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00 力合科技 更新日期:2025-10-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14 18:04 │力合科技(30080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
│2025-09-29 19:50 │力合科技(30080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
├─────────┼──────────────────────────────────────────────┤
│2025-09-29 19:50 │力合科技(30080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
├─────────┼──────────────────────────────────────────────┤
│2025-09-29 19:50 │力合科技(300800):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
│2025-09-29 19:50 │力合科技(30080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9-29 19:50 │力合科技(30080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9-29 19:50 │力合科技(30080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9-29 19:50 │力合科技(30080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9-23 17:27 │力合科技(30080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
│2025-09-23 17:27 │力合科技(300800):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
─────────┬────────────────────────────────────────────────
2025-10-14 18:04│力合科技(30080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力合科技(30080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4/56f907cd-4f9d-4024-9eea-da4b5f8c5008.PDF
─────────┬────────────────────────────────────────────────
2025-09-29 19:50│力合科技(30080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
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同意以 2025 年 9月 29 日为授予日,向 171 名激励对象授予 5,627,350 股限制性股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9c35e434-a26c-47ab-9e8d-5a4ebe7ed06c.PDF
─────────┬────────────────────────────────────────────────
2025-09-29 19:50│力合科技(30080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
力合科技(30080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d089065c-c70d-470e-971c-4eed7a174c43.PDF
─────────┬────────────────────────────────────────────────
2025-09-29 19:50│力合科技(300800):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力合科技(300800):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ea8d9759-c1d5-44c9-89d8-c3016e5174ff.PDF
─────────┬────────────────────────────────────────────────
2025-09-29 19:50│力合科技(30080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力合科技(30080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455835e7-8208-4d82-a1f1-5f36f6b6e319.PDF
─────────┬────────────────────────────────────────────────
2025-09-29 19:50│力合科技(30080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 9月29
日 14: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
网络投票平台进行。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6 人,代表股份129,657,4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9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97,164,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3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7 人,代
表股份 32,492,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58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人,代表股份11,792,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人,代表
股份11,792,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22%。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邹雄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
。
表决结果:同意129,615,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6%;反对4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3%;弃权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750,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38%;反对4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3%;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2、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
。
表决结果:同意129,615,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6%;反对4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3%;弃权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750,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38%;反对4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3%;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
。
表决结果:同意129,615,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6%;反对4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3%;弃权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750,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38%;反对4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3%;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
。
表决结果:同意129,616,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5%;反对4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弃权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751,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40%;反对4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51%;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5.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
。
表决结果:同意129,614,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0%;反对4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9%;弃权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749,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71%;反对4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21%;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5.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
。
表决结果:同意129,614,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0%;反对4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9%;弃权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749,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71%;反对4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21%;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5.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615,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4%;反对4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弃权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750,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13%;反对4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78%;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615,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4%;反对4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弃权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750,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13%;反对4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78%;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麓山律师事务所周喻、梁宏辉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且出具了《湖南麓山律师事务所关于力合科技(
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湖南麓山律师事务所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b0ae4851-4c2c-4011-a7fe-ac1f8258c9c3.PDF
─────────┬────────────────────────────────────────────────
2025-09-29 19:50│力合科技(30080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力合科技(30080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21e448d9-3f5b-4a45-b9df-15219eb147a2.PDF
─────────┬────────────────────────────────────────────────
2025-09-29 19:50│力合科技(30080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年 9月23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
并于 2025 年 9月 29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人(其中董事方凯正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邹雄伟先生
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力合科技(湖南)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邹雄伟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
定以及公司 2025 年 9 月 29日召开的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
条件已成就,同意确定 2025年 9月 29日为授予日,以 9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71名激励对象授予 5,627,350股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e5394cb7-6d57-417c-840d-e7a6a54192fb.PDF
─────────┬────────────────────────────────────────────────
2025-09-23 17:27│力合科技(30080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9 月 13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3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公司于 9月 13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5 年 9月 13 日至 2025 年
9月 22 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应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
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
示情况和核查结果,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
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4/f56bc28e-fbb1-4742-b5f4-9877fe9f8278.PDF
─────────┬────────────────────────────────────────────────
2025-09-23 17:27│力合科技(300800):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9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相 关 议 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9 月 13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查询,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2025 年 3月 12日-2025 年 9月12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
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向中国结算进行了查询和确认,中国结算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
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有2名核查对
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经核查,上述2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的股票交易行为均发生在其知悉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之前,系其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
息以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进行股票交易;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除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知悉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经公司自查,在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利用激励计划
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激励计划的策划、
讨论等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
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
|