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93 佳禾智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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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06 │佳禾智能(300793):关于不向下修正佳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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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04 │佳禾智能(300793):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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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6:42 │佳禾智能(300793):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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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6:10 │佳禾智能(300793):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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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17:04 │佳禾智能(30079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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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8:28 │佳禾智能(300793):关于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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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8:40 │佳禾智能(30079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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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52 │佳禾智能(300793):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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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36 │佳禾智能(300793):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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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4 │佳禾智能(300793):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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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06│佳禾智能(300793):关于不向下修正佳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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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2026年7月17日,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46元/股)的85%的情形,触发“佳禾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
2、2026年7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佳禾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
定本次不行使“佳禾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同时在未来六个月(2026年7月20日至2027年1月19日)内,如再次触发“佳
禾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情形,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7年1月20日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佳禾转债”的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佳禾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82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4年1月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004万张可转换公司
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0,4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1月2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佳禾转债”,债券代码“123237”,转股期限为2024年7月10日至2030年1月3日。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1.75元/股。
2、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公司
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2024年5月29日,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佳禾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5月29日起由原21.75元/股调整为21.60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3、202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
案》,股东大会同意向下修正“佳禾转债”转股价格,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向下修正“佳禾转债”
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佳禾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3.58元/
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16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71)。
4、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公
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2025年6月3日,公司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佳禾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6月3日起由原13.58元/股调整为13.46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约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
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
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发行人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
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6年7月17日,“佳禾转债”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佳禾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基于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公司
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
行使“佳禾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同时在未来六个月(2026年7月20日至2027年1月19日)内,如再次触发“佳禾转债”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情形,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7年1月20日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佳禾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佳禾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8f7fc328-6c1a-418f-8487-41cf406361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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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04│佳禾智能(300793):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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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7 月 1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
,全体董事同意豁免通知时限。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7 名,实际参加
会议董事 7 名(其中何华明、王再升、万加富以通讯方式表决),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会议由董事长严帆先生主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佳禾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从公平
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佳禾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同时在
未来六个月(2026 年 7 月 20 日至 2027 年 1 月 19 日)内,如再次触发“佳禾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情形,亦不提出
向下修正方案。从 2027 年 1 月 20 日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佳禾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
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佳禾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a14e0eaa-6e6d-46b5-b6dd-95f38da022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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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6:42│佳禾智能(300793):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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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 2
026年 7月 10日形成有效决议。参加本次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共计 83 名,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2,928万份,占公司本员工持股
计划已认购份额的 100%。本次会议由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夏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设立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
理与监督机构。管理委员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名。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29,280,0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选举刘利成女士、邓仁宝先生和刘
伟彬先生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上述 3位管理委员会委员均未在公司
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 29,280,0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同日,公司召开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刘伟彬先生为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
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同意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4、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商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参与相关融资
及具体参与方案,并提请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
5、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开立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6、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7、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负责与专业机构的对接工作;
8、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及变更登记;
9、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和调整持有人的范围,并对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权益进行
重新分配和处置;
10、向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提起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含提前终止)和存续期的延长;
11、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出售、清算和财产分配;
12、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九章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
13、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29,280,0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2、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cd1365e4-84b9-490b-8949-f50ad12f5b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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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6:10│佳禾智能(300793):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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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0793 证券简称:佳禾智能
2、债券代码:123237 债券简称:佳禾转债
3、转股价格:13.46元/股
4、转股期限:2024年7月10日至2030年1月3日
5、根据《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
除权、除息等引起发行人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
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10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13.46元/股)的85%,预计可能触
发“佳禾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82号《关于同意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
册的批复》同意,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10,040,000
张,每张债券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1,004,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0,088,444.39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993,911,555.61元。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4]1127号”《佳禾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债于2024年1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佳禾转债”,债券代码“123
237”。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4年1月10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2024年7月10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0年1月3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
另计息)。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调整情况
1、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1.75元/股。
2、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公司
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2024年5月29日,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佳禾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5月29日起由原21.75元/股调整为21.60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3、202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
案》,股东大会同意向下修正“佳禾转债”转股价格,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向下修正“佳禾转债”
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佳禾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3.58元/
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16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71)。
4、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公
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2025年6月3日,公司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佳禾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6月3日起由原13.58元/股调整为13.46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若在上述交易日
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发行人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
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
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在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
三、关于预计触发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说明
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10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13.46元/股)的85%,预计可能触发
“佳禾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规定,
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应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
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时召开董事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佳禾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可查阅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3acbc360-2012-49e1-9187-2a471e5170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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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17:04│佳禾智能(30079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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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智能(30079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654bc336-3c00-4c98-9048-d2ca1f500b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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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8:28│佳禾智能(300793):关于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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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概述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CosonicInternational Pte. Ltd(以下简称“佳禾国际”)拟收
购 Carol Shirley Beyer、Carina-Gloria Mühling、Kaja Mühling、Daniela Gruidl、Dennis Gruidl、SamanthaCarina Edwards
、David Edwards(以下合称“卖方”或“交易对方”)持有的beyerdynamic GmbH & Co. KG(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BD KG”,
系一家注册于德国的有限合伙企业)的全部有限合伙权益,卖方持有的 BD KG的普通合伙人 BEYER DYNAMIC Verwaltungs-GmbH(以
下简称“BD GmbH”,系一家注册于德国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股份,以及卖方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东借款(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1、2025年 6月 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附带生效条件的收购协议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签署相关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
