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93 佳禾智能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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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8:32 │佳禾智能(300793):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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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8:32 │佳禾智能(30079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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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8:32 │佳禾智能(300793):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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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8:32 │佳禾智能(30079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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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8:32 │佳禾智能(30079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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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8:32 │佳禾智能(300793):关于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 │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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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8:32 │佳禾智能(30079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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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8:32 │佳禾智能(30079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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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8:32 │佳禾智能(300793):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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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8:32 │佳禾智能(300793):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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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8:32│佳禾智能(300793):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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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禾智能”或“
公司”)2024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佳禾智能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目的
公司产品以出口销售为主,为控制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成本控制和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与
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紧密相关,能进一步提高
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
为美元。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二)资金规模及资金来源
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批准发生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 8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
度范围内,资金累计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交易对手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四)授权及期限
本次授权期限为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
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依据公司制度
的规定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业务手续,在上述总额度内不再上报董
事会进行审批,不再对单一金融机构出具董事会决议。
(五)流动性安排
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大幅波动风险
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预期,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
造成损失。
3、交易违约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时,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四、公司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组织机构、业务流程、保密制度、风险管理等
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2、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
免汇兑损失。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
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公司审计部每月对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指南,对已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
六、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
额度不超过 8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董事会认为此举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
对公司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
的前提下,开展额度不超过8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且公司已制定《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佳禾智能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有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本次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同时,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故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4/fef6c4e7-7dc2-4cae-90c1-b39f48118a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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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8:32│佳禾智能(30079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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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智能(30079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4/74fb2520-9f77-4199-9b77-952a3331d8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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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8:32│佳禾智能(300793):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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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禾智能”或“
公司”)2024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佳禾智能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
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82号《关于同意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注册的批复》的核准,佳禾智能于2024年1月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10,040,000张,每张债券面值 100 元。募集资
金总额 1,004,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0,088,444.39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3,911,555.61元。经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4]1127号”《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对以上募
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 年产 500 万台骨传导耳机项目 26,588.64 24,143.00
2 年产 900 万台智能手表项目 33,216.11 21,303.00
3 年产 450 万台智能眼镜项目 27,583.65 24,954.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17,388.40 100,400.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含全资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拟使用不超过 7.5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 2025年 1月 30日起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自有资金拟投资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
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
(四)决议有效期
自 2025 年 1 月 30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五)实施方式
在获得董事会批准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
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七)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
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八)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
期报告。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 2025 年 1 月 30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4、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闲置募集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决议有效期
自 2025 年 1 月 30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五)实施方式
在决议有效期内,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
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闲
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七)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八)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
期报告。
五、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
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
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5 亿元
(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 2025 年 1 月 30日
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5 亿元(
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佳禾智能本次拟使用合计不超过 7.5 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和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佳禾智能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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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8:32│佳禾智能(30079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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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智能(30079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4/954f249f-92fe-42cb-9e17-105c623781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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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8:32│佳禾智能(30079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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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
出,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曾金林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且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
施是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公告》(2024-118)。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缩短应收账款回收时间,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保障应收账款安全,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
公告》(2024-119)。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
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120)。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120)。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补
充的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本次对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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