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98 锦鸡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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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5:42 │锦鸡股份(30079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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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5:46 │锦鸡股份(30079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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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9:20 │锦鸡股份(300798):关于部分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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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00:00 │锦鸡股份(30079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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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48 │锦鸡股份(30079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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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48 │锦鸡股份(30079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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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36 │锦鸡股份(300798):关于锦鸡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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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36 │锦鸡股份(300798):关于锦鸡转债摘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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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1:36 │锦鸡股份(300798):关于提前赎回锦鸡转债暨即将停止转股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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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1:47 │锦鸡股份(300798):关于提前赎回锦鸡转债暨即将停止转股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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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5:42│锦鸡股份(30079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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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04 月 24 日,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
26 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2026 年 05 月 22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提出的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泰兴锦云染料有
限公司、泰兴锦汇化工有限公司、宁夏锦兴化工有限公司、英智创新(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向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新增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壹拾贰亿元整(包含本数),综合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开具承兑汇票、票据贴现、开立信
用证、开立保函、供应链融资、融资租赁等。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内子公司(包括合并报表内公司相互之间)向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累计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贰拾亿元整(包含本数),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本次担保
事项的授权期限自本议案通过股东会审议之日起 12 个月,在授权额度范围内,由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及相关法
律文件。
近日,公司与相关方签署相关担保合同,现将担保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33
04202600000002),为宁夏锦兴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兴化工”)向浦发银行提供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整的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同时,全资子公司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云染料”)与浦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ZB3304202600000003)为锦兴化工向浦发银行提供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与股东会审议的情况一致,本次担保额度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宁夏锦兴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 年 03 月 17 日
注册地址: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敦堠路南侧、家窑路东侧
法定代表人:杨军
注册资本:85,000 万元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万元)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 85,000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6.03.31/2026 年 01-03 月 2025.12.31/2025 年度
资产总额 105,778.39 104,365.51
净资产 74,864.70 76,338.06
营业收入 8,447.65 13,218.48
净利润 -1,473.36 -6,591.85
注:上述 202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 年 03 月 31 日/2026 年 01-0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失信情况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宁夏锦兴化工有限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一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
保证人: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二) 担保期限:
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三) 担保金额:债
权本金最高额人民币陆仟万元整(¥60,000,000.00)。
(四) 保证范围:
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
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
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四、担保合同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
保证人: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
(一) 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二) 保证期限:
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三) 担保金额:债
权本金最高额人民币陆仟万元整(¥60,000,000.00)。
(四) 担保范围:
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
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
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 99,834.70 万元,占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期末净资产(未经审计)的 59
.27%。扣除复合担保重复计算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 66,129.70 万元,占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期末净资产(未
经审计)的 39.26%。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 0 万元,占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期末净资
产(未经审计)的 0.00%。
除前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担保、不存在涉诉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3304202600000002);
2、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3304202600000003)。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255352cd-cebf-4270-8e21-dd5b6dcacd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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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5:46│锦鸡股份(30079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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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04 月 24 日,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
26 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2026 年 05 月 22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提出的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泰兴锦云染料有
限公司、泰兴锦汇化工有限公司、宁夏锦兴化工有限公司、英智创新(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向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新增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壹拾贰亿元整(包含本数),综合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开具承兑汇票、票据贴现、开立信
用证、开立保函、供应链融资、融资租赁等。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内子公司(包括合并报表内公司相互之间)向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累计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贰拾亿元整(包含本数),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本次担保
事项的授权期限自本议案通过股东会审议之日起 12 个月,在授权额度范围内,由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及相关法
律文件。
近日,公司与相关方签署相关担保合同,现将担保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因原担保合同即将到期,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在江苏省泰兴市签订《最高额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信银宁最保字第 004053 号),为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云染料”)向中信银行提供最
高债权额为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全资子公司泰兴锦汇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汇化工”)与中信银行在
江苏省泰兴市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2026 信银宁最抵字第 003736 号)为锦云染料向中信银行提供最高债权额为人
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的抵押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与股东会审议的情况一致,本次担保额度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 年 11 月 05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新港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刘国成
注册资本:100,100.7702 万元
经营范围:染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万元)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 100,100.7702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6.03.31/2026 年 01-03 月 2025.12.31/2025 年度
资产总额 203,073.67 198,583.35
净资产 125,185.96 125,748.97
营业收入 30,805.14 114,719.75
净利润 -563.01 -473.53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其中 202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 年 03月 31 日/2026 年 0
1-0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失信情况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一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一) 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二) 担保期限: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
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三) 担保金额:债
权本金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120,000,000.00)。
(四) 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
)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四、担保合同二的主要内容
抵押人:泰兴锦汇化工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一) 担保方式:
最高额抵押担保。
(二) 担保金额:债
权本金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120,000,000.00)。
(三) 担保范围:
主合同项下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及实现债权、抵押权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
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四)抵押物
抵押人以本合同附件一《抵押物清单》所列明的财产向抵押权人抵押,抵押权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享有抵押权,该抵押
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附物(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天然及法定孳息、抵押物的代位物,以及抵押物毁
损、灭失或被征收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 87,834.70 万元,占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期末净资产(未经审计)的 52
.15%。扣除复合担保重复计算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 60,129.70 万元,占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期末净资产(未
经审计)的 35.70%。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 0 万元,占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期末净资
产(未经审计)的 0.00%。
除前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担保、不存在涉诉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 信银宁最保字第 004053 号);
2、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2026 信银宁最抵字第 003736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81fb4608-9ff7-457b-ab36-159b64e4a7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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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9:20│锦鸡股份(300798):关于部分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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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肖卫兵、戴继群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本公司股份 35,600,09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22%)的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肖卫兵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
份 4,5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91%),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进行(2026 年 06 月 26 日至 2026 年 09 月 25 日)。
2、持本公司股份 4,046,22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82%)的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戴继群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1,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20%),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
行(2026 年 06 月 26 日至 2026 年 09 月 25 日)。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肖卫兵、戴继群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肖卫兵 35,600,093 7.22%
戴继群 4,046,227 0.8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原因 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减持股数 占公司
(股) 总股本
比例
肖卫兵 个 人 资 金 安 公司首次公开 集中竞价 4,500,000 0.91%
排 发行前已发行
的股份
戴继群 个 人 资 金 安 公司首次公开 集中竞价 1,000,000 0.20%
排 发行前已发行
的股份
2、减持期间
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6 年 06 月 26 日至 2026年 09 月 25 日),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
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3、价格区间
减持股票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以转让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即发行人股票在该期间内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按深交所的相关规则相应调整)。
(二)相关承诺与履行情况
1、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肖卫兵、戴继群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本人所持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转让价格不低于以转让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
算的发行价格。
(2)在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若本人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含第 6 个月)
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
第 12个月之间(含第 7 个月、第 12 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本人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并
将严格遵守本人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的承诺。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
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若因本人
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2、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肖卫兵、戴继群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
一致,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三)肖卫兵、戴继群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
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计划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