附带生效条件的收购协议的公告》。
2、2025 年 8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附带生效条件
的收购协议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将附带生效
条件的收购协议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告》。
3、2025年 8月 29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附带生效条件的收购协议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4、2025年 11月 21日,公司收到德国联邦经济与能源部的通知,就公司全资子公司佳禾国际直接、公司间接收购 BD KG和 BD G
mbH 100%表决权一事,依职权主动启动跨行业审查程序。
5、2025年 12月 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事项签署<豁免声明>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购事项签署<豁免声明>的公告》;2026年 1 月 9 日,公司 202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事项签署<豁免声明>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6、2025年 12月 26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东发改委”)出具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粤发改开放函〔2025〕2256号),本次交易已完成广东发改委备案程序;2025年 12月 26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商务厅出具的《企业境
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 N4400202501641号),本次交易已完成广东省商务厅的境外投资备案程序。
7、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收到德国联邦经济与能源部审批通过文件,德国联邦经济与能源部就公司全资子公司佳禾国际直接
收购 BD KG及 BD GmbH,并由公司间接收购 BD KG及 BD GmbH的事项,签发无异议证明。
8、2026 年 5月 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事项签署<补充豁免声明>的议案》和《关于授权董
事会办理收购相关事项的议案》。2026年 5月 28日,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事项签署<补充豁免声明>
的议案》和《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收购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全部事宜。
9、2026 年 6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事项已满足交割条件并签署交割备忘录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交易交割条件已满足,同意按收购协议的约定支付 1.22 亿欧元的初步收购价款,同意由公司董事长签署与本次
交割相关的文件。同日,佳禾国际与卖方签署了《交割备忘录》并按照《交割备忘录》的约定支付了 1.22亿欧元的初步收购价款。
10、近日,公司收到了 BD KG商业登记簿的最新股东名册及 BD GmbH 商业登记簿的最新股东名册,BD KG已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BD KG的全部有限合伙权益及 BD KG的普通合伙人 BD GmbH的全部股份登记至佳禾国际名下。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的最终收购价款将根据《关于股份和有限合伙人权益的买卖协议》中约定的计算方式进行确定,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061037fb-1db8-4676-ae07-44276c099b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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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8:40│佳禾智能(30079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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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9日召开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由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
如下:
一、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
企业名称: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0810570916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严帆
注册资本:人民币 38,054.5366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 10月 17日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苑路 3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音响设备销售;可穿戴智
能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
工业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
控系统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网络设备销售;模具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机械设备销售
;终端测试设备销售;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
特种设备);家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52f310e9-1605-4f29-8503-6c99a7f41a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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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52│佳禾智能(300793):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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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6年 6月 1日
召开了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 年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完成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非交易过户工作,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具体回购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4年 3月 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5年 3月 3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 4,000,000股,成交总金额为 62,171,893.4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股份数量为4,000,000股,占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总股本的 1.05
%,该部分股票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股份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载明用途保持一致。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
户名称为“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553523”。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情况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的资金总额上限为2,928.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
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 2,928.00万份。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
让公司回购的股票不超过 400.00 万股,受让价格为7.32元/股。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包括公司(含下属分公司及子公司)任
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对象为 83人,实际认购份额为 2,928.00 万份,认购资金总额 2,928.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
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资金已实缴到位。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6]32380 号”《佳禾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截至 2026 年 6 月19日,公司实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认购资金 29,280,000 元(大写:人民币
贰仟玖佰贰拾捌万元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
、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参与对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未
超过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资金来源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6 年 7月 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所持有的 4,00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6年 7月 1日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
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总股本的 1.05%,过户价格为 7.32元/股。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解锁时点分别为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
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6年-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
据各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参与对象所获授的权益份额分两个批次解锁,各批次解锁比例分别为 50%、50%。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
据公司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和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相关人
员均将回避表决。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上述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独立性,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
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
综上所述,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
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02caccd2-21cd-48d2-a3cb-bba9191b9e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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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36│佳禾智能(300793):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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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佳禾转债(债券代码:123237)转股期为2024年7月10日至2030年1月3日;最新转股价为13.46元/股。
2、2026年第二季度:共有162张佳禾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16,200元),合计转成1,201股佳禾智能 A 股股票(股票代码
:300793)。
3、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剩余可转债为4,314,477张,剩余票面总金额为431,447,700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佳禾转债”)转股及公司总股
本变化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82号《关于同意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
册的批复》同意,公司于2024年1月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40,000张,每张债券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1,004,0
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0,088,444.39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3,911,555.61元。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4]1127号”《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债于2024年1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佳禾转债”,债券代码“123
237”。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4年1月10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2024年7月10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0年1月3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
另计息)。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调整情况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
价格为21.75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
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较高者
,且不得向上修正。
2.第一次调整或修正转股价格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
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4年5月29日,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佳
禾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5月29日起由原21.75元/股调整为21.60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3.第二次调整或修正转股价格情况
202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股东大会同意向下修正“佳禾转债”转股价格,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向下修正“佳禾转债”转
股价格的相关事宜。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
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佳禾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3.58元/股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16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71)。
4.当前转股价格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公司
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2025年6月3日,公司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佳
禾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6月3日起由原13.58元/股调整为13.46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二、可转债转股及股本变动情况
2026年第二季度,“佳禾转债”因转股减少162张,转股数量为1,201股。截至2026年6月30日,“佳禾转债”尚余4,314,477张,
剩余票面总金额为431,447,700元。2026年第二季度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 本次变动后
(2026 年 3 月 31 日) 动数量(股) (2026 年 6 月 30 日)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8,458,500.00 2.22% 0 8,458,500.00 2.22%
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8,458,500.00 2.22% 0 8,458,500.00 2.22%
二、无限售条件流 372,087,125.00 97.78% 259.00 372,088,326.00 97.78%
通股
三、总股本 380,545,625.00 100.00% 259.00 380,546,826.00 100.00%
注:上表中数据尾数之和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三、其他
联系人: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咨询电话:0769-22248801
四、备查文件
(一)截至2026年3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佳禾智能”/“佳禾转债”股本结构表;
(二)截至2026年6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佳禾智能”/“佳禾转债”股本结构表;
(三)截至2026年6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佳禾转债转/换股业务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c8c0469e-1d35-4caa-80e2-93f3cc889e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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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4│佳禾智能(300793):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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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
关于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致: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
出席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佳禾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
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公司已向本所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
,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
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
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1.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集。公司已于 2026年 6月 10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2.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6年 6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召集
人、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及表决方式、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办法及会务联系方式等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由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在会议通知中还对网络投票的投票
时间、投票程序等有关事项做出了明确说明。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及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以及通知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
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06月 29日 15:30在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苑路 3号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
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严帆先生主持。
2.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 06月2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 06月 2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所载一致,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截至 2026年 6月 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所见证
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有关资料等,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共 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121,25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008%。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结果,在本次股东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通
过网络有效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2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3,693,5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09%。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的股东,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股东身份。
上述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及通过网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 230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124,944,57
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817%。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计 226名,拥有及代表的公司股份数 11,928,572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79%。
