 年 6 月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二)》和《关于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三)》(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三)》)。
鉴于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调整情况,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对发行人的有关事项进行补充核查,并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
本补充法律意见仅就与本次发行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并不对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投资决策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补充
法律意见、《法律意见》和《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一)》《补充法律意见(二)》《补充法律意见(三)》中涉及该等内容时
,均为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或发行人的文件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
默示保证。本所并不具备核查并评价该等数据的适当资格。
本补充法律意见是对《法律意见》《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一)》《补充法律意见(二)》《补充法律意见(三)》的补充
,本补充法律意见应当和《法律意见》《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一)》《补充法律意见(二)》《补充法律意见(三)》一并使
用,《法律意见》《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一)》《补充法律意见(二)》《补充法律意见(三)》与本补充法律意见不一致的
部分,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为准。
除非本补充法律意见另有说明,《法律意见》《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一)》《补充法律意见(二)》《补充法律意见(
三)》对本次发行涉及的相关事项所发表的法律意见仍然有效;本所律师在《法律意见》《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一)》《
补充法律意见(二)》《补充法律意见(三)》中的声明事项仍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
本补充法律意见所使用的简称除另有说明外,均与《法律意见》《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一)》《补充法律意见(二)》
《补充法律意见(三)》中使用的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本所律师已在《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补充法律意见(二)》中披露了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情况。截至本补充法
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发行批准和授权的变化情况如下:
发行人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制定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发行人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实施2025 年年度权益分配
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
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
2026年 5月 26 日,发行人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发行人总
股本增加至 522,794,973 股。
根据《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 A股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等事
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本次股票发行数量、单一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认购数量的上限、单一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
人本次认购数量加上其认购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之后股份数量的上限将相应调整。
2026年 6月 9 日,发行人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关于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
限的公告》,鉴于发行人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由“不超过68,000,000股(含本数)”调整为
“不超过 95,023,397 股(含本数)”。单一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上限由“不超过 15,000,000 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20,961,044 股(含本数)”,且单一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认购数量加上其认购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之后股份数量的上限
由“不超过15,000,000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20,961,044股(含本数)”。
除上述调整外,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仍在有效
期内。
本补充法律意见经本所盖章以及本所律师和本所负责人签名,并签署日期后生效。
本补充法律意见正本一式四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add6fa59-5f2f-4180-90b2-882298281f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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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14│宇瞳光学(300790):浙商证券关于宇瞳光学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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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瞳光学(300790):浙商证券关于宇瞳光学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b840e4f9-08ea-43ec-b6c9-29a2d1c8e6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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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22│宇瞳光学(30079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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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持股 5%以上股东张品光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张品章先生将其所
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期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股东或第一 质押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大股东及其 (股) (%) (%)
一致行动人
张品章 是 490,000 10.41 0.09 2026年 01 2026年 06 上饶农村
月 14 日 月 10 日 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合计 - 490,000 10.41 0.09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股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份数量(股)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份 占已 未质押股份 占未
(%) 股份 股本 限售和冻结 质押 限售和冻结 质押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股份 数量(股) 股份
(%) (%) 比例 比例
(%) (%)
张品光 57,646,457 11.03 20,440,000 35.46 3.91 20,440,000 100 37,206,457 100
张品章 4,707,167 0.9 3,220,000 68.41 0.62 3,220,000 100 1,487,167 100
合计 62,353,624 11.93 23,660,000 37.94 4.53 23,660,000 100 38,693,624 100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据与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属可控范围内。公司
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及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相关文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3bc5bf63-4b19-4a25-81d4-3df6b92f35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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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22│宇瞳光学(300790):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份出售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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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解锁股
份已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于2023年10月12日召开的20
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于 2023 年 9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截至 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回购
股份已完成,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714,900 股,占公司当日总股本的 2.00%,
最高成交价为 16.1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6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99,988,306.23元(不含交易费用)。
3、2024 年 6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6,714,900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6月 11 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占公司过户当日总股本的 2.00%,过户价格为 7元/股。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
期不超过 48 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完成标的股票
过户之日起分批解锁,锁定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 30%、30%、40%。
4、2025 年 6月 26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出售完毕的公告》,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
批解锁股票 2,014,400 股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完毕。截至目前,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持有股份为 4,700,500 股。
5、2026 年 5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 2025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4股,不送红股。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6 年 6月 2日实施完毕。截至目前,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持有股份为 6,5
80,700 股。
6、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份锁定期于 2026年 6月 10日届满,解锁日为2026年 6月 11 日,可解锁股份数量为 2,820,25
8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4%。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份的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 2026 年 6 月 12 日,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解锁股票 2,820,202 股和第一批解锁股票 98 股共计 2,820,300
股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完毕,第二批解锁股票尚有 56 股零股受交易规则限制未能卖出,将计入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
划第三批股票解锁后一并处置。后续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约定进行相关税费缴纳、收益分
配等工作。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间,公司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
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c1029ff7-054e-4ab4-8b99-f24fe4d5f8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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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08:02│宇瞳光学(300790):关于收到《关于宇瞳光学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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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