亦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计划减持股份的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
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各自减持意向
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肖卫兵《关于减持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2、戴继群《关于减持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0349cf1e-a387-4a1e-b6f6-a3c4ab6578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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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00:00│锦鸡股份(30079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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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04 月 24 日,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
26 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2026 年 05 月 22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提出的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泰兴锦云染料有
限公司、泰兴锦汇化工有限公司、宁夏锦兴化工有限公司、英智创新(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向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新增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壹拾贰亿元整(包含本数),综合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开具承兑汇票、票据贴现、开立信
用证、开立保函、供应链融资、融资租赁等。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内子公司(包括合并报表内公司相互之间)向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累计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贰拾亿元整(包含本数),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本次担保
事项的授权期限自本议案通过股东会审议之日起 12 个月,在授权额度范围内,由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及相关法
律文件。
近日,公司与相关方签署相关担保合同,现将担保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在江苏省泰兴市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26年保字第 210200983 号),为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泰兴锦云”)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协议》,编号:2026
年授字第 210200983 号)提供最高额度为人民币壹亿元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与股东会审议的情况一致,本次担保额度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 年 11 月 05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新港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刘国成
注册资本:100,100.7702 万元
经营范围:染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万元)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 100,100.7702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6.03.31/2026 年 01-03 月 2025.12.31/2025 年度
资产总额 203,073.67 198,583.35
净资产 125,185.96 125,748.97
营业收入 30,805.14 114,719.75
净利润 -563.01 -473.53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其中 202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 年 03月 31 日/2026 年 0
1-0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失信情况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保证人: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 担保期限:
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货款或其他融资或债权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
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三)担保金额:人民币壹亿元整(¥100,000,000.00)。
(四)保证范围:
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以及相关利
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 87,834.70 万元,占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期末净资产(未经审计)的 52
.15%。扣除复合担保重复计算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 60,129.70 万元,占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期末净资产(未
经审计)的 35.70%。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 0 万元,占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期末净资
产(未经审计)的 0.00%。
除前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担保、不存在涉诉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26 年保字第 210200983 号);
2、授信协议(编号:2026 年授字第 210200983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1a4a4331-2017-4a4a-9c54-063cecbb47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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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48│锦鸡股份(30079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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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鸡股份(30079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370b72cb-d46a-4273-869f-3025f7b8b2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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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48│锦鸡股份(30079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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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鸡股份(30079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b99cae1a-7c23-4fbb-bd0d-5f585b5b1a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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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36│锦鸡股份(300798):关于锦鸡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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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鸡股份(300798):关于锦鸡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2c121eb7-7b9a-4968-bf25-fca0642fc2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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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36│锦鸡股份(300798):关于锦鸡转债摘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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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锦鸡转债”赎回日:2026 年 05 月 11日
2、“锦鸡转债”摘牌日:2026 年 05 月 19日
3、“锦鸡转债”摘牌原因:存续期内可转债全部赎回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968 号文核准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1年 11月 0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600万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6.00 亿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锦鸡转债”,债券代码“123129
”。
(三)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可转债自 2022 年 05 月
10 日起开始转股,初始转股价格为 9.53元/股。
1.向下修正转股价格
2022 年 06 月 0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向下修正锦鸡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同意向下修正锦鸡转债转股价格,并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向下修正锦鸡转债转股价格。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并综合考虑股票交易均价、股东权益稀释等因素,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锦鸡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确
定将“锦鸡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8.00 元/股,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2 年 06 月 07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
2 年 06 月 0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锦鸡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2-044号)。
2.权益分派调整转股价格
2022年 06月 24 日,公司对外披露公告,根据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
锦鸡转债”转股价格由8.00 元/股调整为 7.9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07 月 01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06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锦鸡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号)。
3.第二次权益分派调整转股价格
2023年 06月 21 日,公司对外披露公告,根据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
锦鸡转债”转股价格由7.97 元/股调整为 7.9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07 月 03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06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
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号)。
4.第三次权益分派调整转股价格
2024年 07月 05 日,公司对外披露公告,根据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
锦鸡转债”转股价格由7.95 元/股调整为 7.9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07 月 12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07 月 0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
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号)。
5.第四次权益分派调整转股价格
2025年 07月 04日,公司对外披露公告,根据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锦鸡
转债”转股价格由 7.93元/股调整为 7.9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07 月 11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07 月 0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号)。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120%(含 12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情况
自 2026 年 03 月 03 日至 2026 年 04 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
低于“锦鸡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20%(含 120%)的情形,已触发《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6 年 04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锦鸡转债”的议案》,同意行使“锦
鸡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锦鸡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三、可转债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赎回价格为 101.18元/张(含息、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2.30%);
t:指计息天数(188天),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年 11月 04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6 年 05月 11日)止的实际日
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利息 IA=B×i×t/365=100×2.30%×188/365=1.18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1.18=101.18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8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锦鸡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 次赎回提示性公告,提示“锦鸡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锦鸡转债”自 2026年 05月 06日起停止交易。
3、“锦鸡转债”自 2026年 05月 11日起停止转股。
4、2026年 05 月 11日为“锦鸡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部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8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
记在册的“锦鸡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锦鸡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6年 05 月 14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年 05月 18日为赎回款到达“锦鸡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锦鸡转债
”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锦鸡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锦转债。
四、可转债赎回结果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 05月 08 日)收市后,“锦鸡转债”尚
有 12,559张未转股,本次赎回“锦鸡转债”的数量为 12,559 张,赎回价格为 101.18 元/张(含当期利息、含税,当期即第五年,
年利率为 2.30%)。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本次赎回共计支付赎回款 1,270,719.62 元(不含赎回手续费)
。
五、可转债摘牌安排
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将无“锦鸡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锦鸡转债”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 2026 年
05月 19日起,公司发行的“锦鸡转债”(债券代码:123129)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六、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23-87676328
传真:0523-87671828
联系邮箱:zhanghongwu@jinjidyes.com;leirong@jinjidyes.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d4b8e3f4-7c3d-460c-aada-5042b17eea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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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1:36│锦鸡股份(300798):关于提前赎回锦鸡转债暨即将停止转股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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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可转债最后转股日:2026 年 05 月 08 日
2026 年 05 月 08 日为“锦鸡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当日收市前,持有“锦鸡转债”的投资者仍可进行转股。2026 年 05 月
08 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锦鸡转债”将停止转股,剩余“锦鸡转债”将按照 101.18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
,投资者可能面临损失。
截至 2026 年 05 月 07 日收市后,距离“锦鸡转债”停止转股日(2026 年05 月 11 日)仅剩 1 个交易日。
2、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锦鸡转债”转换为
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3、特别提醒“锦鸡转债”持有人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充分了解相关风险,注意最后转股时间,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特别提示:
1、可转债赎回日:2026 年 05 月 11 日。
2、可转债赎回价格:101.18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2.3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3、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6 年 05 月 14 日。
4、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6 年 05月 18 日。
5、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 年 05月 06 日。
6、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6 年 05月 11 日。
7、根据安排,截至 2026 年 05月 08 日(赎回登记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锦鸡转债”,将按照 101.18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
赎回,特提醒“锦鸡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若“锦鸡转债”持券人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锦鸡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醒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
的风险。
公司于 2026 年 04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锦鸡转债”的议案》,同意行使“锦
鸡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锦鸡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锦鸡转债”提前赎回的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赎回情况概述
(一)触发赎回情况
自 2026 年 03 月 03 日至 2026 年 04 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
于“锦鸡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20%(含 120%)的情形,已触发《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120%(含 12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赎回价格为 101.18元/张(含息、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2.30%);
t:指计息天数(188 天),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 年 11月 04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6 年 05月 11 日)止的实际
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利息 IA=B×i×t/365=100×2.30%×188/365=1.18 元/张;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1.18=101.