(二)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有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本次股东会
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的内容相符,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审议的议案投票表决。在现场投票全
部结束后,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由 2名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进行计票和监票,并统计了投
票的表决结果。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
供了网络投票的股份总数和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对中小投资
者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形成本次股东会的最终表决结果。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613,8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49%;反对 1,159,692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82%;弃权 171,0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69%。其中,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597,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440%;反对 1,159,692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20%;弃权 171,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
.4340%。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即为通过。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无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综合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如下: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
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文结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9d36d434-8e3d-450b-a6c2-3677a88f72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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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4│佳禾智能(300793):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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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29日(星期一)15:30
2、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苑路 3号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严帆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3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24,944,57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76,546,826股的 33.18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21,2
5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76,546,826股的32.20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2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
为3,693,5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76,546,826股的 0.9809%。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2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1,928,57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76,546,826股的 3.16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8,235,0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76,546,826股的 2.18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2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693,5
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76,546,826股的 0.9809%。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23,613,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49%;反对 1,159,6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82%;弃权 171,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69%。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10,597,8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8.8440%;反对 1,159,6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7220%;弃权 171,0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434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邓少军、祁雪君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
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关于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813a3b7c-5766-4e64-a0d8-b92488c6e5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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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46│佳禾智能(300793):佳禾智能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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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智能(300793):佳禾智能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d694fd3b-3cae-4417-acb4-4cf256b3ae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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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7:28│佳禾智能(300793):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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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82号《关于同意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注册的批复》的核准,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 10,04
0,000张,每张债券面值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1,004,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0,088,444.39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993,911,555.61元。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4]1127号”《佳禾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佳禾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
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年产500万台骨传导耳机项目”“年产900万
台智能手表项目”及“年产450万台智能眼镜项目”(以上合称“原募投项目”)变更为“收购BD KG全部有限合伙权益、BD GmbH全
部股份及BD KG的股东借款”(以下简称“新募投项目”),并将原募投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70,400.00万元及其利息收入、理财
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新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状态
COSONIC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FTN1209 收购BD KG全部 存续
INTERNATION 司广州分行营业部 335929000 有限合伙权益、
AL PTE. LTD. BD GmbH全部股
佳禾声学(香港)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NRA8110901 份及BD KG的股 存续
有限公司 司东莞分行营业部 011602041947 东借款项目
佳禾智能科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901014 存续
股份有限公司 司东莞松山湖支行 002038717
佳禾智能科技 中信银行股份 8110901012 补充流动资金 已销户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101657441 项目
江西佳禾电声 中信银行股份 8110901012 年产500万台骨传 本次销户
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801658539 导耳机项目
江西佳禾电声 中信银行股份 8110901013 年产900万台智能 本次销户
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401658522 手表项目
江西佳禾电声 中信银行股份 8110901012 年产450万台智能 本次销户
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601657461 眼镜项目
四、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
1.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江西佳禾电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901012 年产500万台骨传
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分行 801658539 导耳机项目
江西佳禾电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901013 年产900万台智能
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分行 401658522 手表项目
江西佳禾电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901012 年产450万台智能
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分行 601657461 眼镜项目
2.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根据公司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已将存放于原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余额全部转入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上。截至公告披露日,原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零。为方便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了原
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
四、备查文件
(一)销户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5e81f812-afb4-41d7-a9ee-56cab05a37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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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8:16│佳禾智能(300793):佳禾智能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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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智能(300793):佳禾智能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d7d121c8-423a-487c-a058-7eeebafbd8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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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7:26│佳禾智能(300793):关于公司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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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概述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深圳前海君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川投资”)、上海昀丞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共青城道盈揽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参与认购共青城道
盈揽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根据《合伙协议》,本基金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2,351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42.5351%,本基金将定向投资到上海奥令科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令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参与认购投资基
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二、进展情况
2026年4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根据《合伙协议》,本基
金已募集完毕,本基金规模为人民币2,351万元,各合伙人实缴资本已到位。
2026年4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本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近日,公司收到了本基金管理人君川投资的通知,君川投资已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已完成对奥令科投资协议的签署、投资
款的交割等事宜,确认已完成对奥令科的定向投资,本轮投资完成后,本基金持有奥令科的股权比例为1.4723%。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基金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君川投资出具的《投资完成通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8044a018-aed0-4639-bba8-c9b62c3240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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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6:10│佳禾智能(30079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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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29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29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2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6月 2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苑路 3号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上述提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
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23日 9:00-11:30,13:30-16:3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
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
司(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时间为准,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登记请发送后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苑路 3号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5.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秘办
电 话:0769-22248801
传 真:0769-86596111
邮 箱:ir@cosonic.net(请在邮件主题注明:股东会登记)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苑路 3号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邮编:523808。
6.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4f61cfca-f32e-4e51-aee9-e6ec7d2193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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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6:07│佳禾智能(300793):关于收购事项已满足交割条件并签署交割备忘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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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 CosonicInternationalPte.Ltd.(以下简称“佳禾国际”)拟收购 CarolShirleyBeyer、Carina-GloriaMühli
ng 、 KajaMühling 、 DanielaGruidl 、DennisGruidl 、SamanthaCarinaEdwards、DavidEdwards(以下合称“卖方”或“交易对
方”)持有的 beyerdynamic GmbH & Co. KG(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BDKG”,系一家注册于德国的有限合伙企业)的全部有限
合伙权益,卖方持有的 BDKG 的普通合伙人 BEYER DYNAMIC Verwaltungs-GmbH(以下简称“BDGmbH”,系一家注册于德国的有限责任
公司)的全部股份,以及卖方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东借款(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购 BD KG 全部有限合伙权益、BD GmbH 全部股份及 BD KG股东借款事项进展如下:
1、2025年 6月 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附带生效条件的收购协议的议案》,公司、
佳禾国际与卖方签署了附交割先决条件的《关于股份和有限合伙人权益的买卖协议》(简称《收购协议》)。
2、2025 年 8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附带生效条件的收购协议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
3、2025年 8月 29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附带生效条件的收购协议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
4、2025年 12月 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事项签署<豁免声明>的议案》。2026 年 1月 9
日,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事项签署<豁免声明>的议案》。
5、2025年 12月 26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东发改委”)出具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粤发改开放函〔2025〕2256号),本次交易已完成广东发改委备案程序;2025年 12月 26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商务厅出具的《企业境
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 N4400202501641号),本次交易已完成广东省商务厅的境外投资备案程序。
6、2026年 4月 27日,公司收购事项获得德国联邦经济与能源部审批通过,出具无异议证明。
7、2026 年 5月 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事项签署<补充豁免声明>的议案》和《关于授权董
事会办理收购相关事项的议案》。2026年 5月 28日,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事项签署<补充豁免声明>
的议案》和《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收购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全部事宜。
二、交割条件的达成及交割备忘录主要条款
经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补充尽调,并对照《收购协议》约定的交割条件,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交易交割条件已满足,同意按收购
协议的约定支付 1.22 亿欧元的初步收购价款,同意由公司董事长签署与本次交割相关的文件。
交割备忘录主要条款:
1、交割条件
《收购协议》第 6.1条项下规定的各项交割条件均已被:(i)满足;或(ii)根据 《收购协议》第 6.5条被正式豁免,具体如
下:
1.1各方确认,《收购协议》第 6.1.2、6.1.4、6.1.5、6.1.6、6.1.7及 6.1.8条项下的交割条件已经达成。
1.2各方确认,《收购协议》第 6.1.1、6.1.3 条项下交割条件而言,该等交割条件已根据《收购协议》第 6.5条被正式豁免。
1.2.1为避免疑义,买方豁免协议第 6.1.1条项下交割条件,系基于美国法律顾问已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交易未达到 CFIU
S 强制申报标准,且本次交易无需取得 CFIUS审批。
1.2.2为避免疑义,买方豁免协议第 6.1.3条项下交割条件,系基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因此本次交易无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
2、交割事项
《收购协议》第 7.5 条规定的所有交割行为均已完成,具体如下:
2.1 根据《收购协议》第 7.5.1 条,各卖方、BD GmbH 及买方已分别或共同在一份或多份文书中:(i)以经公证形式正式签署
并向公证人提交其签署的 BDKG 合伙人变更登记申请;或(ii)如该 BD KG 合伙人变更登记申请已于计划交割日前以经公证形式正
