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93 佳禾智能 更新日期:2025-09-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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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7:42 │佳禾智能(300793):关于对外出租部分闲置资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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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7:42 │佳禾智能(30079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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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7:42 │佳禾智能(30079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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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9:06 │佳禾智能(300793):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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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9:06 │佳禾智能(300793):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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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9:06 │佳禾智能(300793):关于回售期间佳禾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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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9:06 │佳禾智能(300793):关于佳禾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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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8:14 │佳禾智能(300793):招商证券关于佳禾智能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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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 20:10 │佳禾智能(300793):佳禾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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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 20:10 │佳禾智能(30079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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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7:42│佳禾智能(300793):关于对外出租部分闲置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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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升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整体运营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佳禾电
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电声”)拟将位于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石排段151号部分闲置资产对外出租。
2025年9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出租资产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本次对外出租的合同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二、本次交易方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市三盛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ETWF7RX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魏朝阳
注册资本:100万元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石排福隆工业四路1号1号楼102室
成立日期:2025年8月25日
营业期限:2025年8月25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城市绿化管理;规
划设计管理;停车场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东莞市三盛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盛地产”)无关联关系。
三、拟签署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位于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石排段151号的东莞市佳禾电声科技有限公司D栋厂房。
2、租赁用途:租赁物的用途为工业厂房。三盛地产同意承租该租赁物并用于工业厂房,三盛地产租赁该租赁物用途符合规划要
求,不得作为其他用途且不得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政策法规之行为。
3、租赁期限:出租期限6年4个月(2025年9月1日至2031年12月31日,含4个月免租期)。
4、租金(含税):租金每满3年递增一次,递增幅度为10%。即:从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按含税235,930.5元/月计算
租金;2029年1月1日至2031年12月31日按含税259,523.55元/月计算租金。合同总金额为17,836,345.8元。
5、支付方式:租金按月结算。
6、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合同解除、终止、争议的解决等方面作出明确的约定。
上述资产所有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莞电声,权属状况清晰、明确、完备,不存在产权纠纷,也不存在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
法或者行政强制措施以及拍卖、变卖等司法或者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情形。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出租部分闲置资产事宜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租金收益。
公司将根据周边市场行情和招租条件,确定合理的出租价格,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因本次对外出租部分闲置资产事宜,承租方因其自身的经营情况以及战略规划可能后续不再续租或者出现中断租赁合同的情况,
本次租赁事项存在交易不成功的风险。若租赁事项达到相关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公司将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81fea0b8-13f3-4648-87b0-0a8bf0656b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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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7:42│佳禾智能(30079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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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9月 1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
于 2025年 9月 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 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名(其中独立董事何华明、王
再升、万加富以通讯方式表决),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会议由董事长严帆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出租部分闲置资产的议案》。
会议认为:本次对外出租部分闲置资产事宜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租金收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出租部分闲置资产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刘东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bf61fe88-c64c-43f3-8c22-a5c7bf125e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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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7:42│佳禾智能(30079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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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刘东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刘东丹先生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1832d71c-c50f-40d0-a183-0abcf4aee3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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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9:06│佳禾智能(300793):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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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禾智能”或“
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佳禾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佳禾转债”,债券代码:123237)回售有关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佳禾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82 号《关于同意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
册的批复》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4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0,040,000 张,每张债券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
总额 1,004,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0,088,444.39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3,911,555.61元。经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4]1127 号”《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对以上
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债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佳禾转债”,债券代
码“123237”。
二、回售条款生效情况
佳禾智能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佳禾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
称“《募集说明书》”),“佳禾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三、回售条款概述
(一)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被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
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
(二)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
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0.4%(“佳禾转债”第二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5 年 1 月 4 日至2026 年 1 月 3 日的票面利率);t=247 天(2025
年 1 月 4 日至 2025 年 9 月 8日,算头不算尾)。计算可得:IA=100×0.4%×247÷365=0.271 元/张(含税)。由上可得“佳禾