18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8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锦鸡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 次赎回提示性公告,提示“锦鸡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锦鸡转债”自 2026 年 05 月 06 日起停止交易。
3、“锦鸡转债”自 2026 年 05月 11 日起停止转股。
4、2026 年 05月 11 日为“锦鸡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部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8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
记在册的“锦鸡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锦鸡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6 年 05月 14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 年 05月 18 日为赎回款到达“锦鸡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锦鸡
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锦鸡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锦转债。
(四)其他事宜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23-87676328
传真:0523-87671828
联系邮箱:zhanghongwu@jinjidyes.com;leirong@jinjidyes.com。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锦鸡转债”的
情况
经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锦
鸡转债”的情形。
四、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锦鸡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
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 1张,每张面额为 100.00 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 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
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 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
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
益。
五、风险提示
截至 2026 年 05 月 08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锦鸡转债”,将按照 101.18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锦鸡转债”二级市
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锦鸡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a7cb4c94-d2b9-4dad-a194-3843251cb7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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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1:47│锦鸡股份(300798):关于提前赎回锦鸡转债暨即将停止转股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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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可转债最后转股日:2026 年 05 月 08 日
2026 年 05 月 08 日为“锦鸡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当日收市前,持有“锦鸡转债”的投资者仍可进行转股。2026 年 05 月
08 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锦鸡转债”将停止转股,剩余“锦鸡转债”将按照 101.18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
,投资者可能面临损失。
截至 2026 年 05 月 06 日收市后,距离“锦鸡转债”停止转股日(2026 年05 月 11 日)仅剩 2 个交易日。
2、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锦鸡转债”转换为
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3、特别提醒“锦鸡转债”持有人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充分了解相关风险,注意最后转股时间,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特别提示:
1、可转债赎回日:2026 年 05 月 11 日。
2、可转债赎回价格:101.18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2.3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3、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6 年 05 月 14 日。
4、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6 年 05月 18 日。
5、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 年 05月 06 日。
6、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6 年 05月 11 日。
7、根据安排,截至 2026 年 05月 08 日(赎回登记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锦鸡转债”,将按照 101.18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
赎回,特提醒“锦鸡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若“锦鸡转债”持券人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锦鸡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醒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
的风险。
公司于 2026 年 04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锦鸡转债”的议案》,同意行使“锦
鸡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锦鸡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锦鸡转债”提前赎回的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赎回情况概述
(一)触发赎回情况
自 2026 年 03 月 03 日至 2026 年 04 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
于“锦鸡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20%(含 120%)的情形,已触发《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120%(含 12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赎回价格为 101.18元/张(含息、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2.30%);
t:指计息天数(188 天),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 年 11月 04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6 年 05月 11 日)止的实际
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利息 IA=B×i×t/365=100×2.30%×188/365=1.18 元/张;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1.18=101.
18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8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锦鸡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 次赎回提示性公告,提示“锦鸡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锦鸡转债”自 2026 年 05 月 06 日起停止交易。
3、“锦鸡转债”自 2026 年 05月 11 日起停止转股。
4、2026 年 05月 11 日为“锦鸡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部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8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
记在册的“锦鸡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锦鸡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6 年 05月 14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 年 05月 18 日为赎回款到达“锦鸡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锦鸡
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锦鸡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锦转债。
(四)其他事宜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23-87676328
传真:0523-87671828
联系邮箱:zhanghongwu@jinjidyes.com;leirong@jinjidyes.com。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锦鸡转债”的
情况
经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锦
鸡转债”的情形。
四、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锦鸡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
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 1张,每张面额为 100.00 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 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
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 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
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
益。
五、风险提示
截至 2026 年 05 月 08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锦鸡转债”,将按照 101.18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锦鸡转债”二级市
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锦鸡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26639525-372d-4efd-848c-bcb11a3fa96d.PDF
─────────┬────────────────────────────────────────────────
2026-05-06 18:16│锦鸡股份(300798):关于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因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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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鸡股份(300798):关于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因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e22becb0-3710-424a-9477-b09b979127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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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06│锦鸡股份(300798):关于提前赎回锦鸡转债暨即将停止转股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可转债最后转股日:2026 年 05 月 08 日
2026 年 05 月 08 日为“锦鸡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当日收市前,持有“锦鸡转债”的投资者仍可进行转股。2026 年 05 月
08 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锦鸡转债”将停止转股,剩余“锦鸡转债”将按照 101.18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
,投资者可能面临损失。
截至 2026 年 04 月 30 日收市后,距离“锦鸡转债”停止转股日(2026 年05 月 11 日)仅剩 3 个交易日。
2、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锦鸡转债”转换为
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3、特别提醒“锦鸡转债”持有人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充分了解相关风险,注意最后转股时间,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特别提示:
1、可转债赎回日:2026 年 05 月 11 日。
2、可转债赎回价格:101.18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2.3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3、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6 年 05 月 14 日。
4、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6 年 05月 18 日。
5、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 年 05月 06 日。
6、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6 年 05月 11 日。
7、根据安排,截至 2026 年 05月 08 日(赎回登记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锦鸡转债”,将按照 101.18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
赎回,特提醒“锦鸡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若“锦鸡转债”持券人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锦鸡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醒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
的风险。
公司于 2026 年 04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锦鸡转债”的议案》,同意行使“锦
鸡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锦鸡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锦鸡转债”提前赎回的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赎回情况概述
(一)触发赎回情况
自 2026 年 03 月 03 日至 2026 年 04 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
于“锦鸡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20%(含 120%)的情形,已触发《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120%(含 12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赎回价格为 101.18元/张(含息、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2.30%);
t:指计息天数(188 天),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 年 11月 04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6 年 05月 11 日)止的实际
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利息 IA=B×i×t/365=100×2.30%×188/365=1.18 元/张;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1.18=101.
18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8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锦鸡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 次赎回提示性公告,提示“锦鸡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锦鸡转债”自 2026 年 05 月 06 日起停止交易。
3、“锦鸡转债”自 2026 年 05月 11 日起停止转股。
4、2026 年 05月 11 日为“锦鸡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部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8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
记在册的“锦鸡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锦鸡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6 年 05月 14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 年 05月 18 日为赎回款到达“锦鸡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锦鸡
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锦鸡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锦转债。
(四)其他事宜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23-87676328
传真:0523-87671828
联系邮箱:zhanghongwu@jinjidyes.com;leirong@jinjidyes.com。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锦鸡转债”的
情况
经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锦
鸡转债”的情形。
四、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锦鸡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
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 1张,每张面额为 100.00 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 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
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 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
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
益。
五、风险提示
截至 2026 年 05 月 08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锦鸡转债”,将按照 101.18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锦鸡转债”二级市
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锦鸡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b59fe039-ce0d-4680-a09c-4a68bd7bfc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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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1:38│锦鸡股份(300798):关于提前赎回锦鸡转债暨即将停止交易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可转债最后交易日:2026 年 04 月 30 日
2026 年 04 月 30 日为“锦鸡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锦鸡转债”简称为“Z锦转债”,2026 年 04 月 30 日收市后“
锦鸡转债”将停止交易。
2、可转债最后转股日:2026 年 05 月 08 日
2026 年 05 月 08 日为“锦鸡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当日收市前,持有“锦鸡转债”的投资者仍可进行转股。2026 年 05 月
08 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锦鸡转债”将停止转股,剩余“锦鸡转债”将按照 101.18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
,投资者可能面临损失。
截至 2026 年 04 月 29 日收市后,距离“锦鸡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 年05 月 06 日)仅剩 1 个交易日,距离“锦鸡转债
”停止转股日(2026 年 05 月 11日)仅剩 4 个交易日。
3、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锦鸡转债”转换为
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4、特别提醒“锦鸡转债”持有人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充分了解相关风险,注意最后转股时间,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特别提示:
1、可转债赎回日:2026 年 05 月 11 日。
2、可转债赎回价格:101.18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2.3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3、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6 年 05 月 14 日。
4、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6 年 05月 18 日。
5、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 年 05月 06 日。
6、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6 年 05月 11 日。
7、根据安排,截至 2026 年 05月 08 日(赎回登记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锦鸡转债”,将按照 101.18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
赎回,特提醒“锦鸡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若“锦鸡转债”持券人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锦鸡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醒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
的风险。
公司于 2026 年 04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锦鸡转债”的议案》,同意行使“锦
鸡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锦鸡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锦鸡转债”提前赎回的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赎回情况概述
(一)触发赎回情况
自 2026 年 03 月 03 日至 2026 年 04 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
于“锦鸡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20%(含 120%)的情形,已触发《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120%(含 12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赎回价格为 101.18元/张(含息、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2.30%);
t:指计息天数(188 天),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 年 11月 04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6 年 05月 11 日)止的实际
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利息 IA=B×i×t/365=100×2.30%×188/365=1.18 元/张;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1.18=101.