式签署,则已向公证人提交其签署的 BD KG 合伙人变更登记申请原件。
2.2根据《收购协议》第 7.5.2条,卖方 2已向买方交付一份已签署的股份转让文书,表明已将 BD India 股份转让并让与给 BD
GmbH;该股份转让文书在所有主要方面均与《收购协议》 附件 7.5.2 所附的草案一致。
2.3根据《收购协议》第 7.5.3条,卖方已向买方交付 BD Inc.董事会中并非受雇于 BD KG 或 BD GmbH 的董事成员正式签署的
书面辞职信,每份辞职信均自交割日起生效,并在所有主要方面均与《收购协议》附件 7.5.3所附的草案一致。
2.4根据《收购协议》第 7.5.4条,卖方已向买方交付更新披露清单。
2.5根据《收购协议》第 7.5.5条,买方已将初步收购价款支付至卖方账户。为避免疑义,各方确认,卖方已就《收购协议》第
4.7条项下卖方账户的变更向买方发出通知,且卖方账户已变更为如下账户:
Name of Bank: Commerzbank AG Reutlingen
IBAN: DE89 **** **** **** 1349 00
BIC: CO******XX
3、交割日
各方确认,根据《收购协议》第 7.2 条,交割日为 2026 年 6 月 10日 14时 45分(德国时间)。
4、确认事项
各方特此签署本交割备忘录,并将本交割备忘录副本转交公证人。
各方特此确认:(i)交割事项已经发生;(ii) 第 2.1 条项下所出售股份及权益的转让已经生效;以及(iii)所出售股份及
权益已经转让给买方。
5、适用法律
本交割备忘录应专属适用德国法律,并按德国法律解释。德国关于法律冲突的规则不应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不适用于本交割备忘录。
6、可分割性
如本交割备忘录的一项或多项条款无效、不可执行,或被视为无效或不可执行,本交割备忘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不受
影响。在此情况下,各方同意承认并执行一项或多项有效且可执行的条款,该等条款应尽可能接近各方的商业意图。
如本交割备忘录存在任何非故意遗漏的合同漏洞,上述规定同样适用。
7、语言
本交割备忘录的英文文本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文文本为方便性翻译。如果中英文版本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应只以英文版为准。
三、其他提示
交割的各项手续正在按计划推进,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交易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e8afe407-a8d7-4227-ad31-cf0b0e568e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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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6:07│佳禾智能(300793):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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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同时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经
营范围登记规范的要求,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
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经营范围原为研发、销售:声学与多媒体技术及产品,短距离无线通信产品,精密电子产品模具,消费类电子产品,电脑周
边产品,与以上产品相关的嵌入式软件的开发、销售;及以上产品相关的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拟变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音响设备销售;可穿戴智
能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
工业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
控系统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网络设备销售;模具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机械设备销售
;终端测试设备销售;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
特种设备);家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结合公司此次变更经营范围的情况,对《公司章程》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条款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十 五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
条 研发、销售:声学与多媒体技术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及产品,短距离无线通信产品, 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音响设备销售;
精密电子产品模具,消费类电子 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移动终
产品,电脑周边产品,与以上产 端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
品相关的嵌入式软件的开发、销 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
售;及以上产品相关的技术服 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
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系统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网络
设备销售;模具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备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机械设备销售;终
端测试设备销售;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
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
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
家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塑料制品销售;
橡胶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改的上述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就上述章程修改事宜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
记、备案等手续,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最终以在相关登记部门核准的信息为准。
特此决议。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b17167ab-f5d8-43f7-9a92-7908a2ba34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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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6:06│佳禾智能(300793):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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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5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于
2026 年 6月 10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 7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名(其中严帆、严凯、何华明、
王再升、万加富以通讯方式表决),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会议由董事长严帆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同时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经营范围登记规范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并
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
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事项已满足交割条件并签署交割备忘录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购事项已满足交
割条件并签署交割备忘录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26年 6月 29 日下午 3时 30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32e6aab9-10b7-4819-b26d-6acf735f54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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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8:28│佳禾智能(300793):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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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82号《关于同意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注册的批复》的核准,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 10,04
0,000张,每张债券面值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1,004,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0,088,444.39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993,911,555.61元。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4]1127号”《佳禾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佳禾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
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年产500万台骨传导耳机项目”“年产900万
台智能手表项目”及“年产450万台智能眼镜项目”(以上合称“原募投项目”)变更为“收购BD KG全部有限合伙权益、BD GmbH全
部股份及BD KG的股东借款”(以下简称“新募投项目”),并将原募投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70,400.00万元及其利息收入、理财
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新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公司与 COSONIC INTERNATIONAL PTE. LTD.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专户金额 募集资金用途 备注
(万元)
COSONIC 招商银行股份 FTN1209 0 收购BD KG全 新开立
INTERNATION 有限公司广州 335929000 部有限合伙权
AL PTE. LTD. 分行营业部 益、BD GmbH
佳禾声学(香港) 中信银行股份 NRA8110901 72,548.49 全部股份及BD 已开立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东莞 011602041947 KG的股东借款
分行营业部 项目
佳禾智能科技股 中信银行股份 8110901014 827.66 已开立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东莞 002038717
松山湖支行
合计 73,376.15
注1:公司原募投项目“年产500万台骨传导耳机项目”“年产900万台智能手表项目”及“年产450万台智能眼镜项目”的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将注销。
四、收购BD KG全部有限合伙权益、BD GmbH全部股份及BD KG的股东借款项目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COSONIC INTERNATIONAL PTE. LTD.
甲方一、甲方二合并统称为“甲方”。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丙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乙方与丙方合称“各方”,单称“一方”。
第一条 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下称“专户”),账号为FTN1209335929000,截止 2026年 5月 27日,专户余
额为 0 元人民币。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收购 BD KG全部有限合伙权益、BD GmbH全部股份及 BD KG的股东借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
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甲方应于前述项目实施完成之日起一个月内注销专户,乙方应予配合。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 / 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 / 年 / 月 /日,期限 / 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
转入本协议约定的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第二条 甲方与乙方均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
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
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第四条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李炎、曹志鹏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
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
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第五条 乙方按月(每月 10日前)向甲方出具专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 甲方一次或 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以较低者为准)的,甲
方及乙方均应及时以传真、邮件等书面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第七条 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
议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第八条 协议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自在本协议中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即构成违约,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如果乙方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
或者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注销专户。
如甲方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等原因需要变更专户开立银行或开立账户,且需要与相关银行签署新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的,各方同意自新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本协议自行终止。
第九条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全部专户的资
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解除。
第十条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仅出于方便本协议理解需要,本协议中的“法律”不包括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
台湾地区法律),并据以解释,各方同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
协议签订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协议签订各方一致同意按以下第二种方式解决:(一)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
委员会)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二)将争议提交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各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五、备查文件
(一)《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COSONIC INTERNATIONAL PTE.LTD.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5fef0b82-7b17-407e-9760-4650967549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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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12│佳禾智能(300793):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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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82号《关于同意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注册的批复》的核准,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 10,04
0,000张,每张债券面值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1,004,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0,088,444.39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993,911,555.61元。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4]1127号”《佳禾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佳禾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
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年产500万台骨传导耳机项目”“年产900万
台智能手表项目”及“年产450万台智能眼镜项目”(以上合称“原募投项目”)变更为“收购BD KG全部有限合伙权益、BD GmbH全
部股份及BD KG的股东借款”(以下简称“新募投项目”),并将原募投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70,400.00万元及其利息收入、理财
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新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公司与佳禾声学(香港)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专户金额 募集资金用途 备注
(万元)
佳禾声学(香 中信银行股份 NRA8110901 72,548.49 收购BD KG全部 新开立
港)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东莞 011602041947 有限合伙权益、
分行营业部 BD GmbH全部股
佳禾智能科技 中信银行股份 8110901014 827.66 份及BD KG的股 已开立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东莞 002038717 东借款项目
松山湖支行
合计 73,376.15 /
注1:公司原募投项目“年产500万台骨传导耳机项目”“年产900万台智能手表项目”及“年产450万台智能眼镜项目”的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将注销。注2:公司全资子公司Cosonic International Pte. Ltd.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正在签署中,后续公司将根据签
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进程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收购BD KG全部有限合伙权益、BD GmbH全部股份及BD KG的股东借款项目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佳禾声学(香港)有限公司
甲方一、甲方二合并统称为“甲方”。
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丙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乙方与丙方合称“各方”,单称“一方”。
第一条 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下称“专户”),账号为NRA8110901011602041947,截止 2026年 5月 28日,
专户余额为 0 元人民币。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收购BD KG全部有限合伙权益、BD GmbH全部股份及BD KG的股东借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
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 / 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 / 年 / 月 /日,期限 / 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
转入本协议约定的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第二条 甲方与乙方均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
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
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第四条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李炎、曹志鹏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
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
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第五条 乙方按月(每月 10日前)向甲方出具专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 甲方一次或 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以较低者为准)的,甲
方及乙方均应及时以传真、邮件等书面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第七条 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
议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第八条 协议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自在本协议中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即构成违约,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如果乙方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
或者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注销专户。
如甲方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等原因需要变更专户开立银行或开立账户,且需要与相关银行签署新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的,甲方、丙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配合乙方办理专户的解除监管手续,办理完毕之后协议终止。
第九条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全部专户的资
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解除。