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47d6089e-579a-4a8d-9373-6b70c61f40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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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22│宇瞳光学(300790):浙商证券关于宇瞳光学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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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瞳光学(300790):浙商证券关于宇瞳光学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90b6b750-f926-41fc-84a4-acbcf7b0b0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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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22│宇瞳光学(300790):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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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瞳光学(300790):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2700d69b-faa3-4f2f-905b-6c349796b1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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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22│宇瞳光学(300790):宇瞳光学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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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瞳光学(300790):宇瞳光学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24d8d7f7-52dd-4fe5-8e2b-778d6bdbaf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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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22│宇瞳光学(300790):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宇瞳光学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
│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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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瞳光学(300790):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宇瞳光学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59b045f1-5308-44dd-b435-f184c41e32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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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22│宇瞳光学(300790):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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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瞳光学(300790):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db6d231a-cbd2-42aa-a8c2-5a80074bac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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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22│宇瞳光学(300790):浙商证券关于宇瞳光学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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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瞳光学(300790):浙商证券关于宇瞳光学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196d513e-c06a-4473-b441-ddc795dd11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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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22│宇瞳光学(300790):宇瞳光学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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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瞳光学(300790):宇瞳光学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d547a0d5-de83-419b-b344-2c12a2f68c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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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22│宇瞳光学(300790):关于宇瞳光学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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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瞳光学(300790):关于宇瞳光学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68ae1596-1848-4e68-95df-e0136a8484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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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8:16│宇瞳光学(300790):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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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由“不超过 68,000,000 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95,023,397
股(含本数)”。单一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上限由“不超过 15,000,000 股(含本数)”调整为“20,961,044 股(含本数
)”,且单一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认购数量加上其认购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之后股份数量的上限由“不超过 15,000,00
0股(含本数)”调整为“20,961,044 股(含本数)”。
2、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依据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中
关于发行数量的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68,000,000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30%。最终发行数量
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的基础上,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为保证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对于参与竞价过程的认购对象,单一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上限
不超过 15,000,000 股(含本数),且单一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认购数量加上其认购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之后股份数量
的上限不超过 15,000,000 股(含本数)。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或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本次股票发行数量、单一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认购数量的
上限、单一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认购数量加上其认购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之后股份数量的上限将相应调整。
二、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
具体内容为: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374,118,98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429,000 股后的 371,689,98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2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374,118,981 股增至 522,794,973 股,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 68,000,000 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95,023,397 股(含本数),即不超过本次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为保证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对于参与竞价过程的认购对象,单一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上限
不超过 20,961,044 股(含本数),且单一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认购数量加上其认购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之后股份数量
的上限不超过 20,961,044 股(含本数)。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35e2413a-b74a-4869-83a6-b2a46f211f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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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6:24│宇瞳光学(300790):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份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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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月 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份锁定期
于 2026 年 6月 10 日届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于 2023 年 9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截至 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回购股份
已完成,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714,900 股,占公司当日总股本的 2.00%,最高
成交价为 16.1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6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99,988,306.23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及锁定期
2024 年 6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所持有的 6,714,900 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 年 6 月 11 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占公司过户当日总股本的 2.00%,过户价格为 7元/股。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不超过 48 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完成标的股票过
户之日起分批解锁,锁定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 30%、30%、40%。
2025 年 6月 26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出售完毕的公告》,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
解锁股票 2,014,400 股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完毕。截至目前,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持有股份为 4,700,500 股。
2026 年 5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 2025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4股,不送红股。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6 年 6月 2日实施完毕。截至目前,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持有股份为 6,580
,700 股。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份锁定期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届满,解锁日为 2026年 6月 11 日,可解锁股份数量为 2,820,
258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4%。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