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271 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佳禾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
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 100.217 元/张;对于持有“佳禾转债”的合格境外
投资者(QFII 和 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71 元/张;对于持有“佳禾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对当期
可转债利息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71 元/张。
(三)回售权利
“佳禾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佳禾转债”。“佳禾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四、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告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 年
修订)》等相关规定,经股东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过后 20 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次
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 3 次,其中,在回售实施前、股东会决议公告后 5 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
至少发布一次,余下一次回售公告发布的时间视需要而定。公司将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 2025 年 9 月 8 日至 2025 年 9月 12 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
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
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
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售“佳禾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公司资金到账日为 2025年 9 月 17 日,回售款划拨日
为 2025 年 9 月 18 日,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5 年 9 月 19 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
的影响。
五、回售期间的交易
“佳禾转债”在回售期内将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间“佳禾转债”正常交易。在同一交易日内,若“佳禾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
或者转让、转托管、回售等两项以上业务申请的,按照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六、风险提示
如“佳禾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271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佳禾转债”。截至本核查意见发
出前一个交易日,“佳禾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请可转债持有人关注选择回
售的投资风险。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佳禾转债”回售有关事项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
定。
保荐机构对“佳禾转债”回售有关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2c320a26-4e10-4b41-9b9c-df814f2b80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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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9:06│佳禾智能(300793):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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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智能(300793):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4d79a2d3-b41a-47ef-ac10-f94628089a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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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9:06│佳禾智能(300793):关于回售期间佳禾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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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0793 证券简称:佳禾智能
2、债券代码:123237 债券简称:佳禾转债
3、转股起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30年1月3日
4、暂停转股时间: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2日
5、恢复转股时间:2025年9月15日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佳禾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佳禾转债”的
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佳禾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将暂停转股,即自2025年9月8日开始暂停转股,暂停转
股期为五个交易日,至2025年9月12日止。自回售申报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即2025年9月15日)起“佳禾转债”恢复转股。上述暂停
转股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可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留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d48a8d71-8889-4123-a9be-671aea58a2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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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9:06│佳禾智能(300793):关于佳禾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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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237
2、债券简称:佳禾转债
3、回售价格:100.271元/张(含息、税)
4、回售申报期:2025年 9月 8日至 2025年 9月 12日
5、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年 9月 17日
6、回售款划拨日:2025年 9月 18日
7、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年 9月 19日
8、回售申报期内可转债暂停转股
9、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10、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271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佳禾转债”。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
易日,“佳禾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29日召开“佳禾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佳禾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概述
1、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被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
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
2、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
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0.4%(“佳禾转债”第二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5年 1月 4日至 2026年 1月 3日的票面利率);t=247天(2025 年 1月
4日至 2025 年 9月 8日,算头不算尾)。
计算可得:IA=100×0.4%×247÷365=0.271元/张(含税)。
由上可得“佳禾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271元/张(含息、税)。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佳禾转
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
税,回售实际可得 100.217元/张;对于持有“佳禾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0.
271元/张;对于持有“佳禾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对当期可转债利息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71元/张。
3、回售权利
“佳禾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佳禾转债”。“佳禾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告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修
订)》等相关规定,经股东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过后 20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次回
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 3次,其中,在回售实施前、股东会决议公告后 5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至少
发布一次,余下一次回售公告发布的时间视需要而定。公司将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 2025年 9月 8日至 2025 年 9月 12 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
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
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
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售“佳禾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公司资金到账日为 2025 年 9月 17 日,回售款划拨日
为 2025 年 9 月 18 日,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 2025年 9月 19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
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佳禾转债”在回售期内将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间“佳禾转债”正常交易。在同一交易日内,若“佳禾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
或者转让、转托管、回售等两项以上业务申请的,按照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四、风险提示
如“佳禾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271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佳禾转债”。截至本公告披露前
一交易日,“佳禾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请可转债持有人关注选择回售的投
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关于实施“佳禾转债”回售的申请;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7e384256-06d8-4c8a-ab0d-45a43148a4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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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8:14│佳禾智能(300793):招商证券关于佳禾智能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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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智能(300793):招商证券关于佳禾智能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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