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91 仙乐健康 更新日期:2026-03-3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3-30 18:12 │仙乐健康(300791):关于“仙乐转债”回售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
├─────────┼──────────────────────────────────────────────┤
│2026-03-27 17:16 │仙乐健康(300791):关于“仙乐转债”回售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
├─────────┼──────────────────────────────────────────────┤
│2026-03-27 17:14 │仙乐健康(300791):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
├─────────┼──────────────────────────────────────────────┤
│2026-03-26 16:38 │仙乐健康(300791):关于“仙乐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
├─────────┼──────────────────────────────────────────────┤
│2026-03-25 17:04 │仙乐健康(300791):关于“仙乐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
│2026-03-24 18:42 │仙乐健康(300791):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3-24 18:42 │仙乐健康(30079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3-24 18:42 │仙乐健康(300791):关于仙乐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3-24 18:42 │仙乐健康(300791):2026-034 关于仙乐转债回售的公告 │
├─────────┼──────────────────────────────────────────────┤
│2026-03-24 18:42 │仙乐健康(300791):2026-035 关于仙乐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
─────────┬────────────────────────────────────────────────
2026-03-30 18:12│仙乐健康(300791):关于“仙乐转债”回售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1.890元/张(含息、税)
2、回售条件满足日:2026年 3月 24日
3、回售申报期:2026年 3月 30日至 2026年 4月 3日
4、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年 4月 9日
5、回售款划拨日:2026年 4月 10日
6、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年 4月 13日
7、回售期内暂停转股
8、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9、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1.890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仙乐转债”。截至目前,“仙乐转债”的收盘
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年 2月 3日至 2026年 3月 24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
于当期“仙乐转债”转股价格 31.86 元/股的 70%,即 22.30 元/股,且“仙乐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仙乐健康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仙乐转债”
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现将“仙乐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条件回售条款的约定如下: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
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
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仙乐转债”目前正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且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2 月 3日至 2026年 3月 24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低于当期“仙乐转债”转股价格(31.86元/股)的 70%,即 22.30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仙乐转债”回售条款生
效。
2、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2.00%(“仙乐转债”第 6个计息年度,即 2025年 4月 19日至 2026年 4月 18日的票面利率),t=345天(2025年 4月
19日至 2026年 3月 30日,算头不算尾,其中 2026年 3月 30日为回售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IA=100×2.00%×345/365=1.890元/张(含税)。
由上可得“仙乐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1.890元/张(含息、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
612 号)、《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5号)及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①对于持有“仙乐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各兑付派发机
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1.512 元/张;②对于持有“仙乐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
QFII和 RQFII),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
第 5号),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 101.890元/张;③对于持有“仙乐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应自行缴纳所得税,公司不代
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 101.890元/张,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3、回售权利
“仙乐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仙乐转债”。“仙乐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
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申报期间、回售价格、
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 15个交易日。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
阅。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仙乐转债”持有人应在 2026 年 3月 30 日至 2026 年 4 月 3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消。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
内)。“仙乐转债”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发
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仙乐转债”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仙乐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6年4月 9日,回售款划拨日为
2026年 4月 10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 2026年 4月 13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仙乐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仙乐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转托管、回售等两项或
以上业务申请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回售、转托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a505cfce-9add-4def-8816-6c967336fc22.PDF
─────────┬────────────────────────────────────────────────
2026-03-27 17:16│仙乐健康(300791):关于“仙乐转债”回售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
仙乐健康(300791):关于“仙乐转债”回售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31ea7ca3-92a1-4259-9cf5-871a9362f1ce.PDF
─────────┬────────────────────────────────────────────────
2026-03-27 17:14│仙乐健康(300791):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
仙乐健康(300791):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04a9d2e8-20b6-4f39-bcc5-db6db7443687.PDF
─────────┬────────────────────────────────────────────────
2026-03-26 16:38│仙乐健康(300791):关于“仙乐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
仙乐健康(300791):关于“仙乐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c6b079e6-bce8-4fde-9dd8-31999a6cdbb1.PDF
─────────┬────────────────────────────────────────────────
2026-03-25 17:04│仙乐健康(300791):关于“仙乐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1.890元/张(含息、税)
2、回售条件满足日:2026年 3月 24日
3、回售申报期:2026年 3月 30日至 2026年 4月 3日
4、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年 4月 9日
5、回售款划拨日:2026年 4月 10日
6、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年 4月 13日
7、回售期内暂停转股
8、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9、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1.890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仙乐转债”。截至目前,“仙乐转债”的收盘
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年 2月 3日至 2026年 3月 24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
于当期“仙乐转债”转股价格 31.86 元/股的 70%,即 22.30 元/股,且“仙乐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仙乐健康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仙乐转债”
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现将“仙乐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条件回售条款的约定如下: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
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