18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8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锦鸡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 次赎回提示性公告,提示“锦鸡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锦鸡转债”自 2026 年 05 月 06 日起停止交易。
3、“锦鸡转债”自 2026 年 05月 11 日起停止转股。
4、2026 年 05月 11 日为“锦鸡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部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8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
记在册的“锦鸡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锦鸡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6 年 05月 14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 年 05月 18 日为赎回款到达“锦鸡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锦鸡
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锦鸡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锦转债。
(四)其他事宜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23-87676328
传真:0523-87671828
联系邮箱:zhanghongwu@jinjidyes.com;leirong@jinjidyes.com。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锦鸡转债”的
情况
经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锦
鸡转债”的情形。
四、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锦鸡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
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 1张,每张面额为 100.00 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 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
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 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
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
益。
五、风险提示
截至 2026 年 05 月 08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锦鸡转债”,将按照 101.18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锦鸡转债”二级市
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锦鸡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dbcacc9-98a5-4619-a065-c7202caa21d4.PDF
─────────┬────────────────────────────────────────────────
2026-04-29 11:42│锦鸡股份(300798):关于提前赎回锦鸡转债的第十一次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可转债赎回日:2026 年 05 月 11 日。
2、可转债赎回价格:101.18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2.3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3、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6 年 05 月 14 日。
4、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6 年 05月 18 日。
5、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 年 05月 06 日。
6、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6 年 05月 11 日。
7、根据安排,截至 2026 年 05月 08 日(赎回登记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锦鸡转债”,将按照 101.18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
赎回,特提醒“锦鸡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若“锦鸡转债”持券人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锦鸡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醒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
的风险。
公司于 2026 年 04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锦鸡转债”的议案》,同意行使“锦
鸡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锦鸡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锦鸡转债”提前赎回的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赎回情况概述
(一)触发赎回情况
自 2026 年 03 月 03 日至 2026 年 04 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
于“锦鸡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20%(含 120%)的情形,已触发《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120%(含 12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赎回价格为 101.18元/张(含息、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2.30%);
t:指计息天数(188 天),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 年 11月 04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6 年 05月 11 日)止的实际
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利息 IA=B×i×t/365=100×2.30%×188/365=1.18 元/张;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1.18=101.
18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8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锦鸡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 次赎回提示性公告,提示“锦鸡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锦鸡转债”自 2026 年 05 月 06 日起停止交易。
3、“锦鸡转债”自 2026 年 05月 11 日起停止转股。
4、2026 年 05月 11 日为“锦鸡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部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8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
记在册的“锦鸡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锦鸡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6 年 05月 14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 年 05月 18 日为赎回款到达“锦鸡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锦鸡
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锦鸡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锦转债。
(四)其他事宜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23-87676328
传真:0523-87671828
联系邮箱:zhanghongwu@jinjidyes.com;leirong@jinjidyes.com。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锦鸡转债”的
情况
经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锦
鸡转债”的情形。
四、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锦鸡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
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 1张,每张面额为 100.00 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 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
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 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
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
益。
五、风险提示
截至 2026 年 05 月 08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锦鸡转债”,将按照 101.18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锦鸡转债”二级市
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锦鸡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23cacd2-d3cf-495e-94c8-ee7f0e105c41.PDF
─────────┬────────────────────────────────────────────────
2026-04-28 11:54│锦鸡股份(300798):关于提前赎回锦鸡转债的第十次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可转债赎回日:2026 年 05 月 11 日。
2、可转债赎回价格:101.18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2.3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3、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6 年 05 月 14 日。
4、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6 年 05月 18 日。
5、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 年 05月 06 日。
6、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6 年 05月 11 日。
7、根据安排,截至 2026 年 05月 08 日(赎回登记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锦鸡转债”,将按照 101.18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
赎回,特提醒“锦鸡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若“锦鸡转债”持券人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锦鸡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醒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
的风险。
公司于 2026 年 04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锦鸡转债”的议案》,同意行使“锦
鸡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锦鸡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锦鸡转债”提前赎回的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赎回情况概述
(一)触发赎回情况
自 2026 年 03 月 03 日至 2026 年 04 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
于“锦鸡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20%(含 120%)的情形,已触发《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120%(含 12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赎回价格为 101.18元/张(含息、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2.30%);
t:指计息天数(188 天),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 年 11月 04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6 年 05月 11 日)止的实际
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利息 IA=B×i×t/365=100×2.30%×188/365=1.18 元/张;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1.18=101.
18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8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锦鸡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 次赎回提示性公告,提示“锦鸡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锦鸡转债”自 2026 年 05 月 06 日起停止交易。
3、“锦鸡转债”自 2026 年 05月 11 日起停止转股。
4、2026 年 05月 11 日为“锦鸡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部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8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
记在册的“锦鸡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锦鸡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6 年 05月 14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 年 05月 18 日为赎回款到达“锦鸡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锦鸡
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锦鸡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锦转债。
(四)其他事宜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23-87676328
传真:0523-87671828
联系邮箱:zhanghongwu@jinjidyes.com;leirong@jinjidyes.com。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锦鸡转债”的
情况
经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锦
鸡转债”的情形。
四、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锦鸡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
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 1张,每张面额为 100.00 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 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
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 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
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
益。
五、风险提示
截至 2026 年 05 月 08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锦鸡转债”,将按照 101.18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锦鸡转债”二级市
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锦鸡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591e478-00f4-4fb8-8a77-5a8276d87995.PDF
─────────┬────────────────────────────────────────────────
2026-04-27 11:42│锦鸡股份(300798):关于提前赎回锦鸡转债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可转债赎回日:2026 年 05 月 11 日。
2、可转债赎回价格:101.18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2.3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3、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6 年 05 月 14 日。
4、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6 年 05月 18 日。
5、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 年 05月 06 日。
6、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6 年 05月 11 日。
7、根据安排,截至 2026 年 05月 08 日(赎回登记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锦鸡转债”,将按照 101.18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
赎回,特提醒“锦鸡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若“锦鸡转债”持券人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锦鸡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醒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
的风险。
公司于 2026 年 04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锦鸡转债”的议案》,同意行使“锦
鸡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锦鸡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锦鸡转债”提前赎回的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赎回情况概述
(一)触发赎回情况
自 2026 年 03 月 03 日至 2026 年 04 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
于“锦鸡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20%(含 120%)的情形,已触发《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120%(含 12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赎回价格为 101.18元/张(含息、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2.30%);
t:指计息天数(188 天),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 年 11月 04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6 年 05月 11 日)止的实际
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利息 IA=B×i×t/365=100×2.30%×188/365=1.18 元/张;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1.18=101.