(一)根据《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份锁定期即将届满,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6]25015340065 号),2025 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为338,1
74.04 万元,相比 2023 年度的营业收入 214,498.78 万元增长率为 57.66%,达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解锁期设定的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目标,且参与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已确定。
(二)根据《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
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择机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已解锁的标的股票并完成资金分配,或根据实际情况将已解锁的标的股票非交易
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不得在下列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在不违背政策要求的情况下,经管理委员会提议、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有效表决
权同意,本员工持股计划可变更实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未有效延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自行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在不违背政策要求的情况下,经管理委员会提议、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有效表
决权同意,本员工持股计划可终止实施。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
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0c5b455b-6225-435e-be45-0a954aa313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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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6:30│宇瞳光学(30079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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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持股 5%以上股东张品光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
了质押展期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展期 占其所 占公 是否为 是否 原质押起 原质押到 展期后到 质权人 质押用
名称 股 质 持股份 司总 限售股 为补 始日 期日 期日 途
股东或第 押数量 比例 股本 充质
一 (股) 比例 押
大股东及
其
一致行动
人
张品 是 3,640,00 6.31% 0.70% 否 否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中信证 债权类
光 0 5 5 5 券股份 投资
月 21 日 月 21 日 月 21 日 有限公
司
合计 - 3,640,00 6.31% 0.70% - - - - - - -
0
注: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份 占已 未质押股份 占未
(%) 量(股) 量(股) 股份 股本 限售和冻结 质押 限售和冻结 质押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股份 数量(股) 股份
(%) (%) 比例 比例
(%) (%)
张品光 57,646,457 11.03 20,440,000 20,440,000 35.46 3.91 20,440,000 100 37,206,457 100
张品章 4,707,167 0.90 3,710,000 3,710,000 78.82 0.71 3,710,000 100 997,167 100
合计 62,353,624 11.93 24,150,000 24,150,000 38.73 4.62 24,150,000 100 38,203,624 100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据与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属可控范围内。公司
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及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0629c080-c037-491b-b054-300bacc8e7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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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48│宇瞳光学(30079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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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因此,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374,118,981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429,000 股后的37
1,689,98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股,不送红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现金分红及转增股份总额、每 10 股现金红利及转增股本、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
如下:
(1)本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0 股*1元=(374,118,981-2,429,000)/10*1=37,168,
998.1 元(含税)。
本次实际转增的股份总额=(公司总股本-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0 股*4 股=(374,118,981-2,429,000)/10*4=148,675,992
股。
(2)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
37,168,998.1/374,118,981*10=0.993507元。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转增股份数量=本次实际转增股份数量/公司总股本*10 股=148,675,9
92/374,118,981*10=3.974029 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按公司总股本
折算的每股转增股份数量)=(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0993507 元)/(1+0.3974029)。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20 日召开
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
具体内容为:以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
0股派发现金红利 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股,不送红股。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
债转股、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为 2,429,000 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2025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1、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429,000 股后的 371,689,98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429,000 股后的 371,689,98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4
股。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374,118,981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522,794,973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6 月 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26 年 6月 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
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6 月 2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转增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一、限售条件 45,300,801 12.11 18,120,320 63,421,121 12.13
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 328,818,180 87.89 130,555,672 459,373,852 87.87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374,118,981 100.00 148,675,992 522,794,973 100.00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 522,794,973 股摊薄计算,公司 2025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47 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现金分红及转增股份总额、每 10 股现金红利及转增股本、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
如下:
(1)本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0 股*1元=(374,118,981-2,429,000)/10*1=37,168,
998.1 元(含税)。
本次实际转增的股份总额=(公司总股本-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0 股*4 股=(374,118,981-2,429,000)/10*4=148,675,992
股。
(2)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
37,168,998.1/374,118,981*10=0.993507元。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转增股份数量=本次实际转增股份数量/公司总股本*10 股=148,675,9
92/374,118,981*10=3.974029 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按公司总股本
折算的每股转增股份数量)=(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0993507 元)/(1+0.3974029)。
九、咨询办法
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靖海东路 99 号
联系人:许丹虎
联系电话:0769-89266655
传真:0769-89266656
十、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e6cc5281-aa49-482b-937b-1891a0d8c9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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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38│宇瞳光学(300790):关于注销回购专户库存股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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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专户库存股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规定,本次回购专户库存股股份 2,429,000
股将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374,118,981 股变更为 371,689,981 股,注册资本由 374,118,981 元变更为3
71,689,981 元。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户库存股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
知债权人如下:
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
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
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
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
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靖海东路 99 号
2、申报时间:自 2026 年 5月 20 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内(9:00-17:00)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769-89266655
5、邮箱:chentianfu@ytot.cn;tzb-1@ytot.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c8e6d004-e44a-447a-b87f-79f0b0893d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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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38│宇瞳光学(30079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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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瞳光学(30079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7386ba93-9c94-4a69-8a76-f3769ebfa5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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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38│宇瞳光学(300790):宇瞳光学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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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以下