第十条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仅出于方便本协议理解需要,本协议中的“法律”不包括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
台湾地区法律),并据以解释,各方同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
协议签订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协议签订各方一致同意按以下第二种方式解决:(一)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
委员会)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二)将争议提交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各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五、备查文件
(一)《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佳禾声学(香港)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bbbc0ab2-e114-40cd-96ca-2f525e50c2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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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7:58│佳禾智能(300793):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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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82号《关于同意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注册的批复》的核准,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 10,04
0,000张,每张债券面值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1,004,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0,088,444.39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993,911,555.61元。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4]1127号”《佳禾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佳禾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
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年产500万台骨传导耳机项目”“年产900万
台智能手表项目”及“年产450万台智能眼镜项目”(以上合称“原募投项目”)变更为“收购BD KG全部有限合伙权益、BD GmbH全
部股份及BD KG的股东借款”(以下简称“新募投项目”),并将原募投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70,400.00万元及其利息收入、理财
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新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与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
下: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专户金额 募集资金用途 备注
(万元)
佳禾智能科技 中信银行股份 8110901014 73,376.15 收购BD KG全部 新开立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东莞 002038717 有限合伙权益、
松山湖支行 BD GmbH全部股
份及BD KG的股
东借款项目
注1:公司原募投项目“年产500万台骨传导耳机项目”“年产900万台智能手表项目”及“年产450万台智能眼镜项目”的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将注销。
注2:公司子公司佳禾声学(香港)有限公司、Cosonic International Pte. Ltd.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正在签署中,后续公司
将根据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进程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收购BD KG全部有限合伙权益、BD GmbH全部股份及BD KG的股东借款项目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募集资金监管银行(以下简称“乙方”),招商证券(以下简称“丙方”)达成协议,主要条款如
下:
第一条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下称“专户”),账号为8110901014002038717,截止 2026年 5月 25日,专户余
额为 0 元人民币。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收购 BD KG全部有限合伙权益、BD GmbH全部股份及 BD KG的股东借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
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 / 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 / 年 / 月 /日,期限 / 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
转入本协议约定的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第二条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
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
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第四条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李炎、曹志鹏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
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
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第五条 乙方按月(每月 10日前)向甲方出具专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 甲方一次或 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以较低者为准)的,甲
方及乙方均应及时以传真、邮件等书面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第七条 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
议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第八条 协议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自在本协议中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即构成违约,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如果乙方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
或者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注销专户。
如甲方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等原因需要变更专户开立银行或开立账户,且需要与相关银行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的,甲方、丙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配合乙方办理专户的解除监管手续,办理完毕之后协议终止。第九条 本协议自甲、乙、丙
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
之日起失效。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解除。
第十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协议签订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协议签订各方一致同意按以下第
二种方式解决:(一)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二)将争议提交丙方住所地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
用。
五、备查文件
(一)《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36511635-d7ae-4df6-80b6-cb16d807c9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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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20│佳禾智能(300793):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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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1日(星期一)15:30
2、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苑路 3号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严帆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9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25,620,36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76,545,757股的 33.36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21,1
97,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76,545,757股的32.18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8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
为4,423,2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76,545,757股的 1.1747%。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8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2,658,36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76,545,757股的 3.36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8,235,1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76,545,757股的 2.18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8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423,2
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76,545,757股的 1.1747%。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735,1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92%;反对 1,854,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65%;弃权 3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3%。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10,773,1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5.1066%;反对 1,854,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14.6524%;弃权 3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409%。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734,0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84%;反对 1,763,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37%;弃权 12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9%。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10,772,0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5.0979%;反对 1,763,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13.9304%;弃权 12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9717%。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738,8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22%;反对 1,845,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88%;弃权 3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10,776,8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5.1358%;反对 1,845,1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14.5766%;弃权 3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876%。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祁雪君、郑弼升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
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关于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e959a014-3382-415c-89ab-0b2f7c1dad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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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20│佳禾智能(300793):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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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智能(300793):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e91134d2-8b03-4806-b340-9409e0469b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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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8:02│佳禾智能(300793):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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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智能(300793):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9aa8b2ef-81ce-429c-9fa1-838d2791b8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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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8:02│佳禾智能(300793):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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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8日(星期四)15:30
2、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苑路 3号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严帆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2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23,966,16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76,545,757股的 32.921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21,2
21,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76,545,757股的32.19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1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
为2,744,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76,545,757股的 0.7290%。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2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0,980,16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76,545,757股的 2.91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8,235,2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76,545,757股的 2.18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744,9
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76,545,757股的 0.7290%。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事项签署<补充豁免声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10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44%;反对 835,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43%;弃权 2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11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2.1471%;反对 835,86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6125%;弃权 2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40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收购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09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88%;反对 841,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86%;弃权 2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11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2.0834%;反对 841,26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6616%;弃权 2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55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邓少军、祁雪君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
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关于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0db29523-54a1-4d2c-82f6-6cc2ccf693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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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16│佳禾智能(300793):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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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智能(300793):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草案)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644a2ae5-35c4-46e5-9c3c-ac9ab38955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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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32│佳禾智能(300793):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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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智能(300793):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aeccd1c6-9758-44c5-9c81-2175f03fad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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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32│佳禾智能(30079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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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2日(星期五)15:30
2、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苑路 3号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严帆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0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25,116,14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76,545,728股的 33.22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21,2
7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76,545,728股的32.20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0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
为3,839,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76,545,728股的 1.0198%。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0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2,124,14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76,545,728股的 3.21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8,284,2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76,545,728股的 2.2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0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839,9