18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8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锦鸡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 次赎回提示性公告,提示“锦鸡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锦鸡转债”自 2026 年 05 月 06 日起停止交易。
3、“锦鸡转债”自 2026 年 05月 11 日起停止转股。
4、2026 年 05月 11 日为“锦鸡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部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8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
记在册的“锦鸡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锦鸡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6 年 05月 14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 年 05月 18 日为赎回款到达“锦鸡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锦鸡
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锦鸡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锦转债。
(四)其他事宜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23-87676328
传真:0523-87671828
联系邮箱:zhanghongwu@jinjidyes.com;leirong@jinjidyes.com。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锦鸡转债”的
情况
经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锦
鸡转债”的情形。
四、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锦鸡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
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 1张,每张面额为 100.00 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 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
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 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
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
益。
五、风险提示
截至 2026 年 05 月 08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锦鸡转债”,将按照 101.18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锦鸡转债”二级市
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锦鸡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6bbe482-1040-46c2-aafa-7c64b5c71a60.PDF
─────────┬────────────────────────────────────────────────
2026-04-26 15:59│锦鸡股份(30079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拟利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
类型包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基金和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存款、债券
回购、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他(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及相关金融衍生工具产品等)。
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一)投资目的
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获取一定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现金管
理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使用。相关产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券商、基金和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
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他(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及相关金融衍
生工具产品等)。
(三)投资额度和授权期限
投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在前述投资额度和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拟授权总经理负责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实施,在投资额度范围及授权期限内行使具体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购买金额、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关联关系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直接用于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期权及衍生品交易等
。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在上述现金管理产品投资期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
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现金管理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审计督查部)对现金管理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
实。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的,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风险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
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0,
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包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
行、券商、基金和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他(公募
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及相关金融衍生工具产品等)。上述投资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投资额
度和授权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4b56d08-6d46-4bec-a84a-9e42ed147a8a.PDF
─────────┬────────────────────────────────────────────────
2026-04-26 15:59│锦鸡股份(300798):关于2026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
锦鸡股份(300798):关于2026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6efa2ba-c9a7-44d3-bc50-1e4a069fea9e.PDF
─────────┬────────────────────────────────────────────────
2026-04-26 15:59│锦鸡股份(300798):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 年 0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此项
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的审议,关联股东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26 年预 截止披露 2025 年实
易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计发生金 日已发生 际发生金
额 金额 额
向关联 传化智联股份有 防尘剂、 市场价格 500.00 52.22 275.96
人采购 限公司 消泡剂等
原材料
(三)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预计发生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易类别 内容 金额 金额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向关联 传化智联股份有 防尘剂、 275.96 600.00 61.60% 54.01%
人采购 限公司 消泡剂等
原材料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5 年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的实际发生金额低于预计金额主要原因是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在市场化询价的基础上,秉
持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减少关联交易发生的原则,减少了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5 年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和销售原材料的实际发生金额低于预计金额主要原因是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遵循尽量避免不必要
的关联交易,减少关联交易发生的原则,在市场化询价的基础上,减少了向关联人采购和销售原材料等。相关关联交易公平、公正,
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名称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609301348W
法定代表人 周家海
注册资本 276,403.0908 万元人民币
住所 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
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
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信
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园区管理服务;
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
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染料制造;染料销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
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农药批发(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智联”)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三、关联交易基本内容及定价依据
2025 年 01 月 01 日,公司与传化智联签订消泡剂、防尘剂等产品年度框架采购合同,合同对产品质量、技术标准、付款方式
、付款期限、违约责任进行了约定,具体产品名称、产品数量以实际采购订单为准,产品价格以市场行情为依据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传化智联是国内知名印染助剂生产企业,公司向传化智联采购防尘剂、消泡剂等染料助剂。上述关联采购标的市场供应较充足,
供应商替代性强,公司选择传化智联作为供应商的主要原因是其产品生产规模较大能够保持供货稳定性以及其产品质量受到市场认可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
人形成依赖。上述交易有利于保持公司及子公司生产、销售的稳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6 年 04月 11日,公司召开 2026 年度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核查,2025 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2026年度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公司正常经营发展所必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2026 年度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4a129d6-3d4e-4fa2-a827-1f03437421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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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锦鸡股份(30079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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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鸡股份(30079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188de27-f912-4e93-9a9a-febb6025fa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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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锦鸡股份(300798):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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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公司
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或者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
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
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
要求的事项,依法豁免披露。第七条 本制度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
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管理程序
第八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第九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
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十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十一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内部审核程序如下:
(一)公司各部门、子公司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向证券部报送重大信息时,认为该信息属于本制度所述的暂
缓、豁免披露的信息时,相关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填报《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登记审批表》(附件1)并附相关事项资料提交公
司证券部,相关负责人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证券部将上述资料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后,报董事长审批;
(三)董事长审批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在申请文件上签字确认后,该信息暂缓、豁免披露相关资料由证券
部妥善归档保管;
(四)暂缓、豁免披露申请未获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或者董事长审批通过的,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信
息披露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对外披露。
第十二条 在已作出暂缓或豁免披露处理的情况下,相关负责人应密切关注、持续追踪并及时向证券部通报事项进展。
第十三条 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当视具体情形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 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四条 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知情人,应当依据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签署《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知情人保密承诺函》(附件 2)。
第十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
相关登记材料报送江苏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十六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公司应当妥善保存有关登记材料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第十七条 公司确立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不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作暂
缓、豁免处理,或者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等和本制度规定办理暂缓、豁免披露等行为,给公司、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或
损失的,公司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和分管责任人视情形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
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8bf3c27-c896-4be7-861e-645edf5660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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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锦鸡股份(30079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杭正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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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杭正亚)
各位股东及代表:
作为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杭正亚严格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
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杭正亚,男,195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律专业,一级律师。
曾任浙江省军区军事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兴化市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兴化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科长,江苏天豪律师事
务所合伙人,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522.SH)独立董事。现任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
政府采购中心等 20 余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江苏省政府采购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最近 5年,曾任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301036.SZ)独立董事;2022 年 06月至今,担任江苏特味浓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及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情形,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5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5次。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研究各项议题,按时出席会议。会议期间,充分发挥专业
优势,认真审议议案,提出合理建议,以审慎态度行使表决权,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利益。本年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本人出席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表决情况
事会会议次数
杭正亚 5 5 0 同意全部议案
2025 年度,本人共出席 2次股东会,分别为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4年度股东会。在 2024 年度股东会上,本人就 20
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作述职报告。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经过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额度为公司正常经营发展所必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一致通过该议案。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各委员会委员职责,认真审核公司董事会
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自身专业知识提出优化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分别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以及补选第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拟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拟提名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审查等事项进行审议,切
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有效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决策参与与监督制衡作用。
(四)与内审机构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保持与外部审计机构及公司内审部的密切沟通。期初,与外部审计机构项目现场
负责人就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情况、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点事项以及证监局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的监管指导要求进行了交流。
期末,与参加 2025 年年度报告预审的外部审计机构两位签字会计师就年报预审安排、具体工作部署、建设项目试生产状况等情况进
行了沟通。同时,与公司内审部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听取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就内审发现的问题及改进建议交
换了意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出席了年度股东会,与现场参会的中小股东就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战略规划、市值管理等事项进行了积极
沟通。
同时,本人现场参加公司举办的年度业绩说明会,与参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战略规划、行业趋势、市场现状、市值管理、
财务状况及利润分配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与线上投资者积极互动,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与中小股东保持多渠道沟通,有利于加深中小股东对公司的理解,促进公司与中小股东的情感联系,充分维护其合法权益。
(六)现场履职的情况
2025 年,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除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外,现场履职期间,针对募集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推进
、精益生产开展、分散染料生产、环保设施运行、生产过程监控、年度财务工作及证券事务开展等情况进行现场沟通,深入工厂及项
目一线进行实地考察,具体了解项目建设进度、生产工艺流程、环保处理运行等情况。现场履职有助于加深对公司的了解,为规范履
职提供了基本保障。
2025 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 15日,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七)法规政策学习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始终注重学习证券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台的各项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认真研读监管部门下发的各类典型案例、合规提示等学习材料,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及时掌握最新的监
管要求和市场动态。通过学习,不断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等相关法规的
认识与理解,持续增强专业判断能力、履职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努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切实
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持续提升。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0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人认为,2024 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2025 年度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公司正常经营发展所必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二)年度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
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确认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0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
,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圆满完成年度审计工作。
本人认为,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四)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0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05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05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常务副总经理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认为公司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治理与制度修订情况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对《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相关修订事项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全程参与
了对修订草案的审议。
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本次制度修订程序合规、内容合法有效,符合公司规范运作的实际需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和交易所组织的各项培训,持续学习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不断提
升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推动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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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锦鸡股份(30079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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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
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
则:
(一)薪酬结构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二)薪酬水平与经营业绩等实际情况相匹配;
(三)薪酬与岗位职责、个人能力及工作绩效表现相匹配;
(四)绩效考核公开、公正、透明,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
(五)统筹兼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普通职工的薪酬水平,建立与公司发展相适应的薪酬增长机制,推动薪酬分配向研发
人员、一线员工倾斜,促进普通职工薪酬合理增长。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机构,负责领导和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工
