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96 贝斯美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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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20:37 │贝斯美(300796):贝斯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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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20:37 │贝斯美(300796):贝斯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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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20:37 │贝斯美(300796):贝斯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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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20:37 │贝斯美(300796):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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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20:36 │贝斯美(30079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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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20:36 │贝斯美(300796):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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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20:35 │贝斯美(30079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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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20:35 │贝斯美(30079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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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20:34 │贝斯美(30079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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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20:34 │贝斯美(300796):贝斯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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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20:37│贝斯美(300796):贝斯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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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美(300796):贝斯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652fbdf3-5ec5-433c-8d81-02e3ab9eb8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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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20:37│贝斯美(300796):贝斯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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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美(300796):贝斯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d84e3b6d-4da5-4369-aba0-0d012789ce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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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20:37│贝斯美(300796):贝斯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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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时总股本的比例
胡勇 董事、副总经理 16.00 2.86% 0.04%
方浙能 董事 10.00 1.79% 0.03%
屠汶君 财务总监 8.00 1.43% 0.02%
衣帅 董事会秘书 8.00 1.43% 0.02%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董 518.00 92.50% 1.43%
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
员(112人)
合计 560.00 100.00% 1.5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
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01f63194-56a3-4ca6-ba19-b210708e92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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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20:37│贝斯美(300796):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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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美(300796):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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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20:36│贝斯美(30079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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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10日上午9时在公司2楼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2日以专人送出、电话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钟锡君先生
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
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董事胡勇、方浙能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董事胡勇、方浙能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实施办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全权处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
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
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
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
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
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
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
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财务顾问等中
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
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
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董事胡勇、方浙能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时在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
术开发区经十一路2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64627d99-101d-4e4b-8f6b-7f40368b86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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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20:36│贝斯美(300796):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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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股权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和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将在股东会审议本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授予价格、任职期限要求、归属条件
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
高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1247036c-a86d-4cfb-bfaf-e6ccf32ad6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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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20:35│贝斯美(30079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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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美(30079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180e958a-ddc2-49d6-8474-5e8ce26276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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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20:35│贝斯美(30079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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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美(30079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786ea0c9-5243-43de-bf70-d83b81d529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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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20:34│贝斯美(30079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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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决定于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
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会议投票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投票。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2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一路2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 √
事宜的议案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
的相关公告。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均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表决通过。上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
东需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三、现场股东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
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
股凭证原件。
(2)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25日(星期四)9:00-16:30。
3、登记地点: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一路2号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晓波
联系电话:0575-82738301
传 真:0575-82738300
电子邮箱:dongban@bsmchem.com
联系地址: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一路 2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
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ad8c087b-a522-4cf0-8b1e-3623dbfd66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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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20:34│贝斯美(300796):贝斯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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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贝斯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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