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76,545,728股的 1.0198%。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4,098,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69%;反对 989,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06%;弃权 2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106,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1.6096%;反对 989,16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1586%;弃权 2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31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87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78%;反对 1,219,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46%;弃权 2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6%。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10,88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9.7606%;反对 1,219,4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10.0580%;弃权 2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81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4,078,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10%;反对 1,001,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07%;弃权 3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3%。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11,086,9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1.4455%;反对 1,001,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8.2625%;弃权 3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92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4,001,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93%;反对 1,071,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66%;弃权 4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11,009,7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8088%;反对 1,071,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8.8399%;弃权 4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514%。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4,051,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95%;反对 1,028,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21%;弃权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5%。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11,059,9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1.2228%;反对 1,028,5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8.4836%;弃权 3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936%。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23,94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29%;反对 1,142,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32%;弃权 2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9%。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10,95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3297%;反对 1,142,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4237%;弃权 2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466%。
(七)审议通过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123,965,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02%;反对 1,117,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30%;弃权 3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9%。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10,973,2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5077%;反对 1,117,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2152%;弃权 3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77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邓少军、祁雪君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
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关于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23af4270-524d-49c6-9597-34c4b99c34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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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59│佳禾智能(300793):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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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01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月 01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0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2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苑路 3号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1.00 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非累积投票提 √
摘要的议案 案
2.00 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非累积投票提 √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提案 1.00、提案 2.00、提案 3.00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会存在前提关系的多个议案,提案 2.00、提案 3.00须以提案 1.00获得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作为前置条件方可生效,
敬请各位股东注意决策风险。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
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9日 9:00-11:30,13:30-16:3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
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
司(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时间为准,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登记请发送后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苑路 3号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5.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秘办
电 话:0769-22248801
传 真:0769-86596111
邮 箱:ir@cosonic.net(请在邮件主题注明:股东会登记)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苑路 3号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邮编:523808。
6.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029783cf-6c2b-4bc8-8286-582f3cc8dd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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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59│佳禾智能(300793):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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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智能(300793):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4914e1bd-7d38-4d02-9695-d55553fda5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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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57│佳禾智能(300793):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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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就公司拟实施的 2026年员工持股
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征求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职工代
表民主讨论,经决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为建立和完善股东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
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
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认为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在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已充分征
求公司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持股计划的
情形。
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同意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5b0d648f-d1b1-497a-b063-116440f3be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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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57│佳禾智能(300793):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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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智能(300793):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6f9ecd97-83a0-475e-8d88-e5af7bf148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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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57│佳禾智能(300793):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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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智能(300793):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79d471f6-e373-429a-8059-aba7298087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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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56│佳禾智能(300793):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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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5月 13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经
征求董事会全体成员的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时间的要求,于 2026年 5月 1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
议应参会董事 7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名(其中独立董事何华明、王再升、万加富以通讯方式表决),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
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严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
激励约束机制,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完善公司激励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激励及留住优秀管理人才与业
务骨干,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步提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实施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肖伟群先生、严凯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助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肖伟群先生、严凯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修订和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含提前终止);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安排;
5、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7、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8、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9、授权董事会按照本持股计划规定确定因个人考核未达标、个人异动等原因而收回的份额等的分配方案,并同意董事会将前述
份额的分配方案授权管理委员会依据本持股计划的约定办理。
10、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11、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
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
范性文件、本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本持股计划约定的有关事项可由董事会授权其他适
当机构或人士依据本持股计划约定行使,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肖伟群先生、严凯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6月1日下午3时30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828ac322-9942-42f3-b272-2e6b9a7ea7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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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56│佳禾智能(300793):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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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着
审慎、负责的原则,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
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前,公司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合
规。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均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的有关规定,同时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
象范围,其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并完善股东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
积极性,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长远发展。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一致
同意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51d9ecac-c6ad-40ac-a2b8-55c1cffcdf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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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41│佳禾智能(300793):招商证券关于佳禾智能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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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智能(300793):招商证券关于佳禾智能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42c63340-6a92-4d3f-8f23-7518f4a695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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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39│佳禾智能(30079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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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8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8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2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苑路 3号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收购事项签署<补充豁免声明>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收购相关事项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
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1日 9:00-11:30,13:30-16:3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
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
司(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时间为准,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登记请发送后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苑路 3号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5.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秘办
电 话:0769-22248801
传 真:0769-86596111
邮 箱:ir@cosonic.net(请在邮件主题注明:股东会登记)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苑路 3号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邮编:523808。
6.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7d4b60a0-dbe8-4f10-a921-8e133fccf0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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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37│佳禾智能(300793):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收购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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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情况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CosonicInternationalPte.Ltd(以下简称“佳禾国际”)拟收购
CarolShirleyBeyer、Carina-GloriaMühling 、 KajaMühling 、 DanielaGruidl 、 DennisGruidl 、SamanthaCarinaEdwards、D
avidEdwards(以下合称“卖方”或“交易对方”)持有的 beyerdynamic GmbH & Co. KG(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BD KG”,系
一家注册于德国的有限合伙企业)的全部有限合伙权益,卖方持有的 BD KG的普通合伙人 BEYER DYNAMIC Verwaltungs-GmbH(以下