作,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第六条 公司成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评小组,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薪酬方案的制定、绩效评价的开展等。
第三章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第七条 公司建立工资总额决定机制。依据年度经营计划、战略目标及财务状况,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地区发展状况,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纳入年度预算管理。
第八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如下: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经营效益情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及岗位变动。
第四章 薪酬结构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
例不低于 50%,具体占比以年度薪酬方案确定为准。
第十一条 董事薪酬结构
(一)非独立董事:
1、内部任职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按其所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领取相应岗位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
状况,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确定,由公司按月发放。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二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
(一)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按月发放
。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管理体系、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当年考核结果依据考核程序发放。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根据公司相关激励制度执行。
第五章 绩效考核与薪酬联动机制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紧密挂钩。公司建立薪酬与业绩联动机制,具体如下:
(一)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平均绩效薪酬应当相应下降。如未相应下降
的,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
(二)行业周期性特征明显时,可实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与业绩周期挂钩,但应当说明所属行业的周期性特征并
明确业绩周期。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的确定应充分参考普通职工薪酬水平及增长幅度,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增长幅度与
公司整体效益及普通职工薪酬增长幅度相协调。
第十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年度考核;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如有董事会成员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在对其进行考评或讨论其薪酬时
,该兼任人员应当回避。
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的绩效与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第十六条 绩效考核程序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评小组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照年度考核标准的完成情况进行初步考核和最终考核,初步
考核依据公司财务部门核算的财务数据进行,最终考核依据审计机构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进行。
第六章 薪酬发放
第十七条 薪酬发放一般周期
(一)基本薪酬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根据考核评价结果按照绩效考核程序发放。公司应当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年度绩效最终考核评价
后发放。年度绩效最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三)中长期激励发放
中长期激励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和需要以及相关激励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 薪酬发放递延支付
递延支付的具体适用情形、递延比例、支付安排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当年度薪酬方案中明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制定递延支
付方案时,应当确保递延支付年限与公司业务风险持续情况相匹配,递延支付速度不得快于等分比例。第十九条 公司发放的薪酬、
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解聘等原因离职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或津贴并予以
发放。
第七章 止付追索机制
第二十一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
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其未支付的绩效
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或津贴,并对相关情形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或津贴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一)违反忠实、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二)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予以行政处罚的;
(四)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相关职务的;
(五)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薪酬止付追索的责任主体,负责督促管理层执行追回措施。相关责任人应当配合公司执行追回程序。
第八章 科技人才的薪酬机制
第二十四条 科技人才的薪酬决定机制适用以下特殊规定:
(一)决定方法
对于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人才,实行区别于一般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实行项目收益分红、岗位分红、股权出
售、股票期权等中长期激励方式;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薪酬水平参照行业市场中位值确定。
(二)审批程序
具体专项薪酬管理办法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牵头制订,严格履行论证程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内容与前述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适用效力追溯至 2026 年 1月 1日起施行,修改时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8bf95b3-a2f6-4bc4-ba11-a3e3a2e4d9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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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锦鸡股份(30079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鞠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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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鸡股份(30079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鞠剑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49b73fb-3d07-4942-a919-3e48c5c2ea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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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锦鸡股份(30079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何滔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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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鸡股份(30079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何滔滔)。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e824759-c881-4835-a21d-955b2c1f43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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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锦鸡股份(30079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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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鸡股份(30079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655c64e-18ae-4e51-b5bb-16b718ddf3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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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锦鸡股份(300798):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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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鸡股份(30079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27490a9-8e52-45ea-9f4d-29cffc7a94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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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锦鸡股份(300798):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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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鸡股份(300798):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f7463df-5e3f-47b7-a99c-51e09649f9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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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5│锦鸡股份(300798):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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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审〔2026〕9654 号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鸡股份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
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核查了后附的锦鸡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以下简称扣除情况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锦鸡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锦鸡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锦鸡股份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锦鸡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6〕135 号)的规定编制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锦鸡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核查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扣除情况表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
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锦鸡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6〕135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锦鸡股份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焱鑫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梁政洪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
况 况
营业收入金额 118,440.0 100,908.4
1 1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668.48 261.14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56% 0.26%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 ——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668.48 261.14
、
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
托
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
上
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
计
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
担
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
入,
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项 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
况 况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小 计 668.48 261.14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 ——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
易
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
现
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
的
虚假收入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
的
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小 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117,771.5 100,647.2
3 7
法定代表人:赵卫国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肖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爱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ee5e2fb-bf9a-44ed-808c-bf47d47628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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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5│锦鸡股份(30079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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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鸡股份(30079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db2ccf3-8bd6-4c3c-8b2c-a593ad4f93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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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5│锦鸡股份(30079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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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鸡股份(30079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e0e85bc-1fb5-45db-9f08-4e3249988b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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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4│锦鸡股份(300798):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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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2日 09:15-9:25,0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2日 0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月 15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江苏省泰兴市滨江镇新港路10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列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6.00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的议案》
7.00 《关于 2026 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8.00 《关于<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报规划>的议案》
9.00 《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2、此外,在审议《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时,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何滔滔、杭正亚、鞠
剑峰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3、上述议案已经 2026 年 04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其中议案 5、议案 6、议案 9涉及关联交易,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中议案 7、
议案 8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5、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
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 2)、《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6 年 05 月 22 日(星期五)上午 09:00-12: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泰兴市滨江镇新港路 10 号公司二楼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红武、雷蓉
联系电话:0523-87676328
传 真:0523-87671828
电子邮箱:zhanghongwu@jinjidyes.com;leirong@jinjidyes.com.
5、其他事项:
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受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4208edd-349d-4411-8fe0-cfe0e0952f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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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2│锦鸡股份(300798):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一、审议程序
2026 年 04 月 24 日,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 年度。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18.00 万元,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 154.02 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 49,113.21 万元。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 1,540.19 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54.
02 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 45,579.09 万元。
3、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4,688,467.51 9,376,061.78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179,993.89 5,652,342.69 15,848,607.95
(元)
研发投入(元) 49,467,429.07 42,070,782.22 34,452,552.46
营业收入(元) 1,184,400,079.87 1,009,084,135.55 947,912,519.2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491,132,114.82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455,790,929.75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14,064,529.29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4,559,681.08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14,064,529.29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125,990,763.75
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4.01%
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 30%,未触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鉴于 2025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提出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
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度审计报告》;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30e68d1-f779-4777-b866-1951f96d15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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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2│锦鸡股份(300798):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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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鸡股份(300798):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36a99d6-4470-48f2-b19e-b8d9346213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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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2│锦鸡股份(300798):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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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5 月 08日(星期五)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 问题 征集 :投资 者可 于 2026 年 05 月 08 日 前访问 网址https://eseb.cn/1x82VwdncLm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
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
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04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
5 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
6 年 05 月 08 日(星期五)15:00-17: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网上业
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5 月 08日(星期五)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赵卫国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肖卫兵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肖建先生,独立董事何滔滔先生,独立董事鞠
剑峰先生,独立董事杭正亚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05 月 08 日(星期五)15:00-17:00 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82VwdncLm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
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05 月 08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
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 系 人:张红武、雷蓉
联系电话:0523-87676328
传 真:0523-87671828
电子邮箱:zhanghongwu@jinjidyes.com;leirong@jinjidyes.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 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
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f567637-bf04-423d-a4d1-166b6fc231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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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2│锦鸡股份(300798):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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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增强
利润分配的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状况、长期战略目标、经营发展情况,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
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将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保持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在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
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采取积极
的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根据以下原则制定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划、计划和预案:
1、应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4、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要求;
5、当时国家货币政策环境以及宏观经济状况。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公司分配股利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
