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91 仙乐健康 更新日期:2025-10-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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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6:22 │仙乐健康(300791):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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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6:22 │仙乐健康(300791):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和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备案凭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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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7:24 │仙乐健康(30079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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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7:24 │仙乐健康(300791):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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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7:24 │仙乐健康(30079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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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7:24 │仙乐健康(300791):终止实施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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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7:24 │仙乐健康(30079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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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7:24 │仙乐健康(300791):关于终止《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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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7:24 │仙乐健康(30079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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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5:44 │仙乐健康(300791):关于参加广东辖区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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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6:22│仙乐健康(300791):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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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仙乐转债”(债券代码:123113)转股期为 2021年 10月 25日至 2027年 4月 18日;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为 31.82元/股
。
2、2025年第三季度,共有 0张“仙乐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 0元人民币),合计转成 0股“仙乐健康”股票(股票代
码:300791)。
3、截至 2025年第三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债为 10,248,194张,剩余可转债票面总金额为 1,024,819,400元人民币。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927号)同意注册,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乐健康”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02
4.89万张,每张面值 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2,489.29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1,616
.75万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
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
足 102,489.29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102,489.29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年 5月 1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仙乐转债”,债券
代码“123113”。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 4月
23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 10月25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7年 4月 18日)止,即自 2021年10
月 25日至 2027年 4月 18日。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5年第三季度,“仙乐转债”因转股减少 0元人民币(即 0张),共计转换成“仙乐健康”股票 0股;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
,“仙乐转债”余额为1,024,819,400元人民币(即 10,248,194张)。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股份变动情况
2025年 6月 30 日 本次变动增减 2025年 9月 30 日
(+,-)
数量(股) 比例% 可转债 其他 小计 数量(股) 比例 %
转股
一、有 51,440,775 16.70 0 -646,712 -646,712 50,794,063 16.53
限售条
件股份
高管锁 47,523,875 15.43 0 105,000 105,000 47,628,875 15.50
定股
股权激 3,916,900 1.27 0 -751,712 -751,712 3,165,188 1.03
励限售
股
二、无 256,629,897 83.30 0 -105,000 -105,000 256,524,897 83.47
限售条
件股份
三、股 308,070,672 100.00 0 -751,712 -751,712 307,318,960 100.00
份总数
如下:
注:本次其他变动增减主要系因公司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股份及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增持公司股份所致。
三、 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4-8998 3800
四、 备查文件
1、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仙乐健康”股本结构表;
2、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仙乐转债”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6c784a48-c070-40a9-b464-02f3dc56c8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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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6:22│仙乐健康(300791):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和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备案凭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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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乐健康(300791):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和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备案凭证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cada4d30-9ac6-4adf-acf8-868c989c9b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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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7:24│仙乐健康(30079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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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年 9月 26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25年 9月 22日以电子邮件、微信信息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及其他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培青先生召集和主持,应
出席董事 8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回收表决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 2025 年 9月 26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9.71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 23名激励对象授予 364,000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再符合当前实际情况,继续实施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激励目的和效
果,同意终止《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结果:董事林培青、陈琼、姚壮民、赵酉酉回避表决;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关于终止〈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
意见书》。
三、备查文件
1、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6795ed38-ffdb-4557-b33d-5c7837b298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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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7:24│仙乐健康(300791):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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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乐健康”、“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
25 年 9 月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认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 2025年 9
月 26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以 9.71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 23名激励对象授予 364,000 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和《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核查方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
的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材料。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拟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规则》《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含公司独立董事。
3、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
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f89dcc15-1893-4b02-9706-8fa2528fbd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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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7:24│仙乐健康(30079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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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一、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姓名 职务 国籍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占公司股本
性股票数量 拟授出权益数 总额比例
(股) 量的比例
Sara Lesina 仙乐欧洲总经理 意大利 6,500 0.26% 0.002%
Mark Dewis 仙乐美洲总经理 美国 32,500 1.32% 0.011%
FENG 营养健康研究部 澳大利亚 26,000 1.06% 0.008%
HAOTIAN 负责人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99,000 12.18% 0.097%
(共20人)
合计 364,000 14.83% 0.12%
注:1、上表中涉及的“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2,455,180股;
2、上表中涉及的“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的数据以2025年9月20日的股本总额为准,为307,318,960股。
二、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名单及职务
序号 姓名 职务
1 许鹏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 王华云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 许伟沂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 罗昭昆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 李楠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 李招焕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7 李悦恒 管理人员
8 黄盼 管理人员
9 邱婧 管理人员
10 张云 管理人员
11 周庆杲 管理人员
12 杨耀荣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3 张逸闻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序号 姓名 职务
14 黄娴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5 杨文欢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6 李敏杰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7 闾陈立 管理人员
18 谢盈瑜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9 张美彬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0 朱少钦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注:上述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姓名以激励对象本人身份证件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fa5c5614-ec88-4f85-a891-5de22aee34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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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7:24│仙乐健康(300791):终止实施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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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F, TaiPing Fiance Tower, Yitian Road 6001,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P. R. China电话(Tel.):(0755) 88265
288 传真(Fax.):(0755)88265537
网址(Website):https://www.sundiallawfirm.com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实施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信达持股字(2025)第 010号
致: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乐健康”或“公司”)的委托,以特
聘专项法律顾问的身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仙乐健
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仙乐健康终止实施中长期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终止”)出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 声明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声明如下:
1、公司已向本所作出承诺,其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真实的、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
头证言;保证其所提供的文件材料和所作的陈述是真实的、完整的;文件原件上的签字和盖章均是真实的,副本及复印件与正本和原
件一致,并无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2、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以及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对于
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而又无法独立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有关具有证明性质的材料发表法律意见。
3、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
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终止的必备文件之一,随同其他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开披露,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终止相关事项之目的而使用,非经本所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被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6、基于以上所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二部分 正文
一、本次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授权和批准
1、2023年 10月 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仙乐健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仙乐
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认为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持股计划的情形。
2、2023年 10月 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仙乐健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并拟定《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拟参
加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及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已回避表决。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认为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3、2023年 10月 25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就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并听取员工意见,表决通过了《关于<仙乐
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4、2023年 11月 2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5、2025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长期员工持
股计划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议案》,并相应修订《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和《仙乐
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中的相关内容。拟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及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
董事已回避表决。
6、2025 年 2 月 7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相关文件的
议案》,并相应修订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和《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中的相关
内容,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二、终止本次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授权和批准
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鉴于当前市
场环境、公司的具体情况与制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再符合当前实际情况,继续实施本员工持
股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激励目的和效果,董事会同意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关联董事已根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终止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事项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终止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关于上
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仙乐
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终止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终止
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仙乐健康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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