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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95(米奥会展)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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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795 米奥会展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23 18:06 │米奥会展(30079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 ├─────────┼──────────────────────────────────────────────┤ │2025-09-17 18:36 │米奥会展(300795):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9-15 19:28 │米奥会展(30079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9-15 19:28 │米奥会展(30079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9-10 17:02 │米奥会展(30079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8-28 19:47 │米奥会展(300795):关于调整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 │ │公告 │ ├─────────┼──────────────────────────────────────────────┤ │2025-08-28 19:47 │米奥会展(300795):关于作废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 │的公告 │ ├─────────┼──────────────────────────────────────────────┤ │2025-08-28 19:47 │米奥会展(300795):调整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相关事│ │ │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 │2025-08-28 19:47 │米奥会展(300795):调整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事项的│ │ │法律意见书 │ ├─────────┼──────────────────────────────────────────────┤ │2025-08-28 19:47 │米奥会展(300795):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 │ │的法律意见书 │ └─────────┴──────────────────────────────────────────────┘ ─────────┬──────────────────────────────────────────────── 2025-09-23 18:06│米奥会展(30079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潘建军先生的通知,获悉潘建军先生 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 是否为限 是否 质押 原质 展期 质权人 质押用 名称 股股东或 押展期 持股份 司总 售股(如 为补 起始 押到 后质 途 第一大股 股份数 比例 股本 是,注明限 充质 日 期日 押到 东及其一 量(股) 比例 售类型) 押 期日 致行动人 潘建 否 5,781, 8.44% 1.93% 否 否 2023 2025 2026 国泰海通 实业投 军 750 年 11 年 10 年 9 证券股份 资 月 2 月 31 月 22 有限公司 日 日 日 合计 5,781, 8.44% 1.93% —— —— —— —— —— —— 750 注:本公告中所述的总股本均指公司截至2025年9月23日总股本(298,893,870股);本公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如有差异或不符系四 舍五入所致(下同)。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 持股比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数量 例 押展期 押展期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股) 前质押 后质押 比例 比例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 占未质 股份数 股份数 份限售和 质押 股份限 押股份 量(股) 量(股) 冻结、标 股份 售和冻 比例 记数量 比例 结数量 (股) (股) 潘建 68,47 22.91% 5,781,7 5,781,7 8.44% 1.93% 0 0% 51,358, 81.92% 军 8,207 50 50 656 合计 68,47 22.91% 5,781,7 5,781,7 8.44% 1.93% 0 0% 51,358, 81.92% 8,207 50 50 656 注:“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所列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说明 本次质押展期事项不涉及新增融资,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潘建军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 务,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 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合约查询情况;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3/00b05cb9-593e-410f-8134-e9e5ff1dfb43.PDF ─────────┬──────────────────────────────────────────────── 2025-09-17 18:36│米奥会展(300795):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3,500,011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公司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总股本298,893,87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500 ,011股后的 295,393,85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7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9,791,388.56 元( 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0=19,791,388.56 元/298,893,870 股*10=0.662154 元/股(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不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66 2154 元/股。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5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5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截至2025年 6月30日公司的总股本298,893,87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3,500,011 股后的 295,393,859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7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9,791,388.56 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本次预案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 股权激励归属、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 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数均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与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配方案实施的时间距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2025 年半年度 2、发放范围: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3,500,011 股后的 295,393,859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7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603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34 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67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500,011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3,500,011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月 23 日 2、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2025 年 9月 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9 月 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181 方欢胜 2 00*****542 潘建军 3 01*****841 姚宗宪 4 01*****483 俞广庆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9月 16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9 月 2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 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0=19,791,388.56 元/298,893,870 股*10=0.662154 元/股(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66215 4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 218 号 2104 室 咨询联系人:姚宗宪 咨询电话:021-61331777 咨询传真:021-61331709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e5193775-2766-48d0-bf4e-4b3fe62eb75b.PDF ─────────┬──────────────────────────────────────────────── 2025-09-15 19:28│米奥会展(30079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米奥会展(30079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b2df06a6-a924-4327-9c8b-f5ff3b489277.PDF ─────────┬──────────────────────────────────────────────── 2025-09-15 19:28│米奥会展(30079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月 15 日(周一)下午 14: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15日 9:15 至 2025 年 9月 15日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 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 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 218 号 2104 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潘建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67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167,219,359 股,占公 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回购股份数量,下同)的 56.6089%。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持股 5%以下的中小 股东共计62 名,代表股份 1,012,791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7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166,223,836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6.2719%。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 60 人,代表股份 995, 52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70%。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或代理人)共 62 人,代表股份 1,012,791 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429%。其中现场出席 2 人,代表股份 17,268 股;通过网络投票 60 人,代表股份 995,523 股。 5、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全体董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7,205,0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4%;反对 8,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1%;弃权 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 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998,4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861%;反对 8,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12%;弃权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27%。 该议案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郭子威律师、梁严鑫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ec2c0204-9c2d-4691-9bc9-2c64b2ed41ac.PDF ─────────┬──────────────────────────────────────────────── 2025-09-10 17:02│米奥会展(30079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8月 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本次股东会将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月 15 日(周一)下午 14: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15日 9:15 至 2025 年 9月 15日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 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 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月 8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9月 8日(周一),截至:2025 年9月 8 日(周一)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 218 号 2104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 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5 年 9月 11 日(周四)9:30—11:30 2、现场参会登记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 218 号 2104 室。 3、现场参会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2)、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 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 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样式见附件 3) ,以便登记确认。书面信函或传真须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周四)16:00前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 期为准,信函请注明“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邮寄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 218 号现代交通商务大厦 2104室董事会办公室(信封请注明“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 样)。 邮政编码:200070 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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