简称“本所”)接受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瞳光学”)的委托,指派周姗姗、李莎莎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
师”)出席宇瞳光学 2025 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
、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
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
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会由宇瞳光学董事会根据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召集,宇瞳光学已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相关网站上分别刊登了《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在法定期限内公
告了有关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登记事项等相关事项。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三)1
4:30 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靖海东路 99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则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
26 年 5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宇瞳光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一)宇瞳光学董事会与本所律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了
验证,并登记了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名称(或姓名)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经验证、登记: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7人,均为截至 2026 年 5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宇瞳光学股东,该等股东持有及代表的股份总数 58,549,786 股
,占宇瞳光学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523%(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374,118,981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2,429,000 股,该
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71,689,981 股。)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还有宇瞳光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计 192 人,代表股份数 7,582,563
股,占宇瞳光学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00%(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
上述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的合法性已经得到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
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1、现场会议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审议的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表决时由两名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股
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计票和监票。本次股东会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2、网络投票表决程序
宇瞳光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部分股东在有效时间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行使了表决权。
(二)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66,085,5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292%;反对 38,400 股;弃权 8,40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749,8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3997%;反对 38,400 股;弃权 8
,400 股。
2、审议《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66,084,3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274%;反对 38,400 股;弃权 9,60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748,6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3844%;反对 38,400 股;弃权 9
,600 股。
3、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66,084,3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4%;反对 41,400 股;弃权 6,60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748,6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3844%;反对 41,400 股;弃权 6
,600 股。
4、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66,083,1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6%;反对 39,400 股;弃权 9,80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747,4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3690%;反对 39,400 股;弃权 9
,800 股。
5、审议《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65,563,5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00%;反对 561,050 股;弃权 7,70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227,8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2.7052%;反对 561,050 股;弃权
7,700 股。
6、审议《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7,733,2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68%;反对 55,900 股;弃权 7,50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733,2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1868%;反对 55,900 股;弃权 7
,500 股。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7、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66,087,1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7%;反对 38,400 股;弃权 6,80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751,4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4203%;反对 38,400 股;弃权 6
,800 股。
8、审议《关于注销回购专户库存股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66,086,2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3%;反对 38,500 股;弃权 7,60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750,5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4087%;反对 38,500 股;弃权 7
,600 股。
9、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66,087,3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320%;反对 38,400 股;弃权 6,60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751,6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4228%;反对 38,400 股;弃权 6
,600 股。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
会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0d92e4f0-ef1d-4a33-924c-8c0d5de3b9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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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0│宇瞳光学(300790):关于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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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兼副总经理林炎明先生、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张品章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东莞市宇瞳光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持股 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
告》,近日收到林炎明先生及张品章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林炎明先生及张品章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
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价格区 减持股数( 减持股份
(元/股) 间(元/股) 股) 占总股本
比例
(%)
林炎明 集中竞价 2026 年 4 32.89 24.72-36.23 1,619,950 0.44
交易 月 7 日至
2026 年 5
月 13 日
张品章 集中竞价 2026 年 4 30.71 25.13-35.98 1,000,000 0.27
交易 月 3 日至
2026 年 5
月 14 日
注: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以上计算公司总股本比例时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2,429,000 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林炎明 合计持有股份 6,516,200 1.75 4,896,250 1.32
其中:无限售条 1,629,050 0.44 9,100 0.0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4,887,150 1.31 4,887,150 1.31
张品章 合计持有股份 4,362,262 1.17 3,362,262 0.90
其中:无限售条 4,362,262 1.17 3,362,262 0.9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上表中数值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以上计算公司总股本比例时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2,429,000 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3、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8373172d-04e1-47f6-8067-b182eb726d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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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48│宇瞳光学(30079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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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瞳光学(30079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3c34e266-3eea-4ce4-bd72-5594099c3b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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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8:14│宇瞳光学(30079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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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持股 5%以上股东张品光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张品章先生将其所
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1、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期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股东或第一 质押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大股东及其 (股) (%) (%)
一致行动人
张品章 是 990,000 25.77 0.26 2023年 05 2026年 04 招商证券
月 04 日 月 27 日 股份有限
公司
张品章 是 190,000 4.95 0.05 2024年 01 2026年 04 招商证券
月 31 日 月 27 日 股份有限
公司
张品章 是 320,000 8.33 0.09 2024年 02 2026年 04 招商证券
月 05 日 月 27 日 股份有限
公司
合计 - 1,500,000 39.05 0.40 - - -
2、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用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为补 日 日 途
大股东及其 (股) 比例 比例 充质
一致行动人 (%) (%) 押
张品 是 1,100,000 28.63 0.29 否 否 2026 年 4 办理解除 招商证券 偿还债
