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96 贝斯美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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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37 │贝斯美(30079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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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37 │贝斯美(300796):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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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37 │贝斯美(300796):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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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37 │贝斯美(300796):关于拟变更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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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37 │贝斯美(300796):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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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37 │贝斯美(30079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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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37 │贝斯美(300796):关于开展2026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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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37 │贝斯美(30079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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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37 │贝斯美(300796):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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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37 │贝斯美(300796):关于公司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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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37│贝斯美(30079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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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的基本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4,068,748.47 元,年
末未分配利润为 418,836,824.41 元; 母公司2025 年度净利润为 26,224,697.86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资本公
积金为833,432,250.23 元,盈余公积金为 43,550,209.47 元,未分配利润为 263,675,215.67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
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63,675,215.67 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统筹考虑公司
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制定了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 361,142,872 股扣除回购专用户持有股份5,600
,000 股后的股本 355,542,87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7,110,8
57.44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
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的情况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7,110,857.44 元(预计数),本次拟实施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0
元,预计总金额为 7,110,857.44 元。2025 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 18,478,461.92 元。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25,589,319.36 元,占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06.32%。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7,110,857.44 0 14,445,714.88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4,068,748.47 -32,864,626.71 88,410,809.90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41,793,044.33 45,520,027.72 40,032,993.99
营业收入(元) 1,523,432,035.13 1,328,260,907.08 699,190,595.8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418,836,824.41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63,675,215.67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1,556,572.32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6,538,310.5533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1,556,572.32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27,346,066.04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59%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21,556,572.32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
因素提出的,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相匹配,兼顾了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利润
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高送转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高送转方案的合法合规性
不适用
(二)高送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不适用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无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b7505254-669e-4fc2-a607-e8e8153eef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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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37│贝斯美(300796):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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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
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委
员一致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并于2025年5月9日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容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容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经审计,容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执行情况、初审意见等与审计委员会、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2025年3月26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1月9日,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与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与公司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沟通和确定2025年年报审
计工作安排,包括审计时间和人员安排、审计范围、审计关注事项等,同时全程跟进年报审计的重要环节,督促会计师及公司相关部
门按时按质完成审计工作。
(三)2026年4月7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听取会计师汇报的关于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审计关注的重大问题及解决
措施、关于年度初审财务报表的审阅意见。
(四)2026年4月10日,公司2026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制度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独立性、执
业能力、诚信状况等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通过多轮沟通与督导,持续推动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与专业
标准,确保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表现了良好
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91f96f23-5ee3-4c71-aeaf-4f3c90ab2a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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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37│贝斯美(300796):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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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
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本次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
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
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
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
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贝斯美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
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
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
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辉达,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正帆科技(688596)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汪沁,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欧维义,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复核过澳华内镜(688212.SH)、卫宁健康(300253.SZ)、天顺风能(002531.SZ)等多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辉达、签字注册会计师汪沁,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欧维义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
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125.0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增长4.17%。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20.0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增长11.11%。
二、关于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 认为其在执业
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
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2026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123cebd4-e5f9-41b0-b2ae-54156b4ff5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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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37│贝斯美(300796):关于拟变更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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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辞职情况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方浙能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
方浙能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方浙能先生原定任职期间为2025年8月28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其辞职报告于送达公司之日生效,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它职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方浙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方浙能先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方浙能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及董事会谨对
方浙能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以及为公司业务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变更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
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拟增补董辉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董辉先生的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董
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f654ba1-30b0-4fec-9d66-f3ae036fbf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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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37│贝斯美(300796):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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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1号—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关于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
真实、准确、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
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预计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
司关于会计政策相关的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
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相应的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
经公司对2025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在建工程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
减值测试后,计提2025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292.41万元,明细如下表:
资产名称 类别 2025年计提及转回金额
(万元)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信用减值损失 2.90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信用减值损失 9.53
存货跌价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 -2,304.84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 0.00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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