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92 壹网壹创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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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4 │壹网壹创(30079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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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2 │壹网壹创(30079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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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7:12 │壹网壹创(30079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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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6:02 │壹网壹创(300792):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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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12:42 │壹网壹创(30079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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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0 │壹网壹创(30079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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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7 │壹网壹创(300792):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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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5 │壹网壹创(300792):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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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19 │壹网壹创(30079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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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19 │壹网壹创(30079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宋成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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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4│壹网壹创(30079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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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网壹创(30079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8f50eabb-8bcb-43ff-9bfa-6957e31ff6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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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2│壹网壹创(30079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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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三新路 118 号国际金融中心汇西一区 1幢办公楼 3楼、6-12楼
310000电话:0571-87901110 传真:0571-87901500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6H0489号致: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网壹创”或“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
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壹网壹创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壹网壹创本次股东会所涉
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6年 3月 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6年 4月20 日下午 14 点 30 分;召开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
钱塘新区白杨街道科技园路 520号 5 楼公司会议室。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会
的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6年 4月 20日 9:15-15:00。
(三)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及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1、《关于公司全资子(孙)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
12、《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四)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15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经大会秘书处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 158人,共计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0,147,314股
,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7073%。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 人,持股数共计118,235,316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004%
。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共计 15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1,911,998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69%。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
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信息公司验证。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 153 人,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1人,通过网络投票 152人,代表股份数共计 1,912,098
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70%。
本所律师认为,壹网壹创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有权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会
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
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20,083,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9%,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848,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644%。
2、《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120,087,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6%,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852,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945%。
3、《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120,076,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3%,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841,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140%。
4、《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6,979,4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33%,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805,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3999%。
5、《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120,067,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4%,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832,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172%。
6、《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119,676,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78%,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440,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3543%。
7、《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16,996,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57%,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822,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151%。
8、《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及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120,049,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7%,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814,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915%。
9、《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24,049,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03%,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818,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798%。
1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120,084,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473%,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848,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905%。
11、《关于公司全资子(孙)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119,984,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46%,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749,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4921%。
12、《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120,080,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442%,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845,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918%。
本次股东会已就全部议题进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关联股东就相应议题已回避表决。本次股东会没有对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
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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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7:12│壹网壹创(30079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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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张帆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年12月23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
。持有公司17,493,8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3831%)的 5%以上股东张帆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
公司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5,923,5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0%)。
近日,公司收到张帆女士出具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减持时间自 2026 年 1
月 16 日至 2026 年 4 月 15日止。截至 2026 年 4 月 15 日,张帆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31.9427 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 0.9789%。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约定的股数。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具体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张帆女士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2026年 1月-2026年 2,319,427 0.9789%
张帆 集中竞价 44.8850 2,319,427 0.9789%
4月
合计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及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的股份。
2、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张帆女士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张帆 合计持有股份 1,749.38 7.3831 1,517.44 6.404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49.38 7.3831 1,517.44 6.404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张帆女士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
规则的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公司股份。
2、张帆女士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
的减持计划一致。
3、张帆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
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帆女士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约定的股数。
5、在本次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正在进行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事项,该事项进展情况详见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本次减持与前述重大事项无关联性。
三、备查文件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张帆女士出具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8043f44a-ad07-4517-b629-54df624f42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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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6:02│壹网壹创(300792):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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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网壹创(300792):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fdae2adc-edf6-4607-bbe2-9332be59d8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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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12:42│壹网壹创(30079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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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4,251,488.93 元,按 2025 年度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425,148.89 元后,加上期初的未分配利润 555,442,592.58 元,加上上海网杰科技有限
公司 2024 年出表剩余股权按权益法追溯调整影响未分配利润-288,297.95 元,扣除 2024 年度派发现金股利 23,660,304.48 元,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报表可分配利润为 553,320,330.19 元,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 1,184,941,673.11 元。按
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同时为了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拟定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236,942,730 股为基数,向公司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4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3,171,982.2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导致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本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维持“分配比例(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
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33,171,982.20 元,金额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84%。
三、2025 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3,171,982.20 23,694,273.00 31,967,458.79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50,008,371.46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07,563,027.52 75,993,894.23 107,934,237.84
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8,422,318.52 11,271,197.27 16,663,561.90
营业收入(元) 1,073,013,241.29 1,235,809,991.27 1,287,615,184.8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1,184,941,673.11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553,320,330.19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 ?是 □否
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88,833,713.99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50,008,371.46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97,163,719.86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138,842,085.45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36,357,077.69
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1.01%
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
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 否
规则》第 9.4条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及回购注销总额合计为 138,842,085.45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说明
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
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
理性。
2、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财务指标情况: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金额(元) 占总资产比 金额(元) 占总资产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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