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实施现金分红
的同时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
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万元
。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后进行
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态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
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上述规定处理。
(五)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
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公司如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
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六)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
流量,以及长期战略目标、当期资金需求等因素提出、拟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方案可
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
告中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具体理由。
2、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
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
的中期分红方案。
3、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
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
东关心的问题。
4、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决议制定下一年中期分红具体方案后,公司须在 2 个月内
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5、审计委员会应当关注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审计委员会发
现董事会存在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或未能真实、准确、完整进行相应信息披露的,应
当督促其及时改正。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制订周期和调整机制
(一)本规划的制定周期
公司应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制订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应当在总结之前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本规划第一
条所列各项因素,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确定是否需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予以
调整。
(二)本规划的调整机制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
发生较大变化,或现行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影响公司的可持续经营,确有必要对股东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公司可以根据本规划确定
的基本原则,重新制订股东回报规划。
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五、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f4c8342-cce6-4e15-9464-2d9bdf599d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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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2│锦鸡股份(300798):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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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98 证券简称:锦鸡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债券代码:123129 债券简称:锦鸡转债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具体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0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2025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2024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756 家
司(含 A、B 股)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
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578 家
审计客户家数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04月 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
健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2025 年 05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 2
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业规范,天健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并
出具了鉴证报告和专项说明。
在审计过程中,天健所与公司管理层就审计范围、审计方案、审计计划、风险评估及审计结论等进行了充分沟通,审计工作按计
划推进,进展顺利。天健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持续监督,具
体如下:
(一)2025 年 04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
天健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工作方案、人力资源、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审计收费等进行全面评估,认为其为国内一家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的专业审计机构,具有上市公司丰富的审计工作经
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05 月 10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经营管理层及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重点就收入确认、固定资产转固、募集
资金使用、募集项目建设、算力业务开展等情况进行交流,肯定了年审会计师的工作,并提示其持续关注会计准则及监管政策变化,
不断提升专业能力。
(三)2025 年 10月 2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 2025 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陈焱鑫、梁政洪关于
2025 年度报告预审工作安排的汇报。
(四)2025 年 11 月 22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关于年度内部审计工作、专项检查情况及与外部审计沟通情
况的汇报,要求内部审计部门配合财务、证券等部门协同推进年度审计工作。
(五)2025 年 12 月 2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沟通,了解 2025 年度经营情况、财
务报告编制计划及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强调财务部门应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积极配合年度审计工作,确保审计质量与效
率。
四、总体评价
(一)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结论
报告期内,天健所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审计程序规范,工作安排合理,人员配备专业,沟通机制畅通,按时
完成公司 2024 年度相关财务报告及专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完整、结论清晰、信息准确,体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
能力。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结论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认真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在资质审查、审计
过程沟通、工作计划协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保障了年度审计工作的规范开展和审计质量的持续提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87dd60d-5edf-4ece-af20-992afaf059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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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2│锦鸡股份(300798):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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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6〕9653 号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鸡股份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
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锦鸡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锦鸡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锦鸡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锦鸡股份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锦鸡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
修订)》(深证上〔2026〕135 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锦鸡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锦鸡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
)》(深证上〔2026〕135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锦鸡股份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焱鑫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梁政洪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 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 资金占用方 占用方 上市 2025 2025 年 2025 2025 2025 占用形 占用性质
占用 名称 与上市 公司 年期初 度占用 年度 年度偿 年期末 成原因
公司的 核 占用资 累计发 占用 还累计 占用资
关联关 算的 金余额 生金额 资金 发生 金余额
系 会计 (不含 的利 金额
科 利息) 息
目 (如
有)
控股股东、实 非经营性占
际控制人及 用
其附属企业 非经营性占
用
小计 - - - -
前控股股东、 非经营性占
实际控制人 用
及其附属企业 非经营性占
用
小计 - - - -
其他关联方及 非经营性占
其附属企业 用
非经营性占
用
小计 - - - -
总计 - - - -
其它关联资金 资金往来方 往来方 上市 2025 2025 年 2025 2025 2025 往来形 往来性质(
往来 名称 与上市 公司 年期初 度往来 年度 年度偿 年期末 成原因 经营性往
公司的 核 往来资 累计发 往来 还累计 往来资 来、非经营
关联关 算的 金余额 生金额 资金 发生 金余额 性往来 )
系 会计 (不含 的利 金额
科 利息) 息
目
控股股东、实 (如
际控制人及 有)
其附属企业
上市公司的子 泰兴锦云染 全资子 应收 2,000.0 500.00 1,500. 股利 非经营性往
公司及其附 料有限公司 公司 股利 0 00 来
属企业 宁夏锦兴化 全资子 其他 8,366. 1,420.8 290.55 9,496.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
工有限公司 公司 应收 50 5 80 来
款
其他关联方及
其附属企业
总计 - - - 8,366. 3,420.8 790.55 10,996 -
50 5 .80
法定代表人:赵卫国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肖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爱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33eb317-232b-41b5-86f3-2e9b8bd54b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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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2│锦鸡股份(300798):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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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98 证券简称:锦鸡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债券代码:123129 债券简称:锦鸡转债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聘任三位独立董事,分别为何滔滔先生、杭正亚先生、鞠剑峰
先生。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
对照独立性相关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和出具的独立性自查报告,认真核查了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发表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何滔滔先生、杭正亚先生、鞠剑峰先生在聘任初期的任职资格满足《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独立性的要求。经核查,在 2025 年度及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发
生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情形,三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持续符合上述规定中对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2f21821-6235-478b-bd7f-94cf12e6e7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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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2│锦鸡股份(30079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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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鸡股份(30079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073f17a-de2b-4115-ad45-5f381480e1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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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2│锦鸡股份(300798):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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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鸡股份(300798):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afd3fd1-bacb-40c2-8c8d-0479a2c339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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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2│锦鸡股份(30079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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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鸡股份(30079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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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2│锦鸡股份(300798):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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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鸡股份(300798):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7c951a0-e9f9-4139-a39d-db09e0039a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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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2│锦鸡股份(300798):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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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鸡股份(300798):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5d5b465-9483-4b30-8f70-f7f4865bbc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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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2│锦鸡股份(30079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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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鸡股份(30079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f882bd5-1629-48ab-bf82-472535f4c3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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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1:39│锦鸡股份(300798):关于提前赎回锦鸡转债的第八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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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可转债赎回日:2026 年 05 月 11 日。
2、可转债赎回价格:101.18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2.3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3、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6 年 05 月 14 日。
4、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6 年 05月 18 日。
5、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 年 05月 06 日。
6、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6 年 05月 11 日。
7、根据安排,截至 2026 年 05月 08 日(赎回登记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锦鸡转债”,将按照 101.18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
赎回,特提醒“锦鸡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若“锦鸡转债”持券人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锦鸡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醒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
的风险。
公司于 2026 年 04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锦鸡转债”的议案》,同意行使“锦
鸡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锦鸡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锦鸡转债”提前赎回的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赎回情况概述
(一)触发赎回情况
自 2026 年 03 月 03 日至 2026 年 04 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
于“锦鸡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20%(含 120%)的情形,已触发《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120%(含 12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赎回价格为 101.18元/张(含息、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2.30%);
t:指计息天数(188 天),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 年 11月 04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6 年 05月 11 日)止的实际
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利息 IA=B×i×t/365=100×2.30%×188/365=1.18 元/张;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1.18=101.
18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8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锦鸡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 次赎回提示性公告,提示“锦鸡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锦鸡转债”自 2026 年 05 月 06 日起停止交易。
3、“锦鸡转债”自 2026 年 05月 11 日起停止转股。
4、2026 年 05月 11 日为“锦鸡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部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8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
记在册的“锦鸡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锦鸡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6 年 05月 14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 年 05月 18 日为赎回款到达“锦鸡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锦鸡
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锦鸡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锦转债。
(四)其他事宜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23-87676328
传真:0523-87671828
联系邮箱:zhanghongwu@jinjidyes.com;leirong@jinjidyes.com。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锦鸡转债”的
情况
经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锦
鸡转债”的情形。
四、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锦鸡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
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 1张,每张面额为 100.00 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 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
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 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
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
益。
五、风险提示
截至 2026 年 05 月 08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锦鸡转债”,将按照 101.18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锦鸡转债”二级市
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锦鸡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ed142f4-ba74-4a68-a1eb-ba5498d687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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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1:40│锦鸡股份(300798):关于提前赎回锦鸡转债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可转债赎回日:2026 年 05 月 11 日。
2、可转债赎回价格:101.18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2.3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3、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6 年 05 月 14 日。
4、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6 年 05月 18 日。
5、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 年 05月 06 日。
6、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6 年 05月 11 日。
7、根据安排,截至 2026 年 05月 08 日(赎回登记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锦鸡转债”,将按照 101.18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
赎回,特提醒“锦鸡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若“锦鸡转债”持券人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锦鸡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醒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
的风险。
公司于 2026 年 04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锦鸡转债”的议案》,同意行使“锦
鸡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锦鸡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锦鸡转债”提前赎回的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赎回情况概述
(一)触发赎回情况
自 2026 年 03 月 03 日至 2026 年 04 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
于“锦鸡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20%(含 120%)的情形,已触发《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120%(含 12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赎回价格为 101.18元/张(含息、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2.30%);
t:指计息天数(188 天),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 年 11月 04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6 年 05月 11 日)止的实际
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利息 IA=B×i×t/365=100×2.30%×188/365=1.18 元/张;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1.18=101.
