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96 贝斯美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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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7:18 │贝斯美(300796):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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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12 │贝斯美(300796):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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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11 │贝斯美(30079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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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09 │贝斯美(300796):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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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6:37 │贝斯美(300796):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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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6:37 │贝斯美(30079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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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6:37 │贝斯美(300796):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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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6:37 │贝斯美(30079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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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6:37 │贝斯美(30079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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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6:36 │贝斯美(30079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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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7:18│贝斯美(300796):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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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美(300796):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b444cf02-6742-4a40-9a5b-27c9e4ae7d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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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12│贝斯美(300796):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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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1号—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关于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
真实、准确、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
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预计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
司关于会计政策相关的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
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相应的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
经公司对2025年三季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
试后,计提2025年前三季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81.10万元,明细如下表:
资产名称 类别 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转
回金额(万元)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信用减值损失 92.55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信用减值损失 -18.01
存货跌价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 306.56
合计 381.10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 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信
用减值损失,2025年1-9月份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92.55万元,转回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18.01万元。
2、 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损失
公司严格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要求,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
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
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
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对存
货进行了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2025年1-9月计提存货跌价损失306.56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直接计入2025年三季度当期损益,减少本期所有者权益381.10万,减少本期净利润381.10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程序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公允地反映截止2025年9月30日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cb9a0e61-95ac-40b7-8d01-5cca3198c5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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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11│贝斯美(30079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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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斯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
话的形式通知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于2025年10月27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钟锡君
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审计委员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db45e435-2f8d-45de-b86c-61b208a2b3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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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09│贝斯美(300796):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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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美(300796):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5421fbd4-e6c8-4d65-9d5a-19f9888868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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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6:37│贝斯美(300796):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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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
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
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年 10 月 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调整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 年 9月 2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 年 9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3、2025年 9月 26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 2025年 9月 27日披露了《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2025年 10月 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对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项具体情况
鉴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
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激励对象名单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将前述激励对象放弃的共计 6万股
限制性股票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116人调整为 114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保持不变
,仍为 560.00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一致。根据公司 2
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
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本次调整和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
2、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3、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4、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5、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
6、公司就本次调整和本次授予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次激励计
划的进展,公司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贝斯美本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
票调整及授予的相关事项,包括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贝斯美不存在不符合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三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1/55d97fa8-2a69-45ba-bc5b-fe8004f6c6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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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6:37│贝斯美(30079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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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时总股本的比例
胡勇 董事、副总经理 16.00 2.86% 0.04%
方浙能 董事 10.00 1.79% 0.03%
屠汶君 财务总监 8.00 1.43% 0.02%
衣帅 董事会秘书 8.00 1.43% 0.02%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董 518.00 92.50% 1.43%
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
员(110人)
合计 560.00 100.00% 1.5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
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1/cfe22cfa-55d5-493a-9c3b-8e76d98c67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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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6:37│贝斯美(300796):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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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美(300796):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1/f353f930-6d6f-40f6-bbe6-41977e8df9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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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6:37│贝斯美(30079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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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美(30079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1/4e0eba5d-a346-4931-8619-b256154cf4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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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6:37│贝斯美(30079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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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美(30079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1/f4a1bb09-9fcf-4b0b-8c8e-2053e4f00f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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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6:36│贝斯美(30079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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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0日上午9时在公司2楼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5日以专人送出、电话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钟锡君先
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
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激励对象名单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
股票数量进行调整,将前述激励对象放弃的共计6万股限制性股票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
由116人调整为114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保持不变,仍为560.00万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董事胡勇、方浙能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5年10月20日为授予日,以5.65元/股
的价格向114名激励对象授予56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董事胡勇、方浙能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1/cb0213ad-b90e-4a1b-b070-eeb705ea1b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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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6:36│贝斯美(30079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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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对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
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以上人员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均与公司建立了聘用关系或劳动关系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和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及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4、由于本激励计划的部分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拟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相应调整
,将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16人调整为 114人。除前述调整外,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一致。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
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授予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
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以 2025 年 10月 2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14名激励对象授予 560 万股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为 5.65元/股。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1/39147eb6-36f3-455d-98f5-ad98a5daa9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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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5:44│贝斯美(300796):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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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11日、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 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2025-061)。公司于20
25年9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69)。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具体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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