简称“BD GmbH”,系一家注册于德国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股份,以及卖方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东借款(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提请股东会授权情况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为提高决策效率和加快交易进程,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与
本次交易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组织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2.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3.按照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收购协议》的约定,全权负责办理、执行及落实本次交易的具体事宜;
4.本次交易若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各方约定应予中止或终止的情形,则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中止、终止
相关的一切具体事宜;
5.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及前提下,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0df4ada2-8ec8-4e7a-8656-67985e12b5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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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36│佳禾智能(300793):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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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5月 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于
2026年 5月 11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 7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名(其中独立董事何华明、王再
升、万加富以通讯方式表决),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会议由董事长严帆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事项签署<补充豁免声明>的议案》。
鉴于《关于股份和有限合伙人权益的买卖协议》第 6.1.1至 6.1.3条规定的交割条件,即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对交易的批准(第
6.1.1条)、中国主管机关核准境外直接投资备案的批准(第 6.1.2条),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第 6.1.3条),且
买方、卖方有意将《收购协议》继续履行,买、卖双方签署了《补充豁免声明》,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补充豁免声明》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购事项签署<补充豁免声
明>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收购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提高决策效率和加快交易进程,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收购相关事项的全部事宜,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收购相关
事项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eed010b8-e605-4f76-921d-90b3e84667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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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32│佳禾智能(300793):关于收购事项签署《补充豁免声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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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购事项签署《补充豁免声明》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2025 年 6月 5日,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禾智能”)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签订附带生效条件的收购协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签署相关合同,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6月 6日公告的《关于签订附带生效条件的收购协议的公告》。
2025年 8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附带生效条件的收
购协议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 Cosonic International Pte. Ltd.(新加坡)收购 CarolShirley Beyer
、Carina-Gloria Mühling、Kaja Mühling、Daniela Gruidl、Dennis Gruidl、Samantha Carina Edwards、David Edward(s 以
下合称“卖方”)持有的 beyerdynamicGmbH & Co. KG(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全部有限合伙权益,卖方持有的标的公司的普通
合伙人 BEYER DYNAMIC Verwaltungs-GmbH的全部股份,以及卖方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东借款,并于 2025年 8月 29 日,公司召开 2
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附带生效条件的收购协议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将附带生效条件的收购协议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
公告》。
德国联邦经济与能源部就公司全资子公司 Cosonic International Pte. Ltd.(新加坡)直接、公司间接收购 beyerdynamic Gm
bH & Co. KG 和 Beyer DynamicVerwaltungs-GmbH 100%表决权一事,依职权主动启动跨行业审查程序,公司于2025年 11月 21日披
露了关于《关于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5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事项签署<豁免声明>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购事项签署<豁免声明>的公告》;2026年 1 月 9 日,公司 202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事项签署<豁免声明>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东发改委”)出具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粤发改开放函〔2025〕2256号),本次交易已完成广东发改委备案程序;202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商务厅出具的《企
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 N4400202501641号),本次交易已完成广东省商务厅的境外投资备案程序。
2026年 4月 27日,公司收到德国联邦经济与能源部审批通过文件,德国联邦经济与能源部就公司全资子公司佳禾国际直接收购
BD KG 及 BD GmbH,并由公司间接收购 BD KG及 BD GmbH的事项,签发无异议证明。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2026年 5月 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事项签署<补充豁免声明>的议案》,《补充豁免声明》
尚需经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方可生效,《补充豁免声明》具体条款如下:
买方:Cosonic International Pte. Ltd
卖方:Carol Shirley Beyer(以下简称:“卖方 1”)Carina-Gloria Mühling(以下简称:“卖方 2”)Kaja Mühling(以
下简称:“卖方 3”)Daniela Gruidl(以下简称:“卖方 4”)Dennis Gruidl(以下简称:“卖方 5”)Samantha Carina Edwar
ds(以下简称:“卖方 6”)David Edwards(以下简称:“卖方 7”)
卖方 1至卖方 7合称/单独称为“卖方”(A)2025 年 6 月 5 日,双方在德国公证人 Georg Thomas Scherl 博士面前签署了一份
买卖协议,约定转让: (i) 卖方持有的 BEYER DYNAMICVerwaltungs-GmbH的全部股份;以及 (ii) beyerdynamic GmbH & Co. KG的
有限合伙权益(上述该协议简称“协议”)。
(B) 鉴于协议第 6.1.1至 6.1.3条规定的交割条件,即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对交易的批准(第 6.1.1条)、中国主管机关核准境
外直接投资备案的批准(第 6.1.2条),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第 6.1.3条),以及德国联邦经济与能源部(简称“
德国经济部”)依据德国《对外贸易条例》正在开展的外国直接投资审查(简称“FDI审查”),且该审查现已进入第二阶段的审查
,卖方与买方已于 2025 年 12月 19 日签署一份名为《豁免声明》的文件(简称“《豁免声明》”)。
(C)根据《豁免声明》,卖方与买方作出了若干声明,该等声明的有效期截至 2026年 4月 30日。卖方与买方均希望将该等期限
延长至 2026年 7月 31日,并据此声明如下:
1.卖方声明
卖方现以不可撤销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方式向买方作出声明,《豁免声明》第 1.1条应整体修订,并现应表述如下
1.1.卖方特此声明,在 2026年 7月 31日前,其放弃行使因以下原因导致可终止协议的权利: (i) 根据协议第 8.1.1 条规定;
及/或 (ii) 根据因与交易(依照协议内的定义)相关的必要政府批准或监管审查未获批准或完成而导致的任何其他理由(简称“卖
方豁免声明”)
卖方根据《豁免声明》第 1条作出的其他所有声明均不受影响,并继续保持有效。
2.买方的豁免声明
买方现以不可撤销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方式向卖方作出声明,《豁免声明》第 2.1条应整体修订,并现应表述如下
2.1.买方特此声明,在 2026年 7月 31日前,其放弃行使因以下原因导致可终止协议的权利:(i) 根据协议第 8.2.1条规定,其
中因第 6.1.1至 6.1.3条所列交割条件的其中一项或其中多项未获满足或未被买方豁免;及/或 (ii) 根据因与交易(依照协议内的
定义)相关的必要政府批准或监管审查未获批准或完成而导致的任何其他理由(简称“买方豁免声明”)。
买方根据《豁免声明》第 2条作出的其他所有声明均不受影响,并继续保持有效。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的其他有关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补充豁免声明》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补充豁免声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4e6d6879-a0aa-4613-9c06-dbd176c626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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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48│佳禾智能(300793):关于举办2025年度报告暨2026年一季度报告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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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及《2026 年第一
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 15:00 举办 2025年度报告暨 2026年一
季度报告业绩网上说明会,具体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方式
1、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3日 15:00
2、召开方式:电话会议和网络文字互动
二、出席人员
董事长 严帆先生
独立董事 何华明先生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刘东丹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夏平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出席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公司现向投资者提前征集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投资者问答环节相关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通过点击链接 https://s.comein.cn/e
r6r31ku,或扫描下方二维码的方式进入问题征集页面。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问题征集的
截止时间为 2026年 5月 12日 15:00。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请投资者点击 https://s.comein.cn/9qqj84ge报名,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提前登记参会信息:
接入方式如下:
1、网络参会:
手机端:登录进门财经 APP或搜索“进门财经平台”小程序,搜索“300793”进入“佳禾智能(300793)2025年度报告暨 2026
年一季度报告业绩网上说明会”。
电脑端:点击链接 https://s.comein.cn/9qqj84ge,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电话参会:
可选择接入以下号码:
中国 +86-4001510269
中国香港 +852-51089680
中国台湾 +886-277083288
美国 +1-2087016888
全球 +86-01021377168
参会密码:890751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fc1646db-6bf5-4e47-9c4f-09b8bf1c5f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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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5│佳禾智能(300793):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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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天职业字[2026]19856-4号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禾智能”或“公司”)委托,在审计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由佳禾智能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
核查。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要求,佳禾智能编制了上述扣除情况表。设计、执行和维
护与编制和列报扣除情况表有关的内部控制,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扣除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
是佳禾智能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佳禾智能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发表核查意见。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
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
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规则相关要求编制获取合理保证。在对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
我们结合佳禾智能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
核查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我们认为,佳禾智能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已按照上市规则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佳
禾智能 2025年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
收入金额。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佳禾智能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佳禾智能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
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佳禾智能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211,513.57 246,670.25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1,035.54 417.23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 0.49% 0.17%
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 1,035.54 租金收入、加 417.23 租金收入、销售
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 工费收入、销 废品材料等其
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 售废品材料等 他收入。
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 其他收入。
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
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
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
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
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
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
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
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
并日的收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
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035.54 417.23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
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
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
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
假收入等。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
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的收入。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
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
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210,478.03 246,253.02
本表于 2026年 4月 28日经董事会批准。
法定代表人:严帆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东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利成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50c106e-02d2-448e-9b99-c3b2f243cf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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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5│佳禾智能(30079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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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智能(30079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2c8e140-2692-4cbf-9dc6-810b90ca0e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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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5│佳禾智能(30079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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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智能(30079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d8cfa0b-1dd1-43b8-ba8e-22e1011a4d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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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5│佳禾智能(300793):内控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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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7eac8c9-e84c-4983-add8-e15352c684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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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5│佳禾智能(300793):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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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3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8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授信额度
用于向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网络
供应链、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衍生品交易等融资业务。
上述拟申请的授信额度由财务部门根据公司具体经营情况洽谈,可将授信额度在不同银行等金融机构间进行调整,并依据实际资
金需求向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最终金额仍需公司与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融资事项以正式签署的协
议为准。
在上述总授信额度内,凡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信贷业务无论金额大小,均视同按公司章程经过相关决策程序同意,无需每
