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92 壹网壹创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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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58 │壹网壹创(300792):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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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6 │壹网壹创(30079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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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1 │壹网壹创(30079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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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9 │壹网壹创(300792):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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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4 │壹网壹创(30079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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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2 │壹网壹创(30079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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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7:12 │壹网壹创(30079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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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6:02 │壹网壹创(300792):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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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12:42 │壹网壹创(30079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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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0 │壹网壹创(30079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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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58│壹网壹创(300792):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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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
1.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月 7日披露的《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预案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
交易方案或者对交易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正在持续推进过程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本次交易后但尚未发出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股东会通知前,每三
十日发布一次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
一、本次交易的情况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杨光宏、北京声名鹊起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鹊起电子商务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声名电子商务中心(有限合伙)、青岛静衡中道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称“交易对方”)购买北京联世传奇
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
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2月 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暂不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召开
股东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2月 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026 年 3 月 9 日、2026 年 4 月 8 日,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
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始终持续推进各项相关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交易各方仍在有序开展本次
交易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事宜。
待上述工作全部完成后,公司将适时召开董事会会议,对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予以披露,同时将另行发布股东会通知
,提请股东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本
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ead8e08c-9df4-4e33-b9ef-6e99c8998e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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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6│壹网壹创(30079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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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 年 4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236,942,730 股为基数,
向公司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3,171,982.20 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
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本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基数,维持“分配比例(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36,942,73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4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1.26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
【注】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8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4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5月 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787 林振宇
2 02*****653 吴舒
3 08*****112 东台网创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4 02*****659 张帆
5 02*****616 卢华亮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4月 23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对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履行相应的调整程序。公司将根据《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的相关
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履行相应调整程序。
2、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本企
业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
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减持数量应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的调整。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白杨街道科技园路 520 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冯倩雯
咨询电话:0571-85088289
传真电话:0571-8508828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c34de30-6bba-42b1-b534-838677ee61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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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1│壹网壹创(30079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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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网壹创(30079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d47f6d6-a3a2-4607-8996-cfc6e2b629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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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9│壹网壹创(300792):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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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在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8765846-6a32-4ef1-ba9c-6a7ea7e15e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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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4│壹网壹创(30079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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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网壹创(30079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8f50eabb-8bcb-43ff-9bfa-6957e31ff6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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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2│壹网壹创(30079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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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三新路 118 号国际金融中心汇西一区 1幢办公楼 3楼、6-12楼
310000电话:0571-87901110 传真:0571-87901500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6H0489号致: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网壹创”或“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
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壹网壹创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壹网壹创本次股东会所涉
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6年 3月 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6年 4月20 日下午 14 点 30 分;召开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
钱塘新区白杨街道科技园路 520号 5 楼公司会议室。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会
的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6年 4月 20日 9:15-15:00。
(三)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及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1、《关于公司全资子(孙)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
12、《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四)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15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经大会秘书处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 158人,共计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0,147,314股
,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7073%。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 人,持股数共计118,235,316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004%
。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共计 15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1,911,998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69%。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
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信息公司验证。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 153 人,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1人,通过网络投票 152人,代表股份数共计 1,912,098
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70%。
本所律师认为,壹网壹创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有权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会
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
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20,083,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9%,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848,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644%。
2、《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120,087,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6%,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852,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945%。
3、《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120,076,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3%,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841,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140%。
4、《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6,979,4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33%,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805,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3999%。
5、《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120,067,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4%,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832,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172%。
6、《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119,676,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78%,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440,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3543%。
7、《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16,996,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57%,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822,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151%。
8、《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及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120,049,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7%,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814,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915%。
9、《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24,049,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03%,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818,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798%。
1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120,084,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473%,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848,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905%。
11、《关于公司全资子(孙)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119,984,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46%,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749,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4921%。
12、《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120,080,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442%,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845,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918%。
本次股东会已就全部议题进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关联股东就相应议题已回避表决。本次股东会没有对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
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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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7:12│壹网壹创(30079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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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张帆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年12月23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
。持有公司17,493,8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3831%)的 5%以上股东张帆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
公司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5,923,5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0%)。
近日,公司收到张帆女士出具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减持时间自 2026 年 1
月 16 日至 2026 年 4 月 15日止。截至 2026 年 4 月 15 日,张帆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31.9427 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 0.9789%。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约定的股数。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等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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