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仙乐转债”目前正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且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2 月 3日至 2026年 3月 24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低于当期“仙乐转债”转股价格(31.86元/股)的 70%,即 22.30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仙乐转债”回售条款生
效。
2、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2.00%(“仙乐转债”第 6个计息年度,即 2025年 4月 19日至 2026年 4月 18日的票面利率),t=345天(2025年 4月
19日至 2026年 3月 30日,算头不算尾,其中 2026年 3月 30日为回售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IA=100×2.00%×345/365=1.890元/张(含税)。
由上可得“仙乐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1.890元/张(含息、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
612 号)、《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5号)及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①对于持有“仙乐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各兑付派发机
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1.512 元/张;②对于持有“仙乐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
QFII和 RQFII),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
第 5号),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 101.890元/张;③对于持有“仙乐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应自行缴纳所得税,公司不代
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 101.890元/张,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3、回售权利
“仙乐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仙乐转债”。“仙乐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
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申报期间、回售价格、
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 15个交易日。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
阅。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仙乐转债”持有人应在 2026 年 3月 30 日至 2026 年 4 月 3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消。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
内)。“仙乐转债”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发
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仙乐转债”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仙乐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6年4月 9日,回售款划拨日为
2026年 4月 10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 2026年 4月 13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仙乐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仙乐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转托管、回售等两项或
以上业务申请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回售、转托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3d50c1fd-b978-4edb-b630-73088421dd63.PDF
─────────┬────────────────────────────────────────────────
2026-03-24 18:42│仙乐健康(300791):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
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专字(2026)第003号
致: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贵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乐健康”或“公司”)的委托,以法
律顾问的身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
精神,为仙乐健康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事项出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
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 声明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信达声明如下:
1、公司已向信达作出承诺,其已向信达律师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和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
料、书面说明、书面确认或口头证言等文件;发行人在向信达提供文件时并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发行人所提
供的所有文件上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均为相关当事人或其合法授权的人所签署;其中,文件材料为副本或者复印件的,所有副
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2、信达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以及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对于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而又无法独立支持的事实,信达律师依赖有关政府部门、发行人或有关具有证明性质的材料发表法
律意见。
3、信达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
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
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信达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事项的必备文件之一,随其他申请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开披露,并依
法对出具的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之目的而使用,非经信达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被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6、基于以上所述,信达律师根据《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
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仙乐转债”的上市情况
(一)公司内部的批准和授权
仙乐健康于2020年10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0年11月11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未来三
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
案》《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要求,仙乐健康于2020年1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审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17-2019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
议案》。
根据仙乐健康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仙乐健康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
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
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021年3月23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同意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1〕927号),同意仙乐健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仙乐健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1,024.89万张,每张面值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489.29万元,仙乐健康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5月14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简称为“仙乐转债”,债券代码为“123113”,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为2021年4月19日至2027年4月18日
(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
二、本次回售的相关情况
(一)关于回售的规定和约定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募集说明书可以约定回售条款,规定可转债持有人可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将所持可转债回售给发
行人”。
根据《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规定,“可转债持有人可以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重组报告书约定的条件和价格,将所持全部或者部
分无限售条件的可转债回售给上市公司”。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
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
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
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
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二)关于本次回售触发情形
根据《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告编码:2021-03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
续的起止日期为 2021 年 4月 19日至 2027 年 4月 18 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仙乐转债”目前正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
。
根据《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仙乐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码:2025-101),自 2025年 12月 9日起,“仙
乐转债”调整后转股价格为31.86 元/股。根据公司提供的书面确认并经核查,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2月 3日至 2026年 3月 24日连
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仙乐转债”转股价格31.86元/股的 70%,即 22.30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仙乐
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