笔出具相关决策文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严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各项法律
文件。
本次授权决议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会议召开之日止,单笔提款日、单笔用款日的最终还款
日不受前述期限限制。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有利于公司充实资金实力,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4a6e412-8846-4171-bd22-5c53e9a47e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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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5│佳禾智能(300793):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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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及向银行申请授信所需,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及其
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 38亿元,用于向相关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收购
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网络供应链、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衍生品交易等融资业务(最
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公司及子公司房产、土地、机器设备、专利、商标、存
货、应收账款等资产抵押担保、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者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承担连带责任担保等方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年 10月,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苑路 3 号,法定代表人:严
帆,注册资本:38,054.5366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研发、销售:声学与多媒体技术及产品,短距离无线通信产品,精密电子产品
模具,消费类电子产品,电脑周边产品,与以上产品相关的嵌入式软件的开发、销售;及以上产品相关的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
最近两个年度经审计后的主要财务数据(母公司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资产总额 307,971.67 367,121.67
负债总额 51,242.53 78,822.70
净资产 256,729.14 288,298.97
营业收入 158,954.93 212,952.64
利润总额 -28,080.19 3,787.99
净利润 -26,256.69 4,838.76
(二)东莞市佳禾电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禾电声”),成立时间:2013年 12月,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
园大道石排段 151号,注册资本:15,5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音响设备制造;音响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
;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智能车载设备
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
附件销售;终端测试设备制造;终端测试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软件开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元器件
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技术进
出口;货物进出口;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两个年度经审计后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资产总额 88,834.14 101,578.89
负债总额 63,460.82 77,252.85
净资产 25,373.31 24,326.04
营业收入 179,070.59 225,513.33
利润总额 1,739.50 3,286.55
净利润 1,047.27 1,896.12
(三)佳禾声学(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禾香港”),成立时间:2014年 7月,注册地址:香港中环德辅道中 141号中保
集团大厦 24楼 2401室,注册资本:300,000美元,经营范围:电子产品以及相关配件的进出口贸易。
最近两个年度经审计后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资产总额 69,695.42 48,138.73
负债总额 54,299.92 35,856.61
净资产 15,395.49 12,282.11
营业收入 150,727.95 172,475.23
利润总额 3,749.32 340.85
净利润 3,382.86 340.85
(四)江西佳禾电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佳禾”),成立时间:2020年 12月,注册地址: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金山
镇(上栗工业园),注册资本:15,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产销、加工:声学与多媒体技术及产品,短距离无线通信产品,
精密电子产品模具,消费类电子产品,电脑周边产品,与以上产品相关的嵌入式软件的开发、销售;及以上产品相关的技术服务;销
售:电脑周边设备连接终端、影视及音频设备、线圈、塑胶件、五金件、电子元件、通讯产品、智能穿戴产品、电子产品、智能产品
、电子周边产品、胶粒、锡丝、锡条、自动化设备、机器设备、机电设备、家用电器、通讯器材、建筑材料、包装材料(不含危险化
学品)、仪器仪表、工具、治具、模具、通讯线材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
止或限制的项目)
最近两个年度经审计后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资产总额 163,905.18 190,194.10
负债总额 120,498.77 129,405.69
净资产 43,406.41 60,788.41
营业收入 95,253.98 133,965.48
利润总额 -16,115.66 -3,031.37
净利润 -17,496.02 -3,809.47
(五)广东佳禾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新能源”),成立时间:2014年 11月,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园
大道石排段 151号 2号楼101室,注册资本:6,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
产;电池零配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
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
;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
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两个年度经审计后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资产总额 10,419.02 3,052.61
负债总额 4,893.37 758.08
净资产 5,525.65 2,294.53
营业收入 7,704.72 1,076.11
利润总额 -644.85 -676.33
净利润 -498.88 -530.46
(六)佳禾新能源(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新能源”),成立时间:2024年 3月,注册地址: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金
山镇赣湘合作产业园工业大道 8号(上栗工业园),注册资本:6,0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
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电池制造,电池销
售,储能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
发电技术服务,电池零配件生产,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
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
电组件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两个年度经审计后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资产总额 12,942.69 1,450.04
负债总额 6,830.40
净资产 6,112.30 1,450.04
营业收入 2,888.12
利润总额 150.33 -0.08
净利润 112.36 -0.0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公司及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需要,公司为子公司佳禾电声、佳禾香港、江西佳禾、广东新能源、江西新能源提供担保,或子公
司与母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互相担保,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与有关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
超过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授信总额度。
上述担保或互相担保对象全部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未提供反担保。上述担保或互相担保行为,符合公司集
团化战略发展及资金集中管理的要求;同时被担保人经营稳健、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
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c48b85d-a83c-4669-a96f-6f6541858a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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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4│佳禾智能(300793):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2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2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苑路 3号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4.00 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信额度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之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互相担保的议案
7.00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提案 6.00为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提案为普通决
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
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不出席年度股东会的独立董事,可以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在年度股东会上宣读述职
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5日 9:00-11:30,13:30-16:3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
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
司(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时间为准,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登记请发送后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苑路 3号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5.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秘办
电 话:0769-22248801
传 真:0769-86596111
邮 箱:ir@cosonic.net(请在邮件主题注明:股东会登记)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苑路 3号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邮编:523808。
6.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715fb92-e35e-4045-b7a2-d4a6ea1fd2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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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4│佳禾智能(300793):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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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
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佳禾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根据《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公平原则,薪酬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适当参考外部薪酬水平;
2、“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3、绩效原则,薪酬标准与业绩考核相挂钩,个人收入与公司效益相结合的目标相符;
4、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5、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绩效考核的管理机构,负责研究、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标准并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考核和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制定、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和薪酬政策,
组织实施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专业支持,负责有关资料的准备和制度执行情况的反馈,协助实施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同时,公司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
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及确定
第六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岗位职责和任职考核情况确定。
第七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
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一)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从业经验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目标绩效结果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和个人考核业绩相挂钩,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
务数据开展,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
、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激励方案。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执行的工资发放制度确定,公司将按照国家和
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扣除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
人承担的部分后,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基本薪酬按其实际任期予以发放,未发放的绩效薪
酬不再发放。新选举或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自任职之日起按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可以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一条 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及行业薪酬水平变动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等,不定期地调整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标准。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
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不定期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
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货膨胀水平。参考通货膨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调整,组织结构或岗位变动。
当上述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制度或薪酬方案提出修订方案,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
做出相应调整。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具体职务薪酬的补充。
第十二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属于“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国内外顶尖稀缺技术人才的,可以实行特殊的薪酬决
定机制,不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冲突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
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972c3f2-8b42-4f65-b99b-bd7699527064.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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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佳禾智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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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05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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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佳禾智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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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06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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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佳禾智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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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588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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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佳禾智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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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48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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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佳禾智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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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62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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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佳禾智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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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156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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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佳禾智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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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56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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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佳禾智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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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66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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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佳禾智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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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5615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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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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