章 月 28 日 质押登记 股份有限 务
之日 公司
注:1、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份 占已 未质押股份 占未
(%) 量(股) 量(股) 股份 股本 限售和冻结 质押 限售和冻结 质押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股份 数量(股) 股份
(%) (%) 比例 比例
(%) (%)
张品光 41,176,041 11.01 14,600,000 14,600,000 35.46 3.90 14,600,000 100 26,576,041 100
张品章 3,842,262 1.03 3,050,000 2,650,000 68.97 0.71 2,650,000 100 1,192,262 100
合计 45,018,303 12.04 17,650,000 17,250,000 38.32 4.61 17,250,000 100 27,768,303 100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据与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属可控范围内。公司
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及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相关文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c5effec-8cd0-462a-8f7e-f8c7529374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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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1│宇瞳光学(300790):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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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瞳光学(30079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f5db21f-6e69-48d8-997c-d925d91ae8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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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1│宇瞳光学(300790):关于注销回购专户库存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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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回购专户库存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发行在外的部分 A股普通股
,截至 2024 年 5 月 5 日,公司回购期限届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429,000 股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规定,本次回购专户库存股股份 2,429
,000 股将予以注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a2c59cd-767f-4d64-b96f-8a67e1dfee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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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1│宇瞳光学(300790):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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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瞳光学(30079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653ae63-67da-40b1-80f5-8b27e60fab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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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1│宇瞳光学(30079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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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瞳光学(30079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00abd6e-e8ba-47ed-8ea9-ec6499d754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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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1│宇瞳光学(30079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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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17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品光先生召集并主
持,应参加董事 9名,实际参加董事 9名,公司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杨金才先生、阎磊先生、刘冰女士分别提交了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并且将在 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查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审查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
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
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展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展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中子议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专户库存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专户库存股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公司章程》
。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审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9318950-883f-4eb0-9656-1e1a9b1929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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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0│宇瞳光学(300790):宇瞳光学2025年内控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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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宇瞳光学”)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宇瞳光学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宇瞳光学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福州市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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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0│宇瞳光学(30079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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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瞳光学(30079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a9959c5-cf65-4995-9179-a91eabf208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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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0│宇瞳光学(300790):浙商证券关于宇瞳光学2025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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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瞳光学(300790):浙商证券关于宇瞳光学2025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6f06dff-d820-4d24-ab43-0fb896052d2c.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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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宇瞳光学: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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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35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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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宇瞳光学: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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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35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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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宇瞳光学: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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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492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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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宇瞳光学: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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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162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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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宇瞳光学: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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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82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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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宇瞳光学: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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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81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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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宇瞳光学: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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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35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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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宇瞳光学: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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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33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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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宇瞳光学: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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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916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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