18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8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锦鸡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 次赎回提示性公告,提示“锦鸡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锦鸡转债”自 2026 年 05 月 06 日起停止交易。
3、“锦鸡转债”自 2026 年 05月 11 日起停止转股。
4、2026 年 05月 11 日为“锦鸡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部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8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
记在册的“锦鸡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锦鸡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6 年 05月 14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 年 05月 18 日为赎回款到达“锦鸡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锦鸡
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锦鸡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锦转债。
(四)其他事宜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23-87676328
传真:0523-87671828
联系邮箱:zhanghongwu@jinjidyes.com;leirong@jinjidyes.com。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锦鸡转债”的
情况
经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锦
鸡转债”的情形。
四、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锦鸡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
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 1张,每张面额为 100.00 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 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
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 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
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
益。
五、风险提示
截至 2026 年 05 月 08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锦鸡转债”,将按照 101.18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锦鸡转债”二级市
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锦鸡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09e6b7a-6f91-4d60-9fcd-3ec02ec42e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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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1:42│锦鸡股份(300798):关于提前赎回锦鸡转债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可转债赎回日:2026 年 05 月 11 日。
2、可转债赎回价格:101.18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2.3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3、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6 年 05 月 14 日。
4、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6 年 05月 18 日。
5、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 年 05月 06 日。
6、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6 年 05月 11 日。
7、根据安排,截至 2026 年 05月 08 日(赎回登记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锦鸡转债”,将按照 101.18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
赎回,特提醒“锦鸡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若“锦鸡转债”持券人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锦鸡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醒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
的风险。
公司于 2026 年 04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锦鸡转债”的议案》,同意行使“锦
鸡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锦鸡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锦鸡转债”提前赎回的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赎回情况概述
(一)触发赎回情况
自 2026 年 03 月 03 日至 2026 年 04 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
于“锦鸡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20%(含 120%)的情形,已触发《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120%(含 12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赎回价格为 101.18元/张(含息、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2.30%);
t:指计息天数(188 天),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 年 11月 04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6 年 05月 11 日)止的实际
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利息 IA=B×i×t/365=100×2.30%×188/365=1.18 元/张;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1.18=101.
18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8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锦鸡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 次赎回提示性公告,提示“锦鸡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锦鸡转债”自 2026 年 05 月 06 日起停止交易。
3、“锦鸡转债”自 2026 年 05月 11 日起停止转股。
4、2026 年 05月 11 日为“锦鸡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部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8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
记在册的“锦鸡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锦鸡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6 年 05月 14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 年 05月 18 日为赎回款到达“锦鸡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锦鸡
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锦鸡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锦转债。
(四)其他事宜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23-87676328
传真:0523-87671828
联系邮箱:zhanghongwu@jinjidyes.com;leirong@jinjidyes.com。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锦鸡转债”的
情况
经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锦
鸡转债”的情形。
四、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锦鸡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
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 1张,每张面额为 100.00 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 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
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 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
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
益。
五、风险提示
截至 2026 年 05 月 08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锦鸡转债”,将按照 101.18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锦鸡转债”二级市
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锦鸡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00730846-ee6c-418c-b371-d19c04a55aa7.PDF
─────────┬────────────────────────────────────────────────
2026-04-21 11:42│锦鸡股份(300798):关于提前赎回锦鸡转债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可转债赎回日:2026 年 05 月 11 日。
2、可转债赎回价格:101.18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2.3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3、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6 年 05 月 14 日。
4、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6 年 05月 18 日。
5、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 年 05月 06 日。
6、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6 年 05月 11 日。
7、根据安排,截至 2026 年 05月 08 日(赎回登记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锦鸡转债”,将按照 101.18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
赎回,特提醒“锦鸡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若“锦鸡转债”持券人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锦鸡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醒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
的风险。
公司于 2026 年 04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锦鸡转债”的议案》,同意行使“锦
鸡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锦鸡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锦鸡转债”提前赎回的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赎回情况概述
(一)触发赎回情况
自 2026 年 03 月 03 日至 2026 年 04 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
于“锦鸡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20%(含 120%)的情形,已触发《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120%(含 12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赎回价格为 101.18元/张(含息、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2.30%);
t:指计息天数(188 天),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 年 11月 04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6 年 05月 11 日)止的实际
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利息 IA=B×i×t/365=100×2.30%×188/365=1.18 元/张;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1.18=101.
18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8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锦鸡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 次赎回提示性公告,提示“锦鸡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锦鸡转债”自 2026 年 05 月 06 日起停止交易。
3、“锦鸡转债”自 2026 年 05月 11 日起停止转股。
4、2026 年 05月 11 日为“锦鸡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部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8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
记在册的“锦鸡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锦鸡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6 年 05月 14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 年 05月 18 日为赎回款到达“锦鸡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锦鸡
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锦鸡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锦转债。
(四)其他事宜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23-87676328
传真:0523-87671828
联系邮箱:zhanghongwu@jinjidyes.com;leirong@jinjidyes.com。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锦鸡转债”的
情况
经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锦
鸡转债”的情形。
四、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锦鸡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
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 1张,每张面额为 100.00 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 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
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 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
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
益。
五、风险提示
截至 2026 年 05 月 08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锦鸡转债”,将按照 101.18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锦鸡转债”二级市
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锦鸡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1483cdd-f44c-4261-968b-c7b46b95a9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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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1:40│锦鸡股份(300798):关于提前赎回锦鸡转债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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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可转债赎回日:2026 年 05 月 11 日。
2、可转债赎回价格:101.18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2.3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3、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6 年 05 月 14 日。
4、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6 年 05月 18 日。
5、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 年 05月 06 日。
6、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6 年 05月 11 日。
7、根据安排,截至 2026 年 05月 08 日(赎回登记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锦鸡转债”,将按照 101.18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
赎回,特提醒“锦鸡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若“锦鸡转债”持券人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锦鸡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醒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
的风险。
公司于 2026 年 04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锦鸡转债”的议案》,同意行使“锦
鸡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锦鸡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锦鸡转债”提前赎回的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赎回情况概述
(一)触发赎回情况
自 2026 年 03 月 03 日至 2026 年 04 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
于“锦鸡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20%(含 120%)的情形,已触发《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120%(含 12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赎回价格为 101.18元/张(含息、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2.30%);
t:指计息天数(188 天),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 年 11月 04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6 年 05月 11 日)止的实际
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利息 IA=B×i×t/365=100×2.30%×188/365=1.18 元/张;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1.18=101.
18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8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锦鸡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 次赎回提示性公告,提示“锦鸡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锦鸡转债”自 2026 年 05 月 06 日起停止交易。
3、“锦鸡转债”自 2026 年 05月 11 日起停止转股。
4、2026 年 05月 11 日为“锦鸡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部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8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
记在册的“锦鸡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锦鸡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6 年 05月 14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 年 05月 18 日为赎回款到达“锦鸡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锦鸡
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锦鸡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锦转债。
(四)其他事宜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23-87676328
传真:0523-87671828
联系邮箱:zhanghongwu@jinjidyes.com;leirong@jinjidyes.com。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锦鸡转债”的
情况
经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锦
鸡转债”的情形。
四、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锦鸡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
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 1张,每张面额为 100.00 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 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
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 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
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
益。
五、风险提示
截至 2026 年 05 月 08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锦鸡转债”,将按照 101.18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锦鸡转债”二级市
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锦鸡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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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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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锦鸡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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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814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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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锦鸡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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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815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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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锦鸡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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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484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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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锦鸡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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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46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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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锦鸡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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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944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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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锦鸡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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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945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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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锦鸡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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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29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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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锦鸡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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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41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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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锦鸡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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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4/1219762455.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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